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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活动制度汇编

| 新华

第一条赣州农校音乐社是由赣州农校在籍学生为在校学校提供音乐活动及相关指导而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并接受赣州农校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

第二条组织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校各项制度。

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院同学服务。

5.社团工作在学院组织领导下由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联合会在学院授权下,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6.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宗旨

够促进学生对音乐的了解,提高自身对音乐发展现状的认识,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把握当前学生在音乐中的问题,充分发挥音乐在学生以后就业中的作用。

第二章社团组织

第四条本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校和社团联合会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团聘请相关专业李琪老师担任社团指导老师,全面指导本社团工作。

第六条本社团的组织机构由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组成。社团组织机构会是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社长负责制。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职责:

1.审议社团年度工作报告与财务报告;

2.负责组织召开组织机构例会,检查、监督、协调和考核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3.负责社团办公地点及其物品的使用和管理;

4.其他应由会员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一条本社团将制定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第十二条本社团将制作本社团标志,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监督及其使用。

第十三条本社团不得参加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一般不成立跨校学生社团组织,特殊情况将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报学生发展中心批准后才能成立。

第三章社团注册与招新

第十四条本社团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根据社团联合会的同意安排到社团联合会进行注册,以利于学生社团联合会更好地掌握各社团的情况。

第十五条本社团原则上在学期初向社团联合会提交招新报告,参加社联统一招新工作,招新海报或材料必须清楚明确,必须向招聘会员说明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招聘干部干事应说明拟招聘干部干事的具体人数、工作职责,严禁招聘海报或材料含糊不清,内容与实际不符。社团在招新之后向社联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十六条学期中社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招新,须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申请,按照社团联合会排部署具体事宜,进行自主招新,招新工作必须与统一招新相同,并在招新之后向社团联合会报告招新人数,领取会员证制作资金。

第四章社团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七条本社团分别设立、办公室、秘书部、宣传部、外联部、策划部等部门;本社团所设职务包括(副)社长、各部(副)部长、各部干事。第十八条本社团组织机构的组成。

第十九条各部门的职能:

办公室: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带领社团朝着健康、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指导、帮助社团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主持召开社团会议,及时向社联、老师汇报社团工作情况,经常与社联保持联系;

策划部:负责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重要文件的草拟;

宣传部:通过发布新闻稿,粘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社团及社团活动;

外联部:为社团活动筹集资金,联系本校社团与本社团合作,负责社团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

秘书部:管理社团财政收支,使社团合理使用社团资金;

第五章会员

第二十条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条件:

1.凡在校学生均可参加;

2.承认社团章程与社团联合会章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二十一条社团会员的权利

1.享有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3.享有承办某项活动的权利;

4.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发挥自身才能的权利;

6.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但需写出申请,;

7.享有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8.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9.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10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社团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主动接受本社团的管理,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联合会的章程和本社团的章程。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3.首次参加社团的会员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会费。

4.执行社联与社团各项决议。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2

纪律

1、社员到教室不得大声喧哗,要保持良好的秩序,形成良好的练字氛围。

2、为了将社团资源合理使用,提高教室利用率,社员一周需三次来练字。

3、社团内部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不文明行为者部长将与其谈话。

4、看见学长学姐以及老师要礼貌打招呼。

5、不恶意顶撞自己的学长学姐,有问题及时沟通。

6、相关书体授课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得扰乱上课秩序。

7、该社团活动一般不占用上课时间,如有必要会进行协调。

卫生

1、每个人注意每次写完字后整理自己东西并清理自己的垃圾。

2、部门会安排值日生打扫卫生值日生每天大概8:30到9:00为打扫时间。

3、值日生不得无故不参加当天的值日三次未值日者主动退社。

4、每次大会或者活动时各个部门必须组织自己的部员打扫自己部门所在区域。(重点)。

工具

1、个人工具贴标签,各自保管好自己的书法工具。

2、书写完毕后须收拾整洁,不得胡乱摆放。

3、不得未经允许使用他人物品。

4、兰亭公共财物不得擅自使用。

5、不明人员借用兰亭物品出外须先向学长学姐告知。

作业

1、社团作业不得无故不交,少交,迟交。未及时补好者前两次给予警告,第三次则视为自动退社。

2、社团作业态度认真,保证质量,不得乱写。否则由授课人监督重写。

3、有特殊情况的提前跟授课人说明,并在之后写好交予授课人。

4、作业完成优秀者,光荣榜张贴表扬。

考勤

1、按时参加社团会议(包括全体大会、部门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若有事可提前向部长请假。

(1)若无故缺席会议,并未向部长请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部长找其谈话给予警告,第三次提示后仍旧缺席,将其劝退。

(2)开会期间,不得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手机应开启静音或关机。

值班

各部门部长分配好人员值班,若有情况不能按时值班,可找人帮忙代替,或者向部长说明情况后再另外安排。值班人员须知: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可自行看书练字,时长一小时。

(2)值班人员值班前需签到,结束后需签退,并记录好值班时间。

(3)晚上值班人员值班结束后需要做收尾工作,打扫教室卫生。

(4)值班未向部长请假,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部长找其谈话给予警告,第三次经提示后仍旧缺席的,将其劝退。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3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4

社团联合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学生社团联合组织,以学生社团为载体,承担学生社团的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以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为原则和宗旨。为了让大家更加认识社团联合会的工作及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秘书处职责:

1、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全面工作的协调与开展,在各方面带好头。

2、主持召集秘书处工作会议和相关活动所需。

3、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

4、根据社团联合会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与部长及干事适时进行沟通交流。

二、监察部职责:

1、负责各社团活动的监督指导、考评;负责对各社团行使财务监督权。

三、外联部职责:

1、负责对外以及对内联谊,合作交流;提供活动赞助。

四、部长职责:

1、分管指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实事结合实际针对性的开展相关活动。

五、干事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分配的工作,在活动时发挥创新意识。

2、团结互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工作态度要求良好,做到心平气和耐心周到。

3、要严于律己,遵守规章制度,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联合会的名义有越权行为,一经发现情节严重分别处以减1分、减2分、减3分,较严重者直接辞退。

4、在执行任务中,出现错误追究负责人责任,在分配到工作时如果有事及时说明,但不得撒谎,如发现每人每次扣1分。

六、会议制度:

1、秘书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干事及协会会长准时参加例会,在每次会议中记录出勤情况。

2、部内成员应遵守例会纪律,不得讨论与会议内容无关的话题。

3、干事认真完成会议记录,对有异议的地方可以会后讨论解决或向部长提出。

七、量化分奖罚政策:

1、对做好事获得表扬或奖励者给予工作奖励适当加2分、1分。

2、秘书处、监察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每人每周加2分;外联部正副部长每人每周加3分,干事加分按其工作量加分,协会会长及副会按其工作量加1~3分,做出突出贡献者适当给予奖励1~2分不得出现乱加分现象。

3、例会无故缺勤者每人每次减5分,工作态度不认真、监察不力、执勤行为不当、工作不负责者迟到者每人每次减3分,请假者需在监察部留假条底。

4、各部长(会长)给予干事(会员)加分时必须经过各班导员签名、秘书处及系部盖章下发,不得私自下发加分单。

本制度只对社团联合会成员有效,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秘书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5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

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

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

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

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

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

第十条学生社团接受赞助、捐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该社团章程的规定,并报社团管理部门通过。根据与赞助、捐赠的单位个人约定的期限、方式、用途来合理使用,并在事后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清单。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经费应统一设帐、专人管理。学生社团每学期末须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告,以供管理部门及学生社团会员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向社团管理部门报销活动经费须使用国家正式发票,发票须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社团内部活动经费收支正式发票与普通收据均可,并须注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方可入帐。

第十三条院团委将定期对各社团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加强帐册管理、发票管理,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四条对社团活动使用经费过程中,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或因经费管理混乱,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6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39;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__文学社。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7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调动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挖掘学生潜能,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王口镇中学在校内建立学生团体,并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完善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学校建立学生社团领导小组。

组长:刘x(校长)

副组长:崔x(德育副校长)

组员:管x(德育主任)

杜x(团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社团有关活动,定期召开有关学生社团工作会议,巡查、督导社团活动。

三、社团名称

四、活动要求

1、课外活动指学生在校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科技、文娱等社团活动。

2、学生社团应当在法律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学生参加校内相关社团,以自愿为原则,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指导教师在综合测评时享受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加分。每次课加1分。

4、学校为社团活动提供设施与场地,支持社团的建设和发展。

5、指导教师要制定科学的活动计划,精心设计活动教案,组织相应的比赛活动,对学生的出勤要严格把关,对不按时出勤、缺勤以及不积极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要及时通报给班主任。

6、指导教师在学期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等级评价。

7、学校定期对学生社团进行检查与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社团给予批评直至撤消。

8、任何社团和个人不得以开展课外活动为名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9、各学生社团要依据本章程制定本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动计划等。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8

第一条:社团名称为:进才中学北校爱"乒"才会赢社团

第二条:进才中学北校乒乓球协会是在学校学生处直接领导下的依据校规、校纪及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以独立自主的发展乒乓球运动为宗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乒乓球协会的宗旨在于普及乒乓球运动,发展更多的乒乓球爱好者发扬国粹,团结校内所有喜欢乒乓球运动的朋友,相互切磋交流共同提高水平,互相了解沟通增进友谊,推动学校乒乓球运动的广泛开展,增进和其他学校,社团之间的友谊,并用以宣传学校整体优势,为学校和社团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条:社团口号是“爱我国球,爱我中华!”

第二章活动范围

第五条:乒乓球协会根据学校学生处相关方针和有关规定不定期组织校内业余乒乓球活动和比赛,促进学校乒乓球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根据乒乓球活动的开展,活跃校园内体育气氛。团结在校学生。

第七条:乒乓球社的具体工作是:

1.组织校内的业余乒乓球娱乐活动以及非专业比赛;

2.组织校内乒乓球相关知识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

3.负责协调和组织和其他学校乒乓球社团的交流和沟通,组织一定的协作活动项目增进了解,互相帮助。

4.拟订有关校内活动比赛的细则,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

5.联合校内各个社团,增进社团协会相互之间的交流合作,为本校学生提供身心全面发展的文体展示与娱乐平台。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乒乓球协会的会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进才北校学籍,除非特别申明,不吸收外来人员成为会员;

2.完全承认并保证遵守本协会章程和所有规章制度;

3.愿意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所有乒乓球活动和比赛;

4.发自内心本着对乒乓球运动的爱好参加本协会而并非其他无关或是有害本社团的目的;

第九条:申请成为进才北校乒乓球协会会员的所有手续:

1.提出入会申请;

2.填写个人入会登记表;

3.考核入取

第十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会员具有协会内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所有活动;

3.优先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4.对协会的管理运做具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的义务:

1.无条件执行本协会的所有决议,承担协会委派的任务,认真负责;

2.维护协会合法权益和保护协会财产利益;

3.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

4.热情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比赛;

5.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意见建议以及能够帮助协会更好发展的资料;

第十二条:协会会员退会自由,但应书面通知协会,一旦退会失去所有会员权利。

第十三条:协会会员如果出现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由协会管理会协商,通过表决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主要负责

第十四条:为了让协会工作顺利开展,体现分工协作的优越性,提高工作效率,特进行机构设置和实行分工管理。

第十五条:协会管理层设社长一名,其他管理人员视协会规模再定.

第十六条:本协会会长,以及管理层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心协会各项工作,认真负责;

3.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4.学习期间未受过学校处分;

第十七条:会长行使主要权利:

1.召集和主持协会活动;

2.检查核实协会决议落实情况;

3.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各自工作。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9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5)协会成员迟到3次以上,请假5次以上,旷会2次以上扣相应分值。

三、执行与监督:

(1)每次开会或活动时,秘书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记录,所有记录将作为期末的优干评选依据,并存于协会内各成员的档案中;

(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由社团各成员加以监督。

四、社员素质

1、做品得高尚的人,宽以待人,严以律己。提高个人品德修养。

2、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用心去提高工作质量,提出多种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服从命令,纪律严明,赏罚有度,对社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增强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议。

4、抛开功利思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积极服从本部门的管理。

5、顾全大局,把社团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为自己所获得一点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观是衡量一个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养的前提和要求。

6、正确的工作态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10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

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的使用原则为:各社团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根据各社团的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使用。社团经费必须用于学生社团活动,不得用于与社团无关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3、社团经费应由社团的有关人员负责专门管理。有关费用收支应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4、社团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或复印件、经费使用人和社团负责人的签名,每月25至30号上交社联进行帐目审计。

5、社团经费接受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检查。社团干部换届时,应负责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向本社团成员说明自己社团的经费盈余情况,透明自己社团的财务。同时社员可以向社团负责人提出疑问,如果社团负责人不能回答清楚则可以向社团部反映情况,社团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社团负责人相应的处罚。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11

一、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

2、在新桥中学范围内组织社团,均应向团委申请登记,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

3、申请成立新社团时应提交包括社团章程、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和负责人情况、成员资料在内的书面材料,报团委批准。

4、社团成员人数限定在20至50人范围内,低于20人的,取消组社资格;高于50人的,作适当限制。

5、社团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的活动。

6、社团活动要以保证完成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的各项工作为原则。

7、每个社团需聘请至少一名校内老师做指导。

8、社团应在团委指导下,结合本社特点,拟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本社团全体成员开会讨论通过后,报团委批准后执行。

9、社团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10、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要有书面的计划、总结,并报请团委审批,不得擅自行动。

11、社团在一学期内未举办过两次以上的大型活动,该社团即被取消资格,自动解散。

12、学生团体的活动均应在课外活动期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活动(含会议)需提前一周得到团委相关部门的批准。

13、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参加人数未达规定,累计有两次以上,该社团即告解散。

二、社团成员管理办法

1、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在团委的指导和管理下组织开展活动。取得本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2、新成员招募:

(1)招募时间统一定在新学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团面向新生招收成员,老生原则上不在招收范围之内。

(3)社团负责人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结束后,由社团负责人将成员的基本资料上交团委备份。

3、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则上由民主选举产生,特殊情况下由团委临时指定。

4、社团要明确规定社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本社团的活动特点和范围。

5、每人只能参加一到两个社团。如在社团中担任干部的,只能参加一个社团。

6、社员在参加社团活动时,应随身携带社员证。团委指定人员进行不定期检查,凡社员被查到未带社员证参加活动的,累计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员资格,并对社团进行扣分、批评;凡非社团成员被查到参与只能由社团成员才参加的活动的,对该社团及社团负责人进行扣分、批评。

7、社员累计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参加社团活动的,即被取消社员资格。

8、团委每学期结束前,对各社团进行综合考评。凡考评不合格的社团,取消组社资格。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12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社团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以及监督社团工作人员的考勤制度。于此,结合本社团实际情况,特制订严格的【蓝墨轩请假制度章程】。以本章程的约束力,保障蓝墨轩文学社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能正常运作,望诸位工作人员予以重视。

2,制度遵守对象:蓝墨轩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请假程序

1,工作人员需请假时,必须写好请假单,包括请假原因、请假事由、请假种类、假期、时间、日期,当事人,等发送到主编空间本章程下跟帖,经主编批准,报人事处备案,方算请假;

2,较长时间请假(3天以上)必须找好交接工作人员,并在请假单中注明工作交接人员姓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超过假期时间若需续假须提前上报主编处批准;

4,假满回社工作需报主编,并报人事处销假;

第三条:各种假别及规定

一、事假:

1,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除外)。

2,若因考试等原因需要及时复习情况者,待找到合适接任人员后方可请长期假期。

3,工作人员请假期间无工资补助,望予以谅解。

二、病假:

1,部门员工请病假一天(含一天以内)者可由各部部长酌情处理,一天以上需写请假单上报主编处;

2,员工如若因病无法亲自去请假者可委托部长代为请假;

3,员工病假期间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员工关怀本社团发放其原职位30%的工资,但需将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图片形式发送主编邮箱,经审核以及人事处备案后方可发放;

第四条:请假相关规定

1,事先无法请假的需向主管部长电话说明情况,并在一个工作日时间内补办请假单于主编处,否则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工资100%;

2,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3,请假的审核权,任何人员无审核批准他人假期权利,任何人员请假都必须通过主编批准后方可;

4,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5,请假理由不充分者,以及有碍社团工作者量情可不予准假,或缩短其准假时间;

6,工作人员如若有公职出差,需在出差之日前填写《出差申请》,一式两份交主编处及人事处备案,作为考勤有效附件;

第五条:附则

1,本章程由社团董事会负责解释、补充。

2,本章程最终归属权归蓝墨轩董事所有,任何人不得伪造侵权。

3。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13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兴国县将军中学学生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校团委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校团委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范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变更与注销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范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纳新标准及流程、社团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项);

(3)成员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级;

(4)指导老师同意书。

(5)其他必备材料。

(三)校团委通过审核后将材料报学校审批,校团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以下情况不得批准学生社团成立:

(1)学生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的;

(2)在申请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3)筹备学生社团的人数未超过5人的;

(4)校内已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经审核被认定为没有必要成立的学生社团;

(5)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生社团,无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无法保证学生社团活动正常、安全开展的;

(6)没有正式指导老师的;

(7)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8)发起人受过校规校纪处分的

(8)其他不适合学生社团成立的情况。

第十条经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收到校团委书面通知的15日内应以公告形式宣布学生社团成立。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学校的同意后,可以设计、使用合适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作为该社团的标识,设计成功的社团的标识应报校团委备案,不得随意更换,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条校团委每学期初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重新登记,各学生社团每学期初对会员进行重新登记,过时不登记者,由校团委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对学生社团以解散论处,会员以退会论处。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解散要写书面申请,经校团委备案后宣布解散,并处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在3个月内没有正常开展活动的,由校团委进行整顿,一学期未开展活动视为自动解散,注销其资格,整顿期或注销后的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注册、登记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完成,程序如下:

(一)学期结束前向校团委上交上学期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并上报有关资料;

(二)学期初校团委根据各学生社团上学期的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对各个学生社团的学年工作提出意见,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三)校团委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对符合要求的学生社团进行注册登记。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的社团,暂缓注册:

(一)没有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财务报告和有关材料的;

(二)整改期内的学生社团;

(三)有违纪违规行为,正在调查中的;

(四)其他经审检被认定为需暂缓注册的。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更改名称或指导老师应该按照相关条款重新申报登记,经批准后予以重新注册。

第十八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于非法社团;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违者将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一)违反国家法律政策或严重触犯校纪校规;

(二)违背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三)建会3个月后会员人数少于10人;

(四)一个学期未正常开展活动;

(五)成员大会决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导老师建议注销或指导老师不能正常参与指导工作的;

(七)其他应解散情况。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机构及其换届

第二十条社团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大会应由全体成员组成,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并由校团委酌情上报。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3、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4、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二十三条第一次成员大会时需:

1、选举社长等负责人,成立相应结构组织。社团的主要干部应由社团推荐,经校团委考察;由德才兼备且愿热心为社团工作的同学担任。

2、确定成员名单。

3、确定社名及明确主题。

4、确定社团活动计划。

附:会后需将以下事项报至校团委备案:

1、会议记录

2、成员名单及组织机构名单

3、社团活动方案。

第二十四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受校纪校规处分者;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或注销,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事项。

社团负责人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到期结束时视情况可以续任。

第二十六条各社团负责人的换届或更换,须在变更之前由该社团原负责人向校团委提交报告,在其指导下进行,对于人员更替工作中出现的舞弊问题,校团委有权干预并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学生社团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备有社团艺术图章,刻艺术图章须经校团委批准,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和外界单位签订合同,如确实需要签订合同的,应上报校团委,经同意方可签订。

第四章社团成员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校团委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社团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健康发展。社团经费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成员会费缴纳、学校奖励或社会赠予等。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校团委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可在每学年初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会费。会费的收取金额需向校团委请示并被批准后,方可收取。除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资金应当用于各种相关活动的成本、奖励、发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违者严惩。

第三十八条学生社团的经费收支要明晰,学生社团内部要实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应当由专人(非会长)专门管理,账目公开,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一次,并随时接受校团委检查。

第三十九条活动经费必须按照提交的活动方中的经费预算进行支出,所有开支应当有相应的正规发票、收据,由经手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

第四十条各学生社团财物负责人每月向校团委提交一份社团财务记录单,有精确的日期、准确的收支记录和正规的报销凭证。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是指以学生社团经费购买或以学生社团名义取得的能长期存在,给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便利的形态稳定的财产。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固定财产为学生社团成员所共有,严厉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独占、谋取私利。

第四十三条学生社团换届,学生社团财物和预算必须移交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原学生社团负责人出具清单,先报校团委审核,再由新一届学生社团负责人办理相应接收手续。

第四十四条当校团委发现学生社团固定资产流失或不明原因遗失时,校团委有权追究该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相关责任。

第四十五条社团报账流程:

(一)报账前必须向校团委上交活动方案、总结(含活动照片)、新闻稿,经费核算(正式发票),费用清单(实际花销);

(二)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宣传、组织活动、车票;

(三)校团委审批签字后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审核后社团财物负责人方可报销活动经费。

第四章社团活动的开展

第四十六条遵守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实践校团委宗旨;按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联席会议,并通报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反馈会员意见和建议,安排社团的重要活动;积极参加校团委的各种活动,执行校团委的各种决议。

第四十七条在不违反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在与社团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的基础上,充分满足社团成员合理的活动需要。

第四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经费帐目不明;

(二)活动开展中出现损害学校公物情况;

(三)活动安排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十九条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必须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1、接受校外单位的活动赞助;

2、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3、以社团名义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4、与校外单位、社团的联谊等活动。

第五十条如需校方提供场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十一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指导老师、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五十二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学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各社团必须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成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思考)。校团委有权抽查各社团的活动记事本,并于学期末将各社团的活动记录收齐编档。校团委还将对活动的影像资料收齐归档。

第五十三条社团活动需要海报宣传,需将拟好的标语报校团委审核。社团出版内部刊物必须经校团委批准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学校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社团,学校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暂停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直至注销该社团。

第五十五条社团的开放性活动,负责人应在活动前一周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填写活动申请表(须一式2份,一份上交团委,一份返回各社团)。如果使用学校公共场地,须另附书面申请。活动申请表和场地书面申请必须由社团负责人亲自填写及签字,视为有效,经校团委审核批准后,社团才可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社团须提交一份活动总结(电子档和文本文件)至校团委存档。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在宣传方面的注意事项:

(一)学生社团借用校团委的物品必须在当日21:30前结束,并做好清洁工作。两次未清洁合格的学生社团,将不再允许其借用校团委的物品;

(二)场地用具需进行预约。

第五十七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经费:

(一)申请学校拨款,活动申请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团委;

(二)申请学生社团会费支付,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至校团委备案,活动结束,经财务审核后,予以报销;

(三)由赞助商提供赞助费,必须提前提交活动申请表到校团委。

第五十八条各学生社团在活动期间要做好活动的总结、记录。

第五十九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应以学生自我管理为基本原则。若社团活动出现冲突,各社团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能令双方满意的,各社团应服从校团委的决定。

每天课外活动可作为社团活动安排时间,必要时由校团委安排上课时间开展。

每学期由校团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质的社团做成果汇报活动,设为专场文艺汇报晚会。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举办一切活动,凡涉及收费的活动,须报校团委批准,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社团考评及奖惩办法

第六十一条学生社团考评每学期组织1次,校团委、指导老师、主管老师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社团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社团学年评优依据。

第六十二条学期考评标准(满分100分):

(一)制度建设占20%,其中资料准备齐全则可获得基础分15分,主管教师在此基础上根据资料的规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动占40%:

1、社团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

2、活动记录缺填一次扣5分,不规范填写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师抽查日常社团活动时发现以下情况可酌情扣分:

活动安排不符合该社团建社宗旨、活动过程中纪律涣散、社员做与社团活动无关的事等。

(三)配合学校开展活动占30%;

(四)指导老师评价占10%。

第六十三条每学年组织1次社团评优,社团评优奖项设置与比例:

(一)优秀社团全校学生社团数量的20%;

(三)优秀社长全校社长(含副社长)人数的20%;

(四)社团先进个人社团成员人数的10%。

第六十四条“优秀社团”及“优秀社长”由评审小组根据社团学期考评结果进行评选,“社团先进个人”由各社团根据章程,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团评优名单经校团委审核后报上级通过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条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一)注册登记成立一学期以上;

(二)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和明确的宗旨,有完善的奖惩制度和例会制度;

(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员代表大会;

(四)社团经费由专人管理,有专门的账目明细表;

(五)会员档案详细,更新及时;

(六)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在师生中取得较好影响;

(七)积极配合学校、校团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条优秀社长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登记一学期以上的社团社长及副社长;

(二)社长的任职时间必须达到三个月或以上,之前无违纪现象;

(三)思想积极进步,政治立场坚定。

(四)积极配合学校和团委开展工作,和校团委沟通积极;

(五)带领社团组织校级大型活动至少1次,取得较大影响。

第六十七条社团考评流程:

(一)校团委提前15日下发考评通知;

(二)各学生社团按评选条件对本学生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将评估材料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三)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标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比,按评选比例产生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第六十八条奖励办法

(一)对获奖社团及社团成员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优秀社长”“社团先进个人”可推荐评选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社团评优:

(一)违反校纪校规与社团管理制度;

(二)社团活动与社团宗旨、学校精神向违背;

(三)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和注册;

(四)社团会议缺勤3次及以上;

(五)组织社团活动中有违纪行为且影响恶劣者;

(六)财务出现较大差错或混乱。

第六章附则

第七十条各班班主任要本着以学生为本,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原则,鼓励学生选择参加适合的社团组织,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七十一条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将军中学校团委。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14

一、指导思想

礼仪修养是礼仪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现代礼仪不可忽视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礼仪不是自发形成的,主要是靠后天的交往实践中自觉修养得来的;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交往实践中逐渐学习、积累而成的。因此,在具体阐述一系列礼仪规范之前,首先探究礼仪修养问题,揭示礼仪修养的本质、特征、内容、过程和方法,对于我门自觉地把握礼仪规范和自觉地进行礼仪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目的

通过学生一一学期的学习之后,能够做到行为有规范,举止有礼貌,言谈有修养。在个人礼仪、社交礼仪、商务礼仪以及习俗礼仪中有一定的了解。

三、活动内容

使用多媒体及情景演习,让同学从最基本的习俗礼仪开始学起,低年级的同学可以从课堂礼仪学起,高年级同学可以学习一些公共场所礼仪。通过学习现代礼仪课程,提高个人修养。

四、活动对象

在学校的一,二,三年级学生中,按照同学的兴趣特点来报名参加该课堂的`学习,人数定在30人左右。

五、活动时间:

每周五上午第四节课。

活动地点:二(二)班教室。

六、活动要求

1、社团成员要自觉遵守社团的各项要求,遵守纪律,注意安全

2、社团成员要积极参加老师组织的情景演习的活动,并在活动中积极发言。

3、社团成员要按时参加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15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大、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委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委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反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大、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委,任何人(团委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社团活动制度汇编篇16

第一条为强化管理制度,规范社团建设,使活动资料形成一定的文件,且保证文件的方便查阅、可行传递,保证社团人能更好的从文件中了解社团及其发展历史,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

第二条反映社团活动及发展实情。

第三条分类明确便于查阅。

第四条管理规范。

第三章存档范围

第五条社团重要会议资料(社长例会、社团例会、常务会议及典型发言的会议记录、总结及照片等)。

第六条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发来的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资料。

第七条反映社团活动情况的策划书、活动总结等。

第八条各种工作计划、统计材料及学期或学年工作展望和总结等。

第九条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任免材料以及关于社团理事和成员的奖励、处分文件材料。

第十条关于社团成立、合并、撤销、更改名称等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关于社团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应社团活动的简报、照片。

第十二条社团的财务、物资、档案的交接凭证等。

第十三条社团指导老师及外聘指导员的个人资料及指导意见等文件。

第十四条社团编辑的出版物。

第四章档案管理方式

第十五条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要求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建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制定科学的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八条社团重要文件要求相关部门妥善并保密管理

第五章档案收发、查阅及更新

第十九条档案材料要整洁、完整。

第二十条按要求和分类存档,不能杂乱无章。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归档及登记制度。

第二十二条在社团换届时完成档案移交

第六章处罚制度

第二十三条对恶意破坏损毁档案者,严格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于档案遗失的处理,经调查后酌情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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