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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校意向书

| 小龙

办学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合作办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以互惠、互信、互利为原则,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进行强强联合,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的共赢,进一步提升各自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共同为开发培训教育市场而努力。

二、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共同成立“ ”,以联合宣传、共同招生、合作举办 培训项目为龙头,带动其它教育培训项目。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十年。协议到期前六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协议。

四、教学地点

本合作项目地点设在柳州 。

五、甲方职责

1、负责租赁设施完善的教室、机房、办公室,提供必备的办公设备和设施;

2、审核开设科目、全部宣传推广,招生广告的策划、设计、文字和内容;

3、提供资源,协调关系;负责全部资质文件及项目相关办学许可资料。

4、负责招生工作、报名咨询及登记;

5、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并开据正式票据;

6、负责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应分成的学费部分划拨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为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划拨将以分二次完成,第一次,乙方应得盈利分成的80%在学员交费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划拨;第二次,乙方应得盈利分成的20%在每学期结算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划拨;

六、乙方职责

1、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负责教学管理;

2、实施教学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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