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篇1】
一、制定考勤管理制度的目的
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各项考勤制度,保证公司、所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所在监理市场竞争环境中的竞争实力。
二、考勤管理的原则
考勤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人性、灵活、赏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勤管理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监理二所所有员工及由参与监理二所主办项目的其他所部员工。
四、考勤管理制度内容
(一)作息制度和工作制
依据公司相关文件精神,作息时间安排如下:
(1)所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2)每周周日为公休日,
(3)其他工作时间制度: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所需,调整工作时间及安排加班。
(4)法定节假日各项目根据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时间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酌情按排。
(5)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的加班情况必须在安排加班当日的下午17时报至文员处进行登记,由文员将加班情况报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如遇不确定加班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的次日报文员登记。除此之外,加班的起止时间必须在考勤表中注明。
每周由一名项目负责人对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进行抽查(每周抽查不得少于二至三个项目,每季度必须确保所有在建项目抽查一次)。
各项目考勤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负责。
各项目必须在每周六将周考勤表交至文员处登记,有文员进行汇总。
所属人员(含所主办项目的其他合做所部的人员)请假,请假1天的由项目总监或项目负责人直接批准,请假时间超过2天(含2天),需书面报所长批准。请假未被批准的,人员不能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请假者,手机必须开机,以保证公司、所能随时联系上。
(二)所周例会签到制
所属人员(含合作项目人员)如无特殊原由,周例会必须参加并签到(参加非本所主办的合作项目,参建人员应参加主办所周例会),确属无法参加的,应向所属项目负责人请假。无故不参加周例会的记缺席,记入当月绩效,缺席达到10次的记入当年绩效。
(三)周报、月报制度
周报、月报的编制也列入到本制度。
所属各项目(含主办项目)必须在周六将形成正式文本的周报交至所文员处。
月报,必须每月按时编制,每月25日至次月2日为上交月报时间。
对周、月报逾期未交的项目部,记为缺勤。周报缺勤记入当月绩效,月报缺勤记入当年年终绩效。
各项目部可根据所监项目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周、月报的编制时间,并报文员备案,未审请调整的项目一律按上述时间安排执行。
所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要求增加日报和旬报的编制时间,时间安排依照项目情况确定,由文员登记备案。
(四)学习签到制
将所组织的各项学习签到纳入到考勤制度。
每次学习前,由所拟定出参加学习的人员名单,由文员通知到个人。参加学习的人员无特殊事由不得缺席,参加人员必须签到,参加未签到者一律视为缺席,记入月绩效考核。
五、奖惩制度
(一)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时间为标准,以公司制式考勤表时间为依据,超过上班时间十分钟视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且没有向部门负责人请假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而擅自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
(2)伪造出勤记录者,一旦查明以旷工论处,并追查考勤记录者与总监/项目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3)旷工一天罚款100元。超过七日者扣发一个月的工资,所部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辞退、除名等处罚。
(三)缺席
对无故不参加所周例会、学习的行为,视为缺席。缺席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一个月周例会、学习累计达3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四)缺勤
(1)周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10元,月累计达2次,扣除当月全勤奖。
(2)月报无原由的未按时将正式文本交至文员处的视为缺勤。缺勤一次处罚人民币20元,年度累计达3次,年终绩效奖扣10%。
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篇2】
1、目的
为加强保安工作管理,落实保安工作职责,维护正常的生产与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安工作的管理。
3、作息时间
白班:7:00-19:00晚班19:00-7:00
工作时长为12小时,采取轮班制,星期天转班。
4、职责
4.1严格遵守、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4.2上岗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庄重,文明执勤,随身携带、开启对讲机,确保通讯畅通。
4.3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守岗位纪律,上岗必须做好巡逻,勤检查、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擅自调岗,不准喝酒、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收听半导体和电视机,不准动用扣留物品,严禁监守自盗,在上岗值班期间,若因自己的失误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4.4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打人骂人,说话和气,按的有关制度接待宾客,礼貌的回答宾客的询问。
4.5严格把好人员、货物进出关,维护秩序,职工的安全。
4.6熟练掌握内安全防范情况及安全报警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材,报警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7认真做好上岗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遇接班一方未按时到位,当班一方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8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4.9观察内部和外围动静,如发现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抓获,一旦发生案情,要迅速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4.10加强自身建设,保安之间团结一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树立大团结的意识。
4.11保持监控室和值班室的清洁干净,天天打扫,窗明地净。
4.12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5、岗位操作及要求
5.1交接岗
5.1.1每日上午7:00时和晚上19:00时为交接岗。
5.1.2交接岗时将当班所接纳物品清点清楚,以及夜班所发生的情况未得到解决的需书面汇报。检查值班室内外的卫生状况,地面无纸屑,桌面无杂物,整齐清洁。
5.2执勤
5.2.1白班必须有一人站岗。
5.2.2值勤时做到遇见领导立岗,检查物品立岗,外来人员进出立岗。
5.2.3门卫室值勤时,应做到坐姿端正,做好接待工作,值勤期间不看书报电视,听收音机。不与无关人员聊天,劝阻无关人员不要在门卫室寄存物品或打电话,禁止打瞌睡。
5.2.4维持门口秩序,使之保持畅通。
5.2.5熟记消防,报警,救护及内部联系电话。
5.3巡逻
5.3.1每天按照巡检制度定时轮流巡逻。
5.3.2巡逻时思想集中,保持高度警惕,不吸烟,不与无关人员闲聊,并将每一点所发生情况记录清楚,巡逻时做到勤走动,勤思考,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3.3白天主要对车间、办公区巡逻;夜晚要加强对厂区、宿舍区、办公区进行检查.
6、附则
6.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若内容需修改,会另行通知。
6.2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着装仪表规范
1、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2、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3、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4、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第二条工作行为规范
1、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主管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3、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4、各部门应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5、保守企业秘密和施工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与施工质量、技术、单价、资金及经营管理等有关的事情。
6、生活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7、节约用电、用水,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
8、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9、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产,严禁将公司财产居为私有。为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三条就餐制度
1、开饭时间:早7:30中12:00晚6:00
2、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按时就餐,无故延时就餐者,不能要求炊事员另外做饭。因加班或因工作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就餐者,要通知炊事员预留饭菜。
3.、公司所有人员,除事假和出差之外,无论是否在项目部吃饭,均扣除生活费
4、就餐人员要理解炊事员的辛苦,尊重炊事员的劳动。就餐时,如对饭菜不可口或有建议的,可向办公室反映,以便加以改进。
5、众口难调,不能超标准要求饭菜质量,不能挑肥拣瘦,铺张浪费。
第四条办公用品购买
1、办公用品购买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每月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2、临时急需使用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报经理同意后采购。大型办公用品采购必须报请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3、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及时了解市场商品信息,选择对口适用,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办公用品
第五条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1、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2、办公室管理人员须清楚的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清点,库存不足及时申请和购进。
3、已配发的各种生活用具,由使用部门和个人认真保管、爱惜使用,不得私自转借和处理。对无故损坏者,由个人负责。
4、各部门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由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禁止其他人员随便使用;出现故障需以报告形式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报请经理批准后联系维修,并对故障原因予以追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公用复印机,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办公室应每次对打印复印的部门、人员、主题、份数和日期做好登记。
6、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第七条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
第八条出勤规定。本公司工作人员节假日实行轮换休息制度,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到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第十条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清退回公司。
第十一条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十二条印章种类
1、公章:是单位的最重要的印章,代表单位的权利、凭信和职责。
2、专用印章:是项目为了使职能部门履行自己的专业性职责而发给部门使用的印章,这种印章有单位名称及用途。
3、领导人名章:是项目领导或部门主管的身份印章,是行使职权的标志。
4、其他印章:是起标识作用,如财务用的各类标识章、竣工资料特定章。
第十三条印章保管
1、公章、领导人名章应有专人负责保管,专业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专人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经理私章必须分开由专人保管。
2、印章要放在保险、安全的地方,放置印章的柜子钥匙不得乱放。
3、印章保管人外出时,由领导批准后交给指定人代为保管。
第十四条印章使用
1、凡盖公章、领导人名章,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授权。
2、凡盖专业印章,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印章保管人在盖章前应认真检查领导签字,审阅用章文件和全部资料。
4、印章保管人用印须登记,并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5、盖印要符合要求、位置恰当、字迹端正、字图清晰。
6、不准在空白信纸、信封、纸张和介绍信盖章。
7、在文件、文书、资料上盖错了章要及时销毁。
8、严禁私自带印外出,如因投标、签订合同须带印时,须经公司经理批准,印章保管人或指定保管人带上,并按规定实施使用。
第十五条印章丢失
如印章遗失,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机关,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并声明作废,其补刻按印章颁发权限再行刻制,新刻制印章应与原印章有明显的区别。
第十六条职工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并按时返回销假,工作时间内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十七条批准事假权限
1、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经理审批。
2、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第十八条出差
1、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2、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分管领导和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篇4】
第一条: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销售目标和市场状况,由企划部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并提交公司年度产品促销计划、费用预算,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企划部负责制定促销方案的详细工作规程和细则,监督按程序作业。负责销售促进的全程跟进工作,包括物品的购置,物品的运输,方案的执行,方案的临时调整,人员的安排,物品的发放与管理,效果的评估,销售促进的总结。
第三条:企划部统一管理公司产品市场促销工作,各区域市场负责单个市场促销活动的组织、实施,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提出初步促销工作总结,企划部汇兑并撰写市场促销工作报告,供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参考。企划部应确保公司存有备用促销方案及促销品,以应对市场竞争的需要。
第四条:企划部促销文员根据市场动态及时制定促销方案及具体实施办法,协助区域市场开展促销活动,整理、评估促销效果,总结经验及资料的分类建档,协调各区域及本部门促销相关事务和传递工作。每季度以书面报告形式呈报上季度促销工作总结及下季度促销活动安排。
第五条:企划部广告文员负责促销有关的市场广告方案及制作工作。企划部信息文员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提出开展促销活动的建议。
第六条:各区域经理负责具体组织该区域市场促销活动,培训促销员,维护客情关系,收集、整理活动基础数据,提出初步效果评估报告。根据本市场的实际情况,提出促销建议及促销活动申请。
第七条:企划部经理负责公司整体市场促销活动的指导,协调相关业务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八条:所有参与市场促销活动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促销活动的.规定程序,及时管理市场促销品的发放,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挪做它用,否则严肃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公司其它相关制度执行。
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篇5】
1、 每个员工应该遵纪守法,做合格合法公民。
2、 公司员工应着装整齐,熟悉公司各项收费标抓。公司车辆应车貌鲜亮,体现公司完好形象。
3、 对待客户应和气,严禁偷、拿、索要客户财物。爱护公司,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话不说,严禁与客户发生争吵。
4、 对待业务无大、贵贱之分,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每一项业务。
5、 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问题应及早反映解决。
6、 干活过程中,在客户家中不抽烟;在楼道中不打闹;在行车中不向车外抛弃废物。爱护客户财物,对客户物品做到不丢、不损。
7、 中午期间严禁喝酒。
8、 工作当中严禁发生打架、吵架现象,严禁未经公司统一私自丢活,降价。
9、全体员工应同心同德,共同遵守各项章程制度,共同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篇6】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