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文库 > 实用文 > 规章制度 >

保安最新工作制度

| 新华

制度将大多数过去不应该的行为和状况预防在了未来,使得社会能够向正确和更好的方向发展。那要怎么写保安最新工作制度呢?这里提供一些保安最新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保安最新工作制度篇1

一、工作时间不准做影响工作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喝酒、吃零食、闲聊、下棋等)。

二、工作时间应统一着工作服、佩戴证件,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三、保持制服的清洁平整,不得翻卷衣领、裤脚,上班前必须整理仪表,不得留长发、胡须,上班时要保持良好的姿态。

四、保安队员不得说粗话、脏话、假话及不利于团结的话,推行“文明执法”,提倡“微学服务”,杜绝不良现象发生。

五、保安队员巡逻时A至B点不安排巡逻时间,不定时巡逻A点钟到C巡逻,B点到E点巡逻,停车场售票处安排1个人。巡逻期间不准吸烟。

六、保安队员巡逻要做到:多查、多看、多走、多巡,必须要做到。

七、保安队员“请假、工伤、病假”必须要做到请示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必须做到下级服从上级,违者作扣除考核奖。

八、每天做好交接班记录,如实把情况写进交接本子里。主管领导上班前每天检查交接记录,有事情及时汇报上级领导。

九、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有人员值班,不得空岗用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可以处理的处理,不能处理的汇报上级。

十、外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常巡逻注意位置(绿化地、停车场小卖部、路标、路牌等),发现可疑的人要查问清楚,防止盗窃、丢失情况的发生。

保安最新工作制度篇2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以“优质服务、信誉至上”为宗旨,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39;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加以追究。

保安最新工作制度篇3

1、安全保安巡逻队人员应本着为保护厂的安全及利益而工作的原则,处处为厂的利益和声誉着想。

2、在巡逻值班时间定为当应___时至次日早上___时,巡逻人员巡逻值班时间不准逗留在宿舍里,违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罚。身体不适或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向队长请假,经同意并安排妥顶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3、每晚巡逻人员为___人,分两组,每组___人,负责厂部和各分厂的安全。每组巡逻人员交替进行,交替次数暂定为___次,每小时交替一次,特殊情况另定。

4、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队长报告,并及时处理。

5、若对坏人坏事不敢管理以及在巡逻过程中擅自离岗,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发现值班门卫在值班时间内睡觉的应提醒其注意,并进行登记,第二天早上上班时报厂行政科。

6、不论巡逻到任何一间厂,到达及离开该厂时,所有巡逻队员及值班门卫必须在值班登记簿上签名并记录时间。

7、若违反以上门卫管理制度的,按有厂部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出厂。

保安最新工作制度篇4

第一条本公司保安值班其时间规定:

6:50—18:5018:50—6:50吃饭:30分钟

第二条保安岗位安排:

1、大门岗:白班:苏仁团(领班)、王玉攀、周泽绵夜班:张森林(领班)、罗光勇、朱达辉

2、新装车台:钟洪根(领班)、白班:叶智灿、王宽仁、夜班:刘保和、龙昌鸿

第三条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第四条熟悉业务、认真钻研、提高业务水平、文明值班、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

第五条重大紧急和超出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公司领导汇报和请示,以便把工作做好。

第六条加强安全责任,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内部的情况。

第七条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爱护公物,杜绝浪费。

第八条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互助,互相尊重。

第九条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或代班者,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十条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纪录以便分清责任。第十一条值班保安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或睡岗,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公司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二条各值班人员认真把关,严格按照所在岗位职责及作业指导书履行职责。大胆管理,

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并提报公司处理。

第十三条做到有理、有利、有节,按章办事,严禁用污言秽语相待员工。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着装整齐,佩戴一致,不得卷裤脚、袖子等有损保安形象。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重点部位巡逻排查工作,确保安全。

保安最新工作制度篇5

1、严格实行《员工手册》相关管理规定。

2、临时请假不超过3小时由保安队长批准,不超过8小时由保安部经理批准。

3、探亲假、婚假、丧假及事假人员必须提前半个月向公司提出申请。

4、请假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销假,不准代销与不销。

5、临时外出时,实行双人制,不得私自外出。

6、外出或休假期间请假人员应注意确保自身安全。

保安最新工作制度篇6

1、学校保安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保安门卫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保安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保安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保安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安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保安有权查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保安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外来人员因事来校联系工作,保安在问清情况后,向校长办汇报,经同意后放行,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保安要坚守岗位,上岗时衣着整齐,上班期间不饮酒,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实验楼、电教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在校期间,对学生外出要认真查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准学生出校园。上课时间学生需外出,必须出具班主任的请假批条。

9、节假日期间,学生不得随便进校,如有要事,须经保安同意,方可进校。

10、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11、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12、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保安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13、学校保安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保安最新工作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英文名称:__

公司法定地址:__市__路__号,邮编:__,电话:__

第三条公司由下列x个出资人共同发起组成(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执业资格住址身份证号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注册造价师或相关执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因业务质量问题涉及法律诉讼,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风险基金承担,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

第八条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工程造价鉴定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__万元(50万元以上),由出资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一)发起人出资共__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相关执业资格

(二)一般出资人出资共__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或编审资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出资人协议规定的期限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人缴足出资额后即为公司的股东。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和资质条件规定的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及股份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决议通过(需报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馈赠、抵押其出资额及其相应权益。股东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身份。

第十三条股东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要求转让股份或退股,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退股人的权益处理由董事会决定(或在章程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应具备资质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执龄规定,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的权益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和权益,均为公司财产,由股东共有并为公司经营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不得成为其他同类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有冲突的活动。

第十八条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九条在公司依法设立时,发起出资人除享有第十七条全部权利以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发起人享有被选举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额缴纳出资;

(三)以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亏损和债务;

(四)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出资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发起出资人除履行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外,还承担下列义务:

(一)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

(二)办理公司经营资质和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

第五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经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选聘和解聘董事会董事、监事、董事长;

(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四)审议和通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程序;

(五)审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理;

(七)决定公司的借贷、担保等事项和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代表四分之三表决权的&39;股东表决通过:

(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事项;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资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转让和新出资人加入;

(五)本章程规定或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一般以发起人为首届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负责本所的重要决策。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聘其董事职务。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制定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福利方案;

(十)决定董事长的报酬和奖励;

(十一)批准董事长有关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的提议,并决定其报酬;

(十二)决定退股、转让股份及其权益处置等事项;

(十三)审议和决定公司专职人员的聘用;

(十四)股东大会授予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董事长每届任期为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长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长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经营管理能力、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长,经董事会半数以上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除其董事长职务。卸任董事长的股份作相应调减,调减下来的股份由股东大会进行分配。

(董事长职务实行无任期制的,应规定退休、卸任、罢免、改选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会和办公会;

(五)提出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人选,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根据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出对员工的奖惩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八)审查和批准公司正常的财务开支;

(九)签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x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会执行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董事会董事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机构设置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__部等业务部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可根据业务拓展需要,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并执行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按章申报纳税。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用款报销制度;薪酬与奖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法定保险费用。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后结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年度亏损时,可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八章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承办业务由公司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公司依法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全体注册造价师及专职人员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参加执业资格后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十三条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为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一)业务管理制度;

(二)质量控制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资奖金管理制度;

(六)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资人变动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办理资质审批手续和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协议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出资人的权益比例。

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按合并协议约定)继承。

第四十六条增补新的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和本章程规定的出资人条件;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必须退股:

(一)股东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东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股东被管理部门注销执业资格;

(四)股东在出资中的权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执行;

(五)股东辞职或擅自离开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东被解聘;

(七)股东年龄超过65周岁;

(八)股东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九)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公司出资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出资人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股东退股时,退股人应分享的权益可经过协商以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偿还,应承担的债务全部以现金弥补。股东退股后,对后续发生的并与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关的公司赔偿事项仍负有责任。

第十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公司经营期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条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并由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确定其人选。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门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经主管机关确认之日三十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股东需在章程通过决议上签名)。

    相关文章

    热门推荐

    点击加载更多
    79
    c
    上一篇:班级管理规章制度细则 下一篇:餐厅个人制度
    25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