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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

| 新华

1.了解实验室安全用具放置的位置和水、电的阀门,熟悉各种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沙桶等)的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搬动安全用具。

2.电器设备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漏电,常用仪器外壳应接地。使用电器时,人体与电器导电部分不能直接接触,也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水、电、气等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

3.实验进行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也不准将外来人员带入实验室。实验室内所有药品不得携出室外。

4.绝对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把食具带进实验室。实验完毕,必须洗净双手。

5.实验室中的水、电、煤气使用完毕,应立即关闭开关。点燃的火柴用后要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6.对实验室中化学药品的&39;管理,要严格按照《化学学院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绝对不允许随意混和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事故。

7.实验室中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眼镜,防护电弧光等强光的直接照射及配制化学药品时发生爆炸而伤害眼睛。

8.不要俯向瓶口去嗅放出的气体;检查气味时面部应远离容器,用手把离开容器的气流慢慢煽向自己的鼻孔检查。

9.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并对有害气体进行吸收处理后,再进行排放。

10.在用金属汞做实验时,不要在实验室内给汞加热,不得将汞洒落,一旦洒落必须尽可能收集起来,并用硫磺粉覆盖在洒落的地方,使之变成不挥发的硫化汞。

11.使用剧毒药品时,必须有二人同时在场。取用时应登记用量、用途及使用人等,要严格按照《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执行。

12.实验室中溶液的吸取,只能用吸耳球等抽吸,不得直接用嘴吮吸。

13.做能产生易燃气体实验时,严禁用明火加热。

14.实验中产生的废液,须经处理后方可排放。

15.做高压、真空及压缩气体实验时要采用耐压容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16.实验室使用的压缩气体钢瓶应保持在最小数量上,必须固定好,以免碰倒发生危险。决不能在靠近火源、直接日晒及高温房间使用。

17.易燃气体钢瓶,严禁与助燃气体钢瓶混放。

18.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关闭水阀、拉下电闸,注意随手锁好门、窗,做好安全与防盗工作。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2

一、任课教师每学期初应填写演示和分组实验安排表。

二、任课教师应将所需的实验仪器、材料、药品通知单(演示实验通知单提前三天填写;分组实验通知单提前一周填写)实验前交仪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按要求及时做好准备。

三、管理人员按通知单准备好仪器、材料、药品等,应先实验一次,以确保仪器性能完好,并向教师介绍仪器、药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师再一次实验,成功后签字领走。

四、非本学科领用仪器,应填写在仪器借还登记簿上。

五、外单位借用仪器需持介绍信,归还时要对仪器全面检查,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六、对任课教师归还的仪器要根据“通知单”、“借还登记簿”逐一查对,并把完好情况填写在通知单或登记簿上,若有损坏按规定处理。

七、学生分组实验后,由任课教师和学生代表对每组仪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员复查,清查结果应填写在实验记录和实验通知单上,若有丢损,按规定处理。

八、所有仪器借用不应超过规定时限,以保证仪器正常流通。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3

一、管理人员应树立为教育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熟悉本学科教材,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的使用方法和维修技能。

二、加强对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全部物资的管理工作,各类仪器、器材及药品要帐、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规管理制度化,仪器存放规范化,仪器保管科学化,各项记录经常化,档案资料系列化。

三、新到仪器设备、器材,药品应在半月内验收,登帐入橱。发现仪器质量有问题或数量有差错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老师指导学生。实验完毕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五、坚持勤俭办学原则,积极自制教具,充实教学、实验设备,并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六、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老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七、做好仪器室和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经常保持室内外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八、每学期结束时,应清点一次仪器、药品和实验材料,根据教学需要,编制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实验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4

一、目的

规范各类实验操作,保证化验员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确保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各类操作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操作的监督;化验员负责安全操作规范的贯彻实施。

四、内容

(一)、一般要求

1、严禁化验人员将与检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化验室(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3、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

4、实验室内要有充足的照明和通风设施;

5、进行检验时,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6、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

7、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去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用右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8、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9、易挥发性或易燃的液体储瓶,在温度较高的场所或当瓶的温度较高时,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

10、凡参加实验项目的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物质的性质,操作规程、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11、在进行有危险性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2、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和自己;

13、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加热蒸馏结束后应先拿出冷凝管后移开酒精灯以防产生倒吸使仪器破裂;

14、在移动热的液体时,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稳定可靠;

15、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6、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7、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8、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19、下班时,应检查电源是否切断,水、气阀门是否关闭;

20、实验室内应设置砂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露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及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二)、玻璃仪器的安全使用

1、玻璃仪器在使用前要详细检查,有裂纹或损坏的不得使用;

2、搬取有液体(1升以上)的瓶子时,必须一手握住瓶颈部,一手托瓶底,不准单独握住颈部以防负荷大、重而崩裂脱落,较大的瓶子宜放在瓶架上搬取;

3、在常压下使用的玻璃器皿,温度不得超过500℃(指硬玻璃),下压或负压操作时,不得超过400℃,温度的升降应缓慢进行;

4、装碱性溶液的瓶子,宜使用胶皮塞,以免腐蚀粘住;

5、清洗装有腐蚀性、危险性物质的器具时,必须将危险物质除净后,再用水清洗干净;

6、非耐热器皿和广口瓶、量筒、表面皿、称量瓶等,禁止用明火直接加热,不得在器皿内进行放热的操作,如器皿内有水珠应放在烘箱中烘干;

7、注意勿使玻璃和瓷器局部受热、受冷。例如在加热、冷却设备的操作过程中,防止器皿局部急剧的温度变化而破裂。

(三)、电器设备的安全使用

1、严格遵守电器作业安全规定,非电工严禁从事电器作业。检修电器设备、线路、开关照明、安装临时电源作业,均应由电工作业;

2、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推上电闸时要扣紧,拉下电闸时要彻底,推进必须快速;

3、在同一电源上,不能同时使用过多仪器设备,以免造成负荷过大;

4、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检查电源电压是否与使用设备的电压相符;

5、绝缘不合格,导线裸露或破裂,发现漏电的电器设备仪器,不准使用,要尽快修理;

6、如电器设备的线路一旦发热或温度超过规定,而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由电工检修;

7、电器设备应严防受潮,禁止用湿布擦拭电源开关。如有水珠附上,禁止拉、合电闸;

8、在加热电器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当用电炉加热的容器破裂时,必须切断电源,然后再进行处理;

9、所有电热设备,必须放在石棉板上,发热量大的设备还应架空,并采取隔热措施;

10、当室内有易燃易爆气体和蒸汽时,必须确认合格后,方可给电器设备和仪器送电;

11、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用的电器设备和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

12、发现有人触电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立即进行抢救。

(四)、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与使用

A、管理

1、盛装有毒物质的容器,在标签应注明“有毒”或“剧毒”字样和醒目的危险标志;

2、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统一库房;

3、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4、建立健全的毒药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时必须认真检查记录,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帐制度;

5、有毒药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有毒药品库绝对安全;

6、各部门领取有毒药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7、有毒药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单位)领导应严格履行有毒药品领用审批手续;

8、使用部门按生产、检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B、使用

1、有毒药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有毒药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有毒药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

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并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

4、凡装放有毒药品的工具如铁罐、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5、在使用有腐蚀性、刺激性及剧毒物品时,如:强酸、强碱、浓氨水、氢化物、三氧化二砷、碘等必须戴胶皮手套和防护眼镜,且须有人监护;

6、禁止将有毒物质或致病菌擅自挪用或带出实验室,发现丢失或被盗窃,应及时报告;

7、从事微生物检验的人员,工作结束后应洗手消毒,下班时应脱下工作服。

(五)、易燃易爆物质的安全使用

1、凡使用与空气混合后能形成爆炸的混合物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2、严禁在火源附近进行易燃易爆物质的操作。酸、苯、甲苯、丙酮、汽油等易燃物质,其附近不得有明火;

3、进行有爆炸性的操作,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使用软木或胶皮塞,禁止使用磨口瓶塞;

4、禁止将易燃物质(如苯、甲醇、乙醇等)进行明火蒸馏或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应在水浴上加热,沸点高于100℃者,应在油浴上加热。水浴和油浴应使用闭式电炉,禁止油浴加热到接近油的着火温度;

5、加热易燃液体时,必须在冷却回流器的烧瓶中进行;

6、蒸发可燃液体时,禁止将蒸汽直接排在室内空间;

7、熔融石蜡时,应放在砂浴上进行,切莫过热,以免着火;

8、禁止将氧化剂与可燃物品一起研磨,不能在纸上称量氢氧化钠;

9、使用爆炸性物品(如:高氯酸、过氧化氢等)禁止振动、碰撞和磨擦;

10、易发生爆炸危险的操作,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具有特别危险的操作(如使用放射性物质)应采取特殊防护措施,并在符合规定的隔离室内进行;

11、加热操作或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着火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热源和汽源进行灭火;

12、取用钾、钠、钙、黄磷时必须使用专用钳子,禁止用手接触。钾、钠、钙存放在煤油中,禁止与水或蒸汽接触,黄磷应放在水中,均应浸没于液体下面与空气隔离;

13、挥发性有机药品,应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冰箱或铁柜内,低燃点的易燃品,不能放在火源附近,若室温过高时,应备有冷却装置。

(六)、腐蚀性、刺激性物质的安全使用

1、稀释浓酸时,必须将酸注放水中,用玻璃棒缓慢不停地进行搅拌,禁止将水直接注入酸中,稀释时,应缓慢进行,若温度过高应待冷却后再进行;

2、溶解化学物品和稀释浓溶液时,必须在耐热容器和硬质玻璃器具中进行;

3、在处理发烟酸和强腐蚀性物品时,要特别谨慎,防止中毒或灼伤;

4、当酸、碱溶液、化学试剂灼伤皮肤或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清水冲洗、救护,情节严重的急送医院;

5、开启盛溴、过氧化氢、盐酸、氢氟酸、发烟酸等物质的瓶塞时,瓶口不得对着人;

6、溶解氢氧化钠或氢氧化钾时,要严防沸腾溅出,酸碱中和时应缓慢进行,严禁液体飞溅;

7、禁止浓硝酸与可燃物接触;

8、如需将浓酸或碱中和时,应先行稀释,绝不许将浓酸、浓碱直接中和。

(七)、防火安全

1、实验室内严禁抽烟,不准乱抛火柴或其它火种;

2、实验室必须设置防火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和补充,灭火器材应放在固定地点。化验人员每人都必须熟悉防火知识,并能操作;

3、使用易燃挥易挥发试剂时,附近必须没有火源或远离火种;

4、酒精灯或喷灯必须在火种熄灭的情况下,才能添加酒精;

5、加热可燃液体时,不能直接用火加热,必须在水浴上加热或加垫石棉网;

6、要经常检查电线是否有漏电现象;

7、实验室里,可燃试剂的贮存不宜超过规定量(一个月的使用量)。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5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3、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应急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6

物理实验室是学校财产的重要保管单位之一,为了确保国家和学校财产安全,使实验器材更好的为教学服务。本实验室制定安全制度如下:

一、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当日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按老师指定的座位就坐,要保持安静,不经老师允许,不得随意乱动实验桌上的仪器。

三、认真听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食品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开始前和结束后,学生都要检查桌上的仪器有无丢失和损坏。如有丢失或损坏要及时汇报给实验指导教师。

五、做实验时,不得擅离自己的座位,不得动用其他人桌上的实验器材,要在认真阅读实验手册的基础上,按步聚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详细做好实验记录。

六、遇有困难或问题,应举手向教师询问,凡违反实验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的实验器材一律赔偿。

七、实验时应爱护仪器,节约用电或其他物品。若损坏仪器,应照价赔偿。

八、实验完毕后,要把仪器整理归位,桌凳排放整齐,填写分组实验记录本。经教师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加强实验安全措施,落实、完善各种安全设备,加强安全工作。

十、认真做好物理食品的保管工作,做到帐物一致,学期及学年结束清点一次,并将清点情况报主管部门。

十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及有关教师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二、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定期检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况,定期更换灭火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十三、经常检查实验室电源及电器设备,保证电源及电器设备安全、完好。无人时,要关闭用电电器、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十四、下课后关闭门窗,做好防盗工作,确保财产安全。严禁私自夹带实验室物品出教室。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7

一、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需办理手续,填写实验通知单或借用报告单,并严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二、教职工借用非教学用的器材,需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后才能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

三、为了保证教学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校长室批准,并办理手续,时间不超过一周。

四、凡确认不能修理的仪器,经长期使用后材料老化或精度、效果达不到实验要求的仪器及正常损耗的器材,要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核销。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的仪器,应及时填写损坏报告单;凡属操作错误而损坏的,原则上当事人赔偿。

六、教职工借用的仪器、器材因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遗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七、学生实验中因操作不慎而损坏的仪器应酌情赔偿;由于嬉弄而损坏的仪器除照价赔偿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处理。

八、对保管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8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为了加强对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论证、购置、使用、调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39;是优化资源配臵,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是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各单位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条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认真执行本办法,服从校、院(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国有资产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院(系)应在主管院长(系主任)领导下,合理配备院(系)及实验室的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六条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及进入渠道(购置、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第七条校内各单位新购置的仪器设备,由院(系)级管理人员配合经手人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在确认填写内容完整,经国有资产处确认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院(系)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学校的管理

办法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置、获赠、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九条国有资产处对院(系)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条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壹年以上)出国人员,经过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帐、物的移交手续之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出国手续。

第十一条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臵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第十二条校内院、系、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借用,经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借用,需向国有资产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条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按《内蒙古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院(系)内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工作,需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调拨。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由调拨双方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到国有资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七条各院(系)多余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应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可移交至国有资产处,由国有资产处组织校内外调剂。

第十八条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须由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写出鉴定意见,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国有资产处审核、批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或较大批量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由国有资产处负责人或主管校长酌情审批。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9

一、化学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药品库的药品要按要求存放,不能泄漏。因存放不当出现安全事故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不能及时清洗试管等器材,实验室的卫生情况较差,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二、物理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因工作不当师生在实验中出现安全事故(触电、扎伤、砸伤等),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一律不外借个人使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赔偿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后切断电源,搞好实验室的卫生。因工作不到位出现触电、火灾等,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三、生物实验员(1人)

1、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台账资料不健全,执行不力,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2、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标本等财产不按要求建账,账物不相符,保管混乱,有损坏或丢失又不及时上报。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0%。

3、按教学要求做好演示或学生实验准备工作,检查仪器设备和药品的可靠性,保证实验顺利进行。不及时上交通知单、工作手册、实验室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50%。

4、不能按要求管理好标本,不能定期消毒、清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药品一律不外借个人使用。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严格履行借还手续,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丢失,除要按一定比例赔偿外,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发实验室课时费15%。

5、实验室规章制度

为了能更好地管理兽药协会实验室,特此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协会实验小组成员严格遵守。

1、任何人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赌博及打闹。任何人不得将饭菜及零食带入实验室。

2、实验小组将定期考核,协会小组成员必须每天完成老师所交任务。

3、协会所有成员不得无故私带非协会成员进入实验室。

4、非兽药协会成员在未经协会相关领导人同意下不得随意带进实验室。

5、协会所有成员在未经相关管理人员的同意下不得将实验室的任何物气出实验室;若需要借出,须按规定填写借条,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6、实验室一切物品在借出后如有丢失、损坏及一切人为使用不当而导致该物品无法正常使用的,一律按照该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

7、安排值班的人员必须按时值班,不得无故离职,如有事、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组长和会长请假。超过三次缺勤算自动退组。

8、安排了值班的人员每天必须保持地面、墙面、桌面及窗户的干净、整洁。

9、实验室所有物品,任何人使用后必须将其放回原处,并保持其完好、整洁。保持肃静和公共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10、实验室钥匙只由会长及当天值日干事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匙。

11、所有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关门、柜、窗、电等。

12、实验室一切物品归兽药实验室和兽药协会所有,任何人不得将其占为己有。实验室成员,必须勤劳,不怕吃苦

13、实验室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维护,仪器设备进入实验室后,管理人员要认真检查,保持仪器的使用寿命。

14、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保持设备完好,清洁整齐,做到实验使用方便

15、在实验课中,未经指导教师检查批准,不得事先接通电源,避免接错线路造身损伤和仪器故障的发生。

16、在实验课中,使用仪器设备,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随意搬动,违章操作。

17、实验课结束后,做好实验记录,检查设备仪器,清理实验环境,整理仪器。

18、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维修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实验小组定期开会做总结,不得无意旷会。

19、如有加入实验组,必须有组长,会长推荐,老师审核方能进入实验小组。实验室成员,必须勤劳,不怕吃苦耐劳,

20、实验小组人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有事请假,不得无意请假,否则算自动退组。实验下组定期考核通过者留下,未能通过者自动退出。

以上条例凡兽药协会实验组成员必须遵守没有特权,如有违,轻则给予严厉批评,重则踢出实验小组;希望家互相监督,共同将兽药协会创建的更好。

实验室具体规章制度篇10

一、确保全体实验人员自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实验人员应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验室负责人为该实验室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要求,作好安全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室内的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三、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对于不经常使用或长期不用的设备,应定期通电、保养。

四、实验室内的实验人员必须掌握实验室设备、仪器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实验室负责人有责任监督实验人员按操作规程操作。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在实验过程中,实验人员要远离回转、移动及起吊位置,不得超载使用起吊设备,注意他人和自身安全。

六、实验室门钥匙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管理,技术中心需到实验室管理管理人员处借用,并做好交接手续。钥匙不得随便交给他人,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电气设施和器材。

七、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实验工作完成后,注意关好门窗,断电,检查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实验室内没有异常,方可离开。

八、负责实验室管理的人员,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的门窗及电源都关闭且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离开。

九、未经实验室工作人员许可,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贵重、大型精密仪器及压力容器或电器设备时,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以必要的处罚。

十、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造成损失,应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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