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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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免费篇1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附2022年公司危险废物名录)。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焦油(次品焦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
(一)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收集、贮存点、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三)按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台帐。
(四)负责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第六条危险废物利用单位职责
(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第七条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一)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将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环保部。
(二)安全环保部会同监察审计部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其处置工艺进行审查后,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三)财务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费用,核定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外销价格。
(四)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五)无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六)安全环保部在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七)产生(回收)单位核对危险废物出厂数量,及时统计、汇总,按月报送安全环保部。
(八)固体废弃物处置(理)后,由产生单位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置台帐》。
第八条公司暂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按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第九条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
第十条严禁将危险废物乱存乱放、倒入河流、池塘、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倒放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
第十一条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二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该类废钢铁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四条各二级单位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酌情扣责任单位2000-10000元/次。
(一)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无台帐,现场收集和贮存无标识,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的。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处置的。
(四)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处置的。
(五)擅自停运或者闲置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备的。
(六)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第十六条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责任者,扣责任单位5000-20000元/次,扣直接责任者500-1000元/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免费篇2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药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机、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队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免费篇3
物业公司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为了防止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污染环境及危害人身健康安全,确保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得到最大限度的回收,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部门、管理处的活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3.0定义
(无)
4.0职责
4.1各部门、管理处负责识别本部门各种过程和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并编制清单,当有新的活动或外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清单。
4.2各部门对所有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按指定的地点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控制。
4.3管理处负责在各区域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做好相关的标识及维护。
4.4管理处负责(若为外包服务则指导并监控供方)分类收集并处理所有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分类存放场所,依相关法规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0内容
5.1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管理原则
5.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
5.1.2所有固体及废弃物的管理必须遵照分类回收、集中保管、统一处理的原则进行。
5.1.3分类回收是指各部门按照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将各部门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分类以后再回收,应在盛装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或场所等外面标明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类别、名称。
5.1.4集中保管是指公司各部门回收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存放在指定的场所。
5.1.5统一处理是指公司依相关的法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回收处理。
5.2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
5.2.1本公司活动、服务中产生的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主要分为四类,即为不可回收废弃物、可回收废弃物、大件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
5.2.2不可回收废弃物通常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各种有机体,如腐烂垃圾、厨房垃圾、果壳、花草、衣服等。
5.2.3可回收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可以换取一定经济利益的、经处理后可重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张、金属容器、玻璃瓶、塑料、包装材料等。
5.2.4大件废弃物是指公司及业户所淘汰的大件办公家具等。
5.2.5有毒有害废弃物是指公司员工以及所管物业的业户日常生活、办公而产生的对环境有害的废弃物,如废塑料、废橡胶、废干电池、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有机溶剂、废油漆、废乳胶漆、废防水涂料、废硒鼓、废墨盒等。
5.3固体及危险废弃物的回收处理
5.3.1管理处负责对各区域分类垃圾桶内的垃圾进行回收并分类暂存于公司指定的垃圾集中存放处。
5.3.2本公司所有固体及危险废弃物交由国家认可的、有资格的废物处理公司处理,管理处负责将本公司及本单位的环境等要求事项通知废物处理公司。
5.3.3对可回收废弃物进行集中回收,定期联络有关废弃物处理公司处理,以换取一定的经济收益。
6.0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供方控制管理作业指导书》
7.0记录
《固体及危险废弃物清单》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免费篇4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
3、危险废物出入库时必须首先检查包装、重量、分类、标识是否清晰,对包装不完好,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出入库及转移手续。
4、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5、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6、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7、不定期对储存危险废物的仓库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渗漏,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无泄漏。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免费篇5
为全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安全,全面完成生态文明创建各项指标任务,根据环保部、省环保厅近年来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制定整改方案。
一、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未融入现有的环保重点工作中,危险废物监管机制混乱,监管成效差;
(二)危废底数不清,历史遗留危废的种类、数量、分布、污染状况不清;
(三)纵向传导不力,企业主体责任未落实,有相当部分企业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政策法规要求不熟悉;
(四)环评审批历史欠账多,部分环评报告编制质量不高,固体废物内容简化,错评、漏评现象突出;
(五)监督性监测未到位,对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设施,特别是对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监督性监测较少。
(六)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企业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现象严重,环境隐患较大。
二、整改措施
(一)加快能力建设。以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或配齐配强专门人员为切入点,以制度完善、能力匹配、管理规范为目标,推进固废监管部门的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理顺监管机制。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列为环境监察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加大对危废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推动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
(三)开展调查摸底。对辖区内企业危废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危险废物网上申报数据,强化申报监管,提高危废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严查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近年来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督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工作,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应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推进规范建设。对照危废经营单位及产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逐厂进行核查,对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进行限期整改,确保辖区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达到要求。
(六)还清历史欠账。在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及日常环境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规[20__]2号),发现危险废物实际产生种类、数量或利用、处置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应责成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开展环境影响后环评。
(七)严格环评审批。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固体废物内容编制的通知》(环办[20__]28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相关内容达不到编写技术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八)加强环境监测。督促危废处置单位和自建危废处置设施的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监测信息。加强监督性监测。
(九)编制防治规划。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促进提高危险废物循环利用率,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为发展目标,编制全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整改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至3月中旬):制定印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方案》,各县(区)环保局(环保分局)制订整改计划并上报。配齐配足管理人员,完善机构设置。
第二阶段(20__年3月31日前):
开展调查摸底,强化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监管,确保辖区内的工业企业网上申报率达到90%以上;
督促相关企业完成环保部、环保厅危废规范化督查通报问题的整改;
对照产废企业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抽查表,逐厂进行核查,确保辖区内产废及经营单位的达标率达到要求。上报整改情况;
第三阶段(20__年4月20日前):立案查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20__年4月20日至5月底):对危废产生种类、产生量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责成重新报批环评文件或开展环境影响后环评。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到位。各县(区)环保局(环保分局)成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文件到位。依据《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环规[20__]2号)要求,深化部门合作协调机制,明确环保内设机构危险废物环境监督管理职责。
(三)跟踪督查到位。各县(区)环保局组织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必须实施严格的行政处罚措施。
(四)信息公开到位。各地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整改、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通过媒体曝光和网上公示,并与企业环保信用评级挂钩。
(五)廉政建设到位。认真贯彻环保部《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公告[20__]第9号),规范固体废物管理相关人员公职行为,确保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廉洁健康有序开展。
(六)严格考核到位。通过局统一组织,将对各地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改情况进行考核,对达不到要求的地区,在年度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五、长效管理
(一)各地环保部门确立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责任制度,建设规范的危废贮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危废管理台帐,促进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上台阶;
(二)为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提高环评质量,出台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评工作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依法追究环评过程中的不负责任或弄虚作假行为;
(三)开展对危废处置设施的污染防治情况和突发环境事件防范能力进行全面评估;
(四)深化部门合作,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危废环境污染事故的快速处置能力;
(五)从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监察、监测、项目审批、信息公示、总量考核、限期治理等方面入手,促进企业危险废物长效规范管理。
请各县(区)环保局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整改阶段及时向我局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县区,将至函县区政府,要求限期解决危废规范化管理问题,对问题严重的地区,暂停产生危废项目的环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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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学校总务后勤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必须规范安全储存,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三、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学校校长严格审批,并严格执行危险品采购审批制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由校长审批,领用必须由教导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四、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并按规定程序严格管理。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任何个人不准私自购买、收藏、保存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免费篇7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公司安环部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姜志军、戴元海。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及时登入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应当将废物出库日期、种类、数量及接收单位名称登记好,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公司安环部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且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0、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公司安环部门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由当地环保部门或处置单位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
2、公司安环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5、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