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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保护环境领导讲话稿

| 小龙

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政策法规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坚持从严从重从快、零容忍、出重拳、用重典,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办案数量等大幅提升。今年上半年仅省厅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6起,挂牌督办23起,列入环保“黑名单”管理39起;全省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47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0起,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提升。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执法效能有新提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定性关、法律关、移交关,上半年违法行为立案率、案件处理率均达到100%;采取行政处罚、挂牌督办、列入环保“黑名单”管理、约谈等综合措施,做到所有违法行为处理一律上网、一律对媒体公开,一律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环保独立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执法效果明显提高。

三是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了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辐射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大气污染环保条例》纳入了省人大四年立法规划,纳入今年立法计划的《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已报省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正会同省公安厅制定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等。

四是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工作取得进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起草了《关于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制定了《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第一批重点事项及责任分工》;明确了今年改革的10多项重点任务,建立了推进改革的三项保障制度。目前今年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总体较好。

(二)政策法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策法规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政策法规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但一些地方对这方面工作重视还不够,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好。

二是执法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地方执法不规范,责任不落实,法制部门没有发挥好应有的审查、监督、把关作用;有的地方执法不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多发频发。

三是队伍素质还不能适应工作的新要求。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要继续坚持从严从重从快、零容忍、出重拳、用重典的原则,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要加快研究制定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尽快修改出台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区域限批、行政处罚、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等管理办法和程序规定。各地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制度保障水平。

三要推进尽快形成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环保部门成为办案主力、省级环保部门重点抓大案要案及督办巡查的工作机制。今年,省厅还将强化执法考核工作。各地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等要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及时上报。

四要继续认真抓好全省环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继续做好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确保完成《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在省人大会的第一次审议。

五要出台《河南省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建设。

六要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既定的改革任务。

二、关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电磁辐射专项行动进展顺利。今年我们开展了电磁辐射设施、设备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规范电磁辐射环境管理。目前,申报登记和现场核查阶段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对全省98394个移动通信基站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对。为下一步完善环保手续和发放合格证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安全监管进一步得到加强。上半年,我们以集中督导和专项检查为抓手,强化了经常性监管工作。南京放射源事故发生后,按照环保部的部署,开展了放射源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对我省所有涉源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对γ射线探伤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重点问题省厅还下发了通报;建立和完善了放射源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大了执法力度,对6家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对3家企业进行了处罚;上半年还对293枚废旧放射源和18千克放射性废物进行了安全收贮。

三是辐射建设项目管理日趋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辐射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制度;下放了部分辐射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开辟了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全面落实了信息公开要求。

四是监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得到强化。队伍建设有了新进展;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及快速响应能力建设项目进展顺利,17个省辖市辐射环境技术支持单位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三是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上半年,共组织了辐射工作人员培训班4期;省厅还编印了辐射知识宣传手册等。

(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地方和单位对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

二是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三是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还存在漏洞。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为了确保全年辐射事故零发生率目标的实现,对做好下半年的工作,结合全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我强调四点:

一要充分认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核与辐射安全的特殊性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极端重要性。相对于常规安全,核与辐射安全具有事故的突发性、处理的艰难性、后果的严重性、影响的深远性以及高度的社会敏感性,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出事,影响大,代价高。

二要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和省厅的部分管理权限逐步的下放,监管的重心将进一步下移,下级环保部门将承担更大的责任。各市和直管县(市)环保部门要不断健全机构、强化职能、充实力量、提高素质。有的地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只有1到2人,不足以承担相应的监管任务,必须引起重视。另外,按照省厅要求,底各省辖市辐射环境技术支持单位都要通过计量认证,目前还有驻马店没有通过,要在年底前完成。各直管县(市)也要争取尽早有所突破。

三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一是要加强重点放射源管理。主要是加强1、II、III类放射源的管理,移动探伤放射源监管更是重中之重。对探伤企业要彻底杜绝无证从业的现象。 二是要加强例行监督检查。我们各级都组织过不少的监督检查,每次检查都能发现不少问题,甚至一些问题反复出现。一些地方对发现的问题没有一追到底,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没有认真研究原因,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说到底就是责任心的问题。不断发生的辐射事故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希望同志们以对个人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认认真真做好日常的监管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我省在辐射执法方面的力度还很不够,我在这里强调,对核与辐射环境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一旦发现,决不手软,一定要严惩重罚,否则,起不到应有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四是继续做好电磁辐射专项行动。下一步发放合格证的工作量还相当大,要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年底前各地务必完成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谢谢大家!p副标题e

保护环境领导讲话稿二:

同志们:

这次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张建民副省长还将亲临会议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去年环保工作情况的回顾

,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全国环保工作会议要求,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狠抓环保重点工作,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一)强力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近年来,随着我省东部城市群建设的快速推进,西宁和海东市以PM10为主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并呈“河谷型”、“复合型”、“多源聚合型”特征。为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在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之前,我省先行一步,积极向环保部汇报衔接,依照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要求,重点围绕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对此,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并召开专门会议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印发了《以西宁市为重点的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去年,安排专项资金1亿元,重点支持西宁、海东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打响了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西宁、海东两市以控制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扬尘为重点,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网格化防控措施和多部门联合巡查执法、监督考核等机制。两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多次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对建筑施工场地采取施工围档、场地硬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区域覆盖等措施,基本实现了“5个100%”。在市区主要路段出入口设置车辆检查站进行昼夜检查,推进渣土车辆密闭化改造运输,大力实施道路机械清扫、洒水保洁,有效控制了建筑施工和交通扬尘污染。强化机动车、煤烟尘污染治理, 淘汰黄标车7200余辆,完成730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和14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工程,全部退市90号并供应国Ⅳ车用汽油。省政府督查室、省经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等省直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分工。省环保、气象部门联合建立了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机制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制定了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过几个月的集中攻坚,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西宁市去年下半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24%,比上半年提高了50.54个百分点,全年为60.6%;第四季度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126毫克/立方米,较降低了6.67%,最大日均值降低了47%;平均降尘量为12.93吨/平方公里,较同期降低了57%。海东市平安县城空气质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污染物浓度11月份较9月份下降13.2%,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二)纵深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去年,受干旱和流域缺水影响,加上管网和治污设施升级改造,致使湟水河水质一度出现反弹。为深入推进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并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湟水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从9个方面明确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主要措施。在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的基础上,省上继续安排专项资金3亿元,加快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扩能提标改造,西宁市四污、五污已完成70%投资的工程量,一污和城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入试运行阶段,平安、互助、民和县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在对乐都县污水处理厂尾水开展高原高寒缺氧地区人工湿地污水处理适宜性研究的基础上,以宁湖湿地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工程启动,南川河防洪截污景观为一体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北川河核心区综合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加快污水管网干管改造步伐,西宁互助路管网工程已完工,报社桥至团结桥的污水箱涵工程加快实施;重拳整治青海宜化严重超标排污问题,责令军品生产线停产整顿,对其污染治理工艺进行评估并提出分段回用和污水三级处理的优化方案,增建三级废水处理设施。青海青稞酒业和云天化公司废水深度治理工程完工,实现了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通过积极努力,流域水污染反弹趋势得到遏制,部分断面水质明显改善。

(三)统筹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工作。一方面,以铬污染土治理为重点,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在国家尚未部署的情况下,利用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先行处置了海北化工厂重度铬污染土5万多吨。完成了格尔木豫源、西部锌业、珠峰锌业等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启动了7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祁连石棉尾矿治理项目进展顺利。开展了《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经环保部核定,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为57%,重点企业重金属排放达标率在96%以上。另一方面,加强对全省所有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并对49家重点监管源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对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依法依规跨省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1750吨。完成了全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和生产化学品环境情况及汞污染排放源现状调查更新工作。同时,将全省62家重点企业列为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开展了西宁市“创模”工作省级预评估。

(四)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工作。去年,环保部确定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0.99、1.03、16.31和13.3万吨以内,削减任务分别为901、20、5042和3982吨。通过狠抓措施落实,确定的107项减排项目完成了103项。在大气两项指标上,重点实施了燃煤电厂及水泥生产线脱硝设施工程,并淘汰了2.8万辆黄标车、关停了13家企业落后产能。在水两项指标上,加快推进28座污水处理厂和30家规模化养殖场减排设施建设。同时,严格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及水泥脱硝设施的运行监管,督促28家重点污染源新增171套自动监控设施,并实现与省污染源监控中心的稳定联网和数据上传,自动监控设施联网率达84%,数据上传率达85%,有效提高了减排设施综合效率。积极争取环保部将我省盐湖化工行业纳入低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行业,在国家预留指标中解决了华能西宁热电厂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所需总量指标问题。根据环保部核算会审结果,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控制在了国家下达指标以内,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五)全力推进环境执法和严格监管。紧密结合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东部城市群大气污染治理,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别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期间,省环保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由厅领导带队深入建材、冶炼、火电、化工等废水废气排放重点企业明察暗访、现场办案、跟踪督查,采取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严厉整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寓监管于服务中,督促协助企业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西宁、海东市大力推行污染防治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对污染排放量大、不能稳定达标且长期污染企业的监管,督促问题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全省各地通过经济手段促进排污企业加强管理,全年征收排污费6500万元,较上年增长4%。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妥善处置两起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加大对全省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个别检测机构实施停业整顿,机动车环保检验得到规范。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省23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监督整改,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审批和备案工作。落实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措施,加强放射性废物库和污染物填埋坑监护,应急处置了一起煤田测井卡源事件,确保了辐射环境安全。

(六)着力推进生态保护及监测评估预警。一是在组织完成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结转项目的基础上,对度项目逐一进行审查并批复了实施方案,同时深入玉树、果洛、海南、黄南州实地调研,联合省发改、财政、住建、卫生、农牧部门制定并由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关于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的实施意见》,启动了三江源清洁工程。二是强化自然生态和良好湖泊保护,积极争取环保部将我省列入省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评价试点省份,完成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与评价,构建了全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数据库,柴达木梭梭林和大通北川河源区省级自然保护区顺利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可鲁克湖通过财政部、环保部组织的竞争立项列入国家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名录,龙羊峡水库纳入国家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第三批中央资金支持范围。三是加强生态监测评估和预警,三江源一期工程生态成效综合评估初步完成,青海湖流域生态本底评估和生态监测数据服务平台等形成成果,完成了青海省生态环境十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工作。26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有序推进,度考核结果总体保持稳定。按照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要求,在环保部和省政府大力支持下,启动了三江源区生态资产评估和价值核算研究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力度,评定了11个省级生态乡镇和54个省级生态村,启动了省级生态县的创建,大通、湟源、平安县和乐都区正在组织编制建设规划。

(七)积极推进服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方面,我们按照“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要求,对重点项目及企业采取“一对一”方式,实施全方位跟踪服务和全过程监管,坚持分类指导,强化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对污染较重、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严把环评审批关口,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光伏发电及民生、生态保护类、社会服务类等项目下放了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流程,推进项目建设。年内共完成工业“双百”和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18项。另一方面,强化环保项目储备和前期策划,加大“跑部”力度,争取落实中央专项资金3.7亿元,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同时,积极开展《青海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明确了后两年《规划》实施的重点和措施。加强环境形势分析,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了相关分析报告,使省委省政府特别是主要领导在指导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发挥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实际,各级环保部门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和发展中保护的理念不动摇,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作用,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全省环保系统在环境宣传、环境信访、环境科研、环境统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支撑了环保事业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压力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比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主要污染物排放呈现持续增长的态势,尤其是甘河滩、大通黄家寨、西钢等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凸显,环境风险呈加大趋势,社会关注度在增高;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与经济发展需求差距加大,治污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滞后;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十分滞后,机构不健全不规范、人员少且又不稳定,环保执法力量薄弱、一些州县监测能力下滑,环境违法现象依然突出,对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的综合分析和监测预警能力还很薄弱。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关于党和国家对环保工作的新要求

党的以来,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深化改革方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进行了全面整体系统部署。总的来看,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认识上更加清醒,态度上更加坚定,内容上更加丰富,要求上更加明确。同时,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也高度重视,骆惠宁书记在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上特别强调指出,“青海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切实肩负起对国家、对子孙后代的重要责任,要全面实施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的关系,把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成青海最大的优势、财富和品牌,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中华民族生态安全屏障”。郝鹏省长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也强调,“要把握生态在全局工作中的战略地位,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建设和环境整治,把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各领域,做好治山治水大文章,不断促进‘中华水塔’坚固又丰沛”。对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要努力从五个方面予以深刻理解和把握:

一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我们党对生态环境状况及形势所明确的“两个清醒认识”,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在去年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用“两个清醒认识”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全社会发出了深刻警醒。他指出,破坏环境的老路不能再走了,也走不通了,全党同志都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决不能用后代人的幸福换取当代人的所谓“富足”,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他强调,用生态文明的理念来看环境问题,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问题。要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搞好顶层设计,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

二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我们党对环境与发展关系理论认识的再升华,牢固树立严守生态红线观念。对环境与发展关系理论认识的深化,突出表现在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在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党的以来则明确了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发展”与“保护”前后顺序一变化,理念也随之发生变化,凸显了生态环保优先。更重要的是,习明确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并形象地把两者关系比喻成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强调的三句话值得我们牢牢记住,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他强调,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生态红线观念一定要牢固树立起来,列入后全党全国就要一体遵行,决不能逾越。要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要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保留给城市居民。

三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的要义,以环保促发展惠民生。这在三中全会《决定》中体现得非常充分,特别在经济体制改革、宏观调控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发展成果考核评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方向、财税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文化建设等领域,都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习特别强调指出,雾霾天气多发频发,既是环境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发展下去也必然是重大政治问题。解决环境问题既要迈出更大步伐,也要有耐心定力。要把环境保护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投资力度、政策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着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

四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更加注重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以严格的法治保护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是终身追究。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制度创新,努力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强调,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相关标准,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要严惩重罚。加快环境保护税立法,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标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更是从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等方面做出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这些都使我们对党和国家从决策和制度层面加强环境保护有了更加系统清醒的认识,深刻理解了国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的内涵,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做好环保工作的信心。

五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国家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手段推动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市场机制激发环保活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就是强调以市场机制强化资源配置和生态保护的制度安排,向环境保护领域释放了市场化的正面信号。比如在建立生态补偿制度方面,明确坚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决定》提出,要加强自然资源及其及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实质上是强调从源头上保护和节约自然资源。《决定》还提出,要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期,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为重点的环境治理、污染减排设施建设运营、环境在线监测和环保物联网等领域孕育着巨大商机,环保部门要注重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环保领域和产业,在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和修复的同时,促进环保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可以说,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如此之高地进入政治层面、综合决策层面,如此之深地进入宏观改革层面,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环境问题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是发展本身的问题,其症结在于体制、根源在于制度,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作出部署,把深化改革作为推进生态文明、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本途径,把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找准了_难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对如何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改革,习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专门强调,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比较薄弱,形成总体方案需要做些功课,要研究提出如何创造条件加以推进的思路。环保部也正在按照中央要求组织成立环保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环保领域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同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模式和路线图,主要改革目标是建立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环境监测预警体制,并确定从三个层次加以推进。第一层次是对方向明确又立即可行的要求加快推进,争取今年在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环境政策法规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有新举措新突破新成效。第二层次是对于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发挥市场机制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三项内容,要积极做好研究试点基础工作。第三层次是对涉及面广、基础又很薄弱、需要中央决策的,加快研究提出改革思路,这方面主要包括建立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两项内容。

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系统工程,只有改革创新,才能使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更加协调,才能再造新优势,实现新发展。我们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依循环保部推进改革的层次步骤,立足实际着手开展好今年的相关工作。在生态红线划定上,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科学有序划定生态红线,把主体功能区规划落实到地域”的要求,依据生态保护红线由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构成的基本思路,选择三江源、祁连山、柴达木、湟水谷地部分区域,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生态重要性、敏感性、脆弱性评估和试点研究,确定不同生态类型红线划定方法,启动好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在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上,以说清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损害健康的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为目的,合理布设监测站点,盘活监测资源,完善监测网络,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积极构建监测预警体系,切实抓好点源、面源、固定源、移动源等所有污染源和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土壤等所有纳污介质的监测监管、全防全控,加强环境形势分析和研判,为环境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在完善排污许可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上,以开展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监督监测及核定为手段,明确排污总量核定、排污许可证颁发等管理规程,对排污企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定量化管理,并建立全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数据库,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预警。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运用好经济手段调剂发展所需总量指标,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达到减污增效、保护环境的目的。在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上,积极推动向社会购买服务特别是环境监测社会化,推进污水处理厂第三方建设和运营,鼓励省内外专业公司参与建设运营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试点开展废水排放重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第三方建设运营,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也要引入第三方运营市场竞争机制,不断提高环境污染治理整体水平。

三、关于今年的环保工作任务

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的开局之年,我们要按照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以及省“两会”部署,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全面深化大气和湟水河污染治理。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要进一步在巩固西宁、海东两市扬尘治理成果方面下大功夫,确保做到不松劲、不反弹。要巩固完善省市联动、区域联防、网格化治理、督查考核问责等机制,落实责任措施,以机制促进防治持续有序推进。要下力气做好黄标车淘汰、燃煤锅炉改造、油品品质升级工作,力争年内淘汰黄标车1.6万辆,完成1100多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及西宁城区和海东互助、民和 城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要下大力气深化工业污染源治理,对44家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实施限期治理。把大气污染防治与污染减排更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火电厂限煤质、限排放“双限”控制措施,加快推进企业脱硝脱硫设施建设,严格煤炭市场管控,推进城市清洁化利用。把污染防治与化解产能过剩结合起来,加大碳化硅和水泥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着力优化西宁、海东铁合金产业布局。同时,努力提高环保标准,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逐步对交通沿线铁合金、碳化硅企业实施搬迁或转产,开展砖瓦行业污染整治,并逐步对区域内火电、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抓好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工作,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落实好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大气污染防控联合会商、信息共享、重污染天气预警及应对措施,为公众出行提供健康指引。在湟水流域水污染治理方面,为确保用两年时间全面消除流域劣Ⅴ类水质,实现主要控制断面全年稳定达到水功能区划,沿湟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按照省政府实施意见,在继续巩固推进河长制、河道巡查制及在线监控设施和污水处理厂专业化运营机制的基础上,紧盯既定的治理项目 ,按照时间节点和措施要求,全力推进湟水流域综合治理。对确定限期治理的16家重点废水排放企业,年内必须全部完成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内容并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行业排放标准一级标准。进一步加大现有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力度,力争年内完成大通、湟中、湟源、互助、平安、民和污水处理厂扩能提标改造及甘河工业园区、平安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工程,开工建设西宁二污和乐都污水处理厂迁建扩能提标项目,对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后开展资源化利用。同时,加快实施西宁海湖桥至团结桥输水箱涵工程和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污水配套管网等在建工程,大力推进流域县城老旧管网及雨污分流改造和西宁环境综合治理利用世行贷款项目雨污收集管网工程,完成宁湖湿地工程,力争通过努力使流域水质有一个较大的改善。

第二,毫不松懈抓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今年是污染减排的关键之年,能否完成今年的任务,直接影响到我省“十二五”污染减排硬指标的全面完成。我省和全国一样,氮氧化物是减排的最大难点,也是重中之重,经测算后两年氮氧化物已无增长空间。对此,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必须采取硬措施完成硬任务,否则到就会更被动。在气两项指标上,今年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宁北、唐湖、华电火电机组和格尔木宏扬等5家水泥企业脱硝设施建设,确保年内全部建成投运并发挥减排效益。同时,把二氧化硫减排领域向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拓展,重点督促中铝等5家碳素企业回转窑实施脱硫工程。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加快国Ⅳ标准成品柴油供应并确保在年底前到位。确有必要时,关停企业自备电厂小发电机组,通过“上大压小”腾出总量空间。在水两项指标上,结合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企业废水深度治理设施建设运营,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强化畜禽养殖减排设施建设,千方百计落实好农业源减排措施。要强化管理减排,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和电厂脱硫及水泥脱硝设施的运行监管力度,将今年新增的19家重点污染源纳入自动监控管理,将13家涉气企业纳入视频监控,督促各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80%以上,抓好减排设施稳定运行及考核管理,有效掌控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充分应用经济手段调剂总量指标,督促企业加大治污设施投入,以产业升级促进污染减排,确保年内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

第三,加大力度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当前,环境监管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相适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依然突出。今后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抓好环境执法监察、环境风险防控和辐射环境监管工作。在环境执法监管上要切实做到铁面无私和铁腕执法,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火电、化工、重金属污染企业存在的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以及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等环境问题。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和跨地区交叉执法,在污染源相对集中地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实现环境执法监管全覆盖。要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司法部门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环境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排污费征收、现场执法、行政处罚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在环境应急管理上要突出风险防控这一关键环节,建立完善重点流域区域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管控,尤其要加强对工业园区及化工企业的监管,开展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和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抓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尾矿库环境风险信息调查和专项检查,要求化工企业年内至少开展一次环境应急演练,并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应急联动和日常演练,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上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特别要落实地方环保部门监督职责,在机构和编制有限的情况下,要克服困难,配备专职辐射安全监督员,上下联动,依法加强对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管,督促基层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严格辐射安全许可管理。加大电磁辐射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力度,加强放射性污染物填埋坑安全运行监护和放射性废物库安全收贮管理,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第四,认真组织实施农牧区环保重点工程。今年我们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去年确定的8个市州41个县77个片区436个村庄的整治项目,要按照省政府部署和要求,突出铁路公路沿线、城乡结合部、重点旅游景区周边村庄的环境整治,实行连片治理,以增强效果,示范带动。要严格依照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要求,积极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有效衔接,注重解决项目区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置及饮用水源地保护问题,着手建立实用有效、群众参与的环境整治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确保全面完成三年阶段性整治目标。认真组织实施三江源农牧区清洁工程,结合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和二期工程的启动,在玉树、果洛、海南、黄南4州21县158个乡镇1132个村庄和230个移民定居点逐步铺开,今年先期对州府及县城周边、国省道及江河沿岸的117个村庄和80个牧民定居点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垃圾处理、公用厕所、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问题,并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实际的运行管理、经费保障、运营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土壤环境保护,抓好与国家正在编制的《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行动计划》的对接,争取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尽快完成我省7处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纳入国家铬污染土治理修复规划项目,落实资金推进工程实施。建成投运甘河工业园区和格尔木冶金小区工业废渣集中处置厂,加快推进祁连石棉尾矿治理项目实施并完成验收。

第五,加强自然系统保护和生态监测评估预警。一方面,要加强良好湖泊保护。抓住国家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机遇,在认真组织实施国家择优竞争项目可鲁克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开展李家峡水库项目申报和龙羊峡水库择优竞争工作,同时争取将湟水流域、黑泉水库等纳入国家重点支持范围。另一方面,要加强生态监测评估预警。在组织实施好三江源二期工程等生态监测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围绕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完善覆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评估预警体系,深化重大生态项目成效评估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并将成果引入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考核。同时,认真组织实施三江源生态资产评估与价值核算项目,切实发挥好项目指导委员会和科学顾问组的作用,通过引入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等技术方法,对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生态系统重要功能进行科学评估并核算自然生态资产服务价值,为建立三江源自然生态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生态资产负债表、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科学规划三江源生态红线、建立绿色绩效考核体系提供重要技术支持和评价依据,从而实现对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科学管理,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监管体系机制创新提供示范。

第六,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是现阶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为抓好这项工作,环保部去年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项工作我省推进滞后,特别在生态村镇创建上质量不高、覆盖面不大,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不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将生态市县创建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和工作规程,要以生态村镇创建为基本单元,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加快推进生态市县建设。在生态村创建上,要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对照创建标准一件一件地抓落实,因村制宜,着力整治环境脏乱差,从点突破,先易后难,逐步推开。在生态乡镇创建上,要立足规划先行,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按照创建标准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达到考核验收指标要求。在生态市县建设上,坚持先行先试、典型引路,以村促镇、以镇促县,积极推进湟源、大通、平安、乐都等生态县建设工作。通过努力,力争年内建成省级生态乡镇15个以上、省级生态村50个以上,生态县建设有突破性进展。同时,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按照《青海省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立足“新闻宣传阵地化、宣传内容社会化、公益活动经常化、环境文化多元化”,创新宣传方式,搭建宣传平台,整合宣传资源,强化舆论引导,认真组织开展贴近群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环保宣教活动,抓实抓好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系列创建,深入推进环保法律科普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村镇,广泛宣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广泛宣传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广泛宣传建设美丽中国大美青海的战略举措,通过强势的环保宣传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快建立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环保宣教大格局,不断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水平。

第七,抓实抓好环境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环境信息公开已成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环境信息只有充分公开才能获得公众的理解,才能动员更多的社会公众和组织参与支持环保工作。各地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我省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环境信息化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督促与审查机制,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监测状况、建设项目环评、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应急处置、污染源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等信息。要督促重点企业依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录》和有关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浓度去向及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信息,切实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强与银监部门的协调联动,逐步建立重点污染源档案数据库,定期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单,通过企业环保等级评价、绿色信贷等多种渠道,提升企业违法成本,监督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同时,积极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认真做好12家企业试点工作,研究并加快建立风险评估、责任认定、损失评估、事故处理、承保理赔等符合我省实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将环境风险较大企业纳入保险范围,不断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覆盖面,通过社会化市场化途径解决环境污染损害问题。

第八,加快提升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环境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如何发挥好作用,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素质能力是根本。一方面,要抓学习提能力。全省环保系统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当前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清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紧密围绕环保领域深化改革的新任务,有针对性地把学习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技标准等知识与具体业务有机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注重加强环境监测技术队伍和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环保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另一方面,要抓廉政促勤政。要以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为重点,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执行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构建改进作风、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要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廉政建设的一系列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围绕抓防范、抓监督、抓监控,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抓好环保系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制度和源头上控制化解廉政风险,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措施落到实处,为环保改革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同时,要进一步抓好项目争取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重点在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土壤保护、湖泊水库保护等领域,提前谋划储备、做深做细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以项目促能力提水平。

同志们,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新起点,实现环境保护事业新跨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环保部的大力支持下,牢固树立主动担当的责任意识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奋力开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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