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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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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制定不是一次性的工作,需要不断地对其进行维护和更新,以确保制度始终符合组织的需求和发展。怎么写好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方便大家学习。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1

1、项目部安全检查验收依据为:《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2、安全检查每月三次,班组长每天班前、上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

3、项目部安全检查人员: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技术人员。

4、定期安全检查方法:检查人员有分工、检查有标准、隐患整改定措施、定期限、复查验证定人员时间、检查范围覆盖全面、检查后总结评比通报。平时巡回检查按规定进行。

5、检查的.内容:主要是重点审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及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土方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模板支护、拆除、堆放;架设机具、机械设备、消防器材、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洞口临边防护、尘毒作业和易燃易爆作业环境等安全设施状况。

6、经常性安全检查:项目部的安全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巡加检查,应多跑、多讲、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整改。使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发动班组开展自检和互检活动,发现违章,及时纠正。

7、根据特殊情况采取的突击安全检查,在事故多发季节或重复事故多发的时候,要开展突击专项检查,稳定情况,减少隐患;对存在普遍相同隐患,要进行专项检查,举一反三,消除隐患;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专项检查,认真加以落实。

8、安全检查要抓住四个关键:即抓关键作业、抓关键工种、抓关键工程、抓关键人物。

9、检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按“三定”原则,安排整改。整改完毕,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将整改情况及整改通知单回单反馈给原检查单位,以便复查。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时应签发停工通知书,项目部应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后报原检查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10、施工现场要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立即消除。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2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__]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

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

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

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

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

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自20__年__月__日起施行。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3

这项工作是《标准》“规范”的法定工作,必须认真执行。

1、交底必须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

2、交底工作一般在施工现场项目部实施。

3、交底必须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模式,书面交底一式二份,一份交给被交底人,一份附入安全生产台帐务查。

4、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必须接受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必须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隐患。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为了加强施工队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施工队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其目的和作用是让每一个施工人员能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能自觉遵守武汉新区还建安置房项目指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二、每个人入场时要与项目质安部签定个人安全责任合同,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

三、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四、对没有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接受,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五、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互相帮助关照,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

六、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好绝缘手套。

七、特殊作业人员(如电工、电焊、机操工等)要持证上岗。

八、熟悉所使用工具的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能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九、维护生产现场的一切防护设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栏、孔洞防护等。

十、机电设备发生故障,不得随意拆动,要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十一、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为规范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项目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绿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强企业的社会信誉、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管理组织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应建立工程、质量、安全、机械、技术、机电、材料、保卫各业务系统的现场创优保证体系,做到组织落实,责任到人。

二、申报程序

1、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确工程的创优目标(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明安全工地),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党办根据工程的特点(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有影响的工程)确定工程的创优目标。

三、检查考核

1、依据建设部JGJ59-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基本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起重吊装、机械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进行检查考核。

2、项目要坚持“日巡视、周检查”制度,每周五进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检查,填好检查记录和评分表,检查出的问题必须有整改措施及复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对项目检查要达到90分以上,未达到者,必须加强管理,整改到位。

四、奖罚办法

1、对获全国、省(直辖市)、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按工程规模大小给予奖励。

获全国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奖励,获省、直辖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奖励;获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元奖励;

获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在上述奖励标准的基础上,省、直辖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级每平方米增加0.3元。对公司、分公司超额完成指标的有功人员按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3、如因项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项目目标责任合同》中确定的创优目标的将实行对等处罚。

4、公司月度安全考评中有一个月在80分以下的项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奖励。

五、管理标准

(一)安全文明管理资料

1、工程概况表

工程概况表是对工程基本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关单位情况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工程概况表由项目填写,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档一份。

2、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对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每张表格只能记录一种危险源。

3、项目重大危险源识别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配合技术部依据项目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的内容,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汇总,由项目总工批准发布。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表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汇总表

项目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其它必须经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表中进行记录。对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总包项目必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专家组按照表的内容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6、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级管理人员、分包单位负责人、施工作业人员及各职能部门明确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与各部门及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召开“安全管理责任交底、培训专题会”,并形成会议记录资料备档。

7、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绘制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根据施工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5万平米不少于2人,5万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设立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建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上岗。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向总包安全部上报项目经理(B本)、安全员(C本)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安全部对三类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查检、登记、备案。

8、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应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各级安全责任。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验收制度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7)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8)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机械安全管理

(13)危险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9、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分包单位进场前,须向安全部上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法人委托书(任命书)等资质、资格证明资料(均加盖红章)。合约部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协议书复印件存档项目安全部监督执行。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复印件应作为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附件存档。

10、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审批完成,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措施,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

1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项目技术部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须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手续。安全部、工程部对应急预案中的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全体施工人员须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相关工作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12、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

项目安全部应将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作业时间顺序每月汇总,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须报监理一份。

13、作业人员安全教育记录表

对新入场、转场及变换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每月组织不少于4学时的夜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对被教育人员、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等形成文字图片记录。

项目级入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本项目工作环境、工程特点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手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15小时。

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责任、主要工作内容、本工种发生过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14、安全资金投入记录

项目合约部应在工程开工前制定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并每月对项目安全资金使用情况形成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台账报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记表

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安全部应按照要求进行记载。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应从技术和管理两方面加以分析,明确事故责任。

16、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作业(司机、信号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后,项目安全部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可网上查询),核对资格证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项目公章,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基本信息汇总填入表AQ-C1-20(加盖项目公章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附后),实行动态管理,对调出人员应及时标明,并及时撤出操作证,确保与现场实际操作人员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验收记录表

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应在槽、坑、沟土方开挖前编制,地上、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项目总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18、安全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测资料

项目经理部对采购和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物资(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临时用电电缆、配电箱等)应认真审核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临时用电电器开关还须审核3C认证,以上资料存档项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网进场后须做阻燃测试。安全平网进场后须作防冲击试验并形成文字记录。脚手架钢管及扣件进场后,租赁单位须向项目安全部提供钢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文件。项目工程部、质检部及物资部须对钢管、扣件做进场外观检验,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质量合格资料不全和未按标准要求铸有商标的产品不得验收进场。必要时,将扣件样本送具备检验资质的法定检验机构进行力学性能和扭力距指标复验,检测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检测结果存档项目安全部。

19、安全标志

安全部配合技术部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标识使用情况须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布置平面图,对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应进行登记,填写安全标志设置登记表,有效控制安全标识的使用。

20、违章处理记录

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处理情况须建立违章处理记录台帐,对违章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填写安全生产奖罚登记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部每周五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内容应按照施工现场检查表的要求进行,对安全管理、生活区管理、现场料具管理、环境保护、脚手架、安全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消防保卫的.十项内容进行评价,对所发现的问题在表中应有记录,填写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检查记录,并履行整改复查手续。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现场安全日志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日常检查情况每天记记录,内容应包括每日检查内容和安全隐患的处理情况。

23、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长每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其内容应包括: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和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点和采取的措施。班组班前讲话应形成文字记录。

24、协同管理平台的信息录入

项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协同管理平台信息录入要求,及时将相关管理信息上传,公司安全部按照相关考核标准进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区管理

1、施工现场有卫生管理制度,施工区域和生活区有明确的划分,分片包干,设置标志牌,标牌上责任者和管理范围,责任到人。

2、生活区要每天打扫,保持整洁卫生,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无积水、有排水设施。

3、宿舍内必须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人员不得超过15人。

4、宿舍内必须设置单人铺,床铺面积不小于1.9x0.9米,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过2层,床头应设有姓名卡。

5、宿舍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做到整洁有序,无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运。

6、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有随地大小便现象要对责任区负责人进行处罚。

7.食堂必须具备食品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

8、食堂内严禁制售动物内脏、四季豆等易发生群体性致病、中毒食品,食盐、食油等食堂原料须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索要发票、合格证建立采购登记台账以备查证。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须符号环保、消防要求。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气瓶至灶具间的燃气管必须外套金属套管,必须设置隔油池,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

10、食堂制作间灶台及周边应贴瓷砖,地面硬化,保持清洁。制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厕所必须设置水冲式。做到有顶、门窗齐全有纱,每天打扫,定期打药、消毒、灭蝇。

12、淋浴间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保证施工人员定期洗热水澡。

13、生活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并有登记记录。

(三)现场、料具管理

1、现场工地大门及围墙

(1)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和人员的主要通道大门采用金属板材制作,封闭严密,完整、牢固、美观、上口平、外立面直,围墙设置高度1.8米。

(2)在现场的大门外明显处设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号等;颜色为白底黑字,边框为5cm不锈钢包边,仿宋体,尺寸为100cm×70cm。

(3)大门入口右侧设置“一图九板”,采用单体组合,版面为180cm×120cm(高×宽),面板为白色有机板,企业标识板绘制B式组合(四?A),标志和字体为蓝色,辅助图形为灰色;其他图牌的标题为红色,内容为蓝色。周边用材4厘米宽的光金包边,电脑刻字户外贴。板的内容包括:企业标识板、公司简介、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制度、消防保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质量保证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4)现场大门口必须设置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标志牌:

“本工程创建‘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红字,字体要求,清晰醒目(具体依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

2、实行文明施工责任制,划分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实行挂牌制,做到现场清洁、整齐。

3、施工现场场地硬化,道路坚实畅通,采取暗沟排水,现场无积水现象,基础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时回填平整,清除积土。

4、施工现场临时水电有专人管理,杜绝长流水,常明灯现象发生。

5、工人操作地点和周围清洁整齐,做到活完脚下请,工完场地清,丢洒在楼梯、楼板上的砂浆、混凝土及时清除,落地灰及时清理干净。

6、砂浆、混凝土在搅拌、运输、使用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使用地点盛放砂浆,混凝土必须有容器或垫板,如有洒、漏及时清理。

7、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现场设有专门封闭式的分类垃圾临时堆场,采取砖砌式临建,垃圾每天进行外运,清运渣土、垃圾及流体物品等,采取遮盖防漏措施,运送途中不得遗洒,并与有相应资质的垃圾消纳单位签订垃圾消纳协议。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6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不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

一、劳动保护用品

凡进入施工现场(包括便道)的作业人员必须按作业工种的需要穿(佩)戴齐劳动保护用品(具),违者按下列规定实施处罚:

1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罚30元/人次;

2上班穿拖鞋、硬底易滑鞋、赤背罚30元/人次;

3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50元/人次;

4电工、焊工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具)罚20元/人次;

5风枪工及掌子面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或防尘面具,违者罚款20元/人次;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100元/人次。

二、现场管理

(一)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有序、整洁,有下列违规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有效分隔设施,危及施工及行人、车辆安全,罚200元/次;

2工棚周边保洁差,有积水,尘土严重飞扬,罚100元/次;

3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罚50~200元/次。

4施工场地、住地有闲杂人员、未经同意进入的外来人员,罚值班人员50元。

(二)临时用电、机具

外协队伍对临时用电、机具管理存在下述问题者,按规定予以处罚:

1使用非标配电箱,配电箱及线路管理、保护不规范,罚50~200元/次。

2电线路零乱、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无盖,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罚50—200元。

3特种设备未办理合法使用手续、未经法定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机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装置缺项,罚50~200元/次。

(三)防火防爆

1各施工现场配备有效灭火器,未按规定配备或无效者罚50元/次;

2电线裸露未加装线槽板或PVC管,罚100元/处。

3工棚、住所内私自乱接电炉等存有隐患现象的,罚100元/次。

4在防火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等违章行为被地方政府罚款或扣发防火保证金,由违章者及其施工队承担责任。

三、要求

1安质部会同工程、物设、综合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定期(每周)检查或不定期抽查,作业队和施工队进行自查。

2凡发生无理顶撞、辱骂或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罚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直至清退出施工现场;对责任单位处罚2000~5000元。

3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责令停工整改,待符合要求后方可复工。

4罚款额由项目部在验工计价时扣除。罚款用于奖励在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改善本工程安全配套设施。

四、内部安全施工许可证制度

1为了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项目部管辖的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各施工队)实行内部安全施工许可制度。

各施工队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不得在本标段内从事施工生产活动。

2项目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初审,指挥部负责《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的发放。

3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实行前期取证和过程验证相结合。每季度由项目部安全总监组织安质部门进行一次过程验证。

3.1前期取证应具备的条件:

3.1.1全员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

3.1.2配备符合要求的、能够胜任工作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1.3签订《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3.1.4安排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操作特种设备。

3.2过程验证应具备的条件:

3.2.1各施工队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时间、内容、参加人员有记录;

3.2.2执行国家行业安全规章和指挥部有关安全规定,严格按项目部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3.2.3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

3.2.4按规定给从业人员配发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2.5及时签订安全质量承诺书。

3.3各施工队进行施工前,应当书面明确本队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并指派专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安全施工条件的,不予发证,书面通知各施工队并说明理由。

3.4各施工队不得转让、冒用或使用伪造的《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

3.5各施工队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施工安全管理,接受指挥部、项目部的监督检查。

3.6凡未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内部)》,且在限定整改时间内仍未取证的,属施工队违约,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7

(一)总则:

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是建筑业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标三规范”和《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尽快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一标三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3.工程部要深入开展争创“文明工地”的活动,认真遵守《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建设环保局(99)第8号文和有关程序文件。

4.质量安全部和项目部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资料员,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

5.签定三级安全责任书,工程补部在工程开工前,工程部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同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现场工人同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

6.项目开工前,工程部要详细编写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签字生效后方可开工。

7.坚持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即:项目负责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员对各班组负责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组负责人对每个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结果有检查有考核。

8.坚持对工地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四口”防护以及各种机具防护措施,必须按规定搭设,报质量安全部检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种临时设施的搭设,做法要符合市、区两级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关程序文件规定。

11.坚持安全生产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责任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围墙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内外抹灰加压顶,紧靠公路的工程要进行美化和亮化处理。外墙面用米黄色涂料涂刷,压顶用海蓝色涂料涂刷,墙顶悬挂__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装金属大门,大门要牢固美观,并设置公司标志牌,灯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结合现场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紧靠公路的工程应设置汽车冲洗台。

3.施工现场的道路l万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万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两侧做好排水沟,保证道路完好畅通。

4.临时房的建设应设有项目经理室、职工娱乐室、淋浴间、伙房、卫生室等。室内必须进行吊顶,淋浴间和伙房间墙面镶贴瓷砖,生活区和加工区必须分区明确,设置分区牌,生活区内要进行绿化,绿化面积不低于生活区域的5%。工地严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饭。

5.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必须内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顶、纱门窗符合坚固、保温通风、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铺。

6.现场各类材料、构件、料具要严格按平面布置图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设料池堆放,各种材料按产品标识的程序文件要求进行分类、分规格;

堆放及标识,材料、构件、料具堆放整齐。

7.食堂生熟要分开,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要有灭鼠设施,生活垃圾要达到随时清运。

8.施工现场安全员必须佩带袖标,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有胸卡,胸卡必须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两图。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实行密目安全防护立网围挡,其产品必须使用部、省推荐产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达到安全、牢固、美观。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和专职安全资料员,且必须经公司授权任命,质量安全部备案。

2.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要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

3.项目负责人要同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签订安全责任书,施工班组要同现场工人签订安全责任书且责任书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必须切实可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执行严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做到人证相符。

(四)落地式外脚手架搭设管理制度:

1.脚手架搭设必须有指导性施工方案,必须有质量安全部安全员批准方可搭设。

2.脚手架的基础必须坚实、平整,要有垫板必须连续使用,垫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杆要全部设置底座,底座为15X15cm不小于8mm厚铁板制成,铁板上焊不小于直径25的钢管,长度不小于15cm。

3.脚手架外侧要设排水沟,排水沟用砖砌或水泥砂浆抹灰,要畅通美观。

4.立杆、大横杆间距不大于1.6m,大横杆搭设在立杆里侧,立杆、大横杆的接头采用对接法不许搭接,小横杆拉结墙体内外用短管夹紧。

5.架体剪刀撑必须按规定跨5根立杆,角度不大于45度,搭设不少于3个卡具,搭接长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连接一体,必须单独搭设。

7.脚手架搭设完毕后,不经质量安全部门验收签字后,严禁使用。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严格执行TN—S供电系统。

2.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必须使用推荐产品,三证一票必须齐全有效。

3.临时用电施工前必须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4.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应匹配。

5.配电箱、开关箱都要设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设置一致,达到实用、牢固、美观的要求,其箱下要设置操作用木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30X100X5cm上面铺设绝缘胶垫,总配电箱用红白相间的栅栏围护。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有公司标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员佩戴红色豪华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华型或普通型黄色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2.工地使用的安全网规格必须符合要求,证票齐全有效。

3.通道口防护棚与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据需要规定,但不小于2.5米,宽度不小于2米,防护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设施,搭设要标准、整齐、美观,严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楼梯口各种临边的防护栏杆,均按标准设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钢管制成,并刷红白相间30厘米的色标,其色标涂刷要标准、整齐、美观。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须有准用证和合格证,井架使用的各种限位装置,必须是推荐产品且证票齐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台必须独立搭设,不准架设于井架架体上,卸料平台脚手板必须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满铺,严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层卸料平台的防护门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观、耐用。

7.塔吊进场必须有合格证,各种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须用推荐产品,安装与拆卸由专业队伍进行。

8.各种塔吊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设置,有地锚的要按要求配备。

9.施工机具都必须安装好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

10.机具的防护罩必须牢固、安全、严禁使用电锯与电刨一体的木工工具,各种机具使用前必须通过机械员和安全员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搅拌机、灰浆机、电焊机、电锯、钢筋加工机械等都必须搭设防雨棚。

(七)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设施的设置和拆除时间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护棚在一层完成二层施工前搭设好,楼体内外装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层安全网在二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必须搭设好,层间网在其上层窗台下墙体砌完前架设好,首层和层间网随外墙装修完后拆除。

3.各种洞口的栏杆随产生随架设,封好后方可施工,楼梯栏杆随层架设,直到正式安装栏杆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然后由施工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审批,履行审批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有关施工管理人员施工。

3.班组人员进行认真的交底,安全技术交底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员都要进行签字。

4.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要强。

6.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式、一般化。

7.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针对分部分项工程中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的危险因素而编写,即要体现一般作业的共性,又要体现本作业的特性。

8.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9.工程开工前,项目工程师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程负责人、施工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向工程项目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10.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员要按施工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11.各级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签字,交底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12.安全技术底要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能分开要融为一体,要有针对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进行,不得施工期间进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过早,否则无实际意义。

14.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与分部分项交底同时进行,如果施工项目的施工工艺很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很危险,可单独进行工种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1.奖励办法:

1〉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省级工地的奖励l.5万元;

2〉创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l万元;

3〉创区级文明工地的奖励5000元;

4〉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90分奖励1000元,每高1分加奖300元。

2.处罚办法:

1〉在区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得75分,罚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罚300元;

2〉未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每缺一项罚1000元,无安全员或安全员虚设的罚20__元;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岗前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不真实的缺一项罚款500元;

4〉各种安全施工方案不齐者,每缺一项罚款500元;

5〉安全员不戴袖标罚款100元,现场人员不戴胸卡罚款20元。

6〉进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个罚50元,安全帽无带罚款1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一个罚款100元,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不按要求堆放罚1000元;

7〉临时设施不按规定搭设罚款20__元;

8〉“四口”防护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次罚款500元。

9〉安全密目网不按规定时间设置,每层罚款200元,如有破损网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款200元,网内杂物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经设备处机械使用功能验收合格后,报质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违者罚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台不单设的罚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装不按规定,使用无证人员罚500元;

12〉凡不按防护设施规定执行,每缺一项按构件价格两倍罚款。

13〉施工现场不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的罚款1000元。

14〉漏电保护器不合格的每处罚款300元,熔丝采用金属丝代替的每处罚款200元;

15〉施工标志牌图不按贯标办规定设置的每少一块罚款500元,规格不符的每块罚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罚款20__元,工地烧煤烧材罚款1000元、,临街不亮化围墙大门的罚款1000元,无标语口号,绿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乱,每项罚款500元;

17〉无机具操作牌少一块罚款200元,机具无棚,不防雨每处罚款300元;

18〉对质量安全部下发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单不按规定时间返回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未执行《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暂行规定》,每缺一项罚款100元;

20〉凡在质量安全部日常检查中没有按规范规定操作的,将随时处100—3000元罚款。

21〉以上各项罚款如果数额较大,由质量安全员同相关领导协商处理,如发生意见分歧,报主管经理裁决。

(十)质量安全组工作人员职责制度:

1.协助质安组完成公司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总体目标。

2.深入施工现场指导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

3.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和上级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法令。

4.及时发现、处理、预防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杜绝重大质量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5.协调好施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关系。

6.做好各种文件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8

(1)按照施工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组长交签,并进行检查、督促各班组长向施工人员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必须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安全员进行复检;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搭设外脚手架、拆除外墙脚手架,临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变动移位。拆除模板,动用明火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维修。

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篇9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1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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