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1
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过程管理的.重要方面,占年度考核总分的35%.考核项目和内容如下:
(一) 教研活动(10%)
1、坚持按时参加集体备课,解决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每缺一次扣0.5分;
2、认真参加听课活动,每月听课不低于2节,每缺一次扣0.2分;各教研组组织教师参与集体听评课,每缺一次扣1分;
3、认真参加学校及上级布置的听课、研讨、观摩、优质课、演讲、竞赛等活动,有活动总结报告并组织教研组内学习,每缺一次扣2分。
4、每学年应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加计1分(最高加2分)。
5、应积极主动上公开课,每学期上一节,加计1分。
6、期末按时完成教学总结,上交学部存档,未完成的扣2分。
(二)教案(5%)
以教研组为单位,对每周进行的课要加以研讨,统一进度、内容和要求。各部根据每次教研活动检查和平时抽查结果,给出该项检查的分数。
1、教案完整或其他完整备课批注、条理、记录清晰等计2分;
2、设计“课课练”习题计1分;
3、坚持课后教育反思计1分;
4、按要求开学前备好两周课,计1分;
5、被评为优秀教案(不超过1/3)加计1分。
(三)课堂教学的组织(10%)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关注学生健康成长,计2分;
2、课堂教学组织过程中学生管理稳定、有序、安全,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和学校要求,计2分;
3、课堂组织得当,教学秩序井然;“学习型小组”建设组织完备、制度健全、考核评定及时,计1分;
4、坚持课改,探索尝试创新课堂教学新课题,效果良好,计2分;
5、课堂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按照课堂教学要求达标,计3分。
6、对教学中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处理不当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的责任教师扣除业务考核分数1分/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理。
7、通过听评课、推门课等形式对教师评定,取多次活动平均值。
8、以上以学校督导检查为主。
(四) 批改作业(5%)
每学期组织两次检查教师批改作业情况,每期不低于两次抽查。结合抽查和检查情况每期将评出批改作业优秀者。作业量化得分按检查抽查平均得分计算。
1、全改计1分;
2、批改认真,评定标准明确计1分;
3、鼓励性、激励性评价运用得当计1分;
4、分层次布置作业,针对性强计1分;
5、纠错认真,认真坚持零号作业计1分;
6、各部进行考核评定批改作业情况,优秀者(不超过1/3)加计1分。
(五)考试组织和试卷批改、讲评和纠错(5%)
各部根据教学进度组织教学检测活动,协调组织期中、期末考试、会考及中高考等大型考试。
1、组织严密,考试秩序良好,相关教师加计1分;
2、考后组织集体改卷,批改及时,数据统计准确,相关教师加计1分;
3、考后有试卷分析,相关教师加计1分;
4、考后进行“考后考”测试,相关教师加计2分。
5、考试组织出现失误,考后分析、评定、“考后考”测试不到位,相关教师扣除1分/次,后果严重的加倍扣分。
(六)体、音、美、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要求
体、音、美、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的教研活动、备课、要求等与各任课教师要求一致,应参与学部和学校组织的考试等活动,计分办法同年级任课教师。
1、体育课堂教学要求:
(1)学生全员参与,有家长证明不能参加体育训练的特殊学生要求列席体育课,安排适合该学生轻微的活动量 ,计2分;
(2)教师上课应着运动装,课前要有集合点名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课堂要求,计2分;
(3)学生积极参与教师组织的活动,运动效果良好,无学生扎堆闲聊和无组织自由活动等现象,计5分;
(4)下课前有集合点评环节,计1分;
(5)体育课每缺少一名学生扣0.5分;出现学生扎堆闲聊和无组织自由活动等现象,每次扣5分;
(6)组织实施早操、课间操、课外活动,学校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检查考核结果,加计工作量。
2、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健康教育和劳技教师课堂要求同其他任课教师上课要求。
3、实验课要求(5%):
(1)学生全员参与,计1分;
(2)课前要有点名环节,进行安全教育,宣布课堂要求,计1分;
(3)任课教师全程参与学生实验,组织有序,学生积极参与效果明显计2分;
(4)学生无提前离开实验室,下课有点评环节,计1分;
(5)实验课每缺少一名学生扣0.2分;学生有无所事事现象,每生扣0.1分。
(七)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__年9月起开始执行。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2
一、所有老师都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做到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兢兢业业完成本职工作。
二、教师上班期间要庄重、文明,衣着大众化,不穿奇装异服,不穿拖鞋,不染彩发,不化怪装。与学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话,在任何场合不得讲粗话、脏话。对学生,对家长,对来人都要以礼相待。
三、教师实行全天候坐班制,即周一至周五每天7::00—18:00,坚持全天在校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教学和办公。正常上班期间教师有事需离开学校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写出书面请假条由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经领导批准方可生效。非特别特殊情况杜绝电话请假。(病假一天以上者要出示相关正规医院病例及证明)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杜绝教师之间私自调课,否则双方均以旷课论处。教师请假每学期累计不得超过10天,否则以自动辞职论处。
教师旷课1节扣款80元,并视情节及后果追究责任。病事假半天以上者中学按50元/天(电话请假60元/天),,小学按40元/天扣款(电话请假48元/天),教师请假按6元/节扣款(电话请假7元/节)。特殊情况电话请假加20%扣款。班主任、跟车老师请假半天以上按月津贴平均值扣款,同时按同标准补贴代职人员,代课教师要上课,不得看自习。
学校指定人员负责考勤,逐人做好各种记录,每周一小结,每月一统计存档,作为工资(兑现和期末考评等依据。
五、教师上课要做到“十不”:
(1)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课堂;
(2)不拖堂;
(3)不带手机;
(4)不接待来人(特殊情况除外);
(5)不做与教学无关的&39;事;
(6)不坐着讲课;
(7)不在课堂抽烟或酒后上课;
(8)不敲打黑板和讲桌警示学生;
(9)不训斥、讽刺、挖苦、侮辱学生;
(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违规视情节扣本月考评分,并负有关经济责任,直至解聘)。
六、教师办公期间要保持办公室安静,需要交流时要适当放低声音,不得影响他人办公、学习,更不能大声喧哗甚至嬉戏。
七、所有教师都要准时参加每周的教师例会和其他临时性会议或集会,参加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关闭手机。教师上班和例会一律实行签到制。教师例会请假一次扣款10元,迟到一次扣5元,缺勤一次扣款20元。
八、教师休息时间要保持宿舍安静,需要加班不得影响休息,耽误第二天工作。住校教师周一至周五晚上如需外出不得超过21:00返校,双休日不得超过21:30返校,否则门卫不予开门。
九、体育课整节课都要认真上好,不得让学生自由活动,变相“放羊”,但可提前5分钟整队带回教室休息,为下节上课做好充分准备。
十、教职工来人来客要在门卫处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学校允许不得在学校食宿。任何教师不得在校内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辅导,否则予以解聘。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3
一、课堂教学管理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上下课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迟到15分钟以上(包含15分钟)或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本中心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或扣本课时费10%。
4、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
5、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6、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应符合职业身份。(特殊情况除外)
7、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本中心相关负责人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间必须及时告知客服人员。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8、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9、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教学思路要清晰,
10、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若有从事其他相关工作应及时告知本中心。
二、请假制度
1、调课应提前一天告知本中心安排调课,每超过一次扣本课时费10%,具体调课时间由本中心决定,教师应无条件配合。
2、请假分公假、事假和病假。事假和病假不享受课时费。
三、学生安全工作
1、课堂中,如遇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必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须第一时间通知本中心负责人,由负责人告知家长以便处理。
2、课堂结束后,教师清点本班学生,未被家长接走的学生应告知本中心工作人员,安排妥善后,方可离校。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4
一、常规教学
1、教师应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真诚地从政治、学习、生活上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主动及时对学生进行辅导,为学生解难释疑,补缺补漏,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2、教师必须对照教学大纲,认真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的重点和难点,把握教学的疑点、焦点,突出教学的特色与教学的实用性的统一从而精心备课。与此同时,结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学生的素质差异制定切实可行的授课计划,安排并填写好教学进度表(开学一周内以备课组为单位上交教导处备案)。
3、教学语言要规范,必须用普通话或英语组织教学,板书要工整。课前应准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数学教具、电教设备等)。
4、学生作业内容必须精选,数量和难度要适当(可参考学生的掌握程度、水平差异和教学目标)。批改作业或试卷要认真及时,适当记载、反馈并讲评。
5、音、体、美、劳的课程应按教学程序和教学要求认真组织好各学科教学以及相应的教学活动,使学生全面素质得到发展。
6、严禁教师无教案或无讲稿讲课,教导处将协助校委会成员组织教研组长每月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和上课等情况并作好登记。
7、严禁教职工擅自离岗、漏岗。凡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调课、补课、应凭教导处签发的通知单方可有效。
二、实验教学
1、实验课教师在每次指导学生实验前要准备好有关的药品、仪器、器材并做好预备实验,对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实验时应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和纠正学生中不正确的实验操作。每次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必须在场,如出现违规操作,指导不当等造成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教师须负一定责任。所有各班同一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收齐相关的仪器等并妥善安置,确保物品的质量与安全。
2、实验教师应及时收集,整理好演示实验记录单,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单等。
3、所有学校仪器、药品不得擅自借(给)任何师生。对于正常损耗的药品等应及时登记以备检查核实。
三、教学处罚规定
1、上课、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课。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每旷课一节,扣款20元,如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旷课累计5节的老师,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评职。
2、教师上课应有教案或讲稿。教师在开学10天内应交好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老师应交好班级工作计划等。(按教学大纲要求备课,每少一次罚款2元,少一份计划罚款10元。根据期中教学调查中的调查记录和学生的反映执行)。
3、批改作业要按时按量完成,每学期每学科少于本学科2/3批改量的,少一次扣1元。
4、凡教导处布置召开的会议,一定要按时参加。迟到、早退每次扣款5元,缺席扣款10元。(以记录为准)
5、为端正考风,期中、期末、月考考试时监考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不能迟到、早退,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接打手机、看报、改试卷、备课等),如有违反,每次扣款10元。
6、实验室、图书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迟到、早退、缺岗。(教导处将不定期地检查上下班情况)如有违反,将按教学责任事故或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7、为配合班主任末位淘汰制,提高全校学生巩固率,班级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分,转入一名学生加0.5分。(基数以上期期末人数为准)
四、教学事故处理认定:(以学期计算)
每次期中、期末考试时由教导处将《考场情况反馈表》随同第一场考试试卷发给相关学生,每班抽调5个学生填写《常规教学情况反馈表》,由教导处干事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统计结果,有3/5的学生认为该教师不称职则为教学事故。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5
教学活动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完成教学计划,强化教学目标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我校教学常规工作要求。
一、认真备课
认真备课是上好课的基础和先决条件。
(一)教师备课规范
1、学习课标
(1)熟悉本学科课程标准,掌握本学科教学的总体要求,熟悉本学科各学段的知识和能力考查要求。
(2)明确本学科学期、年段的教学目标、教材体系、基本内容和重点难点。
2、钻研教材
(1)掌握所教年级全部内容、知识结构、重点章节及难点、关键。
(2)了解并熟悉相邻年段的教材内容、知识结构。
(3)从整体到局部,再从局部到整体精心钻研教材,认真阅读教材,理清教学思路。
3、了解学生
(1)了解学生本学科的双基落实情况。
(2)了解学生的智能情况、兴趣爱好、性格特征和其他学科的学习情况。
(3)了解学生前一堂课的学习效果,吸取学生对改进教学所提出的意见。
4、设计教法
(1)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知识点、能力点和教育点。按照“少、精、活”的原则,安排好每堂课内容的容量、深度和广度。
(2)精心安排教学步骤,优化教学方法,注重学法指导,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善于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谋求课堂最佳效果。
(3)吸取有关教学参考资料的精华,努力挖掘和科学运用各种课程资源使备课更精致。
5、拟定学期教学计划
(1)学期教学计划内容包括:教材内容分析、学生基本情况分析、教学目的要求(要联系课标年级要求,结合教材与学生情况)、疑点难点、教学进度表(将教科书的章节或课题分解到每周,尽量落实到小章节)、实施计划的措施等。原则上要求开学前完成,最迟在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2)学期授课进度要根据学生学习状况、本学科周课时数、本学期教学时间等多方面因素制定。教学时间要除去法定节日、农忙假(通常为五、十月份下旬)、大型教育教学活动,要预留期末复习时间。
6、制定课时授课计划
(1)各学科及各学科不同类型的教学内容均要备课,如:语文不能只限于讲读课,还要备作文课、口语交际课、活动课、复习课、试卷评析课;数学不能只限于新授课,还要备练习课、复习课、活动课、试卷评析课等。
(2)教师备课时对要求学生的练习、试卷都应先做一遍,研究解法,把握重点;对课外的练习与试题要进行筛选;有示范动作或演示实验的(包括运用现代教学手段)都要亲自练习或操作过。
(3)撰写教案是备课活动的固态表现方式。详案内容一般包括教学内容(课题),教学目标(分三个方面: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重点难点,师生课前准备(包括活动准备和教具学具、实验器材、电教设备的准备等,还应包括中、高年级学生的课前预习资料准备及课后复习等),教学过程(按时间分环节分别备出教师活动、学生活动、简要设计意图),作业设计,板书设计,教后记。
(4)教龄在10年内的教师和学科新手一律备详案,其余写简案。兼课两门以上的教师,所教学科都必须认真备课,但撰写教案可有所侧重。一般以统考科目为备课重点,应该撰写详案,非统考学科可以撰写简案。
(5)提倡超前一周备课,不能临教临备,更不能教后补备。上课前要“复备”,以进一步熟悉教案并做教前修改、调整,准备好课堂所需教具学具。
(6)鼓励使用导学案。导学案内容一般包括:学习内容(课题),学习目标,学习重难点,知识链接,学习过程(含自主学习、问题探究、目标检测、作业布置、总结提升等环节),学后记。导学案要师生人手一份,要遵循教案打印和作业批改的相关要求。
(7)教案可以打印,但杜绝使用不经修改的下载教案(主要表现为格式不合要求、内容不合实际)。打印教案须符合下列要求:纸张统一(A4或16K)、资料夹装订、分课时双面打印、课题或标题三号黑体或宋体加粗、内容小四号宋体或楷体,段落格式符合常用规范。教龄三年以内的青年教师和教龄十年以内但三笔字不达标的教师必须有一科手写钢笔字详案。
(二)备课管理规定
1、加强学期教学计划调控。统考学科的学期教学计划一式两份,一份交教导处审核,另一份教师自己用以控制教学进度。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期教学计划,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的误差(提前或落后)一般不超过一周。
2、实施推门听课制度。“从上课看备课,以听课促备课”。教导主任和教龄在十年内的青年教师每周推门听课2节,其他领导和任课教师每周推门听课1节。每次听课都必须及时评课交流,同时对上课情况进行评价,教导处存档管理,作为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依据之一。
3、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备课检查评价方案,建立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备课检查评价制度,每次检查和每学期要对教师备课情况作出分为A、B、C、D四个档次的评价。对检查的评价意见要尽量具体,并及时反馈,以提高管理的效益。
4、认真组织集体备课活动。集体备课应做到“五定一交流”,即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讲、定参加人员、交流教学体会。集体备课以语数外学科为主,每次集体备课活动要有记录。要体现在自主备课基础上,努力发挥教师“老带青”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认真上课
上课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充分利用课堂40分钟时间,认认真真上好课。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6
一、十个必须
1、教师必须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实验、辅导学生、检测学生。
2、教师必须既教书又育人、管理好课堂纪律、教室内不得起哄闹事。
3、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听课、查课安排,服从年级组、教导处及学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听取同事、年级、教导处、学校的意见建议。
4、教师必须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保质保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5、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班主任、年级组、教导处、政教处、学校教育管理学生,敢说敢管遇见的、查实的、反映的学生违纪行为或不良习俗。
6、教师必须举止文明、仪表整洁、语言得体、以身作则,在学生面前作好遵纪守法、言行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保持清洁等方面的表率,除测试或生病等特殊情况外,应当站着上课。
7、教师必须关注学生学习,倡导“勤奋、竞争、进步”的学风,重视优生、鼓励差生、注重优生弱科辅导和差生转化教育,力求将学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学习上,营造康中学生“人人都努力、个个有进步”的学习氛围。
8、教师必须尊重学生家长,与学生家长平等相处,对来访或请来的家长,给一张笑脸、让一个座位,加强与家长的横向联系,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师必须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团结协作、谦虚谨慎、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自觉投身于“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之中。
10、教师必须遵守“全员聘用制”的相关规定,接受职称评聘分开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举措。
二、十不准
1、不准口中有酒气上课;
2、不准在教室内吸烟、饮酒;
3、不准在上课期间接打电话、手机;
4、不准在上课期间走出教室干别的事(生病和学校安排除外);
5、不准在上课期间(监考)看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书籍、做与上课(监考)无关的事情;
6、不准在上课时间和学生做与学科无关的游戏;
7、不准讽刺、挖苦、歧视学生,平等对待家庭经济有差异或学习基础有差异的学生;
8、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9、不准犯错教或误导等知识性错误。
10、不准只管教书不管纪律。
三、违纪处理办法
1、违反“十不准”之第1、2、3、4、5、10款,每查实一次,扣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2、违反“十不准”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课期间在教室内饮酒者,进行停课检查处理;后果严重或影响恶劣的,直接解聘。
3、违反“十不准”之第7、9款的,根据违纪情节、影响程度,进行个别教育、书面检讨、限期整改、扣发津贴、扣发工资、停课学习检查等处理。
4、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实一次,扣发当月津贴100元,一学期上三次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发学校年终一次性奖励。
5、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课处理。
6、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款工作的,其处理办法由教导处另行规定。
7、对不按“十个必须”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员聘用制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由教导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月执行。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7
3
(一)教师的聘任
1、兼职教师的应聘条件:
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教师行为规范。
⑵、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⑶、能胜任所授课程的教学任务;
⑷、一般应具有两年以上教学经验或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经验;
⑸、身心健康,能确保正常教学;
⑹、在京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或在京有固定的居所。
2、应聘程序:
⑴、应聘教师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教师职业资格证等能代表其水平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认真填写教师登记表;
⑵、应聘教师签订教学协议书;
⑶、按学校规定颁发教师聘书,聘期一至两年,或根据课程安排阶段性聘任。
3、受聘教师基本要求:
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⑵、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信誉和整体利益。
⑶、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热爱学生、尽职尽责。
⑷、自编或选用规定的教材要认真备课全心身的讲课,力争最优的教学成果。
⑸、不得在本学校中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如:推销教材、书籍和为他校招生。
⑹、要与学校建立有效的通讯联系,联系方式变更要及时备案。
(二)教师的权利
1、教师受聘期间享受聘任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2、教师应按劳取酬,教师对报酬提出异议,属于正常情况,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
3、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教师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配合、支持自己的工作。
4、教师有权对学校领导、各部门和管理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学校对教师的批评和建议,应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三)教师的责任义务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既要管教,又要管学、管思想、管作风,努力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熟悉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材,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全面兼顾教学的各个环节,保证教学质量。
3、依据教学要求和学生的特点,认真备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突出重点,因材施教,不满堂灌,不照本宣科。
4、要重视讲、练结合,贯彻精讲多练,分析题型、题式,布置作业,进行模拟考试,认真批改作业,做好试卷分析。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8
一、全体幼儿、小学教师工作实行全日制、蹲班制。
二、考勤管理实行查岗制、刷卡制。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考勤制度,因病因事的迟到、早退、中途离校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0.5天以上请假须有假条、迟到、早退、中途离校等假须向校长和主管领导面请。
四、教师到校时间:上午:7:50下午:1:50(2:50夏季)
五、作息时间:上午7:50-11:45下午:1:50-5:30(冬季)2:50-6:30(夏季)。
六、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必须由本人向校长请假;校长不在校,考勤工作由主管领导负责(小学:教导主任;幼儿:负责人)。
七、病事假三天以下(含三天),教师须持请假条请假,由校长批准。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学校报请联校审批、准假。
八、病事假三天以上一周以下,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急病住院、急诊等紧急情况,可先电话请假,随后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否则按无故处理。
九、病假在一周以上两个月以下者,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批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人社局相关待遇规定执行(请假天数实行累计,公办教职工扣除相应的乡镇工作补贴部分;代课教师扣除相应的区或村给予的岗位津贴)。
十、病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教师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建议书等病历证明方可请假,并由校务委员会集体审核认准方可准假。并将本人出勤记录上报联校,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社局规定的相关待遇规定执行。代课教师病事假在两个月以上者(含两个月),如果继续被学校聘用,扣除期间相应的区或村补岗位津贴外,基本工资开资为原基本工资:10年以下50%,10以上60%。
十一、教师产、婚、丧假规定:婚假7天;女教师产假90天,难产增加10天,其中产前15天,男教师妻子生产3天;女教师哺乳时间12个月,上下午各1小时;流产四个月以下15天,四个月以上30天。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5天,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2天。(以上定假包括公休假,不在另行追加)。
十二、工伤界定:教师在上班期间和上班及回家途中发生的非人为性事故,最终由校委会集体界定。教师工伤休假期间不计考勤积分,不扣缺勤款,其他事宜请示上级后按有关规定执行。人为造成的事故不按公伤处理。
十三、缺勤处理规定:教师考勤情况除按规定扣款处理,按量化考核规定扣分。
量化扣分:
(1)迟到、查岗不在每次0.3分,小假、早退每次0.2分。
(2)病事假每天0.5分
(3)旷工每天5分
(4)不候课、中途离堂每次0.1分
十四、学校做好教师考勤统计工作,每月公布一次,并与当月20日上报义井联校备案。
十五、当年事假累计满10天、病假超过一个月的不参加任何评优评先。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9
为规范学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日常教学工作和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定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领导与教师值班制度:
一、在学校教学和休假期间安排轮流值班,由学校统一安排领导和教师值班,并发放值班安排表。教职工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二、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按时签名报到参与值班,不得迟到、缺席。有事必须提前两天向值班领导请假,由值班领导与学校协商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
三、值班领导和教师在值班期间,要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值班期间须巡视学校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等的安全,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切忌麻痹意。中午开饭时间在食堂巡视值班。
四、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不留后遗症。
五、热情接待来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和困难。
六、校领导实行月值班,科领导和教师实行周值班。
七、值班期间,值班领导和教师必须在校住宿。
八、若遇台风等恶劣天气,所有安排值班的领导和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师生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九、值班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值班记录(每星期一上午10:10时10:30时交接值班记录簿,交班科领导将值班记录簿交到学校办公室,接班科领导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值班记录簿)。
十、值班补贴费由学校视值班实际情况按规定发放,有下列情形者不发或减发值班补贴费:
1、已经安排值班,不论有事无事,值班不到者不发补贴;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值班期间中途私自离校或半途而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值班任务的不发补贴;
3、值班签到单上未签名或不是亲笔签名(他人代签)的不发补贴;
4、每次到岗签名后私自离校,按未参与值班处理,不发补贴;
5、确因有事或生病需要请假,按实际值班天数计发补贴费;
十一、本制度自20__年9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十二、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表格篇10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__县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X教发【20__】38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汪清一中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旷职
(一)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道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最多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