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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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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酒店消防管理工作,保护酒店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酒店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违反消防法规,妨碍公共消防安全,阻碍消防工作正常进行,以及其他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影响消防安全,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均属违反消防管理行为。

第三条凡在酒店人员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均依照本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章处罚

第四条消防管理处罚分为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辞职处分

(五)拘留

(六)查封

(七)赔偿损失

第五条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的部门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辞职处分

(一)忽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管理混乱、经督促无明显改进,造成一般火灾事故的;

(二)其他部门存在火险隐患,经提出改善要求拒不执行的;

(三)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章作业,或指派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的职工上岗独立从事有火灾危险作业的;

(四)未经公司董事长同意,改变建筑物用途,违反消防法规,未经公司董事长检验,出现火险、火灾的;

(五)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破坏消防通道的;

(六)逾期不拆除临时建筑、影响消防安全的;

(七)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执行有关安全法规,经指示不改的;

(八)违反规定,在办公室、寝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或将这些物品带入酒店的;

(九)在禁止用火的区域、场所、擅自动火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行为的;

(十)更夫、值班人员当班饮酒或不按规定检查巡逻,擅离职守发生火险、火灾的;

(十一)电工、焊工、司炉工及其它有可能涉及动火的工种违章操作可能引起火灾的;

(十二)在宿舍楼走廊、楼梯间等处堆放可燃物品,经指示拒绝清理、疏通的;

(十三)不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及损坏或挪用消防器材,经指示没有改正或态度不好的;

(十四)埋压、圈占、损坏公共消防设施,经指示不整改的;

(十五)谎报火警、发生火灾不报警或拒绝借用通讯设备报警的;

(十六)阻碍执行灭火任务的消防车辆通行,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妨碍灭火工作正常进行的;其他部门拒绝、阻挠、刁难公司人员依法进行防火检查。

(十八)因责任人员主观原因造成一般火灾的;

(十九)其它违反消防规章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第六条对具有下列违反消防管理行为之一者,分别给子30元以下处罚,通报批评及辞职处分。

(一)违反酒店消防条例,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用具的;

(二)私自动用电闸和拆改,增设电气设备构成一般火险的;

(三)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线和电源插座造成火险的;

(四)在楼内,室内点燃废纸等可燃物的;

第七条对造成火灾烧毁国家、集体或个人财产者,除予以相应处罚外,还应根据损失情况后果和赔偿能力令其赔偿。

第八条对处于火险状态的部门,经指出又一时整改不了的,在整改前,要责任落实到人,对其火险部位死看死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明知故犯的;

(二)后果严重的;

(三)拒绝传唤或者逃避处罚的;

(四)拒付罚款或屡经处罚不改的;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一)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发生火灾的;

(二)出于他人协迫或者诱骗的;

(三)后果较轻,能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第三章裁决与执行

第十一条酒店消防管理处罚办法按各级权限和分工分别由上级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酒店保安队裁决并执行。

第十二条通报批评、罚款、少量赔偿损失由酒店保安队裁决执行;辞职处分,由酒店处执行;警告、拘留、查封、数额较大的赔偿由消防,公安部门裁决执行。

第十三条执行处罚时必须向被罚者开出罚款收据,并写明罚款原因和所罚款数。

第十四条保安队所收罚款全部上交酒店,用于补充消防经费。

第十五条保安队及有关部门在执行本办法时,应当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不得绚私舞弊,违者要严肃处理。

附则:

(一)本办法若与上级公安、消防部门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由酒店保安队负责解释

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2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负责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本单位各级消防安全职责和其他有关消防安全职责规定如下:

一、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人。

二、本单位总经理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本单位职能管理部为本单位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能管理部总监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职能管理部确定一人为本单位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四、本单位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

五、各单位应确定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确定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部门职责人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六、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消防安全职责人总经理担任,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职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成员。

七、根据人员变动及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机构人员,每年年初对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一次调整。

八、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贴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景;

2、将消防工作与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3、为消防安全供给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十、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职责

1、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在消防安全职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计划;

3、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1、在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管理的职能;

2、每季度或不定期的对部门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整改;

3、分析单位防火安全情景,参与拟定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预案,负责协助其领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

十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1、所有员工都必须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明确自我的职责区和具体岗位的防火任务。

2、严格遵守局和所在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安全。

3、经常结合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特点进行自检,及时处置火灾隐患。

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为了加强卷烟物流中心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卷烟物流中心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卷烟物流中心的仓库作为__消防监督机构消防保卫重点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仓库使用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卷烟物流中心的各类仓库。

第五条物流中心主任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仓库使用部门是库房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管理库房的消防安全工作,应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管理人员一人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考核。

第七条卷烟物流中心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卷烟中转站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仓库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__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卷烟物流中心应当制定系统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以下内容:

(1)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安全教育制度;

(3)火源管理制度;

(4)电源管理制度;

(5)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

(6)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7)卷烟仓库火源、火种收缴制度;

(8)隐患整改制度;

(9)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

(10)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卷烟物流中心应当明确部门及人员的消防职责:

(1)单位主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2)单位分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防火管理职责;

(4)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职责;

(5)专职(或义务)消防队职责;

(6)卷烟仓库负责人防火管理职责;

(7)卷烟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职责;

(8)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

第十条库房使用管理部门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新上岗的各类人员实行三级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4

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

1、明确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悬挂上墙并印发员工学习。

二、场所消防安全设置要求

(一)一般防火要求

1、依法办理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

2、室内装饰装修采用不燃、难燃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不得违规在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二)安全疏散设施

1、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通道、出口、窗口处不得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符合要求。

3、场所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消防设施器材

1、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并定期维护。

2、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维护。

三、火源管控措施

1、每日班前班后进行防火检查,营业期间定时进行巡查,建立防火巡查、检查记录。

2、禁止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3、电气线路应当穿管保护;对电气线路、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测;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4、凡是有易燃、可燃物的地方,均应严禁明火,在场所明显处设置禁火、禁烟标志。

5、确需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场所应暂停营业,并落实现场监护人、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可燃物、设置消防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四、消防宣传、培训

1、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熟知:消防安全职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2、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季度至少对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并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上岗前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要求。

五、消防安全标识

1、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包含“一懂三会”、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告知书等内容的提示牌。

2、场所应根据自身特点,按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图列》设置消防器材、消防提示性、警示性等标识。

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5

一、教师保育员要以幼儿为中心。关注幼儿在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二、上班人员交接时一定要认真清点幼儿人数,户外活动外出返回均要认真清点人数,家长接送孩子按接送程序进行。

三、值午睡班时,工作人员勤巡视,细心观察,防止幼儿在被窝内发生意外。

四、经常检查幼儿的口袋,不让幼儿玩带玻璃、硬币、钉子等呈尖角的危险物品,以防伤害幼儿。

五、妥善保管药物,喂药时要仔细核对。有毒物品由专人管理,严禁在班上存放。药物的保管和服用由医务人员负责。药品和洗涤水(粉)的保管:①写好名称(幼儿的药品要写好药名和人名,洗衣粉和洗厕精要写好品名),置于幼儿拿不到的地方;②成人无论什么药都不能放在外面。

六、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儿园住宿(包括幼儿园宿舍)。如有亲属需要暂时留宿,必须先报告给园长审批同意后方能留宿。

七、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教育幼儿进食时不谈笑,含饭在口中时不去做其他事。

八、刀、剪、暖瓶、灭害灵等危险物品要放在幼儿不易取到的地方。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动器械、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每月检查一次。大型体育器械、电器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避免触电、砸伤和摔伤等事故发生。

九、幼儿园内各种电器在用完后拔下插头,所有电插座放置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节假日需切断电源,防止火灾。

十、若发生人身事故,必须送交医务人员处理,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

十一、事故责任人必须在一天内写出报告,园内召开事故分析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

十二、每学期签订一次安全责任书,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6

一、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周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保卫部三级巡查制检查安全防火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4.每年组织企业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做好重大节日期间防火工作,并制定具体保卫方案。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落实好天然气.液化气的检查制度,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楚火险隐患。

6.建立企业消防档案,组建义务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吸烟管理制度,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线隐患整改不及时部门,将加倍处罚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责任人。

9.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二、各级消防安全职责

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

3)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6)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10)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1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3、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5)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6)抓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审批特殊动火证,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4、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部门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1)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3)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4)协助总经理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5)员工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5、车间消防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车间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组织制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5)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6)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7)在组织编制车间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车间主任同时负责车间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车间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9)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定期召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11)车间主任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13)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6、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

2)组织班组(工段)级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3)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浇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活动,维持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6)对本工段的检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7、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8)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9)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8、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订车间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10)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人员(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1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车间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9、班组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3)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4)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6)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10、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8)发生事故要及时招实地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并详细记录。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7

总则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保卫科负责对本制度贯彻、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消防安全分项制度:

1.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逻制度。

3.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

5.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6.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奖惩制度。

8.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关于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篇8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宣传板、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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