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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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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科学的角度,制度一般指的是规则或操作模式,调节个人行为的社会结构。好的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要怎么写?小编给大家带来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供大家参考。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药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机、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队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

第三条

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

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

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

第九条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

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

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

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十三条

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根据产生危险废弃物的情况制定具体的收集注意事项、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四章危险废弃物的转运与处理

第十七条危险废弃物在转运时必须提供危险废弃物的名称、主要成份、性质及数量等信息并填写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转移联单,办理签字手续。

第十八条

危险废弃物统一交由__工业废物综合处置厂处置。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环境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啊。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3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

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险废物的利用

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行统计上账。

4、3、3、生产技术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4、4、危险废物的处置

4、3、1、对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理申请,经由安全环保部认为需外协处置的,经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工作。

4、3、2、经领导批准后,由销售部协调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4、3、2、车间进行统计上帐。

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

4、5、1、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保单地环保局备案,并组织演练。

4、5、2、发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4、6、其他

4、6、1、危险废物情况(生产工艺、处理办法、处理计划)发生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先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6、2、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先得到当地环保局的批准。

4、6、3、禁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混存、混运。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4

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九、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焚烧处理。

十一、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专门容器,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焚烧处理。

十四、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接、登记、签收。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5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公司安环部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姜志军、戴元海。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及时登入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应当将废物出库日期、种类、数量及接收单位名称登记好,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公司安环部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且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0、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公司安环部门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由当地环保部门或处置单位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

2、公司安环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5、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6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理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重庆格林电池有限公司的危废物品的管控。

三、管理责任

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拟定;

2、公司各部门为本制度的执行部门;

四、管理标准和要求

1、本企业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铅渣(灰)、废旧劳保用品、废弃含铅包装物,纳入危废物品的管理范围。

2、所有危废物品一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中的政策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把关,设立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企业建立危废物品管理计划,设立危废物品的回收、贮存、处置台账,记录反映整个危废物品的收集量、处置去向和处置数量。做到记录详细,完整。

4、企业设立危废物品贮存专用库房,分类贮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产生。

5、所有危废物品的收集,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规范的危废标志。

6、所有危废物品应交环保备案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或回收、利用,在转移过程中应按环保规定向主管的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转移联单,杜绝非法转移。

7、及时收集整理危废物品管理的记录档案,以备查询。

8、制定危废物品管理的应急预案,预防危废事故的发生。

9、按照环保要求,在危废品包装上应标明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重量、日期及危废标识】。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7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学院危险品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学院和财产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危险品的指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等,以下统称“危险品”。

第三条凡使用和保管危险品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消防灭火常识;使用危险品的实验室和场所要有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第四条危险品储存保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专用仓库和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危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必须符合《化学危险品贮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仓库区要与教学区、生活区有适当间隔,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灾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三)危险品应分类、分项存放,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四)要有防火、防爆、防盗的储存设施;

(五)要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不得超量存放。

第五条危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入库验收、出库登记制度,严禁烟火,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操作。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和使用。

第六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领取,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办理领取手续;剧毒、麻醉、放射性物品的领取,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存放、提运、使用危险品时,应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晒、防火、防水措施,确保危险品不分解、变质、自燃、自爆、外泄。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领取的`剧毒、麻醉等危险品,使用后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库房,严禁在实验室内超量存放,严禁随意存放或流失。

第九条所领取实验用危险品、实验完剩余物品,因特殊情况不能交回库房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核准后方可存放;实验室内应使用绝对安全的储存设施,严禁将危险品私处带出实验室。

第十条学生在使用危险品实验时,教师和实验员必须在现场进行指导,严禁擅自离岗;严禁学生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第十一条有关单位使用危险品的剩余废品和残缺、渗漏、变形、变质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定期集中销毁,严禁随意乱放和丢弃。

第十二条单位主要领导对危险品的管理负总责,主管领导根据管理规定,具体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危险品管理责任制,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学院和师生负责、对社会和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四条违反本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的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有关法规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8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__

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规章制度危险废物规章制度。”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规章制度百科。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

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9

一、培训目的:

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促进环境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二、培训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危害特性及分类管理、危险废物事故应急。

三、职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四、培训程序及实施

1、经营管理者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由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内容,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施,采取面谈交流、办班等形式不定期地进行培训,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府、行业规定的有关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劳动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职业健康的新动态,建立公司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有效进行。企业负责人尤其要带头学习。

2、中级管理人员培训,由环保管理部门提供培训内容,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施。利用自学的形式培训,学习贯彻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职业健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公司《危废管理制度》、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全面了解管理体系的内容及体系的运行情况,适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危废生产、贮存环境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重点是项目负责人和公司职能部门的人员。

3、一般管理人员培训

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学习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危废生产、贮存环境和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司《危废管理制度》、方针及目标、管理体系程序文件;通过培训要理解并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的内涵,能够识别相关领域内的职业安全健康因素,使其明确自己工作的好坏对职业健康管理的影响。

4、关键岗位和应急响应人员培训

通过培训使之熟练掌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的内涵,能够识别相关领域内的职业健康因素、学习危险废物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学习紧急自救和互救技能,使其明确自己工作的好坏对职业健康管理影响。

五、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审批

安全环保部每年的十一月十日前,将下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对培训计划进行审核、调整、汇总,编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下发实施。未纳入年度培训计划,但根据实施职业健康管理的需要必须进行的培训,由部门以《培训计划表》的形式报安全环保部审核,由安全环保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纳入年度培训补充计划。补充计划的编制要及时。

六、培训计划的实施

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及其补充计划的培训,均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实施,按规定各负其责。凡未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或补充计划的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0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

3、危险废物出入库时必须首先检查包装、重量、分类、标识是否清晰,对包装不完好,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出入库及转移手续。

4、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5、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6、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7、不定期对储存危险废物的仓库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渗漏,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无泄漏。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1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即具有燃爆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废弃物质。

3.2分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特性主要分为可燃废弃物、不可燃废弃物;按照节约减耗原则分为可利用废弃物和不可利用废弃物。

3.3危险废弃物包括:

1)废弃的化学品、化学品容器罐、含有化学品的制品、废弃的松香油等;

2)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等。

3)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办公用品:墨盒、废碳粉、废电池、含油墨类的办公用品等。

4)废机油、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液、油抹布、面纱、漆渣等。

4.职责

4.1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和修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负责各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2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部门负责其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识别分类、收集、标识、临时储存和监管,形成台账记录;对部门自查发现的违规班组或个人进行考核;

4.3仓储部负责危险废弃物从其他部门转入和从公司转出的台账登记和收容管理,;负责废弃物收集点的防燃爆和消防安全管理;

4.4制造技术部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提供各类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的支持;对技术性较强的处置工装或处置容器设计图纸,提出技术方面的建议;参与危险废弃物泄漏、燃烧等事故的原因调查与分析;

4.5采购部负责寻找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依照国家法规要求提供化学品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为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提供安全技术参数。

4.6治安消防科负责对危险废弃物集中存放点进行日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或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和应急处理。

5.管理内容

5.1可燃危险废弃物

5.1.1收集

5.1.1.1各部门当班产生的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当班在生产现场清理并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并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保证生产现场没有撒落、遗留(接班人员发现没有清理和转走,或生产现场有大片撒落、遗留,可拒绝接班,及时上报部门领导处理);

5.1.1.2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做好标识,容器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燃烧的隐患,不得放入其他废弃物或生活垃圾。

5.1.2储存

5.1.2.1各部门严格遵守分类存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装、安排专人检查和维护的原则进行可燃废弃物的临时放置和储存;

5.1.2.2每日产出量少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油抹布等),产生部门做好防燃爆措施后,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部门进行定时定点定人监控或定点焚烧,产出量大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新加)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2.3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使用空油桶密封(如废机油、润滑油、空油漆桶等),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收集点10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仓储部建立【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

5.1.2.4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废稀释剂等),放入专用收集容器,标识清楚。收集容器5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以及动火作业。部门必须安排有专人负责监管储存状况,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部门内部如需使用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只能在专用收集容器储存或放置不超过5kg的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仅够使用即可,多出部分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

5.1.3处置标准与周期

5.1.3.1每日产出量少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等),产生部门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后,每周六下午在废品焚烧点,在部门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焚烧处置,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3.2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空油漆桶、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液等),由仓储部与处置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废弃物视数量情况随时处理,不得堆积过多影响安全。

5.2不可燃危险废弃物

5.2.1收集

5.2.1.1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为防止人员磕碰受伤,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各部门当班产生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经常清理或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或区域内;

5.2.1.2不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由产生部门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在仓储部的【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中要有记录。

5.2.2储存

5.2.2.1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点应设置到人员较少处,并有围栏防护;

5.2.2.2由产生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仓储部在【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登记。

5.2.3处置

5.2.3.1部门制作工位器具需要使用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金属边角料等)时,在仓储部领用;

5.2.3.2仓储部与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

6.考核规定

6.1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管理的部门责任人,视后果的严重程度,生产管理部给予50元至200元的考核;

6.2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财产损失情况,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承担50%、30%、10%、10%;未造成财产损失,但造成严重影响的,生产管理部对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考核300元、100元、50元、50元;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工伤事故的考核比例执行考核。

6.3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火灾等事故的,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追究各级责任。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2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学校总务后勤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必须规范安全储存,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三、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学校校长严格审批,并严格执行危险品采购审批制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由校长审批,领用必须由教导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四、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并按规定程序严格管理。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任何个人不准私自购买、收藏、保存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3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附2022年公司危险废物名录)。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焦油(次品焦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

(一)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收集、贮存点、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三)按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台帐。

(四)负责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第六条危险废物利用单位职责

(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第七条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一)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将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环保部。

(二)安全环保部会同监察审计部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其处置工艺进行审查后,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三)财务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费用,核定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外销价格。

(四)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五)无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六)安全环保部在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七)产生(回收)单位核对危险废物出厂数量,及时统计、汇总,按月报送安全环保部。

(八)固体废弃物处置(理)后,由产生单位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置台帐》。

第八条公司暂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按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第九条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

第十条严禁将危险废物乱存乱放、倒入河流、池塘、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倒放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

第十一条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二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该类废钢铁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四条各二级单位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酌情扣责任单位2000-10000元/次。

(一)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无台帐,现场收集和贮存无标识,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的。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处置的。

(四)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处置的。

(五)擅自停运或者闲置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备的。

(六)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第十六条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责任者,扣责任单位5000-20000元/次,扣直接责任者500-1000元/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4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治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和处理活动。

3、职责

3.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发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志和数量的统计,以及危险废物台帐的确立。

3.3.2、生产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厂房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不定期检查。

3.3.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包处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外包工作。确保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办理,并按照国家规定有相关资质的运输方法依法保证运输。

3.3.4、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提出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运输、外包办理申请批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相关资料也负责当地环保局的申报和相关处理核准。

3.3.5、厂长负责审查安全环保部批准的工作。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生产管理

4.1.1、生产工艺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发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工序班长和单位工作人员负责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和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4.1.3、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消除滴、泄漏现象。

4.1.4、生产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运输

4.2.2.1、各车间应立即向安全环保部提出一般固废和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以达到厂房存放的临界值。

4.2.2.2、安全环保部和厂长批准后方可运输。

4.2.2.3、负责人、专车运输,现场负责统计一般固废和运输危险废物。

4.2.2.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标准,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3、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

4.3.3.1、现场提出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理申请,如果安全环保部认为需要外协处理,可以经厂长批准进行下一步处理。

4.3.3.2、厂长导批准后,由安全环保部对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机构进行运输、处置。

4.3.3.2、现场统计登记。

4.4、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理

4.4.4.1、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到保单地环保局备案,组织培训。

4.4.4.2、发现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发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理异常,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厂长启动应急预案。

4.5、其他

4.5.5.1、一般固废和危险废弃物状况(生产工艺、处理方法、处理计划)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向当地环保局申请办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5.5.2、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搬迁首先要经当地环保局批准。

4.5.5.3.禁止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合、混合、混合。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5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运输识别标志的申领和放置,按照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委托、运输和装卸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防散落、防破损的措施。

禁止使用载客的交通工具装运危险废物或者客货混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产技术安全科对相关管理单位处罚1000元。

(一)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二)转移危险废物,不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

(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或者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八)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设施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6

物业公司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为了防止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部门、管理处的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3.0定义

(无)

4.0职责

4.1各部门、管理处负责识别本部门各种过程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并编制清单,当有新的活动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清单。

4.2各部门对所有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控制。

4.3管理处负责在各区域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相关的标识及维护。

4.4管理处负责(若为外包服务则指导并监控供方)分类收集并处理所有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分类存放场所,依相关法规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0内容

5.1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原则

5.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5.1.2所有固体及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统一处理的原则进行。

5.1.3分类回收是指各部门按照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分类以后再回收,应在盛装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5.1.4集中保管是指公司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场所。

5.1.5统一处理是指公司依相关的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2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

5.2.1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不可回收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大件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

5.2.2不可回收废弃物通常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腐烂垃圾、厨房垃圾、果壳、花草、衣服等。

5.2.3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可以换取一定经济利益的、经处理后可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5.2.4大件废弃物是指公司及业户所淘汰的大件办公家具等。

5.2.5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废塑料、废橡胶、废干电池、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有机溶剂、废油漆、废乳胶漆、废防水涂料、废硒鼓、废墨盒等。

5.3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5.3.1管理处负责对各区域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回收并分类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垃圾集中存放处。

5.3.2本公司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交由国家认可的、有资格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理,管理处负责将本公司及本单位的环境等要求事项通知废物处理公司。

5.3.3对可回收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定期联络有关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以换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6.0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供方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

7.0记录

《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清单》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7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范围

2.1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危废管理

3.1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3.5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公司安环部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3.12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3.13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3.14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15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16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的,其排放的烟气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17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3.1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确有必要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须在实施关闭、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内报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环保部门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

4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4.1运送危险废物应配专用车辆,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4.2污水站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4.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8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__版)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

(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__)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

(八)《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__)

(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__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1.管理部

组长: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危险废物管理部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领导各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管理成员职责:

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联络转移工作。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建立建全档案、台帐。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现场专职人员职责:

1.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登记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档案。

2.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

3.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

4.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

5.落实管理部门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4、其他相关部门

1、后勤部

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合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2、保安部

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

三、标识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3.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__)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__)要求。

附1: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警示牌样式:

附2:危险废弃物包装、容器标识样式:

四、管理计划制度

1.每年1月之前由公司部门负责人根据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贮存、转移台账汇总年度的公司的危险废物情况,总结上年度危险管理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整改措施。按照省固废中心的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危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交区环保局备案。

五、申报登记制度

1.公司接收、库存,以及危废利用过程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申报登记。

2.每年年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统计整年接收量,如实填写年度固废申报登记表并交至区环保局。

六、分类管理制度

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__版)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并分类,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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