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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员工工作规章制度

| 康华

餐厅员工工作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目的

为树立酒店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增强管理力度,加强对员工制服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部门

人力资源部负责洒店制服的管理工作,包括新购入制服的验收、发放、收回、洗涤、缝补、改制及等日常性管理工作。

三、购置安排

1、酒店每年统一为员工制作冬、夏各1-2套制服一次。

2、特殊情况,需要购置新制服时,需求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购置申请。

3、配发制服时由各部门依据在册的正式员工人数登记领用。

4、制服配装标准、款式、数量及尺寸。

(1)配装标准:由酒店领导根据具体岗位服务性质制作款式;

(2)数量:春秋、冬服装各1-2套/人,厨师3套/人;

(3)尺寸:管理人员由承制商根据套量尺寸制作服装,普通员工由采购员根据大中小号统一进行采购。

四、制服配备

1、当员工新入职或调岗时,由人力资源部按配装标准发放制服,并办理登记手续。

2、批量员工制服由部门经理统计人员名单,部门经理签字后上报人力资源部,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向采购部申购。

3、制服在交用时,员工穿着不合体的由供货单位负责修改,员工领用后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修改。

4、新招一线服务人员,尽可能穿用库存回收的制服,若穿着不合体者,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方可统一制定。

五、制服发放、收回、更换

1、发放:人力资源部单独建立制服收发账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分部门、分员工记录发放细节,要求记录收发时间、员工工号、姓名、制服名称及数量、新旧程度。

2、收回:一线服务人员离职或调离酒店时,应将所领制服退回洗衣房,由洗衣房验收合格后,在《员工离职表》上签字,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如员工离职未交还者,应按原价赔偿;管理人员离职或调离酒店,未交还制服者,穿用不满一年,扣除服装标准费用的40%,穿用满一年者,免扣服装费用。员工办完制服退还手续后,所在部门负责人方能同意其离职或异动并签字;员工未办离职手续且将制服带走时,员工所在部门应在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洗衣房,若不告知洗衣房,则对部门负责人处员工带走制服价值10%的罚款;离职表上无洗衣房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工资结算。月末,洗衣房将员工带走的制服名称数量书面通知财务部作相应账务处理。

3、更换:员工在酒店内部发生岗位异动若需变更制服时,应凭岗位变更通知书到洗衣房办理制服换领事宜。

六、制服换季

1、夏装:5月1日至9月31日

2、冬装: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具体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季节变换另行通知) ;

3、换季时,人力资源部必须将制服送洗干净方可交仓库存放,以便下季使用;仓库保管人员在存放前必须检查制服的完整性和破损程度,写明此员工的姓名,制服新旧程度,制服使用时间后方可入账、入库。

七、制服换洗、修改

1、制服由洗衣房统一换洗。

2、员工制服不得由他人代领或代替换洗。

3、制服换洗周期要求:对不同级别,岗位及制服的材料区别规定(具体换洗周期由洗衣房制定)。

4、洗涤:洗衣房应分部门作好洗涤的收发记录及签字手续,并于月终时按洗涤部门汇总统计交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洗衣房应保证洗涤后的员工制服整洁美观。

5、缝补:洗衣房对少扣、拉链坏、脱线等可以修补的破损应及时处理后再发给员工。

八、报损、盘点及其它事项

1、报损:对不再使用或无法继续使用的制服,应由洗衣房提出报损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共同认定确需报损并经总经理报批后,作报损处理并将报损制服退回入库。

2、领取的新制服在半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50%赔偿;领取的新制服在一年内无法使用的,按原价格30%赔偿;制服丢失者,按原价格赔偿。

3、其余未尽事宜由洗衣房根据制服破损原因、程度等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由酒店领导酌情处理。

4、盘点:洗衣房对员工遗失或损坏的制服做好记录,如果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制服丢失或损坏的,洗衣房应向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发出通知,要求向责任员工收取赔偿款。

5、洗衣房每季定期应将留存在洗衣房的所有制服盘点,并对各部门员工在用的制服进行核对(财务参与监盘)。

6、押金的交纳与退回:员工就职需着制服岗位时,应按规定金额交纳服装押金后方可领取制服,管理人员为300元、普通员工为200元,一月后退还;员工离职时应退回所领制服并经洗衣房授权人签字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若有制服丢失或严重损坏,则按规定赔偿。对于损坏较轻者,由洗衣房酌情将扣款额注明在离职审批表中。

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处罚部门经理20元/人/次。

8、各部门经理应对员工制服穿着进行检查、监督,对衣着不整、穿脏渍制服上岗,影响酒店形象等行为的员工按酒店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餐厅员工工作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一、餐厅规章制度

1、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换班、私自脱岗。

4、工作期间不准高声喧哗,做到“三轻”说话轻、操作轻、走路轻。

5、上班前检查自己仪容、仪表,工作期间严格要求自己的站姿、坐姿、走姿。

6、工作期间要保持愉快的微笑和舒畅的心情。

7、工作期间禁止玩手机、发短信或接听私人电话。

8、餐厅内不准奔跑不许穿私人服装进出工作或客用区域。

9、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不许嬉笑,不许将手插在口袋。

10、当客人面不许抠鼻、掏耳、挠塞,咳嗽、打喷嚏尽量避开客人或用纸巾遮挡。

11、不准带情绪上岗,对客人不准用不愉快的口气和客人说话,不准和客人争吵。

12、工作期间不准表现出不耐烦、不情愿、不理会的心理,影响服务质量。

13、不准做有损害酒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4、严禁在工作时间聚堆闲聊、会客和擅自领人参观酒店。

15、员工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费、礼物或侵吞客人遗留物品。

16、员工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打扫卫生。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三、员工食堂就餐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在员工食堂就餐,严禁在宿舍、走廊,办公室等地就餐,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二条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违反1次罚款20元。

第三条就餐要排队打饭,不得拥挤、打闹和大声喧哗,做到吃多少打多少,严防浪费。

第四条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准乱扔脏物,严禁在食堂内吸烟。

第五条就餐员工要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不准损坏餐具、餐桌和餐椅,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第六条如有倒饭现象一经发现罚款10-50元。

四、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五、客人遗留物品处理规定

第一条在酒店范围内,员工无论在任何地方拾获任何遗留物品都必须尽快交到总服务台。

第二条总台在接到遗失物品后,需将其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要求填写日期、拾获地点、物品名称、拾获人姓名及部门等。

第三条所有遗留物品必须锁在储存柜内。存放时要将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分开,贵重物品交由财务部储存,一般物品由总台员工分类锁进储存柜内。

第四条遗留物品由部门主管通过查会员档案等方式通知客人来酒店认领。

第五条员工拾到物品应马上填写遗留物品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拾获者,一份连同遗留物品一起存入柜内,并将详细情况记录在遗留物品登记簿上,总台须将每日拾到的物品情况汇报总经理。

第六条客人回来认领时,需复述一次报失物品的内容,遗失地点由销售部核准后如数交给客人,并请客人在登记簿上签名,如是贵重物品还必须留下客人的身份证号和联系地址。

餐厅员工工作规章制度(精选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食堂的管理,使公司食堂更方便职工,为职工提供优质、卫生的工作餐。确保食堂经济、安全、卫生,不断提高饭菜质量,给就餐人员营造一个干净、舒适、有序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管理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监督食堂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细则

第一条员工餐标准

1、酒店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和行业标准,特规定中餐和晚餐标准为4元/餐,早餐为2元/餐。

2、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物价水平,并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第二条用餐时间

早餐:07:30——08:30,中餐:10:30——12:00,晚餐:16:30——18:00办公室人员中餐和晚餐的就餐时间分别是:11:30和17:30。

3、凡酒店员工亲属需在员工食堂就餐的,每餐按照5元计算(用餐前到行政人事部备案、缴费)

第三条食堂工作人员要求

1、上班时间食堂工作人员须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及防滑平底鞋。

2、食堂工作人员须保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聊。

3、食堂工作人员对待员工应热情周到,彬彬有礼,一视同仁,严禁与员工争吵,虚心听取员工意见。

4、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5、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闭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闭燃气、电源。

6、食堂员工应每年检查一次身体健康状况,确保餐饮的卫生。

第四条食堂卫生要求

1、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2、食堂内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购买的蔬菜要分拈腐叶并清洗干净,气温超过22℃未经冷柜保管的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3、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工作台面干净、整洁。

4、食堂内部地面、工作台面每天清洗并保持清洁。

5、食堂外部环境每天清扫,员工餐厅要随时保洁。

6、定期组织灭蚊、灭鼠、灭蝇等四害消杀活动,消杀前餐具、食品要隔离保管,消杀后要及时清理窗台及墙壁等死角,打扫卫生,清洗工作台面、地面,以确保安全。

7、泔水桶每天打扫,清洗干净,杜绝蚊蝇滋生。

第五条采购及核查

1、采购人员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蔬菜类可至批发市场购买。

2、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

3、采购的菜品必须由采购员、厨师、库管共同进行入库核实,以保证帐物相符。

4、采购员将采购的物品登记在采购收支表上,并做出统计。

5、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控制采购成本。

第三章管理规定

第一条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

3、厨房设置灭火器。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流动吸烟。

5、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管理人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第二条用餐管理

1、员工餐厅用餐实行个人实名刷卡制度,一人一卡,每张卡每餐只能使用一次。

2、餐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餐卡若有遗失或损坏,需重新到财务部补办,工本费20元。

3、各部门员工应按酒店安排的时间轮流用餐,就餐时间为30分钟,员工当班期间必须在员工餐厅范围内用餐。

4、餐卡内金额不得转为现金。

5、每月最后一天餐卡集中充值,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一天充值。

6、员工就餐须配戴工号牌,自觉排队按顺序领用食物,严禁穿拖鞋到员工餐厅用餐。

7、用餐人员应自觉服从餐厅管理人员管理,文明用餐。未经批准,不能带亲戚朋友进入员工餐厅用餐。

8、餐具由酒店统一配备,不得将饭菜及餐具带出餐厅,用餐人员必须从员工通道出入餐厅,不得从其他通道穿行。

9、用餐前要进行刷卡,无卡者不得用餐。

10、辞退/离职时,餐卡必须归还至人事部,若有遗失或损坏,需缴纳20元工本费。

11、用餐期间,不准向餐桌上或地上乱倒、乱扔饭菜。用餐完毕,严禁将饭菜倒入洗碗池中,应统一倒入指定的泔水桶里,做到人走桌、地两净,餐具应放在指定处,并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好习惯。

12、用餐人员要养成勤俭的习惯,严禁浪费,一经发现倒饭等浪费行为,将处100元以上罚款。

13、外来食品也不能带入餐厅。

14、就餐完毕,应及时离开餐厅,以便餐位的循环使用。

15、爱护餐厅内的餐具及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凳。

16、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者,餐厅有权报行政人事部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或取消用餐资格。

第四章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2、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解释。

3、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餐厅员工工作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一、行为规范

1、严守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讲究工作效率、日事日毕,服从领导安排。

2、仪表端庄、大方,上班期间统一着工装。有客人时不得大声喧哗、谈笑、玩手机;工作时间合理使用手机,不得玩手机游戏、看电影等。

3、待客热情礼貌、端庄大方。主动指引或解决客人问题,路遇客人要笑脸相迎、主动让路。

4、接听电话时要神清气爽,使用文明用语;转接电话或传话时要及时。

5、严禁假公济私、盗窃公司食物及财产!不私自使用公司的工具、设施或占用工作时间干私事,不影响他人工作。

二、工作纪律

1、每日准时到岗。偶尔迟到10分钟以内视为正常,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1天处理;未批假不来上班按旷工2天处理。因偶然突发事件(如暴雨、家中急事等)迟到15分钟以上,需及时告知事因并查明属实。提前下班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工作时间无店长批准离开工作岗位30分钟以上者,按迟到的旷工处理方法。旷工1天扣发2日工资,旷工超过2天开除。

2、每月员工可公休2天,公休应提前通知店长,具体公休日期由店长统一安排。

3、除公休外,每月事假不得超过2天,事假当天扣发当日工资。事假超过2天建议与同事调班解决。

4、春节歇业4天(除夕-初三),全体员工放假。春节、国庆等长假请假需提前2周以上便于统筹安排。

三、服务员每日工作

1、洗菜、串菜、泡茶、摆盘,保鲜柜菜品摆放,调料台调料摆放。

2、确保所用餐具、器皿清洁、卫生、明亮、完好,并按标准摆放。

3、及时保持桌面、地面等店面环境卫生。

4、负责就餐客人的带位和点餐接待工作,熟悉菜单内容,善于推销推荐菜品及酒水。

5、负责传菜,按照厨房出单的顺序上菜。

6、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环境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反映。

7、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就餐,警惕找茬客人、有意见的客人和潜在隐患事件。

8、晚间开餐后,客流高峰时注意相互呼应、协助,提高效率,注意脚下及手上安全。

9、协助客人结账。客人离桌后,将自助餐盘、竹签拿到收银处结账,仔细检查、避免错漏。

10、做好餐后收尾工作。客人离桌后,收拾碗筷、擦桌子、扫地、倒垃圾等。

四、收银员岗位职责

1、认真完成收银收款工作,警惕假钱;不定时查看监控、大堂及外摆情况的全局掌握。

2、检查每日酒水饮料的存货是否充足,及时补充冷饮至冰柜。

3、检查每日消毒碗筷的存货,如若不够及时电话补充。

4、不定时检查调味台,并通知服务员进行补充。

5、整理每日进货单据,监督采购品种及数量。

6、营业结束后认真盘点当日营业额,点清钱款并做好每日收支记录账单。

7、非就餐高峰时段协助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工作如串菜等。

五、厨房岗位职责

1、负责每日熬汤、卤菜、菜品加工,厨房餐、厨具的清洁。

2、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工作时间穿戴工作衣和工作帽,2天更换一次白大褂、围裙和工作帽。做到每月理发1-2次,每天修剪指甲,2天洗澡一次,衣着整齐干净。

3、安全工作: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等问题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厨房工作人员下班前,检查各类水、电开关,冷柜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4、饭菜要求:饭菜加工前要清洗干净,荤素分离,生熟分开;加工的饭菜要饭熟菜香,食品足秤;菜品多样化,定期开发新菜品。

5、设备摆放要求:餐具要定点摆放,用完后要及时清洗干净,碗筷进行消毒;案板用完要随时清洗,不留根、叶等残渣;加工前后的饭菜,均不准放在地上;保温桶、饭勺、捞具、铲具、碗筷等要定点摆放整齐。

6、卫生要求:就餐区和加工区要保持干净,整洁。做到地面、墙面、桌面光洁干净。无蚊蝇、无鼠害、无垃圾、无剩饭菜。不漏水、不漏煤气和蒸汽。灶台、饭锅保持干净,不留脏水、剩饭和污垢。

餐厅员工工作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为了进一步提高餐厅员工素质,规范工作行为,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会馆为其赠送礼品。

2、业务能力优秀,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管理的器具、用具无破损、无丢失。

6、从会馆的利益出发,为会馆的发展,尽心尽力。

以上6条,会馆按季度、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表彰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20元。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上班时间随意吸烟,擅离工作岗位,无故迟到、早退。

3、浪费公物,视情节轻微的。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会馆参观。

6、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随意拨打电话。

7、对客人指手划脚,品头论足。

8、与客人争吵,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二)违反以下条款按次惩罚50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的。

2、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出厨房、餐厅,到厨房抓吃、抓拿的。

4、下班后无故在会馆逗留。

5、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6、在更衣柜内存放会馆物品、食物或饮料。

7、当班时吃东西、看电视,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情。

8、拒绝会馆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的检查。

9、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辨。

10、当值时擅离工作岗位,闲逛,干私人事情。

11、不经请假,随意旷工。

(三)违反以下条款的给予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原价赔偿,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偷盗同事或公有财物。

2、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的侮辱行动。

3、蓄意破坏会馆或他人财物。

4、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指挥,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5、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料,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较大的。

7、包庇员工,对员工所犯错误视而不见,屡教不改的。

8、道德败坏,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与客人吵架的。

9、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假公济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0、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两次。

11、触怨刑律,使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后果的。

以上奖惩项目均由总经理主持并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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