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生会的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激发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音乐学部学生会强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例会方面[30’]
A、部门例会(各部门自行安排)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无故缺席扣2分/人;例会无故未召开扣10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值班人员递书面假条,附部长签名。
(2)例会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召开,自行更改时间、地点,若未做好通知(办公室及本部门人员)工作,导致信息不通扣2分;若影响其他部门例会召开时间扣1分。
(3)例会期间,若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除特别聚餐)分别扣2分。
(4)例会期间,应保持办公室卫生,爱护其财产。例会结束,若桌椅未摆放整齐,门、窗、灯未关,卫生较差扣2分。
(5)例会质量的总体评价,一般加0分,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长例会
(1)例会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2分;早退扣2分;无故让副部代替参加扣1分;无故缺席扣3分。请假者须于例会召开前向办公室主任递书面假条,附学生会主席签名。
(2)常委例会中若涉及某部门常委不知道情况,则扣该部门2分。
(3)例会期间,部长对学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视情况加1―3分。
C、全体学生会成员例会
例会应全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若迟到扣3分;早退扣3分;无故缺席扣5分。
二、材料报送[20’]
(1)各部门须在每月26日之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计划交于办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则取消评优资格。
(2)各部门须在每周星期二例会后将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计划登于“音乐学部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周报表”,逾期将扣2分。
(3)其他材料各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拖欠扣2分
三、值班方面[10’]
(1)各部长应按规定时间值班。若迟到扣1分;早退扣1分;无故未到扣2分。请假者须于值班时间前
(2)值班实行签到制度。值班人员须在“团总支学生分会值班签到簿”上记载值班时间及姓名。严禁代签或事后补签,一经发现相关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签到记入“无故未到”扣2分。
四、办公室财务管理[10’]
(1)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则扣两分。
(2)各部门或个人借用办公室财产,须向办公室主任申请,登记“办公室财产出入表”。若造成办公室财产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且扣5分。
(3)例会之外因紧急事情等特殊情况占用办公室,须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申请。
五、活动方面[30’]
(1)各部门开展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开展程序”,草率举行活动扣1—3分。
(2)活动评比细则:
1)活动参与者范围及活动规模
2)活动宣传方式及宣传力度
3)活动的组织质量及影响
4)与其他部门协作
(3)活动评比分为:〈1〉班级评比(由班长、团支书代表)〈2〉常委评比〈3〉部长评比〈4〉以加权平均进行汇总分数。
(4)部门活动若受到校方学生会及活动协作单位的表扬,视情况可加2—8分。
六、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监督
各部门部长及成员可参照“办公室内部制度”,“办公室值班制度”等,对办公室成员及工作进行监督,若其成员有失职行为,可向办公室主任反应,若办公室主任有失职行为,可向学生会主席反应,情况属实可加1—4分。
七、奖惩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准,每月考核一次,期末进行加总。考核结果将登记于“音乐学部团总支学生分会各部门考核成绩表”。(部门对考核结果不满意者可在一星期内向学生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反应,查询及更改)
奖励:期末加总,以总分前三名为“学生会最佳部门”进行表彰。
惩罚:每两月考核成绩最后两名须向学生会主席递交书面解释。
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①正确评价每一位学生会干部,对学生会干部的工作做出切合实际情况的评价。
②不断激励学生会干部,使每一位学生会干部不断克服缺点,挖掘优点,不断改进,不断进取,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平。
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学生会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学生会工作为主要内容,从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绩效)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德:考核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品质,主要看
①是否自觉遵守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②是否具备干部的基本素质。
考能: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
①是否熟悉本部门的工作。
②是否具备与现任职务相应的组织领导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学习成绩是否优秀,是否能很好地处理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
④工作效率,工作能力是否高。
考勤: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态度。主要看
①是否认真处理学生会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恳,作风是否扎实。
②是否对工作方面提出新见解,研究新情况,是否有创新精神。
考绩:考核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成绩,主要看
①是否认真完成团委和学会布置的工作。
②是否在一段工作时间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有关学生会的制度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第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广交学友,共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年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第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主席。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负责召集。
第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主席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兼任主任、副主任。
第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1、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3、定期向学生会主席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4、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1、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2、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3、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有关学生会的制度篇3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有关学生会的制度篇4
第一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1、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或者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非学生会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自习。
2、各部门进行会议与办公时做好明确的记录。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当日值班登记表的备注处以“部门,借用时间段,负责人签名”的形式填写登记信息。负责人签名不得代签。
3、各部门在未安排值班人员期间借用办公室的需提前一天联系秘书处秘书王X158__76209。
4、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处理。
第二条办公室值班制度
1、办公室值班时间为:
一、二节08:15---10:10
三、四节10:10---11:50
五、六节13:20---15:10
七、八节15:10---17:00
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不准迟到早退,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凡是违反规定者一律记录,一周一通报。通报一次给予批评并告知本部部长,通报两次取消值班资格。
2、值班人员到达办公室后进行签到和会议记录,负责卫生的打扫和桌椅的整理。确保离开时办公室整洁,否则追究该值班人员所在部门责任。
3、值班人员达到办公室后若发现办公室脏乱或者桌椅不整齐的现象及时联系当天值班负责人,由负责人联系交接前的值班人员安排所在部门给予罚值日处理。
4、值班人员确保人在门开,人走门窗锁。
5、遇特殊或者紧急情况及时与当天值班负责人联系。
6、值班人员值班时需带工作证。
有关学生会的制度篇5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有关学生会的制度篇6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整体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此量化管理制度。
一、量化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学生会全体成员
2、本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月基础分为10分,按考核量化标准给予相应加分,扣分。
3、具体考核方法:各部干事考核由部长执行,每周把考核结果交给纪检部合算;纪检部考核由其余部门和主席共同执行;主席及各部部长考核由纪检部执行。
4、考核要求:
a、考核中每个学生干部都要端正态度,坚持个人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b、考核中每个学生会成员都要踏踏实实,积极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要严肃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c、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者,一经核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5.考核结果:每月由纪检部负责监督,记录,考核,统计并将结果在会议上公布。(每月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者位优秀;9—7分为合格;7—4分将做为降级使用;4分以下者将视为自动退会。)
二、考核内容和积分量化标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准时参加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若在没递交请假条或当面请假的情况下,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一份。
b会议精神为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除一分。
c无故迟到,早退者,每次扣除一分。
2.查阅文件资料时在上面乱添乱画,未按照原来安排好的顺序整理存档或是时期损坏者,每次扣除一分。
3.在参加例会或各项活动中不按照要求正确佩带工作者牌者,每次扣除一分。
4.中午或下午值班员未在值班室值日者,每次扣除一分。
5.活动室等场所在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值班人员为做好清理工作(扫,拖地,擦桌子,倒垃圾)者,每次扣除一分。
6.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作出重大决定时未向主席汇报者,每次扣除一分。
7.各部每学期结束前未整理好本部文件(例如:计划,总结,制度,干事名单等)或未存档者扣除相应负责人一分。
8.不安于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理想,妨碍学生会工作者,每次扣除一分。
9.本部人员或各部之间产生间隙,不能做到互相团结,和睦相处,其部长又不能及时调解,扣除相应责任人一分。
10.学生会成员若有损害学生会形象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11.违反组织纪律,泄露机密者,视情况轻重扣1—2分。
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参与布置,整理会场者,每人加一分。
2.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者,每人加一分。
3.工作开展时,积极投身工作,并与学生会其他成员团结合作,和睦相处,共同为学生会尽心尽力者加一分。
4.对待工作认真,态度端正,问学生会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者加1—2分。
有关学生会的制度篇7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学生会团:
学生会学生会团(简称学生会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学生会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
2、副学生会协助学生会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学生会不在时,由秘书代理学生会职责;
3、学生会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学生会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四条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优秀部长”、“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学生会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学生会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