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
在制定制度时,必须确保其可执行性,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并达到预期的效果。怎样才能写好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这里给大家提供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方便大家学习。
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篇1
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张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江苏省人民政府决定,20__年1月24日24时起,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一级响应防控措施。在此期间,探视陪护管理如下:
1.谢绝探视住院病人,送餐期间,允许1名人员入内(早晨6:30-7:30,中午11:00-12:00,下午17:00-18:00),进入病区大楼时,必须经过红外线(测温仪)检测是否发热,发热者不予进入。
2.陪客需严格控制,确需陪客者由科主任或床位医生开出医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发给陪客证,陪客医嘱停止后,陪客证不再发放。
3.发现没有陪客证的探陪人员一律劝阻,不听从劝阻并且不戴口罩者,予以劝离。
4.危重患者家属可持“病危(重)通知单”探视(重症监护室除外)。
5.陪护人员每床仅限1名,如需要帮助请按床头传呼器,陪护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儿童不得带入病房。
6.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可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探陪人员只允许到所探陪的病房,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房。
7.患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的人员不得前来陪护;两周内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或两周内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严禁前来探陪。
8.病人或陪护人员,一旦发热,咳嗽或患有呼吸道疾病,即刻汇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
9.如您有下列情形请一定告知医护人员
(1)两周内有疫区旅行或居住史;
(2)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
(4)周围人群有集中发病;
(5)如您未涉及上述4条款情形,只是轻微咳嗽,建议先在家自行观察,如病情有变化请及时就医。
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篇2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科室门诊诊疗、科研、教学任务。
2、实行手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观察患者,认真查诊,及时治疗。
3、热情接待患者向患者家长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体格检查,正规书写门诊病历、填写各种申请单,填写门诊日志,按规定及时填报传染病卡片,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4、科主任负责检查各级医师病历书写、合理用药和转科、会议等事宜。
5、对就诊患者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如遇疑难病例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显著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上报进行会诊。
6、负责指导进修医师和带好实习医师,认真记录各种医疗文件,杜绝差错事故。
7、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篇3
一、提前10分钟到岗。开窗通风,进行就诊前准备,清点物品并登记。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进入治疗室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洗手。
三、确保治疗室安静治疗,要求护士做到轻声走路、轻声说话、轻声关门、轻声操作。要有爱伤观念。请患者家属不要停留治疗室,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四、做任何治疗前,都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耐心做好治疗前的宣教工作,解除病人疑虑。
五、操作中,不要大声喧哗,更不要谈论与治疗无关的事。
六、治疗结束后,请在病历上记录,并签字。
七、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登记并严格交接班。
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篇4
一、专家门诊由科主任、三级医师和已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经申请获得出席专家门诊资格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各临床科室需根据科内工作和人员情况,由科主任安排出席专家门诊的人选和出诊时间,每周五将下周排班表送交门诊部,门诊服务台负责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
三、专家出席专家门诊时间应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因故不能出诊者,由科内安排其他专家出席,不得空诊,调整情况应提前通知门诊部。
四、专家出席门诊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如遇会诊等情况,应由其他专家替诊并通知门诊部。
五、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病员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就诊。
六、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医师的医疗技术水平。
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篇5
(一)、门诊各专业科室的行政管理权归属门诊部,节假日由门诊部统一安排各专业科室的值班分派,值班人员由各科主任按照门诊部要求人数安排,门诊部负责监督考核。
(二)、各专业科室主任要认真安排好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节假日门诊值班医师不准兼顾病房值班,“五一”、“国庆”、“春节”,在放假前三天,值班人员名单报门诊部。
(三)、各科根据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四)、节假日门诊值班人员保证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缺岗,不准以病房有重病手术为理由离岗,不准实习进修医师代替值班,有特殊事宜确需离开岗位时,必须报告总值班并通知挂号人员。
(五)、为确保节假日诊疗质量、所有科室在节假日必须安排副高以上人员值班(挂专家号)。
(六)、节假日值班人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都要神情专注尽职尽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程处理的每个门诊就诊病人。
(七)、严格执行全员全岗优质服务规范,保持良好窗口服务形象的连贯性,节假日期间要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有耐心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安排病员就诊。
(八)、做好节假日巡视督查,由门诊部组织人员进行巡视检查,检查结果每季度报一次与考核挂钩。
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篇6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四、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五、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门诊有关制度内容有哪些篇7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醉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