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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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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1

1、宿舍是同学休息和学习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外大喊大叫。

2、为了所有住宿生生命财物安全,任何非管理人员不得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得坐卧在他人床铺上乱翻乱动,私自拿走别人东西。

3、住宿生临时有事晚上不住宿,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向管理人员请假。从宿舍内向外搬东西,须经过管理老师同意,并做记录后方可搬走。

4、所有住宿同学,不得私自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安全电器;电扇、电灯开关只有社长和当日值日生有权开关,其他人不要随便开启。

5、所有住宿生上早操前须将开水壶放到食堂门口,早饭后提回宿舍。

6、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得做与学习,休息及其它学校严令禁止的事情。

7、除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管理老师批准。

8、值日生上早操时,打扫宿舍卫生,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值日生晚饭后在食堂抬水,抬满后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9、宿舍社长坚持报告住宿同学午休,晚休表现,对于宿舍内出现的不和谐因素,须及时向管理人员回报,以便迅速处理。

10、对住宿生违犯管理制度处理意见:违犯以上任意一条,须认真抄写宿舍制度五份送交管理老师以作自罚;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的送交班主任处,经班主任和家长教育后回宿舍入住;回宿舍后仍有违犯宿舍制度现象,送交学校,并将违纪事项记入学籍档案。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2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3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员工宿舍,加强治安,保障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安静、秩序良好的住宿环境,特规定如下:

⑴入职员工由人事部统一安排房间、床位,凭人事部签发的住宿单到员工宿舍入住。

⑵离职人员务必在离职3天之内搬离宿舍,由舍监收回钥匙并开退宿证明后,再到人事部办理手续。

⑶已入住员工退宿须提前3天到人事部注销,否则按在住员工一样交纳各种杂费(水电)。

⑷未经人事部同意住宿员工不准私自调房、调床。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⑸公司员工若带给钥匙及私配给非公司人员者,除取消其住宿资格外,另罚款处理,若哟失窃,并追究其职责。

⑹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状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

⑺各员工应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安全,搞好室内外卫生,按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以持续宿舍卫生

⑻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投入下水道、厕所内和抛出窗外。

⑼自觉爱护宿舍的一切设施及房屋结构布局,不准擅自改动或拆卸,若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职责。

⑽员工物品摆放整齐,不乱摆乱放,不占用人行道,不许将物品摆放在空床位上,以防损坏床板。员工严禁在宿舍内吸烟,违者罚款处理。

⑾爱护公物、节约能源,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浪费水电,注意白色污染和环境保护。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⑿严禁将公司物品带回宿舍使用,公司将随时抽查员工床铺、衣箱等物件,若出现公司物品,罚款处理。重者将无薪解雇。

⒀来访人员要事先登记、并抵押有效证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员工宿舍。被访员工上班后,来访人员不得在宿舍逗留,违者视其情节罚款处理。

⒁员工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男女混居,晚0:00后外来人员务必离开宿舍。男女员工禁止窜房,违者罚款处理。

⒂为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后,白天14:00以前,宿舍谢绝会客。特殊状况,经宿舍管理员同意后,在宿舍外接待。

⒃为保证员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后到白天14:00以前,严禁在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娱乐活动;杜绝活动及吸的违法行为,违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⒄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手赌具、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⒅未经同意不得私用别人物品、以免造成误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偷盗他人财务之行为,将受到开除并交公安机关。

⒆将社会公德,宿舍里不准大放收录机,出门关门应轻声,上下楼梯不准大声喧哗。若有同楼的人员投诉,将取消其住宿资格,严重者将无薪解雇。

⒇持续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并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火警:119匪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

3、员工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⑴严禁在宿舍各出口堆放杂物,保障通道畅通。

⑵人人明白消防灭火器的位置,严禁随意挪放。

⑶人人明白公司疏散流程,最低限度可做到自救。

⑷严禁宿舍员工私拉电线插座及使用电饭锅、电炒锅、电热水等电器,一面引起电线短路失火。

⑸严禁宿舍员工做饭,并使用明火照明。

⑹人人做到人走灯关。

⑺工程部定期维修、保养宿舍电源开关设备。

⑻宿舍管理人员每隔3小时,查看一次宿舍状况。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4

一、学生进出宿舍区大门的规定

1.宿舍区开门、关门的时间

(1)周一至周四: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21:20(开门)——21:35(关门)

(2)周五:早6:40(开门)——7:25(关门);

晚17:00(开门)——17:30(关门)

(3)周日返校:请于19:20——19:30期间到宿舍,同时到住宿管理老师处进行登记。

2.学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

3.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区,严禁非住宿人员留宿。

4.上课和晚自习期间,学生不准进入宿舍区,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的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宿舍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有病者在校医室休息,病重者到医院就诊或回家休息。

二、学生宿舍熄灯时间:周日至周四:22:00。

三、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1、宿舍安全

(1)爱护宿舍区的设施。不得破坏门、窗、楼梯间及卫生间等的电灯开关。不得玩弄或破坏消防设施。

(2)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3)提高警惕,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上课、晚自习期间或离开宿舍及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并锁好门窗。

(4)学生住宿只带必备的洗漱用品、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贵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种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带到学校。

(5)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6)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7)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2、宿舍纪律

(1)学期开学时,应按管理人员安排的宿舍、床位对号入住,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他人床位或衣柜。

(2)上课、晚自习期间未经允许一律不准在宿舍区逗留,上课期间不允许回宿舍,因事留在宿舍或进入宿舍区者,应持有班主任或年级组长证明,并经确认登记后由住宿管理老师带领方可进入宿舍。

(3)按时起床,按时睡觉。熄灯铃响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得在宿舍外乱走乱窜;不得喧哗吵闹;不得洗漱;不得下棋、打牌、亮灯看书或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绝不允许夜不归宿。

(4)在宿舍纪律检查时,必须积极配合,不得谎报假名或他人姓名。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5

第一章总则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在课堂以外对学生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学生宿舍是形成良好学风,塑造健康人格,陶冶高尚情操,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及公共道德观的公共场所,是学生在集体生活环境中规范个人行为的起点,同时也是学校各项措施能否发挥效用的检验基地。

二、抓好学生宿舍建设,强化教育功能,完善管理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学生养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意识和水平,激发学生爱国、爱校的热情,推动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是学生宿舍管理的目标。

第二章宿舍管理组织

三、学生宿舍管理的原则是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自我管理相结合。

四、学生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下属的宿舍管理部门在学校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指导下,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进行管理。

五、宿舍管理部门主要承担宿舍文明工作的指导,要求能经常主动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保持联系,同时深入到学生寝室中去,了解掌握学生在宿舍内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反映、解决问题。

六、宿舍中建立以学生干部为主的自我管理网络。成立学生综合治理小组,宿舍楼设楼长,楼面设楼面长,寝室设寝室长。通过学生自愿报名,公开竞聘产生楼长、楼面长、寝室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协助宿管人员负责宿舍楼各寝室的文明监督、环境美化、文明建设、清洁卫生、纪律检查、安全防范等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住宿规范

七、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清洁、整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的良好习惯,促进学生成材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八、宿舍管理部门实行对每位学生的住宿表现予以记录,记录汇总后报学生处转各二级学院(系)予以表彰或批评,每位学生专用的公共财物作登记,一旦遗失或损坏,责成修理或赔偿。

九、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由民主选举或委任产生。

十、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

(一)卫生规范

1.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要求每日一小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桌面、床面、门窗“四净”,卫生间无污渍异味、卫生洁具保持整洁,阳台、天花板墙面无污点。

2.书籍排列整齐,桌面无杂物,凳子要靠写字台,床铺整洁无杂物,被褥叠放统一、鞋及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划一。

3.暖瓶、脸盆一律放置在规定的指定的地方,洗漱用具均放在脸盆内,毛巾一律对折挂在毛巾架或放在脸盆内。

4.不准在宿舍楼内或往窗外抛掷瓶罐杂物,不准向楼道倒水,不随地吐痰,不向厕所盥洗室、水槽内倒剩余饭菜和杂物,生活垃圾袋装化管理,按指定地点投放。

(二)安全规范

1.为保证安全,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炉、取暖器、热得快、电水壶、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容量的电器。严禁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点燃明火,不准燃放焰火、爆竹等,不得焚烧废弃物。违者按本条例有关条款处理。

2.室内不得私接电源线、插座,不得擅自加大保险丝容量。室内电源接线板不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台灯)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若两次劝告不听,没收灯具并视其情节给予处分。

3.严禁学生爬越阳台,出入公寓,一经查实,取消住宿资格。

4.个人贵重物品、现金等妥善保管或遵照学校有关规定交予有关部门代为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关好电灯、饮水机、电风扇等,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宿舍管理部门、保卫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

5.房间的钥匙由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值班室,由宿舍管理部门派专人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的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借用、随意搬移,非学校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搬进宿舍。

6.无特殊情况,宿舍值班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值班室钥匙时,要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归还钥匙时,同时归还证件。钥匙只借给本宿舍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得借用。

7.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用水3立方。闵行校区、闵行校区(西区)每月20日抄水、电表,月底之前张榜公布,并收取超额部分的费用;临港校区学生每人每月补贴用电5度,按季度以宿舍为单位充入计量系统,不足部分自行购买用点数。住宿学生若有疑问可及时与宿舍管理部门联系。

8.在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计算机带入宿舍前应到保卫处办理手续,并到本宿舍楼的值班室登记。同时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的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生活。

9.宿舍内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电话机应有本室成员自行购买配置,费用由本室成员合理分担。电话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修理费用自理,维修电话机遇到困难可报请宿舍管理部门协助解决。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线路等设施,一经发现,采取停机措施,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10.电话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住宿学生应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干扰他人学习和生活。

(三)文明规范

1.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并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学生宿舍6:00点开门,22:00关门。22:00以后进入宿舍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22:00以后寝室内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2.宿舍区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大声喧哗、起哄和扰乱周围环境。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严禁抽烟,严禁打麻将,严禁赌博,严禁饲养宠物。

3.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租售书刊、音像制品、服装、小商品等。

4.讲文明,懂礼貌,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斗殴。

5.宿舍内不得乱钉钉子,不得乱涂、乱画,更不准张贴不健康的字画。不得在门窗玻璃上贴、挂遮盖物。

6.不准在宿舍楼和宿舍走廊上打球、踢球、溜冰;不得堆放学校统一配置以外的家具、桌、椅。违者,经劝告无效,所堆放的物品作无主物处理。

7.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宿舍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配置。遗失、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或负责修理。

8.宿舍的调整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动,应有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二级院(系)和宿舍管理部门批准后方能调动。

第四章住宿管理

十一、学生宿舍只供在册学生住宿,由学生每年六月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下一学年住宿申请(新生除外),报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根据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安排宿舍;未经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学生不得擅自变动宿舍。

十二、住宿学生必须遵守本条例,填写由宿舍管理部门发给的《学生安全文明住宿》,若不填写或严重违反承诺及本条例的,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三、住宿学生须交近期二寸照片二张,填写《学生住宿登记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按学校的规定交纳住宿费。

十四、住宿学生不得有旷宿行为,若有事不能回宿舍住宿者,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班主任、系(院)许可后,并向宿管人员做好请假登记,否则一律按旷宿处理。第一次旷宿由宿舍管理部门报请有关二级学院(系)进行批评教育;旷宿累计二次以上者由宿舍管理部门上报有关二级学院(系),会同学生处作违纪处理,并与学校的各项评优挂钩,对屡教不改者宿舍管理部门有权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取消其住宿资格。

十五、住宿学生在一年内不得退宿,(除住宿学生提前结束学业或因故退学、休学外),因上述原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后,应及时搬离宿舍。

十六、住宿学生的家长、亲友来访,未经许可不得在学生的宿舍内留宿。学生会客在楼外或值班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内。21:30分之前必须离开宿舍(除特殊情况外)。男、女生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第五章违章违纪处罚

十七、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住宿学生给予相应的处罚。

1.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情节轻微、认识态度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2.对于态度恶劣且屡教不改的学生,由宿舍管理部门会同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进行处理。

3.对于严重违反本条例,造成恶劣影响及产生严重后果者,宿舍管理部门在报请学生处及后勤服务中心核准后,取消住宿资格。

第六章说明

十八、本规定由学校后勤保障处负责解释。

十九、本规定自20__年九月开始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6

居住证

1、员工必须遵守《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所有员工入职住宿必须办理居住证,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非法定年龄(16周岁以下)公司不予录用;

宿舍管理员监督新入职员工身份证是否真实有效;

办理未到法定年龄住宿的人,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人;

2、新工入职当天必须交齐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本人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楚房号、姓名及本人手机号码);

新入职员工监督宿舍管理员居住证是否在十五天之内办理完成,在职员工未办理、失效、过期居住证由本人备好相关证件交主管统一上交;

员工在交齐相关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未办好,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新员工当天未上交办理暂住证所需照片、身份证,不办理住宿手续,在职员工乐捐5元/次,如派出所查出一切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3、宿舍管理员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各部门主管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

宿舍管理员未提前15天通知张贴居住证过期在职员工名单,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

住宿安排

1、入职办理住宿的员工,夫妻双方在职员工必须持真实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办理夫妻宿舍,(夫妻住夫妻房、其他人员住集体宿舍),服从宿舍管理员安排住宿,禁止私自调换房间(集体宿舍调换每月1号-3号办理手续);

宿舍管理员对入职办理住宿的员工,夫妻双方在职员工真实有效身份证、结婚证进行检查监督,行政物管中心副总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安排住宿,监督居住夫妻房的`人员是否达到规定的住宿条件;

办理住宿的员工,无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宿舍管理员不予办理住宿,无有效身份证、结婚证,未达到规定住宿条件的人员,宿舍管理员办理住宿,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未办理任何手续私自调换房间的员工乐捐100元/次;

2、严禁男女混居(持有真实有效结婚证除外),夫妻单方辞职,请假超过30天(事假、病假、分娩生育)三天内退出夫妻房间并交出钥匙。(病假超过一个月凭医院病历卡、发票);

宿舍管理员对男女混居,已办辞职手续,请假超过30天,未办退房手续的员工进行监督。办理好辞职手续的员工整理行李必须由同宿舍的人员监督且及时搬出。最迟不超过两天。禁止行李、包裹在18:00后带出厂;

对证件虚假、隐瞒事实的员工乐捐20元/次,男女混居乐捐100元/次。对已办理辞职手续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腾出房间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

3、综合楼7、8、9楼宿舍,公司规定人员(副总、总监、外聘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房间居住,其余房间由公司在职管理人员3人或3人以上,公司在职管理人员及夫妻居住。严禁房间内烧菜做饭、喂养宠物(辞职、请假同上第2项);

行政物管中心副总监督宿舍管理员是否按规定安排住宿,监督居住单间的人员是否达到公司规定的住宿条件,员工相互监督举报。(辞职、请假同上第2项);

宿舍管理员未按规定办理住宿,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未达到公司规定住宿条件的人员,居住单间的,未在三天内办理退房交出钥匙、腾出房间的员工乐捐20元/天,超过一周的40元/天。对烧菜做饭第一次乐捐100元/次,再次发现调离综合大楼房间住宿;

4、对员工直属亲戚来厂探亲必须在门卫处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厂,询问是否住宿,住宿必须经宿管员和大堂客房登记住宿(按大堂制度办理),严禁未经登记擅自留宿。外来住宿必须是员工的直属亲戚,严禁来访者单独在集体宿舍房间逗留,探亲访友在宿舍逗留不得超过22:00点。

保安、宿管员对员工入住宿舍,不定期检查、监督,同一宿舍员工对来访住宿者是否办理住宿手续进行监督,对未办理住宿手续,住宿的,向宿舍管理员或保安举报,被访员工对来访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被访员工擅自将来访人员留在宿舍住宿,被访员工乐捐100元/天。同一宿舍员工知情不报、故意包庇或隐瞒来访人员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与同宿舍员工共同承担责任,被访员工需承担双倍责任。

住宿制度

1、在公司宿舍住宿员工,不得在楼道、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使用音响等设备必须调音量小、静音或使用耳机,不能影响其他人休息;宿舍管理员、保安不定时对宿舍进行巡查、监督,同宿舍员工及邻宿舍员工对影响他人休息的员工进行劝阻、制止,并向保安或宿舍管理员举报;宿管理员、保安如发现违规员工要立即劝阻、制止,对制止无效的来访者逐出厂外,对公司内部,制止无效的员工乐捐50元/次,并代为保管音响设备,保安与宿舍管理员接到员工举报,未在30分钟内到场处理,保安或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

2、严禁在宿舍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保安与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房间进行巡查,同一宿舍员工对酗酒、赌博、打架斗殴进行制止、举报。防止事情进一步恶化;

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对责任人乐捐200元/次,损坏他人财产和公司设施,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人身伤害、发现赌博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煤气灶、煤油灶、电热管、电热毯等高负荷、高危险电器,维护宿舍内、外配置的公共设施;

宿管员与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同一宿舍员工对使用煤气灶、煤油灶、电热管、电热毯等高负荷、高危险电器进行监督并向宿舍管理员举报;

对使用违规电器设备将代为保管,损坏他人财产和公司设施,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造成重大损失、发生火灾等交由公安部门处理。对损坏物品隐瞒不报,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员工共同赔偿,对举报者奖励50元/次,因检查不严而造成损失,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次;

4、严禁将手机、现金、手饰等贵重物品随意放在房间内;

人员离开房间必须锁好门窗,宿舍管理员对宿舍物品不定期检查;

如保管不当造成财物失窃,自行承担损失;

5、宿舍内配置的物品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必须及时到门卫处登记报修(报修时需填写房间号、损坏物品及时间),维修前将房间卫生打扫干净;

宿舍员工监督维修的及时性,维修员辩别是否人为损坏;

维修员在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6小时维修好,延时乐捐5元/次,对故意损坏财物按原价赔偿并乐捐20元-100元/次;

6、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宿舍内严禁使用、存放一切危险、易燃易爆等国家违禁物品,禁止吸毒。

宿管员检查擅自藏匿违禁物品,吸毒人员,同宿舍人员有权、有义务对藏匿违禁物品监督举报。

对故意损坏物品和存放违禁物品、吸毒的当事人进行举报,举报人给予奖励200元/次,发现违禁物品立即没收并对当事人乐捐100元/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由违规人员承担一切民事责任。

卫生制度

1、禁止将电瓶车、自行车和杂物放置消防通道及楼梯间,禁止将垃圾倒入通道、楼梯、便池或洗脸池内;

宿舍管理员与相关部门不定期检查,住宿员工相互监督、检查,向宿舍管理员举报;

消防通道及楼梯间内停放电瓶车、自行车、堆放杂物乐捐20元/次;造成马桶堵塞,将垃圾倒在他人门口或通道责任人乐捐50元/次;对隐瞒不报,故意包庇由同一宿舍员工各乐捐20元/人;

2、严禁高空抛物(包括高空扔垃圾、倒饭菜、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不允许将衣物挂窗外;

宿舍管理员利用监控对楼梯、通道回访检查,全体员工监督,并向宿舍管理员举报高空抛物等不良行为;

因高空抛物导致他人伤害,由责任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乐捐100元/次,随手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责任人乐捐5元/次,衣物吊挂空调外机上的乐捐5元/次;

3、搞好宿舍卫生工作,检查标准:

(1)地面无油腻,

(2)无垃圾,

(3)玻璃清透明亮,

(4)马桶无黄色迹象,

(5)台盆不脏乱,

(6)日用品摆放整齐等,衣物堆放整齐。

同一宿舍员工相互监督,是否将垃圾带到楼下放入垃圾桶内,个人物品是否摆放整齐,整洁。

对房间卫生差的员工乐捐20元/人/次;对房间卫生好的员工奖励20元/人/次,并张贴公布。

水电使用制度

住宿的员工除公司补贴,超出部分的水电费,按同一宿舍住宿员工按登记入住的日期分摊。

公司补贴每个房间电费为10度;水费5月至10月每人2吨、11月至次年的4月每人1吨,超出部分按入住登记日期分摊。

每月1至5号公布上月使用水电费用,员工核对水电费用是否错误以便宿舍管理员更正,超出5号到次月调整,水电费核算错误,宿舍管理员乐捐5元/宿舍。

稽核部发现以上事项弄虚作假或负责人未执行监督对负责人处以10/次乐捐,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司《赔偿管理制度》赔偿。

注:

1、本制度执行由行政物管中心负责,主要职责是对程序的制订、修改、解释及日常运行维护、问题点收集、回复、培训等负责;

2、本制度由稽核中心负责稽核、处理;

3、若在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请及时知悉稽核部指导;

4、运行过程中若同变革前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7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住宿条件

1.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深造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第四条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关闭门窗。

3.保管住宿者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总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情节严重;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人员;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病重,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公司主管和总务部门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八条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者给予处分。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放入柜内;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登记姓名、与员工的关系及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在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条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为之一者,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属部门和总务部门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酣;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持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二条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处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员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本制度报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是亦同。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8

1、宿舍的公共区域由学生宿舍服务员负责打扫;寝室由学生负责打扫。

2、宿管人员坚持环境区域、过道、楼梯、盥洗间、厕所每一天打扫两次,冲洗一次的制度。并随时持续阴沟畅通,做到地面无垃圾、无堆积物,墙面无蜘蛛网。每月用除垢剂定时清洁盥洗间、厕所,持续盥洗间、厕所的清洁状态。

3、学生寝室坚持每日轮流值日清扫卫生的制度。做到室内地面干净,墙壁、屋顶无蜘蛛网,桌面整洁、东西摆放整齐。

4、宿舍领导小组每周五定期检查一次,学生宿舍每月检查两次。每月评比一次,检查、评比结果纳入“礼貌寝室”的评比活动中,并专栏公布。

全体同学都务必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团结同学服从管理与教育,用心支持和维护宿舍的纪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洁卫生。维护自身利益,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9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10

1、住宿学生须按班级分配层铺就寝,不私自调换。

2、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上课及课间不私自到宿舍。

3、讲卫生、爱整洁,床铺整齐,生活用具摆放有序。

4、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拉帮结派,不惹事生非,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不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牌。

5、讲公德、守诚信、不乱拿、乱用他人物品。

6、爱护宿舍公物,若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7、节约用水、用电,反对浪费,不乱倒剩饭菜剩饭,保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

8、严格考勤制度,有事必须请假,请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宿管员、门卫各一份。

9、严禁乱窜宿舍,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更不允许非住宿生留校住宿。

10、注意安全,不在宿舍内玩火,不在宿舍内私自接用电器。

11、舍长须配合宿管员老师管好宿舍事务,负责宿舍值日安排,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住宿生晚上突发疾病或出现意外事故,舍长应及时报告宿管员及班主任,以便妥善处理。

13、宿管员老师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11

熄灯时间:每天凌晨12:00之前。舍长: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12

一、宿舍管理制度

1、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公司行政人员管理和安排。

2、公司宿舍仅限本公司员工住宿,不准留宿无关外来人员;

3、所有人员住进和迁出,均需向行政部申请,并在行政部办理钥匙、用具交接手续。离职人员需在离职日起三天内搬出宿舍后方可结算薪资。

4、室内设施用具统一规划,损坏公物需按价赔偿。

5、宿舍摆放的物品以及个人生活用具摆放要整齐,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打铁钉、贴画等。

6、个人棉被起床后须叠齐,保持床铺整洁干净,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7、禁止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内。

8、各宿舍每周轮流值日,由所住人员自行安排负责轮流值班打扫卫生,严禁在室内外乱倒水和垃圾。

9、使用卫生间,便入池并及时冲水洗,便纸入篓,不能丢到便池内。

10、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不良行为。

11、严禁在室友睡觉后在宿舍内聊天,打游戏,打电话,影响他人休息。

12、夜晚不能开灯睡觉,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灯、风扇、空调、水龙头等人走关闭并维护好公共财物。

13、宿舍夜间23点前关灯就寝,23点前未归寝人员当天禁止回宿舍住宿。

14、集体宿舍是公共场所,禁止存放贵重物品,手机、现金等物品请随身携带。

15、严禁偷用偷盗他人财物,被发现者将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二、员工宿舍卫生统一标准

1.保持宿舍的清洁,干净,不得有灰尘和蜘蛛网;

2.窗台、窗户框、玻璃干净,无灰尘,无杂物堆放的现象,定期清扫房间;

3.墙壁上除了公司统一发放的东西外,不得随意张贴其它墙报,做到无破损、无灰尘;

4.桌面上要时常保持清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床铺必须干净平整无异味,床单、枕头、被子、毛毯等都要放置整齐;

5.鞋子必须分类摆放整齐,除了晚上睡觉休息时可将拖鞋放于床边以外,其它时间不得随意将鞋子放于床边,更不能放在过道上。

6.整个室内环境应该保持干净,注意室内的通风换气,空气新鲜,无异味,无堆放脏衣物的现象,衣物摆放整齐,及时清洗。

此制度自颁发日起开始实行。

__年x月x日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13

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用餐、洗澡、就寝,做好值日,起床后要自觉整理好床铺。

二、所有住宿生应爱护公共财物(含一切生活设施),要节约用水、用电,自觉统一按规定摆放好个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区环境的整洁,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应按价赔赏。

三、所有住宿生不准将尖锐铁具和火种等带进学校,不准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私自接电灯、触摸插座,灯具破损要请值班教师维修。上下床铺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床上嬉闹。

四、上课时,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寝时,不得随便串门、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

五、所有住宿生均应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

七、住宿生不准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须向值班教师写出,经批准后由家长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不允许自己回家。学生第二天到校后找值班教师销假。

八、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不准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准往宿舍带各种零食。家长带回物品时必须有2名以上同室同学在场。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师处。

九、值班教师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被套、床单等要定期进行清洗,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和头发。饭前便后要洗手,洗手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

十一、每个寝室由宿舍管理老师排出卫生值日表,当天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整理,做到地面无果壳、纸屑,被子、鞋子、毛巾、衣服、热水瓶,牙刷杯等要按规定摆放整齐,全天保持干净,干燥。(被子叠成方块状,放在靠门一头,枕头放在靠窗一头,床面要平整,床单要清洁;鞋子一律放在床铺下方置鞋架子上;毛巾按照干净程度进行折叠挂放;衣物折叠好一律放进床下抽屉内,牙刷,热水瓶等生活用品按秩序的摆放在桌子上。)洗手间无积水,无异味,水池内外洁净,垃圾要及时倒掉。每天早、中、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十二、每个寝室的寝室长发现同学生病时及时向值班教师反映,立即救治。

十三、晚上要教师值日陪住,对学生宿舍进行查夜登记,加强夜间巡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四、住宿生的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两个常用的电话号码,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联系到家长。要求开通校信通或优学通,能够及时了解到学校的动态信息,按时接送孩子。

十五、住宿生上课期间禁止回宿舍。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14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中心交纳家具押金,由宿管中心发放钥匙才能入住,入住后一周内每位学生交一张一寸彩色相片办理住宿证(以班为单位),签定《学生住宿协议》。在住宿期间如违反协议,按协议条款处理。

三、学生毕业、出国或休学、退学时,应在接到通知后规定日期内到宿管中心各小区办公室交还房间钥匙、住宿证、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后方可退还住宿押金(在校期间违反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扣罚款项的,应先扣后还);如退宿手续办理完后,还继续占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门有权责令其迁出,有权强行将其行李转移、保管,拒不执行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宿舍门锁、钥匙统一由宿管中心配备、统一管理.严禁任何人私自配钥匙和调换门锁,违者除责令其恢复原样外,并视其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如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责任人负责。个人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钥匙要即时向宿管中心报失登记。如因丢失钥匙而造成失窃者,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制的床位表和卫生轮值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并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家具档案和住宿档案。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住学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10元处罚。

七、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佩带工作证或宿管中心批条,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八、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接收工作人员的询问和指导,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设立小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该区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进入学生宿舍区的学生,都应主动出示“住宿证”核验,“住宿证”视证明学生在本区住宿的凭证。没有该区住宿证的,不得随便进出该宿舍区。

三、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六、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未经批准,各类机动车不得进人宿舍区。宿舍区的自行车应按宿舍中心指定地点摆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否则,管理人员将车辆扣留。

八、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九、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宿管中心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3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持住宿证在门岗处登记,证明身份后方可进出。否则,保安有权视为外来人员,不给放行。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十一、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3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十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3立方/人,电3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宿管中心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宿管中心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宿舍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凡被中心实行停电处理的宿舍,取消该宿舍当月水电定量免费使用的权利,按实用数量计收费用。对无理取闹或擅自接通水、电源者予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学生因学习(如电脑、录音机、台灯等)需增加宿舍内线路的,应报宿舍中心批准后,由专业电工协助安装;学生负责所需材料等各种费用。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九、宿舍内实行自觉关灯制度,晚上11:30后不按时关灯累计达三次的宿舍,作停电一周处罚.

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协同值班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凭身份证、住宿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准往宿舍区外搬迁家具等公有物品。否则,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七、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舍中心指定的服务地点处理。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十、严禁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十一、凡拒绝、阻碍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按章执行公务不听劝告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

一、学生不准在宿舍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内。不准在阳台、走廊、过道、门口、消防设施旁堆应杂物。否则,当垃圾处理。

二、学生要保持室内的整洁卫生。学生起床后,应叠好被褥、蚊帐;毛巾、衣物、鞋袜、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桌面书本要保持整齐。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达三次的宿舍,给予停电七天处理。

三、不得把硬性、难溶化的东西(如报纸、衣物、塑料袋、瓶类等)丢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内。如属以上东西堵塞管道的,原则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费用由该宿舍负责:分不清责任的,其疏通费则由堵塞层以上(含堵塞层)同管道的宿舍分摊负责。

四、学生不得在宿舍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张贴:除指定的宣传栏外,宿舍任何地方不准张贴、钉钉子。违者,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五、学生要自觉爱护宿舍内门、窗、锁以及消防设备等公用设施。发现自然损坏的,应及时报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专人免费维修;因使用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维修所需费用由该宿舍或当事人负责;如属人为损坏的,双倍赔偿井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禁止私自拆换,不能维修复原的由宿舍成员照价赔偿。

六、宿舍区内公共卫生由专职人员清扫,宿舍内卫生由舍长安排值日生轮流打扫,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应清扫室内卫生,并把垃圾扫到门外两侧,然后由专职管理人员清除。超过上午7:30,把垃圾扫出门外的,按乱扔垃圾处理。

其它

一、学生处有关部门及宿舍管理员将根据本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住宿生的情况,井将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各院系。每学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对于内务卫生、纪律、文明方面表现差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按《学生宿舍违纪处罚条例》处理。

二、宿舍成员违章违纪而本舍其它人员不配合揭发肇事者的,则按集体违章处罚。

三、凡是不按期交纳罚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从第十一天起对该宿舍停电处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关规定的学生,给子取消住宿资格处理。

五、本规定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宿舍管理制度清单篇15

一、住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宿舍。

二、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发现安全隐患主动及时上报,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身就寝,整理好床上被褥(整平床单、叠好被子)、衣物、床下鞋子,脸盆一律放在床下,洗漱用具放在脸盆里,毛巾双叠搭在盆边,排放整齐。

四、讲究卫生。不准向室外、室内地面泼水,不准在室内洗衣服、洗脸、刷牙、洗脚,严禁在厕所外大小便,室内每天三次打扫,每星期一下午大扫除一次,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五、谨慎保管财物,防止盗窃。不经政教处、总务处允许,不准留人住宿,不准私自调换宿舍、床位。晚上回宿舍,按时洗漱,超过时间,按违纪论处。

六、爱护公共财务。损坏公物按规定标准赔偿,故意损坏或知情不报者,加倍赔偿;对查不出损物者,由宿舍或班级成员集体赔偿。

七、室内不准乱接电、使用电器及生火器具。熄灯后,严禁用电灯、点蜡烛、燃蚊香,违者除没收实物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八、遵守就餐管理制度,不准把饭菜带回宿舍。严禁在宿舍内吃零食;严禁从宿舍向外泼水、抛弃果皮、食品袋、纸屑及其他杂物。

九、文明守纪。不经允许,不得动用别人的东西;不准乱串宿舍,严禁在室内外吹口哨、大声喧哗;严禁将运动器材、球、刀具、铁制工具等带回宿舍。

十、严禁在墙上乱写、乱画、乱踏、乱贴画相、乱钉钉子、乱拉绳子、乱挂衣物,不得损坏吊顶,严禁在室内、窗户上晾晒衣物。

十一、通过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结果,每月评出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长。学期结束评选出最佳文明宿舍和最佳舍长。

十二、凡违反上述规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对外出上网、打架,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理且态度恶劣的,学校还要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新市镇中学

20__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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