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书合同
转让方(甲方):曾清华(身份证号码:)
王俊(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秦永平(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营的“老北京饺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饺子王”)各种有效证件以及与华联签订的合同均为此名,此餐厅原系甲方中曾清华与李晓云合伙经营,后因李晓云怀孕将其股份转让给现甲方中的王俊,实际现本店的现甲方中的两个人经营,此因果关系已告知乙方知晓。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转让达成本协议。本协议共4页。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重庆市沙坪坝三峡广场华联超市的“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法人代表:李晓云:)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的范围: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餐厅使用的空调、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并保证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个刨冰机、一个封口机和一个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转让价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转让协议中条款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5万元(拾伍万元整),此转让金包括甲方交给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证金2.2万元(贰点贰万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在该地点经营快餐厅的合法性,并出具该餐厅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完卫生、工商、税务等证照、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跟出租方飞关系。
4、甲方在年10月至11月向华联申请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为1.9万元/月(壹点玖万元/月),此租金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0万元(贰万元),则转让金为14.5万元/月(拾肆点伍万元/月),如果租赁合同的月租金为2.2万元(贰点贰万元),则转让金降为12.5万元(拾贰点伍万元),如果租金超过2.2万元/月,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该赔偿乙方违约金3万元(叁万元),双方对转让事宜重新进行协商。(年10月份乙方按2.2万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厅的经营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赁合同相关费用(租金、卫生费、水电气费等)、工商管理费用、电话费、员工工资、供货货款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甲方债务影响乙方正常经营和收益,乙方有权停止支付转让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6、“老北京饺子王”快餐厅年9月27日以前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负责与出租房协调办理户外广告位事宜。
8、甲方转让的范围为:餐厅的内外装修、餐厅内全部的设备及经营用品、办公室及办公用品、库存货物、各种证照、消防合格证书、交给出租方的保证金等。甲方保证办公室、库房、大门门锁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隐患,对有问题的设备甲方应在转让前进行修复,厨房达到消防、卫生标准。同时移交该餐厅完整的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相关的图纸和资料。
10、甲方在清偿债务时,应将清偿债务单交乙方审核,并由乙方派员监督支付。
五、转让费的付款方式: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万元(柒万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条、第三条协议约定或其它原因转让不能顺利完成时,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2、乙方有义务在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万元,其余部分在年4月30日之前,按照双方核定的实际数额结清剩余的转让费。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转让费的同时,甲乙双方按华联的要求办理退、入场手续完成租赁转换手续。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因甲方不遵守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乙方两万元的赔偿,造成重大损失的,要退还全部转让款。
2、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权利受到损害的,乙方应该支付甲方两万元的赔偿金。
七、从__年9月27日起至甲乙双方办理完与华联过户手续时止。乙方在办餐厅的一切债权、债务、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经营期间(在未完成过户之前)必须按时向华联缴纳水电气、房租费(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时缴纳造成停业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此时间内不能无故停业(装修除外)。如停业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经营,期间乙方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
八、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并做出补充。因本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应提交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壹式伍份。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转让书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____年____月___日购置的位于_______一套商品住房转让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住房面积,此房位于_____栋____单元____楼____号,面积为_______。
二、转让金额,该房转让总价为陆拾叁万捌仟元整(小写:638000.00元)。
三、付款办法:转让金共分三期。首期,甲、乙双方确认该房无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双方在此协议签字后当即由乙方付给甲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第二期,该房期满五年即由甲、乙双方办理房产证转让手续,转让手续办妥后,乙方即付给甲方捌万捌千元整,第三期,乙方申请银行按揭资金到位由银行一次性全部付清叁拾伍万元整。此时房款全部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后5天内将自有家具、应搬走的用品等全部搬离并交房给乙方进行再装修。
2、甲方在每收到乙方购房款时应及时提供收款凭据给乙方。
3、甲方应保留厨房抽油烟机、卫生间电热水器以及套件固定物和窗帘等水、电线管给乙方所有。
4、甲方在交房时,即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的水、电费等以及涉及该房的`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承付,之后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付。____年物业费由乙方负担。
5、甲、乙双方应积极相互配合提供有效证件,亲临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过户,乙方可解除合同,并金额退款,并按退款时市场差价补偿乙方。
6、在办理转让过户过程中,过户费用由乙方负担。
7、以签协议时间为准,无论出现任何问题,双方都不得返悔。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转让书合同篇3
一、引言
近年来,城市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城市房地产行业迅速崛起、房价飞涨,一些居民对昂贵的城市房价望而却步,因此纷纷购买价格相对较低的小产权房。但是,由于法律对小产权房转让行为无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务过程中学者们对转让合同效力与责任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本文则是在通过对国家现有法律的有关规定及学者观点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对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责任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
二、小产权房的概念
我国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这种所有权是有限的,体现在农村土地的买卖必须经过地方政府批准,这就限制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直接流转。而地方政府通常为获取高额的利润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高价拍卖给开发商,而此时,作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农民不愿意利益只被政府垄断,而是私下联系开发商在集体所有土地上盖房进行售卖,所得远远大于政府的征地补偿。这就是小产权房出现的根源。而这种未经规划、也未缴纳相关费用就在农村集体所有地上建造并销售的房子,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小产权房”。由此也不难看出,“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内涵与外延十分模糊,并且它的存在还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一种挑衅。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小产权房有相关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未经规划、未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其获得产权不是完整合法的产权。[1]除此之外,该且该类房屋的交易合同在房管局也不会备案。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小产权房虽然产权不完整,并且风险隐患大,但它以低廉的价格迎合了工薪阶层的现实生活需要,因此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农民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这些模糊不清相互冲突的法律规定进一步导致了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小产权房也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打擦边球。
三、小产权房转让的合同效力
(一)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合同的效力
从目前学者对小产权房的理论研究来看,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目前学界有三种观点:有效说、无效说和部分有效说。[2]笔者赞同认定转让合同为有效,理由如下:
第一,公平正义原则。国家规定农村土地由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体现了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倾向。农村宅用地制度作为集体经济组织对其集体内部成员的一项福利性措施,向外流转违反公平原则,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但在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转让,并不会造成集体资产的一种流失,反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农民处理自己合法有效财产的权利,既保障了交易自由,又没有违背制度设计的初衷。
第二,增加农民的收益。小产权房本身存在的产权不完整,交易风险大等特点决定了要对小产权房的交易进行严格管理。要有不慎,其无须交易会导致房地产交易的混乱及管理困难,各方利益保护处于失控状态。但是,从另外一角度来看,禁止小产权房在集体组织内部之间的买卖违反了公平的原则,目前农民可以占有和使用土地,却没有相应的处分权,造成他们无法像城镇居民那样获得房屋升值所带来的利益,这势必会造成农民利益的损失。因此,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交易行为有效,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一种有序规范交易,这些成员都能收获房产所带来的利益,增加农民的收入,实现双赢。
(二)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合同的效力
对于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出售小产权房的案例,在实践中普遍认定合同无效。如李玉兰诉马海涛一案中,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其中一个理由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组织对其成员的一种福利,具有身份利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3]笔者持合同无效论,原因如下:
第一,我国“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之原则的限制。若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小产权房,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该城镇居民同时也取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与我国禁止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规定相违背与冲突。我国《物权法》第146条规定说明对房地产所有权进行转让时,房产下的土地所有权同时转让,当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也适用此项规定。但是,对于小产权房的转让,从法律角度来看,城市居民根本就无法获得完整的土地的所有权,这样就会形成房地分离的状态,比较容易产生法律纠纷。[4]
第二,《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禁止转让不具有完整权属证书进行转移登记的住房。由此可以看出,转让的房产必须是依法登记且具备相关权利证书。而小产权房由于产权的不完整性,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仅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书,所以不能进行转让,故合同因为标的不能而无效。[5]小产权房无法登记、无法转让,合同的目的自始至终无法实现,自然导致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对小产权房作出明确规定,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文件对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进行认定有无。为了保证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的有序管理,国务院相关政策规定不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由此可见,国家明令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因此,对于集体组织以外的城镇居民来说,其小产权买卖合同归于无效。20年12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发布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售“小产权房”行为,这是对小产权管制的最新政策出台,也意味着国家对向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转让的小产权房加强了管制,虽没有具体的规定,我们可以预测未来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之路困难重重。
四、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之无效责任
实践中,关于小产权房的交易层出不穷,小产权房合同或被确定为无效,那么,此类合同一旦被确定为无效,双方的利益如何协调,法律后果如何承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何恢复到原有状态,都值得深入探讨。
(一)对现存财产的处理
《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合同发生的财产转移应恢复到原有之状态。基于双方合同而为之给付应当予以返还。但是这里必须考虑到产权房买卖的特殊性有可能在合同被确定无效之前,房屋的原有之状态就已经发生了改变。
1.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仍然存在。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买受人归还房屋,出卖人返还买受人支付的价款。关于房屋改造附加的开支,双方协议决定,由出卖人给予特定的经济补偿或不影响使用价值的情况下由买受人拆除带走。
2.作为合同标的`的房屋被拆除重建或添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消灭物权的,自行为成就时生效。这就必然导致原来的房屋不存在,既合同标的灭失,而现行建造的房屋由于事实行为由现行物权人享有。那么,值得思考的是,现在合同在标的已灭失的情况下被确定为无效,买受人返还原有合同标的已经为不可能,若此时对出卖人进行补偿,是否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取得重建的房屋及房屋附着着的土地使用权?但这种补偿的限额又是一个大难题,若买受人需要返还的是原有房屋的价款,但加上新建房屋的开支,就已经远远超过了返还财产的数额,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笔者认为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应当参照《合同法》规定的无权处分的合同经追认后有效,意思就是说,若卖方追认买方重建或新建行为的合法性,那么由卖方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并对买方给予合理补偿。这就有效协调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二)损失赔偿
下面探讨损失赔偿的过错责任。合同法将过错分为双方均有过错及单方过错的情况。
1.双方均有过错
合同法明确规定,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按照各自的过错责任向对方进行赔偿。在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中,一方明知不能买而买,另一方明知不能卖而卖,双方都存在过错。在实践中,对小产权房买卖双方的过错认定上一般认为卖方承担主要责任,买放承担次要责任。原因在于,卖方一般为开发商或者某组织,处于优势地位,在出卖前有义务熟知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政策,明知政策不允许出卖但为了追求高额利益依然加以销售出卖,后又由于拆迁等赔偿款的利益驱动主张合同无效;而买方虽也应知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但他毕竟支付了全额价款,财产利益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处于弱势地位,所以认定其承担次要责任。
小产权买卖双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其成立要件包括义务的违反、存在利益损失、因果关系等。其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买方的直接损失是筹房款的相关利息以及促使合同达成所支付的其他费用,间接损失主要是城市房价上涨的差额损失。而卖方的损失就远远低于买方的损失了,相对于卖方而言,由于房屋的自然属性,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都远远低于买方。并且卖方之所以在之后主张合同无效通常是由于高额的拆迁款,因此,通常在实践中存在这样一种不公平现象:买方利益受损大,卖方受损小,反而还会由于自己的不诚信而获利[6]。
买卖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双方均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小产权买卖合同无效后,应采取的措施为:恢复原状,即房款返还和房屋归还。但是实践中总是会出现难以真正恢复原状的情况。
2.单方过错的情况
一方存在过错时一般是由于卖方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买房陷入错误认识而购买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在卖方提供虚假文件促进合同达成的情况下,可要求双倍赔偿。适用双倍赔偿的条件如下:第一,卖方是不具有农村集体组织形式的性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次,买买方不知合同标的之房屋是集体组织性质;第三,卖方故意隐瞒未取得或虚假提供虚假预售许可证明。最后,对该条款,法院的适用以当事人提出申请为前提,不得主动适用。
五、结语
小产权房的存在目前难以得到法律认可,但却有很多合理之处,因此屡禁不止。目前小产权房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出现。小产权房的出现有利有弊,一方面,它解决了一部分人的住房问题,并且使得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获得相应的权利。另一方面,它会造成我国土地资源更加紧张,扰乱房产市场的秩序。在法律上明确小产权房转让合同的效力与责任,有利于有效解决实践交易中的纷争。
转让书合同篇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提示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鉴于甲方在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部分______%股权。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______%股权。鉴于公司股东会决议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其余股东同意该权利受让行为并放弃对该部分转让权利的优先受让权。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
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与甲方就全部股权转让款以货币形式完成交割。
第三条甲方声明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1、甲方为本协议
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已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参照评估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4、发生帐外资产时,由乙方给予一定补偿或由股权所在公司出具无帐外资产的保函。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二条所规定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第五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和变更登记手续
1、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2、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双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______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其余送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书合同篇5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顶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街(路)______号的店铺(原为:______店)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协议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产权人为丙方。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协议,租期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月租为_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协议,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协议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协议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方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协议执行)。
四、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甲方在协议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店铺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按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方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六、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七、如果协议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协议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
八、丙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手续,但除房屋租赁管理费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书合同篇6
第一条协议各方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南省濮阳市签订。
甲方(转让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转让内容
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将甲方旗下小区电梯框架广告业务转让给乙方经营。包括转让:
一、甲方在华府山水等(注)9家小区物业租赁的所有电梯使用权及相关的租赁合同,并保证在接下来的一年内乙方不用支付场地租赁费用。
二、上述电梯内218块广告框架的所有权。
三、218块框架内正在投放的广告从月日开始至广告投放结束时的剩余广告款,共计元。
四、正于123传媒有限公司下218块框架内的所有广告客户资料、联系方式、结束时间等。
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所转让的上述所有之后三日内,交付给甲方共计捌万伍仟元80000元,受让方已付款肆万元(40000元)。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退还已付的肆万元(40000元)、承担转让金额10%、即人民币捌仟伍佰元(8000元)违约金。
2、如转让方违约(在本协议签定后受让方正常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转让方擅自解除本协议),则需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转让标的额的10%。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已付款、由于此转让行为受让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此转让行为产生的误工费、由于此转让行为造成受让方的.其他损失等。
3、如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必须返还受让方的已付款,而后受让方需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转让标的额的10%。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由于此转让行为受让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此转让行为产生的误工费、由于此转让行为造成受让方的其他损失等。
第四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书签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改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方友好协商,在达成协议时,由双方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改动部分应是本协议的整体部分并与协议正文同样有效。
3.本协议书以中文制作,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公司(公章)乙方公司(公章)
年月日
转让书合同篇7
转让方:____(证件号码:____)
受让方:____(证件号码: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甲方在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湘乡市____订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____%的股权共元出资额,以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湘乡市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公司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费用,包括:全部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湘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并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湘乡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湘乡市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书合同篇8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钻井设备修理厂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乌审旗嘎鲁图镇瑞达汽车厂斜对面原长源钻修厂转让给乙方使用,厂内所有设备和一切用品均转让给乙方:
转让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总价值为人民币:
二、转让款在协议签订之日内甲方将所有设备等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乙方以人民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设备交付时间
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转让款后,甲方将厂内设备、用品等一次交付给乙方。
四、双方其它约定
1、甲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3、乙方对甲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4、乙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义务;
5、甲方因为设备等而引起的'一切债权债务,转让前产生的均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交接验收
在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必须将所有设备的合格证及相关证书全部交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货款。转让手续办完后,甲方所有人员应彻离现场。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反悔,甲方应赔付乙方违约金为转让款的50%,并无条件退还转让款。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