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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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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为社会运作提供了框架和规范,从而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公正。怎样才能写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这里给大家提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方便大家学习。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篇1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减少火灾危害,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铁路消防管理办法》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铁道部统一领导,监管部门依法监督,运输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的一项重点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确保安全。

第四条旅客列车和备用、库停、站停客车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由客运、车辆部门负责。

铁路公安机关和安全监察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铁路行包运输、多元经营部门均应依照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六条客运部门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客运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组织客运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三)对客运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落实客运人员岗位防火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考核。

(五)采取多种方式向旅客宣传防火安全知识。

(六)协助铁路公安机关组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

(七)组织有关人员对餐车炉灶台面、墙壁、抽油烟机、排烟罩、烟道的表面可见部位油垢进行清理。

(八)负责旅客列车火灾现场旅客的应急疏散紧急施救组织工作。

第七条车辆部门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车辆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二)负责车辆设备检修,确保运用客车达到出库质量标准,消除火灾隐患。

(三)组织开展客车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违章行为和设备故障,保证车辆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保证设备状态良好。

(四)对车辆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五)负责消防设备、器材的配备和维护管理。

(六)负责制定车辆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

(七)负责清除餐车排风扇、车顶表面及烟筒口、帽的油垢。

(八)组织落实备用客车的看守措施。

第八条安全监察部门职责

(一)依法对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督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二)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第九条铁路公安机关职责

(一)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旅客列车消防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对旅客列车相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四)制定乘警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标准和程序,督促乘警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

(五)组织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负责客车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章消防组织和岗位职责

第十条旅客列车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列车长的领导下,实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十一条旅客列车应建立由列车长为组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和要求,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小组会议,总结安排消防工作。

(二)组织乘务人员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三)建立乘务班组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考核,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

(四)按岗位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做好对旅客的消防安全宣传,落实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措施。

(六)组织乘务班组义务消防队定期演练。

(七)建立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台账。

第十二条旅客列车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由列车长任队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任副队长,下设指挥组、疏散组、灭火组、伤员抢救组、警戒组,根据乘务人员的具体情况,合理分工,明确职责,进行演练。

第十三条旅客列车应建立消防安全台账(配备微机的可建立电子台账),由列车长负责填写和管理。旅客列车消防安全台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复印件或摘抄件)。

(二)列车编组及乘务人员概况。

(三)列车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单。

(四)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人员分工。

(五)消防安全会议记录。

(六)乘务人员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乘务人员上岗证登记。

(八)餐车油垢清扫记录。

(九)“三乘”联检记录。

(十)消防器材登记。

第十四条列车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领导指挥乘务人员落实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部署和要求,接受上级消防检查。

(二)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小组会议,总结分析、安排布置消防工作。

(三)检查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乘务人员做好车底停留期间的看守。

(四)组织乘务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五)组织“三乘”联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职责分工进行整改,做好记录。

(六)采取多种形式向旅客宣传防火、防爆安全知识,做好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工作。

(七)列车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旅客疏散组织和扑救工作。

(八)按规定填写消防安全台账。

第十五条车辆乘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车辆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状态良好。

(二)参加“三乘”联检,做好检查、交接,针对设备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运行中按规定巡视检查,发现违章操作及时纠正,发现隐患故障及时处置。

(四)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乘警岗位职责

(一)负责列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二)配合列车长做好对乘务人员的消防知识教育和对旅客的防火宣传。

(三)督促乘务人员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制止和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参加“三乘”联检,做好记录,督促整改。

(五)负责组织乘务人员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

(六)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列车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落实防火措施。

(二)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三)掌握常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和识别方法,做好查堵工作。

(四)认真巡视,劝阻和制止旅客在车厢内吸烟。

(五)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第十八条行李员(邮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交接和监装监卸制度,防止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货物上车,督促装卸人员按规定堆码货物。

(二)按规定巡视,及时发现货物异常情况,妥善处置。

(三)向押运人员宣传防火注意事项,做好身份登记,收缴火种,制止吸烟、动用明火等违章行为。

(四)行李车(邮政车)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正确处置。

第十九条餐车人员岗位职责

(一)餐车长负责餐车的防火工作,其他人员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二)出库前认真检查炉灶、电气设备安全状况及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发现隐患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

(三)按规定清除餐车油垢。

(四)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炉灶。

(五)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安全操作规定,落实值班看守制度。

(六)列车发生火灾时,按预案做好应急处置。

第四章火灾预防

第二十条客车的生产、维修应严格执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保证质量。验收主管部门和运用单位要严格按质量标准验收,达不到标准的不得接收。

第二十一条客车采用的非金属材料必须是不燃、难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和产烟毒性必须符合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二条客车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器材和非金属材料所采用的产品应是经国家有关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鉴定合格的产品。

第二十三条客车电气绝缘、防雷、电气接地、漏电、过流、过热、防水防潮保护及线路敷设、连接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旅客列车出库前应进行全面的车辆设备检查,达到《铁路客车运用维修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上线运行。

第二十五条乘务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防火职责,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按标准化作业。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三乘”联检制度。旅客列车始发前,由列车长组织乘警、车辆乘务人员,对用火用电设备及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运行中重点检查,终到后彻底检查。检查情况由检查人员分别签字确认,严禁代签、漏签。

第二十七条运行中列车长、乘警、车辆乘务人员每2小时应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在发电车、邮政车、行李车的巡查记录上签字。

第二十八条对列车始发前检查发现的设备故障,车辆部门应及时处置,消除隐患;对列车运行中发现不能当场处置的,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按规定报告并如实记录;危及行车安全的,应立即停车处理。

第二十九条乘务人员必须经过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训,人人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熟记岗位防火职责和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基本要求,做到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保洁人员上岗前也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操作“两炉一灶”和空调、火灾报警器等设备的乘务人员,应经过专门的消防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一条车辆电气设备必须保持状态良好,电器元件应安装牢固,接线及插座无松动,按钮开关、指示灯作用良好;严禁乱拉电线和违章安装、更换电气装置、元件;严禁擅自使用电热器具等电器。

第三十二条配电室内禁止存放物品,配电箱、控制箱内及上部不得放置物品,门锁必须良好,人离锁闭;可燃物品不得贴靠电采暖装置。

第三十三条车辆电气绝缘应符合要求,漏电保护、电气接地等装置应匹配、有效。车辆电气绝缘测试、设备巡检和交接应有记录;严禁用水冲刷地板。

第三十四条餐车配备的电烤箱、微波炉、电磁炉等餐饮炉具使用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第三十五条发电车乘务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防火制度,确保柴油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状态良好,阀门、管路连接部位紧固,油箱及其他各部位不得有积油和油垢,禁止乱堆乱放物品,棉纱应放在指定容器内。

第三十六条客车取暖和蒸饭锅炉、茶炉应配件齐全、状态良好,落实点火试验和交接制度。使用中,乘务人员应按规定检查水位(压)表、水温表、验水阀、水循环状况,做到不漏水、不超温,严禁缺水、干烧。炉灰应先用水浸灭后再处置,炉室内不准堆放杂物,离人加锁。

第三十七条餐车炉灶、锅炉烟囱防火隔热装置应完好有效,餐车入库应压火。

第三十八条列车运行中,餐车严禁炼油,使用燃煤炉灶油炸食品和过油时,油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九条应定期对餐车炉灶台面、墙壁、抽油烟机、排烟罩、烟道、排风扇、车顶外表面和烟筒口、帽的油垢进行清除,保持清洁,并填写记录。

第四十条循环水泵箱、检查孔、观察孔、煤厢、取暖器防护罩内部应保持清洁无杂物;停用的炉室应彻底清除可燃物,加固锁闭。

第四十一条邮政车、行李车货仓应留有安全通道,宽度不小于0.5m,不得堵塞端门、边门,货物堆码不得超高。邮政车、行李车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烧水做饭,未经铁道部车辆主管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增设使用各种电器。

第四十二条乘务室、配电室、餐车储藏室、广播室、检车工具间、宿营车、行李车、邮政车、发电车禁止烟火。

不吸烟车厢应有禁止吸烟标志,乘务人员要对在车厢内吸烟的旅客进行劝阻,提醒旅客不得乱扔烟头火种;吸烟处应有明显标志并配备烟灰盒,地板和壁板应保持完好,无孔洞和缝隙。

第四十三条列车上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车门。

第四十四条对查获或旅客交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由乘警做好登记,交前方停车站处理。对烟花爆竹、火药等须用水浸湿;对判明不了性质的物品,严禁在车上进行试验。

第四十五条列车应通过图形标志、电子显示、广播宣传等多种方式,向旅客进行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逃生知识和灭火器、紧急破窗锤使用方法等消防安全宣传。

第四十六条客车车底在车站、车辆段、客车技术整备所及其他场所停放或停留时,客运、车辆部门应按规定组织人员看守。铁路运输企业应制定看守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保洁人员不得在车上留宿。

第四十七条客车灭火器配置和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客车车厢(双层客车每层)配备2kgABC干粉灭火器和2L水型灭火器各2具;灭火器应设置在车厢两端适当位置(每端各2具)。

(二)行李车、邮政车、餐车各配备4具4L水型灭火器,行李车配备35L推车式水型灭火器1具;行李车、邮政车的灭火器应设置在工作间内,餐车的灭火器应设置在餐厅。

(三)发电车配备4L水型灭火器8具,其中机房内6具,工作间2具;冷却间配备25kg推车式ABC干粉(或35L水型)灭火器1具。

(四)客车配备的灭火器应适应环境温度,适于扑救A类(固体)、B类(液体)、C类(气体)和E类(带电)火灾;挂具应采用套筒结构,安装牢固、便于取用,底部离地面一般不超过1400mm。

(五)干粉灭火器维修期限为1年,水型灭火器为3年。灭火器应由专业维修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修,张贴维修标志,并在灭火器筒体上涂打到期时间(____年__月到期)。

第四十八条做好灭火器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保证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上不得搭挂物品,严禁挪作他用。

第四十九条空调客车应按有关规定配备紧急破窗锤;餐车厨房应配备2条灭火毯;发电车、行李车、邮政车各配备2具防烟毒面具。

第五十条客车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应定期检测、维修,保持作用良好。

第五十一条定期组织旅客列车消防安全检查。铁路运输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主管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客运段、车辆段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置

第五十二条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铁路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车站处置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第五十三条旅客列车发生火灾时,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和公安机关报告,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拨打119报警。铁路运输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是:

(一)立即停车。列车运行中发生火灾威胁行车和旅客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车(停车地点应尽量避开特大桥梁、长大隧道等)。电气化区段并应立即通知牵引供电部门停电。

(二)疏散旅客。列车发生火灾时,乘务人员应迅速向列车长报告,组织起火车厢旅客向邻近车厢或地面安全地带疏散,采取措施稳定旅客情绪,同时要防止发生旅客跳车、趁火打劫等意外事件。

(三)迅速扑救。列车长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指挥义务消防队,携带灭火器赶到起火车厢,确认火情,迅速扑救。

(四)切断火源。停车后,列车需要分隔时,司机、运转车长、车辆乘务员应迅速将起火车辆与列车分离,切断火源,防止蔓延。

(五)设置防护。对甩下的车辆,由车站值班员(在区间由司机、运转车长和车辆乘务员)负责采取防护措施。

(六)报告救援。列车长和乘警应立即向上级机关和行车调度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救援。

(七)抢救伤员。在疏散旅客、迅速扑救火灾的同时,如有被火围困或受伤人员应立即抢救。

(八)保护现场。在扑救火灾的同时,乘警应维护好秩序,防止发生混乱,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好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九)协助查访。乘务人员应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情况,积极提供线索。

(十)认真取证。乘警应及时开展调查取证,注意发现肇事者并及时控制,妥善保管物证,为现场勘察、认定火灾原因创造有利条件。

第五十四条旅客列车在区间发生火灾,当上级领导和公安消防队未到达时,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由列车长组织指挥。火灾扑灭后,列车长、乘警长、车辆乘务人员要对起火部位进行检查,确认火已完全熄灭,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列车可继续运行。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时,邻近车站应组织人员、消防器材赶赴现场救援。

列车在车站发生火灾或起火列车进站后,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由车站站长组织指挥,立即启动《车站处置旅客列车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火灾扑救工作由公安消防队统一指挥。

第五十五条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预案响应程序,组织力量、调集救援物资装备赶赴现场,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事故救援高效、快速、有序进行。铁路公安机关要维护好现场秩序,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铁路运输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铁道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动车组列车、进(x)x旅客列车消防安全管理另行规定。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由铁道部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自20__年x月x日起施行。铁道部前发《铁路旅客列车消防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篇3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2.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4.安全疏散指5.示标6.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8.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10.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灭火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篇4

1、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防火宣传,管理和维护本单位所属的灭火器材,检查火险隐患和组织整改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

2、加强全体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火意识的遵守消防法规的自学性,明确“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做好防火工作。

3、利用黑板报、墙报、广播、班会课广泛宣传消防法和防火安全知识。

4、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制定突发安全疏散方案,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

5、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教师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拨火警电话、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学生疏散,每位老师都要熟悉各班、各功能室的学生的疏散线路。使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三懂三会”即:懂本校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会处理险肇事故;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6、每条安全通道装上标志牌,每人每个部室配置灭火器,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7、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丢失。

8、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物品,每天值日教师把检查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工作作为值日重点工作之一。

9、不得将带有火种的杂物丢入垃圾桶,严禁在校内烧废纸杂物。

10、各场所要做好通风排气工作,有利于降温、防爆。

11、每学期做好两次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做到及时维修、及时保养。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篇5

1.门店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实行各部门岗位防火责任制,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各部门均要签订《防火责任书》。

3.安全部设立防火档案、紧急灭火计划、消防培训、消防演习报告、各种消防宣传教育的资料备案,全面负责超市的消防预防、培训工作。各营运部门则须具备完整的防火检查报告和电器设备使用报告等资料。

4.超市内要张贴各种消防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报警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备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起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5.设立和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门卫、巡逻、逐级防火检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维护保养,以及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制度。

6.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门,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超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须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8.卖场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需要,必须由工程人员、电工进行操作,所有临时电线都必须在现场有明确记录,并在限期内改装。

10.商场内所有开关必须统一管理,每日的照明开关、电梯统一由安全员关开,其他电力系统的控制由工程部负责。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门负责,则部门的管理人员和实际操作人员必须对开关的正确使用接受培训。

11.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2.各种电器设备、专用设备的运行和操作,必须按规定进行操作,实行上岗证作业。

13.柜台、陈列柜的射灯、广告灯,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14.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消防规定垂直距离不少于50cm)。

15.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内所有仓库的消防必须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喷淋系统、消防器材的设施、通风、通道等设置。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篇6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保安部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殛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保安部妥善处理。

八、专职消防队员需持证上岗: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保安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部门和员工定期进行整改。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内容篇7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通过广播、宣传板、外请专家授课、观看影视资料、现场实地讲解等多种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区的消防安全活动,例如全国“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周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四、学校对每名教师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下列人员由单位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单位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七、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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