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制度的制定和维护需要考虑到组织内部的利益和权力关系,以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行性。什么才算好的工作管理制度范本?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一些工作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
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1
物业保洁主管职责标准
物业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其职责如下:
一、物业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物业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物业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物业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物业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物业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一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物业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职责,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物业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物业状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物业工作。
七、负责物业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物业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物业保洁组长职责标准
物业保洁组长在物业保洁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具体如下:
一、熟悉住宅区楼宇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车行道、人行道分布及面积,绿化地分布及面积。
二、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根据公司作业指导书制定车行道、人行道、楼梯走动道、商场、大堂等具体作业程序和物业保洁标准,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经物业保洁主管批准后组织并实施。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垃圾桶数量、分布地点,垃圾转运车,清扫工具数量及保管场所,合理配备物业保洁人员,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住宅区物业保洁工作实行“划片分区包干”作业管理,做到员工之间任务划定清楚、职责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公开,奖惩对象明确。
五、严格本部门考勤制度。对物业保洁员,每一天定时集中讲评,对全年出全勤,无迟到早退员工,报请服务中心主管给予奖励。安排好员工节日期间的探亲活动,确保住宅区内保洁工作有条不紊。
六、坚持每一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住宅区乱贴字画、广告,外墙乱写乱画,乱倒(抛)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现象;培养业主爱护小区清洁卫生的自觉行为,现场督导保洁工作。
七、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职责,严禁随地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八、严格执行保洁工作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组长检查、主任抽查,服务中心定期大检查五级检查制度,检查、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收入挂钩。坚持把职责区域、职责人、考核评分定期公开,广泛理解业主监督。
九、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关心员工文化生活,倡导在平凡岗位上,干出不平凡事迹。
十、完成服务中心主管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洁员职责标准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状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和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持续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持续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职责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用心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清洁工职责标准
一、清洁工务必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状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个性留意,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方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超多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一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持续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持续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状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各项考核制度,期望各位执行。
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2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的制作
(一)机关秘密文件、资料(以下简称秘密文件)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或委机关涉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光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
(二)制作秘密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期限,注明发送范围及制作数量。
(三)纸介质秘密文件的制作应当在机关文秘室或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或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四)制作秘密文件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包括纸质、微机及软盘内存应当及时销毁。
二、秘密文件的收发与传递
(一)机关收发秘密文件,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文秘室、档案室等重要部门要严守纪律,恪守职责,做到秘密文件不丢失、不泄密。
(二)传递秘密文件,由办公室文秘人员和处室指定的专人负责,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严守国家秘密,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三)领导阅处秘密文件应当自觉遵守法规和机关制度,严防失密、泄密事件发生,阅毕应及时退交文秘室及处室指定的专门人员。
(四)领导及涉密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把秘密文件锁入文件柜内,不得携带秘密文件到公共场所,不得携带回家,不得携带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外出时,应到文秘室登记备案,并由本人亲自管理,严防丢失。
(五)领导及涉密人员不得在家属、子女和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国家及委机关秘密,不得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和私人信函中涉及国家及委机关秘密。
(六)领导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秘密文件,应及时交文秘室登记保存,需要时再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
三、秘密文件的使用
(一)机关收到秘密文件后,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文件的密级和制发机关的要求及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知悉人员范围,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知悉范围。
(二)阅读和使用秘密文件,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并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秘密文件的去向。
(三)传达国家或机关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说明。
(四)复制秘密文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严禁复制国家、省、市秘密级以上文件,以及上级规定不准翻印的内部资料。
上级业务部门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制时,需经分管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方可复制。
凡复制秘密级以上文件、内部资料,要严格登记手续,控制复制数量,并按原件要求管理。
严禁将各种秘密文件带到营业性复制场所复制。
(五)秘密文件不得擅自抄录、翻印、复印、携带、隐瞒和私自外借,对秘密文件在期内尚未公开的事项,不得泄露。
(六)确因工作需要摘录、引用国家或机关秘密内容,应当按原件的密级、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四、秘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
(一)秘密文件必须放在铁皮专用文件橱或铁皮密码保险柜内。
(二)秘密文件要定期清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长(主任)报告,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按规定办理清退手续,严禁私自处理、销毁秘密文件,需要销毁时应登记备案并经分管领导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三)办公室负责市社秘密文件的管理,各处室负责本处室秘密文件的管理工作。
(四)禁止将秘密文件作为废品出售。
五、涉密计算机及网络管理
(一)采用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输入联网计算机。
(三)存储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媒体,如硬盘、软盘、光盘及磁带等,应按所存储信息标明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四)存储、处理、传递、发布秘密文件的计算机局域网或计算机信息系统,应与国际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的数据库不得在互联网发布。
(五)不得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安装不明软件,尤其是盗版软件。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清查计算机病毒,以免病毒破坏涉密计算机媒体。
(六)凡向国际联网的站点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经过委部门审查,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
(七)禁止将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携带、传递、寄运至境外。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六、加强机关工作的领导
(一)机关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由市社党委书记任组长,监事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各处(室)处长为成员的机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机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协调和检查。
(二)各处室处长为本处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监督本处室的工作;各处室要确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处室日常工作。
(三)新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教育或培训。
(四)严格工作奖惩制度,对于机关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机关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制度造成失泄密的机关人员,要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3
一、原始记录填写制度
1)数据要持续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务必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结果负责。
二、化验室药品玻璃仪器、仪器管理制度
1)对常用药品和玻璃器皿,要存放整齐,标签要清晰。
2)各种药品及试剂要分类保管。
3)仪器设备要由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员一齐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仪器登记。
4)仪器发生故障或损坏等事故立即报告管理人员。
5)每年一次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状况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不能使用的仪器设备提出报废报告,院长同意后处理。对法定的强制检定的器具要定期检定,取得检定证书,不合格计量器上报院领导。
三、检验制度
1)样品按标准方法取样,取样后立即做样,防止样品发生变化。
1
2)在检验过程中,样品由检验人员保管,持续样品不被污染直至检验结束。
3)在取样前要持续冷冻状态(直至送检前)。发现异常数据后要进行仪器装置、试剂盒方法步骤的检查,并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正确处理。
四、化验室安全卫生制度
1)化验室每一天要清扫,持续整洁卫生,仪器设备要布局合理,持续干净。
2)检验用的样品要存放整齐,不可乱堆乱放。
3)一切不容物质或浓酸、浓碱,严禁直接倒入水池,以防堵塞腐蚀水管,浓酸浓碱应稀释到适应浓度后才能倒入下水道。
4)消毒时要认真仔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注意高压灭菌锅的安全使用。
5)检验工作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洗手消毒,对室内进行全面清理、擦拭和消毒,并做好安全检查,方可离开检验室。
6)化验室工作完毕后,详细检查化验室的门、窗、水、电安全后方可锁门。
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4
实验室工作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严守岗位,不脱岗、串岗,不在实验室内接待客人,上班不干私活,不打闹嬉笑。
2、刻苦钻研业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如亲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讲究医德,礼貌待客(病人),语言礼貌,耐心解释,工作用心认真,一丝不苟,做到报告及时准确。
3、收集标本时,严格查对,标本不合要求时,应重新采集,对不能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常规检验即到即检并及时发出报告,急诊检验标本随时随检,随时发出报告。
4、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报告单,作好结果记录,签名发出报告,急诊标本应认真核对,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有疑问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验,发现特殊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院外报告应由科主任签字。
5、检验标本在发出报告后应保留24h,常规标本及用具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就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和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经消毒后送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6、保证检验质量,每1-2周检查一次标准曲线,检查一次试剂质量,并核对仪器灵敏度,发现问题,随时解决。
7、建立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制度,用心参加室间质评活动,以保证检验质量。
8、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
标本接收和处理工作制度
1、检验申请单需有医师(士)填写完整,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注明“急”字样。
2、标本容器上应粘贴检验基本信息(条形码/标本联号/另纸替代),标本容器基本信息(病历号/姓名/科别/性别/床号等)以资核对,送检测前应先办妥收费/记帐手续。
3、各种标本采集按实验室SOP文件要求采集/转运。
4、采集与递送标本时应防止交叉感染,注意勿将标本污染容器外部或倾翻、渗漏。
5、采集糖耐量、狼疮细胞以及时尿清除试验等特殊项目标本时,应注明采集时间。
6、收取或接收标本时,严格标本查对制度,不合格者登记退回并重新采集。
7、实验室接收标本后,及时准确转运/离心/分装/保存,各项目专业组严格按标本处理操作规程进行。
8、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及时和正确保管和转送样本到相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接班记录和双方签名确认。
9、因意外事故导致标本试管破碎时,应登记备案并即刻通知相应科室协商重采,或对门诊患者进行耐心解释协商重采。
10、应对报告发出后,剩余标本按(SOP)文件保留/废弃。各种废弃标本按《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处理。
危急值报告登记工作制度
1、树立“换位意识”,急病人所急,为临床科室带给及时可靠的检验信息。
2、当出现下述危机时,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的状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立即电话通知临床,并在《危急值结果报告单》上详细记录。
3、当出现下述危机值时,立即电话通知临床,重新采取标本,免费复查,复查结果立即电话临床。4、危急值范围:
血培养阳性、脑脊髓培养阳性;抗H-IgM阳性,Rh(0)阴性血,HIV阳性
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
1、坚决执行各项安全管理的法令法规和制度,做好日常安全教育、防护措施和监督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和因素。
2、上岗人员上岗前都务必经过相应的生物安全培训,签约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职责知情同意书。
3、实验室工作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生物监测及健康体检。4、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和制度,预防实验室感染和院内感染,对重点部位或特殊岗位应配备B2级生物安全柜或至少在超净台进行具有传染性标本的处理。
5、严格按消毒技术规范对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及工作环境进行消毒处理。
6、严格执行危害性化学试剂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危险品保存申领使用原则和程序。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则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必备和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督促落实防燃、防爆、防盗、防水等管理措施,并定期检查评比。
9、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生物危害时,按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感染)检测和就医程序进行。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项器设备均应建立档案统一管理,资料包括仪器编号、品牌、型号、购置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等原始资料,由专人保管。
2、工作人员操作精密仪器设备务必经过专门训练,专业主管考核合格并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上岗。
3、建立专业实验室的仪器操作手册,使用时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建立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要有明显的状态标示(使用、维修、停用),专业主管定期检查。
4、对天平、分光光度计、其它有关仪器应按照我国计量法规,定期理解计量检定机构的校检,并保留校检证书。
5、建立仪器设备检定和校准程序,按期进行强制鉴定或自检(贴有明显的标记)。按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周期,使用配套校准品校准仪器。有鉴定及校准记录,专业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检查。
试剂管理制度
1、应根据仪器制造商说明或权威机构的要求来选取和使用校准品和质控品。
2、非仪器配套商品试剂、试剂盒和校准品等,由科主任组织专门小组负责评价、选购。所用试剂务必是有生产许可证、注册登记证的商品试剂盒。此外应有方法学评价实验报告,每批新试剂应对其灵敏度和特异性能进行评价。比对实验和评价报告应保存,证明其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备科主任及省、市临床检验中心或评审专家查阅。
3、自配试剂由专业主管指定专人负责配制,原料及溶液务必保证质量,有配制记录,成品贴有标签,注明试剂名称、浓度(效价、滴度)、储存条件、配制日期和失效日期、配制人等。
4、对领来的试剂或物品要登记品名、数量、规格、储存条件和价格,并有专人按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做好温度记录,定期检查。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5、任何试剂使用超过失效期,都不能使用,由保管者填写报废单,经鉴定后由科主任及上级领导批准销毁,只有当权威机构出具书面证明或者实验室有充足依据证明其不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后,方可在规定的延长期间内使用。
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
1、建立差错登记和处理报告制度,直接职责者应及时主动详细记录差错事故的发生过程和具体情节,同时报告相关职责人。
2、发生差错的班组应用心讨论和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改善工作,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和预防方案。
3、对差错事故不作登记和隐瞒包庇者,除追究人职责外,将进一步追究班组负责人的职责,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科室处理。
4、对发生差错理按医院处理制度和科室相关制度处罚和备案,并取消年终评优,差错事故处理结果要认真记录并呈报上级部门。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待测标本存在下列问题时,检验班组登记后通知科室并将标本退回和重新采集:
①、送检标本标识与申请单不符者。②、送检标本类别与申请单不符者。
③、标本容器不合格者或送检查标本存在明显污染者。④、标本采集后放置时间超过检测规定时限者。⑤、自采标本(除院外协作单位和定点医疗单位外)。⑥、溶血脂血等标本足以影响检测结果者。
⑦、同一标识(如病历号相同者)多份同样同项目标本者。⑧、未进行网络项目申请者或申请项目与检验申请单项目不符者。
⑨、采集血量不足,特殊检测项目未注明采血时间。
2、未交款者或网络欠费者(特殊状况例外,但需科主任签字)。
消毒工作制度
1、原则上按新近颁发的《消毒技术规范》及相关文件和各类物品/环境消毒程序进行。
2、工作完毕应在缓冲区内脱装后严格进行手部消毒和清洁。3、不得随意丢弃一次性试验耗品,试验前后应消毒和清洁台面及工作区环境,并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分类消毒封袋转运。
4、一次性试管针头滴管吸头等应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和毁形处理。
5、反复使用的器皿和物品均应按类别先消毒后洗涤。
6、血液等传染性污染工作环境时应立即消毒处理(由外到内)。7、不定期消毒清洁台面地面墙面和设备表面及门窗把柄和电话机键盘。
8、消毒液配制、效果检测、消毒做好原始记录。
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1、原则:分类收集,集中转运,分别处理,防止污染扩散。2、分类:医疗垃圾(黄色),医疗垃圾又主要分为“感染性垃圾”、“损伤性垃圾”、和“化学性垃圾”,亦须分类分集。生活垃圾(黑色)。
3、要求垃圾袋坚固耐用,防漏水,盛装针头等锐利器具,务必采用专用利器盒,要保证不会出现破裂、被穿刺等状况,由医院相关部门集中采购和分发。
4、严格执行医院污物分类入袋等相关的。
5、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分类要求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
6、所有检验后标本均应灭菌后,方可取出并做最终处理。7、按医院总体安排,由后勤保洁员负责分类检查、贴签和集中转运。
8、严禁转卖可回收物品如试剂盒外包装、打印纸残料等纸品。9、凡违反实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将按医院和科室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0、未尽事宜按医院和科室最新的相关条例执行。
1、依据仪器和试剂,选取国家或商家推荐的标准室内质控物,并按规定方法进行评价和使用。确认后严禁随意更换试剂和控制物,以保证项目质量体系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2、确实需要更换时,应带给完整和有效的原始数据和评价结果并报送科主任审核,待确认贴合质量体系完整性要求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调换,同时应按质量手册要求进行前瞻性调研。
3、建立和完善SOP手册及管理与质量记录文件,加强室内质控物的管理和使用,待应详细记录开封日期、有效日期、储存条件、预期使用次数等;注意节约,不得回收,避免污染。
4、应按标本测定常规方法进行控制物的检测,遵循Westgard多规则质控条款进行判别和分析,正确理解变异系数(CV%)的真实含义;当日分析和定期分析相结合,认真做好各项文字记录并妥善保存原始结果,以供“举证倒置”等医疗纠纷时使用。
5、当结果失控时,不得随意更改或删除原始数据和记录,应认真寻找原因并进行客观分析后提出纠偏措施。否则当时失控项目检测结果不得发出。
1、接到室间质评物时,实验室质控员开户外包装查验是否有漏夜和破损现象、数理及批次,并进行详细登记和签字。
2、实验室项目组应按要求妥善保存质评物,检测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规定的日期内分批次随标本进行盲法检测。
3、检测完毕后,应及时按要求完整地填报报表格并签字了,个性注意单位预算换算值;随后连同下列资料一并及时交送科主任审核:原始测定数据单;已填报的原始表格;当月该项目室内质控图和原始数据。剩余的质评物应按要求2—8℃保存以便复检或验证。
4、临床检验中心室间质评检测标准:①按常规方法与患者标本同样检测;②与常规患者标本检测次数一致;③结果报告文件化(标本处理/准备/方法/检验/审核);④禁止实验室间结果的交流;⑤禁止分送室间质评样本;⑥实验室所有记录或相关复印件至少保留两年。
5、常见的“虚假”或“欺骗”行为:①实验室串通以至不提交真正的独立数据;②质评标本重复测量的平均值;③特定的附加的重复试验;④特殊待遇和条件;⑤惩罚措施如成绩与考评或劳务费挂钩等。
6、质评成绩回到后认真负责的进行客观分析,对于失控项目应结合室内质控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行之有效的纠偏措施。必要时可对适温保存的剩余质评物进行复检或验证。
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5
厨房纪律
1、厨房员工上下班务必打卡签到签退、并应准备充分时光要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严禁员工替代他人打卡,严格考勤。
3、服从上级领导,认真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4、厨房员工在工作时光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坐在案板及工作台上。
5、为保证清洁,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工作时光不得在非吸烟区吸烟、不得高声喧哗、聊天。
6、工作时光需穿整洁、大方、得体的工作服,围裙、工作帽、男员工不可留长发。
7、工作时应在指定位置佩带工号牌或工作证。
8、厨房内严禁吃、拿食物或物品,不得擅自将厨房食品交与他人,不得借口食物变质而丢掉。严禁人为浪费。食物变质后应登记。
9、厨房为生产重地,没有经厨师长同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具体由各区域组长负责执行。
10、厨房员工不得理解供货商的馈赠。
11、自觉养成卫生习惯,持续工作岗位及卫生包干区的卫生整洁。
12、严格执行厨房内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6
1、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煤分析室,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务必穿工作服。
2、试验人员进入煤分析室首先打开空调进行恒温,室内有试验产生的有毒气体和其它易燃、有毒药剂,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3、禁止将饮食及其容器带入煤分析室内,工作后要洗手。
4、煤分析室实行定置管理,不得随意将室内设施移动或挪做他用、更换,试验用具应放在指定的位置。
5、煤分析室应整齐清洁,不准存放其它与试验无关的物质。
6、非试验人员不得随意触动仪器及化学药品。
7、试验人员工作时要严格试验操作规程,药品管理规定,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的有关规定,防止仪器损坏。
8、试验人员应熟悉煤分析室内所有试验仪器、器皿的安全操作方法和试验药品、样品的特性。
9、煤分析仪器务必按照定期工作要求进行对照和校验,保证仪器准确可靠。
10、试验人员不得与矿方人员接触,不准泄露化验数据,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不准矿方人员进入煤分析室。
11、试验中不慎将药剂洒落到仪器、桌面、地面上应及时清理干净,试验废液禁止倒入下水道,有毒试验废液应经过解毒处理合格后排放。
工作管理制度范本篇7
化验室规章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检验室管理制度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检验室安全规定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标准物质管理制度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
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检验用化学试剂和药品管理制度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检验样品管理制度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检测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
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检验数据处理制度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质量检验事故处理规定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
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检验比对制度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13“三废”处理制度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