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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确保20_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_]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中小学部要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跑操、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体育健康教育宣传引导,让家长和中小学生了解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二、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
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刚性要求,初中每周3课时,确保任何教师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
三、保证体育活动时间
全面落实大课间制度,每天安排中小学生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每节课间要求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值周生督促检查。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中小学部要求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利用QQ群和微信平台等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有锻炼内容、锻炼强度和时长等方面的要求,不提倡安排大强度练习。中小学部要对体育家庭作业加强指导,提供优质的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
四、提高体育教学质量
中学部要求体育教师聚焦“教会、勤练、常赛”,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体育课教学模式,每学期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运动技能;要开设篮球、排球等社团活动,鼓励学生利用课余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篮球、排球等项目的训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员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体育教研组要定期进行集中备课和集体研学,适时对体育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五、完善体质健康管理
评价考核体系
学校把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高度重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日常参与、体育锻炼和竞赛、健康知识、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积极探索将体育竞赛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不能参加体育竞赛的,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进行评价。中小学部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六、做好体质健康监测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_年修订)》《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对体质健康管理内容定期进行全面监测,建立完善以体质健康水平为重点的“监测—评估—反馈—干预—保障”闭环体系。中学部认真落实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制度和抽测复核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真实、完整、有效地完成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研判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制定相应的体质健康提升计划。
七、健全责任机制
中小学部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部门的常规管理工作中,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班主任负责制,通过家长会、家长信、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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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及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第十四条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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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作用
1、新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每学期举办2—3次卫生讲座(包括青春期教育)。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二、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求教师做到: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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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二、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
一摸:有否发烧;
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
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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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海灵副组长:王海萍
组员:符惠梅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长办公室,由王海灵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__。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单位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园幼儿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教育局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局------澄迈县卫生防疫站。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学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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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开学前准备工作
鉴于目前学校、幼儿园处于延期开学期间,首先介绍开学前学校应当开展的工作。开学前这段时期非常重要,需要学校、幼儿园提前部署、准备各项工作,这部分工作准备的充分与否,直接决定着开学后各项防控工作开展的效果。
一、审查、完善本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体系,结合本次新冠疫情,增强防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在内容上要把常态化的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与疫情防控紧急状态下的要求相结合,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间,也要重视安全管理问题。因此,完善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需要审查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与疫情的预防、监测、发现、报告制度有机结合,制度是否科学、规范、明确、完善、实用。
1、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规定消毒隔离用品采购流程,开学前对消毒药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充足,保障防护用品质量,制定存储和使用管理规定,设计本校统一规范的消毒记录表,明确污染物处置流程。
2、每日晨检、午检及登记制度
安排晨检、午检责任人,制定晨检、午检工作记录表,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规定审核和汇总晨检、午检信息的责任人、时间和内容。
3、儿童和学生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报告、病因追踪制度
设置专人负责机制,安排专门负责人统管全校相关事务,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设置晨检、午检责任人。强化晨检、午检责任人在开展晨检、午检工作中及时发现学生是否因病缺勤的信息,并汇总、报告至学校、幼儿园设置的专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人负责因病缺勤信息的汇总、联系家长和病因追踪。
4、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教职员工、学生和儿童健康电子档案,对教职员工、学生或儿童是否在京、返京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根据掌握的信息,提前确定开学后需要进行主动监测和健康巡查的学生或儿童以及监测管理、健康巡查工作要求,明确依法保护学生、儿童的个人信息的工作要求。
5、传染病信息上报制度
明确并落实信息报告人,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明确新冠疫情、传染病信息报告流程,并在学校、幼儿园显著位置张贴报告流程,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定》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学校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处置情况,发现新冠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附近的医疗机构或者基层组织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治疗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6、家长信息通报制度
完善学生、儿童及家长信息数据库,登记并检查监护人或照料人的联系方式是否准确和有效,设置紧急联系人,便于发现学生或儿童未按要求正常到校到园、非正常缺勤、擅自离校以及身体和心理异常情况时,确保能够及时告知其家长。
7、错峰上下学制度
制定适合本校情况的人流错峰管理方案,规定不同年级入校、放学的不同时间,提前划定不同班级的家长接送地点,实现开学后教师、学生错峰上下班、上下学,分散人流。
8、新冠疫情及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制度
开学前组织校医或保健老师开展有针对性的新冠防控技术线上培训,制定针对师生的多种形式、多种途径的新冠宣传教育方案,使师生能够正确掌握新冠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方法、主要症状和疫情报告标准、报告流程。
9、疫情防控宿舍管理制度
对于必须提供住宿服务的学校,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强宿舍防控疫情要求,减少住宿人员,做好宿舍防护,强化宿管员责任,制定卫生清洁、消毒、通风,设置巡查负责人和巡查职责,明确应急情况处理方案,规定宿管员与班主任老师信息通报机制。
10、合法用工及内部人员矛盾排查调处制度
制定内部人员联系及矛盾的发现、调处方案,及时增加因新冠疫情特殊情况的用工及请销假制度,调整财务相关规定,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及合法权益。
二、完善新冠疫情等传染病防控机制,责任到人,将校内疫情防控作为第一要务
1、成立由校长负责的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承担校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例如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各项制度,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检查,及时审核、报告疫情信息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
2、建立健全应对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校长、副校长分工负责,并将责任分解到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责任到人。
3、按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寄宿制和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立卫生室,其他学校设置保健室,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预防工作,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传染病的预防,遇疑似新冠或其他传染病、疑难病症及时隔离送医救治。
三、制定本校的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并在开学时组织一次演练
结合演练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开学后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其他传染病时,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消毒及整治力度
提前按疫情防控要求对校园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食堂、宿舍、办公室、洗手间、楼道、门岗等活动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洗、消毒、通风,配合卫生部门的检查、排查与确认。
五、统计、排查教职员工、学生或儿童疫情防控信息
这项工作,学校、幼儿园已在春节前开始并每日都在持续统计、排查。防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在京、返京时间、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触新冠确诊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牵涉重点疫情地区(或发生确诊病例的小区)以及治疗康复、医学观察、自我隔离等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全面准确掌握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报备。
六、对重点学生、儿童开展心理关怀
加强对学生、儿童的心理健康和负面情绪疏导工作,尤其是对准备中考、高考的学生、在外地因疫情不能返京或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学生、儿童,通过网络、电话多种方式给与必要心理咨询和疏导。
第二部分:防控疫情开学后的工作
开学时,学生、儿童集中返校,将会加大疫情扩散的风险。因此,学校、幼儿园在开学准备阶段要尽量完成新冠疫情与传染病防控管理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开学后应积极将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部门、各班级、校医室或卫生保健室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严格落实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执行疫情预防、监测、发现及报告等工作任务。具体来讲,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返校师生监测与登记
1、体温检测与返校登记
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掌握学生、儿童返校入园信息,密切关注师生发生疫情情况。开学时,应当对返校学生、儿童进行体温检测、返校或入园登记,体温异常的不能进入校入园。对于寄宿制学生,需要详细记录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和人员接触情况。开学后,还学要每日做好学生、儿童的体温检测与异常排查,做好日常疫情监测记录。
2、按规定要求返京师生隔离观察
对于外省市返京师生,学校要及时登记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和人员接触情况,并落实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措施,对于密切接触者要落实医学观察措施,严格禁止未满隔离观察期的师生返校。并且每日对隔离观察期的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及时汇总信息进行上报。
二、重点对象健康巡查
3、对于返京师生、隔离观察期满的师生返校后,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其身体状况和病毒潜伏期,对这部分师生进行一定期限的健康巡查,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治疗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三、日常防控措施
4、严格门卫管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对进出校园人员务必进行体温检测,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以及体温异常的人员有权拒绝其入校入园,对未佩戴口罩的进行劝阻。禁止校外人员及校外车辆入校,对与学校、幼儿园工作有关、确有必要入校入园的相关人员,应当进行体温检测、检查其证件,进行信息登记并限制其离校时间,尽最大可能杜绝输入性病源。
5、落实每日清洗、消毒、通风等措施
定期、定时、定点,严格按照正确的方法,对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食堂、宿舍、办公室、洗手间、楼道、门岗等活动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卫生清洗、消毒、通风,保障校园卫生防疫环境,及时清理垃圾、污染物。
6、做好每日晨检、午检
晨检、午检责任人,应当每日定时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做好工作记录,确保检查时登记不缺项、信息完整和登记准确,并及时将信息汇总至专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人做好审核及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等工作。
7、暂停校内外集体活动
对于社会实践、课间操、运动会、家长会等集体活动,应当暂停,在可能发生近距离接触的环境中,要求师生正确佩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8、实行错峰上下学
将不同年级上下学的不同时间通知到家长,入校入院时,安排充足的教职员工或志愿者在学校、幼儿园门口附近执勤,禁止家长在学校、幼儿园门口停留,分散人流,避免人员密集。放学时,由班级老师按照本年级放学时间护送学生、儿童到学校划定的本班级家长接送点,确保将学生、儿童安全交接给家长。
四、严格执行疫情信息上报
9、及时通报家长学生身体异常情况
发现在校师生身体异常、突发疾病或伤害,学校要及时救治、通知家长,对于涉及咳嗽、发热发烧等疑似新冠的情况同时报告给附近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委,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的学生给与密切关注,发现不适情况,根据情况及时施救并通知家长。
10、及时上报疫情及传染病信息
发现新冠病人、疑似病例、其他传染病患者,要立即予以隔离,对其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人数、主要症状、密切接触者、已采取的措施等信息,以最快的时间、方式报告给附近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附近的基层组织和教委,并拨打120送医治疗,将情况通报其家长,稳定好家长情绪。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彻底消毒,对其接触的人员进行随访,要求接触者配合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五、复课复学查验证明
11、对因疫情、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儿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医疗机构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予以复课。在学生、儿童及家长出具了符合条件的证明后,学校、幼儿园不得违法违规拒绝学生、儿童复课复学。
六、防范矛盾风险
12、学校、幼儿园应当依法支付教职员工因患病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作报酬。对因疫情等原因引发的内部员工的负面情绪及时疏导,对内部员工矛盾、学生之间矛盾及时进行排查、调处,避免引发矛盾激化。
七、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13、通过学校、幼儿园官网、公众号、微信群等网络形式,以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儿童、家长和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帮助师生、家长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家长科学做好防护。
八、积极参与疫情联防联控
14、除了学校、幼儿园的内部防控,学校还应当积极参与联防联控,与学校所在地定点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相互传递学校及周边疫情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对学校、幼儿园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委和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九、关注受疫情影响无人照料的学生、儿童
15、发现受疫情影响、生活无人照料的学生、儿童,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将信息报送至学校所在地街道、乡镇政府儿童督导员,协调儿童督导员按照《民政部关于做好因新冠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及当地的贯彻落实政策,落实学生、儿童临时照料、救助保护措施,避免发生学生、儿童无人监护照料的情况。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各项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增强疫情监测、报告、处置的敏感性,引导所有师生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严防疫情蔓延。如果未依法执行防控措施或发生疫情瞒报、缓报、谎报的,学校、幼儿园及直接责任人员、相关负责人则将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面对疫情,不仅学校、幼儿园压力大、任务重,居委会、村委会、医疗机构等很多单位同样面临艰巨任务。疫情防控无小事,各单位均应同力协契、共克时艰。希望学校、幼儿园,坚定信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依法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健康管理制度电子版下载篇7
第一条学校学生健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第七条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第十三条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进行检查。第十四条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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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条列》,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管理制度所称学校卫生,是指学校的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健康教育、环保卫生、用水卫生、饮食卫生、劳动卫生、师生保健等卫生管理、疾病监测和卫生设施配置。
第三条(主要任务)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2.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3.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第四条(领导部门)
学校卫生工作接受市、区教育部门行政领导,接受地区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
第五条(方针原则)
学校卫生工作贯彻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师生员工及学生的健康水平。
第二章组织
第六条(组织领导)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项工作分别纳入各部门管理职责范围或,实行行政管理组织体制。
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有组织协调、检查监督的责任。学校卫生工作纳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范围。
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健全工作网络,学校与年级及工会签定健康教育工作责任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工作。
第七条(部门职责)
1.校长室:负责将学校卫生设施纳入基建和发展规划,并按照规定标准建设。
2.德育科:负责健康教育宣传、日常卫生保健、流行病、传染病预防、晨检工作管理、督查校园卫生等卫生管理工作等。
3.教务科:合理安排学生学习时间、健康教育列入教学大纲等,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
4.卫生室:组织落实各项学校卫生的监测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师生保健和各项防治工作。
5.卫生办公室:统筹协调、督查落实。
6.总务处: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卫生设施配置、组织协调和检查落实学校卫生的各项工作。确保校部确定的卫生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基本队伍)
学校卫生除按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检查、监督落实外,学校成立生活服务监督员队伍,以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信息反馈、沟通联系。
第三章工作要求
第九条(教学卫生要求)
1.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10小时。
2、健康教育使用国家《健康教育》课本,完成课程计划,每周0.5节,开足上好,课表上要反映开课率达100%
3、提高健康教育的质量,学年初订好计划,平时做好课时、课本、教师、教案、考查“五落实”工作,学年对教师培训不少于120小时,学年末对学生进行考核,成绩记入学籍簿,并进行统计、分析,总结。
4、学校教学建筑、环境早噪声、采光、照明、室内微小气候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详见附录,《学校教学活动场所及设施卫生标准》)。
5、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健康教育应列为新生入学教育内容,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讲座。
第十条(体育卫生与安全要求)
1.学校体育场馆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2.体育教学或课外活动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运动项目和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3.体育教学和活动的安排,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并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一条(劳动卫生要求)
1.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或生产实训时,应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2.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实训或者生产劳动时,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并按规定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3.安排劳动或者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二条(饮食卫生要求)
1.食堂建筑和设施,以及设备配置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第十三条(生活卫生要求)
1.卫生基础设施(卫生间、垃圾箱房)符合国家标准。
2.设备配置符合国家标准。
3.供水设备、管道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为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4.学生宿舍建筑及设施、设备配置达到市教委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环境卫生要求)
1.校园环境保持整洁。
2.禁止在校园内栽种有害有毒植物。
3.加强除害工作,蚊、蝇、鼠、蟑螂密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禁止在校园内吸游烟,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
第十五条(师生保健工作要求)
1.加强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2.学校开展心理咨询和健康咨询工作。对残疾和体弱学生,加强医学和心理咨询工作。
3.学校对教职员工每年安排一次体格检查。
4.学生入学,或毕业应进行体格检查。
5、努力提高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6%)和卫生习惯形成率(达90%以上)。
6、利用黑板报、广播、电视、宣传橱窗宣传健康、卫生知识,发动组织学生出好健康小报。
第十六条(疾病防治要求)
1.学校配备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救护用品,并开展现场救护知识和一般技术的培训工作。
2.积极开展学生常见病的群体预防工作。
3.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4.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
5、做好健康教育资料积累和整理工作,配合创建卫生合格学校工作。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卫生保健机构设置)
学校按《学校卫生条例》规定要求设置卫生所。
第十八条(完善管理制度)
1、学校卫生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常效管理机制。
2、卫生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建立教职员工健康档案。建立健全体格检查结果反馈机制。
3、根据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学校卫生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学校卫生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九条(规划与设计)
1、学校卫生纳入学校发展规划,纳入校区建设整体规划,由发展规划处组织落实。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由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统筹协调,编制年度计划。
3、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列入行政专项经费预算范围。
第二十条(考核管理)
1、纳入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范围。按学校部门和个人考核规定,进行年终考评工作。
2、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有关管理部门制定的评优方案,进行表彰和奖励。
3.违规部门和个人,管理部门应出具整改通知书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根据财产物资、后勤服务质量、爱国卫生、绿化管理等差错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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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配备1名以上兼职健康教育人员
三、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学校实行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主要由后勤处负责。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要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里面。
七、学校年工作计划、年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卫生室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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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贯彻“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科学评价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成效,规范学校学生健康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康档案。
在新生入学时,在校长领导下,由教导处牵头,组织体育教研组和班主任为每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填写《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做到“一班一册,一人一页”,由教导处保存。
2.加强体质监测。
每年全民健康体检月,由办公室牵头,主动联系镇中心医院体检科来我校,对学生进行全员免费体检,重点检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常规化验,并将体检报告单及时反馈给学生,对查出身体有疾病的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尽早治疗。
3.重视体育锻炼。
(1)加强视力保护。坚持一天两次眼保健操,上下午各一次,纳入学校一日常规,由学生会进行量化考核,学校禁止教师在眼保健操时拖堂授课,水电工要经常检查学校灯光系统,及时更换烧坏的日光灯。
(2)加强大课间管理。充分发扬“阳光体育”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大课间活动,要把广播体操、跑步、舞蹈、自由活动融合到大课间活动中,除学生外,值周教师和班主任必须全员参与。
(3)加强体育课管理。学校按省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严禁挪用和挤占体育课。教导处严查体育课堂,严禁体育教师放养式教学,初三体育课要针对体育中考项目加强训练。当天没有体育课的班级,要利用下午进行集体锻炼,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4)举办体育比赛。每年春期,由学校德育处牵头,组织学生田径运动会。每年秋期,由体育教研组牵头,分年级举办拔河比赛、篮球比赛、广播体操比赛。
4.强化卫生保健
(1)学校卫生:公地教室卫生实行一天三清洁制度,上早读课之前打扫一次,中午下课打扫一次,下午放学打扫一次。厕所每天冲3次,若遇疫情防控,校园每天消毒两次。
(2)个人卫生:便后洗手,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勤理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学生会在德育处领导下,不定期抽查。
(3)饮食卫生:饭前洗手,不喝生水,不吃高糖、高盐和高脂肪食物,不吃过期食物,各班饮水机定期消毒。
5.注重心理健康
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在教师中培养心理咨询师,建立健全各类资料表册。在行课期间,加强对学生学习心理疏导,生活心理疏导,疾病心理疏导等,消除学生焦虑情绪,缓解学习压力、消除人际关系紧张、消除认知误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7.举办健康讲座
(1)学校每年春秋两学期,各召开一次法治安全卫生教育大会,除邀请永兴镇派出所、司法所,白花交警来校外,还邀请永兴镇公卫中心到校进行传染病防止知识讲座。
(2)学校每年举办一次预防艾滋病宣传大会,举办一次禁毒宣传大会。
6.关注特殊学生
(1)行课期间在校生病学生,要及时送医,并及时通知家长。
(2)因非传染病或者负伤带病上课学生,要时刻关注健康动态,做到学习治疗两不误,对疾病无好转的建议停课治疗。
(3)对病愈返校复课学生,要密切关注后续康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