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人们可以明确各项业务活动和流程执行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风险点或注意事项。下面给大家整理一些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方便大家学习怎么写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1
一、实验教学计划制度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
计划应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
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
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进、置备,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教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考核
1、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由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教师根据登记表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和平时实验为主,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四、生物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二、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
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五、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
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2
一、实验室中的准备室仅供教师准备实验用,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入内。
二、准备室的设施布局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变动。
三、准备室为课任教师配备几套常规实验用品、其它所缺器材须随时领、不得随意挪用其他教师所备器材或分组实验用品。
四、所领取的实验器材其使用保养由领用人负责。使用者要爱护仪器、节约材料,防止器材丢失、试剂泄漏、标签脱落。实验器材不得长时间在办公室、准备室滞留,用毕要擦洗干净及时面交管理员验收入库。
五、要保持室内清洁,所备实验用品须置于专用演示工具盒内,不得随便放置。实验废物要按常规收集于废物桶(废液缸)内,不可随地乱扔杂物。
六、演示实验试剂柜为教师开放。使用试剂瓶要防止标签脱落和腐蚀;严禁修改试剂瓶上标签名或盛装运非标签名所指定的其它试剂;试剂瓶用毕须回放原位,不得随便放置,要保持柜内试剂瓶摆放条理有序。
七、准备演示实验不得动用学生实验试剂瓶。
八、准备实验结束,要整理干净实验台和地面,关好门窗及水电排风设备。
九、实验室里学生实验做好后,任课老师需检查学生的实验桌面及地面卫生,若实验桌有乱七八糟现象或地面不清洁,则由任课教师及时处理好。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3
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习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包括学生)。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为保证实验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劳动保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二、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三、为保证实验室有一个良好的实验环境,每天开出实验时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上实验课学生清扫整理。每批实验的学生必须有专门的卫生安全协调员。(强调培养学生的安全与环境的意识)
四、实验教学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实验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实验室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
五、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另中心设一名安全员协助搞好安全,消防工作。
六、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七、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八、实验教师应在上课前巡查本室情况,有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下班前应对本室的门、窗、水、电等进行检查,检查完毕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九、实验教师及实验工作者必须切实做好实验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同时必须在每次的实验前,向学生宣传和讲解有关安全和劳动保障的事项。
十、实验中心每月第一星期的周二下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
十一、以上各项由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4
一、教学仪器是进行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的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实验室各项仪器设备要按国家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账,建立总账、分类账,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总账、分类账相符,仪器与橱上的目录卡片相符。
三、仪器存放应定橱定位,做到分类科学、取用方便。要按仪器性能注意做好防尘、防压、防潮、防蛀、防霉、防磁等工作。
四、化学药品要按化学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实行双人双锁制,严格领用手续,药品与仪器分室保管。
五、要建立仪器的质量、技术资料档案,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六、要按照《仪器借还制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安全防护制度》的要求做好仪器的管理使用工作。
七、教师的演示实验应提前一天,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三天,将“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好准备,确保实验成功,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开设,应及时和教师联系。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在学校领导的主持下,办理交接手续。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5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档案管理模式,分类装订,装盒存放。
十、做好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人身安全。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6
一、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实验仪器、辐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设置警示标志,存放于安全地点,指定专人保管。
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7
一、领取或采购教学仪器,应由实验教师亲自前往。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实验室。
二、仪器在转运过程中,实验教师自始自终不得离开仪器,以防丢失,仪器放置不得挤压。
三、仪器购回后,由学校领导、总务主任、实验教师组成验收小组,对仪器进行验收。
四、验收时应以购货单据为依据,逐件查对核实,不但要验收数量还要验收质量,对仪器的主件、附件、零配件要一一清点。必要时对仪器进行组装、调试。
五、玻璃仪器及药品要开箱对照装箱单验收。容器是否破损,标签是否贴牢,塞子是否塞紧,药品是否变质,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六、对验收时发现问题的仪器,提出处理意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8
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10——1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9
1.目的
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4度冰箱)(-20℃冰箱)、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并做好样品的保密与安全工作。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样品的取样、流转、贮存、处置、识别等管理。
3.职责
①质量检测中心负责分析测试实验室样品管理。
②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按照样品取样的程序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取样,并记录取样接收时样品状态,做好样品的标识以及样品贮存、流转、处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③实验室检测人员接收到样品后应对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的样品加以防护。
④实验室样品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对检测室样品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质量控制主管对样品管理承担管理职责。
4.样品的取样
①取样人员应根据取样频次到指定地点按时取样,取样人应对样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保证样品的完整性。
②当有突发情况,另时需要取样分析时,由相关样品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登记。
③实验室样品管理人员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状态,并登记入账。
④分析人员对样品是否适合于检测存有疑问,或品管人员对检验结果持怀疑态度,或认为样品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有异常情况时(包括包装和封签),必须进行再次取样分析。
5.样品的识别
①样品的识别包括不同样品的区分识别和样品不同试验状态下的识别。
②样品区分标识,贴在样品外包装上,标识内容包括检验样品编号、分析项目、注明采样时间和日期。
③样品在不同的试验状态,或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处置等阶段,应根据样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标识的转移工作,以保持清晰的样品识别号,保证各分析室内样品编号方式的唯一性,保证样品分析结果的可追溯。
④实验室应根据专业要求,在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对样品标识转移方式和如何保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和有效性,做出明确规定。
6.样品的贮存
①质量检测中心应有专门且适宜的样品贮存场所,配备样品间及样品柜(架)。样品间由专人负责,限制出入。样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做到账物一致。样品贮存环境应安全、无腐蚀、清洁干燥且通风良好。
②对要求在特定环境条件下贮存的样品,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环境条件应定期加以记录。
样品管理流程
1.样品的接收
样品的接收是整个样品检测工作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样品的接收必须由专门的样品接收员来完成。当接收样品时,样品接收员需要和送样人一同对样品进行各项基本数据的.核对,再详细记录样品的各项数据,保证样品的原装性。同时,对样品进行初步观察,确认是否能够进行检测。最后,详细填写好样品接收。
2.样品的标识
当样品被接收后,需要先把样品放在待检区,再对样品进行标识,样品的标识应放置在明显醒目又不妨碍检验的地方。样品标识的基本内容包含样品的名称、编号、规格和状态等,样品标识上的文字必须清晰可见、简单明了,永远不会因标识的不清楚而造成样品的混淆。样品的标识是唯一能辨别样品的标签,需要存在于样品流通的整个过程中。
3.样品的确认
当样品管理员对样品进行基本性能标识和记录后,应由检验人员对样品进行确认。检验人员需凭有效凭证,到样品库取到样品,并仔细填写样品流通证。当检验人员收到样品后,需立即对样品的基本情况进行确认,其中包括样品本身状态、是否符合对应的检测方法以及是否符合送检方的基本描述。如果发现样品本身状态不正常,或样品和送检方描述不同,或对对应的检测内容描述不全面等情况,检验人员需记录出现的所有问题,和送检方沟通好,待疑问都消除后,才能开始检验。
4.样品的流通
当样品进行流通时,样品上的标识将是唯一可以辨别样品的根据。在样品检验的每个步骤,样品上的标识都需要不能被破坏,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任意改变或勾画样品上的标识,检验记录中也一直记载样品的原始编号。当样品被加工、处理、测试和流通时,需要有效保护样品,使样品远离有害源。当检测完成后,检验人员要立即清洁好样品,送到样品储存库,由专门人员进行样品的核对和登记。
5.样品的储存
实验室需要设置特定的适合样品储存的地方。对于不同种类的检测样品,应做到分类放置、标识一目了然,记录和实物一致。样品的储存环境需要保证样品的安全,做到无污染,无腐蚀、干燥通风。针对特定的样品,需要在特殊环境下和条件下储存,需要严格把控环境指数,做好详细的记录。检测人员在进行样品的储存时,保证样品的安全性以及完整性。对于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危险品需要特定存放,远离其它样品,并做好醒目的标识。
6.样品的处理
当样品检测完毕后,需要进行分类,参照不同种样品各自的规范、规程和处理意见书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果检测客户需要将样品取回,也必须严格遵从样品处理规范中的规定进行样品的取回,如果样品存储一定期限后再由客户取回,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和批准后才可以取回样品。如果样品已经过了保存期,就需要实验室和送检单位进行沟通,共同处理样品。在样品进行处理时,管理员要做好记录。
7.样品的安全
样品管理的每一步,尤其是对样品的检测、储存和处理,都需要遵守严格的保密制度,加强对样品相关信息的保密。储存的样品无特别指令不能随意动用,对于有特别指令的样品,需要满足相关要求,确保达标。同时,在样品接收、流转、储存、处理和信息管理等步骤,需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样品不被破坏,机密信息不会泄漏。
检测实验室样品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样品管理要制度化、规范化;
②样品管理应建立唯一性标识;
③严格审查样品状态;
④切实做好样品存储和清理工作;
a.样品存储是样品管理的重点内容。
b.应建符合产品特点的存样室。
c.严把样品的出入库关。
d.严格执行样品销毁工作。
⑤加强实验室的内部审核工作:
通用实验室工作制度篇10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为确保食品添加剂检验工作的公正与客观,检验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要做到细心、耐心和专心;还要具有熟练,正确的操作技能及良好的科学作风、清洁的卫生习惯。
2.检验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法定标准、企业标准,并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其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均不得岀厂、不得销售、不得使用。
3.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和谐、规范、科学的工作环境。
4.对一些关键的计量标准容具(如天平、量瓶、移液管、滴定管等)及其他分析仪器,必须经校验后,方可使用。
5.检验使用后的器具,应按规定及时清洗。检验用剩的试剂,不得倒回原瓶,以免污染,而影响检验数据。
6.在使用和操作各种仪器前,必须理解和熟悉各种仪器原理及使用操作程序,并对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使用完毕后应做好对仪器的清洗,必须保持仪器的完好,并认真做好仪器使用记录。
7.为保证检验数据的可靠,准确,仪器应定期进行校验(一般仪器均规定为每年一次),并做好校验台帐。仪器维修后,应使系统适用性符合规定或经校验后方可进行测定。
8.易燃,易爆,腐蚀,剧毒,贵重药品等试剂,必须严加管理。个别毒品试剂,贵重物品必须按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
9.凡使用有毒,挥发性试剂时,必须在毒气柜内进行操作。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时,必须严加小心。对检验用过的一般废溶剂应倒入废液桶内,对一些特殊的废溶剂,如酸,碱,氧化剂等,应作酸碱和氧化还原处理后,再倒入废液桶内。
10.检验完毕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检验数据应如实的直接填写在原始记录中,不得记在其他地方。检验原始记录必须按规定记录,字迹清晰,计算正确。
11.对调换岗位的检验人员和新进的检验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新岗位培训和实习期为16个月左右(根据岗位的难易程度而定),并有专人带教。培训和实习期满,经操作考核后,方可正式独立上岗操作。
12.各实验室要定期清扫,保持实验室地面与台面的清洁整齐。
13.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上班时间专心工作,不串岗,不闲谈。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事先请假,并保证做好工作交接。
14.实验仪器、玻璃器皿、试剂瓶应摆放整齐,实验地面、台面和墙壁要保持清洁干燥,仪器表面光洁。一切用品及工具用后应归还原处。
15.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工作服应常换洗。
16.熟悉并遵循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使用刺激性或毒性试药时,应在通风厨内操作,使用剧毒药时,要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废物、废液及时清理,用过的滤器洗净晾干。
17.对易燃、易爆、剧毒及腐蚀性化学试剂以及贵重仪器设备、用具要有专人保管,责任到人。
1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
19.按要求填写实验记录及报告单,并及时归档。妥善保存。
20.每日下班前,应切断室内电源,关闭水、气阀门和门窗后方可离开。
21.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未经许可,外单位人员、闲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联系工作请直接找相关办公室人员,加强安全卫生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二、人员及培训制度
1.人员:实验室所有承担分析或管理的人员应具有中专或同等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再经过专门的培训后方可承担实验室工作。
2.培训:
2.1凡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首先在实验室经理或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
2.2新进入实验室中的工作人员,应由专人带领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在培训一段时间后应进行小结并由带教人员评定培训结果(小结及评定应存档),在完成该项培训后,该受培训人员应参加“食品卫生检验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在取得培训证书后,该人员方可独立进行检验分析工作,方可独立出具分析报告。
2.3实验室每生成一份新的&39;SOP后,应组织SOP中牵涉到的相关人员,在实验室主管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在进行培训后分析人员方可按新SOP执行,培训应有培训记录并归档保存。
2.4实验室应每年对所有的分析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次,并考核,培训及考核结果应归档保存。
三、原始记录管理
1.记录的管理:实验室中所有原始记录均应处于可控状态,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及归档保存,过程应均有记录支持并有有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1.1记录的发放: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均应有专人负责复印,空白记录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分析人员不得随意复印使用,空白记录应编号后发放,不得发放无编号记录,发放应有专门记录。
1.2记录的回收与归档:实验室中所有记录在填写完毕后均应及时上交至专门人员处存放,上交应有专门的记录,分析人员不得随意保留原始记录。专门负责保管原始记录的人员应将回收的原始记录置专门地点上锁保存,并记录在案。每年年底时应将年内回收的所有原始记录交至档案室归档,并记录在案。原始记录的归档保存期一般为样品有效期加1年,特殊文件(如验证文件等)应永久保存。
2.记录的填写:实验室中所有的记录填写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直接、及时、清楚、易懂、一致、持久。具体如下:
2.1填写记录内容应真实,不得随意伪造数据。
2.2填写记录时按表格内容填写齐全,不能留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空格处应划线或标明“N/A”,内容与上一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2.3填写原始记录时应做到及时,实验信息应立即直接填写到正式的表格、检验记录中,不得将原始数据填写在草稿纸上,而应该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2.4书写要清晰、易读。填写有错误时不得随意涂改,应在错误数据上划一横线,并在附近空白处填写正确数据,签名并标明日期。不可擦掉、涂改或在原来的文字上重写。应保证原始错误数据可辨认。
四、样品管理
所有来样填写的内容如品名、批号、抽样数量等取样信息进行复核,填写来样登记表,并依据样品保存条件将样品至专门地点存放。分析员依据请验单得到分析任务后向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领取样品,分析时应注意保持样品不受污染,分析完毕后应及时将样品归还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不得随意丢弃。如样品属毒品,应严格按照毒品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1.分析剩余样品不得随意丢弃,应由负责来样登记的人员交至实验室置专门地点存放,等待统一处理。
2.成品留样应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中间体及投料用原料应至少保存三个月,过期样品应统一处理。
五、实验室标准品的管理
1.实验室标准品包括从外购买的可直接用于检测的标准品、外来实验室具有COA的标准品或本厂自行进行标定的工作对照品。
2.所有对照品均应按照说明书规定条件存放,存放地点应上锁,不得随意摆放。
3.凡标准品应立即交由实验室人员按有关标准品管理方法进行统一采购、登记及领用,任何人不得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标准品,标准品使用后应及时归还标准化室,应记录使用情况。
六、实验室留样管理
1.留样观察工作应由熟悉业务和责任性强的人员负责,收存样品时,应建立留样登记表,详细记录留样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日期、质量情况、经手人等等内容,然后定期观察检验,并建立留样观察记录和台帐,做好留样观察技术档案。
2.留样样品保存到样品有效期后一年,不规定有效期的样品保存3年。
3.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留样,不得擅自将留样随意处理。
4.在产品有效期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由留样观察员将质量异常情况以书面质量统计资料上报部门领导,共同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
七、滴定液的管理
1.为保持检验数据可靠,滴定液要定期标定,必须使用基准物质进行标定。一般滴定液的有效期限规定为三个月。到期的滴定液必须进行复标后,方可使用。
2.配制滴定液时,应控制其实际浓度不超过标准浓度的±5%。滴定液必须有专人配制,标定,并有第二人进行复标。
3.滴定液在存放期间,要注意物理性状变化。若有沉淀、变色等情况,应弃去,重新配制或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后,再标定使用。
4.标定和滴定所用的容量器具均应经过校验,方可使用。
5.配制及标定滴定液应在规定温度和湿度的环境中进行,若标定温度与使用温度相差过大(一般相差10°C以上)时,应重新标定滴定液。
6.移取滴定液应倾出后移取,不宜直接用移液管插入滴定液瓶内。倾出后的滴定液,不能倒回滴定液瓶内。移取放出液体时要直放,管壁外不可沾有液体。
7.滴定液配制、标定必须有记录。并经复标核对后方可使用。标定的相对偏差不超过0.1%,复标和标定相对偏差不超过0.1%。
8.滴定液的标签应注明:标定日期、品名、使用期限、标定者、复标者、标定浓度。
9.对遇光变色的,不稳定的滴定液应置于棕色瓶中存放,氢氧化钠存放于塑料桶内。滴定液应在规定的温度、湿度环境中保存。
10.滴定液可以从有资质的单位采购。
11.购进的滴定液应登记在册,并按上述规定进行管理。
13.购进的滴定液按规定在三个月内使用,到期需进行复标。但超过滴定液瓶上标注的有效期的,必须弃去,不得再使用。
八、仪器及器具管理
各种仪器都是产品检验的重要工具,必须正确使用,认真保养,确保各仪器、设备处在正常状态下,以保证检验任务的完成。
1.仪器室设置布局应符合要求,并便于仪器的操作、清洁和维修。仪器室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要有适当的防震、防尘及专用的排气等设施,仪器室应远离高温及磁场。
2.仪器室应有专用的温度及湿度控制装置;仪器所用电源应保证电压恒定,有足够的容量,并有良好的专用地线。
3.仪器室人员管理:
3.1仪器分析人员在进行分析工作前应先了解仪器使用原理,掌握各台仪器的操作方法,并具备对仪器日常维护的能力。
3.2在使用仪器前,应认真查看“仪器使用记录",了解仪器是否可正常运行。
4.仪器室内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5.严格控制仪器室进出人员,非仪器分析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仪器室。
6.仪器分析人员应每天记录仪器使用情况及仪器室温湿度。
7.仪器分析人员应注意保持仪器室的整洁,根据卫生要求安排包干到人,每天打扫卫生,天平应定期更换干燥剂。
8.仪器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且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9.仪器使用应严格遵守仪器标准操作程序,未经培训者不得随意使用。
10.仪器使用后,应进行清理、清洁工作,不得有留样液、试剂、纸屑等,并在仪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
11.仪器开启使用中如发现异常情况,自己又不能处理,应立即关机并报告主管,等待处理。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开仪器。
12.非本单位或非本部门人员要使用仪器,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必须由实验室人员在场,才能使用。
13.仪器室须保持规定的温度湿度;保持整洁,每日作好清洁工作,每星期大扫除一次。
14.下班时,仪器室由每日操作人员负责锁门,锁门前要检查仪器(包括电脑)、电源、空调器是否已关闭以及室内情况,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锁门,钥匙放在实验室内固定地方,否则发生意外,由当日锁门者负责。
九、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室内应备有专用的接种棒、酒精灯、试剂架、搪瓷盘及盛有5%石碳酸水溶液的消毒水、吸管筒、酒精和碘酒棉球等物。
2.无菌操作衣、帽和口罩应每次使用后必须进行清洗和高压灭菌。
3.检验前应做好微生物实验室及工作台的清洁,并用规定方法进行灭菌消毒。
4.微生物检验人员必须具备无菌概念,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不能化妆、佩带饰物,不能裸手直接接触食品添加剂。出室时应脱去无菌工作衣、帽、口罩及拖鞋,并挂放在指定的地点。严禁穿戴无菌工作衣、帽走出无菌室,进入非洁净区域。
5.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口者不能进入无菌室进行微生物操作。
6.在进行检定菌和食品添加剂检验操作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或玷污他物,防止污染。
7.接种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必须经过火焰炽灼灭菌,冷却后方可使用或收还。
8.检验过程中用完的器具应定位放置。染菌器皿或剩余菌种、菌液或其他带菌培养物的器皿应在沸水中煮沸约30分钟或进行高压灭菌后,方可弃去。操作时若将菌液碰到手或桌面,应及时用消毒液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9.检验完毕应及时用消毒液清理操作用具,清洁工作台及地面,并用紫外线灯消毒,关闭电源。室内应绝对保持整洁,定期消毒处理,保持无菌环境。非微生物检验人员不得进入无菌室,并谢绝参观。检定菌(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有专人保管。原始菌种须在低温保存,并作好检定菌的传代工作。无菌检查后的菌液,必须经高温灭菌后弃去。凡作暴露菌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应经加热约30分钟后弃去。
10.洁净室洁净度的监测工作应定期测定,并记录存档。每次进入无菌室操作时,必须同时进行环境暴露试验检测。
11.洁净区域与非洁净区域的压差应大于10,洁净区域各室之间的压差应大于5,并按规定随时检查,应符合规定。
12.操作使用后的无菌衣,帽,口罩每次必须进行清洁和消毒。未经消毒的无菌衣不得带入无菌室,更不得使用。
13.微生物检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十、检定菌、培养基管理制度
1.检定菌:凡法定标准规定用作生物检定的一切菌种。
2.检定菌种的来源为江苏药检所提供(购买)以接种好的菌种斜面。
3.检定菌须有专人管理。
4.将购来的各种试管斜面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5.使用时必须按规定的方法启用,并做好使用记录。
6.严格按标准操作程序的规定进行菌种的传代接种。
7.将传代并经培养后的菌种放入3~8°C的冰箱中冷藏保存。
8.每支菌种需标明菌名、接种日期和规定的使用有效期。
9.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无菌检定工作。
10.菌种处理:凡以使用后的菌种斜面、过期的菌种斜面染菌或活性降低的斜面管必须在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或放入蒸汽消毒锅在121°C消毒1小时,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菌种斜面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11.培养基需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制备和消毒,置规定温度的生化培养箱内培养规定时间后,应检查无菌生长方可使用或可用直接使用从江苏省疾控中心购买的培养基。
12.凡做暴露菌落试验后的双碟培养基必须经加热煮沸1015分钟后弃去。
13.培养基处理:使用过的培养基,若为无菌则置沸水中煮沸60分钟以上,再弃去;若为有菌,则必须经高温消毒后方可弃去。未经消毒的培养基一律不得随意的弃去,以防环境污染或交叉污染。
十一、贵重物品、剧毒品管理制度
1.凡贵重物品(如铂金丝、铂金坩埚等)均应放入保险箱中专人专管。
2.保险箱应双人双锁。因工作需要使用时,由领用人员签字登记领出。用毕及时清洗干净登记归还,并填好使用记录。
3.贵重物品损坏或保管不善而丢失,后果均由使用人负责,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4.剧毒试药保管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与安全知识。
5.剧毒试药购进后,保管员应检查其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文字清晰完整,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启封痕迹等。检查后,称毛重,填写记录,两人共同签名。
6.剧毒品必须加双锁分类存放于特殊柜或保险箱内,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由两人分别保管,只有在两人同时在场时才能打开柜子。使用中必须双人双锁管理。
7.剧毒品应根据测试需要发放,由两位保管员分别称量和复核,并填写发放记录,领用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按规定使用和后处理,测试结束后立即归还原处。同时进行剧毒品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剧毒品名称、数量、剩余量和使用者签名)登记。
8.除另有规定外,剧毒试药开启后有效期暂定五年。在此期间,若有异常情况,如:吸潮、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交环保、安全部门集中处理,并做好记录。过期的剧毒试药也参照本条处理。
十二、复核制度
1.化验员将检验记录填写完毕后由部门主管复核。未经复核签名的记录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批记录。检验员对此负责。
2.复核依据为该品种或该项目检验规程。复核内容为检验项目完整、不缺项;书写工整、正确,改错正确(必要时加以说明);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单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均正确;实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
3.原始记录符合规定要求,复核人员签名。否则可拒绝复核,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复核签名。
十三、玻璃仪器管理制度
1.各种玻璃仪器要分门别类的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仪器要洗净干燥后放在专用柜内,清洗清洁度以不挂水珠或内壁有一层均匀水膜为准。
2.清洗比色管不能使用毛刷;玻璃容量器具(量瓶、移液管、滴定管、量筒等)原则不可以加热干燥,应以自然晾干。
3.移液管洗净后,应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或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沾污。
4.滴定管用毕,洗去管内的溶液,再用纯水冲洗,上盖玻璃短试管或塑料套套管,也可放尽水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长期不用的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拴好活塞保存。
5.比色皿用毕洗净,置滤纸上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6.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用小绳将塞和管口拴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应在塞间垫一张纸片,以免日久粘住。磨口塞间如有砂粒不要用力转动,以免损伤其精度。同理,不要用去污粉擦洗磨口部位。
7.成套的玻璃仪器用完后,要立即洗净,放在专用纸盒内保存。
8.精确玻璃仪器(滴定管、量瓶、移液管)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校验,确保其准确性。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十四、化学试剂管理制度
1.实验室化学试剂贮存环境:实验室化学试剂应单独贮藏于专用的化学试剂贮存室内。该贮存室应阴凉避光、通风良好,防止由于阳光照射及室温偏高造成试剂变质、失效。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设施器材完备,以防一旦事故发生造成伤害和损失。
2.盛放化学试剂的贮存柜需用防尘,耐腐蚀、避光的材质制成,取用方便。
3.化学性质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柜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危险品应贮藏于专室或专柜中,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门窗坚固且朝外开。其中易燃液体贮藏室温度,爆炸品贮藏温度均不得超过30°C,照明设备采用隔离、封闭、防爆型。
5.化学试剂的贮存管理需由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专人负责。
6.实验室操作区内的橱柜中及操作台上,只允许存放规定数量的化学试剂,不允许超量存放。多余的化学试剂须贮存在规定的贮存室中。检验中使用的化学试剂种类繁多,须严格按其性质(如剧毒、麻醉、易燃、易爆、易挥发、强腐蚀品等等)和贮存要求分类存放。
7.各种试剂均应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整,内容清晰,贮存条件明确。
8.发现试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掉落模糊时,应立即重新贴好标签。
9.剧毒试剂试药应执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实行复核制。
10.试药开启使用应填写启封签。启封签内容:启封日期、有效期至、启封人。填写好的启封签应贴在试剂瓶上。
11.试剂启封后,固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五年,液体试剂有效期暂定三年,有有效期的使用到有效期截至。所有试药必须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12.如果试药在有效期内出现异常情况:如变色、吸湿等,则有效期提前结束。
十五、安全管理制度
1.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实验室,实验室仪器、设备非经允许,一律不准搬动和使用。
2.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危险物,必须严格遵守使用规定,在指定的地点使用,使用易燃易爆的试剂必须避开明火。
3.易燃液体加热,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4.实验室内的防火设施必须齐备,保持良好状态,严格易位或挪做他用,实验人员应熟悉并掌握灭火器的使用。
5.所有检测工作均应按检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变更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6.凡使用有毒、刺激性、腐蚀性试剂,或操作中产生有毒、有刺激性物质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按规定戴好防护眼镜、及浸塑手套等防护用具。操作结束后,要及时妥善处理现场。
7.所用试剂应贴有标签,并按化学性能分别存放,绝不能在容器内盛放与标签不符的物质。在试剂使用前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有效期、以免发生差错。
8.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拔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或带手套),且不能强行插入或拔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9.高压钢瓶应存放于规定地点,并由抱箍固定,开启高压钢瓶开关时,应缓慢,并不能将出口对人。
10.严禁用嘴吸取各类化学药品。
11.各项设备仪器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时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发生故障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仪器的正常使用。
12.需人为控制使用的仪器,设备运转中严禁操作人员脱岗。
13.剧毒药品管理,必须两人掌握钥匙,严格剧毒药品收发管理制度。
14.实验室内所有电气设备不得擅拉临时电线,不得有裸露线头或直接连接电器。
15.工作结束或离开操作室时,检查水电汽及各种开关是否已经关闭,确认后方可离开。
十六、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检定产品质量的重要工作场所,洁净的环境是工作的前提。工作人员进入检验室前,须更换好清洁的工作服、工作鞋。
2.各实验室人员每天工作前要做好本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地面清洁,门窗玻璃、墙面、天花板清洁完好。
3.实验室内设备、容器、工具按要求放置,台面整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和私人杂物,试剂摆放整齐并符合清洁、安全标准。
4.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5.无菌室、精密仪器室等,应按其特殊要求进行清洁及消毒工作。
6.工作结束后,各人将各自的台面、水槽收拾干净,工作台、试剂架、试剂瓶等必须清洁无积灰。
7.公用场所由全体人员分工负责,定期打扫。工作场所包括公用工作场所要求定期进行大扫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