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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制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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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一、为促进和规范服务中心志愿者(义工)(以下简称志愿者)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义工事业的健康发展,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中心志愿者服务的宗旨是通过志愿者服务的形式,发挥志愿者的爱心、才能与社会责任感,为中心辖区乃至整个社会创造一种“守望相助”的氛围。

三、国际社会关于志愿者的定义:“志愿者(VOLUNTEERS)”一般是指基于某种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感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及人群。本制度所指志愿者指身心健康,不受私人利益或强制外力驱使,在职业之外自愿为社会、社区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同时获得自我提升、自我实现的人。

四、中心为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对志愿者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志愿者工作的机制建设,不断完善中心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

五、招募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在10周岁以上;

2、自愿从事志愿者服务,遵纪守法;

3、符合志愿者活动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六、招募工作应坚持公开招募、志愿报名、实名注册的基本原则。

七、招募方式: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注册。

2、前往中心现场注册。

八、注册:

1、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填写书面或电子档注册登记表。

2、志愿者服务队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后,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2

前言

为了加强__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协会内部的纪律性、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制度》,望大家务必遵守。

制度建设是一个组织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自本以来,江苏科技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着重对协会的制度进行了制定和修改,对以前工作中形成的规章制度进行了整理和归纳,并制定了一些新的制度。经过各部门成员的共同努力,现在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为了进一步推进协会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进程,为实现建设高水平的志愿服务队伍提供制度保障,现将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化整理,用以指导、规范协会的各项日常工作,便于对协会进行有效的管理。

本汇编即为《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汇编。本汇编力求详细明了、体现思想,其间阅读和引用了不少其他组织的管理模式,并广泛听取了一些干部和干事的意见。望以后协会各界认真阅读、灵活运用、坚持贯彻落实,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实际情况逐年修善,争取将本协会的各项工作做的有声有色,并受到协会内外广大师生的欢迎和支持。由于编写时间有限以及参与人员有限,汇编内容难免存在疏漏或不妥当之处,望不吝批评指正。

第一章——总则

1、会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

2、会员应承认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在校团委的领导下,在不违犯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3、会员应立足本校,从自身优势出发,团结广大青年志愿者参与广泛的社会服务活动,提高自身素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会员应奉行友爱、奉献、互助、进步的原则,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为学校内及其他大型活动提供服务。

5、要求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本协会工作的关系,在做好志愿工作的同时不能放松学习。

6、会员享有参与协会举办的所有活动的权利,在满足选举要求的情况下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享有评奖评优的权利。

8、青年志愿者需积极、认真的参加团总支、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正确认识协会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并且合理有效安排,发挥各自主观能动性。

9、协会实行会员制,入会退会自愿原则,新入会员只需交纳10元会费便可四年拥有会员资格,以后不再收取会费,并可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卡费用由协会支出,不另外收取费用。会员会费全体活动经费不受个人支配,财务公开。

10、各部门、服务社可在不违背总则的基础上制定自己内部的行为准则。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

一、会长

1.掌握各部门的运作情况,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统筹、指导各部门工作,审核工作目标达到与否。

2.召开青协全体会议,向各部部署工作,听取各部工作汇报,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开展工作和活动。

3.积极开拓思路,做好青协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团结青协各部门、各成员,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矛盾,妥善协调、安排本协会事务,增加协会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以利于有效开展工作,为同学们提供全方位服务。

二、办公室

1.主要负责起草各类文件(制度、计划等);

2.负责安排开会时间、地点并且主持会议,做好各类大小型会议、活动的通知、会议记录。

3.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工作的开展。联系上级领导、同级部门,传达各项任务。

4.同时对各项活动的进展进行跟踪记录,办公室干事应分派任务,分别负责各院系服务社,与服务社共同参与活动,进行每次活动的日常记录。

5.将协会的各种资料存档管理。

6.加强青协干部公务文书写作的培训。

7.负责办公室以及财务的管理,文件资料的上交和下发及日常用品的下发,并定期进行财务明细公布。

8.负责青协各种活动宣传横幅的制作。

三、宣传部

1.为每次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做好活动相关的筹划、准备、宣传工作。其中包括:

(1)活动的海报、横幅的书写及美工制作,宣传栏的宣传。

(2)通过多种形式,向全院师生传递工作信息,做好与学院有关新闻方面工作的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提高青协在校内外的知名度。

(3)宣传先进、积极向上的道德精神,展现我院志愿者无私奉献的高尚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2.做好重大活动通讯稿的撰写与发布。

3.加强青协与其余各大学生组织的联系,举办联谊活动。并在协会内部增加文艺活动,丰富协会文化内涵。

4.负责协会新浪微博及人人公共主页宣传事宜,通过网络渠道宣传协会开展的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我们的协会,宏扬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具体包括:

①上传协会的最新活动动态,做好及时更新工作;

②做好学院网站及博客等的日常维护工作;

③通过网络的形式加强与张家港市及社会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联系;

④搜集关于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信息,供志愿者内部交流、学习。

四、纪检部

1、负责考勤工作,包括会员会议出席考勤、活动参与考勤

2、负责会员的考核、评分以及优秀会员提拔的审核工作

3、负责“优秀志愿者服务团队”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的主持评审

4、负责会场及各大校内活动的现场秩序维护、人员安排

5、负责跟踪记录各院系服务社组织的活动。纪检干事要做到尽量到场共同参与活动,并了饣疃登椋锹甲橹疃问⒉斡肴耸⑷嗽笔欠裼型怀霰硐帧⒒疃镄Ч陀跋炝Φ�

6、纪检部监督青协制度执行情况的同时接受各方监督

五、服务社

1.各院系服务社应服从组织统一管理,参与青协集体活动、会议。

2.各院系服务社可携带本社成员自行组织参与一些有利于社会人民的活动并建立自己的实践基地。活动前应撰写好详细的活动计划、人员安排,交由办公室整理,并报会长审核后方可执行,不得私自行动。

3.各院系服务社应积极做好每次活动的总结工作,活动结束两日内归还活动中所用物品到办公室,并配合纪检干事完成活动情况记录、人员参与情况记录,方便以后考核。

4.各院应互相配合积极联系,协调完成协会工作。

5.各院系人员增减剔除需通知纪检部,并由纪检部进行相关审核和备案。

6.服务社应加强与三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完成活动计划,并自觉接受其他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会员行为准则

1、志愿者应以协会为核心,服从安排,有工作不推脱,不抱怨

2、外出服务时注意个人形象,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的服务品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3、参加活动的协会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小组负责人申请后方可离开。

4、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活动负责人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5、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不得自行走动,擅离职守。

6、活动结束协会成员集合后,负责人清点人数,随后一起返回学校,无特殊事项不得未跟组长汇报私自离队。

7、协会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8、严禁在值勤或活动中与其他组织社团或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各部长或协会负责人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9、在特殊情况下,应以协会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10、讲求诚信,应允参与的活动无不可抗拒的因素不得违约,若有事实在不能前往也应提前一天跟上级汇报便于及时安排人手。

第四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召开大会前必要时可召开各服务社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会议。

3、为提高效率,各部门(服务社)可不定期召开内部成员会议,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时间地点并通知各干事。

4、召开协会全体成员会议应在前一天由办公室发出通知,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分别通知其下属干事。

5、与会者必须准时到会,不得叫人代替,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如不能到者须遵循“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请假,干事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的原则。

6、会议期间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笔记,手机不得发出响声,不准交头接耳嬉笑打闹

7、大型会议由办公室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未到场者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传达会议重要内容或通知。

8、协会每次例会由纪检部负责考勤与记录。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①开会没有正当理由迟到早退或事先未与相关负责人说明缘由的采取处罚制度,其中迟到十分钟以内,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并需于次日上交检讨书,由办公室审核记录;迟到十分钟以上,会长副会长罚款十元,其余会员罚款五元,并由纪检部做相关记录。

②会议期间手机发出响声的记小过一次,并进行相关记录。

③协会成员无故缺席三次以上,以自动离会处理。

第五章——会员考核及选拔制度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在协会事务中把所有成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我协会所有成员都能得到更好的锻炼,促进青协的进一步发展。

考核包括优秀服务社组织考核,优秀青年志愿者考核,会员基本考核。其中优秀服务社组织和优秀青年志愿者获优评者将给予“优秀志愿者服务团队”和“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并在校区范围内通报表扬,以及一定的物质奖励。而会员基本考核中不过关者将被退会。

会员提拔则包括第一学年新任社长部长选拔和第二学年会长选拔。

一、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的原则

2.量化考核的原则

3.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体青协成员,包括干部、干事、会员。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1、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各院系服务社组织活动的次数,活动参与人数、参与率(计算方法为参与活动的人数/),活动所达到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力。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从五个院服务社中评选出一个。

考核方式:会长评议+平时成绩考核

①由协会会长给每个服务社评分,满分十分

②每个礼拜都按期举办活动的,活动参与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事故的加3分

2、优秀青年志愿者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包括志愿者参与活动的次数,活动中的表现,社长、干部评议,

考核方式:会员考核时采用积分制。每位被考核者的初始分为其学分绩点乘以2,另根据绩效记录的情况在初始分的基础上加减。

①部门内部评议。由各部门干部负责打分,满分5分。

②平时成绩考核:

开会迟到早退扣1分

有干事、会员踊跃发言表达并提供可采纳的意见方案的加1~2分报名参与活动但无故缺席的扣3分

为活动提供可行性的方案或提出可供采纳的建议的加1~3分

在活动中有其它优秀表现者酌情加1~3分

在青协内部的事迹受上级表扬、表彰者加2分

推选国家级青年志愿者首先以参加服务时间达到标准时长为基础。

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的加2分做好自己份内职责之后协助协会完成额外工作的加2分

3、会员基本考核

考核内容:会员参与活动次数,活动参与率(计算方法为该会员出席活动的次数/该院系服务社举办活动的场数),活动中的表现(是否获得上级表扬或批评),对协会的贡献,0会员基本考核考核什么内容?就是平时踢人用的

考核方式:

第六章——投诉建议

为最大效率地提高工作效率和会员综合素质,本章程特别设定投诉建议相关规定,通过此方法,不断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与运行,使所有会员在公平公公正的条件下,在完善的制度约束与保护下,不断完善自我,发挥自身优势,锻炼自身能力,充分体现大学生的优秀素质。

1、投诉建议的内容:

①针对本制度与实际操作管理中存在的矛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在平时工作和管理中行为懒散,不认真完成任务,甚至妨碍其他人工作的会员进行意见表示;

③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异的会员可单独进行对其奖励的意见,并附上该成员的表现说明;

④对青年志愿者协会今后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方向提出自己的看法,必要的时候可以将相关资料及策划一起提交;

2、投诉建议的方式:

①将投诉意见信交到青协办公室,由办公室转交至纪检部;

②将投诉意见内容发至纪检部邮箱,邮箱地址:

③发短信、打电话或直接将意见汇报给相关院系服务社社长,并由社长进行记录,交由纪检部;

④直接通过纪检部干事进行传达;

3、接受投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要求:

①在未得到该会员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其姓名及相关信息告知他人;

②接受投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把相关内容交至纪检部进行整理和相关事宜的调查,以便在下次会议上进行讨论和解决;

③进行投诉意见的会员可以采取匿名,接受单位无权要求该会员实名;

④对提出有用意见或是投诉意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在获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公开表扬,并进行相关记录。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3

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4

在构建和谐社会,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为了能更好地提升教工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我园参与幼儿园、社区志愿者服务,积极发挥教职工的参与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用真诚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遵守服务制度和工作纪律。

2.接受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3.党员志愿者先行,人人参与,服务时间在一年中大于12小时,团员青年覆盖面大于95%,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9小时,教职工乐意参加志愿者活动,覆盖面大于40%,服务时间一年中大于6小时。

4.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组织协调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

5.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照片资料收集与整理,并建立档案。

6.党支部对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本人反馈,予以鉴定和鼓励。

高台县东苑幼儿园

20__年1月10日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5

一、目的宗旨

引导文化志愿者自愿参与、义务工作、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在全社会营造“传递爱心,传播文明”的氛围,共同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

二、主要原则

1.坚持依法组建、科学管理的原则;

2.坚持自愿参与、义务服务的原则;

3.坚持统一指导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益服务、就近服务的原则.

三、主要职责

1.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以文艺辅导为主,深入社区、农村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辅导”工作.

2.展示文化建设成果.以讲座、培训为主,面向基层群众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文艺辅导.

3.协助组织大型文化活动.

4、协助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引导与讲解.

四、招募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良好的敬业精神;

2.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

3.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有集体荣誉感;

4.具备一定的文化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5.身体健康,每年自愿参加一定时间的文化志愿服务.

五、权利与义务

(一)文化志愿者的权利

1.以文化志愿者的身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2.参加文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与服务活动相关的培训;

3.获得从事文化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4.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5.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各级文化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6.要求志愿者组织出具参加志愿服务的证明.

7.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赋予的其它权利.

(二)文化志愿者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文化志愿者组织的相关规定;

2.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按照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服务活动;

3.不得以文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文化志愿组织和文化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5.保守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获悉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或者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6.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6

协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则制定了以下制度与要求:

一、例会纪律与要求:

1、每次开会务必在所通知的时间前十分钟到达会场;

2、到达会场后安静的等待点名;

3、会议中严禁讲话与玩手机,要营造出安静的会场气氛,如有疑问可以询问相关人员;

4、重要的会议精神要做好笔记,以备不时之需。

二、活动纪律与要求;

1、想要参加活动的人员,首先应在相关负责人员处报名登记;

2、听从协会的分配与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事先向相关负责人申明(仅限于报名参加者);

3、活动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纪律性和规范性,严格要求自己;

4、活动结束后,要仔细检查一下与自己相关的资料与物件(比如:报到表是否填写,志愿者服务证等)。

三、积分规则:

每参加一次活动可根据活动的大小给予1~5分不等,一般的活动参加一次积两分。

四、奖惩制度:

1、活动中表现积极与突出者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2、如有违反青志协规章制度者将会得到相应的批评与处理;

3、已经报名去参加活动的人,如因为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必须向相关负责人请假,不请假者将会得到协会的相应惩罚。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7

为了使道志愿者民族团结队伍具备更强的生命力,能深入持久地参与道建设和管理,道结合实际,着力规范志愿者活动制度。

一、公开招募制度。

以志愿加入为原则,面向辖区居民进行广泛招募,规定招募的条件,登记《社区志愿者服务表》,发放《社区志愿者手册》,建立台帐,进行归类。

二、服务登记制度。

制作记录本,对道志愿者每一次服务活动的地点、内容、规模等做好详细的记录,要求志愿者每月活动两次以上。

三、定期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民族团结志愿者会议,总结志愿者队伍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精神文明建设和近期工作,听取意见,征求建议,共同研究探讨下一步工作。

四、表彰激励制度。

制定道办事处志愿者表彰制度,年终组织开展志愿者评比表彰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宣传志愿者服务组织和志愿者个人的先进事迹,不断提高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五、双向服务制度。通过入民户、知民情、解民忧,了解居民的生活状况、工作情况、健康情况以及个人兴趣、爱好,需要服务的内容、形式或可以为居民提供哪些服务等双向调查,并充分发挥社区大家庭各成员优势,形成能力互补、资源互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七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到本社区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社区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九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社区给予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三)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一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三条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团支部书记分管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五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老年科协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统一的协调管理。

第十六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9

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提高各成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上报经管理团队批准,方可进行。未经管理团队批准,会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由本协会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

第十七条本协会管理部门,分为志愿队、财务部。

第十八条志愿队负责进行公益活动的策划和运转,并进行搜集弱势群体信息,进行考察与扶助。

第十九条财务部:对志愿资金进行管理,并对每次花销事项进行开票统计。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协会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公布账目。志愿经费必须持收据、发票交财务部负责人报销;报销流程由财务部制度为准。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相关负责人过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协会管理团队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管理团队。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细则

一、会议制度

1.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协会例会定期进行(时间由管理团队根据各成员课程时间拟定,开会场所及时间由相关人员通知),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协会部长主持,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

二、会议纪律

1.协会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以电话或当面告知协会负责人,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

2.协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协会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协会各部门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协会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5.会议开始前,参与例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手机通讯设备调成静音状态,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会议进行过程中,参与会议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不准交头接耳,不准来回走动,共同维护公场秩序。

6.会议鼓励会员积极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保持应有的尊敬。

7.协会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带上笔记本和笔,开会期间做好笔记,要求详细,以便工作的安排。

三、出外志愿者服务活动

1.凡是志愿者活动,由部长或指定负责人确定统一负责人,由负责人确定并通知集合及出发时间,必须严格遵守时间。

2.确定活动,由负责人统一借还物品,通知参与人员及结对人员。

3.活动时,应随时观察人数,确保成员的安全。同时,做好拍照等工作。

4.活动后,归还外借物品,做好总结工作,将照片与总结一起传于办公室负责人,底稿自留。

5.志愿者活动时,协会的每位成员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以请用我们最好的一面展现在他们的眼前。

四、扣分范围与事项

1.例会以及开展活动时迟到。

2.缺席例会以及协会各项活动。

3.工作不积极者。

4.所分配到的任务不能及时完成。

5.例会等会议从不发言或躲避发言,故意扰乱秩序者。

6.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在协会中制造矛盾,在协会中搞特殊,忽视团体意识。

7.如有任何人做出影响协会形象的事情予以一定处理,严重者开除档案处理。

五、奖励制度奖励:

1.协会每学期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

2.协会成绩突出者,给予相应管理职务。

六、处罚细则处罚: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除名

1.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一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2.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3.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私自向服务对象索取酬金,各类工作会议、活动五次无故迟到、三次无故缺席、受到(院)系通报以上处分。

4.除名:严重违反学校及协会规定,屡教不改,影响严重,予以除名。

七、后续值班制度

1.所有值班人员按时到达值班地点,如有事提前请假,请假应找好接替值班人员。

2.值班之后打扫卫生,整理协会物品,保持协会的干净,和谐。

3.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本上签到,组长负责监督,严禁代签、替签,情节严重者直接令其退回。若值班组长因事未到,各值班人员必须本着诚实、自觉的原则签到。

4.值班结束检查值班室窗户是否关好,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将物品摆放原位后方可离开。

5.值班人员对于当晚的工作事物做好交接,凡是经手的事物务必落实好。如因个人问题造成的工作失误由本人负责并要接受处罚。

6.值班时间内,协会人员严禁带非协会成员或非工作原因的人员入内。

志愿者制度的内容篇10

总则

第一条

家长志愿者是一支由宋村中学学生家长组成的队伍,旨在对宋村中学组织的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广大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帮助的志愿队伍。

第二条

本服务队的管理部门是宋村中学团委,同时接受学校政教处和校长室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第三条

本服务队的宗旨: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及成长需求,组织和指导学校各类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了解家长教育困惑,围绕孩子成长主题开展各类活动;促进家庭亲子关系培育,为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

第四条

为宋村中学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第五条

以本服务队为载体,开展亲子成长系列活动和家庭教育系列活动。

第六条

由学校团委活动部统筹安排,建立志愿者服务站,为参与中心培训及活动的学员及家长们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服务。

第七条为青少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公民意识和学习生活态度提供帮助。

队员

第八条

凡承认本志愿者章程并热心志愿者公益活动的家长,经自愿报名及学校团委审核通过后可成为本志愿者队员。

第九条志愿者队员根据相关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

队员在志愿服务中应主动维护服务队名誉,不得以服务队名义擅自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服务队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的队员,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队员予以警告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服务队队员一律平等的享有和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服务队队员在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十四条

服务队队员可享有以下权利:

1、对本服务队工作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2、有权参加本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优先参加本服务队组织的学习、培训的权利;

3、提出困惑和问题,由服务队安排讨论及解决;

4、向服务队推荐队员;

5、有退出服务队的自由。(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服务队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本服务队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自觉履行志愿服务的职责,积极参加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服务队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宣传服务队宗旨,维护服务队声誉,扩大服务队影响;

4、关心服务队工作,主动向服务队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5、发扬“奉献、友爱、互动、进步”的精神,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组织

第十六条

服务队实行队长负责制,设队长1名、副队长2名、组长4名,负责服务队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

服务队下设四个小组,包括:活动组、调研组、宣传组和服务组。每小组设组长1名,各组均有固定的组员和岗位分工。

第十九条

服务队各管理岗位任期为1年,统一由学校团委的相关工作人员招募及管理,由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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