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个人制度
社团个人制度篇1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本社社员明确本社宗旨,保障本社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扩大音乐教学的影响,使学生有展示自我的园地,展现音乐特长生多姿多彩的学习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把合唱团打造成一流的音乐社团。
第三条:本社是受学校领导,有音乐特长和兴趣学生参加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四条:凡承认本社章程,所有对唱歌有兴趣,且有一定的音乐素养的学生都可以参加。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寻找优秀的歌唱人才,由班级推荐的音乐特长生选拔构成。报名后经机构成员审议通过,即可加入本社团。
第五条:本社社员的权利
(1)社员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社员有对本社提出评论和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本社社员的义务
(1)社员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完成本社分配的工作任务的义务;
(2)社员有积极表演、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社员有自觉维护本社利益和声誉的义务。
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七条:每周下午进行活动。
第八条: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小汇演。
第九条:社员积极参加本社举办的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社员若干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符合学校规定者,在综合测评中也可相应加分。
第十条:社员作品在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和各项活动中获奖的,也相应加分,并作为评优的依据。
社团个人制度篇2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扣相应分值。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社员素质
1、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社团个人制度篇3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39;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__文学社。
社团个人制度篇4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养学生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社团经费为社团会员集体财产,社团一切正常收入均纳入社团经费,并在本条例的规定范围内运行;社团会费全部用于社团活动,而非社联或个人;
第三条校级社团经费由大学生社联收取,院级社团经费由各学院社联收取;院级社联与社团的经费管理制度请参照本经费管理条例。
二、经费来源
第一条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赞助,同时团委通过立项支持部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
1、会费(包括普通会费和特殊会费)
2、社团赞助
3、学校拨款
第二条各社团会费收取实行年度收取制度,在年度招新时由社联财务部组织统一收取,整合统计后交由经费管理机构托管。会费收取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向社联申报。各社团有关会费收取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1)会费收取后不再归还。除收取会费外,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2)会费原则上不能超过20元/年,如确实有需要,须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三条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记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金额、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并将会费总额连同收缴记录先在社联备案,再由社联上交经费管理机构,并给各个社团建立单独账户;
第四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向社会请求赞助等方式获取经费,但是禁止一切在校园内以营利为目的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各社团所获商家赞助之经费,必须先在社联财务部登记备案,再将赞助款交至社联财务部,社联财务部统一上交经费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累加入相关社团经费;
第五条社团承担的大型活动(时间较长、所花费成本较高、影响较大),经社联研究决定并报团委讨论审批,可酌情给予一定的拨款资助;
第六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利用社团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取得收入,不得私自挪用社团经费、活动经费。
社团个人制度篇5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二、监察部职责: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三、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四、部长职责: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五、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六、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七、量化分奖罚政策: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个人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根据自身的特点、发展情况、历史背景、邀请适合自身的指导老师,其目的为促进学生社团积极运作,使社团建设管理正规化。
第二章聘任原则
第二条社团以聘请一名指导老师为原则。
第三条社团根据自身文化特点可聘请与本社团专业相符且对社团工作有足够兴趣的指导老师。
第三章聘请范围
第四条社团可邀请社会知名人士、专业素质人才、人脉广阔的社会人士、热心大学生活动事务的老师等作为指导老师。
第四章聘请程序
第五条由社团提出申请聘任人员,经当事人及校团委同意后方可聘请。
第六条由各社团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指导老师个人档案等资料。
第七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发放聘任证书。
第八条指导老师的解聘工作由社团向社联提交解聘申请后注销或变更。
第五章权利义务
第九条要求指导老师每学年指导活动至少两次,或通过见面会、授课、演讲等形式参与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内部为指导老师提供适当的待遇,尊敬指导老师,听取指导老师的意见并坚持自己的原则。
第十一条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或实物奖励等以感谢指导老师对社团的帮助。
社团个人制度篇7
一、社团申请程序:
凡金山中学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发起成立社团
1、凡有意成立社团的同学,需递交一份申请材料,内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主题、活动目标、发起人、社团初步规划或至少一次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初步同意后可领取正式的社团申请表;
2、认真填写社团申请表(详细内容见《上海市金山中学社团申请表》);
3、递交社团申请表,经团委老师及社团部审核后,该社团即成为待批社团;(具体要求见待批社团有关内容)
4、待批社团可自行开展活动,并且必须遵守社团部有关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二、社团分类及评定方法:
为了方便社团部管理并使各社团更有效地开展活动,社团部决定将所有校内社团分为:正式社团(包括校级重点社团、校级普通社团)、待批社团两大类。
待批社团:
所有新申请且通过审核的社团即为待批社团。待批社团有3个月的考察期,社团部将根据该社团在考察期的表现决定该社团是否能成为正式社团。
(一)审核要求:
1、有完整的申请材料;
2、社团的主题及活动形式新颖,积极向上;(内容形式与以成立社团不重复的优先考虑。)3、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并在申请表上附上指导老师的意见及签名;
4、除申请人之外需有10名以上发起者或有意向加入该社团的同学的签名;
(二)活动要求与注意事项:
1、经批准成为待批社团后,该社团拥有3个月考察期,可以在学校内开展各类活动,如讲座、播放影片、CD及爱心义卖、户外活动等。所有活动开展流程须遵循社团部规定。(详见社团考核规范)
2、考察期内必须开展2次以上活动,并且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3、考察期到期后,团委老师及社团部根据社团活动情况,认为该社团符合要求的,将批准其成为正式社团(校级普通社团)。
4、待批社团不享有学年末社团评优的资格。
5、若待批社团考察其中开展活动次数未达到要求,活动效果不佳,或多次不遵守社团的规定,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正式社团:
正式社团为学校正式认可批准的社团,有资格参加年度的评优及其他有关活动。
(一)校级重点社团:
校级重点社团在校园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学校重点扶持的社团类型,每学年将由学校提供一定的资金作为社团的活动赞助。(详见社团资金问题方案)
评定方法:
1、所有校内正式社团均有资格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每学年末,社团部将根据当年社团评优总体情况决定下一学年的校级重点社团名单,名单的有效期为一学年,表现优异的社团可连续成为校级重点社团,表现不佳则降为校级普通社团;
3、凡社团活动成绩优异、社团管理规范出色的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4、社团部经综合评定后将适当选取个别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评定要求:
1、社团活动开展积极,形式丰富多样,内容有意义并在校园内有较大的反响。
2、社团有自己的特色,并有一些固定的经典活动;
3、社团有一定的规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遵守社团部各项规章制度,考核分数排名靠前;(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二)校级普通社团
校级普通社团为普通的正式社团,经费由社团自行筹集,学校不予资助。
评定方法:
1、通过考察期的待批社团及原有正式社团中未被评为校级重点社团的即成为校级普通社团。
2、每学期末,社团部将根据社团考核分数决定下一学期的社团名单。若社团在该学期未达到考核要求,社团部将解散该社团。
评定要求:符合社团考核制度标准。(详见社团考核评分制度)
三、社团考核规范:
(一)考勤记录
1、社长或社团负责人需及时到会,社团会议无故缺席作扣分处理,每学期累加汇总,记入优秀社团考评总分。
2、社长无法到会时,应委托骨干成员参加会议,转达会议内容。
3、一个学期内3次无故参加会议将给予警告,若无效则考虑撤换社团负责人。
(二)社团活动
1、凡有活动,需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连续1个学期无任何活动且经通知后仍未有任何活动计划者将予以解散。
2、活动结束两周内需上交《社团活动备案表》,同时需上交成果实物(期刊,杂志,光盘等)或活动照片及详细报道(或以电子版形式上传校园网页面)。
3、如供稿给校园网将予以一定加分。
4、汇报的活动需题材新颖、内容健康、参与性强,根据活动情况予以加分。
5、如在活动中售卖杂志、CD等物品,需将价格报于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杂志单价需低于人民币十五元。
6、社团期刊、杂志需交由社团部及团委老师审阅后发行,擅自出售者将予以扣分。
7、各项打分将综合指导老师评价,社团管理委员会意见与团委意见,如有对评分有异议者,在学期末可提供查询。
8、如需要社团给予一定协助,则需在《社团活动申请表》中注明,经社团部讨论决定是否提供帮助。
(三)团资金筹集和使用的规定
1、社团因活动需要可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资金。申请资金时需要书面的申请书(包括指导老师的意见,资金数目,活动计划,事后活动报告),社团管理委员会根据活动的情况决定是否拨给活动资金及资金数目。
2、各社团若要向社团成员收取会员费的必须以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收取标准每人不得超过人民币10元。
3、各社团也可自行联系赞助单位,筹集资金。但筹集情况需向社团管理委员会递交书面的报告。
4、各社团的资金使用必须规范有续,资金必须用于本社团的发展。
5、社团管理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个社团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团,社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情节给以批评教育,勒令整改,警告,解散社团,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学校处分。
(四)常务规定
1、社团宣传海报、传单(复印前)需经社团部盖章批准,如需复印,需由社团部负责人或团委老师签名批准。大张海报一律张贴在食堂门口的宣传板、食堂正面右边的墙上、超市门口的墙上,小张传单可贴在每班宣传栏中,不符合规定张贴或未经批准的海报一经发现社管部有权进行处理。过期海报请务必自行清理。(小贴示:食堂门口风大,贴宣传画时请加以固定,否则第二天“残骸”难寻)
2、凡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并予以采纳的社团可酌情得到加分。
四、社团评优制度:
(一)评优要求:
1、遵守社团考核规范,社团活动开展具有良好的纪律性、组织性,社团内部管理有序。
2、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形式多样、反响良好,社团在校内有较高的知名度与人气。
3、每次活动及时上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和《社团活动备案表》,社团资料有序齐全,网站内容丰富。
(二)评优办法:
1、每学年末,社团部将进行统一评优活动,具体将以经验交流会形式进行,所有正式社团均有评优资格,所有待批社团可旁听交流会。
2、交流会后,由各社团社长或负责人无记名投票选出十个候选优秀社团,选票上交社团管理委员会。
3、由社团管理委员会进行票数统计,并根据学年社团活动情况评选出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十个。
4、十个该学年校级优秀社团将优先成为下一学年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享有一定数额的由学校提供的活动经费。
五、校级重点社团资金有关规定:
1、除上一学年十个优秀社团自动成为校级重点社团之外,社团部将根据综合评定,另外选取1~2个非优秀社团成为校级重点社团
2、校级重点社团每学年将得到由学校提供部分活动经费,校级普通社团及待批社团不享有此权利。活动经费经申请,校团委视情况进行批复。
上海市金山中学团委、学生会、社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