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的相关制度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办公室归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1,查阅要求:
1)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做出书面检讨,主席团会做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认真填写索档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5)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期。
6)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2、借阅手续:
(1)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由主席团授权后方可借阅,没有证明的一律不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2
为了加强学生会发票管理和开支核算准确,做到账目公开、统一、准确、透明,为了做到真正用好每一分钱,和实现节约宗旨,现制定学生会报销制度。
一、报销时间:每个月最后一周(具体时间由生活部通知)
二、报销形式:凭发票报销(特殊情况除外),每月报销一次
三、报销内容:所用开支用于分团委工作,学生会工作等日常工作正常开支所需花费。
四、报销标准(条件):用于公事、且每张发票上应明确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及详细用途。凡注明不清楚或破损的不予报销
五、具体内容:
1、分团委学生会发票报销由各部部长统一收取,将近期发票交由生活部。经生活部检查,核对发票准确无误,符合报销标准,方可报销。
2、各部开展活动前,应做出活动预算,并交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审阅。并提供备份交给生活部存档。预算应尽量做到节约节省,提高物品的使用率,真正做到用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件事。
3、每月开支由生活部制成表格,一式三份,分别交于主管老师,留档及内容公开。
4、对活动所购买物品,一次性未消耗完或可长期使用的物品,应经分团委出示“归档证明”,方可予以报销。
5、交票人有解释义务,生活部有询问责任。也就是所交票据由生活部审核。对其中不明白的地方,有权询问交票人,并要求其做出解释。不解释或解释不清楚者,不予报销。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3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4
1、安排督促值班人员值班,协调各部开会时间。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
3、安排通知学生会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负责把关会议的通知、考勤记录。
4、收集和整理各部、各系学生会工作资料。
5、负责各阶段考核评比工作。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协调和监督各部门抓好经常性工作。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5
一、部门职能
办公室是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内部事务的综合性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财务及物资管理,各社团档案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
二、社联和社团管理
1、总体负责主持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社联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等。
2、负责联合会干部会议和社团负责人大会的会议记录,配合各部门组织策划各种活动;以及社团一系列规章制度的监督实施。
3、负责监督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管理规定,各条例实施,做好记录。
4、社联所有物品的管理。社联贵重物品使用须由主席签名通过,拟定需购置物品并做好财务报表。
5、负责协助社联主席审批各社团大型或重点活动的方案;活动结束后做好总结并存档。
三、档案管理
1、负责对各社团的成立批文、章程、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情况、大型活动策划和总结等各种文件进行存档管理;对各社团出版的刊物进行备份。
2、对学校有关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次会议记录进行书面和电子存档。
3、对档案进行管理,档案要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分类清晰,定期检查、整理。
四、财务管理
1、负责社团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对社联和社团各项经费进行监督和审核;社团联合会重要物品的购置等。
2、每月定期向主席团汇报社团联合会及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做财务总结。
3、学期初应有财务预算,学期末有财务总结。
4、购置社团联合会物品时,必须由主席签名通过。
5、制作经费使用一览表并对社联经费情况进行登记,并实行钱账分离制度。
6、社团换届时负责办理社团设备和财务的移交。
五、内部管理
1、工作认真负责、讲求效率,待人诚恳热情。
2、协调好与其他部门、社团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团反映的问题及时上报,使之得到妥善的解决。
3、实行例会制度,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保证办公室工作的顺利进行。
4、若有紧急情况,可由负责人临时召开。
六、例会制度
1、每周部门定期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响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2、每次例会必须考勤,若有不到者记录到月末期末考评中。
3、在工作处理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七、安全制度
1、严禁在办公室私拉乱接电线以及使用大功率电器。
2、严禁在办公室内吸烟。
3、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务必关好门窗。
5、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办公室。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6
第一条办公室管理制度
1、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或者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非学生会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自习。
2、各部门进行会议与办公时做好明确的记录。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当日值班登记表的备注处以“部门,借用时间段,负责人签名”的形式填写登记信息。负责人签名不得代签。
3、各部门在未安排值班人员期间借用办公室的需提前一天联系秘书处秘书王X158__76209。
4、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处理。
第二条办公室值班制度
1、办公室值班时间为:
一、二节08:15---10:10
三、四节10:10---11:50
五、六节13:20---15:10
七、八节15:10---17:00
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不准迟到早退,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凡是违反规定者一律记录,一周一通报。通报一次给予批评并告知本部部长,通报两次取消值班资格。
2、值班人员到达办公室后进行签到和会议记录,负责卫生的打扫和桌椅的整理。确保离开时办公室整洁,否则追究该值班人员所在部门责任。
3、值班人员达到办公室后若发现办公室脏乱或者桌椅不整齐的现象及时联系当天值班负责人,由负责人联系交接前的值班人员安排所在部门给予罚值日处理。
4、值班人员确保人在门开,人走门窗锁。
5、遇特殊或者紧急情况及时与当天值班负责人联系。
6、值班人员值班时需带工作证。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矗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矗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8
,
(2)具体操作:1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3、期末部长评定:
(1)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2)具体操作:1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4、学期小结:
(1)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2)具体操作:1由人力资源部从实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设性等角度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的小结由办公室评定)
2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办公室进行核查。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口号:展开科学的翅膀,放飞科学的梦想。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部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科技部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技部成员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科技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科技部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并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更好的完善科技部工作;
2、积极配合校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校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校、院其他部门的关系,促进校团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成员职能
部门组成
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到四名,干事若干
部长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科技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
3、主持本部门例会,传达任务。
副部长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长及部内成员。
3、配合部长及老师完成工作。
部员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校组织的活动;
4、监督部长、副部长工作;
5、当其他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各部部长。
成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第四章工作制度
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部长及团委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策划交团委领导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部长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假制度
第一条:因故不能参加活动或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条: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请假,且须本人请假。
第三条:各成员请假备案,事后补假,请人带假视为无效。
问责制度
第一条: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组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组长。
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物品管理制度
部门物品有部长和副部长统一管理,物品借用及转移需部门负责人知晓并同意,物品借用需遵循固定的手续。
资料汇总制度
部门成员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以后,应在半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筛选完毕汇总到制定成员手中,统一收录至部门360网盘。
值班制度
部门成员每人每天按照制定的值班表轮流进行值班。
培训制度
部门由组建起1个月内,由部长副部长带领,每周进行培训,教授部门技术,要求全员到场,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奖惩制度
部门成员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具体见附录1量化管理制度),表现较好者可视情况授予精神、物质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轻者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考虑除去部门成员资格。对于违规过程中出现的财务损失由当事人全额负责。
校学生会科技部
二〇__年十月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10
一、例会
1、每次例会必须按时参加,要有时间观念,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2、例会请假:每月最多请假不得超过三次,请假前必须提前一天(急事例外)跟负责人递交请假条。
3、每次例会各成员要带好笔和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
4、例会发言要积极,主动。
二、值班
1、各成员应严格遵守值班表值班,若有调课应及时写好请假条,下次应及时补上值班。
2、值班请假:如若有事不能及时值班,请各成员递交请假条,负责人签字,下次补上。
3、值班过程中应严格要求自己,在办公室内学习,不得大声喧闹,若有其它事应主动积极参加,如:打扫卫生,帮助辅导员和其他老师工作。
4、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者三次以上将按照评分制度处理。
三、部门内部
1、各成员之间都有讨论或商量部门内事务的权利,每个成员的决议都有提出质疑与建议的权利。
2、各成员应和睦相处,多沟通交流。
3、各成员对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
4、工作需要,要有创新的策划活动,并及时与负责人沟通,做好部门内部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人员进行工作。
6、为锻炼部门的实践能力,协作能力和社交能力,部门成员可以充分的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工作搜集资料,并献计献策,与成员交流商议,向部长汇报。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11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组织各部门的基础工作,保证各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和举办各种活动时有明确的制度和条理可以作为指导和依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现拟经济学院学生会工作制度条例,全文如下:
一、学生会人员任用制度
1、学生组织成员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2、对于大一新生进入学生会人员,要经过严格选拔及挑选,由各部部长确定考察人选,经分管副主席同意上报主席团,定为考察人员,考察期为一个月;
3、在考察期间要求被考察人员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没有无故缺席、缺勤现象,并且在学习方面刻苦、努力。如达不到以上要求将不予任用;
4、通过考察期并符合的人员经部长会议通过,由主席团审批,上报学院领导和团总支老师,经同意后方可成为正式部员;
5、对于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态度不端正、学习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被考察人员予以开除学生干部队伍处分。学生组织成员如有违纪行为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给予其相应处分,并上报团总支老师审批;
6、建立意见箱以此来监督全体学生组织成员,由团总支老师负责考核,对出现问题的学生干部作及时处理;
7、部长以上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原因,自动辞职者,应向主席团递交申请,并由主席团报给团总支老师,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职守;
8、主要学生干部因支教、休学、退学、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者可推荐合适人选并报主席团评议合格后接替其职务。
9、对无故不服从协调者,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或开除学生组织处分等处分。
二、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
1、办公室对学生组织全体人员在活动中的出勤情况予以定期统计;
2、各部门组织活动如需其他部门人员协助时,应先向主席团提出申请,并交于办公室备案,由办公室统一保管;
3、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4、各部部长的工作需服从学生会主席团的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部还应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5、部长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者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6、各部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7、学生会成员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学院和学生组织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三、学生组织活动申请、举办制度
1、各部在申请活动时需有申请表、总结表,缺一不可。两表填写需认真规范,不可出现任何反动言论或过激语言。
2、申请表、总结表各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根,一份由本部门保管;通报表扬需三份,一份张贴公示,一份交办公室存根,一份本部门保管;学期末本部门举办活动数量和质量以申请表和总结表数量为准,二者缺一者一律视为无效。
3、各部门两份申请表、三份总结表都必须有主席或副主席签字(盖章),在审核批准后方可加盖团委公章,未批准而加盖公章的活动一律视为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三份通报表扬都必须有主席签字、团总支盖章,两者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
4、本部门举办活动时,部门内部人员可参与活动但不作为相应评奖人员,即举办活动时部门内部人员一律不予加分。
5、其他事项经由主席团评议另行通知。
四、学生会会议、活动纪律制度
(一)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主席团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周召开一次全体例会,时间定于周日晚5:00,地点初定于一楼会议室,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各部会议时间及内容自行安排,由部长掌握长度,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地点自行安排;
4、与会人员务必对通讯工具进行消音处理或关机,会议进行期间不得频繁进出会场,影响会议正常进行。
5、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着当面解释,累计三次写书面检讨,并给予口头批评;
(2)有病、有事不能按时例会者,需及时向主管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口头批评;
(3)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通报批评;
(4)五次无故不参加例会者,开除出学生组织;
(5)对无故缺席,造成学生组织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6)对请假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实习、公事与病假除外)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二)活动考勤制度
1、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处分;
2、无故不参加活动者,给予通报批评,对无故不参加活动造成学生组织工作严重失误者,给予开除学生会并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3、工作期间,不积极,不努力,中途开小差者累计三次给予开除处分;
4、考勤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不得徇私舞弊,在每次月末总结,根据个人参加活动次数,统计参加活动率,并给相应奖惩。
五、学生组织奖惩制度
1、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2、学生组织各部学生奖惩纪录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一)奖励制度
1、奖励分为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学生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等,直至校级奖励,相关奖励以学习成绩;
2、对工作中成绩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3、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组织干部,向团委老师推荐,优秀个人可提名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惩罚制度
1、学生会组织内部处分为:口头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留会察看,开除出会处分;
2、对于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例会的惩罚依本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议通过分配给个人的任务,由于自身主观因素,没有完成并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者,由主席团讨论给予恰当处分;
4、处分提出后,如有情况失实或本人不服,可提出申诉,并享有相应组织的解释权。若被处分人无理取闹,不服从组织决议,经批评教育仍无效,经学生组织讨论,作开除出会处理;
5、处分时间从批准之日算起,在没有批准之前,不能剥夺其应有权利;
6、警告,留会察看处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改变或撤销对学干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组织讨论决定延长察看日期或提前恢复权利;
7、以上所有制度必须严格执行,决不例外;一经触犯严格处理,决不留情。
六、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本制度适用对学生会包括文字、音像、电子等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
2、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由学生会进行统一管理,并由主席团指定专人负责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3、学生组织资料档案由办公室保存,并由秘书长负责管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阅;
4、学生会各部门在每个月的月末应及时向秘书处递交本月的工作总结(按日期制成简报形式),文件中必须对其开展的工作有一定总结,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大胆的方略和创意性的建议。办公室将工作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
5、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各项活动时,及时向主席或分副主席递交活动申请表,在开展完活动后及时向主席或分管副主席递交活动总结表,包括文字、音像及电子资料,保留相应的副本,并指派专人进行本部门的资料档案管理;申请表、总结表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并保管。
6、办公室将活动资料及时保存和统一管理。秘书长及时将重要文件交至主席团,经审核合格后进行保管;
7、办公室应随时将新的资料档案妥善保存,将学生会资料档案系统化。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交主席团查看,并定期向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布;
七、学生组织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务属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组织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厉行节约、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学生组织活动经费由秘书处统一管理。每学期初各部门本着节约的原则进行严格的经费预算;每项活动开展之前,各部门需在申请表上注明经费预算,并上报主席团和学院团委老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一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的不予以报销;
2、所需款项经学院批准后,由经手人开“正式专用发票”,在发票后注明购买原因及时间,经手人签字,上交办公室统一办理。活动结束后经团总支老师签字审核后报销。学生会的各项经费,办公室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定期到学院报销;
3、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否则不予以报销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批评处分;
4、各部己有物品不得重复购买,坚决杜绝浪费现象,对于打字、复印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5、对于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一律由主席签字方可生效,赞助资金和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上述资金;
6、活动经费属于学生会公有财产,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是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12
为加强和健全学生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长、委员的考核与监督,学生会制定并实施日常工作制度。本制度即日开始实行。
一、工作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认真贯彻和执行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主席团将根据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予以考核;
2.各项工作活动应按时到场,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参照请假制度;
3.手机的正常开机时间应当为6:00-00:30,其间午休时不得关机,可能的条件下可保持全天开机;手机应随身携带,并保证畅通状态,见到来电或短信时起,应当立即接通或回复,多条重复短信,回复一次即可;如遇上课,不便接电话,应当在三分钟之内短信告知,如无故不接电话,或短信通知十分钟内未回复(特殊情况除外)两次按会议迟到一次处理;
4.各项活动中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相互帮助,不得推脱责任。各部门在平时工作中注意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
5.工作安排不得推脱,如有困难自行解决,若超出能力范围不能按时完成或解决,及早上报主席团。
二、会议管理制度
1.学生会会议分主席团会议、部长例会、部门工作会议;
2.例会无特殊情况定时召开,如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3.开会时应带好笔记本和笔,提前10分钟到场,务必对通讯工具采取静音或关机措施,不得在会议期间窃窃私语或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进出会场,保持会场秩序;
4.迟到问题:迟到记录由办公室记录,第一次迟到大会批评,第二次迟到大会自我检讨,书面检讨由办公室备案,第三次迟到撤销部长职位,并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如有特殊情况,由主席团酌情考虑;
5.各类会议开始前进行点名,并由办公室作好记录。(会场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
6.凡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学生会干部,须在会议前以书面形式向分管主席或秘书长请假,签字生效,如有紧急情况,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假;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撤销部长职位,并给予该部门严重警告,由办公室备份;
7.在布置各项工作后,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议上及时提出或会后向主席团提出不同看法,由办公室做好相应记录;
8.各类会议必须衣着得体,不得随意;
9.工作期间,特别是会议期间,禁止玩手机,除非紧急事件,不得在会议期间接电话;
三、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学生会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
2.值班时间:早上:8:00至12:00;下午:(冬季)2:00至6:00;(夏季)2:30到6:30;晚上:7:00至9:00;
3.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的部长请假,由部长安排其他成员(若是其他人也有事,则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请假);
4.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公共财务,如有其他部门借用办公室的财务,必须作好记录(借用部门、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若有损害应做好相关记录;
5.值班人员对来访的同学要热情周到,耐心听取同学的心声;值班人员对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作出答复,对不能作出答复的问题要详细记录,以便向有关部门反映;
6.值班人员每天必须做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
7.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打牌、嬉戏打闹等,尽量保持办公室安静;
8.值班人员离开时,必须关窗并拉好窗帘、关灯、锁门;
9.办公室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四、请假管理制度
1.请假须由秘书长或分管主席批准签字方为有效;原则上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交秘书长或主席团签字批准后在学生会例会、值班、活动之前一份交至办公室存底,一份交于活动组织人员;
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请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3.例会、值班及活动的缺席次数作为学生会工作考核标准之一,(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将撤销部长职务;
五、财务管理制度
1.学生会财务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总体负责;
2.各部门开展活动需经费时,应提前(至少一周)列出详细预算开支提交主席团审查,审查通过之后方能购买活动所需物品;
3.报销或报账应使用有效发票(收据),所有发票(收据)背面应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字,注名日期(拿到报销前,均先让主席团签字,方为有效);
4.用款部门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秘书长上报活动各项开支明细;
5.没有按流程办事的部门或个人所购买的物品费用,若无发票或单据一律不予报销;在涉及资金较大或关系重大时,应及时与团委老师联系提供真实信息;
六、档案管理制度
1.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部门工作档案由各部门自行保管,各部门应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本部门档案,定期进行整理,各部门的档案需一式两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一份本部门自行存档;
3.学生会档案归属学生会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内部人员借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借用,办公室作好登记工作;档案统一纸张规格为A4,一般以打印为主,若书写则应使用黑色钢笔或水笔。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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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一、活动制度
第一条:决定开展活动前必须交上一级领导批准,经各成员讨论确定,活动方可实施,写好活动计划交上级批准。
第二条:开展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书的方案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改变方案须经上级同意,例会中活动组织人要汇报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大型活动须有照片等资料),并如实写出总结并交于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因活动要求进入办公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抽烟、衣冠不整者不得进入办公室、借用团委公共物品着应做好记录,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二、例会制度
第一条:每次例会必须实行考勤。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第二条:参加会议人员不可无故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出入。
第三条: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开会是须关闭手机或调为震动,不许接电话。
第四条:开会时须遵守纪律。
第五条: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第六条: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
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三、工作制度
第一条: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第二条: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
第三条: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第五条: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39;活动,主动为同学们服务。
四、值班制度
第一条:不得无故旷班,凡无故旷班三次以上者予以警告。仍不悔改者,予以开除。
第二条: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不拖拉,马虎。第三条:如有没有完成的工作,应在与下一人交班时说明情况。第四条:最后一班值班结束时,注意锁好门,关好电脑,窗户。
第五条:对待来访同学应礼貌、热情、周到。
五、奖惩制度
第一条: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第二条: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
并择优推荐参加“五四评优”。
第三条: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第四条: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第五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第六条: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第七条: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六、其他常规制度
第一条: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长邮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箱。
第三条: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议。
第四条: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七、其他方面
第一条: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第二条: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第三条: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第四条: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第五条: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
海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办公室
年月日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14
一、指导思想
(一)加强和促进团总支、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提高部门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部门成员的了解和监督
(二)为使团学运作更规范合理,考核成绩将作为十分重要的依据并结合书记处和主席团的意见对部门成员进行评优、晋升、淘汰
(三)通过考核制度帮助成员认识自我、弥补不足、提高才干,为今后的学习与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
三、考核对象
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系团学各部门副部长、干事
四、考核方法
(一)基本要求:
1.副部长: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在2.5以上
2.干事:所修科目需全部合格
(二)评选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干事)人数的30%作为优秀团学成员在系内进行表彰
(三)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分为四个部分:日常考核30%、期末考核30%、部长评定20%、学期小结20%
1.干事日常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在日常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2)具体操作:1凡部门有活动,部长对参与活动成员进行评分
2学期末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平时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2.期末个人考核:
(1)目的:考察成员自我认定情况、部门其他成员对于此名干事的认可程度与总体评价。
(2)具体操作:1自评、互评,分别由本人、部门其他成员评分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3、期末部长评定:
(1)目的:了解部长对该成员的认可程度,为人员的合理调度提供依据。
(2)具体操作:1部长评定在每学期末由部长填写
(评分标准:a:10分b:8分c:6分d:4分)
2由人力资源部计算平均分,得出部长对副部长和每一名干事的期末考核成绩并记录在案。
4、学期小结:
(1)目的:考察成员对团学、所在部门和自身的认识以及对自己以后发展的意向,综合考察成员的整体素质,给成员一个发表自己观点和想法的地方。
(2)具体操作:1由人力资源部从实事求是、是否具有建设性等角度进行评分(人力资源部的小结由办公室评定)
2由主席团进行监督,办公室进行核查。
学生会的相关制度篇15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