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篇1)
1.目的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篇2)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法,下同)的编制,应根据生产产品的原料、辅料、中间产品性质、生产工艺操作指标、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危险特性、安全措施等要求编写该产品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作为产品安全生产的操作依据。同时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资料发放管理,定期修订完善。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规定
编写要点如下:
1、明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及审批程序。
2、明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发放的要求。
3、明确对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要进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及人员资质的要求。
4、明确对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定、修改或补充完善的要求。
(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编写要点如下:
1.1明确岗位或工序的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物化性质、质量规格,指标要求,特别是安全指标的要求。
1.2明确岗位工艺技术指标及操作参数,如物料配比、成分、温度、压力、流量等指标。
1.3明确标出带有控制点的生产工艺流程图。
1.4明确阐述生产原理及工艺流程。
1.5明确生产设备,装置的规格、型号、尺寸、能力等。
1.6明确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和劳动环境的安全规定。
1.7明确生产开车操作程序,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
1.8明确生产运行操作(含设备、设施)、维护和巡回检查方法。
1.9明确停车、紧急停车、异常情况应急处理的操作程序和处置方法。
1.10明确岗位操作应急预案的要求。
1.11附则(应急救治、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等)。
2、特殊情况下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鉴于化工生产过程中有几个环节存在较大的危险性,并具有普遍性。因此,将以下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几种情况(正常运行、开停车、紧急停车、检修)的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提出来,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在保证安全生产前提下进行增加或删减。另外,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等生产工艺过程除应满足化工行业一般的安全管理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对该生产工艺的相关要求。
2.1正常生产运行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如下:
2.1.1明确岗位操作人员的岗位任务和正常操作程序的要求。
2.1.2明确各项安全规程执行的要求:
2.1.2.1明确对检验规程(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及产品)的要求。
2.1.2.2明确生产装置的定期维护、保养和关键管道、阀门、设备等更换周期的要求。
2.1.2.3明确仪器、仪表定期检查、校准的要求。
2.1.2.4明确装置运行中跑、冒、滴、漏的安全、环保处置的要求。
2.1.2.5明确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附件、连锁及报警装置等)维护保养及定期检测、检验的要求。
2.1.2.6明确受压容器安全管理要求。
2.1.2.7明确消防器材管理要求。
2.1.3明确操作记录管理要求。
2.1.4明确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严禁脱岗、串岗、睡岗和做与生产无关的事等)。
2.1.5明确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下的管理要求。
2.2开、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如下:
2.2.1明确编写开、停车方案的要求(时间、进度、实施方案、职责及责任人员等)。
2.2.2明确岗位人员培训的要求(三级安全教育、新工艺培训等)。
2.2.3明确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和产品的管理要求(检验、存放、使用等)。
2.2.4明确装置周边环境的要求(主要交通干道通畅、临时装置拆除、装置内外场地平整清洁等)。
2.2.5明确生产装置(设备、管道、阀门、仪器仪表)开、停车的管理要求。
2.2.6明确配套公用工程(水、电、汽、气、冷等)的'管理要求。
2.2.7明确职业安全卫生及劳动防护用品(器具)的管理要求。
2.2.8明确关键设备、设施、自控仪表等的防护要求。
2.2.9明确防雷、防静电系统的管理要求。
2.2.10明确仪器、仪表校准的管理要求。
2.2.11明确消防器材的管理要求。
2.2.12明确通讯系统的管理要求。
2.2.13明确备用设备的管理要求。
2.2.14明确应急情况下的处理要求。
2.2.15明确中、长期停车,生产装置进行动火检修,排空、置换的处置要求。
2.3紧急停车情况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写要点如下:
2.3.1明确发生各种紧急情况(包括:工艺或设备的异常情况、公用工程系统的异常情况、停水、停电、停汽、停气、发生火灾、爆炸、物料大量泄露及水灾、大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的处理要求。
2.3.2明确各类事故的上报程序。
2.3.3明确消防器材及救治用品的配置要求。
2.3.4明确各岗位操。
3、交接班管理制度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
根据原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的规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3.1适用范围。
3.2引用标准。
3.3交接班要求及内容
3.3.1接班准备(含提前到岗,穿戴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班前会议,检查生产和设备运行情况等);
3.3.2交班准备(含填写好设备运行、生产情况记录,工具备件清点数量,工具摆放有序、整齐,资料归好,做好卫生等);
3.3.3交接班内容(含上一班生产工艺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下一班的任务,技术措施要求,工具备件数量,设备运行情况,有无事故及处理情况,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及通知等)。
3.4交接班“五交”、“五不交”的规定
3.4.1五交(交本班生产、工艺指标、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情况;交各种设备、仪表运行及设备、管道的跑、冒、滴、漏情况;交不安全因素及已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事故处理情况;交原始记录是否正确完整和岗位区域的清洁卫生情况;交上级指令、要求和注意事项)。
3.4.2五不交(生产情况、设备情况不明,特别是事故隐患不明不交;原始记录不清不交;工具不齐全不交;岗位卫生不好不交;接班者马虎,不严格不交)。
3.5考核
3.5.1人员要对接;
3.5.2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
3.5.3交接班要签字;
3.5.4交接班记录要不定期进行抽查。
4、防火防爆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
4.1生产装置。编写要点如下:
4.1.1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等)。
4.1.2明确安全装置及报警装置。
4.1.3明确控制系统的要求。
4.1.3明确异常情况和紧急情况的处理(含超温、超压、断电、断水、防火、防静电、防泄漏、放空等要求)。
4.2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4.2.1明确固定动火区域和禁火区域的划分。
4.2.2明确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
4.2.3明确禁火区动火规定。
4.2.4明确动火的审批。
4.2.5明确动火的等级划分:
(1)特殊危险动火;
(2)一级动火;
(3)二级动火。
4.2.6明确特殊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前的分析取样规定、分析时间规定。
4.2.7明确动火作业证的填报要求及管理规定。
4.2.8明确动火作业的规定要求。
4.2.9禁止动火作业的规定要求。
4.2.10明确动火作业完毕的现场清理规定。
4.2.11明确各级动火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
(2)动火人;
(3)动火岗位工段(班组)长;
(4)动火监护人;
(5)动火分析人;
(6)各级审查批准人。
4.2.12明确动火分级终审权限规定。
4.2.13明确动火分析执行标准。
4.2.14明确动火作业的其它规定。
4.3消防组织与实施。编写要点如下:
4.3.1明确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4.3.2明确消防组织及职能。
4.3.3明确消防培训要求。
4.3.4明确消防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设施、仓库等,进行严格管理。
4.3.5明确消防器材的配备。
4.3.6明确消防预案及演练。
4.3.7明确发生火灾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处置。
4.4其它消防安全规定。编写要点如下:
4.4.1明确企业的禁烟规定。
4.4.2明确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规定。
4.4.3明确易燃液体擦洗设备、材料的规定。
4.4.4明确更衣室不得存放易燃液体和易燃气体的规定。
4.4.5明确消防通道内、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和堆放物资的规定。
4.4.6明确高压线1.5倍间距内不得构建易燃、易爆仓库、厂房和装置的规定。
4.4.7明确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项目,必须对研制的每一个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同时报安全(消防)部门批准。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项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审批。
4.4.8明确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戴化纤织物的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子的规定。
4.4.9明确汽车库、物资仓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
4.4.10明确对生产、使用氯气、煤气、天燃气、液化石油气、乙炔气、氧气、氢气、光气等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氯气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乙炔站设计规范》、《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站设计规范》、《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氢气站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防火规范》等)规定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篇3)
为了认真执行剧毒品“五双管理制度”的实施,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到位,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从事剧毒品仓库的保管人员,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应政治可靠,表现良好,工作认真负责,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及高度的工作责任感。
2、保管员应具有熟悉操作剧毒品的一般常识。仓库内要保持清理卫生。
3、剧毒品仓库,必须设置独立储存专用仓库。远离明火、热源,库房通风良好。库房内必须设置防盗报警装置。防盗、报警系统的技术、设施,必须保持有效、牢固、可靠,定期检查。
4、剧毒品的储存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具体操作要求:
(1)双人收发
凡购进的剧毒品入库,必须由专职负责该库的保管员(双人)负责验收剧毒品入库。验收时,应凭随货发票、入库单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容器、质量等,是否相符、良好等。保管员(双人)方可填写入库登记,签名办理入库手续。
凡到仓库提取剧毒品的,必须持总经理签批的有效领料单,交由保管员(双人)核对品名、规格、数量,然后保管员(双人)按规程提取剧毒品出库。保安负责收发货的监督工作。
(2)双人记帐
剧毒品的进出仓库记录,保管员人员须建立二套帐本,分别由货仓和财务/保安,对进出库剧毒品须凭进出仓库的有效发票、领料单作为记帐凭证,每日须进行对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报告。
(3)双人双锁
剧毒品储存专用仓库的进出库房门,必须配备两把锁。保管人员各人持一把锁匙。凡进入仓库工作时,必须双方保管员同时到达仓库方可开启、关闭仓库门。保管员必须妥善保管锁匙,随身携带。
(4)双人运输
剧毒品从供应商送至公司收货部,由供应商负责派二名人员押送。
剧毒品从专用仓库送至公司生产车间,全过程必须配备两名以上人员,由仓管和保安负责运送及保卫,剧毒品运送过程存放在铁盒内并密码上锁。
(5)双人使用
剧毒化学品配置好后,由化验室操作人员和车间现场负责人监督倒入生产设备药缸内,并由现场保安人员监督。
5、在工作过程,如发现数量短少、破损、外溢等情况,应及时作出应急处理,报告公司安全组或当地公安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篇4)
1、仓库必须制订危险化学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报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2、本公司危险化学品产品入库时,保管员按产品入库验收质量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产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技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产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产品,退回生产车间。
3、外购的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按订货合同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货源、生产规格、技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要求、有无泄漏,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物品质量和安全要求不合格的,作退货处理。
4、对于包装破损、包装泄漏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及时经过安全处理,并作退货处理。
5、危险化学品验收检查根据物品的性质、批量、包装情况确定。保管员负责对化学品的包装、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物品的质量检验,由质量检验部门再次进行,由保管员电话通知质量检验部门派人到库房抽取样品,进行质量检验。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篇5)
(1)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①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当结构合理,具有一定强度,防护性能好。包装的材质、型号、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应与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并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②包装质量良好,其构造和封闭形式应能承受正常储存,运输条件下的各种作业风险,不应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撒)漏;包装表面清洁,不允许黏附有害的危险物质。
③包装与内装物直接接触部分,必要时应有涂层或进行防护处理,包装材质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化学反应而形成危险产物或导致削弱包装强度:
④内容器应予以固定。如属易碎性的应使用与内装物性质相适应的衬垫材料或吸附材料衬垫妥实。
⑤盛装液体的容器,应能经受在正常储存、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灌装时必须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预留容积),一般应保证其在55℃时内装液体不致完全充满容器。
⑥包装封口应根据内装物品性质采用严密封口、液密封口和气密封口,保证内装液体(水、溶剂和稳定剂)的百分比,在储存期间保持在规定的范围以内。
⑦有降压装置的包装,其排气孔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内装物泄漏和外界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量不得造成危险和污染环境。
⑧复合包装的内容器和包装应紧密贴合,外包装不得有擦伤内容器的凸出物。
⑨所有包装(包括新型包装、重复使用的包装和修理过的包装)均应符合有关危险化学品包装性能试验的要求。
(2)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安全要求
不同的包装容器,除应满足包装的通用技术要求外,还要根据其自身特点,满足各自的安全要求。作为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的材质,钢、铝、塑料、玻璃、陶瓷等用得较多,容器的形状也多为桶、箱、罐、坛等形状。在选取危险化学品容器的材质和形状时,应充分考虑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例如腐蚀性、反应活性、毒性、氧化性等,及包装要求和包装条件,例如压力、温度、湿度、光线等,同时要求选取的包装材料和所形成的容器要有足够的强度,在搬运、堆叠、碰撞中不能出现破坏而造成包装物的外泄。
(3)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及标记代号
①包装标志根据《常用危险化学晶的分类及标志》国家标准,确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标志设主标志16种,副标志11种。
a.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根据其危险特性,选用国家统一规定的包装标志。当一种危险化学晶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副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他的危险性类别。
b.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是国家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安全标签的制作必须要符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的要求。
c.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由生产单位在出厂前完成。凡是没有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的危险晶不准出厂、储存或运输。
②包装标记及代号的使用
a.包装级别标记代号,用下列小写英文字母表示:x―符合Ⅰ、Ⅱ、Ⅲ级包装要求;y―符合Ⅱ、Ⅲ级包装要求;z―符合Ⅲ级包装要求。
b.包装容器标记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一包装型号由一个阿拉伯数字和一个英文字母组成,英文字母表示包装容器的材质,其左边平行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包装容器的类型。英文字母右下方的阿拉伯数字,代表同一类包装容器不同开口的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