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篇2
1、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小区。2吨以上的卡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除外。
2、本小区有车辆的住户,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通行IC卡,凭IC卡通行大门,及在小区停放,按规定收取IC卡工本费、停车费。
3、本小区住户车辆进入小区后,有车库的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车库内,无车库住户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严禁乱停乱放。
4、非本小区住户的车辆,进入大门时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讲明进入原因,符合进入条件的领取临时通行IC卡,并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小区,严禁冲闯大门。出小区时收回IC卡,并按停车时间收取停车费。遗失、损坏IC卡,照价赔偿(每卡30元)。
5、进入本小区的货车,卸完货物后应及时离开小区,因故不能离开的,应将车停放在指定停车位置。
6、进出、停放车辆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人员的管理。驶入小区的车辆应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不得鸣号。如车辆损坏路面或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7、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与车主拉关系,收受贿赂,放松管理,违者从严处理。
8、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办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篇3
结合物业管理行业安防工作的特殊性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有关对安防工作要求,为规范项目公司护卫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请遵照贯彻执行。
1.新入职的护卫员,分包公司应向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提供如下证件备案:暂住证、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医院体检合格证明等复印件。
2.护卫员每月工资有分包公司结算。若可能涉及赔偿责任,项目公司可暂缓支付分包服务费。若分包公司对其责任没有疑义,应扣除相应的费用。
3.《分包公司费用结算单》各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要求结算日前填写完成,无特殊情况应按合同规定办理。
4.公司员工均可向保安分包公司介绍、推荐护卫员,但任何人不得未经分包公司同意擅自安排护卫员。
5.分包公司对新到职护卫员应按照分包合同要求进行登记,项目公司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的&39;标准执行。
6.项目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安防人员数量时,应书面方式报公司经公司批准后按照分包合同要求执行。
7.护卫员辞工,应根据分包服务合同要求办理辞工手续,经同意后分包公司将补充人员送达项目后方可离职。
8.项目公司在检查工作时发现的问题以及对违纪的护卫员,有权建议分包公司对其进行奖罚。
9.护卫员因事请假外出,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篇4
为保持干净整洁,使住(用)户享有优雅舒适的&39;生活环境,结合管辖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承认。
(二)严格执行清扫保洁工作程序,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并按规定质量标准检查验收。
(1)每天清扫行车道路两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扫绿化带、公共场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运垃圾一次。电梯间、楼梯每周擦抹两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边一次。
(5)每十天用药物喷杀蚊、蝇、虫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沟、绿化槽、排水、排污井等处。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三)完成规定清洁任务后,应在区内认真巡查保洁,制止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四)业主、住户提出预约上门卫生清洁服务或报告管道堵塞,必须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五)保洁员在当班时间发现不卫生现象时,应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过大,应向领导报告,组织保洁员进行清除。
(六)认真使用、保管各种清洁工具、机具,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损坏。有意损坏或丢失工具者,要照价赔偿。
(七)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无故旷工,请病、事假须得到上级批准。
(八)注意仪容仪表,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裤上岗。
(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嘉奖、晋升:
(1)对搞好清扫保洁队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十)违反劳动纪律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将按规定给予警告、停职直至开除的处理。
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篇5
第一章经理岗位职责
经理是对公司负有全面服务的管理者,处于中心地位,起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及工作安排。
二,充分发挥和调动手下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断进行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和审定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年度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和员工工资调整方案,及时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确保各项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公司得到不断的发展。
四,贯彻执行安全经营管理和劳动保护条例,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员工队伍建设,懂技术,会管理的领导队伍和技术骨干。
七,认真做好工作考核,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以公司经营宗旨为使命,以业主满意为目的,搞好实质工作。
第二章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资料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发放。
三,负责员工考勤工作,建立考勤制度,搞好绩效考核。
四,做好所有实物与设备的`等级与库存管理以及所需物品的购买计划和发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投",物品存放及保管安全妥善。
五,组织召开例会,会议,撰拟相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
六,拟订员工培训计划,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员工工作进行总结,如强对员工的培训学习和业务考核。
七,负责小区的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及对上对下的正常业务,保持公司形象搞好值班工作,监督其他部门工作。
九,负责筹办各种庆典及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搞好小区文化活动。
十,负责完成公司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本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小区业主各类邮件的发放。,
三,督促检查办公室人员工作,有权对违犯劳动纪律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
本规章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篇6
一、管理制度的缺陷
尽管物业管理这一行业由来已久,但是在我国范围内还属于新兴行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难免在运作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
1、物业管理法规不完善
物业管理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实际的管理工作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很难针对居民的.具体生活问题进行关注以及管理,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有关主管部门没有制定出明确的规定,对很多方面的内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最终在时间的推移之下,管理工作日渐松散,致使小区环境出现污染和破坏。
2、缺乏完善的业主自治制度
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在物业领域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主管机构,相关工作的效率也很低,业主也不能够通过法律进行权益上的自我维护。
二、改善现状的对策
总体来讲,物业管理工作在我国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完善,很多矛盾性问题难以通过正规手段进行根治,很多时候出现特殊情况,没有相关法律或者规定进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对先进的管理经验进行借鉴,对整个行业进行科学规划,促进行业的整体规范,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走向正轨与规范。
1、平衡物业市场的供给双方
就目前来讲,我国在物业管理方面所应用的模式属于自建自管型,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水平较大程度上需要依赖物业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开发商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发动政府进行相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不直接对物业管理进行行政化干预,而是通过有效监督,促使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平等的平台,使物业管理的供需双方,无论是在权力还是义务上,都能够处于平衡状态,处于平等的位置。同时,还需要对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进行精细化规范,明确工作流程中的每一个细节,使得管理能够拥有一个量化的标准进行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物业管理上的纠纷事件有效避免,使物业公司的工作能够有所进步。
2、强化业主的主体性地位
首先要对相关规定进行明确了解,使得业主能够明确自身权益,同时还应发挥政府的力量,明确物业管理在政府管理系统中的具体位置,一旦出现物业纠纷,政府能够及时出面,对事件发展的导向进行合理控制。同时还能够使业主认识到物业管理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缓解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针锋相对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的状况将能够得到极大改善。[3]确立反馈机制,使得业主能够拥有对于物业管理进行评价的权力,在这种机制下,能够实现物业管理的良性运转。其次,物业公司应强化市场意识,推行商品式的服务理念,促进业主对于合理服务需求的意识,使得管理结构更加趋于合理,兼顾供需双方的实际状况及意愿。
三、结语
在我国的住宅区管理中,物业公司始终处于绝对强势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业主的空间被无限压缩,物业公司情绪执法,业主状告无门。面对这种现状,就应该从制度上进行思考,并作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使得整个物业管理市场能够逐渐向着国际化标准靠拢。这样一来,整个物业行业才能够逐渐步向正规,整个市场才能够处于平衡的状态。
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篇7
为认真做好岗位的&39;工作交接和公共秩序维护器材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共秩序维护器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转换岗位时,须认真做好岗位交接。
2、接班人须提前15分钟签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岗,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负责。
3、接班班长在正点时组织全班人员集合,讲明注意事项,然后各公共秩序维护员到各自岗位换班;
2、本班与下班交接时,要将本班工作情况详细交待给下一班,以便下一班开展工作;
3、公共秩序维护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认真填写《上海洋誉物业有限公司公共秩序维护交接班登记表》,并签名确认,发现问题,交接双方必须当面说明,如果交班人离开后,接班人才发现属于上一班的问题,应立即报告领班或部门负责人处理;
4、交接班须正点、守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超时接班;
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篇8
一、重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事件报告制度。
1.重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业户集体投诉(5家以上);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厦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厦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发生重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组长或当值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管理办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参与事件处理的组长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事件报告表,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管理办主任,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4.重事件报告表由组长签名后上报。如组长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主管签名上报。
5.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填写重事件总结表上报管理办主任,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39;预防措施。
二、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动、盗窃、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组长。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和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逸。
(8)对涉及刑事及重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机关并由保安组组长协助调查处理。
(9)保安组组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并拍照留证。
(10)保安组组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小程度报派出所、有关部门及管理办主任。
2.斗殴等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最快的方式报告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3.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厦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4.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领班和组长,组织保安员到现场协助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工程组和电梯公司。
(2)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4)组长填写重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
5.水浸处理程序
(1)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厦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厦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溢,应当暂时将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厦的积水抽排出厦外;如水浸来自厦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组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厦的正常运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到厦将在短时间内停电的通知,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业户和顾客。工程组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厦首层;管理办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工程组,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厦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和巡楼保安员密切注视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