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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 新华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股权转让比例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万元(大写: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人民币)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3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条

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交接(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交易费用的承担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若有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

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第六条第四款、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

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通知及文函送达

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邮政速递(EMS)形式发送至对方: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篇2

转让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持有有限责任公司______%的股权共(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__)出资额,以(大写)________________

万元(¥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出资转让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有限责任公司的真实出资,

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

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

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有限责任公司原享有权利不包含承担的义

务,随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权利且不承担义务。

乙方承认_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

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但不分担亏损。

第四条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目标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实收资本_________元。

2、甲方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认缴股本_________元,实缴股本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前述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在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

1、转让标的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认缴出资_________元,实缴出资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股权。

2、转让价格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2)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_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3)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第_________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将剩余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

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陈述与保证

(1)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目标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且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

(2)在上述股权转让交割完成之前,甲方将不以转让、赠与、抵押、质押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方式处置该股权。

(3)目标公司和甲方均没有未向乙方披露的现存或潜在的重大债务、诉讼、索赔和责任;也不存在可能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法律事实及威胁。

(4)甲方保证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任何协议或法律文件之下的义务与责任。

2、乙方陈述与保证

(1)乙方承认目标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按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

(3)甲方保证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第三条股权的过户及费用负担风险提示:

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是一个比较复杂、周期性长的过程,签定好股权转让合同后,还要进行股权的转移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而且后续还要变更股东名册,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工商登记等。

所以在股权转让协议不仅要在文字上明确、内容上完整,而且要切实保证能够履行。

在协议中应将权利义务细化,涵盖法定的程序及个性化的约定,并落实到某一方身上真正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在履行主体上发生争议,导致权责不分。

1、股权过户甲乙双方应于甲方收到全部转让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转让股权的过户手续及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手续。

各方应当全力配合出具相关法律手续,确保股权过户变更的顺利进行。

2、股权转让费用的承担因办理股权转让的登记费用由乙方承担,因股权转让应缴纳的税收由甲方承担。

3、工商登记为了简化办理手续,双方应工商登记机关要求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仅供登记之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可以书面的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补充协议的内容互相矛盾或与本协议矛盾的,以在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2、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甲方违反陈述与保证条款,致使股权无法过户或其它实质上导致乙方的`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

(4)因本协议签订时的情况发生变化,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双方应当书面签订相关的解除与终止协议。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并同意本协议书涉及交易为机密,各方不向任何本协议当事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除非出于法律或政府机关要求。

2、甲乙双方将在本次股权交易中获得的信息、资料作为机密信息,各方将保护这些机密信息,不复制和使用这些信息,除非为完成本次交易需要或出于法律、政府机关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退还乙方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补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各存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风险提示:

签约方为个人的,须本人签字按手印并载明日期;签约方为单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载明日期。

甲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目标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篇4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持有公司股份__________股,占__________股份。

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甲方愿意将其中__________股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将其所持公司__________股,以每股__________元的价格,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向甲方指定的的账户。

3、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份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份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份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份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份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份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4、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一条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解除共管手续,每逾期解除一天,则乙方按转让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支付赔偿金。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份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鉴证或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按照申请仲裁时适用的贸仲委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__________受让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于____市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持有新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循:

一、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公司)系月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共计三个股东,其中,甲方持股万元,占注册资本的;持股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于建立持股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二、乙方自愿将其持有的对建业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乙方所转让股权。

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转让所持建业公司的股权不另行委托评估或作价,由双方按本协议第四条进行转让。

四、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价款双方已另行约定以抵销方式处理完毕,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甲方已不对乙方负有任何债务。

五、承诺与保证

5.1乙方承诺所持股份权利无瑕疵,即未在本合同项下的转让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等担保或被相关司法部门采取查封、扣押、保全等

5.2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已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5.3乙方承诺不对股权价格进行评估,并不对双方共同确认的股权转让方式提出任何异议;

5.4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全面、及时协助办理建业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5因股权转让产生的应缴税费由双方各自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5.6乙方转让所持建业公司的全部股份后,对建业公司再无任何权利,乙方承诺签署本协议之前和之后没有实施也不会实施任何以建业公司或建业公司股东名义产生的所谓债务或造成损害之行为。

六、其他

6.1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中的各公函、通知的送达,应采取直接送达或以特快、挂号、电传等方式邮寄送达方式,送至各方在本协议首页载明的住所地。一方住所地变更的,应书面通知对方方产生变更的效力。

6.2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有不同意见的应尽量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篇6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下称深圳分会)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的规定,于__年7月18日受理了双方当事人关于上述合同争议的仲裁案。

申请人选定了仲裁员,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选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代为指定了仲裁员与因双方未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委托指定而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仲裁员,于__年9月11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

仲裁庭商深圳分会秘书处原定于__年10月31日开庭审理,后仲裁庭因故延至__年11月10日开庭。__年10月29日被申请人申请延期开庭,因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仲裁庭经研究决定,如期举行开庭。申请人代理人出席了庭审,被申请人没有出庭,仲裁庭根据仲裁规则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了缺席审理。庭后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深圳分会秘书处于__年11月20日,将该材料转给被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__年12月16日之前,对申请人修改的部分仲裁请求提交答辩意见及其他材料。

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附件后,未提交答辩状、反请求申请书及有关证据。在申请人修改仲裁请求后,被申请人也未在仲裁庭规定的时间内针对该修改请求部分提交答辩意见和提交其他材料。

仲裁庭于1998年1月22日作出本裁决书。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的意见以及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11月8日合资成立了__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申请人占51%股份。__年12月1日,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申请人自愿将自己在合资公司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全部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中与本案有关的条款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即申请人,下同)将其所占合资公司51%的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即被申请人,下同)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后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按以下规定的方式付清给甲方。

A、乙方应于1995年1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100万元给甲方;

b、乙方应于1995年3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250万元;

c、乙方应于1995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00万元;

d、乙方应于1995年9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450万元;

e、乙方应于1995年12月31日前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甲方;累计人民币500万元。

二、有关合资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

三、甲方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20天内甲方人员撤出合资公司。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二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申请人于1997年6月17日依照双方所订协议第五条仲裁条款的规定,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并提出以下仲裁请求:

1、偿付尚欠股权价款人民币84万元;

2、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94.68万元;

3、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如下:

__年12月1日,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会议在__市召开,经双方协商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申请人决定将其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51%股权以人民币500万元的转让价格转让给被申请人,同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并于__年12月9日经__省__县公证处公证。

申请人依照协议书第三条的规定,在10天内办妥资产移交手续。被申请人在第一、二批付款到期日前亦依约支付了应付价款。到__年6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三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支付110万元,按照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款C项的规定,该次被申请人应付款为150万元,故该次被申请人少付应付款40万元。到__年9月份即协议规定的第四批付款到期日前,被申请人按协议第一条第二款D项应付款50万元未付。__年10月被申请人付款20万元至__市D公司(系申请人认可的收款单位)。对__年12月份到期应付款被申请人未能依约给付。被申请人又分别于__年4月付款11万元,__年1月付款5万元,另还付款20万元至__市D公司,尚欠款84万元一直没有给付。按照协议第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对其逾期支付的部分股权价款应偿付日2‰的违约金,即94.68万元。

1997年11月10日庭审后,申请人变更了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偿付尚欠股权价款104万元;

2、裁决被申请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申请人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如下:

关于第一项仲裁请求,申请人称:被申请人应依双方股权转让协议书的规定,于__年12月31日前给付申请人股权转让款500万元,但至__年1月止,被申请人仅付转让款396万元,尚欠104万元未付。申请人于__年6月12日向深圳分会提起仲裁,因其中有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__市D公司,故原仲裁请求被申请人给付股价款数额仅为84万元。1997年11月3日,__市D公司致函E公司(申请人为其下属公司),称其于__年6月28日依据股权转让协议有关条款委托__市F公司偿还__市D公司欠款40万元,到__年6月份止仅还欠款20万元,下余欠款20万元至今未还。被申请人此间并未代申请人付__市D公司20万元欠款。故特将原仲裁请求做了修改,偿付尚欠股价款为104万元。

1、协议书规定__年6月30日前付清人民币150万元给申请人,实际履行130万元,该次少付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7月1日至__年9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8万元。

2、协议书规定__年9月30日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20万元,延期付款金额为7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0月1日至__年12月30日,以1‰计,违约金数额为6.3万元。

3、协议书规定__年12月31日之前被申请人应付清人民币50万元给申请人,该批付款未履行。含上述70万元,逾期付款金额为120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月1日到__年3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10.8万元。

4、__年4月,被申请人付款11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9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1996年4月1日到__年12月31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29.43万元。

5、__年1月,被申请人付款5万元,延期付款金额减少到104万元。违约金计算期间从__年1月到__年10月30日,以日1‰计,违约金数额为31.2万元。

以上五部分总计,被申请人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数额为79.53万元。

二、仲裁庭意见

1、关于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订和履行的。因此,本案的争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转让股权问题

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12月1日在__市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经合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转让,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按照上述规定,在合资双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合资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以合资双方中被申请人为主会同申请人办理报批手续,获得批准后再履行转让股权付款。本案的股权转让虽未完全履行上述手续,但仲裁庭考虑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是合资双方自愿达成的,体现合资双方的真实意愿;且经查,合资公司__年度的工商登记资料中已经没有申请人,证明转让已经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已经办妥。该协议书内容大部分已得到履行。而且造成该协议书未报批,主要责任也在被申请人。因此,该股权转让应继续履行下去。

至于申请人增加请求的人民币20万元,申请人所提证据不足于证明被申请人未付申请人人民币20万元。1995年6月28日,E公司致合资公司函提到:“根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有关条款,你公司应于本月30日前付人民币150万元给我公司下属申请人”,并请合资公司将其中的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__年11月3日,__市D公司经营分公司和G公司致E公司函提到上公司委托合资公司还其欠款人民币40万元,到__年6月份止,合资公司仅还欠款人民币20万元,下余欠款人民币20万元至今未还。本案的股权转让是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转让,E公司与申请人是两个独立的法人,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授权或委托E公司代为收取股权转让价款。E公司确曾通知合资公司将人民币40万元直接汇给G公司。G公司承认收到人民币20万元,并提到尚有人民币20万元未收。但申请人在1997年11月10日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中却说,其中有人民币20万元原约定由被申请人代付__市D公司,被申请人并未向该公司代付此笔款。经查,申请人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有此约定。仲裁庭对此无法认定。因此,仅认定被申请人应偿付申请人应付而未付的股权价款为人民币84万元。

3、关于违约金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书”第4条约定,被申请人如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1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逾期违约金。申请人在庭后提交的补充材料中修改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每逾期1天按1‰作为计算违约金的依据,明确要求违约金的数额为人民币79.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的精神,仲裁庭认为,按申请人修改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仍显然过高,应按日万分之五计算较为合理。因此,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五、从实际支付日起计算至1997年10月30日,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33.87万元。

三、裁决

综上所述,仲裁庭作出裁决如下:

1、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尚欠股权价款84万元人民币。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2、自本裁决作出之日起30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33.87万元。逾期不付,按年利率10%计付利息。

3、本案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90%,申请人承担10%。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篇7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鉴于:

1、甲方股东会已经同意乙方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持有甲方51%的股权

2、甲方中转让股权的股东已经获得了法律上必要的批准和同意;

3、乙方董事会也已经同意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持甲方51%的股权。

所以,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收购甲方51%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并购方式及内容

1、1本次并购采用股权转让的形式,股权转让具体为:

1、1、1由甲方股东C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1、1由甲方股东D将其合法持有的甲方21%的股权转让给乙方所有。

1、2下文所称“相关股权转让方”均指C和D。

1、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相关股权转让方就上述交易之股权与乙方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1、4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拥有甲方51%的股权,甲方保证,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履行后,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的权益已经转让给乙方,甲方及相关股权转让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对该部分股权及相应权益主张权利。

1、5并购后甲方的股权结构变为:

1、5、1乙方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51%;

1、5、1E合法持有甲方股权比例为:49%。

第二条财务基准日及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2、1本次并购的财务基准日为____年____月____日,涉及的甲方资产以____会计事务所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记载为准。

2、2前述财务基准日夜是划分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对甲方富有鼓动义务以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界限,基准日前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责任仍由相关股权转让方承担,基准日后的股东义务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3、1股权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财务基准日甲方51%股权所对应的甲方净资产价值。

3、2股权转让价格以货币资金(人民币)分三期支付给相关股权转让方;

3、2、1于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后7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20%;

3、2、2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15日内再支付股权转让款的70%;

3、2、3剩余的10%股权转让款于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两年期满后付清。

第四条甲方企业性质的变更及手续办理

4、1鉴于乙方是外资企业,且本次并购完成后,乙方将合法持有甲方51%的股权,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方企业性质将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4、2为此,甲方负责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报批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收购步骤及安排

5、1本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与本次收购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权利证书,并同时提供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

5、2在乙方收到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甲方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乙方律师做出尽职调查报告后15日内签订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应与本协议第1条和第3条规定相一致)。

5、3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甲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和乙方应准备好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以及工商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和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法律文件。

5、4甲方负责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内办理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及责任

6、1甲方保证其提供的文件和权利证书是真实的、合法有效的。

6、2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财务数据和债权债务的情况是真实的、完整的,没有任何遗漏。

6、3甲方保证其资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以及法律强制措施,不存在与第三方的纠纷,也不存在被追缴。如出现前述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6、4甲方保证监督相关股权转让方全面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同时负责完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以及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和企业性质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及责任

7、1乙方保证按约支付股权转让款。

7、2乙方保证配合甲方,提供办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备案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报批手续所需乙方提供的必要文件。

第八条税费安排

8、1本次并购涉及的有关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由甲方、乙方和相关股权转让方各自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救济

9、1本协议任何一方以及相关股权转让方违反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该行为均属于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立即纠正违约行为。

9、2违约方应该赔偿守约方之全部经济损失。

9、3相关股权转让方因违反股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时,甲方应负连带责任。乙方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规定支付股权转让款时,按逾期金额每日0、2‰向相关股权转让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9、4因发生上述违约行为,致使相关股权转让方与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被解除或在规定的时间及双方商定的宽限期内未能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协议双方又不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及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

第十条协议变更、解除

10、1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10、2由于政府行为造成本次并购不能完成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对解除协议以前发生的费用由各自承担自己的支出部分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由于战争、地震、台风、火灾、水灾等(以下统称为“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次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以电报、电传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情况基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全部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等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政府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

11、2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影响程度,由各方协商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2、1本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任何资料、文件和信息。

12、2但是,双方在各自处理公司内部程序及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手续时,可以对本协议内容作必要披露。

12、3双方可以向各自聘请的中介机构披露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以及有关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资料、文件和信息,但应要求中介机构同样承担保密义务。

12、4本协议一方为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从对方获得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披露,除为本协议签订、履行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如果本协议解除,则取得资料、文件和信息一方应根据对方的要求予以退还或销毁,但在争议解决程序中需要使用的除外。

第十四条通知与送达

14、1任何根据本协议发出的通知应以面呈、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至本协议首部载明之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更改上述地址或传真号码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14、2任何面呈的通知在递交时视为送达;任何以邮资预付的邮寄方式发出的通知在投邮后10日内视为送达;任何以传真方式发出的通知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本协议项下任何条款之无效不导致其他条款之无效,本协议双方应该继续履行有效的条款,并且协商另行签订有效条款替代无效的条款。

15、2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篇8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该股份转让协议由下列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于___年___月___日在签署。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本协议中,甲方与乙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注册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___,总股本为___。甲方是目标公司的正式注册股东,持有目标公司___%的股份;

2、甲方愿意按本协议的约定在符合法定及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条件及程序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___%股份(合股)(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乙方。

3、乙方愿意依据本协议的约定接受甲方转让的目标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甲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到位,甲方现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股份以人民币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如所转让的股份对应认缴的注册资本尚未全部到资,可约定由乙方按章程规定如期到资,并注明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和条件购买目标股份。)

2、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根据股权变更登记的步骤,按照下列方式将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给甲方:

(1)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2)协议生效后___日内,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3)在目标公司办理完毕股东登记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乙方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的.___%即人民币___元。

(亦可根据具体情况,根据交易情况约定其他支付条件)

(4)甲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条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乙双方保证各自是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适合民事主体(如是公司的应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约定各项义务的主体资格,并将按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本协议。

2、本协议双方在此所作的全部保证、承诺是连续的,不可撤销的,且除法律的明文规定和执行司法裁决之必须外,不受任何争议、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的指令的影响,也不受双方名称及股东变更以及其他变化的影响。本协议双方的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及其他权利义务承接人对本协议双方各自在此所作的保证、承诺以及按本协议规定应履行的义务负有连续的义务和责任。

3、甲方在此向乙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份是甲方合法持有的股份,甲方有完全、合法的处分权,没有设定任何质押或者其他足以影响股权转让的担保,亦不存在任何司法查封、冻结,并不会因股份转让使乙方受到其他方的指控、追索或遭受其他实质损害。同时,甲方保证,其在交易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目标公司和目标股份的相关财务信息是真实全面的。否则甲方无条件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3)甲方将与乙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4、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如下声明、保证与承诺:

(1)乙方具有依法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股份的主体资格。

(除一般民事主体资格要求外,某些行业、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要求)

(2)乙方保证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3)乙方的声明、保证与承诺在本协议规定的股份转让行为完成后继续有效。

(4)乙方将与甲方积极配合,依法共同妥善办理股份转让所需的各项手续。

第三条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第四条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①依法向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省产权交易中心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产权交易中心留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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