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考核
制度的存在为人们提供了指导和保障,使得人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更好地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来。这里提供优秀的工作制度考核,方便大家写工作制度考核参考。
工作制度考核篇1
1、为提高业务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任务,体现个人能力,创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为业务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制定的有效参考文件,依据每个人的业务能力经考核后合格后,确定业务部每位员工的岗位职称。
3、业务部岗位职称共分为四个标准,依次为实习业务员,业务员,业务助理,业务经理(需经公司全体公选)。
4、实习业务员:新聘从事公司业务工作的新进人员,熟悉公司经营内容与工作流程,掌握与客户沟通的基本技巧和方式,了解公司主营项目的基本知识,能就具体项目与客户进行顺利沟通,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伍万元者。
5、业务员:满足4中要求,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的信息查询,业务联系,业务沟通,项目跟进,合同签订,工程款回收等工作,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贰拾万元者。
6、业务助理:满足5中要求,能够协助实习业务员跟进项目,处理客户关系,帮助实习业务员进步,促进项目洽谈,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叁拾万元者。
7、业务经理:满足6中要求,能够处理业务部日常工作安排,管理业务部的人员,制定业务部工作计划,对所有项目信息的.情况进行督促和管理,组织公司业务培训工作,对所有项目负责,三个月内签订合同金额不少于伍拾万元者。
8、岗位职称的认定。岗位职称采用综合业绩(三个月的业绩总和)理论考试,实践结合综合考核评定,考核通过后的次月享受新的岗位职称待遇。
9、业务部岗位职称申请考核范围及要求:业务部所有员工均有权利考核以上四个岗位中的任一岗位。
10、申请考核周期:除业务员职称外,其它职称均采取三个月一次的集中考核评选制。
11、考核不通过者下次考核仍可参与,且不影响现有岗位职称及待遇。
12、业务助理不限制人数,仅以个人能力及工作态度和方法为依据。
13、业务部经理采取竞争上岗制,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由业务部员工集体评选产生。
14、在工作中出现重大错误,导致公司遭受损失的依据个人职称采取批评,罚款,职称降级,直至开除处理。
工作制度考核篇2
为了改变教师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树立良好的队伍形象,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教育的创新、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我们一方面教育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另一方面要教育学生尊敬老师、热爱老师。对于发现的问题,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个别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进行处理,该检查的检查,该处分的处分,有利于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要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健全发现问题的机制;二是健全处理问题的机制;三是健全责任追究的机制。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依靠制度约束,加强监督管理。要依据以上三个方面查找问题和处理问题。
具体安排为:
一、考核时间:
每学年末进行一次考评。
二、校考核组组成:
校领导及教师代表。
三、考核工作对象:
全体教师
四、考核方法:
1、考核结果量化打分,根据分数的高低评出一、二等次。
2、考核人员按考核内容给考评对象打出相应分数。
3、考核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只能评为三等。
(1)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学生,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物品、利用教师职务之便以教谋私,影响极坏者;
(3)进行有偿家教;
(4)参与赌博、酗酒、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影响极坏者;
(5)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后果严重者;
(6)校级以上通报批评者;
五、考核内容:
1、政治态度: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3)、不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及迷信教会;
(4)、认真参与政治学习和集会并做好笔记;
(5)、不在学生中散播落后消极思想和言论;
(6)、不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2、职业道德:
(1)、执行教育法规,不体罚或变相体罚、歧视侮辱学生;
(2)、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物品,不利用教师职务之便委托学生家长办私事;
(3)、不进行有偿家教;
(4)、注意教师形象,仪表端庄,衣着打扮得体,举止文明,为人师表;
(5)、不在课堂内吸烟或使用通讯工具;
(6)、不参与赌博、酗酒、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7)、无因工作失职而造成责任事故;
(8)、主动为学校做些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不计报酬;
3、劳动纪律:
(1)、无迟到、早退,按时进课堂,不拖课不擅自离岗;
(2)、无旷工、旷课现象;
(3)、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服从学校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5)、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
4、德育工作:
(1)、热爱教育,情系学生,敬业奉献,恭德慎行;
(2)、对学生要求严格,认真负责;
(3)、关心爱护学生,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4)、经常与学生交流沟通,热心为学生排忧解难;
(5)、能及时制止校园内外学生的不文明行为;
六、考核程序:
1、学生考评。
2、教师互评。
3、校考核组考评
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的依据之一,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在一等对象中评定学年度师德标兵,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本办法由教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工作制度考核篇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公司的用人原则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3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使用,保证动态平衡。
第4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个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依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研究组织职责及权限划分方案及其改进方案。
(2)负责制定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公司经营目标,根据人力分析及人力预测的结果,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计划。
(3)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事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4)建立广泛、畅通的人才输入渠道,储备人才。
(5)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企业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6)致力于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和利用,强化人力资本的增值。
(7)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建立不同时期下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及畅通的人才选拔渠道。
(8)致力于组织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精干团结的核心骨干力量。
(9)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及制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针并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10)负责公司定岗定编、调整工作岗位及内容等工作。
(11)制定公司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
(12)管理公司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
(13)负责员工异动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员工考勤、人事任免及奖惩工作。
(15)制定员工的薪资福利政策。
(16)制定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员工的教育培训。
(17)制定人事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员工的考评,重点是员工的绩效考评。
(18)负责公司与外部组织或机构的人事协调工作。
(19)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
(20)其他相关工作。
第6条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有义务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条件,发掘员工潜力,同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第三章员工及编制
第7条凡公司聘用的正式、试用、临时、兼职人员,均为公司员工。公司将员工划分为管理人员、技术开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一般行政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五大类别。公司员工的基本行为规范包括:
(1)热爱祖国,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同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
第8条人力资源部须就各项工作职责的任务以及工作人员的条件等进行分析研究,制作“职务说明书”,作为员工聘用、管理、考评的依据。
第9条公司实行定员定岗定编管理,在保证经营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10条根据编制,本公司应定期召开人力检查会,就现有人员工作能力、流动率、缺勤情况及应储备人力与需求人力进行正确、客观的检查及建议,作为人力资源部制定人力计划和开发人力来源的依据。
第11条各部门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12条人力资源部受理人员增补申请时,应审查所申请人员是否为编制内需求,其职位、薪资预算是否在控制之内,增补时机是否恰当。审核通过后提出正确的拟办建议,呈总经理审批。
第四章招聘管理
第13条公司将招聘划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公司战略性招聘及特殊渠道引进人才。(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的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依据人员编制计划实施控制。
(2)计划外招聘由董事长审批。
(3)公司战略性招聘实行专项报批,由总经理提出申请,报经董事长审批。
第14条计划内招聘程序为: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计划书》及《职务说明书》,并提供笔试考卷(针对需要笔试的招聘),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在招聘开始前3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决定招聘方式,并发布招聘信息。
(3)用人部门依据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4)用人部门主持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或公司领导视需要情况参加。
(5)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组织笔试。
(6)面试后3日内(需笔试的为笔试后3日内),用人部门应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面试评价表或笔试结论。人力资源部收到后,实施终审,终审有权否决。
(7)人力资源部向终审合格的人才发出录用通知书。
(8)员工报到入职。
(9)员工背景调查。
第15条计划外招聘程序:计划外招聘首先经董事长批准,然后履行计划内招聘程序。
第16条战略性人才招聘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提供的经董事长批准的招聘计划,组成招聘小组。
(2)招聘小组对人才进行初步选择。
(3)用人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面试、笔试。
(4)人力资源部对人才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书。
(5)员工报到入职。
(6)员工背景调查。
第17条特殊渠道引进人才的程序:
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程序为:
(1)各类渠道直接向董事长推荐人才,或者由人力资源部委托猎头公司搜索人才。
(2)人力资源部组成招聘小组,由董事长亲自主持初试。
(3)素质测试。
(4)招聘小组综合评定,必要时聘请人力资源专家协助。
(5)录用。
(6)人力资源部为人才办理入职手续。
第18条经核定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近期免冠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
(3)体检表;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19条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1)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卡;
(2)领取考勤卡并向其说明使用方法;
(3)领制服及制服卡;
(4)领储物柜锁匙;
(5)如有需要,填写“住宿申请单”;
(6)登记参加劳保及参加工会;
(7)视情况引导其参观及安排职前训练有关准备工作。
第20条公司实行员工担保制度,新进人员报到工作后,应进行第一次对保,以后每年度视有无必要复核一次,并予记录。对保分亲自对保及通信对保两种。被保人如无故离职,导致移交不清,本公司应发“保证责任催告函”,并作好采取司法处理的准备。
第21条人事部依据报到程序办理以下事项:
(1)填写“人员报到记录簿”,登记“人员状况表。”
(2)登记对保名册,安排对保。
(3)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薪酬核定。
(4)收齐报到应缴资料连同甄选名单建立个人资料档案,编号列管。
第22条人才试用规定:
(1)除特殊渠道引进的人才外,其余人员试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有义务对新进人员进行上岗指导。
(3)新员工试用期为3~6个月。特殊人才经董事长批准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
第23条正式聘用规定:
(1)试用期满,直接主管部门严格对照《职务说明书》的任职资格,如实填写《试用员工评定表》并提出意见,意见包括:同意转正、予以辞退、延长试用期。
(2)人力资源部审查,决定是否采纳直接主管部门的意见。
(3)凡需延长试用期限,其直接主管与中层管理人员应详细述说原因。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试用期事假达5天者予以辞退,病假达6天者予以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存在迟到、早退达三次或旷工记录者予以辞退。
(4)试用合格者,在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定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
(5)聘用合同期满,按双向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合同期限见“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五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24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25条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1)试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试用协议》,用以明确试用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临时或兼职员工与公司签订《临时(兼职)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3)试用合格,正式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5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第26条劳动合同期限规定:
(1)公司高层领导职务15年。
(2)中级管理岗位职务10年。
(3)中级以下管理岗位职务5年,一般技术人员3年,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人为1年。
(4)正式员工如不愿按要求的年限签订劳动合同,可与公司协商劳动合同年限,协商年限须人力资源总监批准。
第27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28条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书面声明无原单位或已与原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29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3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待岗。
第30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亦应终止。
第31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32条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33条员工在试用期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第34条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未得到批准和办完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前应坚持本岗位工作,不得在外应聘、兼职和就业。
第六章员工档案管理
第35条员工档案包括:
(1)员工求职资料;
(2)职位申请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新员工声明、试用合同;
(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4)员工档案照片;
(5)员工转正申请表、员工履历表、声明、劳动合同;
(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第36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37条人力资源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为确保档案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移交公司档案馆保存。
第38条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第七章干部任命制度
第39条公司设有行政管理职务、市场管理职务、技术管理职务,每一位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规划发展方向。
第40条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诚实正直,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一切从公司利益出发,不循私情。
(2)经测试证明思维能力、领导能力、监控能力、组织能力、自律能力、合作能力、交往能力等均良好,且意识超前。
(3)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高层管理人员需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层管理人员需5年以上工作经验,中层以下管理人员需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上一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绩效明显,证明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
第41条干部任命规定:
(1)董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3)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4)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5)其余管理职务由分管总监(副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颁发任命书。
第8章员工异动管理
第42条员工异动包括:调动、待岗、休长假、辞职、辞退、资遣、除名等情形。
第43条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异动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离职人员带走公司财物和技术秘密,一概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44条员工异动的主管部门是人力资源部,其他部门无权对员工异动作出批准决定。凡未经人力资源部认可的私自异动均为无效异动,当事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45条内部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部门变动,调动方式包括两种:
(1)新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经与拟调动员工原部门领导协商同意的员工调动;
(2)员工认为现工作岗位不适合,经与新工作部门联系,并得到原工作部门同意的员工调动。
第46条员工内部调动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和新工作部门领导及上一级领导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在办理完异动交接手续后方可到新工作部门上岗。
第47条员工内部调动程序为:
(1)员工调出、调入部门协商调动事宜;
(2)调动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异动申请表》和《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
(3)调动员工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6)调动员工到新工作部门工作。
第48条员工外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本公司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其他公司协助工作,公司保留其员工资格,但由新公司发放其薪资并解决福利。
(1)员工的外调由公司安排,员工无权主动提出外调。
(2)员工外调须经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异动交接手续。
(3)员工外调,公司将与员工新公司签订《员工租借协议》。
(4)外调员工外调期满回公司,应由外调单位出具外调期间工作评价,作为员工考评档案存档。
(5)外调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不得损害公司形象及利益。
第49条员工待岗的情形包括:
(1)正式员工不适合现任工作岗位,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2)部门人员精简,被用人部门退回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尚不能另行安排适合工作者;
(3)接到续签合同,逾期未签,且未说明原因亦未按程序提出离职者;
(4)主动申请待岗获批准者。
第50条待岗程序为:
(1)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2)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待岗手续。
(3)待岗。
第51条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发放,待岗者待岗期间不享受福利。
第52条待岗者如果在待岗期间另谋职业,须先按辞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否则视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53条待岗期限为3个月,若待岗期满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按员工辞退办理,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者可延长待岗时间,但当法律规定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具备时,应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54条公司正式员工因各种原因较长一段时间不能正常工作,经公司同意,可以保留其在合同期限内的员工资格,当原因消除时允许该员工再次上班,此为休长假。
第55条休长假办理程序为:
(1)休长假员工提前5个工作日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批准。
(4)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5)签订合同期内休假协议。
(6)休假。
第56条休长假者不连续计算工龄,再次上班时视为试用新员工。
第57条休长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津贴,不享受公司福利。
第58条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公司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辞职办理程序为:
(1)辞职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可以不提前)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
(2)原工作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领导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员工离职。
第59条员工辞职手续办理完,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与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第60条员工辞职必须办理辞职手续,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1)对自动离职者,公司将作除名处理。
(2)员工自动离职后,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员工异动说明,异动说明应经部门领导签字,并写明员工离岗时间。
(3)员工自动离职,其原工作部门负责人应在2日内到财务、物资、金融等职能部门查清该员工是否有财、物问题,如有问题应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转法律顾问。
第61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公司辞退: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能胜任应聘工作;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5)待岗达3个月仍无用人部门接收;
(6)1年内两次待岗;
(7)《劳动合同》期满,用人部门不同意续签合同。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需裁减人员时,公司可辞退员工。
第62条辞退员工程序如下:
(1)部门填报《员工异动申报表》并出具辞退员工事实依据。
(2)部门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
(3)办理员工异动交接手续。
(4)人力资源部批准。
(5)辞退。
第63条中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辞退,最终审批权属董事长。
第64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对员工实行资遣:
(1)公司歇业或转让;
(2)公司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
(3)因不可抗力暂停营业一个月以上;
(4)业务性质发生重大变化而原有员工不再适用;
(5)其他特殊原因。
第65条资遣费标准如下:
(1)有效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者,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2)有效工作时间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者,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3)有效工作时间三年以上的,在发放相当于三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的同时,每增加一年,增发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资遣费。
第66条资遣顺序为:首先是在职期间有违纪行为并受到处罚者,其次是工作绩效差者,再次是工龄相对较短者,最后是职务低于他人者。
第67条员工在收到资遣通知后,应于一周内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作辞退处理且不发放资遣费。
第68条当公司再次招聘时,被资遣人员可以优先录用,并且可以连续计算以前工龄。但再遇资遣,只按新工作年限发放资遣费。
第69条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将予以除名:
(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2)一年内累计旷工达6天或连续旷工3天;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违抗命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5)聚众旷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8)在外兼职;
(9)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0)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1)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第70条对拟除名的员工,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发出除名通报。
第9章考勤制度
第71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10月1日~4月30日实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5月1日~9月30日实行上午8:30~12:00,下午13:00~18:00。
第72条病假规定:
(1)请病假须持市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
(2)中级管理人员及以下职位人员,休病假审批权限为:2天以内由分管副总(总监)批准,3~5天由总经理总裁批准,5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3)高层领导休病假审批权限为:5天以内须经董事长办公室审批,5天以上须经董事长审批。
(4)对于公司正式员工,休病假1个月以内,按70%发放工资,1~3个月以内,按50%发放工资;
超过3个月以上不发工资。
第73条事假规定:
(1)请事假须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1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之内由公司分管副总(总监)批准,4~7天由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董事长,获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事假无薪。
(3)试用期员工请事假,应延长试用期。
第74条婚假规定:
(1)达到法定婚龄的员工(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3天。
(2)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结婚,凭结婚证可按请假程序请婚假7天。
(3)婚假须至少提前1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且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5条产假规定: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享受产假。
(2)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期间,每月可享受1天孕期检查假,该假为有薪假。
(3)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持医院证明的难产为10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孩,增加产假15天。
(4)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5)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被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怀孕3个月以上流产或死产的凭医院证明休假15天,假期按70%发放工资。
(6)妻子分娩,男员工可享受5天护理假,护理假无薪。
(7)产假、护理假均须提前一个星期凭生育指标和结婚证申请。
(8)产假、护理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第76条丧假规定:员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凭亲属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病危通知书休假5天,该假为有薪假。
第77条年休假规定:
(1)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每年享受10天年休假;工龄1年以上的中级以下管理人员,每年享受5天年休假。
(2)年休假提前1个星期申请,上级负责人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3)休假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年休假为有薪假。
第78条迟到、早退规定:
(1)上班推迟到岗30分钟以内为迟到;
(2)提前离岗30分钟以内为早退。
第79条旷工规定:
(1)旷工最小计量单位为半天。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3)无故不到岗,或者不请假不到岗,或者未获准假不到岗为旷工。
第80条考勤执行
(1)考勤统一由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执行。
(2)员工上班、下班打卡,不得请人代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
(1)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2)考勤由稽查部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者重处。
第81条考勤处罚:
考勤处罚按下表执行:
第10章员工培训
第82条公司员工培训的种类包括:新员工培训、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在职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
第83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
(1)于每年12月底之前,根据公司次年总体经济目标,结合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培训目标和计划,报人力资源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各部门应于每年12月15日前提出次年培训需求,报人力资源部。
(3)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培训种类;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培训内容形式;培训教师及培训教材;培训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协助部门和负责人;费用预算;培训考核及效果评估。
第84条新员工培训规定:
(1)新员工在上岗前,一律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培训。
(2)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行业状况、公司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功能和业务范围、规章制度、员工行为规范。
(3)新员工培训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期。人力资源部在培训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接到通知后,原则上应组织全部新员工参加,如果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由部门领导批准的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以后,参加下一期培训。
(4)新员工培训由内部管理人员担任讲师。
(5)新员工培训每期时间为一个星期,采用讲座、参观、军训三种方式。
(6)新员工培训材料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授课教师提供的教案及培训录音整理稿编制。
(7)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实行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予以辞退。
(8)人力资源部设计《培训评估表》,于培训结束时交由培训学员填写。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对本期培训效果作出评估,包括对培训教师、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技巧和培训实施等各方面评估。
(9)新员工培训合格是转正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参加培训的新员工不予转正。
第85条在职培训的规定:
(1)在职培训不定期,原则上将时间安排在星期六及星期日。
(2)公司全体员工每年均须参加培训,并且不低于30课时,培训考试成绩将作为考评依据。
(3)在职培训方式包括:聘请业内资深人士到公司授课;参加学术交流、专家讲座;现场参观考察、交流、研讨;网络远程教学;到同类领先企业研修。
(4)在职培训内容:
1)管理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及技术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案例、企业文件和法规的深入领会及理解、企业管理现状与市场战略、社交、公关、礼仪等。
2)技术研发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发展动态及趋势、新技术发展及运用情况、语言能力的强化、企业文化等。
3)金融、财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金融法规、财政法规、税务法规、工商管理法规、金融新运作方式及管理法规、市场发展动态与财务的融合、企业文化在财务运作中的实际应用等。
4)市场类职员培训内容包括:市场发展动态趋势、市场运作经验及教训、市场行为学、营销学、政府行为学、公共关系、宣传、广告、传媒、企业文化战略、CIS应用等。
(5)后勤服务类职员培训内容:后勤服务与市场的关系、后勤服务与管理的关系、仓储及采供管理、后勤服务与财务的关系、企业文化在后勤服务中的实际运用等。
(6)行政助理类职员培训内容:现代秘书学、公关、礼仪、社交、协调训练、电脑及网络技能培训、文字处理技能、艺术教育和形体训练、企业文化与个人的工作关系。
第86条试用转正培训、转岗晋级培训和特殊专项岗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要组织实施。
第11章员工考评
第87条员工考评的目的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适时向领导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
(2)通过考评正确实施奖惩,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保障公司的可持续高速发展。
第88条员工考评结构:公司员工考评由业绩考评、能力考评和态度考评三方面构成。
第89条员工考评原则包括:
(1)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统一考评标准及程序,科学制定考评表及指标,多渠道收集考评信息,及时处理考评投诉。
(2)绝对性评价原则。以事实为依据,按照职务职能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评价,而非人与人之间的相对评价。
(3)分析性评价原则。按事先确定的考评要素及重点逐条进行观察、判断、分析和评价,而非对人进行总体评价。
第90条考评层次规定:
(1)高层管理者由董事会考评。
(2)中层及以下人员实行三方考评,三方成绩汇总为考评最终成绩。此处“三方”指的是直接上级、直接下级、服务部门,三方所占权重为30%、30%、40%。
第93条绩效考评的程序
(1)考评开始日10天前,人力资源部做好考评准备工作,并成立考评小组,专门组织考评工作的开展。
(2)考评开始日5天前,下达考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考评准备。
(3)考评实施。
(4)人力资源部审核、整理、复核考评表,计算考评成绩,填写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编制并上报绩效考评综合报告。
第94条考评结果的保管与查阅:
(1)绩效考评成绩统计表、素质考评成绩统计表以及专项考评资料存入员工档案。
(2)员工履行查阅手续后,可以查阅本人的考评成绩。
(3)考评成绩的查阅按人事档案查阅有关规定执行。
第95条考评申诉规定:
(1)被考评者若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疑问或有不同意见,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部申诉。
(2)人力资源部必须在接到申诉后一周内听取有关考评者的意见,拟定申诉处理意见经各方协商后通知申诉员工。员工若依然有异议,可以越级申诉。
第12章工资及福利
第96条公司薪酬管理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1)保证生活、安定员工的原则。
(2)有利于能力开发原则。
(3)谋求稳定、合作的劳资关系原则。
(4)工资增长率低于劳动生产增长率,工资增长率低于利润增长率的原则。
(5)综合核定原则,即员工薪酬参考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担任工作的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及工龄、资历等因素综合核定。
第97条公司实行年薪制与月薪制并存的工资体制。
(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者实行年薪制,其余人员实行月薪制。
(2)年薪分为5个档次15个等级(如下表),根据员工实际情况,由董事会确定具体人员的年薪标准。
(3)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年薪的60%按月发放,其余40%在年终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核算发放。
(4)享受年薪的员工均须每年与公司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作为年终考核和发放年薪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98条在实行月薪制的员工中,又分计件工资、提成工资和结构工资。
(1)生产一线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营销一线人员实行提成工资。
(3)其余人员实行结构工资。
第99条实行计件工资的生产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件薪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生产人员技术、资历、工龄等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件薪按公司《定额手册》规定的具体标准执行,定额手册由技术开发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0条实行提成工资的营销一线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构成。
(1)基本工资根据营销人员能力、资历、业绩等由人力资源部和营销部确定,分为6个级次:
(2)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3)销售提成比例按照公司《营销管理手册》执行,该标准由营销部会同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制定和修订。
第101条实行结构工资的员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1)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员工能力和素质、员工前期业绩,对每一位员工实行定级,共分为9级,如下表:
(2)员工根据不同级次,享受不同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
(3)对级次每年调整一次,根据年终考核情况,可升可降,或者维持不变。
(4)绩效工资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最低可以为 元,但不能突破上限。
第102条实行月薪的员工享受半年奖(每半年发放一次),半年奖金额最低为 元,最高为该员工前6个月平均月收入的两倍,具体金额根据半年考核确定。
第103条月薪以及年薪按月发放部分,均在每月6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第104条工资实行保密发放。
第105条薪资岗位职员须负责工资明细表和总额表的制作、报批、统计、汇总,并于次月初将工资发放总表分别报财务部,同时负有保密的责任,若薪资岗位工作失误造成泄密事件,将对其严惩直至除名。
第106条工资薪酬实行统一管理,驻外机构人员工资统一由总部核定、发放(每月6日通过银行转账到员工工资卡上)。
第107条人力资源部在发放工资时,附上工资组成及扣款项目的详细说明,若员工当月工资有误,可到人力资源部查询。
第108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包括:休假、劳动保护、培训、住房补贴、健康检查、社会统筹保险、伤残伤亡抚恤。
第109条公司福利除休假、培训、健康检查按公司制度执行外,其余均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定标准执行。
第13章附则
第110条本制度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第111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工作制度考核篇4
一、奖惩制度
(一)考核做到三公:即公开、公平、公正。
(二)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赏分明。
二、考核奖惩内容
(一)考核
1、德: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尊师爱幼、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识:专业知识和业务进修情况。
3、能:完成工作任务所具备的各项能力和业务水平。如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组织管理能力,学习能力及教学创新能力等。
4、绩:各工作岗位所取得的成绩。它包括教师个人或集体获奖、指导幼儿参赛获奖等。
5、勤:出勤率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二)奖励
1、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2、完善幼儿园管理,发扬主人翁精神,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3、以集体利益为重,积极承担份外工作。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教工作成绩显著,本班幼儿、本职工作在各级各类评比竞赛中获奖。
5、乐意承担各级公开教学或观摩活动,效果良好。
6、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并在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7、获得班、组、室和单项奖的文明集体和个人。
8、无事故发生(安全奖);全勤、无迟到早退(全勤奖)。
(三)惩罚
1、凡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例,一切后果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人的年内考核为基本合格,扣除每月考核金额及年终奖金的50%,并视后果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如情节严重,影响本园形象者可被解聘。
2、责任事故:由于事故造成幼儿伤害,其医疗费、营养费及一切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同时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与年终奖金的10%,并视后果轻重给与行政处分。意外事故:扣除责任人月考核安全奖,幼儿园医疗费如在200元以下,有责任人自负;如超过200元,幼儿园则给予一定补偿,并协助解决相关事宜。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
1、日常随机检查与定期考核(月、学期、学年)相结合。
2、条线负责人考核与园长认定相结合的分级考核。
3、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
4、自评、组评、条线评及考核小组评定相结合。
(二)奖惩
1、奖励以考核为依据,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奖惩。
2、奖惩的金额根据幼儿园的经费情况,实事求是加以调整。
工作制度考核篇5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激励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奖励在教育教学中政治素质好,师德高尚,能力突出的教职工。特制定师德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
1、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职工大会,政治学习,集会升旗等活动,关爱学生,无违反学校师德考核条例者;在工作中依法执教,从严治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文明礼貌、团结友爱、善待家长者均可获师德奖100元。
二、惩
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定为不合格,扣除师德全年奖金。
1、对利用教师职业便利谋取私利,诸如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发资料者,在晋升职称、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教师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言行,不得参与赌博、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不得将学生带入寝室内进行作业辅导、补课、谈话、开会,以及娱乐活动等。
3、教师不得在参与各类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不得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选优秀教师、晋级等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情节较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4、教师不得敷衍塞责,无教案上课;不得随意停课;不得让学生家长批改家庭作业或学生代改作业。一经发现上述行为,按比例实行师德量化扣分。
工作制度考核篇6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景;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当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贴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光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39;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能够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39;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坚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终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景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光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光,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景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景,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景,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光,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光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光给予同等时光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景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工作制度考核篇7
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监督管理考核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幼儿园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幼儿园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园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幼儿园利用幼儿园的各种会议,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一)幼儿园和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责任书内容细化分解,层层签订,靠实责任、严格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二)落实问卷调查制度。发放家长、教师问卷,接受家长和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三)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幼儿园师德建设的评议。幼儿园定期举办家长会,亲子活动等,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幼儿园园长、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幼儿园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诿纵容、任其发展的,幼儿园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幼儿园坚持做好每日巡查。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幼儿园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园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一)幼儿园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并给予物质奖励。
(二)落实“一票否决”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人员,首先进行告诚,要求限期整改,告诚期满仍不改正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情节严重的,报上级处理。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幼儿园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二)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监督管理考核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工作制度考核篇8
1.1制度资料
对处理客户投诉的工作行为的管理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厦管理公司对投诉的处理。确保客户的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其资料包括:
1、大厦客户服务部负责对客户投诉的记录和协调处理工作。
2、被投诉的部门按照大厦客户服务部对投诉处理的安排具体解决有关问题。客户服务经理负责对投诉处理的效果进行检查。
1.3管理标准
1、受理投诉耐心,处理投诉及时,事后应有回访;
2、有处理记录,有客户对投诉处理意见的反馈。
1.4处理投诉工作流程
1、大厦客户服务部接到客户投诉后,应首先向客户表示歉意,并在《客户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
2、客户服务部根据投诉资料进行核实之后通知相关部门限期解决,特殊状况应向物业总经理汇报。
3、针对客户较严重的投诉,客户服务部应及时向客户服务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职责人,限期进行处理。
4、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助理安排回访。
5、客户服务部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填写在《客户投诉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
6、对客户的恶意投诉,做到坚持原则并耐心解释。
7、投诉记录由客户服务部兼职助理进行统一管理。
1.5投诉规避
1、签订详细的管理合约,明确管理公司和客户或使用人的权力义务,防止以后不必要的麻烦。
2、对物业的设施安排合理的日常维护、检修,使事故减少到最低点。
3、经常开展反馈调查便民服务,了解信息,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对客户或客户入伙时应及时交予管理公约书、客户手册、装修手册,并予以解释,降低投诉率。
1.6投诉受理
1、开通投诉热线。
2、详尽记录投诉人姓名、公司名称、单元号码、投诉资料及联系电话。
3、耐心听取客人投诉,禁止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卸职责。即使错误在本身,亦不可当面指出,客户态度即使很坏,亦不可顶撞客户,并记下投诉资料。
3、对于客户的设诉,能当场做出解释应当场给客户解决,若不能立刻处理的应记下投诉人的姓名、事件的经过、投诉对象以及投诉人的联系方法,以便及时告诉结果。
4、应感谢客人指出的不是之处,对客人提出的推荐表示感谢,并把事件提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或报上级主管审批。
5、对于某个人违纪的投诉,应详细登记投诉的事件经过、证明人以及证物、投诉人及联系电话、签字。及时派有关人员的检查,确保事实的准确性,在依照事件的大小提请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6、投诉处理完毕致电或走访客户,询问其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是否有别的推荐,并再次感谢其对我们工作所做出的帮忙。
工作制度考核篇9
为了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为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师德奖惩制度。
一、师德师风考核制度
学校严格执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周总结。每月和每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家长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二、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
学校建立师德师风优秀教师表彰制度,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学校认真总结师德师风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
三、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学校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校内通报批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轻,造成不良后果有一定程度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3、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不良后果有较大影响的,按《广州市__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4、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教职工发生重大违反德师风规范的行为,中层领导或教师不按规定要求不报,造成迟报、谎报刊、瞒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当年不得参与评优晋职晋升、诫免、降职的处理。
6、发现学生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发现教师性犯罪而知情不报、推诿逃避的干部、教师,按《广州市__区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四、师德师风问题处理报告制度
发现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行为的,学校要及时向教育指导中心和教育局据实报告,并在领导指示下,立即调查处理。发现严重体罚学生,教师性犯罪的,学校必须在半日内向局领导据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工作制度考核篇10
一、按时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离岗。否则,每人次扣除20元。
二、按规定和要求考核纪律、卫生和班主任到位等情况,认真准确填写,及时上报。考核、填报不实或出错的,每次扣除15元,不交考核结果的每次扣除15元,迟交的每次扣除10元。
三、按时完成责任区的卫生扫除与保洁工作(总值班负责周末及假期的卫生和保洁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或较差的,每次扣除10元。
四、按要求认真检查安全隐患和公物损坏情况,及时排除和上报。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视情节每次扣除50-200元,情节严重的每次扣除200以上,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认真学习,提高工作业务能力和个人素养,服务学生和正确教育学生。若出现辱骂学生或与学生及家长冲突的,视情节每次扣除50-100元。
六、不得向学生销售任何物品、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变卖学生任何个人物品(经公示等程序后确定的废品除外)。否则每次扣除50-100元。
七、团结同志,维护学校和处室的形象。说(做)有损学校、处室形象的话(事),每人次扣除20元。
八、服从工作安排,认真、按时完成临时交办的工作。否则,每次扣除20-30元。
九、扣除的考核性工资将全额用于奖励完成任务好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