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文库 > 实用文 > 规章制度 >

公司的人事制度

| 新华

制度可以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合同、协议等,它们规定了人们应该遵守的规则和行为准则。这里提供优秀的公司的人事制度,方便大家写公司的人事制度参考。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1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管理制度《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总公司职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训、调配等实行有效统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总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的所有职工。

第二条总公司人事管理根据总公司人事本部(简称人事本部,下同)统一管理与总公司各部门(简称各部门,下同)相对独立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公司职工也可推荐。推荐人员执行亲属回避制,回避人员以国家公务员规定的回避人员为准。

第四条总公司招聘录用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11。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掌握一门外语(应达到非英语专业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会使用计算机。

(三)具有胜任本职岗位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年龄为25至40岁。

第五条总公司招聘录用职工的专业要适合其业务岗位,在一个部门内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占有适当的比例。

第六条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员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拟安排工作岗位;

(二)要求所学专业;

(三)在性别、年龄和职称方面的具体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条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各部门需求情况,向用人部门推荐应聘人员,并附有关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人手写详细简历),由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和业务考核。

第八条用人部门将业务考核的试卷和考核成绩、考核鉴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据总公司的招聘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及外语、计算机等基本技能的测试。考核合格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填写《拟来人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聘用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人事本部安排拟来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第九条拟来人员体检合格后,人事本部签署审核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即可通知拟来人员到岗上班试用。

第十条人事本部可根据总公司的发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员到各部门,各部门有义务接收并安排工作。

第三章试用和转正

第十一条新职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及岗位职责协议书并对其进行岗前教育,发给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后,新职工持人事本部发给的职工到岗通知书到所在部门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新到岗职工均有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职工如有意向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十五天写出本人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提交所在部门申请转正,所在部门总经理应在该职工试用期满前十天向总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对该职工试用期的书面考核鉴定、转正意见并附上该职工试用期总结和转正申请。

第十三条人事本部审核职工所在部门上报的转正材料后填写《职工试用期鉴定表》,由职工所在部门评议鉴定后经人事本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试用职工的转正日期以所在部门的鉴定时间为准。鉴定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以试用期满当天为准。

有突出贡献者可提前转正,但应由所在部门进行全面鉴定并附有突出贡献材料,人事本部审核符合要求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办理转正手续。提前转正的职工转正时间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所在部门应将考核鉴定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审核并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第十五条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一)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可能影响工作或危及同事身体健康;

(二)不遵守总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三)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没有完成工作任务;

(四)泄露总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总公司的条件为他人从事经营服务;

(六)道德水准低下,思想意识不良;

(六)有其它严重破坏总公司形象、损害总公司声誉的行为。

第十六条人事本部负责拟制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和复转军人的年度接收计划,并具体安排上述人员的工作岗位。各部门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本部门实习或见习。

第四章各级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条总公司根据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对总公司全体职工进行考核,并对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聘任,对不符合各级领导岗位任职条件的职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条总公司各级岗位考核的权限如下:

总公司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由总公司总经理直接考核。

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处级经理由人事本部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总公司总经理汇报。

各部门一般职工由各部门总经理负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对各部门的一般职工进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条总公司以各级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分别在当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对总公司的各级岗位的职工进行考核。届时职工个人应写出在本岗位期间的业务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按考核权限呈报有关领导和部门,由人事本部具体安排考核。

第二十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才、勤、绩四个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风。

(二)才:业务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态度,开拓精神。

(四)绩:工作绩效,经济效益。

第二十一条考核的具体办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统一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工作表现与岗位职责、任期计划目标相结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记载材料。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解聘、工资级别升降、奖罚挂钩。

第二十三条部门总经理、部门副总经理聘期为一年,由总公司分管领导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处级经理聘期为一年,经部门总经理提名并提供推荐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任职。

第二十五条聘任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有开拓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三)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维护公司的信誉。

(四)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

(五)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有工作实绩。

第二十六条拟聘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经人事本部考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需在拟聘岗位上准职半年,暂为负责人。根据各级领导岗位准职人员在本岗位准职期间的实绩、工作情况决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条拟聘处级经理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一般人员最高档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副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处级经理的工资待遇;拟聘部门正职人员在准职期间享受部门副职的工资待遇。

第五章调入、调出、除名

第二十八条职工转正后均应办理正式调人手续,由本人写出调人申请,包括到总公司工作的时间、转正时间及从何处调入。职工所在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由人事本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第二十九条无论何种原因,职工与总公司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办理调出手续。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总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档案三个月。三个月满尚未办理调离手续的,总公司将按规定把其行政关系及人事档案转至有关社会管理部门。

第三十条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符合除名条件的,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所在部门应向人事本部提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及处理意见,经人事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除名手续,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被除名职工的人事档案移交职工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可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职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工资与福利待遇,工资采用下发薪的方式于每月月终当天以货币形式发给。新到岗试用职工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日数发给工资及各种补贴。转正的职工自转正当月享受正式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新到岗正式调入职工、接收的复转军人,以工资转移通知单的时间为准发给工资,其它福利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100%发给首月工资;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按见习期工资的50%发给首月工资。

正式聘任各级领导岗位的人员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岗位的工资待遇。

每年根据国家物价调整比例,并结合实际情况,职工工资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实行医药补贴制度,并根据以下比例和数目按月发给职工医药费。

(一)部门正职以上按工资标准的13%发给。

(二)部门副职、处级经理按工资标准的11%发给。

(三)一般职工按工资标准的8%发给。

(四)试用职工按每月70元发给。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费用按比例报销:

治疗费、药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理疗费、敷料费、检查检验费、订床费、取暖费。救护车费、担架费。

第三十五条职工大病住院予以报销的费用比例标准如下:

(一)部门正职(含部门正职)以上报销100%。

(二)其他职工报销90%。

第三十六条职工住院期间,按住院时间停发当月医药费。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条总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各种考勤与职工的总收入挂钩。职工缺勤,区别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及补贴。

职工请事假,按缺勤日扣发日总收入(不含医药费,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其他的各种缺勤(病假、产假、婚假、丧假、公假、探亲假、按规定给予的路程假并有证明者)按缺勤日扣发除基本工资(含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外的其它日总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员,按照总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本部门职工逐日考勤记录,25日前汇总,经部门总经理审核签字,25日报人事本部,经核对无误后,作为发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九条全体职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条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要追究部门总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一次扣罚部门总经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条职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职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的(含三天),由部门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正职(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请事假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副职请事假由部门正职批准。

第四十二条职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历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职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休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职工大病住院或有医院证明必须离岗休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

第四十三条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给探亲假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给探亲假二十天,已婚职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期指团聚时间,遇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的探亲假顺延。探亲假不包括路程时间,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归侨、侨眷、港澳侨胞出境探亲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职工结婚凭结婚证可给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婚登记)奖励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职工申请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结婚的,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条女职工生育时凭医院开具的产假证明休假九十天,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产假期满后,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休假按病假对待。

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天至三十大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四十二天产假。

实行晚育的女职工怀孕七个月后,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视为出勤,可月内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女职工产假后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时间内给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个婴儿多给三十分钟,每天的哺乳时间在月内可合并使用,但不能作为休假留存。

以下奖励假与产假同等对待。

(一)实行晚育的女职工生育后给予奖励假三十天,男职工给予奖励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龄女职工(年满49周岁以下)上节育环者,给予奖励假三天;

(三)育龄男、女职工做绝育手术的(不言妇女因病做子宫摘除术者),给予奖励假十天。

第四十六条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条职工参加家长会、追悼会、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设备修缮等,持有关方面通知或证明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按公假论。

第四十八条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

第四十九条总公司对所有职工给予年度休假。具体办法如下:

(一)职工在完成任务后,可以休假,视为出勤。

(二)部门正、副职每年给假20天,需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本部备案。

(三)处级以下职工每年给假15天,需部门总经理签署意见,报人事本部审核、批准、备案。

(四)假期年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允许作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

(一)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职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250元,一日以内者扣罚500元,两日以内者扣罚800元,连续三日者扣罚当月全部总收入,连续十五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时间超过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条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执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经发现,视情况对代刷卡人处以20一100元的罚款。职工不得迟到、早退。每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50元;第三次处罚100元;每月迟到或早退累计四次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五十二条职工考勤卡应由个人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罚款2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人事本部审核补办。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五十三条人事本部配合总公司党组织、工会开展对全体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并组织新职工教育、月专题讨论、企业文化活动等思想教育活动。

第五十四条新到岗职工上班,人事本部负责对新职工进行岗前教育。每三个月,人事本部负责组织一次对试用期人员的脱产教育。

第五十五条试用人员转正,由人事本部负责进行转正教育并组织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举行。

第五十六条总公司对全体职工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业务和文化素质的培训。人事本部负责各项培训工作。

第五十七条总公司职工培训包括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两部分。

第五十八条总公司内部培训主要包括岗上培训、通用课程培训、专题培训、岗位交流等。全体职工均有义务参加总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

总公司每年对通用课程的培训结果进行1至2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岗位安排相结合。

参加总公司专题培训的人员均严格考勤,一般不得请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请假应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个人支付培训费50元,公假和病假有证明者一次支付20元。专题学习结束后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第五十九条为培养具有全面管理和经营能力的人才,总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门人员到11系统企业单位进行岗位交流,在本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岗位年度计划的人员可申请进行交流。11系统企业单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训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条总公司外部培训包括半脱产学习、短期全脱产学习和长期全脱产学习。凡总公司正式职工均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职工申请外部培训的内容应是业务工作需要并与本人工作岗位密切结合。

申请外部培训的职工应写出书面申请,部门总经理批准后报人事本部审核并与总公司签署《培训协议书》,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第六十一条经批准参加半脱产学习的职工,总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学费或代培费。

第六十二条长期脱产学习包括国内长期脱产学习和国外长期脱产学习。总公司安排重点培养的骨干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扣发岗位工资及培训费。

第六十三条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职工,由总公司奖励安排参加长期脱产学习,其学费由总公司支付,学习期间享受全额收入。具体人员由总公司领导确定,人事本部负责拟定奖励性的长期脱产学习计划。

第六十四条职工本人也可书面申请参加长期脱产学习,须经本部门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本部审核,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纳入人事本部的统一培训计划。根据本条规定参加长期脱产学习的人员,学费由本人自负,学习期间办理待岗手续。

第六十五条职工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可参加有关专题的短期脱产学习,短期培训的培训时间不应超过三个月。参加短期脱产学习各部门原则上一次不应超过两人。

第六十六条参加总公司外部培训的人员,在培训结束后应将本人培训期间的考勤记录、学习成绩、毕业或结业证书交人事本部审核,考核成绩不合格、未毕业或未结业者应将总公司支付的学费或代培费退还总公司。

第六十七条业余学习。不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各类学习(驾校学习除外)、业务培训均为业余学习。凡是参加业余学习的职工,均可在人事本部办理有关手续,享受一定的学贫补助。根据职工学习期限将学费按月平均,月平均学费在100元以下的可实报实销。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给予100元的补助。职工应向人事本部提供参加业余学习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章奖罚

第六十八条总公司本着“开拓者奖,空谈者罚”的原则,根据职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

第六十九条奖励范围。

(一)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总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总公司挽回十万元以上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及总公司赢得荣誉和利益:

4、爱护总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5、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6、管理部门职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迟到早退现象者加发两个月工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财务本部审核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二)有以下表现之一的职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总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总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为总公司作出重大贡献:

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

4、为总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在年末(十二月份)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人事本部将各项奖励作为职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第七十条处罚范围

(一)职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罚款:

1、违反总公司规章制度;

2、给总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3、泄露总公司内部信息、机密;

4、破坏总公司的形象、名誉。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事本部审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职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给予工资降级。

各管理部门可在20元至500元的范围内制订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罚款事项并将执行通知转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财务本部在工资中扣除。

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人事本部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二)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给予工资降级。

1、消极怠工、工作没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3、没有达到本岗位职责要求;

4、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行为;

5、没有按时完成任务和计划目标;

6、总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7、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规定的处罚均由各部门于每季度未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急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第三款规定的处罚由各部门于每年十二月以书面形式报人事本部,经人事本部审核、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降级。

(三)职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单位负责人应负有领导责任: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3

一、行政人事部职责

1、负责贯彻公司领导指示。做好上下联络沟通工作,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反馈信息;搞好各部门间相互配合、综合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和计划的督办和检查。

2.根据领导意图和公司发展战略,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重要文稿,牵头或协助公司的规划研究。

3.负责全公司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总经理的日常活动和外出活动的安排。

4.组织安排公司办公会议,或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公司其他会议及有关重要活动,做好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根据需要按会议决定发文。

5.负责公司来往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批示,做好公文的拟订、审核、印刷、传递、催办和检查,及文书档案资料的归档立卷管理的工作。

6.做好公司历年大事记的原始资料收集和编纂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编辑公司简讯、简报或内部发行的刊物。

7.负责公司_和法律事务,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公司印章和介绍信。

8.负责前台接待、客人来访迎送等招待工作。

9.负责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包括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登记、保管、维护管理工作,负责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计算机、手提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10.负责公司总务工作,做好后勤保障。主要是卫生保洁、电话总机服务、安全防范工作。

11.负责公司车辆调度、管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公司领导和职工正常工作用车。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减少事故和违章,降低油耗。

12.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针、政策、制度和公司行政组织机构设置、部门工作职责、部门人员编制与内设机构、岗位工作标准和人员素质要求的制定、实施及检讨、改善、修订。

13.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人力资源招聘、调配、培训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14.组织督促各部门编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业务管理程序、规范和落实办公例会、总经理交办工作,并负责跟进、检查、监督、考核。

15.办理员工招聘、录用、薪资奖金、调动、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离职、人事档案等业务事项。

16.调查处理各种重大工作失职、违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员工投诉;调处劳资纠纷。

17.做好员工保险、福利工作。

18.为丰富员工文化生活,组织安排各种文体活动和旅游活动。

19.每月制作相关行政费用表及人力资源报表供总经理审查并进行存档。

20.其他需要配合完成的工作。

二、相关制度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制度

1.作息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7:30,午休12:00—14:00

2.员工上班时必须签到。遇公事外出迟到公司,提前向行政部或直属分部经理说明。

3.员工考勤包括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旷工。

4.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者。

5.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提前离开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未请假者计旷工。

6.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时间结束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一天旷工;以去工地、处理客户事宜等为由未到公司上班,经查不实的,按旷工论处。

7.病假:提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行政部,病假结束后需到行政部进行销假。未填请假条的补填请假条。病假2天及以上者需提供医疗单位开具的病假证明。

8.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内请假,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事假两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未按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

9.违反劳动纪律规定:

(1)迟到、早退:

旷工一天以内的,当月工资按全额工资扣除三天出勤天数计算工资;旷工超过三天者解除劳动合同人事部规章制度人事部规章制度。

(3)婚假

凡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凭结婚证可享受七天有薪婚假。

(4)丧假

员工真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姐妹)去世,可申请三天有薪假。

(5)分娩假

凡符合_规定并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女员工,凭医院证明,经公司行政部核准后,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产假。

(二)物资用品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物资用品包括:

(1)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

(2)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用品用具;

(3)其他用品(另行规定)。

2.采购程序:

(1)每月26日各部门上报下月所需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工具用品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汇总编制《采购预算表》一式两份。

(2)行政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审核签字,并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3)总经理审批签字后交财务部,财务部预算、预支采购金额,并留存一联;

(4)行政部按计划安排实施采购。

(5)由行政部对采购物品进行登记,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统计表》。

(6)如需进行应急采购,可先报行政部,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审批进行采购,采购后按正常登记手续进行登记。

(三)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1.物品类别

(1)办公用品:包括纸、笔、笔记本、计算器、名片夹、订书机、胶水、回形针、透明胶、双面胶、直尺等公司出资购买的办公用品。

(2)公用物品:包括各类碳粉、硒鼓、打印纸、其它特种纸及各类电脑、打印机耗材。

2.领用原则

(1)办公用品: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到行政部领取。

(2)公用物品:本着合理使用杜绝浪费的原则,互相监督,物品属自然磨损者,则以旧换新;凡属遗失或被盗者,及时报行政部备补,并按原价赔偿,由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盘点。

(四)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本公司清洁范围包括:办公区域内所有角落。

2.本公司清洁卫生由各部门所有人员轮流打扫,详见《值日轮流表》。

3.值日人员须按如下标准进行清扫:

(1)地面:无纸屑碎末,无油渍,无污痕,整洁通透。

(2)桌面:无明显灰尘,无油渍污痕,桌上物件分类整齐摆放,物见本色。

(3)椅、沙发:无明显灰尘,无污垢,摆放端正整齐。

(4)玻璃窗、窗台:光洁锃亮,无水渍、无污痕和灰尘,做到窗明几净。

(5)打印机等固定设备设施:无灰尘,无污垢。

(6)公司盆景、花木植物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值日人员对其进行垃圾清扫、去杂物处理。

4.个人卫生执行以下标准:

(1)自己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清倒个人垃圾,保持办公桌整洁;

(2)定期擦拭及保养自己使用的电脑,保持其清洁及正常的使用;

(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4)其他需个人注意的卫生事项。

5.卫生惩罚制度:

个人办公区域卫生由个人负责,包括工作台、纸篓、书架、电脑、个人办公用品等。其他公共区域由值日人员负责。

(五)档案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1.市场部档案:

(1)投资资料:包含文件、图纸、,市场人员使用投资资料需进行登记,并将原件存档,复印件下发给相关人员每次下发时都要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投资资料由内勤发送,并将回复文件及时存档,以保投资文件的完整性。

(2)日常工作档案:包括市场人员跟踪项目登记表、客户考察通知单、项目总结、合同概况表、分公司宣传品发放统计表、客户档案及竞争对手调查表、业务费及佣金提取表等,由项目内勤分类存档,便于随时查阅。

(3)市场部部会议纪要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2.项目部档案:

(1)定额:按照项目名称分别存档,每次下发时都要在《文件收发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将相对应电子版文件进行存档。

(2)施工图:由设计人员将施工图交给技术部内勤存档,并在《施工项目图纸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技术部会议纪要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3.工程部档案:

(1)工程施工过程资料:包括与甲方联系函、工程洽商、变更等相关资料,按项目分类进行存档,填写《文件收发登记表》。

(2)报验资料:按工程进行存档。

(3)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劳务结算资料及材料结算资料,分别填写《工程结算统计表》、《劳务结算统计表》、《材料结算统计表》,并随时更新。

(4)工程部会议纪要及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4.行政人事部档案:

(1)分公司相关行政制度、员工档案。

(2)集团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制度等。

(3)合同文件,由行政部负责将各类合同进行存档。需借阅合同者,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签字登记后方可借阅。凡与合同无关,因工作需要借阅合同者,除在具体保管合同的部门履行签字手续外,还须出具书面借条,写明借阅原因,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4)其他需要存档的文件。

5.财务部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种经营合同、工程项目合同、会计年度数据备份盘,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账簿。

(2)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年度财务报告、其他财务报告,报告中要有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3)公司经营合同:包括代销合同、联营合同、经销合同、租赁合同。

(4)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及各核算单位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核算资料。

(六)保密制度:

1.凡技术人员或工作涉及到公司机密的人员在入、离职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保证不泄露公司的机密资料。

2.各部门文件及档案按类别、按级别、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归类管理,分为三类:一般档案、保密档案、绝密档案。一般档案各部门经理均有权查阅;保密档案各部门经理如要查阅的,必须由行政部经理签字才能查阅;绝密档案一般不准任何人查阅(注:副总、总经理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的部门经理,必须要总经理签字同意,且必须在行政部所指定的地点进行查阅,公司档案不准任何人带出公司。

3.除本部门工作人员外,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其他办公场所,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其它部门人员电脑,不得查看U盘、光盘及软盘中的文件资料,更不能翻阅、抄录其他部门资料。

4.在打印、复印文件或资料中,应树立保密意识,不得随意将文件、资料内容泄露给公司外部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打印、复印错误的重要文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丢乱放。

5.负责文件及档案的管理人员应具有高度保密意识,不得向任何人有意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公司员工应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废旧文件不得随意丢弃,经公司认定作废的文件应定期销毁。

6.公司员工不得擅自更改公司各种文件或资料。

7.财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帐务、报表、资料,不得将公司机密泄露给予任何人。

8.合同文件、财务状况及其它重要的公司内部文件应特别注意保密原则,各种资料应妥善保存,更不能泄露给其他人。

9.凡重要文件,未经上级允许,不得复制、抄录。

10.员工的薪金、奖金公司予以保密,严禁任何人互相打听、攀比。

11.员工应尽忠尽职、努力工作,珍惜公司信誉,工作中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资料。

以上内容属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行政部。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4

ee实业有限公司人事变动管理制度

一、晋升及降级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转人力资源部办理临时考核及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二、调职

由申请部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附件一),送至单位会签,转人力资源部签注意见后,报送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

三、未批准的&39;升、降、调申请单退回申请部门

经批准的申请单则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发布《调整工作岗位通知书》(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请部门及本人,并限期办理业务移交手续,履任新职。若职称变动或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变更薪资名册。

四、留职停薪

1、人员有留职停薪的需要时,可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及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放《留职停薪通知单》(附件三)。

2、留职停薪期满时,当事人应到人力资源部及时办理复职手续。

3、留职停薪人员,不保留员岗位,申请复职时,如原所在部门无岗位时,则另行调整岗位。

五、免职

凡符合免职规定者,可由所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及审批表》(附件一),会签意见后,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批,发给《离职通知单》通知(附件四),办理离职手续。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__年1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5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 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招募甄试

第一条、 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 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第五条、 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 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 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 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 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 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 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 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 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 试用

第一条、 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 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 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 任命变动

第一条、 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 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 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 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 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 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 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 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 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 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续后工作。

第六条、 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 薪资

第一条、 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 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 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 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 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 员工福利

第一条、 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 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 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 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 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 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 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 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 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 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 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 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 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 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 考核

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管理员工。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 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 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 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 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 培训

第一条、 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 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 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 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 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 员工档案

第一条、 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 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 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 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 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 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 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 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 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6

一、为了使学校人事管理走向合同化、规范化、法制化,逐步建立有效的人才竞争和激励机制,促使人员流动能进能出、职务岗位能上能下、工资待遇能高能低,从而全面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办学效益,学校依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实施《聘用合同制》。

二、实施聘用制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法聘用的原则;竞争上岗原则。

三、实施聘用制的范围:学校在编教职员工;新接受和新调入的、中专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四、聘用的条件:

受聘者必须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学历、资格和达到职后培训所规定的要求。

受聘者必须具备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职业道德。

受聘者必须适应学校工作各项要求,能胜任工作,保证质量。

受聘者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按工作规范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受聘者必须履行学校规定的各项义务。

受聘者必需按照市教及区教育局文件规定的工作量,坚持正常工作。

受聘者必须接受学校的考核,在聘用期内考核为合格以上等级,方可连续聘用。

五、违约责任:学校与聘用人员一经签订聘用合同,即受到法律约束。学校和受聘人均应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制的`有关规定,不能擅自解除或变更;如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六、争议的处理: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和教工代表组成的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行使人事争议的调解职能;人事争议当事人应在人事争议发生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调解请求,调解不成,当事双方应在调解不成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上级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申请裁决。

七、聘用期限:学校从岗位需求实际出发,按教师的考核等第、骨干教师的认定等第、岗位的性质与教师签订聘用期限,一般聘用期限为一年。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均应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7

1、男性,本科毕业,管理学学士学位;

2、至少1年以上中型生产型企业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劳动合同法及人事工作流程;

4、熟悉培训体制的建立及运作流程,能够独立完成培训相关工作;

5、能够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7、能够在压力下工作并迅速成长;

8、具有国家三级人力资源师资格者优先;

9、有绩效考核推行经验者优先;

优秀毕业生有较强执行力者亦可考虑。

有意向者可直接在网投递简历或电话咨询,或发送传真简历至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8

一、现在企业人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及任用、员工培训、工资与福利、绩效考核与奖惩、考勤与休假、人事档案、员工守则(或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与卸职管理等。

二、在大企业人力资源规划是企业发展、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内容,小企业一般就统归在员工招聘的规定中了。

三、有的大企业人事制度就叫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小企业主要沿用那种以人事工作为主的管理制度。但是有的规定是必不可少的,如人事任免手续、劳动合同的签定与管理、保密制度在人事制度中的体现、人事档案管理等,如果企业的考勤制度和薪资制度独立成文,可以在人事制度中引用,如“见_制度”等,如果没有独立成文也应该制定在人事制度中。

四、制度章节的设定形式。简单明了的形式就是将每一项内容制订为一章,每个具体事项制订为一条。

下面是根据本人经验列出的小企业人事制度基本提纲:

第一章:总则

宗旨、原则、主要负责部门及其职责。

第二章:员工招聘

招聘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包括招聘方案的制定、审批、发布;

应聘的接待与审查,面试负责部门、内容及录用的决定、不予录用的情形;

录用手续、录用后的试用期,试用期转正的申请、考评与审批。

第三章:员工任用

根据领导批示签订劳动合同,必要的明确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责任、保密条款;

岗位责任、任用期间的调(升)职。

第四章:员工培训

培训计划、形式、内容、要求、考核等。

第五章:绩效考核

考核的标准、形式、期限、结果(奖惩)等。

第六章:薪资及待遇

企业或岗位基本薪资构成、等级标准;福利待遇、薪资的调整。

第七章:考勤及休假(可引用)

第八章:卸职管理

辞职、辞退、合同终止的劳动关系解除、资遣退职等办理程序。

第九章:员工守则(可引用)

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文明礼仪等行为规范 。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

员工个人人事档案的建立、人事信息管理、人事手续中的文件归档管理等。

2.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 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 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 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 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 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 担 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 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 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 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

第四章 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 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 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 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 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 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 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 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 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 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 考勤管理规定

1、 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 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 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八条 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 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 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 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 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 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 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 五一(三天) 国庆(三天) 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 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1.1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1.3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

1.4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

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应届毕业生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中筛选录用。

2.2本公司原则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

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录用通知。

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协议书、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则上个人档案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

__劳动合同的订立;

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2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3.3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4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3.5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6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如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3.7本公司与等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8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9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__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10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15员工有下列情况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关闭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本公司在该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员工。同时合同期满的员工如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应将其使用的房屋、欠款、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支付有关经济补偿。不能履行以上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3.19本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__劳动合同的争议

3.20本公司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经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可通过工会再次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工会共同协商。上述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双方可向管辖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如有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培训教育

4.1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人人必须接受培训教育。其主要内容为:厂纪厂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GMP普及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2上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给予传、帮、带,直至能独立操作。

4.3公司对员工考评分为试用期考评,年终考评二种,并由各部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金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4.4经同意外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回厂后,应向办公室提交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书原件,以便归档工作。

4.5员工录用后厂办应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包括录用审核表,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体检表,员工的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子女,家属,教育程度和其它个人资料等,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4.6公司建立规范的员工在厂电脑档案,记录员工信息,记载员工在厂时间的业绩,培训、考核等个人信息,并按厂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7办公室每年对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管的员工个人档案进行更新补充。

第五章:薪资福利

5.1企业按月支付员工报酬,依法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等。员工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及按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的义务,

5.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发放月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5.3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上级要求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加薪。

5.4在二次调薪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者,

(2)当年度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3)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4)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在二次调薪之间)。

5.6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5.7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5.8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指初婚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

5.9产假,女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产假期间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节育措施证明,可享晚育假30天,总计120天。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依据《苏州市人口和x办法》第十七条),产假含法定假日在内。

5.10生育女职工本人自愿申请,经本部门同意,报厂工会、厂办审批,可办理休产后哺乳假一年(含产假休息期)。

5.11符合国家计生规定流产者,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妊娠期3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按《苏州市人口和x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5.12响应国家x号召,带环怀孕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凭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产假2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照发(含法定假日在内)。

5.13育龄妇女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5.14生育费的报销: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5.1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丧假内基本工资照发。

5.16本公司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单职工每年发放30元,双职工每年发放60元,凭独生子女证领取。

5.17独生子女医药费享受到20周岁截止;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其子女14周岁截至。

5.18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新员工当年已体检的将不参加体检,经体检不符合(行业)生产要求者,企业将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考勤

6.1员工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6.2办公室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为当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办公室把各个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汇总归档备查。

6.3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需要离厂,必须凭出门证方可离厂。门卫严格把关,监督检查。并在月底将出入证交生产科备查。

6.4旷工:员工擅自缺勤、或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超过次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6.5无故旷工者月奖金全部扣除。旷工一年累计满天,当月累计满天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旷工处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里。

6.6若员工因突发事情而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则应及时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认可,回厂后补办请假手续。

6.7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理由,请假天以内经所在班组同意报部门批准;请假~天须经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须经厂长批准。

6.8请病假天以内必须凭医院医生休息建议书,由部门经理批准;~天由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由厂长批准。

6.9医疗期:在本单位连续5年工龄以下为6个月;5~10年以下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6.10员工因工受伤或见义勇为受伤者,其医疗期给予工伤病假,工伤期间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第七章:加班、调休

7.1工厂实行每天8小时和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补休或超时工作报酬。

7.2员工按生产要求双休日加班的工厂原则上以安排调休为主,同时也可根据情况支付加班工资。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经其部门经理签字,填写加班单,加班单应说明加班的内容及时间,否则一律不视作加班,计算方法按照小时计算。

7.4安排员工延时加班支付150%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5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6安排员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7有关特殊部门的节假值班费按照原计算方案执行。

7.8结算方法:由所在部门制表附由生产厂长签字后的加班单报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时间;加班后的第二个月号以前)

7.9员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则上累计存休不超过5天,超出5天由部门安排调休,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任何调休都以不影响生产正常工作为前提)

7.11员工需要调休,必须提前办理调休手续,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方式与部门经理请假,后补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

公司的人事制度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任用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

高级主管——总经理、副总经理、子公司经理

部门主管——品牌主管、物流主管、销售主管

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四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为四职等

(一)一等: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二等: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秘书。

(三)三等:部门主管、助理。

(四)四等:业务、美容师、内勤等办事职员。

(五)试用员、临时雇员、实习生等均不列等级。自过试用期,升任办事职员时为正式职员。

第五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

第六条职员之任免、调迁、奖惩等事项,均以正式文书发布。

第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八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九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

(二)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三)主管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报请总经理任免。

第十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考选事宜。程序:部门申请单→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核准→招募培训。

第十一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至少不得低于一个月。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业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七日者,不给工资。

第十三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证件。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八)与公司员工有血缘关系亲戚关系者。

第十五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工作协议书或劳务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保证

第十六条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七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

第十八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得担任保证人。

第十九条被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保证人应付赔偿及追缴的责任。

(一)营私舞弊或有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拖欠账款不清者。

第二十条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找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二十二条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四章工作

第二十三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二十四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

(四)不得泄露业务或服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携带公物(包括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

(八)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卫生。

(十)员工在工作开始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期间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抽烟,以期增进工作效率并防止危险。

(十一)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只有努力生产,提高品质,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有重要事情,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二十五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七小时为原则,营业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六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员工考勤管理细则》处理。

第五章待遇

第二十八条本公司依据劳资兼顾互助互惠的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

第二十九条员工待遇分为:

(一)基本工资。视从业人员的学历、经历、技能、体质及其工作性质而定,从业人员的年度工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通知或公布)

(二)津贴:岗位津贴、通讯津贴、工作津贴等。

(三)奖金:效率奖金、目标奖金、全勤奖金、年终奖金。

第三十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人员。月薪人员,每月五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两次,本月20日及下月5日发放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资。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记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三十一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的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处理。

    相关文章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79
    c
    上一篇:学生会制度管理范文大全 下一篇:有关志愿者的制度
    249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