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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合之众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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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乌合之众心得篇1

1985年4月23日,可口可乐首位外籍CEO古巴人郭思达在纽约宣布,可口可乐更改其行销99年的饮料配方,以新可乐取代老可乐。此举引发了广泛的抗议浪潮。老对手百事可乐在一旁坐收渔利、乐不可支。至6月底,新可乐的销量仍未见起色,可口可乐被迫向市场屈服,宣布恢复老配方的生产。管理层并未全盘放弃新可乐,但这个新配方的产品(后更名为“可乐Ⅱ”)在5年后终因缺少购买而消亡。可口可乐更改配方被《纽约时报》称为“美国商界一百年来最重大的失误之一”,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对公众情感作出了错误的判断。

万科董事长王石作为一位资深职业经理人,应对这次四川大地震,也犯下了类似的错误。他在博客里写道,“我认为:万科捐出的200万是合适的。这不仅是董事会授权的最大单项捐款数额,即使授权大过这个金额,我仍认为200万是个适当的数额。中国是个灾害频发的国家,赈灾慈善活动是个常态,企业的捐赠活动应该可持续,而不成为负担”,以及“万科对集团内部慈善的募捐活动中,有条提示:每次募捐,普通员工的捐款以10元为限。其意就是不要慈善成为负担”。这些个人言论同样引发了公众的抗议浪潮,并严重影响到公司品牌形象、股价和产品(房地产)的销售预期。

平心而论,王石的言论本身在立论上是站得住脚的,甚至堪称理性,与巨大天灾面前全社会普遍情绪化的反应相比显得难能可贵地清醒。但问题出在,王石混淆了他三项不同身份之间的界限。

他有哪三项身份呢?

首先当然是上述职业经理人的身份,王石被誉为“中国最优秀的房地产职业经理人” ,他也一向以此为傲;其次是万科品牌代言人,王石最广为人知的个人爱好是登山,他把这项个人爱好与万科的企业精神成功地联系在一起,成为万科事实上的形象代言人,以奥运火炬在鹏城传递的相关报道为例,不少报道都提到“万科董事长曾登顶珠峰的王石传递火炬”_,可见万科、王石、登山这三者在人们的印象中已经形成一种固定的联结,并直接关系到万科的品牌形象;第三是意见领袖,这一重角色是基于前二者所带来的话语权优势而次生的,通过公开场合言论及个人博客等方式发挥社会影响力并营造其个人形象(进而强化企业形象),亦经常间接为其职业经理人身份及企业利益服务(如:“楼市拐点论”、“楼市无垄断论”等)。

我们知道,一个企业的品牌价值是动态的,处于不断被评价、不断被重新估值的过程之中。成熟的企业应该避免主动惹起争议、波及企业形象,致使品牌价值受损。上述可口可乐改变配方引起的品牌危机就是一次典型的“无事生非”。而职业经理人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勤勉、任事谨慎,凡事以企业利益为先,切忌因个人行为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因此,如果王石仅仅具有意见领袖的身份,他发表以上言论并无不当;但正因为他的三项身份密不可分(尤其第三重身份源自前两项),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机,他说这些话之前,更应该对公众情感的走向及可能激发的反应进行必要的评估和正确的体认,以免因个人“理性的狂热”激起众怒、殃及企业。可惜的是,王石理应具有的职业操守却未能战胜个人言说、表态的冲动,甚至还试图挟一己企业员工之众、共同挑战社会公意(虽然这种公意不一定是明智的),俨然在以卵击石。(其实,万科捐200万为限、员工捐10元为限,本可以静悄悄地去做,完全不必酿出这样一场轩然大波。)另外还一种可能,王石表面上是以意见领袖身份提供独立见解,其实却是在制造逆向营销,因为宣布巨额捐款的企业太多,非此不足以标新立异。那么从后果来看,他显然是误判并失败了。不论如何,在此次风波中,出风头与愚蠢,王石的表现二者兼具。

相比较而言,神舟电脑董事长吴海军“内部字条”“流出”事件(字条批示“希望没有向灾区捐款的员工离职”,甚至“还骂捐了款仍有怨言的员工是混蛋”),虽然同样引起争议,但吴海军对公众情感的判读明显比王石精准。虽然王石的言论看起来更加理性、立意更长远,吴海军的批示则已经触及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底线,但王石的“卖直”在舆论及公众反应上却输给了吴海军的“血性”。

依照勒庞《乌合之众》一书对群体心理的分析,“群体不善推理,却急于行动”,“群体因为夸大自己的感情,因此它只会被极端感情所打动”,“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引领还是对抗群体感情的狂暴,就成了个人英雄表演成败的关键。意见领袖也许可以采取与公众为敌的招人厌憎的先知姿态,职业经理人却不可以,因为他首先必须对企业负责;品牌形象代言人更不可因个人的言辞鲁莽而拖累企业。这一次,王石以一项身份进行的表达却触犯了另两项(更重要的)身份的禁条,可谓是彻底栽了个跟斗。

可口可乐更换百年配方之前经过了数年的客户调查和大规模的口味测试,因此事后分析认为“口味测试出卖了可口可乐”,换言之,可口可乐犯下的是可以原谅的错误,而郭思达也以迅速的改弦易辙来化解这场信任危机。与之相比,王石此次错误则属纯粹的个人行为,我们可称之为“不自量力的傲慢”。既然大错已铸成,王石更应该向郭思达学习,本着对企业和股东负责的职业精神,向“群体感情的狂暴”低头,谦卑而诚恳地进行危机公关,以求化解此次无端惹出的风波。若非如此,适合王石干的,恐怕不是万科董事长的职位,而是南方报系的时评撰稿人。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2

勒庞的《乌合之众》研究的是一个具有共同属性或利益取向的群体所会产生的群体效应,但是没有研究和解释这些群体效应是怎样产生共同属性或利益取向。就如弗洛伊德所评价的:“勒庞的《乌合之众》发现了群体中会产生的群体效应及问题,但是并没有解释群体成员之间建立感情联系的心理过程的原因。”

不过个人认为研究产生联系心理的原因应该是心理学家最关心的事情,而我们作为投资者应该可以直接借鉴和参考勒庞对已经具备群体效应的群体的研究成果。因为股市应该是一个具备群体效应的群体成员构成的群体行为表现,股价对群体成员起到了利益驱动作用,而股价只是可以被小部分人操纵的一个标识而已,尤其是小盘股。从这种角度理解,股市操纵者就可以通过股价的表现,在股民这个群体中产生领袖效应,以致让股民形成无理智跟随的群体效应。

发现一群人中能产生群体效应的共性、激发群体中的群体效应、合理运用群体中的群体效应。可以让企业家事半功倍,让企业中的员工形成一个极具竞争力、凝聚力的团队;革命家也是一样,运用好了可以让成千上万的人为你奉献;,但是如果企业家、革命家是激发人性中阴暗的一面,而产生的群体效应,那样只会让其昙花一现,给历史留下悲惨的一幕。

这个正如毛泽东基于国际共产主义精神,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产生的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毛泽东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打倒土豪劣绅、实行土地改革、让农民当家做主等等当时大多数民众的共同向往,而且在实践中不断的通过军事和政治思想同步实施、强化及验证其正确性,以致毛泽东渐渐的在群体中产生的领袖效应,群体成员也因此产生了群体效应,万众一心的局面,战胜了国民党的飞机、大炮。同样在10 年动乱期间发生的历史黑暗,也要很大程度的归功于群体效应的极端无理智化。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3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作者是一位法国人,他的血液里带有法国人特有的激进与狂热。我并不是十分认同勒庞的观点,勒庞在书中阐述个人一旦形成群体,群体就会拥有个人永远都不会拥有的一些心理与思想,一个温和的人在融入了群体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例如革命爆发,他就可能会成为一个暴。他还认为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种.种特质是人类处于原始状态才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在他的笔下。群体毫无理智可言,他们极容易受到暗示和煽动。群体对既有真理的维护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无论是谁只要动摇了真理的权威性,群众就会十分残忍的对待他。希帕蒂娅是生活在东罗马帝国时期的女数学家。她既聪慧又美丽。

由于宗教迫害,希帕蒂娅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们脱光了衣服,对这位伟大的女数学家施以暴行——他们用蚌壳割下了她的肉,又将她的尸体焚毁。这在我们看来是十分残忍的举动,可是群众们却可以做出来。我相信在他们只是个体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来的,也许连想都想不到。

先且不说勒庞的观点是否有些不妥,但他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例如十字军的远征(勒庞在书中举了大量与十字远征军相关的例子)以及拿破仑。除了这些耳熟能详的例子之外还有关于马萨罗尼的故事,布瑞维利尔夫人等等。这使你即便不认同他的观点,却还是不得不说他的观点是那么的令人信服,但是既然是研究大众心理的书,举例子的话是不是不光要举西方国家的例子,更应该有亚洲,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例子呢。

勒庞的用词也大多带有完全肯定的色彩。“必须”“一定”之类的词语在他的书中经常出现,相反“可能”“也许”之类的词却很少出现,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这样大胆的用词也是我对这本书十分痴迷的原因之一。

我十分喜欢心理学,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而选择了学习新闻。我认为新闻学可以帮助我认清大众的心理,他们是怎样思考的,他们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心理,又为什么会像勒庞说的那样出现“群众是盲目的”类似这样的观点,又是否因为群众是盲目的,是狂热的,又是容易受到暗示的,所以才会出现法西斯时期那样疯狂的状态。我对人们的思想着迷,但是我更对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着迷。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4

很久以前,勒庞就预言了今日群体中的大部分特征:智商低于群体中的任意个体,换句话说就是智商无下限。“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大脑活动的消失和脊髓运动的得势”„„最后“群体既易于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这一切描述是不是很眼熟?...

事实就是这是一个群体的时代,要取得别人的认同那么必须先认同一个群体,无论你是否知道人格和智慧都将被磨灭。无论这个群体对某事是认同还是反对,这都是一个个的群体和阵营。对某一群体的认同取决于群体的言论和发布的消息——至少我认为现在是这样的——诸如微博等等,而事实告诉我们群体的观察往往是失真的。。。正像书中所讲,群体的情绪是单纯的,夸张的。而群体又是易受暗示的,于是这就催生了种种阴谋论,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不是被煽动了,是不是被暗示了。因为前面说到真实已经被群体糟糕的观察和分析能力磨灭掉了...如果你不进入某个群体,你又很难知道他们的运作过程,而你一旦进入那么就不能保证你自己还有智商这个东西的存在„„

而我们总会在一个群体中,不是吗?因为我们都有一个阵营,无论你是赞同还是反对,除非你对此事不闻不问不去选阵营。那么好吧,又一个阵营出现了,人总是要有一个立足点来生存。群体可以成就,也可以毁灭。。。。。。

好吧,这只是一个开头,不想再继续复述,所以我不爱写读后感....鉴于越来越感觉周围的人们普遍都不淡定了,都看看《乌合之众》吧,应该看看这本书,至少现在都应该看看,群体到底是一个什么情况。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5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6

《乌合之众》这本书,作者从书名开始就已对世人警示:谨慎从众,否则乌合之众便是下场。仔细想想,作者说的很有道理。人这种动物太缺乏安全感了。为了获得认同,愿意抛弃是非,仅为了换取让其倍感安全的归属感。

事事都有两面性。从众与否亦然。

人从众,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举例来说,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判断,而并非欣然接受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形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也就是说,当有人牵动的时候,群体很容易被集体带动,这也就引出从众的弊端——“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作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接受自己周围的人的判断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今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判断能力的关切。

人不从众,首先要忍受的便是孤独和孤立,因为你与我们不一样——“数量及正义。”这也是作者痛斥也无奈的一点。作为独立个体的人能能好的将个体文化展现,但人总是向往群体的,而一旦进入群体,个体文化便很容易泯灭。这要求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能力,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形成个体文化的升华,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

人寰处处有争执,总是纷纭难解,何况是人内心所想要归属,更难抉择。事无绝对,从众的好与不好无人能给出答案。就比如《乌合之众》这本书。人人都说它写的精彩,直至内心,那你是否要从众地看它一看,再拍案叫绝?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7

书中谈到“只有靠形象思维得来的简单观念,才会让群体盲目轻信。只有简单而明了的观念是被群体接受的。”进而书中提到“在渴望理想的心灵里,科学是有所欠缺的,因为它既不敢做出过于慷慨的承诺,也做不到像幻想一样撒谎。”为什么谣言可以漫天飞舞,传销的领导者能让加入者沉迷其中不能自拔,因为他们加工、描述的景象仿佛触手可及。而我们自己也确实是很容易接受那些清晰的图景,对科学深邃的逻辑缺少一种耐心的探索和理解。

正如一面双刃剑,《乌合之众》能让人警醒,也能让野心家找到掌控群众的方法。它提到“只要掌握了影响群众想象力的艺术,也就掌握了统治他们的艺术。”书中谈到如何让群众接受自己观念,”改造,改造的方向必须是低俗化和简单化。”

我们总是生活在群体之中,本书提醒我们跳出群体之外,冷静的观察我们所处的群体,冷静的分析群体中的领袖,若“领袖”的动员手段,只是“断言、重复、传染”,那我们可能就要逃离这样的群体,这样的群体可能就会有野蛮的特性。

读完此书,我更清晰的理解潮流、谣言及恐慌。

《乌合之众》,从初读时的惊心动魄,到合上书时的冷静。保持独立思考,不论何时何地,如此重要。这就算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最大收获。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8

这本书是研究群体心理学的,也就是大众都是怎么想的,心理学上的群体概念,从字面来看就是一堆人聚集在一起,可能不分国籍,不分性别,就是单纯的聚集在一起,他们往往会产生一个一致的想法,这个想法就代表了这群人一致的意见,这个意见让这其中很多个性化的想法消失了。

作者依托于法国大革命的时间背景写的这本书,主旨告诉大家,个体一旦融入群体,将会失去自我的意识。从而会让自己心性大变。群体一旦形成,不管是多么高知的人聚合在一起,最后也会形成群体白痴或者群体无意识,非常容易被别人影响,蛊惑。失去理性的判别能力,要影响一个群体,远比影响一个人要容易的多。

我们该有怎样的思考呢,在投资中我们该如何来运用这种大众心理学?

首先,人多的地方不去,因为无论站在哪个人群之中,都不可避免的成为傻瓜,即使是专业投资者,各个都是身经百战,但当他们聚集在一起,往一个方向看的时候,往往悲剧也就会发生。

其次,独立思考才是王道。

第三,时刻警惕群体无意识,当被别人煽动的时候,要多想想这本书,多站在理性的层面思考,不要被几个简单的词汇所感召。

第四,充分利用群体无意识。

第五,不要迷信权威,特别是关于未来的学问里,专家也是猜的。

我们一向的认识,站在人堆里最安全,但这本书的理论告诉我们,很多事情,不要相信群众,尤其是投资这样的事。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9

终于花了2周的时间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看完了,这本书是以我认为相当缓慢的速度看完的,看完之后居然是一头雾水,无奈又拾起再看了一遍,心境不同,收获不同。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本书中偏见很多,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他指出这本书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从他们成为群体一员之日始,博学之士便和白痴一起失去了观察能力”)。

读乌合之众心得篇10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作者是一位法国人,他的血液里带有法国人特有的激进与狂热。我并不是十分认同勒庞的观点,勒庞在书中阐述个人一旦形成群体,群体就会拥有个人永远都不会拥有的一些心理与思想,一个温和的人在融入了群体之后,在一定的条件下,例如革命爆发,他就可能会成为一个徒。他还认为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种.种特质是人类处于原始状态才会出现的一种现象。在他的笔下。群体毫无理智可言,他们极容易受到暗示和煽动。群体对既有真理的维护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无论是谁只要动摇了真理的权威性,群众就会十分残忍的对待他。希帕蒂娅是生活在东罗马帝国时期的女数学家。她既聪慧又美丽。

由于宗教迫害,希帕蒂娅在回家的路上被人们脱光了衣服,对这位伟大的女数学家施以暴行——他们用蚌壳割下了她的肉,又将她的尸体焚毁。这在我们看来是十分残忍的举动,可是群众们却可以做出来。我相信在他们只是个体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做出如此可怕的事情来的,也许连想都想不到。

先且不说勒庞的观点是否有些不妥,但他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例如十字军的远征(勒庞在书中举了大量与十字远征军相关的例子)以及拿破仑。除了这些耳熟能详的例子之外还有关于马萨罗尼的故事,布瑞维利尔夫人等等。这使你即便不认同他的观点,却还是不得不说他的观点是那么的令人信服,但是既然是研究大众心理的书,举例子的话是不是不光要举西方国家的例子,更应该有亚洲,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地的例子呢。

勒庞的用词也大多带有完全肯定的色彩。“必须”“一定”之类的词语在他的书中经常出现,相反“可能”“也许”之类的词却很少出现,甚至可以说是几乎没有。这样大胆的用词也是我对这本书十分痴迷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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