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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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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制定所管辖系统的最佳运行方案,报工程部经理、副经理和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3.编制各类设备的技术档案,及时登记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及维修记录,使管辖系统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制订设备的大、中、小修及保养计划,并定期编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计划报送工程部经理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5.制度、检查下属实施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及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改进工作。

6.及时掌握科技发展新动态,及时提出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建议,报工程部经理审批后,组织贯彻实施。

7.定期检查各专业系统各种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生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发现隐患及时组织处理。

8.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提出实施办法。

9.定期对所管辖员工进行技术考核。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2

1、员工应带妆上岗,工作时间应保持愉快精神,热情待人。

2、在工作时间不得抽烟、喝酒,不得与相邻柜台员工聊天。

3、应保持店面整洁,每日应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

4、应妥善保管好柜台财物和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库存发现货品丢失,按照丢失商品的吊牌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5、每日应做好店面货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陈列货品,精心搭配和摆放。

6、按时上班,不得早退。吃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资。

7、上班时间不得接待朋友探访。

8、店员试用期定为1个月,薪酬为底薪1000+2%个人销售额提成。

9、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提成+补贴。

10、提成为当月个人销售额的2%。

11、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化妆补贴,保险补贴。其中过了试用期的次月即可获得100元的交通补贴和100元的化妆补贴,保险补贴300元则自员工正式入职公司6个月后发放。

12、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与服务观念,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现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店铺管理制度。

14、如遇不明事项应服从公司领导,与同事合睦相处,对新进员工应亲切,公平对待。

15、员工应保守店铺的机密,不得对外泄露任何有关店铺的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图谋私利。

16、员工对待工作与顾客应谦恭诚恳,满腔热情。遇事不可推诿,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难顾客。

17、员工有义务完善各项工作及服务品质,提高工作绩效。

18、员工应爱惜店内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9、员工应按照公司制定的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和销售活动进行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价格。

20、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对货品知识熟练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销售技巧。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3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6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2.1.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3.1.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2.1协理(不含)级别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直属提出申请,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处核实,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5.1.2.2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由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直接主管人员;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0违反一切

安全管理

制度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的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处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及奖励类别,行政处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的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处认真核实处罚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4、财务部根据经有效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处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室;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七、附件: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4

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

十八、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制订商品房营销计划和实施方案,充分调动营销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十九、市场营销部会同投资发展部、项目技术部做好竣工商品房的移交工作,现场查验土建、水电等配套设施并核实房屋面积,确认无误后(竣工房屋面积须经房管部门书面认可),查验人员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竣工建筑明细表报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市场营销部据此编制房屋销售结算清单,报财务部备案,不得擅自变更。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5

一、总则

为促进本公司全体员工养成守时出勤的习惯,增进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以供公司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二、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三、出勤管理

(一)出勤打卡

1、各员工按照其实际工作时间,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本公司出勤指纹打卡机位于)。

2、可具体约定打卡时间

(二)迟到

1、上班时间后,分钟以内打卡者,视为迟到一次,每迟到一次予以经济考核__元。

2、上班时间时予以经济考核__元。

3、全月迟到次数之计算:全月迟到累计超过旷工日论;每旷工一日予以经济考核__元。

(三)早退

1、下班时间济考核__元。

2、员工早退一次除不计该月为全勤外,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3、全月早退次数之计算:全月早退累计超过旷工半日论;每旷工半日予以经济考核__元。

(四)旷工

1、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者,均以旷工计。

2、员工旷工按日不发当日薪资,并加扣一倍日薪资。

3、员工旷工连续日或全月累计旷工日者,予以解聘。

4、员工旷工之核计不满半日以半日计。超过半日不满一日按一日计。

(五)打卡规定

1、员工上下班出勤应当亲自打卡,不得有作假行为。

2、员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情况者,除有正当理由经部门主管证明,并经核准、日内在卡片上签注外,视同旷工处理。

3、员工因事需早退或公出,需要离开公司且当日不再返回者,应打退勤卡后方得离开公司。

4、考勤卡必须保持完整清晰,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考勤卡记录不明而影响薪金核算者,除有正当理由外不得要求重新核算。

(六)其他

1、本公司员工打卡,如有下列情形者,均以旷工一日计并按其情节酌情惩处。

(1)委托他人代打考勤卡者,委托人与代打人均受处罚,委托人以旷工一日论计。

(2)伪造或涂损考勤卡者。

(3)有迟到或早退情节,而故意不打卡者。

(4)外勤员工如出现无打卡记录,无请假申请、无出差时间证明者以旷工计。

(5)每日的出勤打卡统计、填写、管理、保管等工作由考勤专员负责,统一汇总,按部门层级签字确认。

2、打卡签到的.结果同出差补助和各项奖金挂钩。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是指本公司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实现信息的国内外交流,同国内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相联接。

第三条凡进入国际互联网的本公司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工作委员会主管本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工作。

第二章保密制度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第七条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包括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经审查、批准与境外特定对象合法交换的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八条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要做好保密审查。保密审批实行部门管理,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第九条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他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第十条凡在网上开设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的单位和用户,应由公司保密委员会审批,明确保密要求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组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涉密信息,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一条公司网上用户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和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二条公司互联网用户,应当把保密教育作为国际联网技术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单位用户用户协议和用户守则中,应当明确规定遵守国家保密法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信息的条款。

第三章保密监督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有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保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没有建立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或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单位,公司工作委员会有权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将停止其网络连接。

第十四条各单位主管工作领导和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检查,杜绝各种泄密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国际互联网用户应当接受并配合公司工作部门实施的保密监督检查,协助工作部门查处利用国际联网泄露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违法行为,并根据工作部门的要求,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

第十六条公司国际互联网用户,如发现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有泄露或可能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向公司工作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工作委员会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密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监督有关单位立即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信息,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保存好原始记录,以备立案调查。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7

各部门(中心):

近年来,随着公司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司及各部门(中心)相继制定出台了许多管理规定、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完善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内容,经公司研究,决定进行公司规章制度汇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此次汇编的规章制度类别分为:

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办法)、操作流程、应急预案、行业规定及法规、工作手册及员工须知、其他规章制度(通知)。

二、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受控部门,在汇编本部门规章制度时,可参照《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指导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各部门(中心)制度内容力求贴合工作实际,便于实施操作。

四、时间安排:

1、自即日起,各部门(中心)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形成汇编目录,于5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2、6月30日前,各部门(中心)根据工作实际,对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形成制度汇编初稿,以电子版形式交至公司办公室。

3、9月20日前,各部门(中心)完成本部门的制度汇编,定稿后以书面形式,经编制人、核对人以及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连同电子稿件交公司办公室汇总。

4、11月份前,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制度进行编辑、汇总,形成公司的制度汇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5、12月份前公司制度汇编定稿,并交付印刷。五、公司此次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是对公司各部门(中心)制度化管理工作的一次检查和促进,希望各部门(中心)高度重视,科学组织,认真修订,务必全面按时细致地完成此项工作。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__年5月14日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8

成都五洲公民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实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以开拓、优质、高效为宗旨,立足于市场,在竞争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严守本公司纪律、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

二、公司员工必须爱岗敬业,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应做到服从安排,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信誉。

三、公司员工必须着装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者,并认真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四、员工应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公司对员工有出色业绩的,将发放相应数额的奖金。

五、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员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下班需请假,请假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与公司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择优录取,培训上岗。

八、员工需爱护公司财物,乐于帮助同事,关系融洽。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并运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等手段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第五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机构等相关政府部门。

(六)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在遵循公开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影响其决策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

(二)年度报告说明会。

(三)股东大会。

(四)公司网站。

(五)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

(六)一对一沟通。

(七)邮寄资料。

(八)电话咨询。

(九)广告、宣传单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十)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一)现场参观。

(十二)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络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第十条、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网站上公布,如有必要,也可在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时可适当回应。

第十一条、公司应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的内容,并将历史信息与当前信息以显著标识加以区分。可将新闻发布、公司概况、经营产品或服务情况、法定信息披露资料、投资者关系联系方法、专题文章、行政人员演说、股票行情等投资者关心的相关信息放置于公司网站。

第十二条、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创造条件,充分考虑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以便于股东参加。

第十三条、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沟通。

第三章、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负责人是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制度,并负责检查核查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落实、运行情况。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投资证券部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和日常事务。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以下素质: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五)准确掌握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程序等。

经董事长授权,董事会秘书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公司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六条、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包括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信息沟通:根据法律、法规、《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的要求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举行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等活动,与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接待来访等方式回答投资者的咨询。

(二)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的编制、印制和邮送工作。

(三)筹备会议:筹备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准备会议材料。

(四)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五)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六)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七)媒体合作:加强与财经媒体的合作关系,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的采访报道。

(八)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在公司网站中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在网上披露公司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

(九)危机处理:在诉讼、仲裁、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盈利大幅度波动、股票交易异动、自然灾害等危机发生后迅速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

(十)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设置专线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话,确保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畅通,并责成专人接听,回答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咨询。当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时应及时公告变更后的咨询电话。

第十八条、对于上门来访的投资者,公司投资证券部派专人负责接待。接待来访者前应请来访者配合做好投资者和来访者的档案记录,并请来访者签署相关承诺书,建立规范化的投资者来访档案。

第十九条、公司业务方面的媒体宣传与推介,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样稿,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

第二十条、主动来到公司进行采访报道的媒体应提前将采访计划报董事会秘书审核确定后方可接受采访,拟报道的文字资料应送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可公开对外宣传。

第二十一条、在公共关系维护方面,公司应与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及时解决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关注的问题,并将相关意见传达至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争取与其它挂牌公司建立良好的交流合作平台。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二十二条、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及公司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相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公司出资委托分析师或其他独立机构发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刊登该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时应在显著位置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样。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独立董事(至少1名)、董事会秘书、保荐代表人应出席说明会,会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

(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

(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

(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

(五)投资者关心的其他问题。

公司应至少提前__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日期及时间、召开方式(现场/网络)、召开地点或网址、公司出席人员名单等。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在开展重大的投资者关系促进活动时,还应举行专门的培训活动。

第二十六条、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资者关系活动参与人员、时间、地点。

(二)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谈论的内容。

(三)未公开重大信息泄密的处理过程及责任承担(如有)。

(四)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事先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弘仁投资),公司应拒绝回答,不得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就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防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一旦以任何方式发布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应及时向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报告,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进行正式披露。

第三十条、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

(一)公司或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

(二)经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公司考评信息披露不合格的。

(三)其他情形。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10

为了加强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确要求,规范行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不许利用计算机、手机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他人工作。

2、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走廊吸烟。

3、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纸箱等其它杂物,废弃的文件应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4、上班时不得玩游戏。

5、人员外出时,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资源发布、转发任何形式的不当言论和垃圾邮件。

7、工作计算机需设置有效的8位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8、不得向外部人员谈论和泄漏内部商业机密。

9、不得赌博、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齐,关闭电脑、显示器等其它设备电源,并切断电源。

11、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装、乱拉电线和接线板复接,杜绝火灾隐患。

12、不得私自将公司财产带出。

13、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11

第一条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12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__县招商局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印鉴使用登记表》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登记备案。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印鉴使用登记表》,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四、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13

1、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2、企业各班(组)长每班要组织召开班前会,简单讲解本班、各岗位的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当班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企业各生产区(队)车间负责人每周一定要组织本辖区内全体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和企业内部“三项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总结前段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反“三违”情况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4、每周一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日”,必须要长期坚持,雷打不动,安全生产活动日要有文字记录,长期保存。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14

1、供应方应取得法人资格,是具有较好的质量信誉,经工商行政及有关监督机构所批准的,有经营许可范围的诚信企业。

2、对物资供应方确立供货关系的有关单位进行资格评价,对具有较好质量信誉及具有诚信度的供应方建立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对不合格的供应方实行淘汰制。

3、对与提供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购货合同中应明确供货的质量、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对物资的进场进行验收,并形成纪录文件。

4、供应单位在提供安全物资时,应相应提供该安全物资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规定颁发的准用证等相关证件。

5、使用单位应对供应单位提供的上述有关证件证书核查验证是否符合真实,并留存存档。

6、一般的安全设备、防护设施的采购计划文件由项目经理审批。特种安全设施和新型推广的安全设施的采购文件,必须报公司技术科、安全科负责审核、批准。

公司上墙管理制度篇15

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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