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有关制度
制度作为规则和规范,同时也属于观念、意识的范畴,因此制度从抽象角度将是一种“共识知识的契约形式”。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学生有关制度?这里给大家分享学生有关制度供大家参考。
学生有关制度篇1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学生有关制度篇2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量化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考核要求:
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学生有关制度篇3
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
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
干部培训制度
1、学生干部必须服从院党、团总支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接受同学监督。
2、密切联系同学,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本着认真学习的态度,在共同讨论、互相交流的&39;氛围中取长补短。
4、主动积极开展工作,讲求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自觉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各部门的业务水平。
6、每个干部都有权利和义务接受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非特殊情况,不得缺席;确因有事应提前将书面请假条上交秘书处。
7、学生会应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全体成员参加有利于提高成员综合素质的各项培训活动。
学生有关制度篇4
开展“书香校园”活动规章制度
为了使我校的“书香校园”开展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和细则:
一、成立创建创建“书香校园”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范振景
副组长:任月安孙志强秦兆慧
成员:罗永芳郑文静宋文东王凯年闫利荣吴新丽施敏各班班主任
二、建立开展活动工作计划
学校根据市县精神制定活动方案计划,根据师生具体情况制定读书计划,书香校园活动管理制度范文。
三、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读书制度
(1)课外活动以及各班阅览指导课都是学生到图书室阅览室读书时间,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要依时开放。
(2)图书室、阅览室读书要保持安静,遵守秩序,爱护图书,按规定借书,做文明的读者。
(3)工作人员要保持图书室的整洁,维护纪律,登记好借书情况和图书造册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每学期学生新书的分发工作。
2、橱窗制度
读书橱窗公布“书香校园”相关规章制度,宣传书香校园的主题、口号、读书格言等,定期更换好书推荐,展览师生征文。
3、早读晚阅制度
(1)各位老师应向学生推荐好书或报刊,班主任应定期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在家的读书情况。
(2)师生应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有专用读书笔记,做到勤写读书笔记。
4、检查制度
读书活动领导小组对各班的书香校园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以真正做到有计划、有落实。
四、各项活动评比细则
1、“读书之星”评比细则
学校每学期开展“读书之星”评选活动,各年级按学生总数的3%的名额推荐。评比项目及标准如下:
(1)有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定的读书计划,有专用读书笔记(摘录、感想或启发等);
(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深厚的阅读兴趣,能在班级或学校发挥“早读晚阅”的模范带头作用。
(3)能用普通话背诵课本规定的需背诵的课文、段落、句子,会背诵经典名句;每学期读一本好书,写出读后感,坚持读报刊、看杂志。
(4)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读书、征文、朗诵、演讲等比赛活动。
(5)学以致用,视野开阔,学习成绩优异,能在各项读书活动竞赛中获的较好的成绩。
2、“书香班级”评选细则
(1)有具体可行的班级读书计划与班级读书总结;主题明显,切实可行;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转变,亲子阅读积极开展。
(2)班级读书氛围浓厚,人人认真阅读推荐书目,经典诵读持之以恒。
(3)每班建立班级图书角,建立符合本班特色的借阅制度,班级图书角书籍丰富,班级图书管理员管理有效,并落实专人管理。
(4)能开展富有特色的课外阅读活动,形成自己班级的活动个性。
(5)读书有成果,有各类活动资料(活动方案、活动小结、活动照片、读书小报、班级文化布置的照片、证书、奖状、发表文章等)。
(6)珍惜图书,爱护图书,借阅图书无丢失。
希望各位老师对照以上制度和细则,切实做好读书活动,明德实验小学的“书香校园”建设作出自己的努力。
学生有关制度篇5
仪容仪表是一个人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是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素养的体现。小学生的仪容仪表应该符合小学生的身份、年龄特点,以整洁、大方为主。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日常规范》的精神,为了规范全校师生的仪容仪表,特制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头部要求
1、头部符合学生身份和性别特征,不烫发,不染发,不理光头。
2、男生头发前不过眉毛,侧不过耳朵,后不过领,长不过一寸。
3、女生不拉发,不遮眉,不遮脸,发型朴素大方;不打发胶、摩丝等定型剂。
4、经常洗头,头部无异味。
5、每天早、晚必须洗脸、刷牙。中午饭后要做好脸部清洁工作,保持面部干净。
6、养成经常照镜子,整理自己仪容仪表的习惯。
二、着装要求
1、按要求穿规定的校服,不得在校服上乱涂乱画。不穿奇装异服。
2、着装整齐,朴素大方,不把上衣捆在腰间,不披衣散扣。
3、不穿背心、拖鞋在校园行走和进入教室。
4、课堂上不许敞衣、脱鞋。
5、不穿中高跟鞋,不穿厚底时装鞋,以球鞋或平底鞋为好,上学时穿便于运动的鞋子。
6、内衣不准长于外套。外头纽扣、拉链必须完好,校服外衣的拉链至少拉上三分之二。
三、手部要求
1、不留长指甲,女生不涂指甲油。
2、指甲内无污垢,饭后便后要洗手。全天候保持手部干净。
3、不在手及手腕处贴粘贴纸和涂抹。
四、饰物和挂件要求
1、学生上学应该佩戴红领巾。
2、红领巾要保持干净和完整。
3、少先队干部标志佩戴在左臂。
4、不佩戴饰物及其他挂件(包括项链、手链、玉佩、佛珠、耳环等)
五、书包要求
1、学生上学用双肩书包。不允许以时装包、购物袋代替书包。
2、书包必须保持整洁。在上下学的路上,书包的外部拉链必须拉上。
3、保持作业本、课本整洁干净。
学生有关制度篇6
1.午休时间:中午12:00—2:10。
2.上午放学后,由各班的带班老师集中本班午托学生。要求学生排好队,由带班老师检查学生的到位情况,然后于11:30分把午托学生带到学生饭堂,组织学生有顺序进入饭厅,并指挥学生到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就座后,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3.学生用餐期间由生活管理老师来管理,生活老师要做好学生用餐的管理工作,学生用餐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做到文明用餐。要求学生要珍惜粮食,不得浪费粮食。
4.学生用餐后,学生只能在宿舍的前面或附近玩耍,不能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能做危险游戏、不能互相追逐、打闹。在宿舍里不得互相追逐、不得在床上乱跳或用被子等物来打闹,不得乱接触电源、电线,不得擅自离开学校。若学生需请假的,务必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和由监护人向值班老师请假允许的情况下,学生方能离开学校。
5.午休开始,学生要洗手脚后,方能上床休息。午休时间学生不得讲话、看书、做游戏等,务必进行午睡。
6.值周领导每天对午托学生进行全程管理,午休期间检查各宿舍学生的午托管理情况。生活老师管理学生的午休工作,并做好午休情况记录。
7.午托结束以后,要求学生自觉清理周围的清洁卫生,保证地面整洁无杂物。学生要洗脸、刷牙,并整理好自己内务。
8.学生午托期间须遵守纪律,屡次违反纪律且教育不改者,学校有权拒绝其参与午间的托管。
9.学生开餐时间
早餐:8:00-8:25
午餐:11:30-12:00
学生有关制度篇7
为确保我校毕业班学生有一个优美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让学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学习中去,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制度,每一位学生必须遵守:
1、学生必须服从学校老师(包括不任本班课程的老师)和学校保卫的&39;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纪律,学生必须爱护学校和寝室内的各种公物,若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3、要安全防火,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不得私自接电拉灯、如有灯具破损要由学校老师或电工维修。
4、寝室内严禁打架斗殴、赌博、吸烟、酗酒等。
5、未经班主任老师同意,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学生亲戚)。
6、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班主任老师每晚进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如果有较多的钱,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师保管。
8、寝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应做好本室当日安全监督工作,发现有违纪行为,要立即向老师报告。
9、讲究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瓜果皮和纸屑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0、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关电,关门。
11、室内物品摆放、床铺整理等必须按要求,做到整齐有序,保持整洁,严禁将饭菜和零食带入寝室。不得随意调换床位。
12、严禁将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寝室。
13、不准在宿舍内高声喧哗和吵闹,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男生寝室室长:钟其杰女生寝室室长:董春艳
学生有关制度篇8
一、各部门职责及分工
主席团:
1、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规范学生会工作
2、组织各部开展活动,对主要活动进行总策划。
3、组织例会和紧急会议的及时召开。
4、对各部成员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树立学生会威信。
5、配合监督各部的学生工作。
办公室:
1、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贯彻执行主席团决议,完善学生会工作。
2、上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及活动安排。
3、负责学生会各种活动和会议的安排及各项活动的总结、纪实和各类会议的记录。
4、负责学生会各种材料、文件的分类和保管,并收发和整理各班级有关材料。
学创部:
1、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信息。
2、负责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有利于促进同学们学习的活动,搜集和提供有关考研、英语等级考试的信息。
3、帮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考试安排。
组织部:
1、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情况。
2、负责党校、学生干部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3、督促检查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好“五四”奖先工作和分团委平时考核工作。
4、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并协助做好具体考查工作;
5、做好团组织、团员的档案建立和管理工作,做好组织工作的各种数据统计和材料收集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各类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
体工部:
1、负责组织院、部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体育活动(特别是运动会的组织)。
2、负责举行一些丰富我院同学课外活动的体育活动。
文艺部:
1、负责我院文艺人才的选拔与培训。
2、各种文艺活动的举行。
生活部:
1、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包括宿舍卫生的检查与评比、学生宿舍的安排以及帮助同学解决宿舍问题等)。
2、协调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的工作。
3、负责我院环境卫生的安排及检查。
4、安排学院下达的有关宿舍管理的任务。
5、组织安排公益性劳动、志愿者劳动。
6、搞好各种大型活动、会议的后勤工作。
宣传部:
1、负责各种通知、海报等的书写与张贴,各种活动的宣传。
2、适时(有关节日)进行节日庆祝类宣传
3、管理一切宣传用品和器材
外联部:
1、做好我院勤工助学工作,对外联系、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建立我院贫困生档案。
3、对我院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进行统一管理、监督和评比。
4、向社会争取各种大型活动的活动资金、物品等。
二.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故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监督执行办公室的值日制度。
2.值日部门负责办公室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工作和值日任务,认真填写值日日志;实行每天一小扫,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大扫除。
3.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一周以上处理。
4.保持办公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不干扰他人办公;任何干部不得在办公室表现不符合学生守则的不良行为。
5.节约用电,注意安全,做到人走灯关,人走窗关,人走门锁。
6.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三.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工作档案管理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使学生会的工作形成一定的历史资料,故建立本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为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供参考资料,保障各项决策的科学化。
学生会总体档案分类如下:各级文件类、会议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学生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奖品、纪念品、外职资料、重要书刊等。
2、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及上学期的工作总结,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学生会总体计划及总结由办公室负责草拟。
3、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专柜保管。凡大型活动的方案、总结及有关材料除本部门存档外,还须送交一份于办公室存档。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递交;此任务由部长负责。
4、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含副部长)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或填写一份工作鉴定表,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办公室存入档案(具体递交时间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5、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6、属于学生会的报刊、杂志,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整理并加以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如希借用阅读,须经办公室批准,阅后按时归还。
7、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8、其它类别档案视具体情况由办公室作出合适安排。
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四.学生会会议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为主席团会议、全体学生会干部会议、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各部门干事会议。
2.主席团、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时间:逢单周日晚7:30,不另发通知),全体学生会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3.各部门会议通知由本部门负责派发,其它由办公室负责派发。
4.各部门会议地点应于两天前报于办公室,以便做好协调安排。
5.各类会议须严格做好签到和记录工作。凡不能参加会议的干部、干事一律须向办公室书面请假,批准后方可,会后补请假者须备有关证明。
6.会议考勤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保存,一份挂于会议室,由办公室做好如实记录,凡无故旷会三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7.会议必须依照预定时间准时召开,若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8.所有副部长级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存档,各部门会议记录由各部存档,不定期由办公室或相应主管副主席组织检查并签名。
9.在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勤于思考,踊跃发言,做好个人会议记录,以便为工作提供参考。
10.会议过程中,各干部须自觉关闭通讯设备,以免干扰会议进程;会后由办公室或各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理会议室。
1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五.学生会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度
经主席团研究决定,学生会在工作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规定如下:
1.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长(主任)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主任)。
2.责任事故的认定。
<1>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3>未完成主席团(或各部部长)交付的任务;
3.对于出现责任事故的干部(干事)的处罚。
对于出现三次责任事故者,一票否决各种评优资格;对于出现五次责任事故者,劝其退会。如因会议不到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两次即行开除出会;因会议请假造成的造成的责任事故,出现五次即行开除出会。
六.学生会宣传管理规定
为了我们良好的形象,希望大家共同遵守本规定:
1、宣传形式。
本规定所指的宣传形式包括海报、展板、传单以及其他宣传品。
2、制作规定。
<1>各部门搞活动时需提前考虑宣传形式并确定宣传方案。
<3>在宣传品中尽量避免使用__部门的字样,如须落款,必须统一落署“计算机学院学生会”字样。
<2>展板展出时应置于各校区显要位置,摆放规范,防止展板东倒西歪,并张贴学生会报头。另外,做宣传部门注意雨雪天气对展板的保护。
<2>本规定自20__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七、各部工作考核制度
为调动各部工作积极性,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局面,特制定此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1、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工作态度、团结协作、日常工作、完成任务、工作的拓展与创新五个方面。
(1)工作态度(10分)各部成员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向上,有吃苦精神
(2)团结协作(10分)各部成员及部与部间有较强的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相互支持。
(3)日常工作(30分)要求各部能切实贯彻本部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4)完成任务(30分)要求各部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下达的任务(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5)工作的拓展与创新(20分)要求各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敢于创新,在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适当、适时的拓展本部工作。
2、对各部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由主席团及办公室成员根据材料、记录及平时查看进行综合评定。
3、对于在值班和会议中所扣的分值,将在以上考核的基础上进行扣除。
4、每学期将评出的两个先进部,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达不到70分的部给予警告,对于达不到60分的部将进行人员调整。
学生有关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以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资助资金(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教育)包括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高等教育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和学校财政安排用于资助政策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中央财政安排的国家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拨款部分)、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等。
第四条学校财政安排的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校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业奖学金(学校自筹部分)、勤工助学、“三助”岗位津贴等。
第二章资助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人数由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分配名额,每生每年8000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奖励人数由教育部分配名额,每生每年5000元。
(三)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资助面由教育部下拨预算名额确定,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人数由教育部下拨预算名额确定。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
(五)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中央财政每年给予一定比例资金的支持,其余资金由学校统筹利用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予以补充。奖励标准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六)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七)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我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八)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代偿。
(九)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我校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及单项奖,奖学金金额分别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1000元和500元。
(十)校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奖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1500元。
(十一)校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十二)困难补助。资助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在校中遇到的一些突发、临时、特定的经济困难时给予的一次性的帮助。困难补助包括绿色通道补助、毕业生求职补助、寒暑假返乡车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春节留校学生节日补助以及其它专项补助项目。
(十三)学费减免。是对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符合国家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给予的学费减免。
(十四)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活动是指本专科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劳务报酬为每岗每小时12元,每岗每月480元,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
(十五)“三助”岗位。“三助”即助教、助研、助管的简称,“三助”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渠道,研究生参加“三助”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10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完成规定的40小时工作时间,“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600元/月,“助教”岗位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助研”岗位津贴为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硕士研究生600元/月,助研津贴由设岗导师和学校按照1:1的比例共同承担。
(十六)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校内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三助”等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物价水平、学校收费标准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资金分担和预算安排
第七条学生资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据学生人数、相关标准等进行测算。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拨款部分)、国家助学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励志奖学金、校助学金、困难补助、学业奖学金(学校自筹部分)、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三助”岗位津贴由学校财政承担。
第四章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学生资助资金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学校财务处要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机制。
第十条学生工作部(处)要加强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应用,规范档案管理,将学生申请表、认定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十一条学校财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规定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二条在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学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勤工助学、“三助”岗位、“绿色通道”、校内资助、社会资助等方式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
第十四条学校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分配相关资金时,结合实际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
第十五条学校鼓励企业、社会团体、个人在我校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十六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涉及的申请、评审、发放、管理等工作按照各奖助项目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执行。
学生有关制度篇10
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市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二、财务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学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经营性支出。
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长审批。重大资金使用,根据“三重一大精神”须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维修、基建、绿化、设备添置,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或审批。
5、支票领用必须由部门主管领用并交于经办人员,领用前必须在财务处作好登记。
(三)财会人员职责
1、学校会计解结算中心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及时记帐、按时结帐、如期报帐、经常分析、如实反映情况。并运用会计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
2、出纳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及时办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妥善保管现金、有价证券及应收票据,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使用范围,不得以白条子抵充现金,也不得坐支现金。严格空白支票和票据管理,银行印鉴分人保管,确保资金安全。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3、报帐人员负有出纳的职责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
⑴及时将学校收入解缴银行,并将收入记帐联和银行存款回执交学校会计人员入帐。
⑵在500元备用金范围内支付学校各项支出业务,并及时向学校报帐。超过500元的支出业务应按批准权限规定,报校长审批后支付。
4、财会人员应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记帐凭证每月应连续编号、认真复核、及时打印、妥然粘贴,发现有错及时更正,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性。
由于凭证录入错误而导致会计帐簿发生错误,只能通过调整凭证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另编记帐凭证以红字冲错误凭证,重新编制正确凭证,任何人不得通过其他操作对机内帐簿作无痕修改。
5、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会计报表必须实行全市统一格式,不得随意修改报表格式和确定报表文件名称,并按规定要求报送。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6、做好财务分析。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专用基金变动、财务管理以及事业和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三、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
财产总保管员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39;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
财产保管员分管财产、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随时记录分管财产的变动情况,定期(每学期一次)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学校财产、设备由总务处统一调配使用,专用设备要专管专用,财产设备的使用须有领用、借用、回收手续,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财产总保管员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
2、资产的帐、册。
财产分保管员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一般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房屋、建筑物、车辆等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
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和7人资产处置小组讨论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上缴财政。
学校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四、收费管理
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票据的结报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的办法。
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集中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
五、内部牵制制度
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各校应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
凡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过程,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分工负责。
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校长按权限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
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
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鉴,有学校领导和学校报帐员分别保管。
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应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
学生有关制度篇11
一、学生的接送
1.确定各年级学生的放学时间,每次接学生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
2.等学生到齐后一起到托管班,不得让学生单独行动。如有特殊情况可和另外一名老师商议,但是必须在有老师看管的情况下分批到学校。
3.在回托管班的途中,如有学生要买文具、食品等需先向老师说明,经老师允许才能去买,购买食物必须是面包,牛奶等能充当晚餐,其他食物一律禁止购买。
4.接送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接送老师负主要责任。如果学生因其它原因不能来学校上课的,老师需提前和家长联系,确保事情的真实性。在放学后必须确保家长及家长指定的家人来接学生,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能来接,由老师帮助送学生回家,家长提出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的情况除外。
5.每个班需有一名学员家长告知托管老师作业内容。(学校作业班任都以校讯通发给每个家长)
二、上课安排
1.到托管班后学生休息10分钟,在此期间学生用简单的晚餐,如面包、牛奶等能充饥的食物,辣条等“垃圾食品”一律不得带进托管班。
2.休息10分钟后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学生按照语文、数学、英语顺序依次完成当天作业。
3.适当安排课间休息。
三、沟通
1.对学生应多鼓励多激励,摸索学生的性格,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进行适当的激励,出现问题也要严厉的批评,对于同年级的。
2.每个学生在托管班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状况,老师与家长接送学生时进行沟通。促使每个学生更快的进步。
四、上课纪律
1.告知孩子作业内容。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走动,如有特殊情况需举手示意。
3.上课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读书或背书,如有读书或背书任务,需向老师告知,可根据情况另外安排。
4.写完一门作业后,把作业本放在课桌的右上脚,供老师检查,学生继续写下一门作业,如在写作业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旁边做上记号,最好用铅笔不会写的题目暂时空在那里。
5.课间休息时,不得在教室里大声喧哗,更不能相互追逐打闹,其他同学在学习时不得去打扰。
学生有关制度篇12
作为大学生,学生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合,它是我们在大学时代温暖的家,更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班级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一、 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1、宿舍内东西摆放整齐,不允许有杂乱东西摆放在外面,每天离开宿舍的时候整理好宿舍内务在离开。
2、执行宿舍人员按床号轮流打扫卫生制度,保证宿舍的卫生状况,大家之间彼此提醒监督,保证宿舍的整齐洁净。
3、被子一律超窗户的方向摆放,保证大家的床上用品摆放位置一致,不允许将衣物等杂乱物摆放在床上。
4、鞋子一律摆放在坐姿底下,且摆放整齐,不允许在别的地方随便摆放。
5、脸盆等必须放在门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许随便摆放,毛巾叠好整齐的放在脸盆边上。
6、开水瓶放在柜子边的架子下,不允许随便摆放,不能让宿舍有水渍。
7、宿舍内的网线有序的贴在墙上,以防蜘蛛网式的网线出现。
8、各宿舍卫生必须在八点之前打扫完毕,以方便阿姨检查卫生。
9、宿舍人员必须在八点之前起床,不允许在上课时间睡觉。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破坏。
2、宿舍内不准私自拉线,不准私自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3、禁止将他人留宿,将非本校人员带进宿舍,亲友来访必须登记之后方可进入。
4、如在宿舍之内发现推销等可疑人物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5、平时不再宿舍应锁好门,长时间不在宿舍应锁好门窗。
6、勿将大额现金放在宿舍,贵重物品请妥善保存,以防丢失。
三、学生宿舍学习方面管理
1、各个宿舍之间形成互帮互助的风气,平时互相督促学习。
2、学习好的同学应积极帮助学习差的同学。
3、各个宿舍争取使整个宿舍整体拿上奖学金,大家之间形成良性竞争。
学生有关制度篇13
第一条中国__大学(__)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学生有关制度篇14
为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体现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切实规范学生仪容仪表,依据《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__学校学生一日常规》关于学生仪容仪表的规定,特制定如下规范要求,望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仪容仪表总体要求:
仪容仪表是初中生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初中生应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语言文明,追求健康向上、朴实自然之美,切勿盲目模仿、追赶时髦、图慕虚荣,要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
二、仪容服饰规范要求:
脸必净、发必理、衣必整、纽必结。头容正、肩容平、胸容宽、背容直。表情勿傲、勿暴、勿怠,神色宜静、宜和、宜庄。
(一)着装要求:
1.学生在校期间由班级根据气候和学校活动统一要求穿校服或班服。
2.禁止在校服或班服上涂画。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修改、破坏校服或班服,否则需重新购置。
3.因校服或班服不足需要穿便服的,由班级统一安排。要求上装长不过膝、短不亮腰;下装长不拖地、短不过膝。
4.禁止穿着不符合中学生身份的便服。如印有低俗文字、透明或半透明、长短不适、吊带、破洞、补丁、流苏、链环、飘带、亮片、布偶装等。
5.学生在校期间运动量大,应穿适于运动的鞋袜。因伤病需穿其它鞋袜的,须经班主任许可。
6.生活背心、短裤、拖鞋仅限于宿舍区穿着;运动背心、短裤可在运动区和宿舍区穿着。
(二)面容、配饰要求
1.学生不得化妆,不得使用能改变皮肤本色的面霜和唇膏,不得蓄指甲、染指甲。
2.学生不得纹身或使用贴纸留下纹身,不得在身体上刻画图文。
3.非近视学生不得佩带眼镜,不得佩带具有美瞳功能的隐形眼镜,未经许可不得佩带太阳眼镜。
4.不得佩带任何饰品,如面具、耳钉、耳环、项链、平安符、长命锁、戒指、扳指、手镯、手环、手链、串珠、脚环、脚链等。
5.学生帽子、围巾、手套、手袖的样式、配色需简洁大方,需端正佩戴,不得遮盖眼睛和脸庞,手袖不得有花纹。
(三)发型要求:
1.男生留短发,女生一般不留长发。男生头发长不过寸,前不遮眉,后不超衣领,两侧不触耳;女生头发前不遮眼,后不超肩,两侧不遮脸。
2.学生不得改变头发本色,不得烫发,发型、发饰简洁大方。
3.学生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剃光头,不得在头发上剪任何图文。
四、如学生违反需立即整改,学校有权查扣留证,屡教不改者给予校纪处分,家长需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督。
学生有关制度篇15
根据省、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普通初中学籍管理的有关问题做如下暂行规定。
一、学籍:
新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就近入学安排,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如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顺序填写“在校学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和初步学籍电子文档,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验印,新生学籍才能生效,否则一律无效。对所有在籍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建立学生相应年级学籍档案。学籍档案由学校长期保存,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移交其他单位。
二、转学和借读:
①市内转学,初中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确属因搬迁或户口迁移,居住地与注册学校距离超过4公里(或8站),要求转学的初中学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或转学到居住地附近的一般学校就读,学生办理正式转学手续。
②因户口迁移由本市转往外地,转往外地的学生,应持户口迁移证明和接受学校的接收函及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接收函留转出学校存档。
③因户口迁移由外地转往本市,由外地转入的学生,由家长持学生常住本地户口、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入学。
三、到注册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就读的初中学生,称“暂读生”。
原则上学校不允许学生到他校暂读,若有特殊情况,须由家长向暂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暂读学生申请表”并经双方学校审查同意后,再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到他校暂读。学生到他校暂读,学籍仍保留在原注册学校。暂读学校须为暂读生建立暂读学籍档案,在暂读生回原注册学校毕业时,暂读学校应及时将其暂读学籍移交原注册学校。注册学校须依据学生暂读学籍档案为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和毕业生档案。暂读生的毕业成绩统计在原注册学校。毕业证书由原注册学校核发,暂读生升学不得列入原注册学校保送范围。对经教育主管部门直接批准安排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应优先照顾入学;对残疾学生,应特殊照顾。
四、休学和复学:
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填写休学证明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确需休学的,应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始病历,经学校校长、教导主任和班主任签字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学生休学期满,须按期复学。复学时,首先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和原休学证明信及医院建议复学证明,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重新注册,方可复学。学生除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得中途退学或辍学,确实丧失学习能力的,必须由家长申请,并提交区(市)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方可开具退学证明,准予退学。
五、毕业、结业、肄业:
学生修业期满,经考核德、智、体等诸方面均达到合格标准,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编号与学号要一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发给毕业证书,只能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①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两科不及格者。
②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一科不及格,政治、物理、化学有两科不及格者。
③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及格,其他学科(含历史、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有四科以上不及格者。
④学生思想品德评定不及格者。
⑤受过校级处分,6月底之前未撤消处分的。
对未参加毕业考试或中途离校者,一律不发给毕业证书,可发给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遗失一律不予补办。必要时本人可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实原始档案后,可依据有关规定如实出具证明信。
六、普通中学编班人数:
初中每班人数按照区教育局的有关要求进行,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基教科科同意再行办理。
七、请假:
1.在校生每学期开学时,应按时到校。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一个月未到校,而又没办理请假手续者,学校不出示任何证明。
2.平时请假: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者,要凭医院诊断和家长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日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周至两周之内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
对连续旷课一个月或在学期内累计旷课节数达到180节的学生班级应做好学生工作,通知家长和社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