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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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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出、入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

3、危险废物出入库时必须首先检查包装、重量、分类、标识是否清晰,对包装不完好,运输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出入库及转移手续。

4、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5、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6、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7、不定期对储存危险废物的仓库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完好,地面是否有渗漏,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无泄漏。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2

1目的

明确制定公司产生废弃物的分类、收集、保管及处置的方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产生各类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3.1

危险废弃物

指包含在国家危险固废名录范围的废弃物。

4职责

4.1废弃物处理责任者为各部门负责人,担负有以下职责:

a)指导和监督本部门生产办公等活动所产生的废弃物得到正确妥当处置;

b)本部门废弃物种类把握,并调动本部门全体力量为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减量化而不断努力和改善;

c)协助全体管理责任者顺利完成国家和地方对废弃物的管理规定事项。

4.2废弃物处理担当者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主要担负以下工作:

a)确实按照规定方法对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

b)废弃物放置场所的标识和整理;

c)安环办负责集中处理公司固体废弃物,并按要求执行分类管理。

5要求

废弃物分为危险废弃物、一般废弃物两大类。

5.1危险废弃物。可能对周边环境或人体安全健康有害的剧毒、易爆、辐射、放射、感染性的废弃物质。

5.2一般废弃物: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和生产废弃物,因公司日常活动(办公、生活等)所产生的废弃物。

5.3废弃物识别的教育

各部门应利用会议、告示或其他形式向各级人员说明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使废弃物分类成为全员共识。

5.4《废弃物分类一览表》作成与维持

5.4.1作成

安环办依据各部门提供的资料作成《废弃物分类一览表》,报管理者代表确认,危险废弃物应指定处理担当者,其它废弃物不必指定。

5.4.2维持

各部门在有新的生产活动,如:生产线变更、新制品或新设备导入、产品参数和出货情况变更时,应对《废弃物分类一览表》进行重新评审或改订(必要时)。正常情况下,每年重新评审一次,必要时进行改订。另外,新的废弃物种类区分困难时向办公室查询。

5.5废弃物的处理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担负管理处置责任,主要实施以下事项:

5.5.1暂时放置场的标识

在简单易行的前提下,各部门自行设定废弃物暂时放置场所。并按照分类明确标识,使人一目了然,以下为一般原则(供参考):

a)废弃物箱设置数量应不影响工作的方便性为宜。

b)大量同类废弃物产生场所应设专门废弃物放置箱。

c)种类多数量少之废弃物产生场所,暂时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废弃物分开,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暂置场所投放时再按分类进行投放。

5.5.2投放

a)各部门可将废弃物暂时投放在公司统一设置的废弃物统一暂置场所。

b)投放前应将其分开为危险固废及一般固废。

c)对违反a)b)规定,并未能按《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者,每一项各扣款20元。

5.5.3放置场所的维持

a)废弃物必须对应投人暂置场所的垛堆区域内,不得堆放在暂置场所内过道及门外。

b)转运承载废弃物的叉板卸完废弃物后,好的必须拉回原处重复使用,坏的(含已脱落的散叉板)必须将其整齐垛放在暂置场所指定地点。

c)废弃物需经常整理、整顿、清洁、清扫,防止异味、苍蝇、蚊子产生,其接近80%储量时相关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委托处理公司进行处理。

d)对违反本制度5.5.3的a)b)c)规定者,每一项各扣款20元。对不能确认违反者的,经确认属于某部门的由其部门承担扣款。

5.5.4废弃物处理的委托

安环办负责对废弃物处理的外部回收站进行调查,挑选具备资格的外部回收站,并报管理者代表审核。与之协议完毕后,委托其对公司的废弃物进行处理。

6注意事项

6.1报废的设备设施按公司正常审批流程执行,并确认设备回收处理单位,发挥剩余价值。

6.2危险固废处理商必须取得相关资格,并按转移联单的要求执行。

7相关文件

《国家危险固废名录》

8相关记录

《废弃物分类一览表》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3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

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险废物的利用

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行统计上账。

4.3.3、生产技术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4.4、危险废物的处置

4.3.1、对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理申请,经由安全环保部认为需外协处置的,经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工作。

4.3.2、经领导批准后,由销售部协调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4.3.2、车间进行统计上帐。

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

4.5.1、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保单地环保局备案,并组织演练。

4.5.2、发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4.6、其他

4.6.1、危险废物情况(生产工艺、处理办法、处理计划)发生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先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6.2、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先得到当地环保局的批准。

4.6.3、禁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混存、混运。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4

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

1、目的: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__

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4、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

二、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

《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危险废物规章制度危险废物规章制度。”

2、建立台账的意义和目的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贮存、处置、流向等信息,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的基础性内容,是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管理危险废物的重要依据。

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

3、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要求

跟踪记录危险废物在生产单位内部运转的整个流程。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建立危险废物台账。

三、发生危险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环保事故,加强环境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环保事故分为速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二类。

速报从发现环保事故,一小时以内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3、速报可通过电话、传真、派人直接报告等形式报告市环保局危险废物规章制度百科。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4、速报的内容包括:环保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5、处理结果报告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

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环保)“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5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销售、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装卸安全,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装卸环节。

3、职责

3、1销售部负责在开具提货单前对提货单位及车辆的各项资质进行查验,装载后对装载质量进行检查核准,并建立查验、销售台帐和客户档案(一户一档)。

3、2供应部负责在购进危险化学品前对供货单位、运输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向供货企业索取有关规定必需的说明书、标签等。

3、3化产车间负责装载前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查验,对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进行所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应急措施等安全知识的教育和现场考试,负责装卸过程中随车人员及本单位操作人员按要求操作。装载后对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并进行登记,建立相应台帐。

3、4安全环保部负责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状况、人员资质及销售、装卸环节过程中部门、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3、5销售部、化产车间要严格执行《山西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经营环节“十严禁”规定》,履行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车查验、核准登记流程。

4、控制程序

4、1销售部在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

销售部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认真查验提货单位以下五项资质和要求:

4、1、1购货单位的资质

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4、1、2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

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4、1、3运输车辆的资质

具备: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

(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

(5)运输车辆罐体检验合格有效报告书

(6)《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

4、1、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

具备:

(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4、1、5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车辆罐体定期进行检验,符合GB21668《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13392《道路运输车辆标志》要求,罐体安装告示牌和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标志灯,粘贴喷涂反光带等。

缺少上述任何一种证件和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开具提货单。

4、2装载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

装载危险化学品前,随车人员和车间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车间工作人员还应查验运输车辆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安全配置情况(如阻火器、灭火器、三角顶灯、矩形标牌、导静电带、呼吸阀等),运输粗苯车辆充装前必须查验紧急切断阀,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

4、3装载过程中的操作制度

装载过程中,运输车辆发动机必须熄灭,必须有提货(或运输)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和装载单位操作人员在场,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控制进场车辆数量,严禁超装、混装、错装,充装量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且承压罐车充装量不得超过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最大充装量。

4、4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

装载完毕后,化产车间工作人员必须对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销售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对装载质量进行检查、核准,并为运输车辆依法提供“一书一签”,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驶离单位。

4、5登记制度

销售部门、化产车间要以《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详见附表)为基础,结合实际对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核准工作进行认真登记,流通手续,建立工作台帐,并明确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载环节的安全,相关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年。

4、6装卸作业要求

(1)装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先用手触摸静电接地装置,消除人体静电,然后连接好静电接地,穿戴好劳保用品,使用铜或铜合金工具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卸料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3)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4)卸车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5)夏季充装粗苯时,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17时后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充装。

(3)操作人员在装卸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4)装卸硫酸、烧碱时,操作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装卸洗油、粗苯、焦油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

(6)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7)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

(9)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5、对作业驾驶员、押运员的工作要求

(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3)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阻火器,不准随身携带火种,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装载作业前,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现场考试。

(5)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

(6)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禁止在作业现场打手机。

(8)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9)在装卸点作业时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6、相关记录

《危险化学品发货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

《提货单位及车辆的资质查验记录》

《粗苯销售记录》

《煤焦油销售记录》

《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知识教育和考试记录》

《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检查核准记录》

《危化品装车、卸车记录》

《销售装载环节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记录》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6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范围

2.1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危废管理

3.1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3.5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公司安环部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3.12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3.13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3.14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15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16危险废物焚烧处理的,其排放的烟气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3.17危险废物在收集、运送、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3.18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不得擅自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确有必要关闭、拆除或者停用的,必须在实施关闭、拆除或者停用前20日内报所在地环保部门批准。环保部门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应当作出决定。

4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4.1运送危险废物应配专用车辆,没有专运车辆的应当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4.2污水站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4.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工程土石方最高点不得超过槽帮上缘50公分,两侧边缘低于槽帮10-20公分,其它散体物不得超过槽。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7

1、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险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险废物各环节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险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4、销售部负责确需外协处置的危险废物的外协工作。确保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保证按国家规定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运输方依法运输。

3、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由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的转运储存、回收利用、外协处置申请的批准。还负责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在当地环保局的备案及相关处理的报批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危险废物的生产管理

4、1、1、生产技术部要积极改进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险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管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险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险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险废物的转运

4、2、1、各车间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达到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险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行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险废物进行统计上账。

4、2、4、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险废物的利用

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险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险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行统计上账。

4、3、3、生产技术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

4、4、危险废物的处置

4、3、1、对车间提出的危险废物处理申请,经由安全环保部认为需外协处置的,经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下一步处置工作。

4、3、2、经领导批准后,由销售部协调具有危险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

4、3、2、车间进行统计上帐。

4、5、危险废物的应急处理

4、5、1、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危险废物突发情况应急预案,并保单地环保局备案,并组织演练。

4、5、2、发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第一时间处理,必要时由领导启动应急预案。

4、6、其他

4、6、1、危险废物情况(生产工艺、处理办法、处理计划)发生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先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4、6、2、危险废物的转移必须先得到当地环保局的批准。

4、6、3、禁止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混存、混运。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8

一、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由学校总务后勤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

二、必须规范安全储存,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安全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

三、学校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实验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学校校长严格审批,并严格执行危险品采购审批制度,危险物品的购买必须由校长审批,领用必须由教导主任审批,限量发放,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四、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并按规定程序严格管理。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任何个人不准私自购买、收藏、保存剧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9

为落实实施《中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遵照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要求,做到生产建设和保护环境同时计划、同时实施、同时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有机统一。

2、企业责任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设置以企业法人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企业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议、监督和协调。

3、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4、根据“管生产必需管环境保护”标准,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对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方面领导责任;各部室、队组必需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管理工作中。全体职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企业颁发各项环境保护要求,稳定生产装置,规范生产工艺步骤,降低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5、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

节能环境保护技术中心

(1)主持企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单位污染物防治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表)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实施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标准",组织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环境保护考评指标,立即考评;

(6)组织落实和实施国家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停提升职员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和生产建设同时发展。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0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即具有燃爆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废弃物质。

3.2分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特性主要分为可燃废弃物、不可燃废弃物;按照节约减耗原则分为可利用废弃物和不可利用废弃物。

3.3危险废弃物包括:

1)废弃的化学品、化学品容器罐、含有化学品的制品、废弃的松香油等;

2)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等。

3)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办公用品:墨盒、废碳粉、废电池、含油墨类的办公用品等。

4)废机油、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液、油抹布、面纱、漆渣等。

4.职责

4.1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和修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负责各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2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部门负责其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识别分类、收集、标识、临时储存和监管,形成台账记录;对部门自查发现的违规班组或个人进行考核;

4.3仓储部负责危险废弃物从其他部门转入和从公司转出的台账登记和收容管理,;负责废弃物收集点的防燃爆和消防安全管理;

4.4制造技术部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提供各类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的支持;对技术性较强的处置工装或处置容器设计图纸,提出技术方面的建议;参与危险废弃物泄漏、燃烧等事故的原因调查与分析;

4.5采购部负责寻找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依照国家法规要求提供化学品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为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提供安全技术参数。

4.6治安消防科负责对危险废弃物集中存放点进行日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或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和应急处理。

5.管理内容

5.1可燃危险废弃物

5.1.1收集

5.1.1.1各部门当班产生的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当班在生产现场清理并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并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保证生产现场没有撒落、遗留(接班人员发现没有清理和转走,或生产现场有大片撒落、遗留,可拒绝接班,及时上报部门领导处理);

5.1.1.2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做好标识,容器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燃烧的隐患,不得放入其他废弃物或生活垃圾。

5.1.2储存

5.1.2.1各部门严格遵守分类存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装、安排专人检查和维护的原则进行可燃废弃物的临时放置和储存;

5.1.2.2每日产出量少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油抹布等),产生部门做好防燃爆措施后,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部门进行定时定点定人监控或定点焚烧,产出量大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新加)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2.3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使用空油桶密封(如废机油、润滑油、空油漆桶等),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收集点10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仓储部建立【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

5.1.2.4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废稀释剂等),放入专用收集容器,标识清楚。收集容器5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以及动火作业。部门必须安排有专人负责监管储存状况,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部门内部如需使用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只能在专用收集容器储存或放置不超过5kg的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仅够使用即可,多出部分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

5.1.3处置标准与周期

5.1.3.1每日产出量少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等),产生部门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后,每周六下午在废品焚烧点,在部门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焚烧处置,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3.2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空油漆桶、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液等),由仓储部与处置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废弃物视数量情况随时处理,不得堆积过多影响安全。

5.2不可燃危险废弃物

5.2.1收集

5.2.1.1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为防止人员磕碰受伤,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各部门当班产生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经常清理或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或区域内;

5.2.1.2不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由产生部门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在仓储部的【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中要有记录。

5.2.2储存

5.2.2.1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点应设置到人员较少处,并有围栏防护;

5.2.2.2由产生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仓储部在【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登记。

5.2.3处置

5.2.3.1部门制作工位器具需要使用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金属边角料等)时,在仓储部领用;

5.2.3.2仓储部与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

6.考核规定

6.1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管理的部门责任人,视后果的严重程度,生产管理部给予50元至200元的考核;

6.2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财产损失情况,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承担50%、30%、10%、10%;未造成财产损失,但造成严重影响的,生产管理部对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考核300元、100元、50元、50元;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工伤事故的考核比例执行考核。

6.3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火灾等事故的,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追究各级责任。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1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附2022年公司危险废物名录)。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焦油(次品焦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

(一)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收集、贮存点、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三)按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台帐。

(四)负责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第六条危险废物利用单位职责

(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第七条危险废物处置流程

(一)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将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环保部。

(二)安全环保部会同监察审计部对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单位进行资质认定,包括审查“四证”,即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对其处置工艺进行审查后,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三)财务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定危险废物回收处置费用,核定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外销价格。

(四)有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五)无回收利用价值危险废物的出厂按《不可回收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无利用价值的一般废物出厂管理规定执行。

(六)安全环保部在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下对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七)产生(回收)单位核对危险废物出厂数量,及时统计、汇总,按月报送安全环保部。

(八)固体废弃物处置(理)后,由产生单位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置台帐》。

第八条公司暂不能处置的危险废物,由安全环保部报上级环保主管部门,按上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第九条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和处置。

第十条严禁将危险废物乱存乱放、倒入河流、池塘、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严禁将危险废物倒放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填埋场地。

第十一条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废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第十二条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括该类废钢铁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必须通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相关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四条各二级单位必须制订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因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安全环保部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并酌情扣责任单位2000-10000元/次。

(一)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无台帐,现场收集和贮存无标识,不按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处理危险废物的。

(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收集、贮存、处置的。

(四)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处置的。

(五)擅自停运或者闲置危险废物处理装置、设备的。

(六)在运输、处置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的。

第十六条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造成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和责任者,扣责任单位5000-20000元/次,扣直接责任者500-1000元/次,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2

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活动的,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管理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四条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全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各处室负责本单位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技术安全科按照国家和本市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第六条供应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厂危险废物的对外处置,生产技术安全科负责监督。供应科审查从事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处置我厂危险废物时应出事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供应科督促对购买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将按照从产生、运输和接受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以下简称联单),并由供应科存档,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

第八条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私自将危险废物卖给无危险废物处置的单位,生产技术安全科如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直接从管理、生产危险废物的人员,由本部门及生产技术安全科组织进行专业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第十条我厂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预案,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和场所,必须按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统一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危险废物运输识别标志的申领和放置,按照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运输危险废物时,委托、运输和装卸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危险货物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规定执行。

运输过程中应有防泄漏、防散落、防破损的措施。

禁止使用载客的交通工具装运危险废物或者客货混装。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有防渗漏、防雨淋、防流失措施,并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产技术安全科对相关管理单位处罚1000元。

(一)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

(二)转移危险废物,不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

(三)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或者场所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八)擅自关闭、闲置或拆除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场所、设施的。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3

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的规定,我公司生产系统各环节在检修和使用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各类废机油属危险废物(规属目录中的废矿物油)。为了加强废机油的回收利用的管理,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公司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作统一监督管理。

2、公司建立符合相关要求的废机油贮存库,按要求标注危险废物标识。

3、回收的废机油如需外销,由公司销售部统一售予有资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接受单位及时转移。

4、各厂在检修、使用等过程中产生和到期或变质而更换下来的废机油要全部分类回收,报公司仓库办理相关入库手续,本厂如需利用废机油再到仓库办理相关出库手续(数量按吨计)。

5、公司仓库要分类建立废机油回收台帐,注明入出库的厂名、日期、油的类别、数量。

6、本厂回收的废机油如不够本厂使用,仓库可做相应的调配,办理相关手续。

7、各厂临时存放废机油的地点必须保证远离火源、电器及要害岗位,存放地不得影响交通和行人,地面硬化不得有泄漏的油污,保持干净整洁,盛放废机油的容器要有盖并盖好,雨水及杂物不能进入容器内。

8、废机油包括各类废汽轮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及各类废油脂等。

危险废物规章制度范文最新篇14

一、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害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药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机、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队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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