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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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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1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2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投诉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制度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8)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19)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餐厅等);

20)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1)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2)工作时干私活;

23)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4)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5)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未经酒店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未经许可,擅自或带外来人员在客房内过夜的或使用酒店设施设备。(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楼层房卡或工作间钥匙;

7)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浪费酒店财物,如纸张,易耗品等;

9)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10)未经管理人员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1)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2)违反或拒绝接受酒店领班以上领导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3)不参加酒店有关部门规定的活动;

14)违反国家或酒店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5)为其他员工签到;

16)拿取酒店或客人的财务,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兜售物品;

5)欺骗或骚扰客人;

6)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未经酒店许可受雇其它公司或从事其它工作;

8)在未通知酒店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9)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10)拾遗不交,据为已有,情节较严重,如现金等;

11)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从而与饭店利益发生冲突;

12)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偷窃行为;

14)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等;

17)违反国家其它法令;

18)由于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酒店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3个月,留店察看6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一惯工作表现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拾金不昧;

4)连续四个月没有违纪现象的;

5)积极参加部门文化和业务培训,业务和文化考核达标并名列前三名的;

6)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带领其他员工共同进步的;

7)为维护社会公德和酒店秩序见义勇为的;

嘉奖

1)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见义勇为且为酒店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4)4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晋级

1)发现事故苗头或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

2)1年内连续多次以上受到表扬及嘉奖的;

3)服务技能优越、管理水平突出得到到宾客多次表扬或事迹突出的;

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3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宿舍管理员安排的卫生项目进行打扫,包括倒垃圾。

3、宿舍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及个人物品乱摆乱放者,经宿舍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质检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处罚10元—100元)。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处罚20元—100元)

5、公用洗手间随用随冲,如得到举报便后不冲池者,处罚50元。(举报者奖励20元)

三、管理规定:以下处罚(10元—5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质检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

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店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

3、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4、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员工宿舍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宿舍管理员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四、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五、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如没有主动承担责任者,将对该宿舍员工每人处罚10元。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4

1、结合总经理室对宾馆经济活动的安排,计划期内客源、货源、内务价格等变化情况,并作出详细分析和充分估计,以审定、编制财务计划。

2、依据总经理审定的宾馆财务计划,按各部门的不同经营范围、计划期的多方面因素和历史资料,参考部门年初的上报计划,分摊宾馆计划指标,下达给各业务部门实施。

3、财务计划分为年度、季度计划:

(1)每年第三季度进行宾馆财务内审,每年第四季度各部门向财务部提交用款计划,经综台平衡后,提出每二年的财务收支计划,报宾馆总经理室和财务部。

(2)宾馆财务部按标准的收支计划,合理安排比例,下达定额指标给各部门。

(3)各业务部门根据上报宾馆总经理审批后的季度计划指标,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按月分摊季度任务指标作为本部门季内各月指标检查尺度。

(4)宾馆对各业务部门的计划检查按季进行,全年清算。

4、财务计划内容:

(1)财务部应编制:

流动资金计划、营业计划、费用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利润计划、偿还债务计划及基建计划、利润分配计划等。

(2)各部门应编制:

1、销售部及前台:客源计划(包括外联部分)、费用计划、营业计划和利润计划等。

2、客房部:备品使用计划(含耗用品)、费用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3、餐饮部:营业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物品采购计划、设备维修更新及购置计划等。

4、商场部:销售计划(分批发与零售)、商品进货计划(分进口商品和出口产品)、利润计划、费用计划、外汇使用计划、流动资金计划、商场装修计划、设备维修及购置计划、印刷品付印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5、西餐歌舞厅: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利润计划、费用计划、食品原材料及商品采购计划、耗用品购进计划和设备养护计划等;

6、采购部:物料进货计划、工衣工鞋订做计划和加工订货计划等;

7、旅游部:客源计划、营业计划、利润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8、管家部:费用计划、用品使用计划、花瓶盆载及用品、用具购置计划、清洁机具养护及更新计划、花店经营计划等;

9、布草部:费用计划、布草添置计划和备品耗用计划等;

10、事务部:职工餐厅收支计划和费用计划等;

11、工程部:燃料进货和耗用计划、水电耗用计划、设备维修计划、零配件及工具购置计划和费用开支计划等。

(3)总经理室、人事部、财务部、保安部和事务部要编制费用开支计划。

(4)各部所需编报的计划、送财务部汇总呈报

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5

第一章、总则

为提升酒店形象,规范在岗员工着装标准,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此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恩施市华硒艺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制服管理制度

第一条、酒店人力资源部、采购部负责制订酒店管理人员及员工制服的制作,标准及款式设计,制作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第二条、酒店财务部下属服装中心服装酒店管理人员及员工服装的管理和发放。

第三条、对严重不符合或者提示多次仍未按照酒店员工管理手册予以相应处罚。

第三章、制服的发放标准与程序

第一条、酒店管理人员及员工制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为三年。

第二条、所有岗位员工每位按季节发放夏装或冬装二套,在换季时需更换制度时服装中心需回收换季前员工已领取的制服方可发放换季后的制度。

第三条、员工领用制服时,需按照相关规定由财务部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到酒店服装中心处领取服装,服装中心管理人员做好发放记录。

第四条、新员工入职,岗前实习结束后根据岗位发放相应制服。

第五条、因工作岗位调换的员工,需将原岗位服装退还服装中心,下个岗位制服根据岗位要求做相应调整。

第六条、离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按酒店员工手册离职管

理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因员工自离未退还酒店制度,部门填写内部工作联系单反馈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出具相关证明交于服装中心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第七条、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损坏酒店制度,需照价赔偿。

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6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1.每周一14:00各部门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2.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款。

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7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员工家属在宿舍住宿的管理规定

1、员工家属、亲友来访,如需在员工宿舍探亲房住宿,员工必须提前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部登记,并到财务部缴纳100元物品押金后,凭财务部的押金收条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员处,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员给予安排住宿并发给探亲房钥匙及床上用品;

2、员工直系亲属可免费入住探亲房10天。超过10天者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适当收取成本费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员工非直系亲属入住探亲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对续住两天以上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者,安全部有权收回员工家属、亲友探亲房钥匙,请员工家属离开,并给予该员工警告处分;

3、员工家属来访,不入住员工宿舍家属探亲房,必须按本规定第二条"来访亲友管理规定"进行登记;

二、关于来访亲友管理规定

1、来访亲友会客时间为8:00—22:00,非会客时间安全部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员工亲友来访;

2、对员工来访亲友,均需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地点会客;

3、安全部、大堂经理、总值班经理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员工在非会客时间在宿舍会见亲友或私自留宿亲友者,处罚员工50元,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罚;

三、关于男女员工互访及深夜回宿舍管理规定

1、男女员工在23:00以后不允许再互窜宿舍,如有违反将对窜宿舍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2、坚决杜绝男女员工混居、非法同居现象,如有发现,对双方员工各罚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员工必须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后进出宿舍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主动进行登记,并配合宿舍管理员进行查询,如有违犯,处罚违纪员工50元罚款,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在外住宿人员管理规定

酒店为员工提供了免费住宿,原则上员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安全部批准,并签定保证书后,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维护酒店形象和声誉,同时遵守酒店有关规章制度。

五、关于对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的规定

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及本规定对员工、宿舍进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难员工。如有违者,安全部将按《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8

一、实施奖惩的目的

为大力推进“像军队”的纪律要求,规范酒店奖励、处罚管理制度,统一奖励、处罚标准,使酒店奖励、处罚有据可依、有章可查,确保酒店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执行机构及工具

酒店内实施奖罚由质检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备案。奖励由《员工奖励单》体现,处罚由《员工处罚单》体现,《员工处罚单》分为红单和黄单,红单用于过失、严重过失和重大过失的处罚,黄单用于轻微过失罚款的处罚,以上单据均由质检部统一编号定期审核,奖罚表单等同于有价证券进行管理。

三、奖罚权限及程序

(一)奖罚权限

1.总经理有权对部门总监级(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罚。

2.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有权对所分管部门总监(含)以下员工提出奖罚。其中使用红单对部门总监、经理实施的处罚,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对部门副经理、助理级(含)以下员工的奖罚意见,可直接通知质检部执行。

3.行政总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行使副总经理的奖罚权限。

4.质检部经理有权对酒店各部门主管(含)以下员工实施奖罚。

(二)部门处罚权限及程序

1.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

2.各部门对本部门过失员工提出过失处罚时,如属“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由部门直接签发《员工处罚单》,并定期报质检部复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属“严重过失、重大过失”处罚则须向质检部报告,经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部门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3.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过失员工提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处罚,并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核实情况后签发《员工处罚单》,在此过程中,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处罚予以更正或调整。

(三)、部门奖励权限及程序

1.对员工实施奖励,不论何种形式每次不得超过5000元。

2.员工奖励审批权限规定:总经理1000元以上,副总经理200-1000元,质检部经理200元以内。

3.部门负责人有权对本部门员工提出奖励,报质检部批准后执行,部门主管、质检员亦有权对员工提出奖励,但须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质检部批准。

4.大堂经理在值班期间,有权在所辖范围内对酒店任何部门主管(含)以下任何一名员工提出奖励,报经质检部批准,质检部有权对大堂经理提出的奖励予以更正或调整。

(四)、奖惩的操作

1.管理人员在行使奖励处罚权时必须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必须使用质检部和财务部统一编号的《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如出现无单处罚,则等同于贪污公款。

2.《员工奖励单》、《员工处罚单》一式四联,一联员工本人留存,二联员工所在部门留存,三联质检部存根,四联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奖励

(一)奖励的目的

贯彻鼓励先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一支自尊、自立、团结、奉献、有良好行为规范的员工队伍。

(二)奖励方式和种类

1.表扬,分为部门内通报表扬,全店通报表扬。

2.奖金,按照不同审批权限,根据本制度逐条对应兑现。

3.奖品,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实际情况给予。

4.体验,按照奖金等同价值,享受酒店等价消费。

5.休假,按照奖金等同价值,根据本人日薪兑换休假日。

6.进修深造,根据本人特点给予培训机会。

7.带薪旅游,年内安排省外旅游一次,全薪,报销全程车费、食宿费。

8.职级晋级,本人贡献巨大,又在本岗有发展潜力,给予晋级。

9.工资升级,根据贡献大小,通常在本岗晋一级,也可一次连晋几级。

(三)奖励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善酒店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可给予500-3000元奖金或工资升级及其它等同价值的奖励;

2.提供优质服务受到宾客书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者,可视实际情况给予20元—100元奖励;

3.积极钻研业务技术,革新改造设备或提出新的工作方法并取得明显成效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4.精打细算、节省开支,为酒店节约成本费用有明显成绩者,可视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

5.经批准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竞赛并取得优良成绩为酒店争得荣誉者,可依据获奖名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6.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可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奖励;

7.为保护集体财产和宾客财产安全而见义勇为者,可视情况给予报销医疗费用、带薪休假或200—1000元奖励;

8.拾金不昧,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下者,一次奖励50-200元;捡获价值一万元以上者,一次奖励200-1000元;

9.各部门助理(含)以上管理人员可对酒店内任何一名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提出奖励建议,报质检部批准后实施。

五、处罚

(一)处罚的目的:

实施处罚的目的在于使所有员工都自觉的执行酒店各项管理。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店规店纪的严肃性,严格贯彻“二十字方针”的具体内容。

(二)处罚方式:实行罚不累计,现奖现罚。

(三)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分为:警告、轻微过失、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四)处罚申诉

员工对受到的处罚如有不服,可书面向质检部申诉,质检部应在5天内给予回复,若质检部5天内没有给予回复,可直接向总经理申诉。

(五)撤销处分

1、对非重大过失性错误,酒店执行将功补过的政策。员工受处罚后,如能正确认识,则在一个考核季度内,根据其工作表现考虑撤消处分及相应处罚。

2、员工过失处分撤销后,所受的经济处罚不予撤消。

(六)处罚范围

〈一〉、轻微过失(不入档案,予以经济处罚)

1.进出酒店不出示证件,罚款20元。

2.进出酒店不接受保安人员检查,罚款100元。

3.上下班不打卡或代人打卡、请人代打卡,罚款50元。

4.上下班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酒店,罚款50元。

5.不按指定场所存放私人交通工具,罚款10元。

6.仪表仪容未能达到酒店要求标准(有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达到要求),罚款20元。

7.随地吐痰、乱抛杂物,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罚款20元。

8.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客用设施,罚款50元。

9.工作期间在经营场所和工作区域大声喧哗,唱歌、吹口哨、行为举止不文明,打瞌睡、挖鼻孔、剪指甲等,罚款20元。

10.无故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内,罚款30元。

11.上班时间内不戴名牌或戴别人的名牌,罚款20元。

12.上班时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罚款20元。

13.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罚款30元。

14.上班时间吃零食、未按规定时间用餐,罚款30元。

15.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超过5分钟,罚款30元。

16.下班穿着工作服装回家,罚款50元。

17.违反更衣室、制服房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18.违反员工食堂就餐规定,特别是浪费食品,罚款20元。

19.违反员工倒班宿舍的管理规定,罚款20元。

20.擅自脱岗、工作时间未经许可外出,罚款100元。

21.串岗或扎堆聊天,罚款50元。

22.下班后无故在酒店营业场所内逗留、游逛,罚款20元。

23.对客服务不微笑待客,不使用敬语,与客人遇见时不主动问候、让路,不符合“二十字”方针的要求,罚款20元,停职停薪一天,送培训受训,合格后上岗。

24.工作时间状态不佳,服务姿态不合格,罚款20元。

25.电话铃响超过三声仍不接听、接电用语不规范,罚款20元。

26.未经许可在四层以内乘用电梯或擅自乘客用电梯者,罚款30元。

27.工作时间内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罚款10元。

28.客人遗留物品下班之前不及时上交,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29.偷吃、偷拿、偷用客人食品、物品及酒店客用品,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0.无故不参加酒店、部门、班组的各类活动、会议等,罚款20元。

31.不规范操作造成酒店财物或设备轻微损坏,罚款50元。

32.造谣惑众、诬蔑诽谤、挑拨员工间关系,罚款50元。

33.对客岗位人员在工作期间,佩带奇异饰物、随身听,MP3,手机等,罚款20元。

34.随意在酒店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场所或物品上乱写乱画(情节严重,另行处理),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5.未经人力资源部许可擅自调班,罚款50元。

36.在酒店内兜售私人物品影响工作者,罚款50元。

37.所管辖的岗位环境、备品、工具等卫生标准不符合要求,罚款20元。

38.卫生检查不合格通报后未整改或反复出现,罚款20元。

39.其他轻微违反酒店规定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罚款20元。〈二〉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服务态度恶劣、无礼对待宾客、与客人争吵,罚款100元—500元,停职停薪接受培训部培训三天,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态度恶劣,对待上司或同事粗言秽语,罚款50元,调整工作岗位,一周内经考核后如完全悔改则重新上岗,如反省不足则转为初级员工。

3.无故迟到、早退30分以上2小时以内者,罚款50元。

4.在非指定场所聚众打牌、酗酒、看碟等,罚款50元。

5.不接受保安人员及监督部门的检查,罚款100元。

6.擅自动用或损坏酒店安全消防设施,罚款100元/次,并照价赔偿造成损失。

7.故意损坏酒店、宾客或同事的财物,原价赔偿造成损失并罚款200元。

8.擅自在酒店内张贴布告、小字报或擅自涂改、撕掉酒店的任何告示,罚款200元同时处以5天内抄写《员工手册》100遍。

9.非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饮酒或带有醉态,罚款50元。

10.不按酒店出台的规定标准收费,罚款200元并赔偿全部损失。

11.未按规定程序交接各类钥匙或遗失店内钥匙,罚款100元并赔偿全套锁具的损失。

12.违反工作规程、服务程序,造成宾客严重不满或引起投诉影响酒店声誉,罚款200元,停职停薪送交培训部培训一周,考核后如合格则重新上岗,不合格则辞退。

13.未经酒店领导批准,从事店外兼职,罚款200元。

14.其他违反酒店规定的过失或影响服务质量的行为。

〈三〉、严重过失(经济处罚,记入个人档案)

1.工作时间睡觉,罚款200元,降职一级,通报批评。

2.不服从领导指挥、不听从领导的临时工作安排、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时刻下不做出积极的反映,工作质量不能保持连续性,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罚款200元,降职一级。

3.未经酒店保安部允许私自配制店内钥匙,罚款200,赔偿整套锁具。

4.私藏客人遗留物品,罚款200元,降职一级,调离原岗。

5.旷工1天(含1天),罚款300元,取消本年度年假。

6.发现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制止,或发现损害酒店利益的事却知情不报,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调离原岗或辞退。

7.因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酒店财产重大损失(1000元以上)。除照价赔偿损失外,要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8.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经营管理、财务、设施等方面的保密资料,罚款300元,写出书面检讨并通报批评。

9.工作时间内或在工作场所赌博或变相赌博,罚款500元,店内通报批评。

10.私自向客人索取小费或财物,罚款200元,通报批评。

11.玩忽职守,违反规程,导致客人、酒店或同事受到财产、人身等方面损失或危害,罚款200-1000元,通报批评,降职或辞退。

12.私进客房,或在客房内看电视、听音乐、打电话、洗澡、休息等,罚款200元。

13.工作中消极怠工,故意不按时完成任务者,罚款200元,降为初级员工或辞退。

14.丢失楼层万能钥匙或不规范使用万能钥匙,罚款200元。

15.其他违反酒店规定造成损失的过失行为。

16.其他严重影响酒店服务质量的行为。

〈四〉、重大过失(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辞退或降职)

1.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内,或半年累计旷工3天以上(含3天),罚款500元,辞退。

2.利用职权收受回扣或接受贿赂,向他人行贿,罚款1000元,辞退并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3.侮辱或殴打同事,情节较重的,罚款500元,赔偿医治费用,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4.伪造、骗取文件或证明,欺骗酒店或客人,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5.消极怠工或拒绝工作,罚款500元,辞退。

6.偷拿公物,偷窃他人财、物,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7.收藏、传播、复制、观看黄色淫秽画刊、书籍、录像,罚款500元,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8.携带、收藏违禁物品(包括武器、凶器、毒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罚款5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9.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罚款1000元,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0.触犯法律被依法拘留、劳教、逮捕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

1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非法活动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2.鼓动骚乱、聚众斗殴、集体怠工或罢工的,扣除全部工资奖金押金,辞退,视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

13.其他严重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严重影响服务质量行为。

1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奖罚现金的管理

1、各级质检人员对于过失员工的现金奖罚,必须使用《奖励单》、《处罚单》。

2、现金处罚一律实行现罚,受处罚人员必须在收到处罚单的当天将罚款交于处罚人,如当日内未交,处罚人可将处罚单转至质检部,质检部汇总后月底转至财务部按罚金的双倍从受处罚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3、对于同一件过失行为的现金处罚部门不得重复执行。

4、由质检部建立奖罚基金,全部奖罚款项由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收回罚金要统一经质检部审核后交财务部。实施现金奖励由质检部的奖励备用金中支付,质检部定期与财务部核对奖励款项的使用、节余情况。

八、本规定由质检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如与其它规定发生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十、本制度从二O__年二月二十日起实行。

质检部

二O__年二月二十日

酒店员工管理规章制度有哪些篇9

第一条请假程序

1、员工到酒店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根据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时候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当月请假除公休外,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公休;请假2天,扣除公休两天;请假超过3天,则当月不享受公休,月工资按出勤几天数结算工资)。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酒店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5、备案制度

酒店管理层无论因公私请假,均报酒店办公室备案;个管理层无论因公或私请假,获批准后,均需备案。

第二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1、事假

(1)、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事假不发放事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2、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的可由部门经理酌情处理。一天以上应到市、区级以上医院确诊、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2)、员工病休假由员工持《诊断证明》,填写《员工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由各级领导按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

(3)、员工班前患急症,应委托他人及时向所在部门领导代请假,并于就诊之日起3天内持急诊病假证明补办请假手续,超过送交期限按事假处理。无病假条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不发放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和当月酒店全勤奖和绩效奖金。

(5)、对在酒店长期病休或事假,在外从事其他有工资性收入劳动的员工,酒店要求其限期复工,对拒绝复工者,企业将与其解除雇用关系。

3、旷工

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4、婚假

凡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者,均奖励三天婚假,休婚假前需办理婚假手续。

第三条酒店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提前当面或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或上级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按旷工规定处理。

3、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1)、经理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部门副总核准,并送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由部门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2)、副总级管理人员请假由总经理核准,送办公室备案。

4、请假以天数为最小单位计算。

5、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6、本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本酒店员工请假期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8、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9、本酒店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10、员工办理续假手续并需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续假;员工假满当天需到人事部销假。

11、应在休假前交于人事部备案,作为考勤附件、计算工资依据。若请假条各级审批不符要求,人事部有权做无效处理;紧急请病假事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30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该员工应于病假事假销假后上班第一天补交请假条。

12、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13、各部门要把各类请假与考核挂钩,与分配挂钩,严格请假制度,按月上报请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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