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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
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中流淌着坚强不屈的因子,也许由于孤独把他同纷繁的世俗生活拉开了距离,他获得了一种看待世界和人生的新的、完全独立的眼光。他的岳父是保守党人,想拉拢完全不懂政治的他加入政府,但是奥雷连诺坚定的说:如果一定要选择,他宁愿选择自由党,因为他发现保守党人是骗子,操纵选举;他的朋友是自由党,为了发动暴力革命决定采取暗杀行动,准备杀掉他身为镇长的岳父,奥雷连诺便天天拿着火枪守在岳父的门口保护,因为他坚信“这是屠杀,不是革命”。在他看似简单的行为中蕴藏着巨大的力量和坚定的信仰。
奥雷连诺上校血液也流淌着桀骜不逊的因子。当政府军开始残杀无辜时,他主动纠集了21个年轻人发起了暴动。许多所谓的评论家评论说奥雷连诺是鲁莽的发动了战争,但在我看来这样的爆发绝对是必然。因为孤独的宿命只有三种,第一种是乌苏娜那种在孤独中自得其乐,对她而言孤独是一种具有形而上意味的人生境遇和体验;第二种是象阿玛兰塔那样生活在孤独的阴影里不能自拔,在郁闷中可耻的堕落和变态;最后一种就是象奥雷连诺上校这样充分的燃烧,为了不变质而毅然燃烧。其实他何尝不明白自己的宿命,何尝不懂得人生的没有意义,在他和朋友马克斯上校交谈时就悲叹过自己在革命里没有信仰,但是他就是不能容忍一个没有意义的人生,宁愿去寻找一个假想来让欺骗自己。这个假想,对尼采来说,是美学和艺术,是希腊悲剧里的酒神,对奥雷连诺上校来说,是战斗,是推翻政府,是让工人过上更好的日子。
他的结局如同上天注定一样走向毁灭。奥雷连诺上校最终远离尘嚣,又躲入了小屋,度过了后来无用的数年岁月。仿佛是经历了一次否定之否定,他被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又从偏离的轨道上强行拉了回来。然而,这个时候他的重新孤独,和早年的孤独却有了极大的改变。早年的那份孤独,有一种特别的力量,当一切喧嚣静息下来后,它仍然在工作着,穿透可见或不可见的间隔,直达人心的最深处;如今的这份孤独,是绝望者最后的尊严,在最深重的苦难中没有呻吟没有哭泣,是复仇者最高的轻蔑,在最可怕的屈辱中没有诅咒没有叹息。
但是我自己的阅读时的朴素感受告诉我自己,有许多孤独者,并不是不懂得爱情。那个意大利乐手,为失去而孤独,而自杀,他难道是不懂得爱情吗?在这个家族情欲淹没一切的漩涡里,他是一个异数。他的死那么美,“手腕上的静脉已给刀子割断,两只手都放在盛满安息树胶的洗手盘”,连马尔克斯都被他的自杀而感动,写下这么美丽的自杀场景。其实奥雷连诺上校也不能说不懂得爱情,他对雷麦黛丝的爱,那么深沉,“使他经常感到痛苦。这是肉体上的感觉,几乎妨碍他走路,仿佛一块石子掉进了他的鞋里”。
在阅读之后,我所能够得到的印象仍然是片断,依然不太清晰究竟是什么力量使得爱情如此伟大,最终战胜了一个在家族中延续了百年的莫名的孤独感。“一种休戚与共的感情”,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些微的一些线索。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
从这个意义上说,孤独感原来产生于忘却,如果我们忘却了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命运之后,我们就会感到孤独。从这个意义上,也仅仅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20世纪弥漫着的孤独感是可以战胜的,这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对记忆的忠诚来实现,记住我们大家生死与共的命运,记住这个世纪来无数加在我们和祖辈身上的灾难,唯有记忆才能让我们大家团结起来,因为只有这样,永不孤独的传说才成为一种可能。
马尔克斯是乐观的,在刻骨铭心地写就了布恩蒂亚这个百年孤独的家族后,他仍旧满怀信心地认定团结的可能性,爱情的可能性,他让马孔多这个孤独的小镇最终从地球上消失:“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往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后来马尔克斯凭借这部作品获得了1982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成为“拉美文学风暴”中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也借此书开山立派。
《百年孤独》一部不可不读的好书,我们打开它吧,让它对我们诉说神奇的世界和人生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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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读完了《呐喊》这本书,全书15篇小说中记忆最深刻得一篇小说是《阿Q正传》。
《阿Q正传》主要讲了阿Q由于自身的缺点与生活并不宽裕,经常被别人欺负。他吃了亏后并不难过,自言自语来安慰自我“我总算被儿子打了,此刻的世界真不像样……”经自我一安慰,阿Q就像赢家一样高兴地走了,继续过他那欢乐的生活去了……生活中,人总有力所不能及的时候,总有无奈的时候,关键是有没有乐观地应对无奈和及时安慰自我,这就是阿Q一精一神所提倡的。不要为无法改变的无奈而难受持久,否则会误了今后成功的喜悦。相信大家小时候都听过《伊索寓言》中的《狐狸吃葡萄》这个故事,大家都笑话狐狸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但有多少人能哈哈一笑后反思狐狸这种乐观的心态?如果它不是这样安慰自我,非要吃到葡萄不可,相信第二天人们会在葡萄园外会看到一只力竭而亡的狐狸的。
就说我吧,别看我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水里游得能吃都吃,却因为过敏体质而对羊肉敬而远之。每当与别人一齐去吃火锅时,看别人把羊肉串吃的吧嗒吧嗒响时,我眼巴巴看着别人手中的羊肉串,心里很羡慕,口水都要滴到碗里了,那无奈感觉就像强大的狮子被蚊子叮死了一样。看完这本书后,如果再遇到这样的情景,我也会用阿Q一精一神安慰自我“羊肉串有什么好吃的?还吃上火,白送我也不要”让我们不妨学学阿Q,以乐观的心态去应对生活中的无奈,相信你会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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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最喜欢做的事莫过于读《昆虫记》了,读完后,轻轻合上书,细细回味着书中的描写,有时还会翻到其中的章节再进行欣赏,我的心中会泛起一阵阵波澜。
《昆虫记》是一本描写昆虫习性的书,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在法布尔的笔下大现身手,连那些在我们眼里微不足道的小昆虫也表现出它们最好最独特的一面:天生的攀岩家——狼蛛、“伪素食者”——蝈蝈儿、黑肚皮的塔蓝图拉毒蛛、装死的黑歩甲、吃枯露菌的甲虫、南美潘帕斯草原的食粪虫……这些小生灵在法布尔的笔下活灵活现,像人一样有了灵性,会唱歌,会跳舞,有欢喜,有悲哀。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描写隧蜂“守门人”的话还记忆犹新:“也许三个月以前,那时它还很年轻,他曾经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后代在这里单枪匹马地辛勤工作,每天都干得筋疲力尽,一直到现在才得以休息。不,它仍然没有停下劳动,它还在用微薄的余力守卫着这个家。已经不能再做母亲了,可它依然能够为家人守卫大门,抵挡“不速之客”。《昆虫记》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千千万万本书里印象最深刻的书,它让我了解昆虫,更让我了解生命。
一部世界昆虫的史诗,一个有人类杰出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一部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昆虫的书。一人竟能一生为昆虫写书,这可真是个奇迹。《昆虫记》在法布尔的笔下,让我觉得昆虫就是我,我就是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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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个极为普通的女子,没有出众的相貌,没有显赫的背景,也没有高人一等的才华,她只是单纯的相信一个信念:在爱情里,人应该是平等的。她的决不妥协为她等到了爱情,也得到了爱人的尊重。
简爱是可怜的,首先是个孤儿,被舅妈虐待,然后送进了收养孤儿的修道院,在修道院里,被老修女们歧视,被小伙伴们隔离,最好的一个朋友也去世了,简爱的人生,到此为止就是一出悲剧,可是命运,很奇怪,它总以你想不到的方式给你惊喜或惊吓,而这一切都是从你对待自己命运的方式开始的。简爱年满18岁,离开修道院,来到一座庄园,给庄园主的干女儿当家庭教师,慢慢的跟庄园主罗切斯特发生了恋情,可是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庄园主有一个妻子,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病,长期被锁在阁楼的最高处,直到简爱和罗切斯塔结婚的那一天,因为庄园主妻子的弟弟出来阻止婚礼,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妻子存在的事情。
经过一番内心的折磨与挣扎,简爱决定放弃这份爱情,因为罗切斯特的欺骗,因为罗切斯塔还有妻子,因为简爱不能忍受这份爱情里还有看似不平等的瑕疵。简爱悄悄的出走了。在访遍亲戚的这段时光里,简爱也尝试着重新开始,直到有一天,她的潜意识感觉罗切斯特发生了意外,然后不顾一切的跑到庄园里,她的第六感是对的,罗切斯特的妻子纵火,把庄园烧了,而罗切斯特在这场火灾中烙下了残疾,双目也失明了。
就这样,简爱又回到了罗切斯特的身边。她得到了自己的幸福,同时也给无数在婚姻追求的路上俯首称臣的女子指明了一条正途:干预反抗,敢于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女孩,最终遇到的也会是愿意尊重你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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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真的会有很多不经意的人,不经意的事和物。这些平凡的人,事、物,在我读到《珠贝》前,都是那么不起眼。《珠贝》这首诗写了珠贝的一生。置身在大海深处的它,多么渺小,却又是那么坚忍不拔,伟大。它死了,却把一生的光华给了珍珠。
珠贝,是一样多么平凡,不起眼的”陪衬物”。谁又知道,它的从前是那么地艰苦,它的一生却不为自己,只为培养出不属于自己的珍珠。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想一想,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陪衬特”。人们喜爱美丽的烟火,但如果没有黑夜的陪衬,再美丽的烟火,也很难看见;人们喜欢新鲜的花朵,但如果没有绿叶的陪衬,再鲜艳的花朵,也会以变得单调无味;人们常赞扬荷花,但荷花没有它那难看的根部,它也不能美丽绽放……这么多“不经意”的“陪衬物”,它们却是如此重要,缺一不可。
这也让我想到一些事,一些人。看着校园里的美丽景色,谁会想到这是园丁的辛劳?看着台前表演者的风光,谁想到,台后制作人员对表演设计的辛苦?看着一个个海外学者的归来,谁能联想到它们最初的启蒙老师和父母给他们的道德指引所付出的艰辛和心血?人们看到的,往往只是台上人的光鲜,多少人注意过幕后人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
“怀着纯洁的爱,置身在海的深处,浪里冲,沙里滚,忍受磨砺的痛苦。”珠贝,是那样渺小,却始终怀着一颗纯洁的爱心,即使受尽磨砺也不夸耀自己。
“为思念一颗星宿,将无尽的柔情吐尽;一生一世矢志不渝,死后才一展灿烂的肺腑!”多少人死后,人们才知道,他们的一生,多么灿烂。他们如珠贝一般,把一生中最美的阳光,献给了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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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源秋教授的《做个幸福快乐的幼儿教师》,她教会我作为一名幼儿教师应该具有积极乐观的心态、如何确立正确的幸福观、怎样学会安排工作与休闲、如何做个高效率的幼儿教师等。其中在“如何做个高效率的幼儿教师”提到:“要做个会‘偷懒’的幼儿教师”让我最有体会,怎样才能做到呢?这就需要我们深思。
我们要“偷懒”,让家长配合我们,将做好孩子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放在首位。1.在家可以让孩子从做家务做起,例如:让孩子自己洗袜子,拿牛奶,买东西,穿衣服、袜子等。家长在吩咐孩子做家务时要有耐心,孩子主动帮助做家务应得到鼓励。由于孩子年龄小,认识水平不高,考虑问题不周全,力气小,在做事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大人不应因此指责孩子,更不能惩罚孩子,而应首先鼓励孩子做得对的地方。对于孩子有失误的地方,要帮助他们分析原因,找到问题所在,以提高操作的技能和水平。2.在园能让幼儿自己做的,就让他们自己做,如果孩子真的不会,老师应该在旁给予适当的指导,还可以安排“值日生”的活动,让全班孩子轮流做值日,训练他们的动手能力,培养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要做一名高效率并且具有幸福感的幼儿教师,适当地“偷懒”也是有策略和技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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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昆虫记》。这本书令我十分着迷,因为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昆虫的世界有那么多的奥秘。
打开这本书,我了解到了昆虫世界的许多神奇有趣的东西:“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松毛虫的信条,它们虽然团结一致,但也有愚蠢的地方,它们被困花盆,只走着重复的路线,不想着开辟一条新的路线,而萤火虫也在法布尔的观察下揭开了神秘的面纱。萤火虫在捕捉猎物时先将猎物麻醉,随后在细嚼慢咽的将它吃掉,黄蜂是昆虫世界中最好的建筑师,却对蜂巢上的阻碍束手无措;螳螂是昆虫界的霸王,可在生命的初期也曾被蚂蚁、蝗虫威胁到生命;被管虫妈妈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了自己的衣服,小被管虫也是自出生就做好了久远的打算--为自己做一套新衣服......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要告诉我们:神奇有趣的昆虫世界,是大自然的完美礼物。一切成就都来源于生活中的观察。
有一天,我自己一个人在小区里玩耍,看到一个有趣的情景:一群蚂蚁在搬运东西。在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小坑,但是蚂蚁们不畏艰险,还是回到了家。我一看便来了兴趣,决定给他们增加一些难度,我将水倒在了坑里,形成了一个小水坑。这时,又有蚂蚁回来了,当它们看到前面有一条“河”时,犹豫了一下,便有蚂蚁冲了进去,但不幸的是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淹死在半路上。不过最后,它们还是通过另一种方法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观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只要处处留心,你总会发现许多有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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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着作,因为她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
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同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他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她了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他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恨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收到了她舅妈的惩罚。
但是海伦彭斯,她的观点与简爱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敬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他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的,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景物,乐观地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
我读完以后知道了,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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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的现象很常见,平衡的图画、平衡的文字、平衡的建筑……天平是平衡的,世界唯有平衡才能稳定,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事物需要平衡,心理也需要平衡,看见的东西需要平衡,看不见的更缺不了平衡。可是,这种平衡一旦被扭曲,就不再是原先的平衡了。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一精一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一精一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
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悲痛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畜牲。”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这种一精一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可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当将事忘记,而是应当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
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此刻也有,异常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可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一精一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
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杯具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阅读名著心得感悟篇10
看了追风筝的人,感人至深,让人沉重,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也畅想了很多。
想起了童年,我也曾经第一次撒把骑车,那是快乐的,无忧无虑的。更想起了犯下的现在看似微不足道,但曾经害怕得不得了的小错误。像阿米尔一样,有很多我隐瞒了,即使很小的事情,可一定会有类似的心理活动,恐惧,懦弱。
想起了弟弟,我也有个弟弟,虽不是亲生,但一起长大,一起玩游戏机,一起踢球,一起打闹。我也曾经欺负过他,但不一样的是,有谁欺负我的弟弟我还是会挺身而出的。
想起了童年时眼里的那个爸爸。严厉,甚至是专制。曾经抱怨,挨打,甚至是恨过他,我很少会听到他的表扬,如同书中的阿米尔。不过,很幸运,爸爸是一个很有男子汉气质的人,也是个大好人,同样如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作为儿子,我总是不断地模仿,追逐,然后超越。于是我长大了。在长大之后,爸爸不再是那个严厉的爸爸,变成了我的朋友,也会不断的给我信心,还是如同书中阿米尔的爸爸。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父子关系都是这样发展的。
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正直,单纯,忠诚。它可以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为了别人隐瞒真相,没有一点自私。他不会要求你为他做任何事,无言的付出,付出。正如书中他所说的:“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希望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我身边,也许我是自私的,我一定会以哈桑的方式对待那个人。或者说,我也想做哈桑那样的人,只是我在寻找一个,我可以为之奉献一切的人。
阿米尔,书中的主人公,在不断的抉择中长大。就好比我自己,生活中的主人公。不断的遇到情况,抉择,走自己的路,其中会有恐惧,犹豫,逃避,很多很多,只希望我的选择不会让我在事发以后感到后悔。实际上,很多时候很多事我会后悔,我相信很多人也会这样。于是,一个善良的人,会走上自我救赎的道路,为了心灵的释放。
风筝,是人生的目标吗?是我们想要追逐的东西,是我们想要拿来炫耀的东西,是我们想要用它改变一切的东西。然而,是不是为了这风筝,我们的一切都会改变,而改变成什么呢,一个原本隐藏在内心深处的自我被释放出来,还是本身自己已经变了味儿,这一切值得么?还是有时候目标本身就会出些问题?
好像是有什么没写完,或者有些东西我写不出来,这本书给我带来了足够的震撼,很多次我必须停下来,等内心平静下来再看,这是一本能够让内心强大起来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