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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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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制度内容篇1

1,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账簿,最好配有兼职会计。县财政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账,做到日清月清、账款相符、账目清楚。

2,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账。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内供养老人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账目每季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4,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购置和制作的&39;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账。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填表造册存档,并上报县民政局,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

7,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老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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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制度内容篇2

1、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对各类材料按期整理,并及时归档,敬老院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2、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核对准确,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本局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可酌情增加归档份数。

4、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利于长期保存,同时要保证书面清洁,字迹工整,签署完备。禁止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制作文件。

5、案卷封面各个项目应填写清楚、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按规定次序排列、编号。

6、归档案卷要按一定次序系统排列,按照不同门类、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进行编号,并编制案卷目录,填写案卷目录号。

7、归档手续,各部门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

8、档案库房必须采取防盗、防火、防高温、防虫、防潮、防光、防尘、防鼠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3

一、请假销假

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要请假,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请假。批假人审批时,要注明外出时间、归院时间、注意事项,并告知请假人其亲属或监护人。做好外出信息和跟踪管理的措施。请假人归院后要向批假人销假。

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外出向机构负责人请假。机构负责人离院请假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科股备案。机构负责人请假时,乡(镇)政府要指定好供养机构的临时管理负责人。

二、值班制度

(一)每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的,需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二)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供养人员人数,察看供养人员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与交接班手续;

(三)认真执行供养机构作息时间,保证供养人员有效休息;

(四)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对特殊老弱病残供养人员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六)每夜查铺不少于一次,检查供养人员在位和安全情况。

三、交接制度

供养机构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经费、物资、资产、器材等一并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供养机构负责人工作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进行共同监交。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移交时,供养机构负责人监交,涉及钱物或重大经费物资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指派专人共同监交。交接时,双方在场人员认真清点,并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4

院长责任制

一、主持院内全面工作,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范敬老院管理,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设施配套化,环境园林化,生活舒适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并定期向民政办汇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育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切实安排好院民生活,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五、搞好院户挂钩,做好分散供养五保户的生活调查和服务工作,坚持定期走访制度。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和农业副业生产,不断增强敬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的考评和对院民的评比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态度热情和蔼有礼貌,不准冷言冷语,更不得指责、吵骂。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三、认真做好院民的日常服务,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衣服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了解他们的想法,掌握他们的要求,说服疏导他们的思想;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院民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教育院民以院为家,做院民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物品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达到窗明几净,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六、协助院民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院民洗晒衣被,督促并帮助院民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院民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八、完成工作责任区和卫生包干区的任务。

院民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领导,服从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院民。

三、保持和维护环境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顶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六、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五好老人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二、遵纪守法好: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团结互助好: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

四、清洁卫生好: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五、参加劳动好: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院务民主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其中院民代表人数要达到50%以上。

二、院务管理会成员参与院内的日常管理工作及生产、生活、财物、安全等方面的计划安排,负责实施民主监督。

三、预先征求院民意见,订出每周食谱,确保早晚有稀饭馒头,中午有荤菜,做到膳食结构合理,荤菜搭配均匀、营养丰富。

四、对购置的生活用品,实行工作人员与院民共同验收核实,对存放粮油等物品仓库,指定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公布。

五、组织院民对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终进行总评。

会议学习制度

一、每周召开一次全体院民和工作人员会议,汇报、布置院务管理等工作情况。

二、每月召开一次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积极组织院民参与伙食、物资、卫生等方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每季召开一次五保服务中心工作会议,分析散居五保供养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定期走访的内容,制定解决实际困难的措施。

四、每周安排一个学习日,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五保供养的政策和业务知识,院规民约,表扬好人好事。

五、每次会议学习要有专门的记录。

值班制度

一、院长负责院内的一切安全管理工作。坚持每天安排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值班,负责老人出入院记录、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监督、查看各房间老人人数、身体等情况,做好当班记录。

二、负责所有院民房间按时入睡,按时关灯,按时起床,保持老人有效睡眠。

三、检查所有室内门、窗、自来水是否关闭等安全防范工作。

四、注意特殊老弱病残老人护理检查工作,注重身体变化情况。

五、严禁闲散人员在院内吃住。

卫生制度

一、饮食卫生:餐具坚持每周消毒一次,病号餐具分离消毒保管;切菜刀和砧板要生、熟菜分开;不购、不做、不吃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二、房间内不准烧、煮任何食物,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三、环境卫生:分片落实到人,天天清扫;每月组织一次全院大扫除,清除杂草杂物;不得在院内乱堆垃圾,公共厕所每日冲刷一次。

四、内务卫生:对内务日理一次,确保房间卫生整洁,东西摆放有序;每半月大扫除一次,保持窗明几净。

五、个人卫生:夏季坚持每天洗澡,换洗衣服;冬季坚持勤换、勤洗、勤晒衣被,每月洗澡不少于二次,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财物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要自觉遵守财务纪律和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月月公布,实行民主理财。

二、对五保供养统筹经费、接收的捐赠款(物)、地方财政拨款、农副业生产收入等,必须做到收支帐目清楚,账款(物)相符,健全会计制度。

三、对固定资产、各类库存物资,要逐项逐件造册登记,建账立档,定期清点;发放要有清单,做到有据可查。

四、坚持院长一支笔审核、民政助理或镇领导审批手续,所有财务开支以及购买物资要有人证明和有人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名,必须坚持先审批后报销;对手续不符的,财会人员可以拒付。

五、院办经济实体的财务报表,要按月及时汇总、上报。

五保服务中心活动制度

一、以敬老院为依托,实行院户挂钩,重视和关心散居五保户的供养工作,建立健全散居五保户的档案资料。

二、坚持定期走访散居五保户,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健康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并做好走访记录。

三、协助民政办检查督促包护人认真执行包护协议,履行包护职责,确保五保供养政策及时到位。

四、做好节日走访慰问工作。

五、定期组织散居五保老人体检。

六、不定期地组织分散五保老人和社会老人到敬老院,举办形式多样的自娱自乐活动。

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安全措施,敬老院所有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二、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和院民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安全防范常识,提高应对安全工作能力。

三、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对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不少于1次,院长要经常组织检查院内安全设施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刻按程序上报,特殊情况可直接上报县民政局。

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楼道、主要出入口应保持畅通,无杂物堆放。

六、不准擅自更换灯泡或擅自接电,以防造成触电事故。

七、不准吵嘴、打架,以防造成摔伤事故。

八、不准在床上躺着吸烟,不准在厨房灶后堆放柴草,以防造成火灾等事故;

九、不准过量饮酒,以防造成醉酒伤人等事故。

十、不准体弱、有病老人单独上街,以防病倒途中或遇车祸。

十一、不准吃变质的食物,以防食物中毒。

十二、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5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

1.“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3.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食堂餐厅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洗涤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下水道保持畅通。

2.严格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用具分开使用,工作人员操作生熟食品时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

3.严格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

4.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5.购入的包装食品和食品辅料、调味品等,必须要有产品说明书,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规格、配方、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

6.食堂所有采购进来的菜肴(自种自养)及辅料等,都必须有二名值班监督员(值班监督员由院民产生)验收,由经办人当场填好清单,并有经办人、验收员、食堂收货员共同签字后报院长审核。

7.对个别院民自备生菜者,食堂可以代为烧制。

8.食堂每周制订一份菜单,经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后严格执行,并要上墙公布(包括品种、数量、配置)。

9.食堂工作人员要多专研业务知识,搭配好主辅食品荤素菜等,要菜肴多样化、多品种,并针对个人进食喜好记好档案。

10.严格按时间开饭。

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6

一、一日生活制度

供养机构一日生活制度由起床、早锻炼、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饭、活动安排、中饭、午睡(午休)、晚饭、点名、就寝等组成。供养机构作息时间表,由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或供养机构依据季节、院情等情况自行制定。

(一)起床。按规定时间发出起床号(信号),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供养人员有无病号等情况,对患病者根据情况及时处理;

(二)早锻炼。可以组织身体好的供养人员做操、健身等有益身体健康的户外活动;根据规定也可组织户内活动或自由活动;

(三)整理房间和洗漱。早锻炼后,供养人员整理自己的房间,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做到物品整洁,摆放有序,房间通风无异味等。供养机构每周组织1次全院内务卫生检查并公布;

(四)就餐。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每天坚持三餐制,提倡分餐制,对特需照顾的供养人员实行送餐;

(五)活动安排。供养机构每天上午和下午视情可安排一些活动和劳动。根据供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特长、兴趣、爱好等实际情况,组织一些健身健体、陶冶情操的&39;活动,或组织一些力所能及的有酬劳动;

(六)午睡(午休)。按照供养机构作息时间,组织好午睡(午休)。值班人员要检查午睡(午休)情况,防止人员私自外出;

(七)点名。点名通常由机构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按照房间逐个清点,也可以集中点名,总结讲评当天的活动劳动等情况;

(八)就寝。按照作息时间规定,发出熄灯就寝信号,供养人员应熄灯就寝,值班人员要检查就寝情况,尽量做到上半夜、下半夜各检查一次。

二、着装举止

(一)供养机构每年按规定给供养人员购发得体服装,在服装的选购上要注重实用。为体现尊老为老等因素,不得在服装上标注字样。供养人员着装要做到整洁庄重,朴素大方,严禁打赤膊就寝或打赤膊出入房间、乘凉等;

(二)供养人员必须头发整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外出时必须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不得携带违禁物品;

(三)供养人员不得赌博、打架斗殴、酗酒,不得做违背社会公德和违法的事。

三、请示报告

对本单位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报告通常逐级进行,紧急情况也可越级报告。

四、登记统计

供养机构应当每月及时准确地按照《供养机构来访人员登记》、《供养机构要事日记》和《供养机构值班日记》等内容进行登记统计,并做好上级规定的其他登记统计内容。

五、请假销假

供养人员外出必须要请假,以书面形式向机构负责人或机构负责人指定人员请假。批假人审批时,要注明外出时间、归院时间、注意事项,并告知请假人其亲属或监护人。做好外出信息和跟踪管理的措施。请假人归院后要向批假人销假。

供养机构工作人员外出向机构负责人请假。机构负责人离院请假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的,要报县(市、区)民政部门主管科股备案。机构负责人请假时,乡(镇)政府要指定好供养机构的临时管理负责人。

六、值班制度

(一)每天必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的,需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安排好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二)夜间值班时间:每日17∶00至次日8∶00,负责院内的安全管理,清点各房间供养人员人数,察看供养人员身体状况,遇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处置,并做好当班记录与交接班手续;

(三)认真执行供养机构作息时间,保证供养人员有效休息;

(四)检查门、窗、水、电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对特殊老弱病残供养人员重点监护,遇有情况及时处理;

(六)每夜查铺不少于一次,检查供养人员在位和安全情况。

七、交接制度

供养机构的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经费、物资、资产、器材等一并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供养机构负责人工作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指派专人进行共同监交。供养机构工作人员移交时,供养机构负责人监交,涉及钱物或重大经费物资移交时,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市、区)民政部门指派专人共同监交。交接时,双方在场人员认真清点,并在交接登记本上签字。

八、接待制度

(一)对外来人员要验明证件和身份,问清来意,登记来院事由;

(二)供养人员亲友来院探视的,要热情接待,介绍供养人员的各方面情况;需要陪同就餐的,视情给予适当安排;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客人食宿,不得私自会见国外、境外人员;

(四)谢绝推销各种商品的人员进入供养机构进行销售活动;不准无关人员、无证件人员、无事闲逛人员进入扰乱供养机构秩序和威胁供养人员安全。

九、档案管理

(一)建立健全特困供养档案管理工作制度,配备档案柜和档案库房,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将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合同协议、财务原始凭证、资料报表等,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分类、组卷;

(三)将供养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7

一、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院务委员会议,由院长主持,院务成员和管理服务人员参加,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听取供养人员对院务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分析院内生活、生产、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并研究布置工作。传达上级文件或会议精神,解决生产、生活、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检查评比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研究财务开支、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实行民主理财,每月按规定式样公布一次收支情况。

2、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严禁用公款(物)请客送礼。

3、院内一切收支均须使用管理中心印制票据(原始凭证作为附件),手续健全,账据相符。

4、除伙食费外,支出在300元以内的由院长批准;300元以上1000元以内报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1000元以上书面形式报县民政局批准。

5、其他参照上民发[20__]号文规定。

三、卫生管理制度

1、督促供养人员养成良好的&39;卫生习惯,严格执行个人卫生标准。

2、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划分卫生区,每天清扫一次;统一室内物品放置,达到整齐美观;搞好绿化、美化、净化。

3、认真搞好院内卫生,坚持定期消毒。

4、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对患病供养人员要妥善及时地诊治。

5、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改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成立缮食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经常征求供养人员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伙食标准,确保收支平衡。

3、每周制定一次食谱,讲究营养,科学配餐。

4、采购食品(蔬菜、肉类等)及其他食堂用品由两人(缮食委员会成员一人)以上完成,并经厨房值班员验收入库。

5、厨具、餐具定期消毒,碗筷专人使用,分别存放。

6、不购买、食用腐烂变质和未经检验的食品。

五、请示报告制度

1、敬老院对自己无权决定或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请示通常采取书面形式,逐级进行。

2、敬老院应每月一次书面报告情况。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

六、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制度

1、建立《敬老院要事日记》和《夜班巡查登记簿》。

2、《敬老院要事日记》的主要内容是:出入院人员、病号及处理、请假销假、供养人员违纪、上级领导来院、院内重大活动、院外人员来院慰问和服务情况;院内发生事故、案件情况;供养人员死亡及处理情况;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3、《夜班巡查登记簿》主要内容:外出院民回院情况,电器使用情况、门窗关锁情况和其他需记载的情况。

4、《敬老院要事日记》由敬老院管理人员填写,《夜班巡查登记簿》由护理人员填写。

5、敬老院院长负责督促检查《敬老院要事日记》、《夜班巡查登记簿》按时如实填写。

七、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院工作人员每月工作日为26天,其余4天为轮流休息日,轮休要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转下进行,炊事员、护理员由院长批准,记录在案备查,管理人员由管理中心批准,记录在案备查。

2、院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每日上午8至8:30分和下午5:30至6点在专门的签到簿上各签到一次。未签到视为旷工,当天少签一次视为旷工半天。签到不得代签,代签者每代签一天,当事双方均视为旷工一天。

3、工作人员旷工一个工作日扣40元。

4、院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人员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凭医院证明和病历单报管理中心批准,不予扣款,因事请假,报管理中心批准,每天扣款20元,轮休假不予扣款。

5、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得干私活。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干私活发现一次作旷工处理。

6、实行夜晚值班,至少安排一名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在院值班,对院内的所有安全和老人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安全无事故。值夜班人员未在岗在位的一次扣款30元。

7、院工作人员出勤上班情况由院每月公示一次,并上报管理中心备案。

八、外出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内敬老院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管理人员外出超出所在乡镇辖区,必须请假,未经批准外出视为旷工

2、炊事、护理人员外出由院长批准,管理人员外出由敬老院管理中心批准,并同时报告当地民政所长。

3、供养人员外出一天以内,向管理人员报告,二天以上须请假,归院后,须向管理人员销假。

4、外出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延假的,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8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室外环境

A.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

B.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2.室内环境

A.敬老院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B.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坚持一天一小扫,三天一大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室内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

二、个人卫生制度

1.个人卫生,房间整洁,勤洗衣物,勤洗澡,被子、蚊帐勤洗勤晒。

2.敬老院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3.敬老院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敬老院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食品卫生制度

1.抓好食堂卫生管理,注重饮食卫生,谨防病从口入。

2.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敬老院是指由政府举办的,专门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提供集中供养的服务机构。

第二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是指由举办单位任命或与举办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含管理员、炊事员、护理员等,在职村干部不得任敬老院工作人员)。

第三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所属乡镇(街道)直接管理,县民政局联合所属乡镇(街道)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监管。

第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守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养老事业,有爱心,勤奋踏实,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爱岗敬业,能胜任本职工作,不怕脏、不怕苦累。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爱护和悉心照料服务对象。

(五)遵守职业道德和传统美德,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

(六)服从领导,顾全大局,身心健康。

(七)爱护公共财物,公私分明。

(八)讲究个人卫生,仪表端庄,着装得体、整洁。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本乡镇(街道)公开招聘,具体招聘方案由乡镇(街道)制定。

第六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报县民政局备案。

第七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按照实际集中供养对象的10:1比例配备,护理员按实际供养半失能对象人数的6:1及全失能对象人数的3:1比例聘用。

第八条聘用条件

(一)年龄。原管理人员(女50周岁以内,男55周岁以内),新聘用人员必须在30-50周岁内(大专文化以上或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者可适当放宽)。

(二)文化程度。聘用副院长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护理员、炊事员等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

(三)身体心理健康,无任何传染病及精神疾病史;

(四)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的其它情形。

第九条招聘程序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面试、考察或其它形式;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条乡镇(街道)必须与所属敬老院聘用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可签订5年以内的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签订聘用合同至退休的,如能胜任工作且无重大过失,无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属乡镇应当予以考虑。

第十二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一)敬老院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二)敬老院工作人员年度考评不称职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评不称职的;

(三)违反敬老院规章制度或工作纪律、操作规程,经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责任事故的;

(四)打架斗殴、聚众赌博、酗酒滋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五)在本职岗位上出现责任事故、案件或重大问题者;

(六)工作期间因故受到刑事处罚者;

(七)严重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本人要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由本人提前30日向敬老院提出书面申请。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所在乡镇(街道)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四章考评和培训

第十六条县民政局会同乡镇(街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评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并以《永兴县敬老院绩效评定(星级创建)实施细则》和永兴县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炊事员工作绩效考评细则为主要依据。(详见附件1、2、3)。

第十七条考评分为季度考评、年度考评和聘期考评。

年度考评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

第十八条考评结果作为调整敬老院工作人员岗位、绩效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十九条乡镇(街道)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培训。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条培训经费可从日常运行管理经费中列支。

第五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二十一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根据平时考评情况及工作履职,原则上按季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等次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二条县民政、财政部门负责建立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乡镇(街道)造表审批,民政汇总报财政,通过银行直接发放。

第二十三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参照我县的村干部相关标准执行。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当年绩效评定(星级创建)按综合得分情况评定为三类(三个星级),即一类(三星级)敬老院占总数的30%,二类(二星级)敬老院占总数的40%,三类(一星级)敬老院占总的30%。一类(三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增加50%发放;并评出3名作为优秀工作人员,分别奖励600元;二类(二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按足额发放,并评出1名作为优秀工作人员,奖励600元;三类(一星级)敬老院所有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只按50%发放。奖励资金从敬老院运行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五条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七条处分分为警告、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第二十八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十九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条敬老院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所属乡镇(街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开除。

第三十一条对敬老院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二条所属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在敬老院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__年x月x日起施行。具体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10

请假销假制度

一、敬老院必须建立请假销假制度,敬老院所有人员外出必须办理请假销假手续,手续齐备。

二、院长因事外出一天的,必须向民政助理员请假,超过一天以上的,向镇政府分管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委托副院长主持敬老院工作;副院长、其他工作人员因事外出,必须向院长请假,并履行移交接手续。

三、敬老院院民外出活动,必须向院长请假,短时间内外出散步或购买物品的&39;,院长必须安排人员外出带队,回院后清点人数,发现情况要立即处理并报告镇民政助理员和镇政府分管领导。

四、院民要走亲访友的,必须有亲属前来敬老院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院,在约定时间内,如果来人未将院民送交敬老院,院长必须跟踪走访了解情况,发现情况要及时向镇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五、院民离院和归院必须有请假和销假,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请假条要经过批准,手续完备,记录在案。

工作考勤制度

一、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按照作息,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事假经院长批准,病假有医疗证明。

二、建立工作人员、考勤人员登记簿,缺勤时间八小时为一天,上班时擅自离院给予通报批评或扣发工资。

三、加强安全保卫工作,老人急病,及时送医疗治疗,晚上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杜绝外事故发生。

四、年终总结时,对于执行好的同志,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于执行差的同志,除扣发缺勤工资外并减去部分奖金。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11

一、严格执行养老院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

1、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做到饭单、灶布要勤洗,要白净。

2、环境卫生做到地面天天打扫干净,发现垃圾及时清除。

3、各种菜类拣清洗净。

4、餐具严格整洁堆放。

5、生熟货源分开放,生熟枕墩分开用,执行货源采购,保管验收制。

6、操作时,不吸烟,不用手抓熟食,开饭前要用专用水池洗手。

二、开展优质服务

1、主动热情、礼貌待人。

2、虚心接受就餐人员督促。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工作方法。

3、热情接待来宾、来客分用膳。

三、饭厅须知

1、遵守食堂制度,保持饭厅整洁卫生。

2、人人讲文明讲礼貌,不讲脏话,不骂人,不打人。

3、保持桌椅摆放有序。

4、保持地面整洁,剩饭剩菜杂皮杂骨倒入桶内。

四、物资食物保管

1、对食品的退库保管,严格遵守“五四制”,对不新鲜变质物品一律拒放。

2、保管室为要害部门,闲人莫入,必须食品和物品分开堆放,并要

求放齐放妥,要做好防火防霉蛀、防烂变质防鼠、防毒防盗工作。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12

一、学习和会议制度

1、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2、每周星期三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每季季末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

4、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二、财务管理制度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乡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入帐,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卫生保健制度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3、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4、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5、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6、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7、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8、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食堂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4、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5、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6、成立膳食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敬老院管理职责

一、院长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

2、热爱敬老院事业,树立以院为家思想,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带头完成各项经济指标。

3、制定本院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工作要有布置、有检查、有汇报。

4、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质量,定期检查督促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5、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深入院民中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处理问题,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团结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勤政廉洁,做好表率,把单位办成一个团结、活泼、服务优质高效的集体。

7、加强对财务和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安全工作,加强与上下级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为单位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环境。

8、抓好院内经济,完成庭院收入指标。改善在院老人居住环境,提高老人生活水平。组织老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院民的精神生活。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院制度,办好会计核算业务,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

2、认真编制本院年度收、支计划,及时做好年度决算,当好院长参谋。

3、认真做好会计事项处理,按区局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做帐。财务做到日清月结,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做到科目准确,数字真实,凭证齐全。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并督促有关人员执行,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5、做好财务档案保管和保密的工作,发挥财务监督和保障作用。

6、及时准确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统计。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册等档案资料,做好社会捐赠物资、现金的帐务工作。

8、协助院长抓好敬老院庭院经济创收,组织院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协助院长抓好院内环境卫生,督促老人搞好房间及个人卫生。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出纳职责

1、按规定和制度负责办理全院现金收付及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凡报销凭证必须有经手、验收、审核和领导签字才能支付,否则可以拒付。

3、按规定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银行帐、单,对未达款项及时查询。

4、对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

5、不得超过规定库存现金,不得签发空头、空白支票。手续不符,没有领导签字不得付款,严禁挪用公款。

6、协助院长做好敬老院生活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保管员职责

1、严格物资入出库手续,物资入库要逐一验收,做好台帐,出库要根据制度规定的批准权限手续发放,违反规定的有权拒付,发现余缺及时查对,做好统计报表。

2、保持仓库环境整洁,存放要分类,排列要整齐。定期清理,打扫库房,通风通气,防止物资积压霉变。

3、注意防火、防盗,配备防火、防盗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确保库房安全。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1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水平,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政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区委一号文为指导,镇政府决定深入开展以“整顿提高、强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敬老院规范化建设管理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自我发展”的原则,完善制度,改善环境,提高我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需要,建设标准化敬老院。

(二)理顺和明确敬老院管理体制,使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大对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底全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以上。

(四)解决敬老院供养资金缺口,提高供养水平。

(五)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六)建立镇敬老院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实施。将敬老院建设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完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二)供养对象。敬老院在优先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吸纳其他有需求的五保供养对象,向他们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同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供养服务,并逐步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各项生活服务。

(三)供养资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在镇政府预算中安排,同时通过开展敬老院自身生产、拓展服务范围、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

(四)对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年年核实,保证五保对象供养率85%以上。

(五)基本建设规范。根据老年人的&39;生活特点,在敬老院内合理划分生活、生产及娱乐康复等区域,配置必要的膳食制作、医疗卫生、文体娱乐、洗浴、消防及办公管理等设备设施。

1、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

2、设计先进、合理,符合国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达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140张,基本满足全镇五保的生活需求。

3、生活、生产、娱乐康复等区域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设;院容美观,环境清洁;生活区空地作物和绿化面积达90%以上。

4、实现四通:即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

5、居室、卫生间、浴室、走廊、楼梯等设施符合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

6、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少于10平方米,每床位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居室朝向良好,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居室内配备供暖和降温设备,并配备床、桌、椅、柜、被褥等必须生活用品。

7、辅助用房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室、医疗保健室、活动室、浴室和公厕、娱乐室、康复室等功能室。

8、厨房、餐厅分设,卫生整洁;炊具齐全,配备餐具消毒和食品保鲜等设备;桌椅、餐具满足就餐需要;食物储藏有防蝇、防鼠设备,配备整套厨房专用设备。

9、医务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医护人员及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规药品,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

10、浴室保证供养对象每月洗浴两次以上;卫生间内有坐便器,夏季有防蝇设施,便于清洁。

11、活动室配备文体娱乐设施,室外活动场所设置合理,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

(六)工作人员组成。敬老院工作人员主要由院长、护理服务员、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员、保管员等组成。工作人员有专职,有兼职。敬老院根据供养服务人数,按精简效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10。

(七)管理制度。敬老院应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岗位责任、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思想教育、值班请假、车辆设备、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

(八)服务管理。敬老院应加强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管理,主要包括: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适合供养服务对象特点和身心健康的膳食,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6元。

2、提供服装、被褥、家具等用品,按季节添置、更换衣被等生活用品。

3、实行分级护理,对一般院民实行常规护理,负责整理房间,打扫卫生;对半自理院民实行二级护理,负责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对生活不能自理院民实行一级护理,负责喂水、喂饭、喂药、洗脸、擦身、每天查房1—2次;对重病号实行昼夜值班服务。

4、保障五保对象有病及时治疗,并建立供养对象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5、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的丧葬习俗,妥善办理供养服务对象的丧葬事宜。

6、发给五保对象每月10元以上的零用钱,满足其特殊消费需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

(九)财务管理。敬老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供养资金、管理经费、医疗基金、丧葬基金、各类物资及生产经营收入等都建立专账,账目定期公开,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十)工作人员待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镇同等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十一)部门监督。镇民政办负责对敬老院的管理和指导,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两项检查均计入年终考核分。其中,日常检查占60%,年终检查占40%。建立暗访制度,暗访检查成绩计入日常检查考核分。

四、加强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是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手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主动争取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企业家的支持与捐助,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心与热情,鼓励他们捐款捐物参与敬老院建设,让全社会都积极参与进来,从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敬老院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民政办要认真履行协调和管理职能,当好镇委、镇政府的参谋,财政所做好敬老院所需资金的预算安排,确保五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镇敬老院建设、管理规范化水平上新台阶。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14

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了__市__养老院的稳定建设和正确发展,特制定此管理。

院长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领导全院工作,规范本养老院管理,努力把养老院建设成娱乐健康化,园林化,生活高档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文明窗口单位。

二、制订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规划和年度,逐项抓好落实;并配合区、市政府或分管领导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三、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员工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法规,时事,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四、坚持民主管理,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切实安排好老人生活。

五、搞好院户挂钩,坚持定期走访。积极组织老人参与伙食,内务,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抓好院内各项规章的落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尽职尽力。

六、积极稳妥地发展院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养老院的经济实力,努力改善院内设施,提高院民的生活水平。

七、严格财务审批,管理好院内各项财务收支。

八、组织对工作人员和院民的考评评比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九、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养老院内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人员责任制

一、服从院领导分工,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各项专业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的。

二、自觉遵守院内规章制度,不擅离职守,有事请假。

三、认真做好老人的日常服务,对病员要按等级标准落实护理工作;做到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文明待人,周到服务。

四、协助院领导及时调解老人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鼓励老人以院为家,做老人的贴心人。

五、负责室外、公共区域及办公区的清洁卫生,做到卫生天天打扫,内务日日整理,东西摆放整齐统一,保持院容整洁美观。

六、协助老人搞好个人卫生,经常为老人洗晒衣被,督促帮助老人洗澡、理发、梳头、剪指甲,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老人身心健康。

七、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搞好换季衣被等物品的收发保管,以及防火、防盗工作。管好、用好各种电器设备。

老人守则

一、积极参加院内的各项活动,自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做到以院为家。

二、尊重工作服务人员,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搞好团结,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争做文明老人。

三、保持和维护整洁卫生,不随便吐痰、不乱丢杂物,生活用品摆放要服从院里统一规定。

四、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赌博、酗酒,不得漫骂冲撞工作人员,讲文明、讲礼貌。

五、积极参加院内力所能及的劳动,自觉锻炼身体,促进身体健康。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15

一、养老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购进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3、做好防火、防盗、防腐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炊事员的烹调技术,提高烹饪水平。

5、每周拟定食谱并根据食谱采购粮食,油、肉、菜等原料。

6、确保不出现采购霉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按时给院民开饭。

7、自觉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脱岗。

8、拟定的.食谱,尽量适应老年人的口味。

9、成立膳食委员会,由院民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二、养老院食堂卫生安全要求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时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房、厨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养老院制度内容篇16

一、总则

1、遵守劳动纪律。早8:30按时上班,一切清扫和换理服装都要在8:20之前结束,按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请销假制度。

2、遵守业务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各项操作规程,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勇于揭发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现象。

3、所有人员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更不得以泄露公司机密换取个人利益。

4、按单位要求着装,工作时间不得穿奇装异服。

5、工作要认真负责,要有强烈的责任心。

6、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在单位不可大声喧哗,手机改为振动模式。

7、自觉爱护办公文具、用品、交通工具、电脑及其它机器设备。

8、要尊重客户,不怠慢、顶撞。对待客户询问解释要详细、耐心,不可与客户争吵。

二、仪容着装与修饰的要求:

1、仪容、着装与修饰应充分体现担保中心员工良好的职业素养,本着整洁、得体、利落、大方的原则,努力塑造担保中心员工统一、和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仪容修饰:女性保持头发清洁整齐,要求选择舒适、雅观的发型,不烫重发,不染怪异颜色的头发,头饰应简洁大方。并不宜过多。男性保持头发清洁、梳理整齐,不要蓬松杂乱,头发不可触及耳朵或衣领,不可烫发或染怪异颜色的.头发。

2、指甲要经常保持清洁,不准留长指甲,不准涂透明色以外的色彩鲜艳的指甲油。女性员工上班时间要求化工作日妆,化妆要以自然、健康、清新为主。不涂特殊颜色(如褐色、土色、紫色等)口红,如有要求,要涂统一颜色的口红。香水要清新、淡雅,不可过浓、过重;眼影、眼线、睫毛液不可过重。饰物不可过多,三件以下为宜。

3、着装保持衣服清洁、整齐,如有领结要系戴端正;衬衣颜色为白色,并要求有领子;衬衣下摆要系在裙(裤)内;衣服或裙装要熨烫平整。女员工着裙装时一定要穿长筒袜,颜色以肉色为主。女鞋颜色以黑色、棕色为主;禁止穿拖鞋、松糕鞋;鞋跟的高度以6公分为上限;夏天穿凉鞋必须穿长筒袜或短袜;冬季穿毛衣应以黑、蓝、咖啡色、灰色、米色等颜色为主,禁穿艳色等。男性衬衫颜色一律为白色,袖口和领口要保持清洁,夏天要每天更换;衬衫下摆应掖在长裤内,衬衣衣领不得翻在西装上衣衣领外,衬衣有衣扣都应系上;领带要系结端正,颜色不可太花哨。

4、员工的坐立行要求:坐姿端正,双腿不要摇晃不定或无意识地抖动。站立时要端庄大方,双肩端平,腹前背部要挺直。行走时抬头平视,收腹挺胸。多人同行时,不要一字排开,不可大声说笑,不可勾肩搭背。

三、工作用语:

1、礼貌用语:员工之间或对客户应使用“您好”、“对不起”、“请稍候”、“没关系”、“请”、“谢谢”、“再见”、“欢迎再来”等礼貌用语,不准使用“不知道”、“等一会”、“不归我管”、“有意见找领导去”等生硬或不礼貌用语。工作时间内,称呼领导应称职位;员工之间可以直呼其名。

2、通话处理:工作时间,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必须接起,如果超过三声,应向对方致歉“对不起,您久等了”接外线电话时应主动先说“您好,__担保”,接内线电话时应主动先说“您好,我是__X”,要求吐字清晰,声音亲切,音量适中;通话时要专心致志,不可同时处理其他事物并要求认真作好电话记录与对方核实确认后通知有关人员;找人时,电话听筒应扣放在桌面,以免对方从电话中听到嘈杂之音;要等对方挂断电话后方可挂断电话;通话时不准使用免提键;杜绝非本人电话不接的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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