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促进政府内部的协作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并确保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下面小编给大家提供一些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参考,希望对大家写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有帮助。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1
一、食品安全及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一)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若采购购买了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等食物或动物及其制品,将追究采购员的责任。
2、不符合卫生标准,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以及掺假、仿造的食品进入到库房,将追究库管员的责任。
3、若有毒、有害或被有毒有害食品污染的食品以及不符合国家卫生要求的食品进入到食堂(小卖部)或操作加工间,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将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销售到师生员工中,可能对师生员工的健康造成危害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5、若生、熟不分造成交叉污染,餐具、容器没有洗净、消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操作员的责任。
6、没有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造成消化道传染病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7、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消防知识、设备安全防护知识、急救知识、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造成人身伤害及事故的将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8、在工作期间未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留长指甲,戴手饰或染指甲、吸烟;餐具未按一洗、二刷、三清、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不管是过渡承包食堂、小卖部或是引资建设的食堂、小卖部或学校自办的食堂、小卖部,其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学校,学校校(园)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者是直接责任人。若不履职尽责,玩忽职守,出现了食物中毒事故将追究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责任,按责任大小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行政与法律责任。
(二)营养餐责任追究制度
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营养餐责任人要做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①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未张贴上墙、制度未专档存放。
②各项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力。
③未配备食品专用储藏室,储藏室、食堂操作间杂乱。
④储藏室无防鼠、防蝇、防火、防盗、防破坏相关措施。
2、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营养餐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撤职等行政处分:
①确定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名单过程中,不按文件规定核定学生人数,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
②对因管理不善导致学生丢弃、浪费营养食品,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学生浪费食品的行为处理不当,经媒体曝光,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抹黑,造成恶劣影响的。
3、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相关责任人员移交司法机关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①对挤占、挪用、截留、克扣、套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造成一定影响的。
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账务管理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③对因保管不善、加工不规范等造成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严重卫生安全事故的。
二、食堂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一)、为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必须坚持食品留样与试尝制度。
(二)、每餐每样食品至少取100克分别存放在清洁的容器里(不能用餐盘),保存时间为48小时。
(三)、留样食品应放于有盖子或食用薄膜封口的容器内并分类标签,不能混装,存放于专门的冰箱内。
(四)、留样食品应分早、中、晚三餐,每餐存放一格,48小时后,无师生发生食物中毒现象才能处理。
(五)、食品留样应专人、专管并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六)、供餐前30分钟,安排人员试尝当餐所供应的所有食品(注意:一样食品一个试尝人,不能几样食品都是一个试尝人,否则试尝出了问题,不知是那一样食品有问题),如无异常,才能向师生供应;试尝后,试尝者在记录本上签字。
三、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一)、轻微食物中毒
1、及时救治中毒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详细讲述事情发生经过。
2、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安抚好其他轻微的中毒者,并立即与医院联系,送往治疗。
3、保护现场,关闭有关通道门,控制员工和外来人进出、接触,通知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4、进行内部清理,并由部门负责人寻找中毒原因,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相应的调查。
5、留样食品及留样记录备好送有关职能部门化验、检查。
(二)、重大食物中毒
1、立即停止食物销售供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并向卫生和食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报案,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抢救。
2、封闭内部通道,关闭大门,不准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准备好员工健康证及食品留样记录、留样食品。
3、保护好现场,进行内部清理,寻求中毒原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并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问话。
4、化学性食物中毒要追究原料来源源头,看是否是人为破坏,并对所有现场人员进行现场询问,检查有无化学毒素,配合有关部门调查。
5、把留样食物及留样记录及时送往有关部门化验、检查,并准备好各种餐用具送交卫生部门进行化验。
6、对轻微中毒者无需送医院的,要现场进行安抚、救护,进行疏导,保持现场稳定。
7、积极做好一切善后亲属的安慰工作,安排好他们的生活,使影响降低到最低点。
四、原材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入围企业名单,考察相关商家目前的经营实体、经营状况后,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米、面、油、肉等大宗物资。
(二)、根据食堂所列的采购品种,考察相关商家经营实体及经营状况后,采购调料制品、调味品等,并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进行自送的物资、家禽、动物食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四)、进行部分自送物资如红肠、烟熏等制品,须索取商家的营业执照、卫生经营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五)、采购人员直接采购干杂制品时,要了解供货商的经营状况、信誉等,并索取对方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售货发票。
(六)、采购所有的原材料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购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QS标志等,禁止采购“三无”产品。
(七)、采购员采购蔬菜无法取得对方的生产资质情况时,需要求对方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等。
(八)、应取得对方资质而未取得的,应按照食堂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所有的原材料索证记录应由采购、保管、办公室各保留一份备查。
五、库房管理制度
(一)、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
(二)、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作业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三)、物资验收过程中,要严把质量关,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以假乱真。
(四)、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发现霉变、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五)、每天定时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规范化整理,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六)、每月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进行整改。
(七)、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库房物资进、出库手续,严禁事后补办,做到帐物相符,随时接受单位主管或财务稽核人员的抽查。
(八)、库房要每月进行盘点,检查货物实存数与明细帐目是否一致,每季度要进行盘存,并填制盘存报表。
(九)、库房物资如遇贬值、报废、报损、盘盈、盘亏等,要及时上报食堂负责人,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库房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库房管理人员禁止采取“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十)、库房管理人员下班离开前,应巡视库房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以确保库房内的物资安全。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一)、液体剂原料每公斤可使用0.15克糖精,如制作馒头、发糕、油炸粱糕等。
(二)、使用天然食用色素柠檬黄、靛蓝、胭脂红和苏丹黄为0.1克/公斤;黄梅、红瓜及青丝属水果制品,其使用量限制在5克/公斤内。
(三)、对于用叶绿素做翡翠色菜肴,须在绿色汁中滴一点碱液以保持绿色的稳定,其碱的量限制在6克/公斤内。
(四)、使用香料等添加剂,特别是肉豆蔻、茴香、桂皮等香料因含有黄樟素致癌作用,因此其投放量应限制
(五)、食品中应用亚硝酸盐时,须严格按要求投放。使用量应限制在0.15克/公斤内。
(六)、添加剂设置专人保管,其领用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才能领用,不得使用已变质或受污染的食品添加剂。
(七)、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业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八)、专人采购,严禁与食品及其原辅材料混装混放。
七、原料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应进行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材料。
(三)、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发,按存放时间进行前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四)、加工植物类原材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情况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侵入水中,沥干水分,置于相应盛器内。
(五)、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鲜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六)、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七)、加工干料,先按用途归顺原料种类,根据不同类型的原料进行不同的加工;对于需碱发的干料,应注意碱发要点,保证原料的最大膨胀度。
八、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三)、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四)、依据厨房既定标准的烹调,按既定的味型标准,准确调味;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
(五)、根据菜肴的质感要求,选择烹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保证菜肴成菜火候,使出品菜符合制作要求。
(六)、各类原料的热处理应尽量保存原料的营养成分,必要时可用一些制作工艺的辅助原料进行保护。
(七)、根据菜肴的原料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原料进行初步处理。如:焯水、水煮、过油、汽蒸、走红等达到处理的效果,保证菜品的质量。
(八)、根据饮食规律和就餐时间及特点,调整好菜肴出品顺序和节奏,保证销售品种以及菜品的温度,保证质感和口味的稳定。
(九)、在烹调中,厨师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减少、降低制作中的随意性,严禁任何违规操作和影响菜肴质量的制作手法。
(十)、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隔离、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应回锅加热透后供应。
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产品必须按照食堂的执行标准及面点的经营要求,按用途区别品种,并对所需粗加工原料进行分档、切割处理。
(三)、根据用途、品种和配料标准,对米、面等粮食原料进行处理加工。将构成面点的各种配料按规格配制标准、分别种类放置。
(四)、须使用厨房既定标准调味品。既定味型标准对馅料准确调味,并避免调味品相互交叉污染。
(五)、根据面点的质感要求,选择熟制方法,运用火力,掌握时间,注意面品的成熟火候,达到最佳效果,保证产品的质量。
(六)、根据面点种类的具体要求,配齐相关原料,按照操作规程加工成各式皮胚和面胚。
(七)、制作面点成品时,须严格按品种规定的质量要求,按皮胚和馅料的搭配比例进行制作。
(八)、根据白案原料的性质及存放要领处理和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应分类处理。严禁混合存放。
(九)、制作面品半成品时,应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十)、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添加剂。
(十一)、工作结束后,将刀、砧板、容器、用具、台面、发酵面缸、面机等食品机械洗刷干净。
十、原料配餐管理制度
(一)、操作员工在进入必要的消毒程序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二)、认真做好配餐原料的卫生。对配餐原料要分类摆放,不得交叉污染,特别是半成品原料。生熟原料的隔离要按先后顺序,不能生熟相互污染。
(三)、配餐前须检查原料质量是否合格,并进行配份、成本、售价核定。
(四)、配餐时应使用称量、计数和计量等控制工具。对配餐原料进行核对,达到质价相符。
(五)、严禁使用不妥当和不协调的配餐方式,以保证原料营养成分。
(六)、在配餐中,须按原料性质进行配置;严禁使用不合理的原料及相互配餐:如带酸性物质的原料,不能与绿叶素较强的匹配;植物蛋白不能与较强的&39;果酸原料匹配等。
(七)、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保持清洁卫生。
(八)、设专人管理冰箱,定期化霜,清理;食品分类存放,生食品与半成品隔放。
十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健康证时效为一年。
(二)、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办理健康证须统一组织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三)、办证人员需在体检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四)、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健康证办理须本人进行,严禁代检、代查;严格遵守体检注意事项。
(五)、体检未合格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体检负责人应告知当事人未合格原因,并将体检单交于本人;待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健康证到期再进行体检的人员,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职、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和进行分餐,并进行复查,复查仍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复查合格者则恢复原岗位工作。
(七)、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食堂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食堂在健康证即将失效前10天,由各食堂负责人统一组织体检办证。
(八)、健康体检到期而未办理的从业人员(含班级分餐员),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九)、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员、各食堂负责人须每天对从业人员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十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待聘从业人员须在健康证办理处进行初步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新聘从业人员须经岗前纪律、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如因特殊事由未能参加岗前培训的,学校应另行安排时间为其进行“补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由学校统一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考核与记录。
(四)、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系统的卫生知识培训,并至少保障每年有一次由药监部门指导的培训。
(五)、学校结合季节特点,每年组织开展突发肠道疾病及其他季节性多发疾病专题卫生知识培训。
(六)、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切实提高自身卫生知识水平。
(七)、待聘从业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经考核未合格的,不能上岗,直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在职从业人员参加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成绩与年终考核挂钩。
十三、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堂在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二)、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三)、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洁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再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四)、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保持100℃,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为1—3/10000),浸泡时间15—30分钟。
(五)、对每餐未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六)、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夜进行擦试。
(七)、待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存,防止细菌浸入。
(八)、食堂应设定专人对餐具、用具、器皿等进行清洗、消毒和保管。
(九)、消毒车及消毒存放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任何与其无关的物品和有害物质。
(十)、洗碗间及消毒间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害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十一)、下班时,专职管理人员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十四、卫生检查制度
(一)、根据行业要求和食堂的实际,制定卫生检查、监督、考核管理体系及相应的卫生管理标准,以保证食堂自律,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明亮。
(二)、食堂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卫生自查计划,并派专人负责落实。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不定时的对食堂及食堂餐、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负责人提出改进意见。
(四)、抽调相关卫生管理人员组成专项卫生考评小组,每周五对食堂卫生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卫生检查记录。
(五)、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将检查抽查情况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向食堂及相关部门进行内部通报。
(六)、食堂应根据本周内所通报的卫生状况和相关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顿落实,必要时向卫生检查考评小组递交书面材料。
(七)、食堂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没有落实和整改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有权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卫生执行情况将与年终考核挂钩。
(八)、卫生检查考评小组应按照所制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日常卫生大检查,对存在卫生隐患的地方,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作内部通报批评。
(九)、所有检查资料须在学校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报交与办公室存档保存,以备查阅。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2
厨房引起火灾的主要因素:大量堆积易燃油脂,煤气炉未及时关闭,煤气漏气,电器设备未及时切断,电源或超负荷用电,炼油时无人值守等。
1、发现电气设备接头不牢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修,修复后才能使用。
2、不能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3、各种电器设备在不用时或用完后切断电源。
4、易燃物贮藏应远离热源。
5、每天清洗净残油脂,清洗干净炉罩炉灶,每周至少清洗一次抽油烟机滤网。
6、下班关闭电源、能源开关。
7、全体人员掌握处理意外事故的最初控制方法和报警方法。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3
1、自觉维护餐厅秩序,买饭买菜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2、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3、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4、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泔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5、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不随便玩弄卖饭卡机,饭卡丢失应及时向总务处挂失,拾到别人的饭卡及时交到总务处。
6、餐厅内禁止穿拖鞋、汗背心。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4
食堂是学校最重要的人员最密集的公共场所,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与难点。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相应要求,加强食堂管理,严格食堂保洁消毒,规范食品加工,遏制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确保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食堂供水等维护
学生返校前,排放假期间储存于水池、水管的水,对水池进行认真清洗消毒。要对食堂供水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加强食堂电磁灶、蒸饭机等设施设备维护,排除假期停止再运转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故障。
二、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严格检查返校前14天的出行和健康情况,严格返校入校前的体温检测。从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学校要暂停其工作,经医学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恢复其工作。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一次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
三、严格每日岗前检查
凡在食堂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总务主任、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必须每天不少于3次的体温检测。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腹泻、结膜炎、恶心呕吐、肌肉酸痛等疑似疫情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四、严格食材进货查验
严格落实食品采购渠道、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禽肉类食品要烧熟煮透,食堂不生产冷食类品种。
五、严格规范操作
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饮具消毒。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防止交叉污染。
六、严格清洗消毒和保洁
开学前,对食堂进行无死角清洁和消毒,保障食堂食品卫生安全。食堂操作间室内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其中,食品清洁操作区一律要安装紫外线空气消毒灯,每日每餐后定期消毒,每次不少于30分钟。学生餐厅白天尽可能保持通风,每日每餐后要进行清洁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清洁消毒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防止中毒。
七、严格洗手消毒和留样
要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食堂人员餐前餐后洗手消毒。每日每餐供应的每个品种必须规范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以便于必要时检验。
八、严格单位食堂供餐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学生每餐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学校食堂用餐改为分餐制,制作固定菜式搭配的套餐,即取即走,减少人员等餐排队的时间。学校指定学生分班、分组、分区、间隔就餐,建议就餐间隔1米以上,降低餐厅的人群聚集密度。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5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6
一、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文明服务,态度和蔼,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热爱本职,认真负责。
二、从业人员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
三、服从领导,从业人员应切实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依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所分配的工作,不得损毁食堂形象。
四、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有登记、有帐目,不贪小便宜,对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偷盗食堂财物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转移、挪用、截留、偷盗食堂食品现象的。
2、扰乱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妨碍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监管职责、预防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4、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名违规收费的。
5、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6、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7、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五、保持食堂、厨房、库房等环境卫生清洁,健全严格的清洗、消毒、隔离、卫生、清洁制度。彻底清除苍蝇老鼠等,餐具应经常消毒,垃圾要及时处理,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确保食堂卫生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六、从业人员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食堂形象。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得私自离职或早退,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七、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的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7
1、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2、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他场所分餐。
3、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三餐工作时间戴工作衣帽有检查,一次不戴罚2元,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4、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心周到。有健康证,到期及时补办,延时一日不更换,罚款5元。并戴好健康证,一次不戴罚1元。
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销售工具。
6、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吸烟和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7、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8、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8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食堂人员),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制度执行责任人:后勤处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9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构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2、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3、晨检中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有关食品工作,并督促其及时理解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4、发现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必须及时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学校食堂上墙管理制度篇10
一、对采购来的原料严格认真的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二、上岗前按要求着装,对所使用的工具、容器的卫生进行确认,车间内不许有蝇虫,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加工人员首先检查原料有无腐烂现象,不加工霉烂、发芽、变质的蔬菜,确认没有质量问题时方可操作,严格遵守卫生制度和操作流程,严禁违规作业。
四、加工前要对原材料清除泥沙,去掉杂叶、杂草、虫子、摘掉烂根、挖去毒牙、先去皮、后去籽,并严格把关;各种蔬菜摘洗干净,保证初加工的原料无虫、无杂物、无泥沙;
五、叶菜类、茎菜类必须逐根拆解,取出杂质,方便清洗污泥;发芽的土豆挖去芽眼,剥去发绿的皮肉;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发现超过保质期限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不得加工使用;将洗净的原料根据菜肴需要的规格进行加工,并尽量缩短加工时间,及时收藏、使用,防止细菌生长繁殖。
六、加工过程中及时清理工作现场,保持干净卫生,容器要做到专用,不允许生熟不分,不允许工具容器直接放在地上;加工完毕,整个工作现场必须彻底洗涮消毒,所用工具、容器洗涮之后,必须进行消毒。
七、切配好的半成品应与原料分开存放,避免污染,并根据食品性质分类存放;已盛装食品的容器应放在台、架上,不得直接落地,防止食品污染。
八、切菜机专人专机,加工完毕后,应及时清洗保养,定位存放,定期消毒。
九、加工食品的刀、墩、菜板、洗菜池、盆、筐等用具容器,要达到墩无霉、刀无锈,菜、筐、池无泥垢、无残渣,各种工具摆放整齐。
十、保持加工间室内卫生,做到地面无污水,工作台面无灰尘,墙壁无斑迹。
十一、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做到无蝇、无蟑螂、无鼠、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无残渣污垢。
十二、废弃物及时收集,放在坚固、带盖、不透水材料制作的垃圾桶内,垃圾桶外观清洁,内壁光滑,垃圾存放不积压、不暴露。
十三、所有物品入库后方可对车间进行全面消毒,并对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清点消毒,摆放整齐,放在指定位置,消毒作记录。
十四、负责人对卫生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离开并作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