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1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的形象。
这部小说主要写了一百零八位好汉的英雄事迹。如《火并王伦》《大破连环马》等。在这众多好汉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头领,人称呼保义,及时雨,孝义三郎的宋江。他被晁盖义士救上梁山后,对晁盖忠心耿耿。晁盖西去后他担任临时大头领。他代领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消灭了许多的恶势力。在《五虎上将打童贯》一集中。他很有威严地说:“我梁山五虎何在?”吓得敌军抱头鼠窜。最后梁山好汉推选他为当之无愧的大头领。
读完《水浒传》,我的脑海中只剩下两个字,一个是“忠”,而另一个则是“义”。书中,杨志逼着吴用问这两个字的意思,吴用毫不犹豫的答道:“忠:对上绝无二心。义:对友绝无二心。”杨志把刀架在宋江的脖子上,大声喝道:“这你应当如何去做?”吴用掏出一把刀斩钉截铁地说:“吴用愿意以命相换!”说着便刺向自己。吴用这一壮举,是对“义”最好的诠释。看到这里,让我记起了那件事:一天我和好朋友,一块踢球。因为顽皮,球砸破别人家的玻璃,当时我害怕极了,看到气势汹汹的房主,我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在房主的逼问下,我的好朋友站了出来,替我承认了错误。我害羞地低下了头,心想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每次读起《水浒传》,总是给我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一次又一次地打动了我,感染着我。我爱《水浒传》,我爱读书!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2
寒假里,我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读《昆虫记》了,读完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有时还会翻到其中的章节再进行欣赏,我的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大现身手,连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最好最独特的一面:天生的攀岩家——狼蛛、“伪素食者”——蝈蝈儿、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装死的黑歩甲、吃枯露菌的甲虫、南美潘帕斯草原的食粪虫……这些小生灵在法布尔的笔下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描写隧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他曾经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昆虫记》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千千万万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书,它让我了解昆虫,更让我了解生命。
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有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一部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的书。一人竟能一生为昆虫写书,这可真是个奇迹。《昆虫记》在法布尔的笔下,让我觉得昆虫就是我,我就是昆虫。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3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4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因为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昆虫的世界有那么多的奥秘。
打开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昆虫世界的许多神奇有趣的东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松毛虫的信条,它们虽然团结一致,但也有愚蠢的地方,它们被困花盆,只走着重复的路线,不想着开辟一条新的路线,而萤火虫也在法布尔的观察下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萤火虫在捕捉猎物时先将猎物麻醉,随后在细嚼慢咽的将它吃掉,黄蜂是昆虫世界中最好的建筑师,却对蜂巢上的阻碍束手无措;螳螂是昆虫界的霸王,可在生命的初期也曾被蚂蚁、蝗虫威胁到生命;被管虫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衣服,小被管虫也是自出生就做好了久远的打算--为自己做一套新衣服......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要告诉我们: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是大自然的完美礼物。一切成就都来源于生活中的观察。
有一天,我自己一个人在小区里玩耍,看到一个有趣的情景:一群蚂蚁在搬运东西。在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坑,但是蚂蚁们不畏艰险,还是回到了家。我一看便来了兴趣,决定给他们增加一些难度,我将水倒在了坑里,形成了一个小水坑。这时,又有蚂蚁回来了,当它们看到前面有一条“河”时,犹豫了一下,便有蚂蚁冲了进去,但不幸的是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淹死在半路上。不过最后,它们还是通过另一种方法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观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只要处处留心,你总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5
《红楼梦》
自有红楼以来,论者多多,大都对宝黛爱情称颂有加,对宝钗小姐也偶有赞词,独对王熙凤女士视若“最毒妇人心”的典型带表,小子专喜打抱不平,且言上两句。这王熙凤实在是优点多多。
第一:孝敬长辈
象贾府这样的人家是不愁吃不愁穿的,老人也不需要儿孙端茶送水的,所以,孝敬主要的表现就是尽量让老人活得开心一点。老太太在一群儿孙中最喜欢的就是宝玉了,可宝二爷从来就没让她老人家舒心过,正经书是从来不好好念的,三天两头的要摔玉,偶而还“害人”跳跳井,您说,摊上这么个活宝,老太太能开心吗?别的姐妹,也没看见谁有空把老太太逗乐了。倒是凤姐,最能明白老太太的心意,有事没事就能把她逗笑了,凤姐是“财迷”,陪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目的无非是让她开心而已。凤姐有一回过生日,她那个混帐男人居然要拿出剑来追着她砍,您说,她心里多窝火呀!可是,在老太太出面调解后,她也就不吵不闹了。所以,至少比起宝玉以及他的那几个姐妹,凤姐算很孝敬长辈的了。
第二:恪守妇道,嫉恶如仇
凤姐的老公贾琏有个族弟,名叫贾瑞,这人更加混帐。按说贾瑞的爷爷还是教书先生,他本人也读了不少书,可他居然打起了他嫂子---凤姐的主意。这要换了一般的人,说声“no”也就完了,可凤姐是谁呀?她眼里可容不下沙子,对这种狼心狗肺的东东不给点颜色瞧瞧,说不过去呀!报告上级?不行,怎么能让老人操心呢?自己来吧。于是,贾瑞上套,就在大冬天冻了一夜,活该!按说这事就完了吧,可贾瑞大概是冻糊涂了,色心不死,接着来。凤姐可不是好惹的,你还不死心啊?苦头没吃够!于是这回,贾蓉贾蔷一人收了他五十两银子。从此,贾瑞再也不敢往荣国府跑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于婚姻是忠诚的,而且她不象一般的女人那样,她能够用自已的力量去惩罚恶人,比只会哭哭啼啼找妇联的人强得多了。
有一次,凤姐的公公---老流氓贾赦看上了老太太的丫环鸳鸯,可他自己又不敢说,于是托她的婆婆邢夫人找到凤姐,希望她去找老太太说。前文说过,凤姐很孝顺啊,自然不能指着贾赦的鼻子大骂:“你这个臭流氓!”可是,她又那么的嫉恶如仇,自然也不能帮他的忙啊!于是,凤姐就展开她的聪明才智,三十六计,躲为上计。最后邢夫人在老太太那碰了一鼻子灰。百善孝为先,老流氓的行为又确实让人不齿,凤姐该怎么做?能有比躲开更好的办法吗?不失孝道,不为非作歹,凤姐,难能可贵呀!
第三:友爱弟妹
有一次,宝玉和那一群姐妹们要开什么诗社,没银子,找管家婆---凤姐拿银子,按理说,荣国府的日子早就过得紧巴巴的了,凤姐不给,也说得过去啊!“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们”的道理凤姐还是懂得的,二话不说,银子摆上。还有一次,贾环和丫头赌钱输了赖帐,凤姐见到了,把他骂了一顿,出钱替他了帐。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弟弟妹妹也是很好的,这样的嫂嫂,没话说。
第四:持家有方
宁国府贾蓉之妻秦可卿去世后,尤氏有病,不能料理丧事,于是凤姐临时转会宁国府,转会期一个月。王总教练上任伊始,一顿板子打了一个老队员先立威,不这样做没人听啊!凤姐的坏名声,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些事得来的吧!可是,这里有矛盾了,手狠,得罪人,手软,难治家。怎么办?没有规沮不成方圆,我先立法,依法可也,不依则罚。凤姐的行为,可与包青天相比了。(抱头,躲,没砸着)同样的不怕得罪人,同样的执法如山。这是别人病了,她代劳,比别人做得好。后来有一回她病了,嘿,她一个人的活要三个人(李纨,探春,宝钗)来干,由此可见,她持家确有一套。
凤姐的坏名声,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尤二姐之死。各位请想想,你们的那个他(她)有了另一个人,你会怎么办?哭,闹,是一般的,杀人不至于,愚意度之,杀人之心怕不止一个人会有吧!凤姐也是一个女人,自然也不例外。她视尤二姐为眼中钉,肉中刺完全可以理解,把她放到眼皮底下,对她有些虐待的行为也不算什么吧。(错的可是尤二姐呀,谁让她做二奶的)至于尤二姐自己不堪忍受吞金了,那是她自己干的呀!凤姐又没有杀人!!!
尊敬长辈,爱护弟妹,嫉恶如仇,持家有方,不搞婚外恋,这就是王熙凤。
姐姐妹妹们,不要学什么宝姐姐,林妹妹,学学凤姐姐就对了。
哥哥弟弟们,不要追什么宝姐姐,林妹妹,追追凤姐姐就对了。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6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埃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7
一部书在两千五百年前编撰而成,现存二十篇,四百七十余章。它主要集中反映了某位圣贤的思想,成为了儒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对古代中国社会和现在中国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就是《论语》,这位圣贤就是孔子。
自古有言读书要“知人论世”,现在读《论语》就必须要了解孔圣人。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三岁丧父,家境贫寒,但“志于学”,好学上进,“三十而立”,创立了我国有史以来第一家私塾,收徒讲学,传经授艺。50岁左右事政,颇有政绩,而后因不满鲁国国君的昏庸,带领颜回等弟子周游列国,颠沛流离十四年并一路宣传他的“仁礼”主张。之后回到鲁国专心于教育工作,收授弟子3000人,其中贤者72人。孔子一生为政教学贡献都很大,有人神化孔子,称“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这句话虽不实且夸张,但也道出了孔子的思想和论著对中国几千年的文化和历史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思想的主要载体,这本自古被誉为“四书”之一的经典,饱含了无数的道理。自古也有无数人不断地阅读和研究,但想要弄懂和看透它,绝非易事。今天,我只是在这里写下我所想到的和得到的一些启迪。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
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集合了一位伟大的古代圣人的思想,实在是博大精深,每一次阅读都会有不同的收获的。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8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阅读的名著及阅读心得篇9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我头脑异常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我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十分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以往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明白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祠——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此刻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此刻为止应当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此刻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以往“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终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而此刻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可是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我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并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上头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从“耳听为虚”的东西上引发的。绍兴土谷祠的情景,我只是从那些写得绘声绘色的旅游指南中的介绍和游人的叙述中得知的,自我并未去过,看什么时候去瞻仰瞻仰吧。然而,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却是“眼见为实”的。阿Q有一些名言,那就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是“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阿Q先前是不是很阔,他的儿子(不明白他有没有儿子)会不会更阔,我不得而知,我只明白阿Q的现状很糟,这从小说中就能看出来,不用多说。阿Q的这些名言我好像不只是在小说里看过,仿佛在现实的世界里也能经常看到、听到过。也许是人们引用了阿Q的名言,并发扬了阿Q的精神吧。有时候,我很觉得咱们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很像阿Q对未庄人的态度,很落实了他名言里的精神。每当我们提起——尤其是在外国人面前提起——我们祖先的丰功伟绩和他们所创造的灿烂的华夏礼貌,我们都总会禁不住油然而生起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因为我们的祖先繁荣起来之时,外国“诸夷”还处在蛮荒落后的时代——这种遥遥领先于外国的局面,从秦汉一向持续到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康乾盛世”。所以,此刻我们能很自豪地在老外面前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鉴于友好和礼
貌,我们省略了“你算是什么东西”,但有冲突时,这不客气的话仍然是不会省略的)。所以,我们老是炫耀我们祖先的“四大发明”。然而,此刻,我们却总是对外国人——不管是哪一国的——青眼有加,几乎到了谄媚讨好的地步了;而对本国的同胞,却动辄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也许他们都学过阮籍发明的特殊眼球运动,或者这早就成了一种遗传功能了。
可是,尽管我们习惯了炫耀过去,陶醉于n年前的繁荣昌盛,习惯于今日对外国人点头哈腰,但我们毕竟还是自强不息的,这看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势头就明白了——如果连这点也没有,那距离亡国就不远了。所以,我们有些乐观的预言家便断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或曰:“未来的全球化就是中国化!”我听了这些伟大的预言,感觉好像是听着阿Q在喊:“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既然那些预言是出于那些思维清晰头脑聪明的分析家、预言家之口,我仿佛就没理由不相信了。因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清晰的思维、聪明的头脑和敏锐并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并且我看着国家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强大起来,这仿佛也就印证了那些伟大的预言了。是的,我们的儿子会阔得多!然而,这又像是以前有些同样伟大的预言家看着这世界一天比一天坏,就预言1999年某一日(忘了是哪一日了)是世界末日一样,那时也确实有很多人相信的。但我是从上世纪走过来的,也经历了1999年的那一天。而我到此刻居然还没有死,世界居然也还在。
话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扫了各位游客的雅兴;或者妨碍别人眯缝着眼睛享受几百年前的繁荣盛世和梦想着几十年后一统天下的大同世界;或者打扰了诸君做眼球运动。所以我还是尽快闭嘴吧,否则要该枪毙的就不是阿Q,而是我了——而我是明白我死了之后是没有机会在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女)的。并且我也要学得聪明一点了,与人们一齐高唱:“土谷祠不倒,阿Q万岁!”;也只能与人们一齐陶醉于我们祖先的繁荣盛世,并神往于那些伟大的预言了。
可是,我只想说:“鲁迅精神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