安全文明保证书
安全文明保证书篇一
为了顺利的完成校舍安全工程第二批次第六标段(丰台八中)的施工任务,特承诺如下:
第一条 施工现场应围挡整齐,沿街及重要部位须按建设单位要求设置,并保证安全美观,施工标语内容须征得建设单位认可;现场布局合理整洁,无杂草、积水、异味,场内道路必须保证畅通;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施工垃圾须定点堆放,及时清运,严禁在施工现场以外堆放材料、垃圾。
第二条 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避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严禁随意大小便;生活、生产废水及施工废水未处理合格,不得排入学校下水道;不得破坏校园里的树木、绿地;土方外运过程,严格按程序操作,不得在校内外遗洒,同时应有避免扬尘的措施。
第三条 外地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证件,禁止非施工单位人员在工地留宿,施工现场禁止聚众打牌、饮酒闹事、传阅淫秽物品;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意走动,严禁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
第四条 施工车辆进出丰台八中时注意校园交通安全,必须缓速行驶,大型机械进出场应提前和建设单位协商,避开校园交通高峰期,必须封路施工时,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在路口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第五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固定式配电箱应设置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非专业人员接拆电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严禁使用电炉子等妨碍现场安全的用电设备。
第六条 现场消火栓及其他消防器材配备齐全、位置合理,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严禁挪用,保证消防道路畅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施工动火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 现场施工人员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红色为业主专用颜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严禁工人酒后上岗,严禁攀爬脚手架,高处作业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第八条 脚手架搭设、基坑支护及塔吊、升降梯等大型机械安装必须有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审批的施工方案,各种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证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杜绝发生高空坠物、土方坍塌等一切施工安全事故。
第九条 工人食堂必须干净整洁,无蝇无鼠,操作人员证件齐全,认真执行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规定,严防工人食物中毒;施工人员宿舍要求卫生整洁,严禁随意拉扯电线,冬季取暖严防工人煤气中毒。
第十条 施工单位现场应有专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人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其他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问题必须积极配合,认真履行。
以上条款如有违反,我单位甘愿接受工程项目部对本单位的任何处罚,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民事或刑事责任。
承诺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安全文明保证书篇二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体系,达到全面创优规划,确保作业人员现场的安全操作,实现安全零事故。项目部对各部室及施工部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
1、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到每个人都能够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 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维护现场一切安全消防设施及安全标示、标牌。不得擅自拆改或挪用。
4、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本岗位作业规范。
5、 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用电、用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6、 同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7、 遵规守纪,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拒绝违章命令。
8、 搞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卫生和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
9、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果断有效措施。
切合实际,提出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合理化建议。以上十条保证遵照执行
单位:
日期:
保证人:
日 期:
安全文明保证书篇三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
5、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的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6、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声誉,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施工方自行负责。
7、施工期间发生机械设备损坏、塌方、触电、失火、车祸、人员意外伤亡及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施工单位负责。
8、现场中如有电气焊、明火作业或其他有毒、有害作业,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备案,在此项作业中,必须设专人看护及管理。
施工单位;保定兴国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第七分公司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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