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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活着心得体会100字

| 新华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__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

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__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读活着心得体会100字篇2

余华的《活着》,几乎是用了一下午时间,一口气读完。好的文学作品如同有魔力般,让读者不忍放下。读完的第一感受是富贵的一生太悲惨了,似乎所有的不幸都集中到他身上。

在书中你能看见兴盛、看见衰败、看见颓唐、看见生活怎样折磨一个人,看见离奇却又平凡的人生。但正如作者所言,这个故事是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

生活对富贵而言,真的是一条路,没有枝杈,就这么走下去,风来了,就吹风,雨来了,就淋雨。受不住了,就倒下,倒下了就再站起来,继续蹒跚前行。他对苦难的承受力以及乐观的生活态度,让我对生活,乃至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与理解。人生的'喜怒哀乐,都建立在活着的基础上,活着需要韧性,活着才是一件幸福的事。

人生的意义或许真的不在命运之外,也许活着的意义就是在活着本身。当我们还在抱怨生活里的不如意,为生活中的不完美而纠结抓狂时,不妨静下心来读一读这本书,或许你会更加感恩和接纳生活,感恩生活中所拥有的一切平静与幸福,接纳生活给予的不足与苦难。

读活着心得体会100字篇3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淫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读活着心得体会100字篇4

暑假里,我在妈妈的推荐下,读了余华的《活着》。

小说以“我”一位旁听者听一位老人讲述他过去经历的形式展开,老人用平静的口吻讲述了他自己充满悲剧色彩的一生。老人叫富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嫖赌,无所顾忌的胡闹很快让他倾家荡产,变成了一文不值的穷光蛋。他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但厄运总是追随着他的脚步。他的父亲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一头栽入了粪坑;为生病的母亲到城里买药时,他自己被抓壮丁,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之后,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但母亲已病故;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终于长大成人却死于了难产;妻子家珍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他亲手埋葬了父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四十年后,他仍然活着!并买了一头老牛,取名“福贵”,与它相依为命。

看完后,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活下去。想起初一时我们学过一篇寓言《落难的王子》,王子说:“凡是人间的灾难,无论落到谁头上,谁都得受着,而且都受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每天都在发生着灾难。当灾难没有落到我们自己头上时,作为旁观者,我们往往不敢设想这灾难落在自己头上怎么办。但事实上,一旦这种情形发生,你就必须承受,往往也就能够承受。

在我们老家对面有一个老公公,已经风烛残年了。每次我回老家,总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墙角晒太阳,安静平和。妈妈曾告诉我,这个公公苦难的一生,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被抽壮丁就再也没有回来;他的弟弟在刚好成年时因受不了生活的痛苦上吊而死;他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小儿子在一次晚自习回家时不慎掉到万苍初中前的溪里淹死了;大儿子儿媳雷雨天气时在野外割麦被电死,留给他们一个10岁的孙子;他的妈妈伤心绝望一病不起,离开了他;后来妻子也因痛风去世。两个女儿远嫁他人,这个公公历经磨难,带大了他的孙子。听完后,我想这简直就是现实版的《活着》,看着祥和的老公公,我肃然起敬。活着,才是道理。活着,才有希望。

记得中国达人秀里的无臂钢琴师刘伟也曾经说过“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的活”,表达了他对生命的深刻感悟。无臂的他16岁学习打字;19岁学习钢琴,一年后通过了七级钢琴考试;22岁挑战吉尼斯世界记录,一分钟打出了233个字母,成为世界用脚打字最快的人;23岁不仅成为中国第一个达人,而且还登上了维也纳金色大厅舞台,让世界见证了中国男孩的奇迹。他还用双脚敲打出来的自述传记《活着已值得庆祝》,诠释了精彩的活着。活着才是硬道理,并且要有尊严地活着、要有价值地活着……

人生在世,活着,才有希望。

读活着心得体会100字篇5

昨天刚看完了《活着》,实在是有些压抑。都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可是对于富贵来说似手并不是这样的。的确,最开始的富贵算得上是名副其实的败家子儿,吃喝嫖赌无一不做。就连家珍挺着肚子跪在地上求他回家,他也无动于衷,还对她,直至富贵自己都觉得无趣了才叫人把家珍拖了出去。那时的他着实是可恨的,一直到他输光家产才慢慢成长起来,有了人样。

破产后的他一直在努力承担一个儿子,一个丈夫以及一个父亲的责任。他不再像以前那般胡作非为了,他开始下地干活,关心家人,但命运似乎就是想和他开玩笑,他们搬出去不久,他就成了没有父亲的孩子;在去给母亲请郎中的途中被抓去当兵,好不容易回来后又发现自己已经成了没有母亲的孩子了,原本聪明伶俐的女儿也被剥夺了声的机会。

命运在安排他成为“孤儿”后还没有罢手,而且似乎还和他玩起了游戏,每次当富贵陷入困境时,他就会开恩给富贵一点希望,可还没等富贵完全定格下那些美好时,一盆冷水就紧接着泼了过来,如此周而复始,直至富贵成了一头牛的名字。

富贵先后失去了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妻子,女婿以及外孙,他送着一个又一个亲人离开这个世界,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痛苦。他每失去一个亲人,我都觉得应该是最后一个了,可命运却不想放过他,最后独留他一个人孤苦伶仃时才肯罢手。其实我不太明白上天留着富贵继续活着是对他的恩赐还是诅咒,我只知道没破产前的他确实是面目可憎,幡然悔悟过来的他也的确一直在努力地活着,经历过太多太多的绝望。

有时候我又会觉得富贵也许也不是一个只有霉运的人。他父亲虽然对于他败光家产的行为十分气愤,可却还是立即变卖了家产替他还债,还用心良苦地全兑换成了铜钱想要告诉他每一个铜钱都来之不易;无论他之前做了多少荒.唐事,他的母亲始终都是相信他的,在临死前都一遍遍地说着“富贵是不会去赌的。”;即使他之前那样对家珍,可家珍还是一直不离不弃,放弃了好日子都要和这个之前不务正业的“败家子儿”在一起;凤霞一下子从大小姐变成了贫困户家的孩子,后来还成了哑巴,可她却出奇的.懂事,为整个家庭的生存出了不少力;二喜是个老实的好人,不仅爱惜凤霞而且真心实意地对富贵一家子好……

读活着心得体会100字篇6

《活着》这本书其实很简单,它就告诉我们两个字——活着!

书中的主人公福贵有着一个坎坷的命运,从年少时的少爷,再到后来的落魄,看着亲人一个又一个地离开自己,直至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依为命,面对着这些悲伤,主人公坚持活了下来。

在一开始的部分中,主人公变成了一个农民,地位的变化悬殊并没有使他放弃生命,他逐渐适应了贫穷而又辛苦的生活,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其实在现在的社会中,经常有人会因为企业破产倒闭而终此一生,但是失败衰退又能怎样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句话说得好,古人对于生命的珍惜热爱从中而出。生命,其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使世界上有着无数的生命,即使地球上有几十亿人类,即使你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那些人中的一员,也不要看轻自己的生命。对于生命的热爱,应是来自于内心深处的呐喊,是灵魂的呼唤!

作者为了写出“活着”的思想,为了写出对于生命的热爱,不仅设置了重重的苦难,还添加了许多与福贵相对比的人物来突出生命的重要。在战场上,主人公小心翼翼,唯恐被打死打伤,而很多士兵都战伤,但那些把他们运到后方阵地的人,只是把他们扔到地上,不给于救治。这就是对于他人生命不敬,是对生命的亵渎与轻视,是一种最可恨的行为,由此,我们在意识到生命重要性的同时,也不能仅仅自私地保护自己的生命,还要尊敬别人的生命,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尽可能挽救别人的生命。因为生命是等价的,挽救了别人一条命,就等于自己救了自己一命。但在书中,当家珍对想轻生的春生说出:“你还欠我们一条命,你就拿自己的命来还吧。”时,她在劝诫春生要活着,但是他还是上吊死了。确实,十年动乱所带来的苦难是人难以承受的,毕竟在那个动乱、没有公平正义的年代里,人的生命在那些疯狂的“革命者”眼里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有很多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都自杀在那个悲伤的年代,如老舍先生。但是也如食指在《相信未来》中诉说的那样:朋友,坚定地相信未来吧,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相信战胜死亡的年轻,相信未来,热爱生命。在逆境中,我们更要珍爱生命,相信终有一天真理终会站到自己这一边。真理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而如果连命都没有的,哪能看到太阳升起的时刻!

另外,作者书中所用的语言也很有地方特色,带有山东地方特色的粗犷,文中的语言更加贴合实际,读起来更加真切逼真,让人感受到一股扑面而来的地方特色,感受真真切切的农村气息,这对于描述一个农村的背景拥有着巨大的作用。

读活着心得体会100字篇7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抗美援朝,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_------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

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

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读活着心得体会100字篇8

《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福贵的老农民的故事。福贵的一生可以说是曲折坎坷,从高贵的小地主到破落的老农民,从兴旺的六口之家到孤家寡人,从赌嫖娼无恶不作到赶着老黄牛默默耕地,他的一生不可谓不精彩。曾经的他风光一时,“穿着白色的丝绸衣衫,头发抹得光滑透亮……一副有钱人的样子。”整天往妓院跑,往赌场钻,把光耀祖宗的事留给儿子做,戏弄丈人、嘲讽妻子、顶撞爹娘,完全就是一个小恶霸的形象;结果一次赌场失利,把家产全部输光,一百多亩地一夜之间成了别人的资产,父亲也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倒在了粪缸边上,妻子也被丈人带走了,可怜的母亲一辈子没有干过粗活,现在也只好拿起锄头下地干活,结果累病了,躺在了床上。福贵上街买药,却被抓去当壮丁,整天在炮弹中穿梭,寻找大饼充饥,两年后才得以回到家乡,家乡此时已物是人非,但善良的妻子仍在家中等他,辛苦照顾两个孩子和一个瘫痪的老人。后来儿子上小学,却因为抽血救县长老婆时失血过多而死,福贵和妻子接二连三的倒下,这个家已经衰败不堪,只靠两人硬撑着。可怜的大女儿是个哑巴,但是有个好命,嫁了个好人,但生孩子的时候因为医疗条件不够死了,留下了儿子苦根,家珍也因为劳累过度死了,女婿也因为意外事故死了,而唯一相依为命的苦根却吃豆子噎死了,整个家就像在一夜之间被飓风扫过,只留下了福贵一个人和一头名叫福贵的牛。

读完这本书我开始认为作者余华有些残忍,他把所有的不幸都让福贵一个人承受,但是面对那些常人无法接受的事实,福贵他毅然坚持活着,经历了种.种磨难的他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这需要一种勇气,他的坚持,他的忍受,只为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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