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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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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直接的人与人的契约关系,它间接地规定和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写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有什么要注意的呢?这里给大家带来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篇1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X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篇2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财务考勤制度

1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

(5)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四、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五、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_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九条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责任

第四十三条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篇4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_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5、拾金不昧者

以上根据情况奖励200至2000元不等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根据错误情节轻重处200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篇5

一、目的:

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方式:

财年总结大会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获奖事迹在企业内部网发布。

三、评选时间:

四、评选办法:

财年结束后,各部门按评选标准向公司经营委员会推荐参评部门或个人名单,并附事迹材料。由公司经营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财年先进部门和个人。

五、奖励种类:

1.优秀团队奖

2.优秀员工奖

3.敬业精神奖

4.最佳新人奖

5.优秀管理者奖

六、奖励涉及对象:

1.参加优秀团队评选的部门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2.参加优秀员工和敬业精神奖评选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参加最佳新人奖评选的员工须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员工。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过公司处分的员工,不能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

5.公司经营委员会成员不参与评选。

6.奖项可空缺。

七、评选标准:

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

1)团队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离职率低;

2)为团队目标共同努力,使得部门全年业绩突出;

3)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艰苦的时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沟通和适当的授权意识,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用户和公司其他部门的认可及好评;

5)让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获得快乐和成就感;

6)以公司发展为重,对公司业绩负责;

7)整个团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2.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各项技能,求知欲强;

4)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勇于挑重担,“打硬仗”,关键时刻敢于独挡一面,绩效突出;

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同事完成目标任务;

6)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追求完美,经常受到同事或客户的好评。

3.敬业精神奖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锐意进取;

4)具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主动学习新的知识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进步速度快;

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同事,横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最佳新人奖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以较快的速度学习掌握本岗位所需知识技能,较快适应岗位需要;

4)具有较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勤奋、好学;

5)具有团队精神,能团结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标。

5.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努力、认真、实事求是,遇事不推诿,具有责任感。

3)具备足以应付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决问题,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注重组织业绩和团队目标的实现,注重团队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为人公正公平,获得下属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能根据所掌握的资源迅速准确的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统筹安排一切资源来实现工作目标。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规章制度与奖惩条例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明工作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增强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奖惩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经办是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监

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决定进行裁决。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对各类奖惩决定进行审批,并拥有最终裁决权。

第三章奖励管理

第七条公司设立如下的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提薪升级。

第八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发生,减少经济损失有功的;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5.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九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质量优、效率高,不讨价还价,任劳任怨,竭尽所能达成任务,全年无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4.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5.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6.为公司揽取大量营业额并创造了一定利润的;

7.通过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对提高公司经济、生产效益做出显著贡献的;

8.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以下表现的给予提薪升级:

1.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的;

3.有其他突出贡献,公司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提薪升级的。

第十一条奖励的工作流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总经办审核;

3.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

4.总经理审批;

5.总经办实施、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奖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四章惩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设立以下处分种类,视情节轻重使用:

1.警告;

2.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3.降薪降职;

4.辞退。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的,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以至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未按通知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

10.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区域而拒绝保安询问检查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破坏公司工作、生产场所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通告批评(经济处罚):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的;

2.因疏忽导致公司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不能正常工作或伤及他人的;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的;

4.携带危险品进入公司的;

5.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7.在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屡教不改者。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降薪降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露公司秘密的;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的;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1.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十六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的;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利用职务之便向客户索取钱物的;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公司总经理、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贪污、盗窃、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漏公司机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不服从公司生产调度在外另谋职业的;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公司内有伤风化行为的;

2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22.公司调派工作时,无故拒绝接受的;

23.因行为不当,公司再无法对其信任的;

24.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有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述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总经办报公司总经理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在发现他人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总经办和部门主管报告。

第二十条对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员工所受处分有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诉,并以申诉后的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五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被辞退者除外)。

第二十六条处分的工作流程:

1.员工举报或部门提议;

2.总经办组织调查;

3.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讨论审批;

4.总经办下发《奖惩通知单》(受处分当事人)并负责归档;

第二十七条员工一年之内被警告处分达3次的,年终奖只发90%,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的,公司将予以降薪降职;员工一年之内被通告批评(处罚金额)达2次的,年终奖只发60%,超过3次(含3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二十八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时,其部门负责人应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也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30%;

2.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部门负责人知情不予以制止,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承担责任的60%。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总经办负责制定、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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