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
制度作为社会、政治和经济机制的基础,对于解决复杂的现代社会问题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想知道如何写出优秀的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吗?这里为大家分享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快来学习吧!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1
一、原材料供给商管理制度供给商开发
1、制定目的
为规范供给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原材料供给新厂商之开发工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执行。
3、原材料供给商开发程序
原材料供给商开发权责
(1)生产部使用原材料,由外联物料部负责供给商开发主导工作,由技术部门确认产品质量。
(2)研发部使用材料,由研发部门确认负责供给商开发主导工作,外联物料部负责帮助工作。
(3)普通物料、配件由外联物料部负责开发主导工作,使用部门提出相关看法或建议。
(4)生产专用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供给商开发主导工作,外联物料部负责帮助工作。其他普通设备由外联物料部负责供给商开发主导工作。
(5)研发部、品管部、技术部、生产部、外联物料部组成厂商调查小组,负责原材料供给商的调查评核。原材料供给商的更换
(1)研发部、技术部、品质部确认更换产品的质量。并提交样品测试报告。
(2)外联物料部确认更换产品的性价比。
(3)由外联物料部提交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核签字方可更换供给商。
原材料供给商基本资料表
应由原材料厂商填写《供给商基本资料表》,由选购员举行核实。该表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
(2)公司概况,如资本额、成立日期、占地面积、营业额、银行讯息。
(3)设备情况。
(4)人力资源情况。
(5)主要产品及原材料。
(6)主要客户。
(7)其他须要事项。
外联物料部选购员填写《供方评审记录表》,由外联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
供方评审记录表,普通包括下列内容:
(1)产品质量、质量保证体系状况
(2)生产能力、交货是否及时。
(3)售后服务状况。
(4)价格是否合理。
外联物料部选购员填写《供方状况调查表》,由外联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
供方状况调查表,普通包括下列内容:
(1)有无专职检验机构。
(2)专职检验人员素养。
(3)有无须要的质量管理制度。
(4)检验手段如何。
(5)计量制度是否健全。
(6)有无检验台帐和原始记录。
(7)有无器件借用制度。
(8)产品有无合格证制度。
(9)有无不合格品管理制度、执行状况。
(10)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如何。
(11)有无进度保证制度。
(12)有无成品包装、运送庇护措施。
原材料供给商开发流程
(1)寻觅原材料供给商。
(2)填写原材料供给商基本资料表。
(3)与原材料供给商洽谈。
(4)作样品鉴定。
(5)原材料供给商问卷调查。
(6)提出原材料供给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二、选购管理制度定购选购流程
1、制定目的
为落实物料、零件选购作业管理,确保选购工作顺畅,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零件之订购、选购管理业务。
3、请购规定
请购的提出,核准权限
(1)原材料的提出:生产部按照生产方案提交下月原材料的需求量,由生产部经理签字确认。
(2)设备/配件和其他生产低耗品的提出:由各部门提交《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由各部门经理签字确认,报外联物料部确认后以呈批件形式由主管副总签字生效后才干选购。
物料选购核准权限
(1)原材料的核准权限,接受生产部提交的下月原材料的需求量表格,选购员需先与仓库核对原材料数量,确定选购数量,做出选购方案,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2)配件和其他生产低耗品的核准权限,按照各部门提交的《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外联物料部应本着节省原则准时落实该配件或耗材的.使用状况(包括用于哪里,用多少,一个配件可使用的时光是多长)。如有疑义应准时与申购部门交流。外联物料部确认后以呈批件形式由主管副总签字生效后才干选购。
4、选购规定
选购方式
本公司选购方式普通有下列几种:
(1)集中选购
(2)合约选购
(3)普通选购
除(1)(2)以外之物料,采纳随需求而选购之方式。
选购作业规定
询价、议价
(1)选购人员接获核准后之《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应挑选至少三家符合选购条件的供给商作为询价对象。(目前各原材料惟独一家供给商)
(2)专业材料、用品或项目,外联物料部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3)选购议价选购交互议价之方式。
(4)议价应注重品质、交期、服务兼顾。
合同的签订
(1)合同的内容包括
货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格,发票,包装
交货地点,到货日期
付款条件及方式
技术指标
验收
争议的解决
不行抗力
检验及索赔
(2)合同的制定
合同草稿由外联物料部制定,其技术指标由技术部、品质部或使用部门签字确认。
呈核及核准
(1)选购人员询价、议价完成后,于《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上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
(2)标准拟订购供给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审核,并依选购核准权限呈核。
(3)选购核准权限规定,不论金额多寡,均应先经选购经理审核,主管副总核准。
(4)对于其他生产低耗品的选购,外联物料部门接到申购部门《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后先落实是否需求购买,无误后应按实际需求内容填写《呈批件》,具体说明所购物品缘由、数量、预计金额。报主管副总审批签字后购买。
订购作业
(1)选购人员接获经核准之《设备/物料选购申请单》后,按照《选购方案》应以《选购订单》形式向供给商订购物料,并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确认交期。
(2)合同选购按照选购合同填写合同签订申请单,并由物料部选购员签字确认合同内容,申请部门签字确认使用目的以可以生产的产品数量,物料部经理签字审核,由财务主管签字核实资金,再呈主管副总审批签字后实施选购。
(3)选购人员应控制物料订购交期,准时向供给商跟催交货进度。
验收与付款
(1)经品质部检验合格签字后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产品与供给商联系退货。
(2)依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供给商付款工作。
三、选购管理制度选购价格管理
1、制定目的
为确保材料高品质低价格,从而达成降低成本之宗旨,规范选购价格审核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2、适用范围
各项原物料选购时,价格之审核、确认,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处理。
3、价格审核规定
报价依据
技术部提供新材料之规格书,作为外联物料部成本分析之基础,也作为供给商报价之依据。
价格审核
(1)供给商接到规格书后,于规定期限内提出报价单。
(2)外联物料部普通应选择三家以上供给商询价,以作比价、议价依据。
(3)外联物料部经理审核,认为需要再进一步议价时,退回选购人员重新议价,或由经理亲手与供给协商价。
价格调查
(1)已核定之材料,外联物料部门必需常常分析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本公司各有关单位,均有义务帮助提供价格讯息,以利外联物料部比价参考。
(3)单价涨跌之审核流程,应同新价格审核流程。
(4)选购数量或频率有显然增强时,应要求供给商适当降低单价。
四、选购管理制度选购品质管理
1、制定目的
规范选购过程的品质管理规定,使选购品质管理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物料选购、验收、索赔等过程的品质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执行。
3、选购品质管理规定
文件资料要求
物料订购前,本公司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或在订购单、选购合约内予以明确规定:
(1)订购物料之规格、图纸、技术要求等。
(2)产品技术精度、等级要求。
(3)各种检验规范、标准或适用规格。
合格供给商之挑选
物料选购,除经总经理特准外,均需向合格供给商订购。
品质保证之协定
愿材料料之选购,应由供给商承负品质保证之责任,并在订购前明确,本公司要求供给商允诺下列品质保证:
(1)供给商应保证产品创造过程的须要控制与检测。
(2)供给商产品出厂前应有逐批作抽样检验。
(3)供给商应随货送交其出货品质检验合格之记录。
(4)接受本公司须要之供给商调查、评鉴。
进货验收之规定
供给商提供之物料,必需经过本公司仓库、品管、选购等部门人员之相关验收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几项:
(1)选购员需确认订购单、供给商、到货日期、物料的名称与规格。
(2)仓库管理员需确认数量。
(3)品质部需确认品质检验并填写检测报告。
(4)检验合格后由选购员办理入库手续。
退还不合格品
对检验合格物料,入库后应予以明确标识,以确保后续品质之可追溯性(如供给商名称、物料规格、数量、交货时光、检验人员等级料之标注,以便追溯、区别、使用之便利)。
品质纠纷处理
有关选购物料发生规格不符、品质不良、交货延迟、破损短少、使用不良等状况之处理流程统称为品质纠纷处理。详细规定如下:
处置依据
以双方事先商定之品质标准作为处置依据,并于订购单上具体说明,其中涉及交货时光、检验标准、包装方式等的,原则上以本公司之要求为依据。
选购物料退货与索赔
(1)拟退回之选购物料应由仓管员清点收拾后,通知选购员。
(2)外联物料部经办人员通知供给商换货。
(3)订制品之退货,原则上要求供给商重做或修改至合格为止。
(4)确属无法修复或供给商技术能力不足时,可取消订单,另觅供给商。
选购其他索赔按照合同规定举行索赔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2
一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审批流程环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21公司所有物品的采购,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采购工作规程。
22公司的物品包括四大类:221项目采购:包括项目所需物资;222非项目采购(公司自采物资):设备:电脑、笔记本等;
非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消耗品、清洁服务、设施装修等。
223公司礼品采购:针对公司客户群体;224产品采购:包含公司自行研发所需硬件设施。
三职责
31在采购审批流程中,根据作业的职能不同,划分以下角色职责:
综合部负责采购的控制;商务部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外购件的采购清单;项目经理负责硬件部分监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的审批。
商务采购员:公司礼品采购;行政采购员:非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员:项目物资采购。
产品采购员: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
四程序
41计划管理
311集中计划采购:各部门按月提报需求计划,每月30日将采购需求上报至对应归口部门。
312归口部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需求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313归口部门每月汇总各部门需求计划总表;每周进行库存物资盘点汇总,将月度需求表及库存盘点表进行归档。
42物品采购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412采购部门接收申请单时应遵循无计划不采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清晰不采购,库存已超储积压的物资不采购原则;413各部门如遇紧急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情况下,可以电话先行申请,征得同意后提报归口部门,签字确认手续可以后补。
414采购申请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归口部门;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就及时通知请购部门。
43供应商的选择
421由采购商务部帮助寻找合格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
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2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采购员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管理状况、质量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记录。
423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
45领用原则
611物品采购后,将物品及填写物品清单,办公室根据物品按分类、品种等建立物品保管库。
612申请部门领取物品,要填写物品领用单到办公室领取当月所需物品,并按领用程序签字。
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3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需要实施的紧急采购,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五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招标限额,在采用招标方式时,适用《招标投标法》。但采购预算编制、信息发布和招投标过程的监督、采购合同的订立、采购资金的拨付等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未达到国家和省规定招标限额的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适用《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
第八条本市的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苏州市人民政府确定,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及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应在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十条市、镇两级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的需要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集中采购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组织采购活动;
(三)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签订或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
(四)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五)依法办理其他政府采购事宜。
第十二条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和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根据确定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月度政府采购计划,由主管预算单位汇总并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实施。经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一般不得调整。采购人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报送采购计划的程序进行。不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的项目,不予列入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四条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分散采购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实施分散采购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程序进行,并依法接受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采购人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从事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法定的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据此建立相应的供应商库。
第十七条采购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要求采购人或采购工作人员向其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十八条政府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以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为辅。
第十九条采购人采购货物或服务,数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报意见,市财政部门审核并报苏州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二十条政府采购专家库由财政部门按财政部、监察部的有关规定设立。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具备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
第二十一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需要使用专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本着专业对口的原则,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当场记录备案。政府采购专家名单在评审结束前应当保密。对行业或产品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项目,本地政府采购专家库不能提供所需专家的,财政部门应当从上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如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确定,并报财政部门备案,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专家应当客观、诚实和公正地参加政府采购的评审工作,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政府采购专家应当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书面合同方式约定。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合同一经订立,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并将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备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家和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质疑供应商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一)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二)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和验收情况;
(四)政府采购专家的使用情况;
(五)分散采购的组织实施情况;
(六)集中采购机构的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实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制度、人员轮岗制度、职能分离制度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其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采购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任职。
第三十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在指定的媒体上如实公布。
第三十一条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要求,制订相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并予以实施。
第三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的,财政、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机关应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向其支付预算资金,并相应扣减预算指标。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财政部门应提请其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政府采购合同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二)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损害或继续履行将会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没有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
(三)擅自委托未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
(四)应进行集中采购而擅自进行自行采购的。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工作而未邀请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或在中标后不能按投标承诺履约的,给予其取消中标资格、限期整改、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本地区的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
第三十八条验收方成员在验收工作中弄虚作假,损害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对构成犯罪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常政发[1999]15号《常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4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由相关部门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和维修。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依据招标后中标结果定点采购。招标范围以外的`商品,须经院领导批准通过政府招标采购后,方可进行采购。
2、根据院年度工作要点和规划,编制采购预算。
3、应成立专门的组织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论证、报批、招标、商务洽谈等工作。
4、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月采购计划,进行定点采购。
5、所有采购商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6、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每月汇同会计核对盘点一次。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7、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5
公司物资选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选购行为,降低选购成本,加强对选购的监督管理,根据科学有效、藏匿公平、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选购重要物资、普通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选购)方案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方案即月选购方案;
2、暂时物资需求方案即物资选购方案单。
三、选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选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选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暂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别原则,选购人员不得参加物资检查验收;
4、全都性规定,选购的物品必需与选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全都。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选购方式:
1、招标选购;
2、固定厂商、长久报价选购;
3、即时询价选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
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
3、货到后分期付款;
4、货到延期付款;
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选购方案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方案和物资消耗定额,按照库存状况核定选购数量,编制月份选购方案。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给部,物资选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选购方案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给部实施。设备选购由技术部协作。
(二)挑选选购渠道,确定选购价格。供给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选购方案单》,先核对选购内容,查阅《物资供给商记下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按照选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选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张特别状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给商举行询价(设备选购由技术部协作)。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举行收拾后,选购经办人员应深化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选购方式向厂协商价。选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给部部长审核后,举行选购。须要时与供给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举行选购。做好选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质检中心负责对选购物资举行验证(设备选购由技术部协作),选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别状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全部特例处理的状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情况举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给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峻不合格的物资要求所有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选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选购物资举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记下入库。实行预付款方式的选购物资,由选购人员凭《选购合同》或《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实行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选购物资,在选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选购人员凭《选购合同》或《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按照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选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需在《月选购方案》或《暂时物资选购方案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殊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选购物资的其它特别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选购方案》或《暂时物资选购方案》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准时把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状况,在《月选购方案》或《暂时物资选购方案》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状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举行变更时,必需立刻通知供给部,双方商议乐观协作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选购规定:
1、物资选购部门必需根据“质量第一”和“藏匿、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选购供给工作。
2、供给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给商的考察挑选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普通物资,应同时挑选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选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需实行藏匿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缘由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选购,供给部应准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乐观商议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选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选购物资到厂后,必需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选购物资,料库通知供给部,由供给部与供货商举行商议,实行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状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选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状况财务部应否决支付选购款项:
1、与《选购合同》或《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全都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选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选购合同》或《选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选购方案》或《暂时物资选购方案》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选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按照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省、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选购方案,对任何乱报方案、浪费铺张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选购方案的行为举行郑重处理。
2、物资选购经办人员必需牢固树立企业仆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选购成本的最低化、选购质量的最优化、选购效率的最快化。
3、选购人员必需遵守公司规则制度的规定,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选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选购人员必需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选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浮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需在三日之内上交。
5、选购人员必需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迟延选购及相关工作。
6、为把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选购人员必需常常自觉学习业务学问,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准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给工作。
(六)售后服务规定:对于选购物资供给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商定。选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举行现场指导的,由供给部负责联系。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浮现的质量问题,由供给部在规定时光内协调解决。
八、选购价格监督管理。企管部是行驶选购价格监督的职能部门,内设审计监督比价员,抽查供给部的选购质量记录。负责选购全过程举行财务监督和审计;负责从各种渠道搜集各单位拟选购的.各类物资的供货单位价格信息,举行收拾分析并与各单位填报的《材料验收单》上的供货单位、价格等举行比较分析。凡由供给部提供的纳入清单的通用物资,原则上要显然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并做到对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负责到底。使用单位如发觉从料库领用的上述物资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应即向企管部报告,由企管部调查处理。选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选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九、责任与奖惩。全部从事物资选购的人员都必需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仔细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物资选购管理的文件,认清自己的责任,团结配合,相互监督,共同把公司的物资选购工作做好。
对降低选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选购人员和其他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且成果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举报违背本制度规定的违法乱纪选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将予以嘉奖。对违背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将按照情节轻重赋予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规定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
汝州郑铁三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汝州郑铁三佳道岔有限公司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6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7
一、请购极其规定
1、请购的定义
请购是指某人或者某部门按照生产需要确定一种或几种物料,并根据规定的格式填写一份要求获得这些物料的单子的囫囵过程。
2、请购单的要素
完整的请购单应包括以下要素:
请购的部门;
请购物品所属项目
请购的用途
请购的物品名称、规格、数量
请购物品的样品、图纸和技术资料
请购物品的需求时光
请购如有特别请备注
请购单填写人
请购部门主管
请购单审核人
选购副总审核
财务审核人
公司总经理
3、请购单及其提报规定
请购单应根据要素填写完整、清楚,由公司领导审核审核批准后报选购部门;
请购部门在提报申请单时应要求选购部接收人签字并备份;
涉及的请购数量过多时可附件清单的形式举行提交,为提高效率该清单的电子文档也需一并提交;
遇公司生产、生活急需的物资,公司领导不在的状况下可以电话请示,征得同意后提报选购部门,签字确认后手续后补
假如是单一来源选购或指定选购厂家及品牌的产品,请购部门必需作出书面说明
请购单的更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选购部。
二、请购单的接收及分发规定
1、请购的接收要点
选购部在接收请购单时应检查请购单的填写是否根据规定填写完整、清楚,检查请购单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审批;
接收请购单时应遵循无方案不选购,名称规格等不完整不清楚不选购,图纸及技术资料不全不选购,库存已超储值积压的物资不选购的原则;
通知仓库管理人员核查该物资是否有库存;
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撤销的请购物资应准时通知请购部门。
2、请购单的分发规定
对于请购单选购部应根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举行分工处理;
对于紧张请购项目应优先处理;
无法于请购部门需求日期办妥的应通知请购部门。
重要的项目选购前应征求公司相关领导的建议。
三、询价及其规定
1、询价前应仔细查看请购单的品名、规格、数量、名称,了解图纸及其技术要求,碰到问题应准时与请购部门交流;
2、属于相同类型或属性近似的产品应收拾、归类集中选购;
3、询价时对于相同规格和技术要求应对不同品牌举行询价;
4、比价选购的单位均应具备一定的资质和实力,具有提供或完成我公司所需物资的.能力;
四、比价、议价
1、对厂商的供给能力,交货时光及产品或服务质量举行确认;
2.对于合格供货商的价格水平举行市场分析,是否价格最低,所报价格的综合条件越发突出;
五、合同的签订及其规定
1、合同正文应包含的要素
(1)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时光、签订地点;
(2)选购物品的规格、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及合同金额,清单、技术文件与确认图纸是合同部可分割的部分;
(3)付款方式
(4)工期
(5)质量保证期
(6)其他商定
2、合同签订及其规定
(1)如涉及到技术问题及公司机密的,注重保密责任;
(2)拟定合同条款时一定将各种风险降至最低;
3、合同执行
(1)已签订合同由选购部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由选购部负责人举行监督,如浮现问题,选购部应准时提出建议或补救措施,并准时通知请购部门及相关领导;
(2)已签订的合同在执行期间,应准时把握合作单位对于合同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状况,跟踪并催促其保证质量,按时履约;
(3)合同在履行期间应根据双方约订严格执行合同,遇未尽事宜应准时商议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报验与入库
1、供给单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选购部应准时通知质检部门举行验收;
2、标的物在运达公司后选购部应准时通知请购部门,由请购部门准时支配卸货与搬运。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__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物资采购活动,保证物资采购工作合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__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纲要》、《__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司招标管理办法》,结合油品调运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择企业实力、信誉、技术能力和价格合理的供应单位。
第三条工贸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分级授权、归口审查的原则。
(一)统一制度:统一物资采购制度,统一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统一适用集团公司专家库、协作企业准入目录;
(二)分权制衡:将各层次、各阶段的职能划分各级职能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
(三)归口审查:对物资采购项目中的有关内容,按业务性质,分别由相关专业部门审查。
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要坚持科技创新优先、效率优先、节能环保优先、质量优先、性价比最优的原则。
第五条物资采购工作实施“回避”制度。
(一)部门回避:物资采购部门不能负责项目实施活动,项目实施部门不能组织物资采购活动;
(二)人员回避: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与供应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必须回避。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油品调运分公司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物资采购责任和组织实施的主体,根据工作特点和业务需要,组织实施公司设备及物资采购等项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樊矿强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经理白志刚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安全质监部、调度管理部、财务资产部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制定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组织和协调,接受上级物资采购监督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向上级单位汇报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第七条工贸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下设物资采购办公室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三个职能小组。
(一)物资采购办公室(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职责是:
1.依据油品调运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公司物资采购工作;
2.负责组织公司物资采购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方案,开展物资采购活动,督促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工作;
3.建立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档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资料;
4.处理公司物资采购工作中其他有关事项,定期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询价组(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制定公司的价格询查制度,建立价格信息库;
2.对物资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提出建议;
3.完成采购标的物的市场价格查询,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供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信息;
(三)质量技术组(公司安全质监部负责)职责是:
1.负责对物资采购标的物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的制定和审查;
2.检查落实对物资采购项目质量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物资采购申请
物资采购申请由项目单位以文件或申请书的形式提交,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计划批准文件、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数量、建议价格、拟采用的采购方式、推荐供应单位等。项目部门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3个月报申请计划,并经公司调度管理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物资采购办公室;非生产性物资采购需提前2个月报申请计划。
第九条物资采购前期准备和后期工作程序
(一)如需采购的是生产性物资,由调度管理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申请采购项目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等进行审核,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二)询价组对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市场价格咨询调研,了解市场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及有关信息,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其意见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三)质量技术组对物资采购项目有关规格、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执行标准等方面进行审查,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提交物资采购办公室;
(四)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的采购项目,按照管理权限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结束后,由物资采购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按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单位与供应单位进行;
第三章物资采购管理范围
第十条物资采购的管理范围:油品调运分公司的生产性物资和非生产性物资(如办公设备、办公家俱、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后勤保障用品等)。凡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39;设备、物资、生产消耗性材料等项目的采购,均按本办法执行。采购方式分为竞争性谈判、比选、磋商、拍卖竞买、订单采购等,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根据《油品调运分公司招标管理实施细则》,不符合、不具备招投标条件的其他非物资性项目(如服务、工程、设计、安装等)的采购,参照上款,一并由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为保证生产性物资的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符合企业生产要求,维护企业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原则,对供应厂商提供的产品进行小批量试用的,采购计划可根据生产实际合理安排,采购价格按不高于试用阶段统一中标价格执行,并将试用结果报公司质量安全室备案。
第十二条批量较大的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由项目部门提交申请,经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授权后,启动物资采购简易程序,委派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监督组成员与项目申请单位直接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第四章资料管理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活动的资料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实施。物资采购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如下:
(一)项目部门向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提交的采购申请;
(二)询价组、质量技术组向物资采购办公室提交的书面意见;
(三)其它需要归档的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在物资采购活动中,参于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建议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一)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收受供应单位财物或其他好处的、向他人透露与物资采购项目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干扰物资采购工作的,以及其它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三)物资采购单位违反本办法,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潜在供应单位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物资采购的其它情况的;
(四)物资采购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违反本办法,怠于行使相应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它违反国家有关律的法规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9
1、总则
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办公用品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益,根据我公司实际,现制定本规定。
2、采购原则
2。1比价、定点采购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办公用品的购买,都应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凡是能在定点采购的办公用品,要纳入定点采购,不能列为定点采购的,按采购原则,进行市场比价采购。
2。2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包括定点采购)的,应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权限由主管部门与申购单位共同确定供应商。
2。3按审批计划采购,不准采购计划外的物品。
3、定点供应商确定原则:
3。1根据市场调研,认真考察,货比三家,以质优价廉、售后服务好、质量好为原则,方能定为定点供货单位。
3。2每月进行询价、比价、每半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或淘汰定点供应商。
3。3建立供货商名录,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办公室应建立档案,索取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各类相关的证照。并每年对供应商做出评价。
3。4建立《采购台账》(件附件一),要求记录全面、准确、真实。
4、采购程序
4。1办公室随时了解厂内日常消耗性办公设备用品需求情况并确定公司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厂领导和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
4。2办公室按需求统一购买。采购工作要科学、合理、增强透明度,采购前,应做到市场调查,充分掌握欲购物品的性能,价格及附加物件,力争达到货真价实、优质低价。
4。3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提出《采购申请单》(附件二),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办公室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根据申请单审批费用指标,按照采购原则进行办理
5、验货
5。1所采购的办公用品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经核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等)无误后,在送货单上(一式二联)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留存归类,另一送货回单联交送货人带回送货单位做结算凭据。
5。2付款
采购员收到供货单位发票后,须查验订货单位合同,核对所记载的发票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字认可后,携验收入库单结算发票以及开列的支付传票,交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做好登记,做到帐、卡、物一致,最后交财务处负责支付或结算。记账联由记账员做记账凭证并归档。
6、保管
办公用品进仓入库后,仓库管理员按物品种类、规格、等级、存放次序、分区堆码,不得混乱堆放,并由记账员按送货单序号和货单内容在办公用品收发存帐册上进行登录。仓库管理员必须清楚地掌握办公用品库存情况,经常整理与清扫,必要时要实行防虫等保全措施。
7、采购纪律
7。1参与物品采购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任何活动;不准收取供货方任何名目的“中介费”、“好处费”;不准在供货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谋取不正当利益。
7。2物品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折扣”、“让利”等款项,应首先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确属难以用于降低采购价格的,一律进入公司财务帐内,不得由部门坐收坐支,不得提成给经办人员。
7。3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纪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赔偿,并按公司规定惩处。
公司采购及管理制度篇10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超过10万以上的采购须以招标的形式进行。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采购部、生产部、财务部、属生产型企业须总经办、技术研发部等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总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签约。属公司总部采购的项目,直接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物资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或各分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部门、分公司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定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物资,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合同会签的形式,由采购部、财务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4、采购程序及报账要求
4.1属批量大且长期使用的物料,由仓库主管根据需求填写大宗物料采购申请,经生产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由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找对应供应商进行“三对比核价”后,上报生产经理/厂长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与符合条件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进行采购。
4.2属订单产品的钢材和配件采购,由生产排产员根据订单需要查询现有库存后编写《购进通知单》,交生产经理/厂长审核、仓库主管复核(现在库存的复核)、总经理审批,采购员根据审批后的《购进通知单》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再行采购属订单的塑料则由生产排产员根据产品需要直接开具《采购申请单》,由仓库主管查询现在库存后填写实购数量交由采购进行采购。
4.3属自销产品参照4.2
4.4属于第一次采购的物品需经过仓库主管核准单价后才能付予采购,未经核准的单价不予承认。
4.5采购员根据《采购申请单》或《呈批表》之需求按时间要求进行采购,采购员自购现付物料采购完成后连同《采购单》或呈批表、购货票据、入库单等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采购月结物料根据合同订立条件附带上述单据按期结算。
4.6财务部依据商品入库单的内容,对:《采购单》或《呈批表》、购货票据、入库单、审批(按付款权限设置表)等核对无误付、入账,对暂没收取的票据作登记并督促采购人员收取。
5采购合同的订立
5.1采购合同的订立,签订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内容:供需双方、收货地点、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日期、价格、付款期等信;合同签订后,必须分别提供复印件给仓库和财务部,大批量采购合同还需提供一份给总经理。
5.2采购合同的变更,已订立采购合同的,当采购内容因实际需求发生变化时,由物料请购部门及时通知采购部与供应商联系变更并收回原采购合同后重新订立。(重新订立合同流程参照《合同管理制度》)
6采购材料入库
6.1物料进仓以先检验后进仓为原则。采购的生产物料需经过品检部QC检验合格、采购的办公用品经行政部检验合格后,再办理进仓手续。品检部或行政部根据仓库提供的《采购合同》或《采购申请单》、呈批表上列明的信息检验货物,如发现跟合同、申购不符或质量有问题时,仓管员有权拒收,同时通知采购人员验证货物。
6.2采购员验证后确实不合乎采购要求或没有达到质量要求的货物,采购人员必须与供应商联系在三天内退货,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承担,如果是仓管员没有通知采购员该批货物不合格未能如期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仓管员承担损失。
7供应商考核
7.1每季度采购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价格、回货时间、质量、回票情况等,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停止对其进行货物采购,开发新的供应商必须重新向物控部申请并符合供应资质后才可进行采购。
8、市场特价调查
8.1采购员要定期对物品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并填写好《物料市场单价调查表》上报仓储部和财务部,此项工作作为采购员职务考核的一部分。
9、采购稽核
9.1公司指定稽核人员定期对采购货物的价格、存货量等进行稽核,以核对采购价格、库存量的合理性等;对利用职位之便,舞弊私营者将按公司制度严肃处理。
10、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建设
固定资产《生产设备和非生产设备》的申请购建、建设安装、验收使用、结算付款等程序参照财务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5.0相关文件
5.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QP-824
6.0相关记录
6.1《月度采购计划》QJ-740-01
6.2《生产需要物资通知单》QJ-740-02
6.3《临时采购计划》QJ-740-03
6.4《采购记录》QJ-740-04
6.5《物资登记表》QJ-740-05
6.6《供方评价报告》QJ-740-06
6.7《合格供方名录》QJ-740-07
6.8《采购申请单》QJ-740-08
6.9《采购物资验证报告》QJ-740-09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物资,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合同会签的形式,由采购部、财务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