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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阅读心得怎么写

| 新华

维特根斯坦以往说过:“我愿贴着地面步行,也不愿在云端跳舞。”我们有多少人都想触及云端,追逐得不到的东西,却忘记自我所拥有的,直到完全失去才追悔莫及。贴着地面步行,才更加稳健而踏实,这是小说《飘》给我带来的感慨!

阅读完《飘》,最令我纠结的便是斯佳丽和瑞特之间的感情故事。斯佳丽年少的时候爱着阿希礼,甚至在得知阿希礼即将和梅兰妮结婚的时候她还是不顾一切的去找阿希礼并且向他表露心迹。她之后的多次婚姻也只是为了自我的利益。之后,瑞特出现了,他比谁都了解斯佳丽,她是一个刚强的、坚韧的、虚荣的,贪婪的、自私的女人,却也有着善良完美的一面;他把她当孩子一样宠爱,甚至容忍着她爱另一个人,等待着她恍然悔悟的一天。之后他们的女儿因为意外去世,他们之间也出现了裂痕,瑞特开始感觉到自我的疲倦与痛苦,他选择离开斯佳丽,尽管这个时候斯佳丽已经开始觉悟,明白自我真正所爱的人是瑞特,她苦苦的哀求瑞特不要离开,可是瑞特有他自我的骄傲和固执,他终究还是不为所动。

如果斯佳丽能够好好的珍惜瑞特,不去追逐不属于自我的东西——阿希礼,也许他能够和瑞特过着童话般的生活。

试想一下,我们许多人不是正如斯佳丽一般,苦苦的追逐不属于自我的,早已逝去的东西,却忽略了自我身边所拥有的最重要的东西,直到失去才追悔莫及。

泰戈尔说过:“如果错过太阳你流泪了,那么你将错过星星。”懂得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人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总是不确定我们需要的是什么,我们总是对一切充满了欲望。

珍惜当下,珍惜自我所拥有的人、物、事,恐怕没有多少人能真正做到。人们总爱一山望着一山高、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欲壑难填,是家喻户晓的词语,是贬义词,相信没有谁会喜欢它,可是现实中,又有多少人成为它的奴隶,无法自拔。期望我们能够真正做到不只望着远方,也着眼于此刻,而不是一味去追逐得不到的和未得到的,而忽略了自我所拥有的。

贴着地面行走,向往完美人生!

乱世佳人阅读心得怎么写篇2

看完这部电影,真的让人回味无穷。看完一遍之后还想看,更想买原着看一遍。

这部电影的演员的精湛演技真的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异常是女主费雯·丽演的郝思嘉,将郝思嘉个性特点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美国南北战争前,思嘉只是个任性调皮不懂世事的富家姑娘。她爱上有妻男人阿希礼,她无视兰妮,多次向阿希礼表达自我对他的爱慕之意。但他却悠游寡断不直接告诉思嘉,他爱的是兰妮,并不爱思嘉。可是思嘉,猫一样的女人,拥有着迷人的外貌,没有哪个男人不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上。所以也不能说阿希礼完全不爱思嘉。我个人真的不喜欢阿希礼,既然有妻之人,就应果断拒绝别的女人,不要再给人留有期望。再说说他的妻子,玫兰妮。她有文化有智慧有修养,相信丈夫,是这部电影中最善良最仁慈的人,这么一个近乎完美的女子。当别人在辱骂思嘉时,她都会站在思嘉一边为她辩解。思嘉从厌恶她渐渐被她的善良仁慈所感动,并且不厌恶她,为她的死悲伤痛哭。

思嘉经过战争后,她彻底把过去任性不懂事的自我抛弃掉了。她变得坚强,为了生存她甚至不择手段,抢了自我亲妹妹的未婚夫。她发生贫困是那么的狰狞恐怖,战争是那么的残酷冷漠。她变得贪婪,虚荣,自私,我觉得这都是情有可原的,环境能够改变一个人。可是她的刚强坚韧是无人能比的。她失去父母,温饱都成为问题,她为兰妮接生,养起一头家,用尽一切办法使大家不至于无家可归不至于饿死在街头。她甚至卖了自我,最终她成功经营 了木场工厂,成为商业界女强人。她的勇气坚强,白手起家值得我们为之敬仰,向她学习。

说到思嘉的感情,那真的是太虐了。结婚3次,最终都没有好结果。第一次为了气阿希礼冲动不加思考的一次婚姻,战争使年轻的思嘉成为了寡妇。第二次,她为了保住塔拉庄园,为了不挨饿,为了生存,不惜抢了妹妹的未婚夫,卖了自我,最终她第二个丈夫也死了。第三次婚姻是与白瑞德。这一次婚姻是彼此的真爱。在思嘉认为自我一向喜欢阿希礼的过程中,瑞德一向都帮忙思嘉渡过一个个困难,同时他也和思嘉一样,会自私,贪婪。他潇洒倜傥,自信过人,相信付出必须有回报。他对思嘉的用情无不使人感到落泪,包括我在内。但在思嘉一次次伤害下,在疯狂嫉妒思嘉爱着阿希礼下,在他们女儿邦妮死后,在兰妮死后,他对一切都灰心失望之极,最终他选择离开。愚蠢的思嘉在兰妮死后才觉悟,发觉自我真正爱的人是瑞德,可惜一切都太晚了。但坚强刚毅的思嘉怎样会放下他,她觉得回到自我的庄园想办法让他回心转意。

乱世佳人阅读心得怎么写篇3

人对命运的敬畏,是在对自我、对人生、对感情有了比较多的认识之后。

乱世,是外在的命运。而性格,是内在的命运。

性格是天生的,但观念和习惯的构成很大程度上与父母的教育方式有关,并且通常来说,长子和长女受父母的影响相对其他子女会更深些。

故事的开头,一副淑女打扮的斯嘉丽听一对双胞胎男青年偶然提起,她所爱的艾希礼就要和另一个女孩梅兰妮订婚了。她又惊诧又痛苦,觉得心都要裂开了,很快就动身去找艾希礼,她不能就这么算了,她要挽回这一切。

斯嘉丽是家中的长女。所谓淑女,对她来说,只是外在的装饰。她的个性太强,因而生活对她来说,就是不能逆来顺受,所以她要抗争,要抢夺,总想要回她觉得她应当得到的幸福。只是,她不明白,也许一开始她就迷失了方向,也许她一向追求的一切,都只是表面的存在。人生不是仅有感情,但感情的错误难道不会带来整个人生的错误吗?

母亲对斯嘉丽进行的淑女式的教育虽然没有在少女时代的她身上成为完美的现实——她的个性更像她的父亲,却在她内心深处造成了一种由于自我不能真正成为母亲的骄傲而导致的心理暗影,她对有优雅举止谈吐的艾希礼的爱慕也许也与这一点有关。

年轻的斯嘉丽没有意识到,就她的个性而言,母亲的正面影响是要在她的外貌不再具有对男人致命的吸引力以后。而在她刚走出少女时代去承担社会主角时,就她的个性而言,她暂时疏远母亲的教育影响,向她的父亲学习,这一点并没有错。

艾希礼是家中的长子。对于他来说,梅兰妮和斯嘉丽是他从小就相识的最亲密的女孩。梅兰妮的温柔贤淑是他喜欢的,斯嘉丽的活泼美丽也是他喜欢的,梅兰妮喜欢静静地听他朗诵,斯嘉丽喜欢他教她骑马,她们都崇拜他,这对于从小就因表现优秀而遭受其他男孩嫉妒的他来说,她们是他少年时代常有的精神上的疑惑的最好安慰。

在父母帮艾希礼选择了梅兰妮时,他并没有立刻回应。他有点失落,虽然上帝明白他宁愿牺牲自我也不愿因为选择这一个而伤了另一个的心,可是在他并没有完全消失的少年的活力里也许还是斯嘉丽比梅兰妮更让他心动一点吧。他也有点顾虑,由家庭的严格教养而得来的习惯,指出他的感情应当服务于他的整个人生,而他的整个人生应当贴合父母的期望——成为南方的上流人物,理智告诉他在这方面梅兰妮比斯嘉丽对他更适宜。此刻,他的活力,他的理智,面临着二选一的考验,他该怎样办呢?在父母的面前,他最终决定以一种平静地态度来理解这一切。父母离去后,他心里充满惘然,无论如何,他明白他多少还有点率性的少年时代就要结束了,从此他要用一个成年绅士的标准来生活了。

在家人为艾希礼筹备订婚仪式时,他明白他本来应当找个时光去见斯嘉丽,告诉她这件事,跟她解释,请求她的原谅。可是他应当怎样说服斯嘉丽理解这一切呢?斯嘉丽可能像他这么冷静吗?而他能保证在斯嘉丽的眼泪下他还能这么冷静吗?他能对斯嘉丽撒谎说他不爱她吗?并且斯嘉丽总会用她自我的办法来解决问题的,那时他又该怎样办,也许真的要私奔了呢,那不就毁了这场订婚仪式,也毁了他们三个人的将来吗?最终他仅有安慰自我,总有人会告诉斯嘉丽这件事的,而只要他从此与斯嘉丽坚持距离,她会慢慢忘记他的。

但艾希礼对斯嘉丽的估计还是太低了。斯嘉丽并没有因为缺少他的配合而轻易放下对他的追求,大吵一场还是难免,对她来说,即使私奔的机会最终没有了,但刺激一下他的机会还是有的,查尔斯——梅兰妮的弟弟,成了她的救星。即使,瑞德也出现了,并且还听到了她和艾希礼的争吵,但这时的瑞德,在她看来只是一个可恶的偷听别人墙角的坏痞子,而她想也没想过几年后会与瑞德结婚的。

也许对艾希礼来说,他命中注定要夹在两个女人当中左右为难吧。但至少,婚后的蜜月成了他一生中最幸福欢乐的时光,他发现了梅兰妮是他极好的妻子,使他对未来更加充满信心,虽然,他见到斯嘉丽时她总表现得有点哀怨,但一切的不愉快总会过去的,不是吗?只是,战争的乌云越来越浓厚了。

艾希礼是个天生的南方绅士,他对坚持秩序的兴趣远大于对改变世界的兴趣,如果没有战争,他能够成为南方上层社会的名流典范。但战争无可避免地到来,使他也仅有走上战场,虽然他心里是那么地厌恶战争,为双手沾满鲜血而噩梦连连,并且,和瑞德一样,他对南方的战争前景也并不看好。

战后,艾希礼身心疲惫地从战俘营里被释放回来。然而,南方的战争结束了,他的战争却还在延续。乱世和穷困,粉碎了他的矜持,使他在不得不应对战场的残酷之后,还要不得不应对生活的残酷,他的痛苦,他的失落,越来越深了。

艾希礼并非不想努力去改变自我、改变命运。从战场上回来一段时光后,他也曾想去纽约闯荡一番事业,但应对两个女人的哀求,感情战胜了雄心,最终使他留了下来,失去了也许是最终一次改变自我命运的机会。

两个女人在现实事务方面的包办,使艾希礼之后一向无所作为,使他越到之后越倾向于精神上的幻想。但梅兰妮了解了他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的脆弱还是爱他,而斯嘉丽以为他依然还是受难的王子而在爱他,所以,实际上越到之后梅兰妮对于他的人生意义越大些。

但最终,艾希礼生活的平衡,随着梅兰妮的去世,再一次被打破了,他唯有痛苦地追问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他?

艾希礼人生的杯具,在他当初轻易答应父母为他选择的婚姻对象时就已埋下了伏笔。人生的有些难题是不能绕开的,必须应对,绕开了,就失去了自我。假如他当初有勇气在回答父母之前,先与斯嘉丽和梅兰妮坦诚相见,再做出自我的人生选择,也许情景会好些。但他没有这样做,他当时也没有意识到,他的自以为是在他的心灵上悄悄划了一道伤痕,伤痕虽然不深,却会一向难以愈合,他本身的主动应对人生挑战的勇气将所以一点点流失,最终,使他趋于平庸。

乱世佳人阅读心得怎么写篇4

飘飘然地,就开始读起来《飘》,才读了几百页,心中早已波涛汹涌,迫不及待地拿来笔释放一下。

飘,让人感触万分,一种微妙的感觉领你进入了这个世界。

郝思嘉,自然想到泼、美。她表面的柔美与背后的“放荡”这独特、靓丽的书中“景致”让我被深深感染了。她美而媚,性格是爱尔兰的直爽与泼辣,让每位难受迷倒。像一身都在发光的人般,每到舞会,身后全是一大群男士。她爱迷人,把男人迷住已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他们就是她的一些玩偶而已。可是,一位男士打进了她的世界——希礼。出于一个青少年的狂热,她疯狂地爱上了她。然而,希礼按照家族的传统,也因性格与思嘉的迥异,他娶了他的妹妹。

“冲动是魔鬼。”果然不错。在嫉妒与愤怒驱动中,她的自尊受到了伤害。她冲动地嫁给了一位家庭富有,对她爱慕十足的查理。但因为战争,短短几个月,郝思嘉成了新娘、母亲、主妇、寡妇。

战争,都是战争!它残害了多少生灵与财富。到处失去理智,以表面的爱国去杀戮生命,去消耗财产,去挥霍人力!多么可恶的战争。留下的妇女为军队织布做衣,医院里到处是皮肤的腐烂味。血迹斑斑的肉、床、被让思嘉深感厌恶。但,一个寡妇能露面已经不错。

厌恶的战争!厌恶的封建社会!男女的不平等,让仅十七岁并不爱地下查理的郝思嘉倍感绝望。不能参加舞会、聚餐,不能挑逗男人,整天只能穿着灰暗难看的丧服。以往艳丽的思嘉哪去了?谁都遗憾,谁都期待。在这群失去理智的人中,有一位神智清爽的人来到她的世界。他,就是白瑞德船长。

他很聪慧,已感到此次战争危险的趋势。他机智勇敢地从敌国运回货物,交了很大一笔买卖。他是战争的受益者,所以遭到了大家的唾弃。他实质上是一位正人君子。他进的货是来救济国家的,让因战争时资源匮乏的祖国更有精神。

因为一次偷听,思嘉向希礼的表白全部资料让白瑞德尽收耳里,所以思嘉对他十分反感。但他给了思嘉一次跳舞的机会。虽然思嘉名声大损,但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心底却隐隐绰绰有些害怕。

一波三折的故事让我流连于书本之中,却不知归路。好奇、悲愤促使着我继续畅游。

乱世佳人阅读心得怎么写篇5

一个憧憬并执着追求感情的女人,却不得不在生活的压力面前一次次的被叛自我的内心。

一个固执的、简直是执拗的女人,也正所以而没有意识到自我的感情。

一个被物质的困乏吓坏的女人,在追求物质,却无可指责,因为这样的一个女人也是处心积虑的想要帮忙自我爱的人,却一向在细心翼翼的维护着这个男人的尊严。

可悲的是当自我真正爱的人在一次次被伤害后离去。

幸运的是这个在困难面前从不放弃的女人总是给自我期望。

这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是一个有缺点的完整女人。虽然只是一个作者的人物缩影,不仅仅包含了作者自我的人生经历,也有很多女人的身影在里面!

值得一看,不,应当是值得很多遍的看。

看她,就像看自我

上高中的时候认认真真的看了这厚厚的两本书,两个感觉:一是十分喜欢思佳丽,二是十分不喜欢白瑞得.

那时候不喜欢这种看似不在乎自我的男人,总觉得爱我得男人应当死心塌地不离不弃.那种动不动就惹我生气得男人是最厌恶的.

此刻老了(偷笑一下),对生活对感情也开始有了真实和深切得体会.我经常会以思佳丽得思想来对思考自我得行为--我期望用那种坚定得信念来支持自我,需要那样的有些现实的举动提醒自我避免幼稚.

思佳丽在看我看是个现实又奢侈的女子,对自我的梦想不离不弃.她的生活是多彩的,感情虽不完整,但我看来也是完美的.她生命中的一切是我所期待的,包括感情.

奇怪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任何一个男人无法逃避,我也不能...

永恒的飘

不知是什么原因,在最紧张的高三临考前的一个月里我才遇见了它,却执意在一周内看完。二本平装上下册,黑白色的封面,米切尔的大名也隐在了思嘉的裙中......读它时被思嘉的任性,自信,大胆,疯狂还有对自认为的感情的执着所征服,同样也对白瑞德宽容、勇敢、自信自主,对小蓝妮的那份父爱所迷恋,当时就想要是能找个像白瑞德一样的老公伴自已终老一生就是最幸福的事!呵,就在那一刻在书的结尾,自已就像洞悉思嘉的心,想到了塔拉的红土地就充满了期望和力量,要重新征服离开的白瑞德,感觉仿佛在云端,就像飘一样。

思嘉是个幸福的女人,因为她最终看到真爱,白瑞德是个大丈夫,因为他明白爱不是一种占有的形式,而是一种情感的征服。

呵,这是我读飘,这是一部好书,每个人读它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但它值得你一读,永不后悔。

飘——我向别人提起古典文学总要提起它。

我一向在想,如果米切尔没有出车祸去世,她所写的其他小说会是什么样呢?

一个作家如果要让人爱上,必须要多写点作品,让读者从不一样侧面去了解他。因为一本书虽然能够反映作家的很多侧面却不是全部。

可是米切尔就像是杜鹃啼血,仿佛她的一生就是为了这本〈飘〉。写完她就去世了,让人惋惜。

我个人认为〈飘〉是有两道主线的。感情和战争。

我们之前所接触的历史很冰冷,仿佛就是一场为黑人解放而运行的必要手段。北方是正义,南方是无知。

可是在〈飘〉中,南方的视角将这场战争表现得居然让不爱战争的我想哭。人与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战争中的表现,被米切尔写得十分浪漫,不论是正面关系还是负面关系。

我认为我比较像斯佳丽。而我认为其实瑞德也没有什么不好,甚至十分棒!

跨越几十年的感情,在来来回回中辗转,最终尽管结尾十分含蓄,可是大家都能够想象得到,以斯佳丽的性格和瑞德的情,最终二人仍然会走在一齐的。

它的续集〈斯佳丽〉(自然不是米切尔写的)就十分好得续写了这段情缘。我认为续集也是难得之作!

本书还将爱尔兰人与土地的关系写得十分坚定,十分令人折服。

读完它让我有种回味,有种震撼,有种温暖。

乱世佳人阅读心得怎么写篇6

思嘉那双淡绿色的眼睛纯净的没有一点褐色,配上乌黑的睫毛和翘起的眼角,镶嵌在她木兰花般白皙的肌肤上,长得较为漂亮,可是一个真正优秀的女子能够吸引人的,绝不仅仅仅是一个表相而已。她是优秀的,十分的出色,无论是在商业还是在与人往来上:一个浑身都发着光的女孩子,这就是她留给我的最初印象。

她不够美的艳绝天下,但却自信非凡,骨子里是狂风的肆意和烈日的嚣张;她的柔顺是一张温柔的假面,她的骄傲能够把一切男子踩在脚下;她总以为感情能够尝试却不能当真,她喜欢用自我的强势吸引并征服那些被她的光芒耀花了眼的人。为了到达目的,她能够扮演出自我最不屑的娇柔怯弱,但她不明白在最了解她的人看来,眼睛最深处闪烁着心机计算的她有多么直率坦白——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桀骜真是世上绝无仅有的惊心动魄的美丽。这就是我通读全书,对思嘉的第一印象。

如果不是如此认为,我也不会就这样疯狂喜爱上她、记住她。没有人比我明白她的温柔体贴只是一个表相,她的身上从来没有一根真正伏软的骨头!她能够为奴为婢,但她看人的眼睛永远是锐利得像刀像火!铿锵玫瑰,越挫越勇!

1864年,亚特兰大市被北军包围,郝思嘉在军火投机商白瑞德的帮忙下,带着刚生了孩子的媚兰逃回了老家塔拉,可是塔拉遭到北军洗劫,田园荒芜,母亲去世,父亲精神失常,两个妹妹又是病秧子,一切都坏到不能再坏的地步。然而,对于我来说,郝思嘉对此烂摊子的所作所为,这正是全书最让我感到震撼的地方!每次翻阅到此都会涌起不可言喻的心悸!她以一副遇佛杀佛,遇神杀神,破釜沉舟,一往无前的大无畏气概雷厉风行的行事,无论思嘉是对待闯入劫后余生的庄园搜刮掠夺的不速之客,而被迫捍卫塔拉,而将梁上君子一qiāng击毙的颤抖无畏,还是在再次被北军洗劫抢掠灵机一动将值钱物品藏在婴儿尿布里而躲过搜查的被逼出来的急智,尤其是勇敢的思嘉为筹到三百美元的地产税款去亚特兰大借钱,穿着用她母亲的碧绿色天鹅绒窗帘改做的裙子和公鸡尾毛做的衣帽,动身去征服世界,简直让我落下泪来!一个两手空空,家业凋敝的人又是在战乱年代,物价飞涨,借钱又是多么的不易!

我不是异常喜欢男一号主角白瑞德,虽然很多读者都很喜欢这种坏坏的腔调的帅哥俊男,当然他确实是很有魅力,尤其是对思嘉专一,深情让人唏嘘不已,但仍比不上我的最爱,思嘉。

“用尽手段向上爬的不顾一切的勇气,最难得的是决定了的道路就一向走到底的坚定不移——”

虽然有的时候会表现出十分幼稚的自负和目空一切,可是在那样竞争激烈的环境中学会了让自我最好状态地生活下来的女子,却是我见到的第一个……或者应当说是最好的一个。她是天生比任何人都更能在第一时光权衡出利益分配的那种人,更重要的是她懂得根据这一利益权衡作出对自我最好的选择——这样的女子,如何不叫人惊叹崇拜!

人性问题,在春秋已经提出来了。到了战国时代,已经成为诸子百家讨论的一个重大课题。孔子追求性相近,孟子推崇性善论,荀子宣扬性恶论,我却觉得告子的话有一点道理,告子主张“性无善无不善”说。他认为,人性和水一样,“水无分于东西”,性也“无分于善不善”。在告子看来,人的仁义道德诸种品质是后天构成的,犹如把木料加工成必须的器具一样,根本没有天生的工具。在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者看来,人的自然本性乃是追求感官欢乐和生活幸福,逃避痛苦和灾难,因为人的七情六欲和趋乐避苦的本性是自然而然造就的,是一切生命存在物的基本天性。也就是说,人的自然本性的基本原则是保存自身,那么人的本性也必然是追求自我保存,追求对自我有利的东西。

我喜欢思嘉甚于女二号主角媚兰,即使很多人与我相反,崇拜追捧十分完美的好人:媚兰,我也坚定我心,矢志不移!媚兰被塑造为一个完美的集大成者,圣母般的伟大形象,耶稣似的忍耐顺从,她不是人,是神!推向神坛,被神化就会隔离生活气息,远离真实!

我厌恶战火围城时媚兰生娩时胆小懦弱,无一点自我的主心骨,以致使拖累思佳,被困于烽火硝烟中;我厌恶塔拉被洗劫后,寄居的媚兰默许卫希利不做改变现状的作为,只明白压榨求助思嘉,成为思嘉走投无路,被迫进城借钱的压死骆驼最终一根稻草;我最厌恶的是媚兰病危时要将懦弱无能的丈夫卫希利让给思嘉,祝其结婚,简直让我忍无可忍!媚兰到底爱不爱她的丈夫?她对她的丈夫有亲人朋友之情但唯独不是感情吧!简直“好”到令人发指!她纵容自我丈夫和别的女人有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其宽宏很多般的软弱容忍让人叹为观止!我想问,这种圣母现实中有吗?喜欢媚兰的人仅仅是在追求虚假的迷幻形象罢了!当然也可能是极少部分男性读者想追求齐人之福的心理寄托而已。更何况媚兰的胆小无能,不能自立的,依靠别人,根本不能适应乱世中天翻地覆的变化!

这在写作上也给了我一个教训,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脱离生活就,一味地极端的被神化的好人往往丢失其魅力所在,无法获得读者心灵共鸣的书自然会在时光人心的检阅下湮没……

思嘉身上有真正的人性所在,这种生活的真实本来就是一种美,它引起我们读者因略微相似的共同遭遇而共鸣。

白瑞德向思嘉求婚时,思嘉因回忆引发痛苦,喃喃道:“我不应当……如果……”白瑞德是这样安慰的:“思嘉,你为什么要自找烦恼呢?如果过去的事能再来一遍,你还是得撒谎,他也还得和你结婚,你要碰上危险,他也非得替你报仇。”

每个人总有不堪回首,痛不欲生的痛苦记忆,触及那段过去的滋味苦涩,反胃,如同洗的褪了色的外套,扔在散发恶臭的坑脏泥淖里!想忘也忘不掉,但事情已发生,并且当时遭受苦难厄运又无力阻止,那种无力感,觉得自我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觉得自我是错误的根源,甚至绝望到轻生,觉得世间无所依恋,这种不甘,愤恨,负面情绪成为一种执念,甚至寄期望于如果重生,如果重来一遍,事情绝不会那么耻辱,可是,如果能再重来一遍,在那种恶劣环境,差劲条件下,大多只可是是重演罢了!有过灵魂被摧残痛苦经历的人,祈祷着过去的湮没,可是……过去却会永远徘徊不散!倒不如记住教训,何苦任由痛苦记忆把自我逼疯呢!这不是忘记,忘记的话,只是给人以虚假的安宁罢了!舍弃记忆的话,自我就不是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自我了。

记住教训,展望未来,即使再不堪也要有温暖完美自由的期望!永远怀着完美的期望!你最伟大的不知名的作品,在你面前等着你完成,与君共勉!

乱世佳人阅读心得怎么写篇7

人真是怪。十几年前读《飘》的时候,我是喜欢郝思嘉的。可最近,无意中拿起旧书重读,却深深地被媚兰吸引住了。难道是年龄的缘故,人的思想真的会改变的吗?

哪个年轻女孩看了《飘》不喜欢郝思嘉呢?漂亮不说,又聪明倔强,周围总有男人围绕着。异常是有瑞德这样有魅力的男子始终追随,宠着,太过瘾啦!还有,她十分有个性,当在众多男孩子中间鹤立鸡群的艾希礼,最终婉言拒绝了她的爱,一怒之下,顺手扔出一只花瓶!这不是旧贵族的淑女风范,却很贴合当今潮流,“野蛮女友”的典型呀!她在募捐舞会上,因为寡妇身份无法跳舞,而急得团团转的样貌,真是可爱!而在亚特兰大沦陷时,赶着马车,带媚兰逃往塔拉。还有,北方逃兵闯进塔拉,举起枪干掉他那一幕,又表现得顽强坚定。她穿着母亲窗帘做的新衣服,瞪着据瑞德说在一尺之外的手枪对面看到的绿眼珠,靠撒谎把自我嫁给了弗兰克,努力撑着木材厂,多么的狡猾!最终,当明白自我真正爱的人是瑞德,而这时瑞德已经对她深深的失望,决定要离开她的时候,她依旧平静地把下巴高高地翘起。这个时候,是多么地喜欢这个有血有肉有性格的郝思嘉啊!

可是此刻,我不这么想了。我注意到,在庄园聚会上,媚兰安静地坐在一旁,她瘦小的身体一点也不显眼。募捐舞会上,她痛苦而毅然地摘掉手上的结婚戒指,捐给了部队。在亚特兰大沦陷的那天,因为临产,她虚弱的身体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可她不动声色,我能想象到一个虚弱的产妇,临产之后躺在颠簸的马车上行进数十公里时是怎样苍白的脸。可从没有对郝思嘉说过她的痛苦,而因为在这场逃难与郝思嘉逐渐建立起来的感情,使得媚兰从始自终默默站在郝思嘉的身后,时时刻刻保护着她,维护着她。北方逃兵来的时候,她拖着虚弱的身体,拿着沉重的大刀,准备随时帮忙郝思嘉。冷静地出主意帮忙郝思嘉那北方逃兵埋起来.当亚特兰大所有的人都拒绝与郝思嘉交往,是媚兰坚持立挺着她。甚至在艾希礼与郝思嘉的隐情被人发觉,传遍亚特兰大时,她仍毅然决然地站在郝思嘉的一边。99.,而她是对他们之间的事情,一向知晓的。最终,她死时,米德大夫愤恨地对郝思嘉说不要对她忏悔!永远背着沉重的十字架吧!不要去伤害这个善良的女人!可媚兰仅仅是善良的吗?不,应当是伟大的,代表了一种传统性格的女性形象。坚韧,内敛,勇敢,贤良。如果说郝思嘉是一位有冲劲,敢做敢为的新女性,那么,媚兰是旧阶级贵族中最值得尊重的典型

妇女。

即使是到了此刻,几百年后的今日,媚兰的身上仍有我们值得欣赏的光辉。我们承认,《飘》一书,把媚兰过于美化了。可能是作者太宠爱她的缘故。把她描绘得过于完美,几乎找不到缺点。如果有缺点,就是不算美丽,和郝思嘉正好是个比较。我一向在想:媚兰真的没有私心吗?在这点上,作者描述得很模糊。尤其不能理解,临死时表露出实际上一向以来都是明白郝思嘉与艾希礼多年来的暧昧关系的。她真那么大度的吗?而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她聪明的缘故。她什么都看得清楚。其实,艾希礼与郝思嘉根本没有什么,也不可能有什么。她放任他们,是最明智的举动。

相比较,郝思嘉真是一个糊涂虫。爱了艾希礼多年,到最终,媚兰去了,才发现根本就不爱他。瑞德才是最爱。而瑞德呢,已经被她伤害得退缩,失望。象瑞德说的,她要艾希礼。可是是小女孩想要洋娃娃似的,可她要来有什么用呢?她嫁过三个男人,其实从来不懂男人。她那套把戏,可是糊弄一下小男孩而已。或者弗兰克这样老实的老家伙。

翻开手里的《飘》,纸张已经发黄,发脆。若不细心,手指会把纸张碰破。这样的书,拿在手里十分有岁月感。觉得自我就象这手里的书一样,终究有一天容易碰破,易碎。而书

乱世佳人阅读心得怎么写篇8

故事的主要人物是斯佳丽,我为斯佳丽感到惋惜,她为何不早点感受到白瑞德对她的爱,一向要让别人的心冷到不能再热时她才觉醒,爱这种东西就是这么奇妙她来时你控制不住,去了你也挽留不了。但斯佳丽这个人物我还是很欣赏的,她的性格是个矛盾的统一体。她既想做个像她妈妈那样有大家闺秀风范的淑女,但又沿袭了父亲豪爽、粗犷、不拘小节、脾气暴躁的性格。正是血管里流着的这种充满矛盾的血液造就了斯佳丽敢爱,敢恨、敢说,敢做,对自我认定的目标便勇往直前、不择手段的性格特点。从当时的角度来看,斯佳丽可能是大家公认的“坏女人”,她为了到达自我的目的能够不择手段,她的几次婚姻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首任丈夫是与卫希礼赌气,次任丈夫是为了赈救父亲用生命和尊严捍卫的农场,嫁给白瑞德的目的就更不是因为感情了。但我觉得她有她的可爱之处,她情感丰富,对爱是那么的执着,那么的炽热,她对认准的目标勇往直前,她热爱她父亲留下的农场,热爱那美丽的红土地,为了捍卫那红土地,她能够象下人一样在田间劳作,能够象男人一样在外抛头露脸,她吃苦耐劳,有很强的适应本事,在战争暴发之前,她是家里的娇小姐,除了玩乐,她不用做任何事。战争暴发后,别人一个个都倒下了,仅有她勇敢地站起来带

领大家重建家园,我佩服她的勇敢和坚强。她对卫希礼的爱是一种不带任何杂念的纯爱,在现今这物欲横流的年代,她这种爱还真不多,只是她爱错了对象,不该把一个不值得她爱的人爱得死去活来。

斯佳丽的人生经历是多磨难的,可是它的骨子里有一种与困难顽强斗争的执着精神,正是这种精神使她一次次被困难击倒后又一次次勇敢地站起来。她的心里有一种信念,她始终认为她的祖先是不怕失败的,即使被失败咬住了,他们也会从容不迫镇定异常的,正是祖先给了她这种大无畏的精神,斯佳丽才会勇敢的抬起头来。

在所有人物中里我欣赏的还有白瑞德,他真是一个极为优秀,极为难得的一个好男人,他有思想,有深度,情感丰富,感情炽热,对爱执着,他是一个真正懂得爱的男人,但我又为他感到委屈,得不到回应的爱难以碰撞出情感的火花。斯佳丽在那么长的日子里竟然一向不能感受他对她爱,总是爱着她自我虚构的人物卫希礼,这是任何一个男人都不能忍受的事,但白瑞德竟长期地忍受着她的背叛,她的执迷不悟,这要多么宽大的胸怀才能做到这一点呀。

电影的情节美国南北内战为背景展开,事实上<乱世佳人>是虚写战争,实写战争对人类心灵的影响。在那个特定的情景下,个性鲜明的斯佳丽和白瑞德

那种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按照经济社会的选择和人性的需要来确定失误的是非和行为的方式方法的做法,显然是一种美国精神的体现。斯佳丽美丽的外表和按照自我的人性尺度生活的决心、白瑞德的阴沉和透视生活的力量,都在人格上为一代又一代学习做人的青年们树立了人生某一特定阶段的楷模。

电影的结尾是斯佳丽的一段独白:“等明天回塔拉后再计划这一切吧!我能忍受这一切的!明天,明天,我会有办法再次得到他!不管怎样着,明天是崭新的一天!”多么感人的一段话呀。“我能忍受这一切的”多么顽强的精神!“我会有办法再次得到他”多么坚定的信心!“不管怎样着,明天是崭新的一天!”多么乐观的心态,多么执著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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