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名著的心得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1
寒假里,我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读《昆虫记》了,读完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有时还会翻到其中的章节再进行欣赏,我的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大现身手,连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最好最独特的一面:天生的攀岩家——狼蛛、“伪素食者”——蝈蝈儿、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装死的黑歩甲、吃枯露菌的甲虫、南美潘帕斯草原的食粪虫……这些小生灵在法布尔的笔下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描写隧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他曾经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昆虫记》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千千万万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书,它让我了解昆虫,更让我了解生命。
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有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一部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的书。一人竟能一生为昆虫写书,这可真是个奇迹。《昆虫记》在法布尔的笔下,让我觉得昆虫就是我,我就是昆虫。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2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3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写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被里面各式各样的昆虫迷住了。他们有的凶残,有的温柔;有的坚强,有的软弱。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到放大镜、潮湿、星辰、昆虫气味的存在。四月刚过,春回大地,万物复苏,蟋蟀在田野里歌唱,那动听的歌声使任何人都陶醉,连法布尔也想把春天歌唱家的荣誉给蟋蟀。
蟋蟀为什么能弹出那么动听的歌声呢?别以为蟋蟀的“乐器”有多复杂,其实蟋蟀的乐器很简单,蟋蟀的弓上的一百五十个齿,嵌在翅膀对面的梯级里,使四个发声器同时震动,下面的一对直接摩擦,上面的一对是摆动摩擦的器具它只用其中的四只发生器就能将音乐传到几百米以外的地方,可以想象这声音是如何的洪亮!蟋蟀有着钢铁般的意志,法布尔曾经想把蟋蟀的左翅膀盖到右翅膀上,让蟋蟀变成左撇子。可是第二天,法布尔发现这昆虫竟有着坚强的意志,实在不可低估。
蟋蟀它们陪伴着我,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活力。它们从来不诉苦、不悲观,他们对于自己的住所及那把简单的四弦琴都非常满意。
蟋蟀是一个哲学家,它们似乎懂得这个世界的虚无缥缈,并且都能开盲目地疯狂的追求快乐的人扰乱。它们是土地的灵魂,一个活着的微点……最小最小的一粒生命,它们的快乐和痛苦,比无限大的天空更引起我的注意,更让我无比的热爱它们。
《昆虫记》是一部记载着各种昆虫习性的书,是一片雄伟的巨作,真让我爱不释手啊!!!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4
从小,我就不喜欢看书阅读,但自从我看了《水浒传》之后,我就爱上了武侠类小说。
整本书“忠义”贯穿全文,它讲的是以宋江、吴用、卢俊义为首的一百单八将,也就是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官逼民反,在梁山上安营扎寨,占山为王,过上了丰衣足食,幸福安康的生活,但没多久,麻烦就来了。
朝廷来招安梁山泊,宋江忠心耿耿地说:“臣遵旨”。由此梁山泊一百零八位绿林好汉开始了歼灭辽兵的行动,而后又去“活捉王庆”、“征讨田虎”、“南下捉方腊”,在一系列的剿匪行动中,最后一百零八位好汉死的死,离的离,被人谋害的被人谋害。
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比较喜欢宋江和李逵。先说宋江吧,他出生于1047年,过世于1122年,所处时代北宋末年。他出生于晖城县水堡乡宋家村,他长得面目黝黑,身材矮小,平素为人仗义,孝义两全,好结交朋友,以“及时雨”而天下闻名。
一天晚上,宋江在寨里想接自己的哥哥和父亲上梁山泊,又不想麻烦兄弟,所以自己去了。他们在路上,碰到了官兵,一路逃跑,父亲便说:“把我留在这吧,反正我是老人,我不怕”。宋江毫不犹豫地回答:“不行,我不能留你一个人在这里的”。经历了官兵的围追堵截,他们终于回到了梁山泊大寨。
再来说一说李逵,他的家乡在山东芹州芹水县百丈村,兵器鬼头斧,小名铁牛,官职镇江润州都统制,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
有一天,李逵如愿见到了宋江,和宋江喝了点酒,随后宋江说想吃鱼,李逵一听,马上冲出门外,对着渔民们大叫:“谁卖条鱼给我呀?”渔民们见李逵像一个凶狠的恶鬼,都不肯卖鱼给他,李逵见状,挑起棍子就打——实在是鲁莽暴躁。
读了《水浒传》,我认识了一百零八位梁山绿林好汉,他们仿佛跃出纸面,对我说:“做人要做善良的人,只有这样才能受人尊重。”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5
莫源秋教授的《做个幸福快乐的幼儿教师》,她教会我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如何确立正确的幸福观、怎样学会安排工作与休闲、如何做个高效率的幼儿教师等。其中在“如何做个高效率的幼儿教师”提到:“要做个会‘偷懒’的幼儿教师”让我最有体会,怎样才能做到呢?这就需要我们深思。
我们要“偷懒”,让家长配合我们,将做好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1.在家可以让孩子从做家务做起,例如:让孩子自己洗袜子,拿牛奶,买东西,穿衣服、袜子等。家长在吩咐孩子做家务时要有耐心,孩子主动帮助做家务应得到鼓励。由于孩子年龄小,认识水平不高,考虑问题不周全,力气小,在做事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大人不应因此指责孩子,更不能惩罚孩子,而应首先鼓励孩子做得对的地方。对于孩子有失误的地方,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到问题所在,以提高操作的技能和水平。2.在园能让幼儿自己做的,就让他们自己做,如果孩子真的不会,老师应该在旁给予适当的指导,还可以安排“值日生”的活动,让全班孩子轮流做值日,训练他们的动手能力,培养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要做一名高效率并且具有幸福感的幼儿教师,适当地“偷懒”也是有策略和技巧的。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6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大概是我自我头脑异常笨的缘故吧,不像有些人那样,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奥妙,一眼就能挖掘出它的现实意义来,并让它创造出价值,带来丰厚的社会财富(其实就是他自我的财富),同时也宣传了我国伟大的文学家鲁迅,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大厦的建设垒了n块砖,加了m片瓦。我实在是十分佩服这些高明人士的头脑和眼光的。
也许是因为我以往读了几本古书,中了旧思想的毒,思想比较保守,属于呆子一类,故从来只明白有为圣人立祠(如武侯祠——武侯可能是“智圣”),为鬼神立庙(如文昌庙、药王庙等),而从不知竟会有人为阿Q这样的不知名氏不知行状更无丰功伟绩且曾被拉到十字路口枪毙示众的最不起眼的小人物建祠立庙的。然而,在我国的灵秀山水地绍兴,却有一家“土谷祠”专门为阿Q建立起来了。土谷祠是鲁迅小说里阿Q住过的地方,是在未庄的。它何以会出此刻绍兴,我不得而知,也许这是分店或者连锁店吧。但我又太孤陋寡闻了,没听说过哪里还有一家土谷祠,这到此刻为止应当还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也许未庄就是绍兴,绍兴就是未庄吧,但我又不懂考古,也没有考证过。究竟土谷祠为什么会开在绍兴,那就只好等渊博的学者们来考证考证了。总之,此刻绍兴就是有这样一家土谷祠。
那么土谷祠里供奉的是什么呢?我没去过,不大清楚,大概就是社神谷神吧,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然而,我们精明的商家,好像还没这么博爱,眷顾到上至神只,下及黎民。但里面又不供奉阿Q,因为他不是圣人,他们为阿Q立这一家土谷祠,只是因为这是阿Q以往“下榻”的地方。就这问题我想来想去,最终总算想通了:所谓的“土谷”者,土地和稻谷者也。而此刻保佑土地和稻谷之神,就是钱爷爷、孔方兄,亦即财神爷。试想那土谷祠的老板、庙祝,不就是在这万能之神的保佑之下获得建屋买房的土地和吃饱肚子的稻谷吗?至于阿Q和鲁迅,只可是是财神爷香案上的香炉罢了,就专门等待那些热爱鲁迅、热爱文化、热爱旅游的“香客”们前来上一炷香。想通了这些,我就更是对那些老板和庙祝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们既保佑了自我的土谷,也给当地带来了土谷,并且让“香客”们获得了无价的精神享受,就像是善男信女们礼拜祷告完毕之后的精神上的舒坦一样。他们建立了这土谷祠,真是利己利人,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真真足可为圣人矣!
上头说了这么多,仿佛都是从“耳听为虚”的东西上引发的。绍兴土谷祠的情景,我只是从那些写得绘声绘色的旅游指南中的介绍和游人的叙述中得知的,自我并未去过,看什么时候去瞻仰瞻仰吧。然而,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却是“眼见为实”的。阿Q有一些名言,那就是“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或者是“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阿Q先前是不是很阔,他的儿子(不明白他有没有儿子)会不会更阔,我不得而知,我只明白阿Q的现状很糟,这从小说中就能看出来,不用多说。阿Q的这些名言我好像不只是在小说里看过,仿佛在现实的世界里也能经常看到、听到过。也许是人们引用了阿Q的名言,并发扬了阿Q的精神吧。有时候,我很觉得咱们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很像阿Q对未庄人的态度,很落实了他名言里的精神。每当我们提起——尤其是在外国人面前提起——我们祖先的丰功伟绩和他们所创造的灿烂的华夏礼貌,我们都总会禁不住油然而生起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因为我们的祖先繁荣起来之时,外国“诸夷”还处在蛮荒落后的时代——这种遥遥领先于外国的局面,从秦汉一向持续到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康乾盛世”。所以,此刻我们能很自豪地在老外面前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鉴于友好和礼
貌,我们省略了“你算是什么东西”,但有冲突时,这不客气的话仍然是不会省略的)。所以,我们老是炫耀我们祖先的“四大发明”。然而,此刻,我们却总是对外国人——不管是哪一国的——青眼有加,几乎到了谄媚讨好的地步了;而对本国的同胞,却动辄白眼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就像阿Q对小D和王胡。也许他们都学过阮籍发明的特殊眼球运动,或者这早就成了一种遗传功能了。
可是,尽管我们习惯了炫耀过去,陶醉于n年前的繁荣昌盛,习惯于今日对外国人点头哈腰,但我们毕竟还是自强不息的,这看我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势头就明白了——如果连这点也没有,那距离亡国就不远了。所以,我们有些乐观的预言家便断言:“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或曰:“未来的全球化就是中国化!”我听了这些伟大的预言,感觉好像是听着阿Q在喊:“我的儿子会阔得多啦!”可是既然那些预言是出于那些思维清晰头脑聪明的分析家、预言家之口,我仿佛就没理由不相信了。因为我没有他们那样的清晰的思维、聪明的头脑和敏锐并且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并且我看着国家确实是一天比一天强大起来,这仿佛也就印证了那些伟大的预言了。是的,我们的儿子会阔得多!然而,这又像是以前有些同样伟大的预言家看着这世界一天比一天坏,就预言1999年某一日(忘了是哪一日了)是世界末日一样,那时也确实有很多人相信的。但我是从上世纪走过来的,也经历了1999年的那一天。而我到此刻居然还没有死,世界居然也还在。
话说了这么多,不知有没有扫了各位游客的雅兴;或者妨碍别人眯缝着眼睛享受几百年前的繁荣盛世和梦想着几十年后一统天下的大同世界;或者打扰了诸君做眼球运动。所以我还是尽快闭嘴吧,否则要该枪毙的就不是阿Q,而是我了——而我是明白我死了之后是没有机会在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女)的。并且我也要学得聪明一点了,与人们一齐高唱:“土谷祠不倒,阿Q万岁!”;也只能与人们一齐陶醉于我们祖先的繁荣盛世,并神往于那些伟大的预言了。
可是,我只想说:“鲁迅精神万岁!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7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8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埃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9
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她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同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她了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恨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她舅妈的惩罚。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知道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阅读名著的心得篇10
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泱泱大国五千载,我国文化之瑰宝四大名著家喻户晓。在这其中,《水浒传》这本“梁山好汉书”为我独爱。
《水浒传》热情地歌颂了被压迫人民的反抗斗争,“官迫民反”乃贯穿全书的关键词。因饱受官府欺压、威逼,一个个胸怀大志的好汉揭竿而起:大贪官高太尉高俅,他与儿子高衙内官官相护,总是图谋不轨。硬生生把堂堂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给逼上梁山。当然,无奈之下落草为寇的不仅是林冲,还有许多郁郁不得志的英雄豪杰。这些绿林好汉们聚义水泊梁山,发起了一场官与民之间的激烈战争……但是,这场轰轰烈烈的反抗斗争最终被官府所败,曾一个个揭竿而起的好汉陆续倒下,真令人扼腕叹息啊!
在无数勇士中,“黑旋风”李逵我甚是喜爱。他不像林冲,前怕狼后怕虎,做事优柔寡断。李逵就是一位具有草莽英雄本色的好汉。他虽为人鲁莽,但爱憎分明、正直淳朴。李逵的孝心尤其让人赞赏,在读到他连杀四虎为母报仇时,我感动不已。此外,像“花和尚”鲁智深,“行者”武松这样嫉恶如仇、行侠仗义的典范,也是我钦佩的勇士。一个个栩栩如生的英雄好汉形象在我的心目中越来越高大!
读罢水浒,我心中有个疑问油然而生:自古以来,像梁山好汉这样,发起一场场波澜壮阔的农民起义的人士数不胜数。比如瓦岗军、黄巢等,起义都失败了。他们明知起义成功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为何还要用自己的性命斗争到底呢?我将此困惑告诉了爸爸,爸爸意味深长地说:“正义之心,尽显英雄本色。看不惯迂腐朝廷,一身正义的才是好汉。若被邪恶压身,却不敢反抗,不敢用正义打倒邪恶的可不算好汉!这些梁山英雄们宁死不屈,不甘心被囚禁在邪恶世界中。他们在用自己的性命歌颂正义啊……”
爸爸的一席话,引人深思。是啊,虽然《水浒传》中的人物是虚构的,但人物身上尽显英雄本色。这本“好汉书”告诉了我们一个发人深省的道理:正义乃为人之本,万万不可忘本。我们做事要分清是非,积极伸张正义。在做好自己的同时,劝阻别人的不良行为,做一个真正的英雄好汉。愿正义之花的芬芳永远弥漫在你我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