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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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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可以规范行为,减少不规范行为的出现,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保安制度内容?这里给大家分享保安制度内容供大家参考。

保安制度内容篇1

(一).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进行工作,必须模范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延误工作。

2.严格遵守保安部制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不得因个人行为而损害超市整体形象及利益。其中包括以下行为:

衣冠不整,仪表不端、粗言秽语;

在超市内(无论是否在岗)占用为顾客提供的服务性设施、动用商品;

营业时间内坐、卧、倚、靠货架、柜台、商品;

在货区、办公室内嘻笑、打闹、大声喧哗;

在超市内及超市周边聚众聊天、吸咽;

4.各班保安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保安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调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准隐瞒、扣押各种情况的反映及线索。

6.在岗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系,做到有呼必应,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关闭对讲机中断联系。

7.保安员要热情为顾客提供服务。

8.在工作中,如发现遗漏随时处理。

(二).保安人员着装规定

1.着制式服装上岗,须配戴帽徽、臂章、各种符号。

2.不准留大背头、大鬓角、留胡须,蓄发。

3.大檐帽前沿与眉同高,不得手拎、掖挟大檐帽。

4.着春秋装、夏装,必须着制式衬衣、领带。不得披衣、敞怀,不得挽袖、卷裤腿,衬衣内扎。

5.不得搭肩挽背,不得袖手插兜,在公共场合不得倚靠、歪坐、躺卧。

6.着装巡逻、行走,执勤期间不得吸烟,吃零食。

(三).开闭场规定

1.开场时间:

每天上午8:30准时开门(视情况随时调整)员工必须从员工通道进入卖场,严禁带包进入卖场。收货通道凭商场核发的证件和相关手续进入。

2.闭场时间:

每晚22:00闭场(视各地门店的营业时间而定),员工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如闭场后需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到保安部填写非营业时间进场作业单,进行备案。夜间巡场规定:

每晚18:00商场值班经理与保安部夜间值班人员,到监控室集合,由值班经理提出夜班消防安全及巡场要求,(来自:)并组织指挥保安人员加强对商场的巡视(半小时一次),主要检查有无火险隐患,有无被盗情况以及其它危及安全的异常情况,并认真做好登记。

巡场人员严禁单独行走,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通视。

待卖场人员走完后由值班经理会同保安人员组织清场,完毕后通知监控室,打开报警装置,巡场前通知监控室,并随时向监控室报告巡场的位置,巡场完毕后通知监控室恢复正常。

附:《闭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填写说明:

1.年、月、日、时、分各按两位填写

2.检查内容情况,正常填"√",异常填写"×",并注明情况

3.有问题部分处理结果

4.检查人员签字,并注明职务、部门

附:《清场、安全检查登记》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情况

4.遗留隐患具体情况

5.保安主管签字,并签署意见

(四).交接班制度

1.定时在内保办公室由前后班领班交接,并向保安主管做当日工作汇报。

2.交班领班负责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认真、如实、清楚、简练的填写当日的工作情况,接班领班详细记录上一班情况,对未解决问题重点记录,并同交班领班在记录本上签字。

3.交班领班口头向保安主管做当日工作情况汇报。

4.如店内发生重大问题,各交接班领班视工作需要,积极配合保安主管解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5.保安主管负责将交接班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分类处理。

(五).对讲机使用的管理规定

1.外部门须借对讲机时,必须有主管签字,方可借用。

2.监控室负责对讲机电池的充电和保管。

3.使用对讲机时不允许聊天、说笑。

4.归对讲机时须有借用人签字并由接收人核查。

5.借用对讲机者须在借用的当天将对讲机归还。

(六).夜班警卫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

夜班警卫按时到岗,与白班进行交接班。

2.严格遵守规定:

夜班人员上岗后,应立即认真做好清场前的准备工作,按清场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星期一至星期五晚20:40前;星期六、星期日晚22:00前将所有无关人员清出卖场。

3.加强管理:

对在商场施工的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管理。由组长负责指定专人对其进行管理,并划定其活动范围。施工前必须持保安部签发的许可证、动火证;施工结束后,将其送出卖场以外,不得自行离场。

4.加强夜间巡视:

夜间警卫严格按照巡场路线分组巡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详细记录每次巡场情况。

5.进入卖场:

若因情况需进入卖场,须由值班经理带领,保安领班和保安员共同进入。处理事件,并做详细记录。

(七).收银台安全管理细则

1.工作期间不得在岗会客。

2.建立、建全收银员交、接班制度。设立交接签字登记本,随时接受保安部的查验。

3.收银员要提高警惕,留意收银台周围情况,遇有可疑情况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4.超市内发生重大治安、火灾事件,各收银台内收银员要保护公司财产,不得擅自离开,由保安部安排撤离。

5.保安部有权对违反本细则人员给予处罚。

(八).接报案制度

为确保华联综合超市安全,及时打击违法犯罪,制定本制度。

1.全体员工(包括厂家营业员)进场接班时(包括早班、晚班),应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清点所辖商品,发现商品丢失后,(来自:)立即查明丢失商品之品牌、货号、外部特征、单价、数量、商品摆放位置等详细情况,并立即报告楼面主管,同时尽最大可能保护现场。

2.楼面主管在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保安部,进行现场勘查。

3.早班上班点数发现丢失,必须在开门前报保安部。

4.超过开门时间报案即视为营业期间报失,并按规定处理。

5.晚班营业终止前点数应双人复核,发现商品短失应立即报保安部,发案部门人员留场,待初步调查报案方可下班。

6.报案人要对所报案件负责,不得谎报,如发现报假案,将给予严肃处理。

填写说明:

1.本表编号

2.年、月、日、时、分各两位填写

3.报案单位或部门名称

4.报案人、证明人签字

5.填"男"或"女"

6.年龄

7.员工工号

8.案发具体位置

9.损失物的`具体名称、数量、货号、单位、总价、形状等

10.案发具体情况和过程

11.店长或店长助理签字

12.安全主管签字

13.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保安制度内容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名称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公司英文名称:__

公司法定地址:__市__路__号,邮编:__,电话:__

第三条公司由下列x个出资人共同发起组成(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执业资格住址身份证号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注册造价师或相关执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和管辖,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

第五条公司的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出资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因业务质量问题涉及法律诉讼,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首先由公司提取的风险基金承担,不足部分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质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业准则,依法执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人、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协会的指导。

第八条公司的业务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工程造价鉴定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三章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__万元(50万元以上),由出资人共同投入(持股比例应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其中:

(一)发起人出资共__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

2、注册造价师

3、注册造价师

4、注册造价师

5、相关执业资格

(二)一般出资人出资共__万元,占注册资本%,名单和出资比例如下:

姓名执业资格出资额出资比例身份证号出资人签名

1、注册造价师或编审资格

2、同上

3、同上

4、同上

第十条出资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全部出资额应在出资人协议规定的期限前缴足,并委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资人缴足出资额后即为公司的股东。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和资质条件规定的限额)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的增减及股份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代表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决议通过(需报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馈赠、抵押其出资额及其相应权益。股东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的,企业向合法财产继承人退还其在企业的财产份额。合法财产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身份。

第十三条股东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个人或组织转让其股份。

第十四条股东要求转让股份或退股,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请求。退股人的权益处理由董事会决定(或在章程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应具备资质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身体健康,符合执龄规定,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第十六条公司的权益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公司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公司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和权益,均为公司财产,由股东共有并为公司经营使用。

第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不得成为其他同类事务所的出资人;股东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性质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公司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公司有冲突的活动。

第十八条股东的权利:

(一)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五)有权查阅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九条在公司依法设立时,发起出资人除享有第十七条全部权利以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的发起人享有被选举为首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第二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全额缴纳出资;

(三)以其出资比例承担公司亏损和债务;

(四)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违者应赔偿其他出资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六)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发起出资人除履行第十九条规定的全部义务外,还承担下列义务:

(一)召集第一次股东大会;

(二)办理公司经营资质和工商注册登记有关事宜。

第五章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必须有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经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以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十三条股东大会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除本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发展规划;

(二)选聘和解聘董事会董事、监事、董事长;

(三)审议和决定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四)审议和通过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标准、程序;

(五)审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和处理;

(七)决定公司的借贷、担保等事项和对外签订重大合同、协议;

(八)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代表四分之三表决权的&39;股东表决通过:

(一)公司合并、分立、变更事项;

(二)公司解散;

(三)修改章程;

(四)出资人退股后的股份分配、股份转让和新出资人加入;

(五)本章程规定或应当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x名董事组成(一般以发起人为首届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董事会负责本所的重要决策。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董事每届任期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聘其董事职务。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三)制定公司业务发展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方案;

(六)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方案;

(八)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九)制定公司专职人员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等福利方案;

(十)决定董事长的报酬和奖励;

(十一)批准董事长有关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和解聘的提议,并决定其报酬;

(十二)决定退股、转让股份及其权益处置等事项;

(十三)审议和决定公司专职人员的聘用;

(十四)股东大会授予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十条董事长每届任期为x年(一般为2-3年),可连选连任。如因董事长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董事长的义务,或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或因经营管理能力、健康、年龄等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董事长,经董事会半数以上或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可提请股东大会解除其董事长职务。卸任董事长的股份作相应调减,调减下来的股份由股东大会进行分配。

(董事长职务实行无任期制的,应规定退休、卸任、罢免、改选的条件、方式和程序)。

第三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业务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和受董事会委托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三)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四)主持和召集董事会和办公会;

(五)提出副所长、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人选,经董事会批准后聘任;

(六)提出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七)根据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出对员工的奖惩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八)审查和批准公司正常的财务开支;

(九)签署公司的重要文件;

(十)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监事x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x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三条监事的职权:

(一)检查和监督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会执行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听取和反映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董事会董事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机构设置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__部等业务部门。

第三十五条公司可根据业务拓展需要,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纳税,并执行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有关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并采用借贷记帐法。编制月度会计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按章申报纳税。

第三十八条公司制定以下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用款报销制度;薪酬与奖金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批与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簿和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三十九条公司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缴纳各项税款和法定保险费用。

第四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上年度亏损后结余部分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三)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后实施;

(四)发生年度亏损时,可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八章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承办业务由公司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业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公司依法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公司全体注册造价师及专职人员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严格保守业务秘密;

(四)遵守回避制度;

(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六)参加执业资格后续教育,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确保工作质量。

第四十三条公司建立下列管理制度,以此作为公司管理和运作的基本原则:

(一)业务管理制度;

(二)质量控制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人事管理制度;

(五)工资奖金管理制度;

(六)职工福利管理制度;

(七)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八)其他管理制度。

第九章合并、分立及出资人变动

第四十四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依法办理资质审批手续和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和有关协议的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出资人的权益比例。

第四十五条公司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按合并协议约定)继承。

第四十六条增补新的股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和本章程规定的出资人条件;

(二)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四十七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必须退股:

(一)股东死亡或依法宣告死亡;

(二)股东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股东被管理部门注销执业资格;

(四)股东在出资中的权益全部被人民法院判令执行;

(五)股东辞职或擅自离开公司不在公司工作;

(六)股东被解聘;

(七)股东年龄超过65周岁;

(八)股东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九)股东没有实际履行公司出资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或者出资人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八条股东退股时,退股人应分享的权益可经过协商以现金或者其他方式偿还,应承担的债务全部以现金弥补。股东退股后,对后续发生的并与其本人退股前直接有关的公司赔偿事项仍负有责任。

第十章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法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公司经营期届满;

(二)股东大会决议予以解散;

(三)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勒令解散。

第五十条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并由股东大会以普通表决方式确定其人选。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第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解散的,由主管部门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一条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经主管机关确认之日三十日内,将前述文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股东需在章程通过决议上签名)。

保安制度内容篇3

一、严格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离岗。

二、严格开关门制度,对外来进出人员,严加控制,并做好登记手续。

三、严禁买卖人员随意进出,并在校内大声叫喊,并管理好门前相应设施。

四、严禁外来车辆随意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必须由校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入内。

五、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门后相关地域的清洁卫生,教师存车房,车辆摆放有序。

六、配合门前“五包”管理人员,做好摊点的.工作,严禁交摊位放置在校大门及校大门的两侧。

保安制度内容篇4

1、安全保安巡逻队人员应本着为保护厂的安全及利益而工作的原则,处处为厂的利益和声誉着想。

2、在巡逻值班时间定为当应__时至次日早上__时,巡逻人员巡逻值班时间不准逗留在宿舍里,违者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罚。身体不适或有特殊情况者,必须向队长请假,经同意并安排妥顶班人员后方可离岗。

3、每晚巡逻人员为__人,分两组,每组__人,负责厂部和各分厂的安全。每组巡逻人员交替进行,交替次数暂定为__次,每小时交替一次,特殊情况另定。

4、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队长报告,并及时处理。

5、若对坏人坏事不敢管理以及在巡逻过程中擅自离岗,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如发现值班门卫在值班时间内睡觉的应提醒其注意,并进行登记,第二天早上上班时报厂行政科。

6、不论巡逻到任何一间厂,到达及离开该厂时,所有巡逻队员及值班门卫必须在值班登记簿上签名并记录时间。

7、若违反以上门卫管理制度的,按有厂部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出厂。

保安制度内容篇5

一、目的

为全力做好项目工地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工地现场秩序治安良好,项目工地财物不受损失、施工工期顺利进行及工地施工现场人、财、物的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保安人员的管理(若项目部保安外包,还须遵守双方签订的保安服务合同),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1、安全工作目标:杜绝重大治安案件、防范重大治安事故案件,保障人身、项目财产安全和工程项目工期的顺利进行。

2、生产保卫目标:杜绝产生人为破坏,大型设备和设施在存放和安装直至交工期间不发生被盗事件。

3、治安保卫目标:杜绝发生盗窃和各项治安、消防案件事故的发生。

四、人员编制

根据工地需要按照岗位进行合理、有效、节约开支的原则进行人员编制,初步拟制:保安队长1名,岗位分为门岗,巡逻岗。项目每个出入口均设置保安,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倒,每班12小时,工地大门白班2人。保安人数根据工程进度适当的增减配置;保安率属于安全部门管辖。

五、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承担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物资进出,防火、防盗工作的职责。

2、贯彻执行公司保卫工作制度,防止盗窃事件发生职责。

(1)、在项目经理、安全员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公司有关人员、物资进出的管理规定,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制度和监督检查职能,协助安全员按规定搞好现场防盗、防火、人员物资进出关,把工作落到实处。

3、行为安全管理职责

(1)、职业形象:保卫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戴好安全帽、保安袖笼标识,佩戴对讲机,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进行有礼有节的询问盘查。

(2)、日常岗位工作巡视:坚持每班不定时对岗位管理区域以及周边状况进行巡查

保安制度内容篇6

为切实做开发区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办公秩序,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保安岗位职责:

一、保安人员必须着正装上岗,服装统一整洁,站立姿势正确大方,要讲究文明礼貌,遇到主要领导主动问好。

二、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制度,热情做好内外联络,规范接待操作程序:

1.保安人员负责访客的登记工作,对来访人员问明情况,填写《访客登记表》;

2.凡来访者,要事先经电话与有关领导和科室联系并获同意后方可入内;

3.遇到群众来访,应先报告办,由办负责安排接待,未经允许不得放人进入办公区域;

4.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办公楼。对寻衅闹事、威胁机关安全、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置或报告、报警。

三、保安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严禁睡岗、空岗,访客登记处时刻要保证有人值守。

四、保安人员要负责公共区域的照明灯的.状态管理,按昼夜变化情况随时开关。

五、保安人员负责办公楼外台阶及保安室的卫生工作,并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六、保安人员要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并服从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安制度内容篇7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幼儿园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园门口摆摊叫卖。

6、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8、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幼儿离园后及时检查教学楼、办公室门窗及水电等的关锁工作,并认真填写夜间巡逻登记表。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保安制度内容篇8

1.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为师生服务;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不打人、骂人。

2.按规定时间、路线巡视,认真检查登记静态车辆及各种硬件设施(门窗、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管道,强弱电竖井等)的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巡视记录。

3.检查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有无物品堆放,消防器材是否被挪用或丢失,消防栓有无跑、漏、滴水现象。

4.巡视中注意发现各种火险隐患、安全隐患(如草坪上的烟头、用电设备、线路故障等),发现后根据情况予以排除或汇报,并做好记录。

5.巡视中发现不明身份的人员(如推销员、发小广告人员等),礼貌督促其离开。

6.对区域内的施工人员,认真核对登记相关证件(出入证、作业证、动火证等)。

7.接到报警后,及时到达报警点,进行现场维护及报告情况。

8.处理各种违章,文明礼貌、及时有效、机动灵活、不失原则。

9.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岗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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