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39;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xuesheng/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2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社区财务管理,明确财务报销制度,透明财务管理,结合社区实际和相关法规和条例的原则,制定本社区财务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
1、现金实行库存管理,由财务管理人员统一保管。
2、库存现金主要用于缴纳、报销社区办公经费及临时性的必要开支,已使用的库存现金应及时报销并将现金回流库存。
3、现金库存严禁白条抵库,因公或特殊原因需借支现金的,须在借款单上注明用途和借款人,并由社区主任审批后方能借出。
4、社区应指派专人定期和不定期清点现金,核对现金余额,防止现金余额丢失和挪用现金现象。
二、财务收支管理
1、所有收入都需开票入帐,收费人员必须及时收取各种应收款项,出租店铺须在月底之前收取当月的管理费及租金,并应将收取的现金交于财务管理人员管理。
2、验收人员应严格查验报销单据和实物,各项开支必须由经办人签名并注明用途后由验收审验、主管审批、才能予以报销。
3、经费的使用,在1000元以上需提前向镇政府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在1000元以下需经社区两委讨论通过后才能购买。
4、每月10日、25日两天为固定报销时间,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向镇政府报销,努力做到日清月结。
5、每月出具财务报告,对当月的收支做出汇总,以便于管理和查看。
三、财务公开内容:
1、社区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
2、各项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3、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和决算情况。
4、社区日常办公费用开支情况。
5、社区自有产业收支情况。
6、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7、其他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四、公开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2、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社区重要决策。
3、每个月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公布一次社区财务情况,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五、资产管理
1、凡社区购置的固定资产都应登记造册。
2、不按规定,造成本单位财产人为损毁或丢失,应由责任人自负。
3、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或调出单位,原使用的有关公物用品,应办理移交手续,方能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六、会议资料、票据管理
1、单位所用票据一律由财务管理人员保管,领、销登记需清楚明确,已用完的票据需及时交回会计核销。
2、会计资料保管严格按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执行。
3、会计资料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由他人翻阅。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上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3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4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5
清洁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1.目的:保持整个医院清洁、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辅助控制病源传播速度工作,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
2.各清洁组负责医院环境的清洁工作,每个医院员工有义务保持环境的清洁。医院职工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
2.1清除肉眼可见的积灰、斑点、污垢、油渍、垃圾等,用消毒剂对部分所清洁的物品进行消毒。
2.2在清洁工作的同时,发现室内建筑、设施有所损坏,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
2.3根据不同要求,处理生活垃圾、污染垃圾及其它垃圾。
3.清洁组与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3.1各清洁组负责清洁属于自己的卫生区域。
3.2医疗仪器由使用人员及专属科室人员负责清洁保养。
3.3消防器材由经过消防培训的人员负责检查、清洁。
3.4运送病人的工具(含救护车)由司机负责清洗。
3.5各医疗科室的专业用具由供应室负责清洗消毒。
4.清洁工作注意事项:
4.1各卫生区的地面清洁。
4.2清洁员在工作时不要将工具任意堆放,以至影响其他人员工作或引起道路堵塞。
4.3清洁员在工作中不得任意拨去任何医疗器械或办公室的电源插头。
4.4清洁办公室、会议室及病房时,应先敲门明确是否有人,尽量在不使用的情况下清扫;如有人正在使用,应先征得同意后再行清扫。
4.5更换窗帘、沙发套时,尽量注意不要将灰尘扬起;
4.6清洁员工作时,不要动用桌上的文件及医疗用品。
4.7各种清洁剂、消毒剂必须妥善保管。
4.8清洁工作完毕,应及时锁门。
4.9清洁工具须保持干净,每天清洗。医疗用房使用的工具须每天消毒。
5.各部门负责人需和清洁组共同承担起监督本部门环境卫生的责任,包括:
5.1将观察到的问题和关注的事项反馈给清洁人员。
5.2进一步检查清洁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改善或纠正。
各清洁组岗位职责
一.门诊清洁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人负责门诊、辅助科室的清洁卫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诊,检查环境。工作职责:
1.负责各科室地面清洁情况。
2.做好桌椅、电脑及其他电器、仪器的表面清洁工作。
3.打扫门诊楼梯、走廊、扶手及门窗、墙面的卫生。
4.及时消除病人的呕吐物、分泌物等。
5.及时清理各诊室的污物、垃圾。
二.小手术室清洁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及时全面地做好小手术室区域的清洁卫生,为急诊医疗提供一个整洁的环境。工作职责:
1.每日定时打扫小手术室地面卫生。
2.用消毒水及时清洁急诊区域的地面、墙面的血迹和呕吐液等。
3.保持医疗辅助仪器的外表清洁。
4.加强对急诊医疗器械的重点消毒。
5.及时更换小手术室的垃圾袋及一次性床单。
6.完成临时指派和各项任务。
三.病区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病区及医护人员的办公室,为病房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环境。
工作职责:
1.清洁病房内床、桌、椅、柜、灯、设备带及门、窗、墙、地。
2.做好“二盆”(洗脸盆、坐便盆)的清洁卫生。
3.保持病区走廊、门、窗、墙面、地面、扶拦及楼梯和示意牌等洁净。
4.保持护士站的桌、椅、水池及周边环境的整洁。
5.负责医生办公室、值班室和治疗室的门窗、桌椅和墙面、地面和卫生间的清洁。
6.对垃圾桶里的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及销毁。
四.手术室保洁员岗位职责
工作概要:专门负责手术区域的清洁卫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手术环境。
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手术科室规定操作,上班前必须更换手术室工作衣、裤、帽、口罩和手套。
2.认真做好手术台、桌椅、墙面、地面和器械柜外等清洁消毒工作。
3.充分做好术前准备室和术后复苏室的床、桌、椅、柜和玻璃门窗的清洁消毒工作。
4.保持手术室、更衣室等处的清洁卫生。
5.及时处理手术室的垃圾,并按规定装入相应颜色的垃圾袋。
6.统一堆放穿过的手术衣、裤,并集中装入指定布袋内。
7.保持走廊地面、墙面、门窗等处的清洁。
8.严禁带戒指、手表等装饰品操作,以防交叉感染。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6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报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为医务人员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必要时按照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体温和呼吸系统的症状。
(七)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急)诊。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在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4.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发热门(急)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二)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病例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或者血清学确诊的同类患者可以置于多人房间。
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实行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一次性的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适宜。
(1)标准预防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当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5)结束工作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疑似和确诊患者留观室、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患者使用过的物品等的医务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入留观室和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防护。
(4)三级防护医务人员为确诊患者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操作时,应当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四)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医务人员指导和引导进入病区。
2.患者进入病区(房)前应当更换衣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安全的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保管。
3.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口罩;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4.患者出院、转院时必须进行沐浴或适宜的消毒处置,更换干净的衣服后方可离开病房;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
5.如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浓度为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死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7
一、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医院发展要求,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程序期限,及时、准确地给院领导和相关科室提供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费用要抓紧收回,对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积极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办公器材、药品、医疗器械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