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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厂规章制度

| 育祥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1)

一、上下班班管理制度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3、员工应团结合作,爱护生产设备,积极工作,完成各项任务。

4、员工下班时应清理垃圾,检查机器并关闭工厂电源。

二、请假制度

1、员工不得无故离开工厂,如需请假向有关领导批请假条。

2、员工不得以谎称家里有事、家属生病等假理由请假。

3、员工一个月内请假不得超过5天,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有关领导说明,由领导批示。

4、员工请假未到者应按规定扣除请假期间应得工资,并如实汇报给请假者。

三、生产纪律

1、员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流程、保质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2、员工须认真填写生产记录,字迹工整,不得乱涂乱画。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2)

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共同发展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公司全体员工需认真遵守以下规定。

(一)劳动纪律

一、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车间内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爱惜公物。车间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工作时间不准睡岗,脱岗,串岗。未经厂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出厂。否则作旷工处理。

二、工作时间不得打闹、闲聊、吃零食等与工作无关之事。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接电话须得控制时间。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及时清理自己工作场所周围的垃圾。废料、废件应及时交付给有关人员,不得随意丢弃。

三、各车间值日人员应负责好当天整个车间的卫生打扫工作。工作结束后,认真打扫并检查各机器、电器、电灯是否关好。离开时,注意门窗是否已经关好。

四、认真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书面陈述或及时向更上一级领导反映,并陈述正当理由。不得与领导发生口角争执或打架等行为。

(二)生产纪律

一、积极对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对待产品质量问题。保质保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各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过程中,做好自检、互检工作。每一个员工都应对自己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更正。对有质量问题的半成品,应及时挑出并向上级领导反映。

二、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一些影响质量问题的因素并现场不能立即解决时,应及时向车间主管或有关领导反映,不得拖延时间或因此怠工。

三、各员工应树立起控制成本,节约用料的责任感。按需领料,不多取、不滥用。做好领料时的登记工作。如有多余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时退回仓库管理人员。

四、有不符合生产要求的材料或废料,不得随意丢弃,应及时向仓库管理人员调换合格用料。

五、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在开始每一个新的工作任务之前,应认真听取车间领导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细则。

六、每一个员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损坏,需向仓库管理人员以旧换新。如有故意损坏公物者,需按价赔偿。

七、各车间生产人员不仅要严格遵守生产纪律总则,同时应严格按照各车间相应的操作守则进行操作。

(三)请假、辞工制度

一、员工有事需向厂领导提前请假,并提交请假条,待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离开。不得私自旷工或离开。

二、请假条上需注明请假原因。如有请病假者,需出示医院证明。一个月内,请事假者不得超过两次。如有中途辞职不干者应提前一个月告诉有关领导,不得临时决定辞工。

(四)处罚条例

一、违纪处理方式分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处罚处分三种。口头警告:如有违反纪律者,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各员工需重视领导的口头警告,及时改正。

二、书面警告:对违反纪律情节严重者或无视口头警告者,管理人员有权出示书面警告。被提出书面警告的人员应认真对待自己所犯过失,及时改正。

三、处罚、处分:对多次警告,劝听无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相应的、合理的惩罚。情节严重者或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者,管理人员有权作出对其要求赔款或开除的处分。

四、辞职条件: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

1、连续旷工3次/月;

2、不服从可离职,离职只发放工资。上级管理,与同事,主管争吵3次/月;

3、偷盗本公司财物者。

__厂

__年__月__日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3)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发现问题立即停售,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三、销售管理制度

1、《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食品陈列设施布局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四、仓库管理制度

1、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配有记录本。

2、食品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定期对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3、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五、除虫灭害制度

1、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六、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

1、卫生管理工作有领导分管和专人管理,制定卫生检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卫生检查;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卫生知识和有关法规,并组织培训考核,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每天在营业前后有检查,检查记录完备。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改进的,按有关奖惩制度严格处理。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4)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__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一)厂纪厂规

为了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特制订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3。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厂牌,要精神饱满,衣冠整洁,争做文明员工。

4。爱惜公共财物,爱护花草树木,保持公共卫生环境。

5。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6。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禁酒后上班。

7。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二)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涉及到员工身体健康,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实行上下班打手指摸(打卡)制度。

2。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8:00—12:00;13:30—17:30),8小时外(超出正常时间半小时)为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

3。每个星期的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但必须保证每7天至少休息1天,周六和周日工作,工资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

4。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节1天,春节3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为有薪假期。法定节假日,如果加班工资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5。加班工作必须以员工自愿为基础,并按照国家劳动法要求,如因生产需要每天可加班1小时,特殊情况不可超过3小时,但每月加班不可超过36小时。

6。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考勤员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7。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一律开除处理。

9。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三)工资和福利制度

工资和福利制度是企业依法经营,是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和公司形象的基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要求保证员工达到或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计时工资制度,员工基本工资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3。员工的时薪以每月平均工作22天,每天工作8小时进行计算,时薪=员工月基本工资÷22÷8

4。员工加班工资计算参照公司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5。公司所有员工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a)有薪婚假

按婚姻法要求,依法登记结婚的员工享受有薪婚假3天,晚婚23天。

b)有薪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有3天有薪丧假。

c)有薪产假

女职工分娩可享受有薪产假30天,难产增加15天。

d)有薪年假

做满1至5年员工享受有薪年假5天,5至10年员工享受有薪年假7天,10至20年员工享受有薪年假10天,20年以上的员工享受有薪年假14天。

(四)童工政策和人事招聘制度

童工政策和人事招聘制度是公司的基本制度,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该制度。

1。公司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雇用童工。

2。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行业需要,本公司员工最小年龄必须在18周岁以上。

3。所有员工必须持有效身份证进行入厂登记和签订劳动合同。

4。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员工身份证或押金。

5。员工就职前必须接受相关职位的劳动技能,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训。

6。员工需要离职,须按合同要求提前30天申请,申请到期后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全部工资。

(五)反对强迫劳动和使用囚工政策

反对强迫劳动和使用囚工政策是公司的基本政策,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违反该制度。

1。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是自愿受雇的。

2。公司根据劳动部门要求与所有员工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3。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员工身份证或收取押金。

4。公司决不使用抵债劳工。

5。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员工身份证或押金,扣押员工工资,员工工资必须按合同要求在下个月30天内发放。

6。员工享有自由决定是否离职的权利,员工需要离职,须按合同要求提前30天申请,申请到期后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全部工资。

(六)保障员工免受体罚和精神虐待程序

1。目的:制订本程序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免受各种形式的体罚和精神虐待。

2。适用范围:全公司。

3。程序内容:

A)公司以加强员工教育,提升公司形象和竞争力为公司的管理基础,不容许体罚,精神虐待,和罚款制度。

B)公司不容许有人作出任何恫吓,或使人感到惊恐,受辱或受欺负的动作,粗暴言辞,身体接触,均属不可接受的行为。

C)管理者与员工应当互相尊重,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D)任何员工受到任何恫吓,受辱或受欺负时,可向员工代表反映,或直接向管理者代表,也可直接向总经理投诉,公司受到投诉后将严肃处理。

E)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反对歧视政策

反对歧视政策是公司的基本政策,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违反。

1。公司所有员工在国家法律和公司制度面前一律平等。

2。任何员工在录用,报酬,培训,晋升,终止劳动合同,退休或其他与用工有关的各方面,均不基于种族,社会地位,国籍,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性倾向,身为工会成员,政治联系等受到差别对待。

(八)环境健康安全政策

保护环境促进健康与安全是当地企业义不容辞的职责,环境健康安全政策也是本公司的基本政策。

1。公司所有工序必须自觉符合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要求。

2。公司生产产生的废料每天由清洁工收集,放在厂内的垃圾区内,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3。若使用急救药箱产生的医疗垃圾,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容器内,集中交当地医院,处理。

4。在进入工作现场时,必须注意个人的健康防护,所有工人必须戴口罩,当噪音超过80分贝时需戴耳塞。

5。公司所有员工上岗前需接受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培训,所有机器操作工上岗前必须接受相关专业技能的培训。

6。禁止穿宽松衣物,配戴首饰或头披长发开动机器或接近工作中的机器。

7。公司管理者代表将针对环境,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与相关部门每年举行例会,以求预防为主,不断改进。

(九)车间内和进出仓库的安全政策

1。工厂内的所有的电动工具必须每天归位入仓库。

2。车间内的原材料必须整齐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妨碍进出工厂车间的通道。

3。仓库内提取原材料(包括树脂,油漆,天拿水等)需由仓管员登记并统一发放。

4。仓库里面的所有材料必须整齐堆放,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好。(油漆,天拿水,固化剂的堆放必须在恒温环境,不靠近火种)。

5。仓库内的油漆或者易燃危险品,不能随意抽取或倾倒出来,避免洒落在地面或接触到人体。

(十)处理紧急医疗事故程序

1。目的:制订本程序是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在出现工伤事故时能够妥善处理,及时应对。

2。适用范围:全公司各生产部门

3。程序内容:

a)对于轻微表皮擦破,首先用碘酒或酒精处理伤口,再用创可贴包扎。

b)对于轻微头晕、呕吐等症状,首先使其到阴凉通风处休息,仍不见好转则立即送往医院。

c)对于重伤流血的患者,应立即用三角巾扎住伤口附近以控制流血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d)对接触流血的患者,必须戴上胶手套,避免接触血液,以免血液传染,对包扎后换下的纱布及消毒棉应丢入写有医疗废品的圆桶内,不得随意乱扔。

e)医疗废品应及时送交当地医院集中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日期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作出合理补充和调整。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厂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厂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厂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厂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厂长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3-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居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 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调动的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厂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对外营业窗口或其他对外交往中,应坚持热情礼貌的工作态度,接听电话用礼貌语:"您好,***公司":客人来访,笑脸相迎,请字当头,执情接待:客人辞行,以礼相送,须说"再见","欢迎再来","一路顺风"等:洽谈业务,说话和气,举止大方,处事慎重。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午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厂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劳动分)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厂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厂长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五日。

第三十一条、本厂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午餐补贴,补贴以出勤天计发,每月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三十五条、本厂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厂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厂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厂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厂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员工培训后在本厂的工作年限,每年递减20%收回培训费(含工资、学费)。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厂长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部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营业部、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厂部。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 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2、不准吃零食;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质量

第十二条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奖励

第二十条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__年x月x日开始施行。以前公司公布的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8)

一、本厂员工应遵守本厂一切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车间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对安排的职务和工种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口头或书面陈述。

二、员工平时的言行举止应诚实、谦洁,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以争取工厂荣誉。

三、员工均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于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超过15分钟或无故提前15分钟下班的员工为旷工论处,同时提前3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行为,迟到、早退罚款15元,旷工者不发当天工资及津贴,如有员工代打卡行为,每次罚款50元,另员工如有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均可以酌情处理。

四、员工未经安排学习不得开动生产设备,仪器,各车间主管需严格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车间主管应做好带头作用,做好自身职务,领导好所属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情绪,同心协力把本厂工作效益提高。

六、各车间主管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规章制度,对所属员工按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不得知情不报,蓄意隐瞒,一经发现,严重处理。

七、员工违反工厂规章制度所罚的`罚款拨入员工福利金,对工厂有贡献者或提供违反本厂规章制度情报者予以嘉奖,对提供情报者保密。 (以上金额为人民币)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9)

车间是企业内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车间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制止违章操作,确保制造质量。

三、组织有秩序的生产,搞好文明、安全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四、组织好质量自检、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共同把好质量关。车间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改进质量,发生质量问题时,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分析研究解决。

五、掌握本车间质量状况,认真填写质量记录,落实质量奖惩制度。

六、针对车间内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课题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设计、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共同研究解决。

七、对不合格产品车间负完全责任。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10)

为健全公司组织,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违规乱记者视情节轻重给于警告或开除处理。

一、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工厂长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员工因事请假3天以内(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厂长请示,请假超过3天,需提前3天和总经理请示,允许后方可休假,事毕需和请示人销假。

五、因个人原因辞职者,需提前30天向总经理或工厂长提出申请。

六、禁止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吸烟、接打电话、谈笑打闹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对屡次迟到、早退、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经警告未改正者,作开除之处理。

八、对盗窃同仁、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将赔偿损失、开除之处理。

九、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3日的员工,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当月工资,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通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将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结算工资、离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当天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公司物品者需照价赔偿。

十一、公司薪资制度为计时制,员工入厂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清结试用期工资,公司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十二、上下班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3:00-17:00

8:00-12:0013:00-18:00

休息时间上午10:00-10:15中午12:00-13:00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十四、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____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

(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二条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

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万元~1.5亿元的项目2人;1.5亿~2.5亿元项目3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认真执行相关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三)上班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8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进行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 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一)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三)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五)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六)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七)所有员工都要做好消防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八)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奖惩:

(一)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二)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三)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13)

1、食物应持续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2、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3、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持续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4、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持续干净。

5、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务必及时排除。

6、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7、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持续双手的清浩。

12、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务必持续请清洁卫生。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5、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14)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人住公司宿舍的人员在工作之余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建设一个良好的集体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居住公司宿舍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宿舍指专门为公司员工提供的宿舍。

第四条 宿舍长负责对本宿舍的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 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的员工,由于家不在市区或离家较远的可以入住宿舍。

2.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3.所有人员在入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第六条 宿舍管理。

1.宿舍租金与物业管理费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2.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1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

3.住宿人员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出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居住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4.公司宿舍一般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但如有特殊情况而需要留宿的',应提前征得宿舍长的同意。

5.宿舍内由公司提供的所有器具设施(如电视、床铺、床垫、衣柜、桌子、凳子及宿舍原有厨卫设备、门窗、墙壁和地面等),住宿人员有义务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负担修理费或赔偿。

6.宿舍长职责如下:(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长应及时通知店长或经理。

1.违反宿舍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

2.宿舍内出现违法行为或火灾等事件。

3.住宿人员身体不适以至病重的,并且应当及时送医院及通知其亲友。

4.住宿人员需要留宿亲友的。

第八条 公司宿舍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公司的安排、监督和管理。

2.不得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危险品、易燃品和违禁品。

3.起床后将被褥叠放整齐。

4.换洗的衣物不得堆积在室内(阴雨天除外),暂时不用的衣、鞋等必须放入橱内和床下,不得随意摆放。

5.使用电视、收音机时,不得妨碍他人休息;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6.贵重物品应存放妥当,尽量不要存放于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情况后果自负。

7.宿舍内的垃圾应当集中倾倒在指定地点。

8.房间卫生由住宿人员轮流负责,由宿舍长制定值日表并严格执行。

9.提高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第九条 住宿人员发生以下行为之一的,应立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如实呈报店长和经理进行处理。

1.不服从公司安排、监督和管理的。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的。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关于工厂规章制度(精选篇15)

为了适应本厂内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厂内治安秩序,搞好保卫队伍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保卫组在治安防范工作中的作用,现结合我保卫组实际情况,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以下管理实施细则:

一、严格文明执勤

1、仪表文明:执勤组员应服装整洁、佩正上岗。标志醒目齐全,禁止留长发、穿拖鞋、打赤膊、单穿背心、单穿内裤上岗,严禁流动吸烟,违者罚款10元。

2、语言文明:门岗组员在执勤中要注意规范语言,文明礼貌用语,处理问题不能态度粗暴。

3、行为文明:执勤中严禁打人、骂人,凡发生打人、骂人者,除按厂部相关规定处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打人者承担,组内给予20—100元罚款,并通报全厂。(制止违法乱纪行为除外)

二、认真履行保卫职责

1、执勤期间组员应思想集中,精神饱满,服从领导安排,严禁消极怠工。

2、门岗组员执勤要做到勤问、勤看、勤检查、对进出厂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要严格按本厂出入厂规章制度执行,认真检查,核实记录,符合规定者才放行。若有不符合规定放行者,将按出入厂管理规定处罚。遇到不能处理的事情,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3、值夜班组员要勤观察、勤巡逻,对重点部位门、窗、锁、物资勤检查,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防灾害工作。交接班要做到认真、仔细汇报,并作书面交班。交接班不认真、仔细,对发现问题解释不清楚,上班人员不能离开,必须继续留下至有明确结论为止。

4、在岗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者,一次罚款20元。

5、严禁酒醉上班,或在岗位上饮酒,经组长查证属实一次罚款10元。

6、保卫组员在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监守自盗者,除赔偿单位经济损失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组长值班不巡逻,不查哨,一次罚款20元,累计计算。

8、因疏忽大意或人为原因造成火灾火险,不及时处理汇报,按情节轻重予以20—100元处罚。

三、加强执勤纪律

1、准时上班到岗,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

2、上班不佩戴出入证一次罚款5元,与工作无关遗失者罚款10元。

3、凡迟到,早退15分钟一次罚款5元,迟到30分钟罚款10元。

4、严禁在岗睡觉,打牌,或带无关人员到岗位聊天。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工作时间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脱岗参与打牌,赌博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通报全厂。连续三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严格请假制度

1、病假除重、急病情外,一律以医院开具证明及病历为依据,且入院就诊前必须向组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必须有事假条,四小时内由组长批准,半天以上需经保卫分管厂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司按旷工处理。

3、未经保卫组长同意,正当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换班,未经许可换班的一次分别罚款20元。

4、保卫组长应随时保证通讯畅通,以应突发事件急调。保安组长应带头执行,以上各项,以身作则,并认真监督,若有违反或隐瞒包庇,经查实后将加倍处罚。保卫组内若有月累计处罚在三次(含三次)以上者,保卫组内部将予以50—100元罚款,年累计处罚在六次(含六次)以上者将退回劳工部门解除劳动合同。

五、奖励制度

1、保卫组人员能在同一周内有三次(含三次)以上发现并制止出入厂违规行为者,给予奖励10元。(从违规罚款金额中加奖)

2、对检举保卫组内部有关违反规定的检举者奖励10元/次。

3、对制止打架、斗欧一次,给予制止者奖励10元。

4、对查出偷盗行为的立功者,按罚款的比例予以奖励(以罚款金额的10%嘉奖个人,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有重大立功表现者予以重奖。

5、对在守卫、巡逻,执勤过程中现行捉获盗窃及各类案犯的当班门卫分别视情况予以奖励,案犯够治安拘留的'奖励30元,够刑事拘留的奖励50元。同时在厂内部产生罚款的将按罚款金额的10%奖励捉获者,按罚款金额的20%奖励保卫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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