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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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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制度时,需要确保制度的可执行性,确保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优秀的医疗机构工作制度要怎么写?下面给大家整理医疗机构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1

为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促进社会保障及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试行办法》、《西安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的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热心为参保病人服务。优化就医流程,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环境。

3、严格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诊疗中,凡需提供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时,必须事先征得病人或家属的&39;同意并签字。未征得病人许可,擅自使用目录外药品及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引起病人投诉,除承担一切费用外,按投诉处理。

5、严格掌握各种大型仪器设备的检查和治疗标准,需要检查大型仪器设备的病人,按医保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医保办审批后,方可有效。

6、严格掌握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医保病人就诊时,应核对医保手册,进行身份验证,严格把关,禁止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病人列入医保基金支付。对新入院的医保病人,应通知病人必须在24小时内将医保卡及医保手册由医保办保管。

7、门诊及住院病历,应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

8、病人住院期间需转上级医院门诊检查(不包括治疗项目),应告知病人事先办理转院核准手续。病人需转院治疗的,科室主管医师先填写转院申请表,科主任、主管院长签字,医保办审核盖章,由病人到医保中心办理批准手续。

9、严格按照《陕西省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擅自立项,抬价、巧立名目。

10、特检特治审核表或有关检查治疗申请单及特材单据须留存备查。

11、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负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3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医保用药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及时向医保机构提供医院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xuesheng/带药,与病情相关药品不超过半个月量,辅助用药限带一般剂量的原则掌握处方量,并在医保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保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7、特殊病种病人的门诊检查、用药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申请单,并按申请单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按规定使用特殊病种专用处方,个人付30%,统筹付70%。

三、费用结算管理

1、严格按《陕西省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费用结算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上报核对无误有费用结算《申报表》,要求各类报表内容项目齐全、数据正确、保存完整。

2、参保病人日常刷卡就医和出院结账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数据,应及时与医保中心结算科或信息科联系,查明原则保证结算数据的正确性。

3、门诊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一天内多次刷卡,只算一个人次;住院人次计算标准:同一手册编码十天内以相同病种再次刷卡住院的,算一个人次。

4、挂号窗口计算机操作员应先培训后上岗,挂号、计费应直接用医保卡读卡操作,绝对不允许采用输入保障号操作。刷卡操作时要保证对卡操作成功后,才能把卡取出来,药品输入要慎重,不要输错,不要随便退药。

5、特殊病种病人刷卡记账要慎重,必须查看由医保中心核准的特殊病种治疗建议书及门诊治疗卡,非建议书中核准的检查、用药范围,和超过治疗卡有效期的。绝对不准进入特殊病种刷卡记账系统进行操作。一经查出,所扣费用由当班操作人员支付。

6、出院操作要确定所有的项目全部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才能办理出院手续,以保证上传的数据完整正确。

7、遇刷卡障碍时操作人员应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或医院医保管理人员,严禁擅自进行非法操作,或推诿病人。

8、外地医保病人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病人结清医疗费,医院提供医疗费用清单、入院录和出院录和住院发票。

四、计算机系统维护管理

1、重视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医保新政策出台时,按统一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使其符合规定,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2、要妥善维护医保中心提供的终端软件,不得出现人为原因导致数据篡改、丢失或设备损坏。医保系统出现故障时应及向医保中心信息处报告,并限期排除,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每天检查上传下载的进程是否正常,如死机要进行进程重启动。

4、医院上传下载的时间间隔不能设置太长(一般为20分钟),更不能关掉上传下载进程,导致数据不能及时上传下载,影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严禁修改数据库中的索引和触发器。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2

预算管理要真正落实并发挥效益,必须将其落实至制度与规则,使其有章可循。医院除了要遵循国家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中相关规定,还需要在国家制度的基础上,从医院实际出发,制定适合医院自身特点的更为具体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医院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应该包含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要求(总体要求、原则、范围和内容、组织机构及职责)、全面预算管理具体程序、作业流程图及相关的记录表单等内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医院全面预算管理的严肃性,能够具体指导医院预算管理活动,成为规范医院日常管理的准绳,对预算执行部门产生约束力,达到防止预算管理松散、预算管理环节流于形式等现象的目的。

2健全医院财务制度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

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组织高效、权责明确等原则,一般应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和责任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由院领导、财务负责人、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中心负责人共同组成,是医院内部预算最终决策部门。预算管理办公室是处理全面预算管理日常运行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预算责任单位主要包括各职能部门、各临床、医技、医辅责任中心,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体系是预算管理权威性的必要保障。

3落实医院财务制度管理内容与责任分解

全面预算是判断医院资源是否有效分配和运用的重要形式。根据医院的一般运营特点,可采用“三级预算管理”体系,即按照“预算归口管理、三级目标统一”的原则,由一级总预算、二级归口职能部门预算和三级责任中心预算组成,实行以财务预算为主线,将医院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体系的全面预算。一级总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主要包括经营预算、资本性预算的汇总、以及财务预算的编制,二级部门预算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主要负责归口支出预算及资本性支出预算,三级责任中心预算由各临床、医技、医辅责任中心负责,主要负责经营预算,如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业务量预算。全面预算管理涉及到医院运营的方方面面,各单元的责任分解与明确是落实预算全院、全员性的重要表现,也是保证全面预算执行与控制效果的前提条件。

4完善全面预算管控程序

4.1全面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流程可遵循“三下二上”的流程,主要包括:下达医院总体预算参考性目标、上报责任单元依据各自的分工研究制定的二级部门预算、下达审议后的二级部门预算草案、上报责任单元三级责任中心预算初稿、下达审议后的三级责任中心预算,并予执行。

4.2全面预算的审批

医院预算编制完成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要求上报主管部门。主办部门经过认真审核后进行综合平衡,并上报同级财政部门进行最终的审核批复。

4.3全面预算的执行与分析

医院必须要严格执行经过审批的预算。预算管理办公室需要将预算逐级分解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并予以定期公告。管理人员还需按月度或季度编制预算执行报告,以便及时掌握和发现预算执行情况的异动,并对日常关注重点进行分析,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为医院领导层的决策提供依据。

4.4全面预算的调整

为保证预算的严肃性,预算一旦一般不予调整。只有在发生对医院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影响至预算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才允许对预算进行相应地调整。预算的调整需严格按原预算编报审批程序办理。

4.5全面预算的监督与考核

医院应建立严格的预算控制体系,实施有效的过程控制。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是预算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预算的执行结果最终反映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预算考核可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需强调动态性,重在检查、监督预算是否正常执行,主要指公示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便于各部门进行规划调整;年终考核则重在“奖先进、惩落后”,主要指依据各项经营指标进行打分考核。全面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与分析、调整、监督与考核都必须经过严格的管控程序,只有坚持预算的过程化管理,才能真正将预算落实,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3

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各医院要常年开设腹泻病门诊,要求有专人、专室、专设备等,达到“七专”要求,医生24小时值班。

2、科室设臵要相对独立,内部结构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者就诊,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4、腹泻病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5、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需抢救治疗及留床观察病人另做详细病历记录。

6、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每日按要求上报区疾控部门。

7、对中、重型腹泻病人应在门诊积极抢救治疗或留床观察。

8、对漏报、瞒报、缓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综合医院要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检验科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2、发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检验标本的检测结果为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等,能够确定为传染病者,检测结果必须有专人保管。

4、由检验科指派专人每日分两次将检测结果分送开具化验单的医生,或者由检验科指定专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5、对传染病检测阳性结果要用传染病登记本专门登记。

6、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逐项填写,不得有漏项、缺项和逻辑错误。卡片填好后报送预防保健科或由疫情管理人员收取。

7、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预防保健科。

8、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9、检查发现迟报、漏报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院死亡病例登记管理规定

1、住院部要建立死亡病例登记薄。

2、住院部死亡病例登记薄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疾病诊断,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等基本内容。

3、住院部要有指定人员负责死亡病例的登记保管和管理。

4、负责死亡病例登记的人员要认真填写死亡病例登记簿,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无缺项。

5、死亡病例要及时上报医院网络直报责任科室进行网络直报,七天内网络直报区疾控部门。

6、登记报告责任人要高度负责,对登记报告中出现迟、误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

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各部门要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应急工作原则,建立应急管理网络,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职责,各级有关科室和相关人员应通力合作,保证各项应急工作的顺利执行。加强法制观念,依法应对突发事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系统。

2、各有关部门应首先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合格的通讯设备、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品等物资的调配和储备,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医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要组织相关科室,建立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负责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搜索密切接触者、追踪传染源,必要时进行隔离观察;进行疫点消毒及其技术指导。

4、按照法律要求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应立即用电话通知疫情管理人员,疫情管理人员要立即报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4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5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报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为医务人员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必要时按照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体温和呼吸系统的症状。

(七)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急)诊。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在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4.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发热门(急)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二)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病例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或者血清学确诊的同类患者可以置于多人房间。

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实行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一次性的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适宜。

(1)标准预防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当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5)结束工作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疑似和确诊患者留观室、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患者使用过的物品等的医务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入留观室和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防护。

(4)三级防护医务人员为确诊患者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操作时,应当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四)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医务人员指导和引导进入病区。

2.患者进入病区(房)前应当更换衣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安全的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保管。

3.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口罩;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4.患者出院、转院时必须进行沐浴或适宜的消毒处置,更换干净的衣服后方可离开病房;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

5.如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浓度为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死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6

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卫生保洁工作,积极组织并带头参加周末卫生大扫除。

2、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所有医疗垃圾必须装入黄色垃圾袋,交专人收集。禁止一次性工作帽、手套、棉签、纱布等医疗垃圾乱丢乱扔。

3、各科室室内要保持整洁干净,无蜘蛛网、无蟑螂、无烟头、无“牛皮鲜”,地面无垃圾,墙面无灰尘,无卫生死角,做到窗明几净六面光。

4、各科室清洁用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5、各科室室内禁止吸烟,全体工作人员要成为“戒烟劝导员”,把“无烟医院”落到实处。

6、各科室要负责保持辖区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要立即报告相关职能科室。

7、各科室要做好室外包干区域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无杂草、无垃圾。

8、各科室要协助保卫科做好车辆整治工作,不乱停乱放,要定点停放、秩序井然。确保急救通道畅通无阻。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7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

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8

一、购进药品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参加药品集中招标的医疗机构应在中标企业购进药品。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并对供货企业销售人员进行网上核查。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七、购进胶囊制剂应按照政策要求向供货企业索取电子版质量检验报告书。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9

1、医护人员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采取标准预防措施认真洗手或进行手消毒。

2、医务人员上班时间要衣帽整洁,公共场所应及时脱去工作服。

3、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上有标记;凡遇有炭疽、气性坏疽、破伤风、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单独安置,严密隔离,处置后进行严格终末消毒。

4、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病房,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并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5、一般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地面湿式清扫,进行空气消毒每周一次。治疗室、换药室坚持每日清洁、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住院患者(除急、重病人外),必须24小时内完成卫生处理(洗澡、剪指甲、更换衣物),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行终末消毒。

6、患者的病员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污染时及时更换,脏被服放于污物袋内。

7、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记,专人负责回收。

8、对特殊感染患者要严格限制探索及陪护人员,必要时穿隔离衣裤、戴口罩及帽子。

9、遇有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应严格执行接触隔离并悬挂标识,患者尽量置于单间,与患者直接接触物品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等要专人专用并每日消毒,加强手卫生、无菌操作和环境清洁消毒。

10、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12、病房及卫生间的他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应分开使用,标记清楚。用后消毒液侵泡,清洗后晾挂备用。

13、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试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14、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中心供应室、产房、重症监护室(ICU、CCU、ICU等)、导管介入治疗室、内镜室、口腔科、透析室及特殊感染者按相关消毒隔离要求执行。

15、灭菌物品(棉布包装材料和开启式容器),温度25°以下,有效期为10d—14d;抽吸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溶液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碘酒、酒精应密闭保存;常用无菌敷料罐应每天更换并灭菌;置于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体温计等用后应立即消毒处理。

16、病区治疗车、换药车及病房门口应配有快速手消毒剂等。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篇10

社区医院工作制度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1.医院必须建立统计室或设专职统计人员。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要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统计,按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和效率的统计内容及标准”执行。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每月分析中医治疗率、医疗效率和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图书管理制度1.图书馆(室)的藏书或购买新书时,首先应满足中医临床、科研、教学所需资料。

2.图书馆(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星期日及晚间亦要适当开放。

3.凡院内职工或进修实习人员借阅,必须遵守图书馆(室)的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4.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和数量。凡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或其他资料,只能在图书室内查阅,一律不予外借。对不按规定时间还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者,应给予适当处罚。

5.对图书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在书刊上批划、撕剪、涂写或损坏和丢失,否则应加倍赔偿。

6.图书馆(室)工作人员应按计划定期购买书刊,并要及时做好登记、整理、收集、装订和分类编号等工作。

7.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方便查阅。

8.图书馆(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9.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情报、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10.做好防火、防虫蛀、防潮工作。

九、进修工作制度(一)接收进修人员:

1.医院由医务处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中医药理论好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科目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省级中医院,原则上只接收中医师、中药师、护士长以上人员进修。

2.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医院各项活动,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或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一般不安排探亲假、寒暑假。请事假3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3天以上须经医务科领导审批,无特殊情况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取消进修资格,不退进修费。

3.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签字上报医务科批准、报有关科室备案。

4.进修人员开写的诊断书或病情介绍单需经指导医师审查签字。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工作中有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原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二)送出进修人员1.由医务处制定送出进修计划,责专人负责实施。

2.外出进修人员,由科室主任提名,报医务科并经主管院长批准。

3.外出进修人员,必须按进修计划完成学习任务,进修期为1年以上者,需写进修专业学习论文1篇及今后开展工作计划1份。临时或短期进修需写心得1份交送医院,装入技术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4.外出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有事请假要经过进修单位批准。如时间较长,还要请示本单位同意。

5.进修期间所需器械,可由本单位解决,个人保管,如有丢失,按规定赔偿。

6.进修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按财务规定执行。

(三)在职人员培训1.医务处根据医院各类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订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可采取短期班、业余班、自学等形式。各科室要根据各类人员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医务处负责监督检查。

2.新毕业的大学生,实行各科轮转,为期1年。然后确定职称,定向培养。

3.有条件的中医院要实行24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对住院医师要全面培养,在科里有人带,有培养计划,并注重提高中医水平。各级医生每年至少要有一篇论文、心得或总结。

4.医护人员实行考核制。住院医师每年考试或考核1次。主治医师也要定期考核,成绩载入技术档案,作为晋升的参考。

5.有计划的选送中青年医师、药师及其他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进修任务要明确,人选合适,所学内容与本院工作密切结合,学习结束后能学以致用。

6.选拔优秀青年中医(含西学中),为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配备助手、徒弟,有计划,有措施,搞好继承整理学术经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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