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会的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人们可以明确各项业务活动和流程执行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风险点或注意事项。关于学生会的制度要怎么写?接下来给大家带来关于学生会的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1
为加强对各级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和考核,更好发挥共青团联系青年、服务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西华大学学生干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学生干部包括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中的各级各类学生干部。
第二条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民主监督原则、德才兼备原则。
第三条学生干部考核工作一般分为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成绩考核以及学期考核。
第四条学生干部考核分为院学生会和行政班级两级进行。
一、院团委组织部考核范围: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二、各个行政班级所有班委由各个行政班辅导员评分(70%)以及班委互相之间进行评分(30%),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组织、监督进行考核,并收纳、汇总评分表。
三、上述应在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开展,考核结果报至院团委组织部和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案,并递交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第五条试用期考核为新干部任期满一个月后进行;日常考核由考核小组按照院团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成绩考核在每届干部第二学期的初始进行统计考核;学期考核安排在每年六月和十二月。考核对象为所有学生干部(包括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所有行政班班委干部)。
第六条考核项目:
一、组织考评(共30分)
1、出勤情况(20分)
由考核小组对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等资料进行汇总评分,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
2、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学校培训情况(10分)
由院团委组织部根据校、院青马学校的相关材料进行评分
二、学习考评(共40分)
学习考评分为平时上课出勤和期末成绩考评。
上课出勤考评(20分):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被任课教师、辅导员和学生会安排负责查课工作的同学查到无故旷课者,每次扣4分,扣满20分学院将根据《西华大学学生守则》给与通报批评,并免去团委学生会干部职务。
成绩考评(20分):
1、各部门或行政班统一出示受考核对象的上学期成绩总表,由院团委组织部考核人员进行统计。
2、一科必修正课未及格的扣20分,两科记为不合格。
注意:学生会主要干部(主席团)及行政班主要班干部(班长、团支书)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一门则自动离职;学生会干部(部长、副部长)及行政班班委(除班长、团支书之外的其他班委干部)在任期间必修课挂科超过两门则自动离职。两学期连续必修课挂一科的在换届选举中不考虑。学生会各部门干事在换届选举时有必修课尚未通过的一律不考虑。
三、民主测评(共30分)
1、民主测评方式:工作测评,由上一级干部评议,30%;团队测评,由同一部门(班级)干部互评,30%;民主评议,由下一级干部(成员)考核,40%。
2、测评依据:《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召开考核工作动员会议
院团委统一动员,通过动员大会达到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学生干部要自觉接受考核和评议;广大青年要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并实事求是地评价学生干部。(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开展)
二、民主测评
根据考核内容所列出评价项目和评价等级,对被考核人进行民意测验。
1、测评前准备:
确定考核工作的人数并报送材料,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安排表》(见附件二),并公示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的学院网页。
2、开展测评:
(1)确定被考核人员全部到场,到场人数达参与人数的五分之四有效。
(2)开始考核,考核小组按类别发放《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学院学生干部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一)或《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成绩考核表》。(见附件四)(3)统计与总结本次考核。
三、组织考评
四、考核汇总
1、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评,提出考核结果意见上报院团委组织部审定。学生干部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考核汇总使用《西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成绩汇总表》(见附件三),并将所有文件在学生会办公室进行备查。
第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学生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学生干部试用期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者(不适合本岗位者,调换岗位),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第二次考核仍为基本合格者,最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第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一、当学期有两门及以上的必修课程正考不及格;
二、受到学院及以上的违纪违规处理,受到处分的;
三、有重大工作失误,或者两次及以上无故缺席会议、活动等;
四、未取得校或院青马学校培训合格证的。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在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应视具体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作如下处理:
一、免去现任职务;
二、责令辞去职务。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的,可以参加评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不可建立干部档案。
第十三条考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考核对象的情况。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考核人员和考核组长要在考核材料上签名。对其负责客观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实行考核工作回避制度,考核小组成员应回避所属班级的考核,若未及时回避,则此次考核无效。若因回避不及时造成考核结果有异议者,立即免除该成员现任职务,责令退出院团委组织部。
第十五条考核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考核,如实汇报工作和思想,客观反映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有关组织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核小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十七条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员和考核对象应当遵守以下考核规范:一、不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
二、不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
三、不泄露考核机密。
四、不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五、不搞非组织活动。
六、不设臵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七、不对反映其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劝导或上报学院请求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八条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支持、鼓励群众监督,认真受理检举、申诉,并按职权范围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十九条投诉与申述
对被考核人有情况反映,或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实名的形式交到院团委组织部。自收到投诉与申述之日算起的七个工作日内,院团委组织部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院团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团委组织部
20__年1月制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2
(四)提出学生会委员罢免议案,提出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的任免议案,呈交学院党委审核批准;
(五)全面负责学生学生会工作,制定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统筹负责各班级学生干部的培训、考核和评优工作;
(七)学院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学生会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为各班委会。
第二十一条各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执行学院学生会的决议。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班级自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学生会不参与班级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通过并生效。
(四)各社团规章制度
1.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本社团中文全称为“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数学学院青协。
第二条本社团经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批准成立,直属于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学学院,接受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指导,是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的青年志愿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服务社会,通过组织指导青年志愿者的社会公德服务活动、发扬团结友爱、积极进取、服务社群的精神、为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作出贡献”为宗旨,以“阳光送温暖、爱心献人间”为精神指导,以“热心社会、关心他人、互助互勉、共同进步”作为行动口号。
第二章服务范围
第四条本协会的服务范围包括:
1、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
3、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
4、为有需要帮助的残疾人、老人、有智力障碍的儿童、心理或精神上需要辅导或帮助的人士、需要帮助或辅导的学生提供服务。
5、培养青年志愿者自我管理和组织能力。
第三章会员
第五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的在校学生;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3
学生会是在政教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重要学生组织,是学生实施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可缺少的部分,是充分体现学校育人目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为建立完善的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适应我校学生工作的特点,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1、学生会工作的总原则是:围绕中心,坚持业余,面向全体,精心组织,讲求实效。
2、各部门必须明确职责,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开展过程中,要大胆设想,努力创新,组织开展符合中学生年龄特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活跃学校第二课堂生活,增强学校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修养,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
3.对日常工作的开展,应尽职尽责,按期写好计划和总结,并写明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应对措施,精心设计活动方案。
4、学生会各部开展活动时,要及时向主席报告,并争取学校同意。各部之间在活动时间要相互支持,协调一致,紧密协作。
5、在工作中要善于总结经验,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吸取同学反应的意见,提高工作效率,争取更大进步。
6、认真执行学生会干部执勤检查制度,自觉加强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力度,营造良好的校风,勇于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作斗争,维护学校利益,保护学校优美的环境。
7、坚持学生会干部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严格会议纪律,严肃会风、会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8、召开会议时,要求到位的成员应准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批准后学生会要做好登记。会议设有考勤记录,每缺一次会议扣考勤分一分,累计扣三分的部门,不能被评为优秀部委,同时部长不能被评为优秀干部,无故缺席者要在下次会议上做出必要的说明,三次无辜旷会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9、学生会各部委员执勤时,必须按时到岗,认真执勤,凡迟到(超过规定时间5分钟之内)、早退(比规定时间早走5分钟之内)、执勤不认真者,每次扣一分,旷工者每次扣三分。有特殊情况不能执勤者,可提前与其他委员调换执勤时间,但必须报告部长,并留有记录。
10、搞好学校风貌的宣传、报道工作。对学校的好人好事要及时提出表扬。
11、学生会干部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奉献业余时间,认真、大胆、高效地开展工作,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促进自身思想、学习及管理能力的提高。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争取品学兼优,做同学们的表率。
12、学生会成员必需遵守《学生会工作制度》,对于出现严重违纪者,应作出警告以及批评并迅速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拒不改正者,主席将予以批评教育,直至建议令其停职。
13、学生会主席团对违反学生会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干部和委员进行处分,处分分为:口头警告、警告、通报批评、勒令退会四个等级,主席团视具体情况经学生会讨论决定给予当事人何级处分。
14、学生会主席团每学期对学生会成员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办事效率、工作态度、出勤(各部自己制定一个委员出勤情况表)等方面,考评资料存档,考评结果上报政教处。学生会每学期由主席团组织选优工作,评选2~3名“优秀干部”,4~5名“优秀委员”,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以资鼓励。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4
一、《学生会制度》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
“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机械系学生会团体,根据机械系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大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制定考核办法,开展考核工作都必须从被考核者的实际出发,不能违背事实。
2、民主公开原则:在考核中要认真听取广泛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考核的结果要在全体会议上公布。
三、考核目的.:
为了更好的加强对学生会干部自身的管理,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对学生干部的管理有明确依据,特制定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制度。
四、主要考核内容:
1、个人素质方面:德(思想品德)、识(学习成绩)
2、工作方面:勤(考勤情况)、绩(工作绩效)
五、考核说明:
1、机械系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2、各考核项总分为100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在其基础分上进行各项评分细则的加减操作;
3、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处进行汇总评比交到主席团。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互相监督;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等级分布如下:65分以下(含65分)综合评定为不合格,70分—85分(含8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85分以上综合评定为优秀;
5、考核时间为学期制,每学期期末并公布考核情况;
6、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大家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7、本规定解释权归主席团。
(二)例会、值班考核
1.例会缺席一次,记过一次;早退、迟到两次,记过一次;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一小时前请假,否则视为无效,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3.成员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打扫卫生或无人值班的,负责人记过一次。
(三)第一条: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工作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而不参加三次,记过一次;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2.凡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三次,记过一次;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不按时上交两次以上部内所有成员记过一次;
3.没有认真组织所有部门工作两次,负责人记过一次;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记过两次,延误者,酌情记过一;
5.未按时按量完成工作者,记过一次;
6.对工作情况回报不属实者,记过一次;
7.工作中重大失误造成极坏影响者,每人每次扣5分,酌情记过,直至开除;
8、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会上由主席团提出批评,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
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2、能做好本职工作,工作效率较高(1分)
3、工作能力极差,缺乏积极性(-3分)
4、对学生会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批评,并被采纳可行。(3分)
(2)工作责任心
1、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较主动,工作质量较高。(1分)
2、责任心不强,对学生会工作不热心,工作质量低。(-2分)
3、故意以学生会工作为借口欺骗领导、老师、主席团、各活动负责人者,经查属实。(包括迟到、每人次-10分)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秘书处提交事由,并由纪律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9.学生干部须定时向主席团上交工作总结,总结要结合实际,又有一定深度,不能流于形式,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以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四)活动积分
1.积极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并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开展活动和工作者,经主席团审议,酌情予以奖励并学办存档;
2.有故不参加活动者事前需交书面申请,并酌情给予处罚;
3.对无故不参加活动两次者,记过一次。
(五)嘉奖方面
1.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能及时主动解决并向主席团反应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2.对分配到的工作及当月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3.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4.主席团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视情况予以表扬;
5.为学生会制定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视情况给予奖励并存档;
6.非本人执勤而帮助别人执勤者,视情况给予表扬。
奖惩积分制实行透明式管理方法。院学生会每月公布全体成员各项考核及奖惩并在期终进行内部大排行。排行在前五名者给予适当奖励。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不积极、影响学生会集体形象且情节严重者必须退会。
注:记过一次者,作检讨一份(检查至少1000字,字迹工整,格式严明,两天内上交主席团);记过两次者,视情况作停职处罚;记过三次者,视情况作撤职处罚。
各项考核由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直接监督。
本条例试行之日起生效,学生会拥有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
注意附则
第一条:本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学生会办公室亦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以书面材料上报学生会主席团,即最终裁定权亦为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条:
1、通过考核学生干部了解个人素质与职位要求之间的差距,以确定学生与学生干部今后培训与发展的方向。
2、通过考核为学生干部职务晋升、工作岗位变动及培训提供客观依据,为学生会招收、调配学生干部提供决策方案。
第三条:
1.全体学生会干部均有对以上制度进行批评指正,健全完善本制度的权利。
2.全体学生会干部在以上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此制度的特权。
3.考核结果将填入《学生会干部考核记录表》,及送报学生会办公室备案,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将结果存入学生会人事档案。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系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应以此干部考核制度为执行。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5
一、例会
1、每次例会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例会请假:每月最多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请假前必须提前一天(急事例外)跟负责人递交请假条。
3、每次例会各成员要带好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
4、例会发言要积极,主动。
二、值班
1、各成员应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若有调课应及时写好请假条,下次应及时补上值班。
2、值班请假:如若有事不能及时值班,请各成员递交请假条,负责人签字,下次补上。
3、值班过程中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办公室内学习,不得大声喧闹,若有其它事应主动积极参加,如:打扫卫生,帮助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工作。
4、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者三次以上将按照评分制度处理。
三、部门内部
1、各成员之间都有讨论或商量部门内事务的权利,每个成员的决议都有提出质疑与建议的权利。
2、各成员应和睦相处,多沟通交流。
3、各成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
4、工作需要,要有创新的策划活动,并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做好部门内部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人员进行工作。
6、为锻炼部门的实践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部门成员可以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工作搜集资料,并献计献策,与成员交流商议,向部长汇报。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6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7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8
1、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好校团委宣传部及各系安排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条幅、公布、黑板报等;
2、按时召开宣传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内部例会,强调近期工作,完成好宣传委员的考核:
3、按时按量将宣传部月工作总结、正、副部长会议记录、宣传委员考核表、黑板报统分表交到校团委宣传部。
4、值周的干事负责好当周的宣传工作(有大的项目时,另做安排),做好记录,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清洁工作场所,整理好笔,纸,颜料等物品,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值周的干事要把过期的通知或海报撕掉,保持宣传栏的整洁。
6、干事应在部长的组织带领下,明确工作任务后,各司其职,认真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7、成员要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端正,能与其他部门的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
8、每月、每学期对成员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分别对成员的出勤、参与制作的次数作详细的记录。
9、对于长期缺席和态度消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或劝其退出的处分。
10、宣传部内部成员平时要加强自身的绘画和创作能力,积极掌握有关知识。
11、对于工作态度一贯积极和认真的成员,给予晋升的机会和一定的奖励。
12、副部长以上的干部要定期对内部财产进行清理和购置,另外要定期与老师进行工作交流。
13、要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9
7、决定终止事宜;
8、决定本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每届一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会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职责是:
1、招收会员;
2、选举和罢免各部门负责人等;
3、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4、决定内部管理制度;
5、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本会分为金融部、策划组、外联部三个主部,金融部下辖证券、银行、保险、会计四个分支。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应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本会的会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㈠、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㈡、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积极为本学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
㈢、在校大二学生以上或在职教师;
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㈤、未受过学校处分;
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㈠、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㈡、检查理事会的落实情况;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10
一.学生会成员应配合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努力工作,认真负责,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建议,部长要有一定领导组织能力。
二.在学生会内部实行分数管理化制度,每人十分,违反以下条令的按照处罚制度扣分,又满足加分要求的行为加一分。
1.扣分:
(1):例会、值班无故迟到者,进行批评教育,两次无故迟到者扣一分。
(2):安排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者扣1分,拒不完成者扣2分。拒绝对其他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的帮助者,两次即自行开除。
(4):开会期间和检查管理期间行为不检点的,一次提醒,二次扣一分。
(5):各部门部长每星期自行将组员组织起来,提出不足与改进措施,并写出之后的工作计划并交与主席,在例会中提出,迟交的各部正副部长各扣一分。
2.加分:
(1):积极配合部长工作的,并无违纪行为,一月评出一个,并给予一分的加分。
(2):在学校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表现的加一分。
3.其他:
(1):日常学校生活中,有违反校纪校规的直接开除。
(2):每学期将个人得分总合统计,六分为及格,四分以下的开除,十分及其以上的给予嘉奖。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11
第一部分:学生会宿保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基本守则:
1、学生会宿保部由经过面试、笔试、综合考察选拔出来的学生以及经过主席团面试审查通过的正副部长组成。
2、学生会宿保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规范自身行为。
3、学生会宿保部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校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做到“团结、务实、创新”,摒除官僚思想,秉公办事,不徇私作弊。
4、热心服务,耐心沟通,细心工作。部门工作要深入到同学中间,深入了解同学的生活需要,及时反馈并解决同学的切身实际问题,广泛征求同学们的意见。
5、对自己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尽心尽责,不推卸责任。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学生会举办的各类型活动,勇挑重担,不回避工作中所遇到的困难。
6、应具备团结互助的精神,无论是部门内部还是其他部门的工作都应积极配合,为促进学生会更好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7、应具备永不停滞的上进心,努力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锻炼自己,认真、主动、高效、优质地完成任务,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8、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谦虚有礼,勇于接受他人的批评和进行自我批评,树立起良好的威信与形象。
9、努力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习上刻苦勤奋,在工作上认真负责,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二.例会制度
1.每周三21:00召开部门例会,由部长主持。(若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件调整开会时间)。
2.会议内容:
(1)听取各专项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寻找、讨论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部长针对上阶段工作做出总结,并布置下阶段各成员具体工作。
3.每次例会宿保部成员必须全体出席,到会者要配合部门秘书认真做好签到工作,按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
4.因病、事不能出席会议者应事先向部长请假,并提交正式请假条,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在会后向部长作书面说明。
5.如无正当理由没有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一次者进行口头警告;累计满三次者,由部门秘书记录在案,并通报批评;累计五次者,经部门审议留用查看;累计满七次者,经部门审议将其开除出学生会。
6.部门成员在会上要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笔录,总结经验教训。
7.部门秘书应认真对每次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存档,以便日后查阅。三、扩大会议制度
1、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院系宿舍管理部门扩大会议,由部长主持。
2、会议内容:
(1)交流宿舍管理工作经验,就内务检查、宿舍环境评估等营造文明住宿环境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
(2)商议并制定有助于活跃宿舍生活气氛、培养同学良好生活习惯的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四、责任分工制度
为了使部门的工作规范化,宿保部根据民主集中的原则制定责任分工制度,具体如下:
(一)部长:
1.制定部门整体工作计划、工作制度。
2.根据具体情况为各成员分配任务,组织、协调各成员的工作。
3.主持宿保部各项会议及活动,并对会议及活动做一定评价和总结。
4.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对宿保部内部成员进行观察、评估和选拔。
(二)副部长:
1.协助部长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负责分管的工作。
2.了解各成员的工作态度、情况并及时告知部长,做好部门内部团结工作,调节工作氛围。
(三)干事:
1.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积极参与部门工作计划的制定。
2.树立全局观念,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作为各项工作的具体执行者,要积极认真地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3.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大胆、合理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五、值班制度
1、学生会日常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晚上7:00—9:00,办公地点为学生会部长办公室。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值班工作,配合秘书处当值人员,自觉作好签到登记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值班者,需提前填写请假条并由部长签名再交到秘书处,由当值秘书统一订在当日值班表上(右下角)或在部门内部作出适当的&39;人员改动,并告诉秘书处。如无故缺席值班,累计三次者,向其提出警告;累计七次者,经部门审议开除其出学生会。
3、值班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衣着整洁,并负责收取、整理信件和报纸,接听电话,礼貌接待来访人员,遇到无法处理的事情应立即向主席团汇报。总体由秘书处组织。
4、办公期间进入办公室的学生干部应穿着整齐,佩戴工作证。日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安静,不得携带食物进办公室。
5、值班干部可以利用办公区域进行工作及其他信息的交流。
6、办公室电话(39310099)是为学生干部联系工作而设的,不的随意使用。
7、接电话应注意礼貌用语,应说:“您好,这里是校学生会。”不许打私人电话。
8、办公室电话由秘书处管理。
9、出入人员应当爱护公共财物,不得私自外借大学城校区学生会的一切财物,主席团同意除外。
10、值班后,当值秘书负责当天值班情况的统计整理,并填好值班情况登记表。
11、最后离开的干部应关好电灯,拔电器插头,锁好电话,并关好门窗。
12、各值班人员应认真当天清洁工作。
1)摆放好桌椅,打扫地面、清理垃圾等。
2)养成保洁的习惯,自觉维护办公室的卫生。
13、每月按照值班表进行考勤统计,并于次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公布最新统计情况。
14、违反上述制度者,由秘书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者在例会上作出批评并责令起在例会上作出检讨。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一)、宿保部主要文件资料
1.宿保部组织机构设置办法及各项管理条例。
2.宿保部成员名单、个人资料及联络方式。
3.宿保部各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对部门成员的能力测评。
4.宿保部特色活动的工作计划,工作过程中的文档材料及活动总结。
5.宿保部所有的会议记录。
6、各院系上交的宿舍内务检查的内容及其检查结果。
7、各楼委会上交的工作计划、工作制度、考勤情况、宿舍内务检查结果、活动方案等文件。
(二)、文档管理办法
1.宿保部的各类文件档案由本部门的秘书负责管理。
2.经本部门策划主办或协助其他部门完成的活动,部门秘书应在活动结束后统一整理活动资料,并做好备案。
3.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保证分类明晰,便于日后查阅及使用。
4.部门秘书应密切配合秘书处的工作,统一对文件进行管理。七、奖惩制度
1.在部门日常工作中表现突出、有良好绩效、得到本部门及其他部门成员的好评、得到同学们的认可的成员经主席团审核后将按照有关规定得到相应的奖励。
2.不服从部门工作分配与调遣者,予以警告批评;如再犯,予以通报批评处分;对于不能及时完成任务的成员将视具体情况选择对其提出警告批评或通报批评的处分,情节严重者考虑除名处理(如因客观因素造成任务不能完成的将不追究其责任);在工作过程中有失误者将会根据其影响程度做相应处理。
3.各成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长评定并记录在案,将影响其学期末综合评估。
第二部分:各楼委会管理制度总则
一、楼委会的内部设置及其成员职责:
1、楼委会是学生会宿保部的附属机构,实行楼长负责制,楼长由学生会宿保部任免。此届楼委会成员任期为一个学年,新招成员试用期为一个月。
2、根据各宿舍楼具体情况,各楼委会设楼长一名,其他成员若干;负责配合学校后勤办、学生会宿保部和广东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持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一)楼委会楼长的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楼委会工作计划、工作制度,并报学生会宿保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2)主持本宿舍楼委会会议,及时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以及收集反映同学关于当前宿管情况的意见和建议,沟通宿保部门与同学的信息;
(3)主持卫生检查工作,组织成员进行宿舍卫生、设计评比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4)负责主持每周规定办公时间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并负责本栋楼委的工作考勤情况;
(5)组织每月定期的楼长开放日。
(二)楼委的职责如下:
(1)协助楼长认真积极完成楼内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2)及时收集同学对宿管现状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上传下达;
(3)协助维持宿舍的纪律和安全,参与所在楼委会的卫生内务检查等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1)楼委会进行卫生检查时做好考勤记录并将考勤情况上报学生会宿保部;
(2)成员无故不参加卫生评比、楼委会例会达两次者,采取公开批评,达三次者,作自动退出楼委会处理;
2、人员调整制度:
(1)成员调整(退出或加入),须经楼长批准,报学生会宿保部核准;
(2)楼长、副楼长在任期未满之前退出楼委会须上交辞职书,报学生会宿保部核准。
附注:各楼委会可根据本制度总则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工作制度。
三、楼委会的服从管理与自我管理制度
服从管理:
1、楼委会做为校宿保部直接领导的职能机构,有服从宿保部部级层所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及完成下发的工作任务的义务。楼委会对具体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可以发表建议,可以参与工作计划以及工作任务制定的讨论。
楼委会的相关人事调整或工作上的问题,必须报宿保部核准。
2、楼委会在工作上必须服从后勤办以及学校的相关安排,配合后勤办以及学校做好宿舍相关工作。
3、做为校学生会的一份子也必须配合校学生会的相关工作安排。
注:在宿舍管理方面与物业公司有所合作,对其工作上的过失以及工作上的漏洞有权进行干预。
自我管理:
1、楼委会做为每个楼栋的独立机构,可以根据自己楼栋的特殊情况以及不同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基于宿保部工作计划的相关工作计划。
2、在秉承“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下,为加强自身建设,各楼委会内部可以自行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使所在楼委会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3、根据所在楼栋所驻学院的学院相关特性,可以自主安排相关工作。
4、可以根据各楼栋的实际情况开展现行有效的相关活动。
5、人员调整后,产生人员空额的,该楼委会自主进行新楼委的招进。确定人选后,上报部长核准。
6、各楼委会自主安排每月一次的星级宿舍评比的宣传工作,自主安排大扫除活动通知的下发形式。
7、各楼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组建博客、空间、网页等相关的楼委会展示平台,做好管理与维护工作。
8、楼委会可开展相关接受建议或投诉的工作,收集楼栋资料以及学生关于宿舍问题的看法。
9、各楼委会自主发现问题并自主着手解决问题。无法解决的上报宿保部征求意见。
注:各楼委会对每月或每周的自我管理方面的相关工作进行汇总、并上报部长。
以上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生会宿保部制度》,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学生会宿保部所有。
关于学生会的制度篇12
活动策划、组织、总结、考核办法在机械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所参与、负责的各宗活动在具体策划、组织、总结、考核上都必须依据此办法。
各活动的主办部门必须提前半个月(十五天)以上把自己部门的活动策划书以纸质和书面两种形式同时交给主席审核。活动组织上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具体指定由两办中的一个负责参与跟进(中小型活动,3~6个部门参与,费用200元以下,学生会需投入人数25人以下),代表主席协调各部门配合主办方组织执行该活动;或两办同时跟进大型活动;在活动跟进期间主办方与跟进办公室都分别直接对主席负责。主办方主要负责:
1、提前半个月制定活动策划书,各项子活动、方面的分工和安排方案,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执行细节并交主席审核;有学办存档。
2、活动具体开展、执行阶段的具体执行落实;
3、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交主席在活动策划、安排、组织、执行方面的总结;
负责跟进的办公室负责:
1、配合主办方制定、修改具体活动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组织、执行、调度、应急方案使其更贴近现实更具有可执行性和竞争力;
2、活动具体开展时负责配合主办方组织、协调负责跟进的各个部门人员(原则上各个部门都必须至少出3个人且其中一个是联络员即小负责人,具体上限视办公室具体安排);
3、活动举行完一个星期内向主席递交对活动组织、执行和主办方、跟进配合部门表现的总结书。
活动彻底结束后,由副书记、主席团根据主办方、跟进办公室的报告、活动现场参与度、受欢迎程度、获奖情况,商议后决定是否砍掉此次系列活动或宣布此次活动可以来年再做一次成为部门品牌性系列活动,并具体考核此次活动。
所有活动的各种文件、资料的收发及存档工作交学办保存;学生会所有机构(含副书记、主席团及各部级机构)的策划书、预算案、总结书的初步审核、归档、保存工作。各种文件必须同时具有一份纸质版的和一份电子版的。以供以后考核和查阅。
在人员考核上,我们拟定两办负责所有学生会十二个部门所有干部、干事的考核考评工作;纪检部、生活部负责所有学生会以外成员的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