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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工作制度

| 新华

在制定制度时,必须强调公正和公平原则,以确保制度的执行不会受到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这里给大家分享传染病工作制度,方便大家写传染病工作制度时参考。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1

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

教导处必须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分年级段对学生进行有关传染病防控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会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全校老师都应时刻关注学生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正确的引导。所有学生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有疾病和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告知其家长,督促家长对孩子进行治疗。

二、加强消毒工作,强化饮食卫生。

总务处要安排督促每月两次对教室进行消毒,疫情期间坚持一天一消毒。

三、对生病学生的处理预案。

若学生生病,上班时间由班主任及时联系家长,需要去医院就诊的,由班主任负责;在班主任不在的情况下,由科任教师带学生去医院,不得拖延,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派其他学生带去看病。

四、对传染病的处理预案。

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并通知家长,必要时进行隔离;如学生因病回家就诊的,班主任应随时询问学生疾病情况;学生病愈后,持医院的治愈证明方可返校学习,班主任要及时、妥善处理好患病学生的物品。发生重大传染病,学校要及时上报并按疾病防控预案进行妥善处理。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2

一、财务管理制度

1、财会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严格执行《会计法》、严格履行财会人员。

2、书本费等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通知收取的费用及勤工俭学支出,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方可支出。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为准,每张发票必须经三人签名,并说明用途,方可报帐。

4、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从全局出发,向工作重心倾斜,做到计划开支,各部门的开支,不得突破财经预算计划。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主管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景。

6、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上述规定,严格财务手续,遵守财务纪律,对违背上述规定的开支要坚决制止,若玩忽职守,学校将视其情节与后果给予适当的处理和经济处罚。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登记制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指派专人负责登记工作,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兑现。

2、对不履行购、管、用程序和手续者,学校不予报销或从工资中扣回,对弄虚作假、虚报物资数量和单价者,按原价二倍从工资中扣除。

3、学校物资购、管、用程序和要求:造出计划,拟出购物清单,必须由主管校长签字同意。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

1、学校设立专项维修经费,专款专用,每期开学后的第一个月由班主任在学校财务室领出。

2、班级财产维修实行承包制,承包期为一学年,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进行一次检查。

3、承包金额即为班级维修费,由班主任管理,班级损坏财产由班主任请人

维修并付给修理费。

4、每年班级维修费只限于班级财产维修,不用于其他项目,若有添置,由学校负责,但维修费不能超支,若有超支,超支部分由班级自我承担,但节俭部分归班级。

5、交接办法:若因工作调整,由上届班主任对本班财产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不维修者按其损坏程度,按实际折价15、14、13、12累计计算从维修费中扣除,合格后交下届班主任之后管理使用,由总务处监督交接,假期若有维修,由班主任找学校维修组联系,价格面议,由学校总务处监督。

四、其它规定

1、后勤员工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全校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有求必应。

2、严格执行按时上下班制度,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3、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景下,按国家休假政策执行。

4、各工种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劳保用品,凡不到领取时间损坏的一律自制。

5、各工种间注意工作衔接、协作、配合,随时服从工作调遣,凡学校安排的工作,齐心协力进取完成。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3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设立疫情登记簿,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必须登记并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性肺炎、高致病性人感染禽流感或肺炭疽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传染病报告卡。

3、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6小时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24小时内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报告疫情。

6、在传染病发生或暴发、流行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7、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做隔离观察处置,尽快作出诊断和转送综合医院或传染病专科医院治疗。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4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6小时内、农村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四、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

五、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

六、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

八、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5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

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3.成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副组长,安监科长、各采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

5.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6.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监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7.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8.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9.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采区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1.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13.应急管理费用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予以保障。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6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使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真正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医院传染病报告质量,制定本制度。

1、院传染病防治管理实施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院部有一名主管院长负责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

2、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规定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

3、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实施每周小结,每月有总结。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更正并根据情况实施处罚。

5、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5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6、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对责任科室(医务科、感染性疾病科)及责任人给予100元罚...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7

第一节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

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审卡、登记,统计分析,按规定时限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

五、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酌情扣发当月奖金。

六、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制度的培训。

七、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九、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

十、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转诊,并按规定要求对病人污染的环境和物品进行严格消毒处理。

第二节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门诊部具体负责本院门诊病人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传染病门诊应当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门诊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三、各科室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

四、在接到卫生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特定传染病预警信息后,或者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必要时,设立相对独立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处,引导就诊病人首先到预检处检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六、不具备某种传染病救治能力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七、转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终末消毒。

八、传染病门诊工作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从事传染病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九、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

第三节传染病培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更好地开展我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新来人员进行传染病报告培训,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安排,计划进行一次以上的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

2、对新来人员必须进行传染病报告知识的岗前培训。

3、对全院职工疫情报告的培训时间主要在上半年,对新人员的培训主要在上岗前。

4、疫情报告培训的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法定传染病报告的分类、报告方式、报告时限等。

5、疫情报告培训后,出具相应的的传染病报告试题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报告方式进行及时培训。

第四节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在门诊确诊或疑似的病人一律书写日志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报卡率和报卡及时率达100%。

二、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立即报告防保科或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和感染管理科向报告疫情领导小组汇报,确认后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三、防保科有专职疫情报告员负责收卡登记,网络直报。

四、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都应按规定时间填写正规的传染病报告卡片,专职疫情报告员每天检查收集卡片,发现错报、迟报、不合格的卡片进行登记,及时处理。

五、防保科定期到各科室核对疫情报告情况,同时每月要进行自查发现传染病漏报迟报、项目不齐全地址不详等卡片,除了让经治医生补报外,视情况根据传染病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六、防保科负责对全院各级各类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报告知识的培训,通过答卷组织讲课和随机提问。

七、防保科定期对全院的疫情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长和医院疫情管理委员会汇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八、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疫情。

第五节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在接诊所有就诊病人时,必须在登记本上作好记录。

二、门诊日志登记:各科门诊医生做好门诊就诊病人登记工作,项目填写齐全。

三、出入院病例登记:各科室及时对本科室的出入院病人进行登记,项目填写齐全。

四、临床科室、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填写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家长姓名、学校班级、电话号码。

五、检验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化验结果,住院病人应将化验结果返回主管医生处,门诊病人,将化验结果送到肝肠门诊,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六、放射科发现与传染病有关的检查结果,住院病例应将检查结果及时返回主管医生处,对于门诊病人应详细登记病人信息,并将结果通知首诊医生,以便对发现的传染病及时进行诊断、报告、登记、转诊。

七、防保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八、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转到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医院。

第六节传染病管理自查制度

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二、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三、防保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防保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五、防保科对检查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节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医院内传播与流行,保障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的健康,促进传染病的疫情报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医院、科室、责任人三级管理制度落实奖惩制度。

二、对发现传染病未能及时填卡上报或漏报者根据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1、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1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扣50元。

2、对一个月内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奖金、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三、根据传染病报告及管理情况,与年终评选先进科室和先进个人挂钩。

四、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未能及时上报传染病疫情,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且后果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处理。

第八节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督查由预防保健科负责。

二、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时,在抢救处臵患者的同时应及时、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传染病时,要立即电话报告预防保健科。

四、预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员每日检查门诊就诊登记、检验科登记,发现传染病病例及时与责任报告人联系,以防漏报。

五、疫情管理人员须将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登记、汇总定期报院领导。

六、预防保健科除自查传染病漏报外,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漏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主管院长,必要时通报全院。

七、疫情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传染病漏报、迟报检查。

八、根据各科的漏报和传染病报告卡,以及网络直报中存在的问题,按传染病疫情管理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臵。

第九节肠道门诊工作制度

1、腹泻病门诊要求专人、专室、专设备、24小时值班。

2、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消毒隔离制度。

3、腹泻门诊只准接诊腹泻病人,不得接诊其他病人。

4、做好腹泻病人的就诊专册登记,必须按照肠道传染病专用登记本项目详细登记,不得漏项,住址要填到最小单位。

5、做好腹泻病人监测与统计工作,做到“逢泻必检、逢疫必报”。

6、发现甲、乙类传染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上报疫情,每周一将腹泻就诊人数网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对漏报、满报、迟报疫情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第十节发热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准时上岗,中途不得擅自离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出诊。

2、医务人员在岗时必须按照常规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3、诊室必须保证通风良好,保持清洁。

4、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发现可疑病例,要及时做好双向防护。

5、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值班医生要认真做好门诊日志,并做好病人转运交接记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报告院感科,院感科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并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6、凡发热人(体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象,并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检测工作。

第十一节传染病首诊负责制

1、院感科具体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传染病管理工作计划及相应制度,收集、积累、整理信息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2、门诊部主任及急诊科主任应是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成员,应对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宣传、介绍疫情报告制度。

3、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下称传染卡)和转诊工作,并指定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相对固定)对每天的门诊日志与传染卡进行核查,发现漏报应及时督促当事人补报。首诊传染病医师应负责填写传报卡和转诊工作。

4、各科室设臵传染病报告登记本,及时发送传报卡至院感科,院感科负责各病区所有传报卡的签收、分类登记并进行网络直报。

第十二节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医院传染病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为所有可能诊疗传染病病人的门诊、急诊科和住院部备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卡片;检验科和放射科备检验检查结果登记本;院感科备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院内自查登记本。

三、传染病卡片收发管理:每日(包括节假日)至少1次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补充各科室的传染病卡片。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妥善保存三年。

四、传染病登记: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检查有无错项、漏项等,并与门诊或住院传染病登记本核对,在院感科传染病登记本上做好记录。

五、按规定做好传染病、性病、慢病和死亡的网络直报工作。遇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见疾病、新发疾病及其它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病疫情,需立即电话告知院领导、科长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传染病报告登记自查:按照自查奖惩制度的要求,每月开展一次全院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的自查,做好自查记录,及时报告科长,按规定实行奖惩。

七、传染病培训:按照传染病管理培训制度的要求,协助科室做好培训工作,保存培训通知、签到本、讲义、培训效果评估等记录。

八、做好乙肝疫苗的领取、发放和资料保存工作。

九、协助完成科室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节传染病诊断制度

为了对传染病做出早期正确诊断,及时发现和早期隔离治疗传染源,根据医院实际,特制定以下传染病诊断制度。

严格执行《传染病诊断国家标准》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其他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就诊的传染病病人进行正确诊断。

1、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2、认真询问病例流行病学资料,包括病人居住区域或近期所到区域是否有该种传染病发生流行,与病人及病畜的接触史、个人及环境卫生状况、既往传染病史及预防精神病史等。

3、详尽的询问病史及认真、细致、全面进行体格检查,全面准确地掌握病例的临床资料。

4、根据病例的实际情况,采集相应的标本进行实验室检查及其它检查。

5、对病例的所有资料应作详细的记录妥善保管。

第十四节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管理制度

1、所有门诊医生均应有单独的门诊日志登记本,不得多名医生共用一本门诊日志。

2、门诊日志应包括以下基本项目: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初诊和复诊等。

3、门诊日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项目填写完整率应达100%。病人现住址应填至所在镇、村、社或街道、门牌号,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

4、所有住院科室均应设臵出入院登记薄。

5、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以下项目: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内容。

6、所有住院病人均应作出入院登记,登记率应达100%。

7、出入院登记项目应填写完整,完整率应达100%。

第十五节检验科和放射科登记管理制度

1、检验科、放射科均应设臵检验、检查登记本。

2、每例病例检验、检查结果应作登记,登记率达100%。

3、检验科的检验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送检科室、送检日期、病人姓名、性别、送检样品、化验项目、检验人员、报告日期等。

4、放射科的检查登记本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别、检查结果、初步诊断、报告日期等。

5、检验科、放射科异常检验、检查结果必须及时反馈送检医生处。

第十六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一、定义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定义是指一定时间内(通常是指2周内),在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如同一个医疗机构、自然村、社区、建筑工地、学校等集体单位)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3例及以上相同临床表现,经县级及以上医院组织专家会诊,不能诊断或解释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发生的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临床表现相似性、发病人群聚集性、流行病学关联性、健康损害严重性的特点。这类疾病可能是传染病(包括新发传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传染病暴发是指在一个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的人群中,在该病的最长潜伏期内突然发生许多临床症状相似的病人。暴发往往通过共同的传播途径感染或由共同的传染源所引起。

二、处理机制与流程:

1、值班人员接到聚集性症候群事件报告后,应详细了解并记录以下情况:

(1)报告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报告时间等。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波及范围以及事故发生经过。(3)病人的主要临床表现与特征。(4)病人数量及分布特征。

(5)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存在问题和困难等。2、报告院长,由院长决定在2小时之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并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3、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采样工具、调查表格等初步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理。

4、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对原因比较明确的,可在进行上述调查的同时,对现场采取应急控制、污染因素的措施,特大及影响范围广的疫情或污染中毒事故应视情况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配合和支持。

5、配合区疾控中心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6、事件完毕后进行总结评估。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8

一、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法定报告时限内,以最快速度向本市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简称疾控中心,下同)报告。

二、实行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转入传染病定点收治医疗机构。

三、建立传染病个案登盲目产,按照卡片登记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

四、做好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应急救治、转院治疗等。必要时对病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病人接触者,实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预防性用药。

五、协助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症候群(如发热、腹泻、因病缺勤、缺课等)监测工作。建立监测资料档案,开展监测分析。

六、加强对结核病传染源扫现与报告,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辖区内恢复期结核病病人的送药和访视工作。

七、建立健全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度,开展防治知识宣传,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咨询、检测、转诊服务;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随记、医疗救助;妥善保管工和档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八、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管理中,发生传染病疫情缓报、漏报、谎报、隐瞒不报,造成疫情扩大或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追究责任。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9

1.学校应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学校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和方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及各部门相应职责,规范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确保传染病防治措施在校内实施。

2.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

①规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保证传染病发病信息获取渠道通畅、及时。

②学校卫生老师承担疫情责任报告人,主要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收集、核实、登记、报告和分析工作。

③学校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应及时上报连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④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专册,做好传染病病例的登记工作。⑤学校发生师生集聚性发热或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按照《公共卫生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落实相应的措施。

⑥禁止瞒报、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3.加强学生健康情况检查工作

①开展每日学生晨检工作,掌握学生传染病发病信息,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建立晨检工作登记专册,做好每日晨检记录并执行相关工作制度。

②每周一次由卫生老师对全校师生健康、传染病发病及出勤情况进行巡查,并做好定期巡查记录。

4.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①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采取及时、有效的隔离措施,并严格掌握患病返校学生传染病的隔离期限,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和必要的干预措施,严格控制传染病在校内传播。

②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健全和执行学校消毒管理制度,实施预防性消毒和传染病终末消毒工作。

5.利用学校教育网络对师生开展健康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

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事故,全力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事故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校内各部门、年级、班级

二、需要报告的事故包括触电伤害、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饮用水污染、安全伤害事故等。

三、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发生的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四、事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

1、班主任、教研组长、任课教师、处室主任直至校长室,在获悉突发事(故)件后,应详细了解情况,取得第一手资料,在处理过程中及时向校长室报告。

2、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

3、班主任、任课当事人、工作人员、校医、部门主任应积极主动配合校长室开展工作。

4、事态严重的,校长室应在最短时间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发生的事(故)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班级、人数、家长姓名、单位、原因、主要症状、采取的措施和处理结果等。事态一般的应在一小时内向区教育局、区政府报告。

五、处罚

1、学校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缓报的,严格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传染病工作制度篇10

一、晨检制度:

时间:7:20—7:30。

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核对,在7:25之前摸清学生的健康状况,遇有传染病学生及时向校长室报告送往办公室,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并去医院诊治。各班认真填写晨检表,传染病表上报卫生室。

二、一日监查: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健康状况随时监查,随时发现发热、疑似传染病学生随时报告,不隐报。

2、教育学生有病先到医院诊治,不把病原带入学校。

3、卫生室对各班晨检表进行统计,发现传染病向有关部门上报,决不隐报。

三、隔离制度:

1、各班发现有发热、疑似传染病及时送往办公室隔离。

2、教室随时消毒(由班主任负责)。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课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有传染病内容,考核有传染病内容。

2、宣传栏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期。

3、广播防治有传染病知识。

五、报告制度:

报告人:

报告单位:

镇防疫站(发现甲类传染病6小时以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报告方法:

1、电话报告

2、填表上报

六、传染病防治:

1、对进行预防接种。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卫生教育宣传工作。

4、开展体育活动,做好课间、室内通风。

5、严格执行有关各类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课。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注:教师如有传染病也应执行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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