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来自:作文大全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我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此刻,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必须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必须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我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2
今年寒假,我读完了《呐喊》这本书,全书15篇小说中记忆最深刻得一篇小说是《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我“我总算被儿子打了,此刻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我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欢乐的生活去了……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应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我,这就是阿Q一精一神所提倡的。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我,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
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每当与别人一齐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看完这本书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景,我也会用阿Q一精一神安慰自我“羊肉串有什么好吃的?还吃上火,白送我也不要”让我们不妨学学阿Q,以乐观的心态去应对生活中的无奈,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3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埃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4
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泱泱大国五千载,我国文化之瑰宝四大名著家喻户晓。在这其中,《水浒传》这本“梁山好汉书”为我独爱。
《水浒传》热情地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官迫民反”乃贯穿全书的关键词。因饱受官府欺压、威逼,一个个胸怀大志的好汉揭竿而起:大贪官高太尉高俅,他与儿子高衙内官官相护,总是图谋不轨。硬生生把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给逼上梁山。当然,无奈之下落草为寇的不仅是林冲,还有许多郁郁不得志的英雄豪杰。这些绿林好汉们聚义水泊梁山,发起了一场官与民之间的激烈战争……但是,这场轰轰烈烈的反抗斗争最终被官府所败,曾一个个揭竿而起的好汉陆续倒下,真令人扼腕叹息啊!
在无数勇士中,“黑旋风”李逵我甚是喜爱。他不像林冲,前怕狼后怕虎,做事优柔寡断。李逵就是一位具有草莽英雄本色的好汉。他虽为人鲁莽,但爱憎分明、正直淳朴。李逵的孝心尤其让人赞赏,在读到他连杀四虎为母报仇时,我感动不已。此外,像“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这样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的典范,也是我钦佩的勇士。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好汉形象在我的心目中越来越高大!
读罢水浒,我心中有个疑问油然而生:自古以来,像梁山好汉这样,发起一场场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的人士数不胜数。比如瓦岗军、黄巢等,起义都失败了。他们明知起义成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为何还要用自己的性命斗争到底呢?我将此困惑告诉了爸爸,爸爸意味深长地说:“正义之心,尽显英雄本色。看不惯迂腐朝廷,一身正义的才是好汉。若被邪恶压身,却不敢反抗,不敢用正义打倒邪恶的可不算好汉!这些梁山英雄们宁死不屈,不甘心被囚禁在邪恶世界中。他们在用自己的性命歌颂正义啊……”
爸爸的一席话,引人深思。是啊,虽然《水浒传》中的人物是虚构的,但人物身上尽显英雄本色。这本“好汉书”告诉了我们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正义乃为人之本,万万不可忘本。我们做事要分清是非,积极伸张正义。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做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愿正义之花的芬芳永远弥漫在你我的心田!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5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6
莫源秋教授的《做个幸福快乐的幼儿教师》,她教会我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如何确立正确的幸福观、怎样学会安排工作与休闲、如何做个高效率的幼儿教师等。其中在“如何做个高效率的幼儿教师”提到:“要做个会‘偷懒’的幼儿教师”让我最有体会,怎样才能做到呢?这就需要我们深思。
我们要“偷懒”,让家长配合我们,将做好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1.在家可以让孩子从做家务做起,例如:让孩子自己洗袜子,拿牛奶,买东西,穿衣服、袜子等。家长在吩咐孩子做家务时要有耐心,孩子主动帮助做家务应得到鼓励。由于孩子年龄小,认识水平不高,考虑问题不周全,力气小,在做事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大人不应因此指责孩子,更不能惩罚孩子,而应首先鼓励孩子做得对的地方。对于孩子有失误的地方,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到问题所在,以提高操作的技能和水平。2.在园能让幼儿自己做的,就让他们自己做,如果孩子真的不会,老师应该在旁给予适当的指导,还可以安排“值日生”的活动,让全班孩子轮流做值日,训练他们的动手能力,培养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要做一名高效率并且具有幸福感的幼儿教师,适当地“偷懒”也是有策略和技巧的。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7
《红楼梦》
自有红楼以来,论者多多,大都对宝黛爱情称颂有加,对宝钗小姐也偶有赞词,独对王熙凤女士视若“最毒妇人心”的典型带表,小子专喜打抱不平,且言上两句。这王熙凤实在是优点多多。
第一:孝敬长辈
象贾府这样的人家是不愁吃不愁穿的,老人也不需要儿孙端茶送水的,所以,孝敬主要的表现就是尽量让老人活得开心一点。老太太在一群儿孙中最喜欢的就是宝玉了,可宝二爷从来就没让她老人家舒心过,正经书是从来不好好念的,三天两头的要摔玉,偶而还“害人”跳跳井,您说,摊上这么个活宝,老太太能开心吗?别的姐妹,也没看见谁有空把老太太逗乐了。倒是凤姐,最能明白老太太的心意,有事没事就能把她逗笑了,凤姐是“财迷”,陪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目的无非是让她开心而已。凤姐有一回过生日,她那个混帐男人居然要拿出剑来追着她砍,您说,她心里多窝火呀!可是,在老太太出面调解后,她也就不吵不闹了。所以,至少比起宝玉以及他的那几个姐妹,凤姐算很孝敬长辈的了。
第二:恪守妇道,嫉恶如仇
凤姐的老公贾琏有个族弟,名叫贾瑞,这人更加混帐。按说贾瑞的爷爷还是教书先生,他本人也读了不少书,可他居然打起了他嫂子---凤姐的主意。这要换了一般的人,说声“no”也就完了,可凤姐是谁呀?她眼里可容不下沙子,对这种狼心狗肺的东东不给点颜色瞧瞧,说不过去呀!报告上级?不行,怎么能让老人操心呢?自己来吧。于是,贾瑞上套,就在大冬天冻了一夜,活该!按说这事就完了吧,可贾瑞大概是冻糊涂了,色心不死,接着来。凤姐可不是好惹的,你还不死心啊?苦头没吃够!于是这回,贾蓉贾蔷一人收了他五十两银子。从此,贾瑞再也不敢往荣国府跑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于婚姻是忠诚的,而且她不象一般的女人那样,她能够用自已的力量去惩罚恶人,比只会哭哭啼啼找妇联的人强得多了。
有一次,凤姐的公公---老流氓贾赦看上了老太太的丫环鸳鸯,可他自己又不敢说,于是托她的婆婆邢夫人找到凤姐,希望她去找老太太说。前文说过,凤姐很孝顺啊,自然不能指着贾赦的鼻子大骂:“你这个臭流氓!”可是,她又那么的嫉恶如仇,自然也不能帮他的忙啊!于是,凤姐就展开她的聪明才智,三十六计,躲为上计。最后邢夫人在老太太那碰了一鼻子灰。百善孝为先,老流氓的行为又确实让人不齿,凤姐该怎么做?能有比躲开更好的办法吗?不失孝道,不为非作歹,凤姐,难能可贵呀!
第三:友爱弟妹
有一次,宝玉和那一群姐妹们要开什么诗社,没银子,找管家婆---凤姐拿银子,按理说,荣国府的日子早就过得紧巴巴的了,凤姐不给,也说得过去啊!“再苦也不能苦孩子们”的道理凤姐还是懂得的,二话不说,银子摆上。还有一次,贾环和丫头赌钱输了赖帐,凤姐见到了,把他骂了一顿,出钱替他了帐。从这两件事可以看出,凤姐对弟弟妹妹也是很好的,这样的嫂嫂,没话说。
第四:持家有方
宁国府贾蓉之妻秦可卿去世后,尤氏有病,不能料理丧事,于是凤姐临时转会宁国府,转会期一个月。王总教练上任伊始,一顿板子打了一个老队员先立威,不这样做没人听啊!凤姐的坏名声,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些事得来的吧!可是,这里有矛盾了,手狠,得罪人,手软,难治家。怎么办?没有规沮不成方圆,我先立法,依法可也,不依则罚。凤姐的行为,可与包青天相比了。(抱头,躲,没砸着)同样的不怕得罪人,同样的执法如山。这是别人病了,她代劳,比别人做得好。后来有一回她病了,嘿,她一个人的活要三个人(李纨,探春,宝钗)来干,由此可见,她持家确有一套。
凤姐的坏名声,还有一件事,那就是尤二姐之死。各位请想想,你们的那个他(她)有了另一个人,你会怎么办?哭,闹,是一般的,杀人不至于,愚意度之,杀人之心怕不止一个人会有吧!凤姐也是一个女人,自然也不例外。她视尤二姐为眼中钉,肉中刺完全可以理解,把她放到眼皮底下,对她有些虐待的行为也不算什么吧。(错的可是尤二姐呀,谁让她做二奶的)至于尤二姐自己不堪忍受吞金了,那是她自己干的呀!凤姐又没有杀人!!!
尊敬长辈,爱护弟妹,嫉恶如仇,持家有方,不搞婚外恋,这就是王熙凤。
姐姐妹妹们,不要学什么宝姐姐,林妹妹,学学凤姐姐就对了。
哥哥弟弟们,不要追什么宝姐姐,林妹妹,追追凤姐姐就对了。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8
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可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先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一精一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悲痛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牲。”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这种一精一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可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当将事忘记,而是应当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此刻也有,异常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可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一精一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杯具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9
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我早已烂熟于心。里面许许多多的人物,正面的也好,反面的也罢,都是值得人们去回味的。
什么是英雄?什么是水浒英雄?这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有人说一百单八将都称得上是英雄!那请问,时迁、段景柱那样的鸡鸣狗盗之徒,算得上是英雄吗?宋江,天罡之首,他算得上是英雄吗?虽说此人信义著于四海,但最后不顾众人的反对,为自己的利益归顺了昏庸的宋朝,他算得上是英雄吗?我觉得,算得上是英雄的,当数十万禁军教头林冲!此人原在朝廷做官,但又得罪了当时的大奸臣高俅,被发配充军,他能忍能让,浑身透出一股正气,他怎么不能算是英雄呢?刚刚上梁山的时候,当时的头领白衣秀士王伦处处刁难他,而林冲却一忍再忍,最终帮助晁盖火并了水浒大寨。这种豪气,真令人敬畏。每次梁山上大大小小的战役,冲在前面的是谁?总是林冲。经过磨练, 他成长为一位能文能武,做事直接,敢爱敢恨的英雄人物。林冲在梁山上处处谦让,以礼待人,礼贤下士,赢得了众人的好评,朝廷发兵征剿梁山泊,而冲在最前面的保卫梁山泊的,还是林冲。这一次梁山泊擒住了林冲的仇人高俅,而令人费解的是宋江却以礼相待。这些让林冲非常伤心,后来梁山泊归顺了宋朝,只有一个人没有归顺,那就是林冲,因为他没有忘记仇恨。这样一个有仇必报,能文能武,爱恨分明的英雄形象立刻让人心生敬佩之意。和林冲一比,宋江、时迁、段景柱等人还值得一提吗?
真正的英雄不仅要武功盖世,文略过人,还要有仇必报,有恩必答,爱恨分明,英气逼人而不失大将风度,林冲就是一个这样的英雄,这样的人才真正称的上是水浒英雄!
阅读名著的感想心得篇10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